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民族古籍非常丰富,笔者现就水族的铭刻类古籍搜集整理框架作方法上的探讨。 研究现状 水族铭刻类古籍或零星记载于地方志,或载入解放后的文物志中,尚有大量还自然存在于民间,尚未被搜集整理。可以说,水族铭刻类古籍没有人作过系统的归类整理,也还没有人对它进行过专项研究。贵州南部的铭刻类古籍研究成果不多,至今见到的比较系统的成果主要有刘世彬的《黔南碑刻研究》一书,因多方面原因,该成果于2004年由黔南州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内部编印后,至今尚未公开出版;此外有都匀市史志办编的《都匀碑刻楹联选集》,该书2007年由中国文化出版社出版。这些成果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前者收入的水族碑刻较多,也因篇幅需要只能顾及到点,没有在面上进行铺开;而后者则只限于都匀地区的两三处水族铭刻古籍。因此,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而研究空间更是宽广。 收录范围与原则 水族铭刻类古籍相对较少,而载入文献史籍者也不多,其收录的地域、年限、作者、内容等各方面的范围均宜放宽。在每一方面上都应该辩证地看其广义与狭义之分,然后能收尽收。地域范围上,狭义指的是古籍存在的水族地区,地域上应当顾及到广西水族和云南水族,要收入这两地的水族古籍才能覆盖整个水族地区。广义当是历史上属于水族建制的行政区域的铭刻古籍。 内容分类 按内容可将水族铭刻类古籍分为四大类,即上、中、下及余编共四编,上编为碑文碑志,中编为摩崖,下编为水字墓碑,余编为青铜钱币、印章。每一编视古籍多寡决定是否再作细分。 ——碑志碑文 碑志碑文是搜集整理的重点,也是水族铭刻类古籍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其数量大约占铭刻类古籍总数的五分之四,所以这一大类要细分为以下十二个小类,每一小类在编排时需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 1、地方自治。即民族内部一定区域范围内自发制定实施的用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族际交流规范的具有民族习惯法功能的榔规碑文。如都匀市套头地区的《乡禁碑》。地方官府或土司关于地方管理的文告也可归入这一类,如都匀套头地区的《永禁碑》,三都县烂土张氏土司的《信照条约碑》。 2、建制。水族地区建制比较久远,然而实物多已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只在文献中偶见记载。明清之后,还能见到的实物就是水族聚居区的行政建制碑文。如荔波县建治碑誌就有三块,即《修築荔波縣城述略碑》、《城塘記事碑》、《改建荔波縣治記碑》。 3、教育。学校教育产生之前,水族的教育方式主要是口耳相传和行为模仿,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就是靠口耳相传的方式来传承和发展。近现代以来水族地区也曾经有过书院,如在都匀设立的匀阳书院、南南皋书院,在三合县设立的金嶙书院,在荔波修建的荔泉书院,在独山修建的赵公书院等。 4、抗暴。水族民间有很多关于抗暴的铭刻古籍,这方面的史料是研究民族历史的重要文献。 5、交通。山区交通落后,民众出入步履艰难。或重山阻隔,或山洪肆虐,不仅百姓出入不便,也给官方驿道要冲带来重重困难。渡口的渡夫资费、津梁的桥志、解放前为数不多的修筑公路碑记等都踏实地记录了这些民生问题。 6、民俗。水族民间自有其一套自我管理办法,这些办法也多诉诸金石,今天我们还看到很多关于当时对大众规范的条文,有的已经积风成俗,如榕江高兴地区的《婚姻改革碑》等。 7、井泉。人们通常在修建井台的时候,加立了一个用水公约“井泉志”,从而成为今天在水族地区常见的石刻古籍之一。 8、商贸。在历史长河中,都江曾是黔桂边境上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主要得益于都柳一江,都柳江是西出古滇,顺流可达粵之西南,这条江水堪称黔粵通衢。加上这里森林资源丰富,也因此一江,交通便利,当地商业随之兴起。商业活动也留下了有关的碑刻,对研究水族地区的商业史有重要价值。 9、宗祠。水族地区文化教育落后,有机会学习汉文化的人不多,能够熟练运用汉字的人就更少,对自己家庭的历史,大多也只停留在世世代代口耳相传上,随着汉文化学习的深入,后人逐渐对家谱资料进行整理,有的还铭碑勒石,以垂永远。因此水族村寨子里的家庭碑志也是铭刻类古籍的一种形制。 10、庙宇。水族只有民间信仰,没有明显的宗教。受汉文化影响,有的地方也建立供奉神佛或历史名人的庙宇,多是官方所建。因在水族地区,将其单项列出。 11、墓志。