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江口回族镇位于秦岭南麓,南离县城宁陕85公里,北距省城西安102公里,是革命老区,也是陕西省的三个回族镇之一。全镇总面积473平方公里,辖9村1社区37个村(居)民小组,共2563户11019人。其中回族1173户3362人,占总人口的31%。 近年来,江口回族镇党委、政府在各级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带领全镇回汉群众,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紧紧围绕“打造民族经济强镇,建设和谐美好江口”的奋斗目标,突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全镇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先后两次被国务院、一次被省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抓基础,凝聚创建工作合力。 在省民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口回族镇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民族工作,并明确常务副县长具体包抓指导江口回族镇工作,成立了以发改、民宗、教育、交通、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和江口回族镇为成员单位的民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江口回族镇的重大事项,协调督促民族政策的部署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江口回族镇工作汇报,镇村回汉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奋斗目标和年度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换人不换目标、全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县委、县政府全面统筹考虑江口回族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基层组织换届中,将符合条件的回族干部充实到镇村干部队伍中。批准成立了江口回族镇伊斯兰教协会,推选了清真食品监督员,5个寺管委员会健全了组织、充实了人员,有2名阿訇当选为县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 抓发展,推动民族经济繁荣。 县委、县政府统筹考虑江口发展大计,聚合政策优势,形成发展合力,推动了江口回族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13年,全镇生产总值达到6.7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70元。一是抓基础、改面貌。累计修建镇村道路85公里,修建便民桥32座(处),9个村的电力、供水、通讯、电视等设施覆盖面达到90%以上,修建防洪堤坝10千米、渠道5.8千米,新修梯地490亩、恢复农田400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400亩。实施异地搬迁714户、民居改造689户,改厕1160户、建沼气池705口,实施连户路建设102公里,形成了“大集中、小分散、连户路、农家院”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二是抓产业、促增收。按照“一村一品”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果(核桃、板栗)、畜(白山羊、黄牛)、药(猪苓、天麻)三项主导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逐步提高。全镇板栗园达到2.5万亩、核桃园1.9万亩、药材种植1600余亩,畜牧养殖人均达到2.5头(只)。利用矿产、旅游资源招商引资企业16户,有规模以上企业4户。回族特色村寨、“回香源”清真品牌农家乐与生态资源有机结合,民族特色乡村游成为增收靓点。 三是抓保障、促和谐。实现了新农合、新农保全覆盖,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境内中小学、幼儿园设施完备,被命名为省级教育强镇。有区域性敬老院1所、中心卫生院1所,9村1社区均建有村(社区)服务中心、卫生室。群众性文化活动、科学技术培训活动、民族宗教文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抓稳定,构建和谐民族乡镇。 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江口回族镇党委、政府要把加强民族团结做为维护江口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一是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按照“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落实各班子成员,各机关站所、各村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和责任干部年度考核。二是强化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回汉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重点抓好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民族团结“四个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进社区活动,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邀请汉族干部群众参与开斋节、圣纪节等重大节日活动,增进回汉群众的友谊,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三是营造和谐稳定大局。争取协调资金146万元,解决了部分清真寺的改造和遗留问题、新修了高桥清真寺,落实了阿訇的待遇,保证了信教群众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国内、国际出现民族宗教风波时,全镇回汉群众始终坚持“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不声援”的五不原则,没有出现因民族宗教事件。全镇社会大局稳定,民族关系和谐,一个绿色、和谐、文明、富裕、美好的民族经济强镇正在崛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