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国家体育总局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新形势对民族工作的新要求,把广泛组织开展民族地区传统体育活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健康素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在新形势下,就国家体育总局将如何从政策倾斜、人才培养、智力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等问题,《中国民族报》记者对冯建中副局长进行了专访。 问:加快发展我国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对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以及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缩小东西部差距、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国民综合素质、维护民族团结、巩固边疆的需要。请谈谈国家体育总局在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加快发展我国民族地区体育事业不可能一蹴而就。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多优势和很好的前景,但也面临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考验。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将把支持、指导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广泛组织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内容,协调配合国家民委举办好四年一届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5年在内蒙古举办。我们将协助国家民委在赛事组织、项目设置、规程、规则制定、运动员培训、裁判员选拔等方面开展工作。 其次,国家体育总局还充分利用节假日、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时间节点,支持和鼓励各级体育部门和其他体育组织广泛开展贴近少数民族群众的体育健身、交流、比赛和展示活动。2013年,我们专门列支协助指导中国少数民族体协在全国举办了六项活动。 一是高校押加邀请赛。7月25日至29日在西藏民族学院(陕西咸阳)举办了“全国高校押加邀请赛”暨“2013年全国高校民族体育工作研讨会”,共有17所高校主管体育的副校(院)长和体育院(系)主任带队参加本次活动。 二是为配合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中国少数民族体协“2013年度全民健身周”活动启动。8月8日至14日在湖北武汉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体协“2013年度全民健身周”活动。“全民健身周”期间组织开展了广场健身操、高脚竞速、赛马、陀螺比赛及千人高脚竞走活动。 三是民族式摔跤全国邀请赛。8月23日至2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举办了“全国民族式摔跤邀请赛”。 四是射弩全国邀请赛。6月25日至28日在贵州安顺举办了射弩全国邀请赛,共有来自全国的7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 五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项目比赛。8月14日至18日在云南举办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项目比赛”,组织开展了民族健身操、射弩、陀螺、吹枪等比赛,同时还举办了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 六是赛马全国邀请赛。10月19日至21日在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举办了赛马全国邀请赛,共有来自全国6个省区的10个代表队参加比赛。 问:在全面推动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国家体育总局是否还有其他的倾斜政策? 答:我们认真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职责分工,积极会同有关省(区)体育部门深入了解25个县(市)、自治县及71个民族乡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结合《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计划用3至5年时间,在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25个县(市)、自治县71个民族乡都建有“雪炭工程”和经济实用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今年已经完成了12个。对新疆所属县(市)、自治县的支持事项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援疆工作实施方案》;对其他县(市)、自治县民族乡镇的支持事项正在进行研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西藏工作会议和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促进西藏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促进新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提出了在“十二五”时期支持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一揽子计划。根据该计划,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启动了向西藏、新疆全区及青海、云南、四川、甘肃四省藏区的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赠订《中国体育报》的活动。4年来,累计赠送《中国体育报》5.85万份,投入资金合计1544.93万元。将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体育工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及科学指导直接送到民族地区基层,为推动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当地政府、学校和群众的欢迎。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健身场地设施方面对民族地区的支持金额达2.43亿元。 问:民族地区体育事业落后,还表现在各种人才的匮乏上,请问为改善此状况,国家体育总局都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一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都在积极为民族地区培养群众体育干部,由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承办的“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体育干部培训班”于10月21日至10月25日在乌鲁木齐举办。来自新疆各地州(市)体育(文体)局负责群众体育工作的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文体局主管群众体育工作的干部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民族地区虽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但也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有待开发,在体育方面也是如此。因此,国家体育总局将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特色项目,培养和训练少数民族体育后备人才、各类教练员、裁判员,发展体育产业以及积极配合国家民委在民族地区建立民族传统体育基地等方面,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