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语是东乡族使用的主要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是我国现存的珍贵的少数民族语言之一。因其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在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加强对其研究和保护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通过采用入户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笔者对唐汪镇(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一个行政乡镇)东乡族东乡语状况进行了考察,旨在了解当地东乡族同胞在不同场合与不同对象之间的语言使用情况及其对待多种语言共存的实际态度,并对东乡语的使用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和描述。受民族、年龄、性别、家庭、职业、居住地等的影响,唐汪镇东乡族同胞会根据不同场合使用双语及多语进行交流,形成了以当地地方方言为主,普通话、东乡语为辅的语言使用格局。 调查情况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唐汪镇的东乡族人除了一部分讲东乡语外,很多人同时兼用普通话、当地方言。为了了解他们对于语言的掌握及使用情况,我们从发放的上千份问卷中提出了323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此次调查将调查对象分为四个年龄段:6—18岁(142人,女110,男32)、19—30岁(23人,女13,男10)、31—49岁(124人,女41,男83)、50岁以上(34人,女13,男21),共计323人;身份包括学生、教师、干部、医生、农民、个体户、打工者。 根据调查统计,由于唐汪镇汉族户数和人口分别占全县汉族户数和人口的23.2%和23.4%,而东乡族户数和人口分别占全县东乡族户数和人口的2.4%和2.3%,所以在语言的使用及其对待多语言语境的态度上,唐汪镇东乡族人则显得更为包容及和解。受家庭内部交际为多语交际的影响,唐汪镇东乡族大多数人具有双语交际的能力,甚至一些人可以同时使用东乡语、方言和普通话。在语言掌握和运用方面,唐汪镇东乡族人在熟练运用语言方面的现状为方言 (98.5%)、普通话(95.7%)、东乡语(79.6%)。 就被调查者的年龄差异而言,50岁以上使用东乡语人数占53%,31—49岁使用东乡语人数占41.2%,6—18岁使用东乡语人数占27.5%,19—30岁使用东乡语人数占26%,呈现出30岁以上东乡族人使用东乡语的频率更高、使用范围更广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年龄的递减,东乡族人使用双语或多语交际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与年龄越大,与外界的接触范围越小有关,老年妇女尤其如此。 从性别差异来看,在被调查者323人中,女性177人(54.8%),男性146人(45.2%),能熟练使用东乡语的女性76人,占全部女性的42.9%,远远高于平均值35.3%,而男性熟练使用东乡语的为38人,占全部男性的26%。由此可见,唐汪镇女性对于自己民族语言的使用和传承起着相对较大的作用。 就对各种语言的喜好程度而言,在被调查的323人中,有199人 (占61.6%)认为普通话很有用,有245人(占75.9%)认为东乡语对一部分人或在一定范围内有用。从语言的重要性及其使用态度上,唐汪镇东乡族人表现出包容的心态,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东乡族人不会说东乡语很正常,对会说东乡语却用汉语交流的东乡族人,三分之二以上被调查者表示可以理解,并表示自己使用普通话交流时觉得愉快。54.2%的被调查者认为应该学习普通话,还有35.6%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需要也应学习普通话,因为学习普通话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创造就业机会、改善家庭条件。70.6%的人认为普通话的学习对于东乡语的影响并不大。 就对本民族语言的感情而言,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都认为东乡语是自己民族身份的象征之一,东乡族人应该掌握和学习本民族语言,这不仅可以让自己使用东乡语和本族人交流,还可以大大增进本族人之间的感情,更能完好地保护传承东乡族的历史和文化。 就对民族语言的保护发展而言,只有26.6%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采取了一些政策或措施保护民族语言的存在和发展,但力度远远不够;对此问题不清楚的159人,占被调查者的49.2%。 造成此现状的原因 唐汪镇汉族人数居半,东乡族人数相对偏少,多民族呈杂居态势。近年来,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人际交流范围扩大,唐汪镇人与外界交流日益频繁。加之随着政府重视,家庭教育观念的转变,在外上学和打工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多。这些在外求学或打工的年轻人,离开母语环境后,认识到只会说东乡语不能满足交际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和外族人交流,必须使用当地的语言,因此当地使用的语言就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主要使用语言。因此,当地的许多年轻人都会说东乡语、方言和普通话,并可以灵活地用不同语言与不同交际对象进行交流,语际切换灵活自如。 实际上,很多被调查者在对本民族语言的传承与保护问题上存在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希望保护民族语言,维护东乡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他们也认识到要适应社会的发展,提高改善生活水平必须学习和使用其他语言。在西北汉语方言以及普通话的渗透下,东乡语自身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随着族际通婚的增多,在家庭内部单一的东乡语环境被改变,也不利于东乡语的代际传承。 解决对策 为了加大方言的保护和传承力度,国家应该加强相关宣传、明确保护措施、采取具体办法,完善国家的各项语言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律法规,在语言的包容融合中合理有效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 东乡语有语言无文字,完全凭借口头传承,因此,最好的保护办法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促成建立东乡语有声语言语料库。 (作者单位:兰州城市学院文学院;兰州交通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