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西藏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以藏文化为元素的动漫产业深受文化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自治区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副处长罗布次仁表示,虽然也有国内企业制作有关西藏题材一些动漫作品,如图书类、影视类等,但大多数作品仅仅是拿着西藏的视觉元素做文章,并没有深入挖掘西藏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而且局限于“寓教于乐”的传统制作模式,有的连藏族人物的形象也会搞错。 “西藏原创动漫产业正处于发展期,由于缺乏资源整合、互相沟通,作品同质化的现象很严重,某一代表性题材,像《阿古顿巴》就有好几个公司在做。”罗布次仁说道。 “但目前,西藏原创动漫各个环节最缺的是人才,像动漫设计人员、文案策划人员和营销人员等等。”罗布次仁说道。 “我们正在策划联合文化企业和高校,成立一个西藏特色文化产业创意研发中心,承担重大专项规划和课题的研究制定,进行创意题材整合,它另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是西藏动漫产业的人才培养。”罗布次仁说, “今年,我们拟计划与高校、研究机构等高等校院沟通,争取设置动漫相关的学科专业,培育创作团队,扩充人才数量。” 罗布次仁说:“要发展好西藏原创动漫还必须培育本土团队,本地人才对西藏的文化有亲近感、责任感;其次,避免因为对民风民俗的不熟悉,造成对文化的误解、曲解。当然,通过引进一些技术人才,提高动漫人才的整体水平,保障西藏动漫产业发展能有一支有实力的人才队伍。” 要彻底解决西藏动漫产业在现阶段遇到的技术、人才、题材单一和作品同质化等一系列问题,最重要一点是结合“互联网+”的大思维,罗布次仁说。动漫产业从产品制作、出版发行、占领市场,正逐渐由分离向一体化发展,衍生的电影、玩具、服装、游戏、主题乐园等多种产品,很多都与互联网有关,它本身推动着动漫产业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动漫制作的成本,使衍生的动漫作品有了生存、发展的机会。 罗布次仁表示,“互联网+”思维带给动漫启示,首先是大市场的理念,动漫产品在定位、开发创作、营销、人才培养等各阶段都要全国乃至全球这个大市场的概念,让市场来衡量动漫产品的好坏,培育相关的产业链。其次,要有大数据的支撑,文化产品最终要市场来说话,动漫市场的需求、用户的消费特点、产业增长点……这都需要互联网调查得出的大数据分析;第三,“互联网+”给西藏动漫最重要启示是要有大平台协作精神,动漫产业是一个社会分工很明确的产业,必须由一个团队完成,甚至很多个团队完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