墓志铭一般不为人所重,多为家庭传史的需要,然而墓志铭在咨政、教化、存史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事在人为,人因事显,一篇墓志虽然只为逝世立传,但是需要通过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来彰显他的功绩,这对史学研究却是难得的资料。例如邓恩铭先人《邓沛璋墓志铭》、《金老太君墓志铭》,对研究邓恩铭的祖籍、生日、排行、族别等都是不可多得的史料。 ——摩崖 由于种种原因,水族地区历史上发生的重要事件因地处荒蛮,不为史官所采,或不屑于落笔,导致官修正史对少数民族地区史实记载匮乏,或记载极为简略,留下缺憾,更有甚者出现讹误。而刻在石头上的摩崖可资补充和校正史籍记载中的不足和讹误。在水族地区有汉字摩崖和水字摩崖两种。 1、汉字摩崖。水族地区汉字摩崖屈指可数,但是却是清代中央王朝在水族地区施行“改土归流”政策的历史记载。1729年清政府就曾下令张广泗剿抚都江一带,随后将都江厅设置为贵州“新疆六厅”之一。当时独山州牧宰孙绍武受命领兵沿都柳江进兵上江、打略、柳叠、来牛、三脚屯州同等地,通过使用武力镇压来废除世袭的土司制度,改由流官统治。孙氏在溯都柳江而上时,留下了布仰摩崖、小溪摩崖等处摩崖,是这一政策的历史见证。 2、水字摩崖。2009年三都水族自治县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时在都江镇发现了大坝水书摩崖,该摩崖距都江镇约5公里距,摩崖离地约7米,在约3平方米的崖面上镌刻有3行共29个水字,摩崖镌刻的具体年代难以考证,但是从风化剥蚀的字迹看,摩崖形成时间是有较长的历史积淀的。 ——水字墓碑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先后在水族地区发现了6处水字墓碑,分别是三都水族自治县塘州乡拉下村、覃镇的查村某刁、坝街乡羊瓮村、都江镇怎雷村水字碑文,榕江县计划乡上拉力寨水字墓碑和荔波县玉屏镇水甫村水甫石板墓碑文。这6处水字墓碑基本覆盖了水族几个主要聚居区。墓碑上的水字真实地记录了历史上水字的文字形状,也有力地佐证了水字水书在甲骨文出土之前就已经在水族地区使用。这些水字石刻的出现,为我们研究水族历史提供了金石佐证。 ——青铜、印章 青铜钱币可从钱币的材质、品种、铸造工艺等方面进行考究。印章,如新中国成立前的官印、土司印及一些私家印章等。 水族铭刻类古籍不止这些,还有诸如牛角雕、木刻等古籍,只要具备文物价值都可纳入搜集整理范围。 编排体例 铭刻类是民族古籍分类中的一大类,在搜集整理的过程中,当注意其编排体例的一致性。对每一处铭刻古籍的介绍时,应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一是碑况及社会历史背景简介,二是作者简介;三是碑文全文句读 这部分是进行铭刻古籍搜集整理的重点,是古籍价值的综合体现之处,也是工作难度最大的地方。经过对碑文的搜集整理、辨别,然后认真句读,使其成为一篇篇可读性较强的文章;四是古籍价值研究。 当然每介绍一处铭刻随文配上该铭刻图片,使其达到图文并茂,那将是使这一项工作趋于完美。 进行铭刻类古籍搜集整理遇到的难题 一是碑文句读难度大。首先,由于铭刻古籍多为石刻,多数长期日晒雨淋,加之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无人管理,多数古籍风化严重,字迹难以辨认;其次,有的古籍原件已不知所终,碑文经过多次传抄,脱讹严重,如今又无从查证;再次,铭刻类古籍内容庞杂,牵涉的学科多等等方面原因,给碑文句读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是田野工作量大。大量的铭刻古籍没有收入相关文献,有待进行田野调查时去发现,然后深入实地抄录,工作艰辛而繁重,不仅需要进行长时间的田野调查和消耗大量的精力,调查经费开支也不小,这需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作好充分的准备。 三是搜集难度大。在搜集的过程中无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干扰,此种情况多见于青铜金石古籍。有的古籍已经流入古玩市场,有的属私家收藏不肯轻易示人,有的系祖传遗物管理严格,而有的带有利害冲突隐秘保管,更有甚者过高估计文物价值而索取一些费用等等。 铭刻类古籍是前人留下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当前石刻古籍或剥蚀严重,或受到人为破坏,数量在逐渐减少。如何将这些文化内涵丰富、民族特色独特的古籍做到古为今用,当务之急就是对它进行搜集,整理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这是进行研究、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因此,铭刻类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