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第二次新疆工作会议、第二次对口援建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会议精神,促进民族融合和混合居住,提出以下建议。 (一)通过城市“人文式”规划设计,引导不同尺度居住区的民族融合 在城市规划中注重人文规划,从各民族聚居行为入手,以文化主导价值观为引领,以经济交往为手段,以多民族融合为目标,加强文化景观的凝聚和融合作用,最终形成多民族居住融合态势,注重横向融合和纵向融合规划和单体、组团、区、街道、片区、城市由小尺度到大尺度空间融合,采取从点(家庭)—面(社区、街道、城市)居住融合模式,特别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开发改造方式,应注重文化融合、经济融合、社会融合、居住融合。 (二)试点开展“社会规划”,以公共资源(设施)引领居住融合 在条件较好的城镇优先开展“社会规划”试点,重点依据各民族的居住和生活习惯,优化布局教育、医疗、交通、社会服务等公共资源。如“民汉混合式”学校的定位和选址,要以片区民汉人口的比例为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为主的职业院校,尽量避免选址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使空间、公共资源、民族三者形成最大化的融合,使民族居住格局呈现可持续性、公平性、均衡性。 (三)提升文化融合,构建城市文化体系 构建城市文化体系,应秉承求同存异的文化理念,既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的文化习惯,又需摒弃落后的、负面的、隔离的文化诟病。城市文化体系的构建需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并根据多元文化的特点,形成统一的、特色性较强的、适合时代发展的城市文化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形成城市文明体系。 (四)加强民族文化景观保护、规划和设计,推动民族融合有序发展 民族文化景观是城市文化的象征,是多民族城市的特质表现。构建民族文化景观规划保护机制,实施分区规划设计,要避免其与商业景观的空间侵占。要尽快实施《民族文化景观规划》,依据民族文化景观的动力,引导各民族有序、合理的择居,形成文化空间优化,完成民族人口的空间融合。 (五)创新物业管理,注重文化融合 嵌入式居住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居住模式,传统的居住区物业管理注重设施设备和物业的经营管理,嵌入式居住区由于其多元的文化背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更加注重人文呵护,侧重居住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状态的关怀。以文化融合为背景实施差异性管理,在小区设施和管理方式方法方面加入文化要素,特别是民族文化要素,如物业服务人员民汉比例的配备,物业标示的民汉文字展示,物业服务人员的民汉礼节培训等;扩大民汉公共活动空间,鼓励民汉业主共同参与社区活动,增强各民族间的交流,给各民族业主有归属感和融合感。 (六)实施多样化的居住区设计,为多民族融合提供公共空间,增强融合要素 公共交往空间设计应尽力体现多义性和功能的完整性,赋予其必要的场所文化融合思想。从群体融合的环境心理学角度,精心雕琢社区重要节点空间(尤其是民汉邻里之间的边缘空间),充分挖掘新疆地域空间环境布局中的民族元素,并将其适当社区群体,使混合居住社区公共交往场所,在最大限度上发挥融合性,体现多样性赋予的魅力。同时,在居住区设计和建筑设计方面,注重公共空间的融合要素,避免大尺度(居住小区和居住区)融合,小尺度(家庭和组团)隔离问题的产生。 (七)根据民族比例和构成,确定不同“嵌入式居住模式” 以汉族为主体民族的城镇(汉族人口比例超过50%),采取汉族主动融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嵌入式居住模式”,通过居住分流机制引导汉族人口有序、自然的迁入少数民族聚居区。如通过收购少数民族住房,发放租金、房价补贴等经济手段。 以少数民族维主体的城镇(单一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超过50%),采取少数民族主动融入汉族聚居区的“嵌入式居住模式”。通过就业和商业分流机制,引导少数民族有序、自然的迁入汉族人口集聚区。如在汉族集聚区发展少数民族商业,通过无息和补贴贷款和租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中小微民族企业进入汉族集聚区,增加该区域少数民族就业人口,进而引导少数民族人口迁入。 (八)发挥保障性住房的融合机制,合理确定入住民族比例 合理安置公租房小区民汉人口比例,引导外来人口入住民汉混合式小区,避免形成单一民族小区,增强民族融合。对于已入住的公租房小区,通过退出循环机制调节民汉人口比例;对于新建或在建未分配的公租房小区,严格执行民汉适当比例的标准分配入住。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对于利用少、规模小、危旧清真寺只拆不建。棚户区拆迁安置中,确定民汉人口比例,采取民汉混居模式安置。鼓励商业化形式进行棚户区改造,鼓励民族房地产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鼓励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入住混合居住小区。 总之,“嵌入式居住模式”不是简单的市场选择和政策导控,而是居住区各民族和各阶层自然、有序、可持续的融合,达到和谐状态。同时,这种状态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分阶段的、分步的、有序的过程。 课题负责人:李松 【本文是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聚居特性及融合机制研究——以乌鲁木齐为例》成果摘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