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名字中含有冷僻字,从而在身份证应用上出现重重障碍的“新闻”,仍旧时有出现。虽然这种现象似乎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当问题真切发生在某个人身上时,却足够严重。像此前媒体报道的,“上海一市民只因姓名里有冷僻字,申领身份证7年未果”,类似的遭遇给个人带来的影响可想而知。就此而言,相较于单纯的提醒公民尽量少用冷僻字起名,多个部门联合推动含有冷僻字的身份证正常使用,显然更为人性化,也是公共服务应有的一种回归。 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公民若仅仅因为自己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就不得不承受各种不便,这本身也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损害。正如有政协委员所指出的,“姓名代表了汉字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该保护的,不应该为了方便限制公民的取名自由。”特别是在实名制普遍化推广的今天,“冷僻字”问题大大提升了公民权利遭遇限制的可能。那么,推动姓名中含有冷僻字的身份证,在各用证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的全面正常使用,也应当被作为一项配套的公共服务来推行。 冷僻字问题在现实中的种种表现,很多时候往往只是因为服务部门电脑字库里找不到相应的文字,这表面看是客观原因,但实质上也是一种主观上的懒政和卸责。所以,这次公安部所发布的要求中,明确提出“要结合实际抓紧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字库升级工作,即便在字库没有完成升级的情况下,也要保证公民使用姓名中含冷僻字的身份证办理相关事务时没有限制、正常办理。” 看似“冷门”的冷僻字问题,其实考验的恰恰是公共服务的成色。相关部门固然可以建议公民为新生儿起名时尽量使用常用规范汉字,但对于公民使用冷僻字取名的正当权益仍要足够尊重。更何况,冷僻字,本身就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尊重公民的权利 张楠之 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所带来的种种不便,是在计算机大规模应用之后才发生的,在此之前,由于在各种场合名字都可以手写,除了名字中的冷僻字不为人识别人无法读出的问题之外,并不存在现在所遇到的种种不便。换言之,名字中的冷僻字之所以给当事人带来麻烦,其实是技术进步造成的,是技术进步的副产品。 法律中没有对公民姓名中使有冷僻字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是字典中存在的汉字,公民也有将其应用到名字中的权利。对于公民的合法权利,政府部门有义务带头予以维护。维护名字中带有冷僻字权利的实际行动,就是加快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收录更多汉字,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使信息系统这一工具成为为民服务的工具,而不是成为很多人办理户籍和身份证件时的障碍,最大限度地实现物为我用,拒绝人为物役,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维护,也是有关部门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表现,值得赞扬。 回归对公民姓名权的尊重 沈 彬 “科技以人为本”,发展科技是为了方便人的生活,而不是让人屈服于科技。冷僻字简单地说,是字库收录的汉字不够全,不敷公民姓名使用;而公安、银行等不同系统之间又使用不同的字库系统,即使公安部门给办理了有冷僻字的身份证,在其他部门也往往难以使用。 冷僻字,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一小段DNA,蕴藏着非常丰富的信息,是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汉字不是拉丁字母,如何与电脑、网络相匹配,一直是个问题。所以,这次公安部召集工信部、人民银行等7个部门一起推动冷僻字进身份证以及无障碍使用,不仅是一项重大的便民工程,解决了多年来的问题,体现的更是政府对于公民姓名权的尊重,以及对于民族语言文字的敬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