在4月15日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作出重要批示。(2016年4月17日《新疆日报》) 国泰民安,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国家安全的新特点新趋势,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谋划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确立了重要遵循。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面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张春贤书记在批示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国安委的统一安排,在全疆各领域深入开展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系统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内容和《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人民安全宗旨,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全疆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作出贡献。 国与家,国与民,是不可分割的。有国才有家,国不安则家不宁。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好了国家安全,既能保护国家利益,也能保护个体利益,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大力推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强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凝聚捍卫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积极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这也意味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是国家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国家安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实践才有方向。我们要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切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形成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凝聚捍卫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从而为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筑起坚强堤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