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新疆民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一年。一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探索民族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发展经济、持续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有益探索。 坚持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全社会互动 2016年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在全疆的实施,为全面推进民族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年来,自治区党委多次召开会议,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加强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全区民族工作。 2016年10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工作报告中提出:把“以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为基础,以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等为重点”作为今后5年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之一,把“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作为新疆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一系列举措,为做好新疆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年来,全疆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紧紧围绕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制定了许多具体的措施,形成了高位推动、上下联动、全社会互动的工作格局,为民族工作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财力基础。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覆盖到全区每一个角落 2016年10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民族间多走动,说说唱唱、聊聊聚聚就有大政治”的重要精神。出台《关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设在自治区民委。制订《“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的工作任务。 自治区主要领导率先结对子、认亲戚,走动互动,示范带动全区干部职工迅速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全疆近百万干部职工结对认亲近百万户各族群众。通过结对认亲,双方互学语言,在交流中掌握情况,结对干部职工在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出谋划策,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以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根据中央要求,自治区党委决定在2016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为此,自治区制订出台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考核实施方案》,并针对各族群众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涉及政治、经济、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的27项重要举措。重点实施了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和“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全区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就业、教育、住房、卫生、社保等民生工程,解决了一大批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方面积累多年的突出问题。 着力加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研究制定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和测评体系。 用好政策资金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新进展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新疆编制并实施少数民族专项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2016年,国家民委安排新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逾7.2亿元,比上一年增加0.8亿元。资金主要投入到农田水利、村级道路、安全饮水、夜间照明、牲畜棚圈、技能培训、节水灌溉、少数民族特色手工艺、特色村寨等诸多民生项目,覆盖到全区15个地州86个县(市)的1400多个行政村,有效解决了一些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 自治区民委还进一步扎实推进“访惠聚”活动,坚持把实施村级惠民生工程与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结合起来,既扶持边境县(市)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又兼顾自治区“访惠聚”统一安排的惠民生项目。全年共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近5.2亿元,实施村级惠民生工程1031个,涉及行政村1000个,解决了这些地方基层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持续发展难等突出问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实施了喀什等3地州8县市12个村重点帮扶项目22个,投入资金2400万元,惠及8000多户村民。 同时,自治区民委加大对国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优惠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解决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卖难买难问题,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壮大,吸纳了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2015年度全疆共有459家企业享受民贸民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近5.8亿元,比上年增长13.6%。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全力以赴做好自治区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组织参演工作,大力宣传新疆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建设美好家园,共同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良好精神风貌。 自治区民委组织了由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10个民族、457人组成的代表团,两台参演剧目《木卡姆印象》和《情暖天山》分别在北京梅兰芳大剧院和保利剧院演出,集中展示了新疆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欣欣向荣的新局面,喜获组委会金奖、最佳编剧奖、最佳音乐创作奖。 启动自治区举办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前期筹备工作。 加大少数民族古籍搜救保护整理出版力度,成功举办“民族遗珍 书香中国——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珍品暨保护成果展”全国巡展新疆站活动。 加大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础工作力度。编辑出版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乡概况》,填补新疆在该领域空白。 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后,全疆各地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条例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制定了有关推进创建活动“八进”的指导性文件和测评体系,突出时代特色、群众特色,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实现创建活动的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政主要领导抓创建,层层开展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民委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11个示范单位和6个教育基地。 组织了自治区第18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参观团赴内地参观,选送优秀代表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参观团。召开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座谈会,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理论研究成果征集评选活动,挖掘整理典型事迹,做好典型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优化 积极推进各类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建设,积极引导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鼓励开展各民族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相互嵌入、共度节庆等交流活动,推动民族工作规范化、社会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依法保障城乡各族群众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编写了“民族风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宣讲材料。始终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两头对接”。自治区在内地设立新疆工作站的省市范围不断扩大,选派懂双语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流入地和流出地协作层次和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双向服务、双向管理,切实保障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流动人口中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坚持讲政治、讲政策、讲法制,对于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用教育、协商、调解等办法化解,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共同协作配合,坚决依法进行了打击,维护了全国大局的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的基础日益巩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连续3年开展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级机关干部住村“访惠聚”活动,使广大基层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干群关系日趋和谐,基层党组织为民办事能力得到提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巩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稳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日益牢固。 工作组深入农村田间地头,社区百姓家中,接地气、转作风,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着力解决群众生活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了党的各项惠民政策。住村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落实村支部、工作组、警务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组织威信,奠定村级维稳基础。进一步理顺乡镇、村(社区)工作关系,基层干部对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会管、敢管的多了,以真心真情赢得群众信任,凝聚了民心民力民智。 实践证明,自治区开展“访惠聚”活动这3年,是新疆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加大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坚持民族工作系统干部培训机制,每年举办轮训班,2016年,共举办维、汉语共6个班次。积极选派基层民族工作干部参加国家民委的各类培训。通过“访惠聚”平台和培训工作,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