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目前,自治州抢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的契机,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了以“一法两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近年来,黔东南自治州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紧扣“五围绕”,拓展“五创建”,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途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围绕发展民族经济,在推进后发赶超上开展创建。近年来,黔东南州紧紧围绕同步小康目标,围绕全省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6个20工程”,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在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上奋力作为。一是专门出台政策抓扶持民族乡发展;二是完善了州、县、乡工作机制抓扶持仫佬族发展;三是主动作为抓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四是高度重视着力打造民族特色村寨。 ——围绕增强民族自信,在繁荣民族文化上开展创建。近年来,黔东南州积极将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抢救、抓普查,重保护、抓立法,重传承、抓开发,一是印发了民族民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方案,积极探索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路子;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文化“六进”活动(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寺庙)、大力实施“四个一百”工程(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持、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村寨保护、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典型建筑保护)和“十个一”工程(建立一个多彩贵州民族音乐创作基地、建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成立一个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研究中心、建设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专业市场、创作一台原生态民族文化特色歌舞、创作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作品、注册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标品牌、扶持一批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龙头企业、改造一批旅游公路沿线民族村寨、规划建设一个珍稀动植物生态园;三是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四是采取特殊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积极开展双语教育,努力实现语言文字平等。 ——围绕民生突出问题,在促进教育均衡上开展创建。自治州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教育实现重大突破。州级财政全额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在凯里学院开办五年制民族大专班、在州职院开办三年制临床医学民族专科班、在州民族高中开办寄宿制民族班,专门面向民族乡和仫佬族项目村户籍学生招生。实行了三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注重培养适用型、复合型人才,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在文化和谐共生上开展创建。一是让创建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嫁接”,建立了每年7月(7月23日为黔东南建州日)、10月(国庆节)和春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常态机制;二是让创建活动与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结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三是让创建活动与民间自我管理“联姻”。探索总结推广了锦屏县隆里乡华寨村“以歌劝和、契约管理”的村内自治管理模式;四是让创建活动与全州工作目标实现有效“对接”。自治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示范区创建总体规划,明确在2015年全州建设1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300个州级示范点,各县市和乡镇要因地制宜建设本级示范点。目前,全州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90个,已命名的省级示范点10个。 ——围绕创新工作机制,在落实民族政策上开展创建。自治州始终把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州级民族工作“三项经费”从2011年的430万元,增加到了2014年的925万元;二是修订了自治州自治条例和8个单行条例;三是围绕国发2号文件提出的“率先支持黔东南开展自治州辖区试点研究”等展开民族地区差别化政策调研;四是自治州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支持民族乡统筹发展;五是将扶持仫佬族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力争率先实现小康;六是在公务员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招考时,给少数民族考生优惠5分的照顾政策,同时,还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少数民族干部约占全州干部总人数的83%,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从内容到形式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我们将立足自治州的实际,继续创造性地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黔东南州民宗委主任霍盛红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