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与浪漫:新四军女兵的婚姻
自由恋爱与政治包办 参加新四军的知识女性,主要在战地服务团、医院、抗大分校等地工作、学习,她们的社交范围比原先有了扩大。她们的择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自由恋爱,另一种是政治包办。 新四军是一支精英荟萃的文化军旅,新四军女兵多为知识女性,大多来自上海、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对革命事业的向往使她们敬仰和爱慕英雄人物,因而最容易选择在革命队伍中建立了一定功绩的干部和战士。此外,有文化、有才气的青年男性也是姑娘们最钟情的对象,从而形成了革命加浪漫的婚姻模式。新四军1师2旅文工团的赵征说:“我们那儿有个副区长,看上我了,要想跟我谈恋爱。实际上我们没有什么接触,就是开会认识的,结果他非常贸然地给我来封信,要谈恋爱。我也没理他。我是不干的。第一,部队里头不允许;第二,这个人我没看上。说实在的,我是城市里头去的,我见的人多啊,找什么样的人我心里还有个标准,一般的我看不上。” 新四军6师18旅卫生部的刘慧英在1949年与丈夫结婚。她说:“我对他的印象一直很好的。他有魄力,有水平,能打仗,工作能力很强,威信高,又是中学学历,也算是个小知识分子。虽然右臂因战致残,但身材高大魁梧,我也就默许了。”新四军1师2旅政治部指导员伊克,选中了在赣南游击队时就负过重伤,感情纯洁又细腻的老战士罗斌。从此两颗年轻、纯洁又忠诚的心相印相叠,终生不渝。 东南局组织部干事李岩很有文化,很能干,抗战时期从北平到皖南参加革命工作。1944年,他和腾雪凡恋爱了。后来,李岩调到军部工作,和腾雪凡分开了。时任中共华中局组织部部长的曾山很快把腾雪凡也调到军部,使他们能在一起。战争年代,环境十分危险,两人在一起工作就好多了,不久,他们就结婚了。 陈毅与张茜的婚姻也是通过恋爱而缔结的。陈毅是在岩寺军部时认识张茜的。当时,由于陈毅与川军的关系,曾多次率服务团去川军慰问演出,这期间张茜为演出的成功出了大力。由于张茜的活泼、娟秀、聪敏,陈毅自从看了战地服务团演出的《一年间》,便对张茜一见倾心,但无由表白,情急之中,想起了老朋友战地服务团团长朱克靖。朱克靖是古道热肠的急性的人,私下加紧进行牵线搭桥的工作。陈毅的情书一封封托人送到张茜手中后,她内心起了矛盾。张茜对于陈毅这样一位老首长,除了知道他在南方深山老林里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刚下山时显得又老又瘦、病容满面,其他方面则不太了解,所以内心充满矛盾。想把情书一股脑儿送回去,但又拿不定主意,于是去征求军部服务团副团长谢云晖的意见。谢云晖当然很愿意帮陈毅的忙,但认为这种事情不宜由领导使劲儿,对张茜这样的个性尤其不能勉强。于是他首先说明,爱情完全是她自己的事。其次是表示从组织上来说,当然愿意看到为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的老干部得到幸福,但决不能因此硬要女同志服从,而是鼓励她继续了解,结果如何,要看了解后能否建立感情而定。第三,信是否退回,也是张茜自己的事。但谢云晖个人的看法,以暂时不退为好,慎重一些,不妨再了解了解,观察观察,看是否有共同语言,然后再决定。 有一次,朱克靖安排战地服务团戏剧组第二队去茅山的陈毅第一支队演出,为给老朋友提供和张茜见面的机会,便把张茜分配到第二队。由于演出的需要,有一天张茜被派往陈毅处借军服,无意中在口袋里发现一首小诗《赞春兰》:“水箭含胎初出冈,似是欲绽蕊露黄。娇颜高雅也难觅,万紫千红妒幽香。”张茜后来托朱克靖给陈毅捎去一张照片,陈毅情不自禁,当场在照片后题了一首诗: “春光照眼意如痴,愧我江南锐统师。豪情廿载今何在?输与红芳不自知。”1940年1月28日,陈毅与张茜在江苏溧阳水西村结婚,朱克靖为老友主持了简朴而温馨的婚礼。陈毅有一个笔名叫绛夫,“绛”即深红色,张茜的“茜”就是红色的意思,有了张茜,才有绛夫。 虽然许多知识女性参加新四军的原因是为了逃避包办婚姻,想参加独立的革命工作,但是,新女性的自由恋爱理想受到了诸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在战争环境中,也出现了许多政治包办的婚姻。比如鄂豫边区的杜威与冯仁恩。冯仁恩团长正当年轻,勇敢善战,又是从延安来的红军战士,尚未结婚。刘东、陈彤深等人便商量把杜威介绍给冯团长。由信应地委书记批了40块现大洋,把全团连以上干部都请来了。“猪肉、白菜炖粉条,还有酒。冯团长刚从前线打了胜仗回来,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迷迷糊糊地就当了新郎官。” 陈丕显在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期间才20来岁,常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不少青年女性也对这位红军“老”干部有好感,但项英和陈毅不同意,陈丕显无法“继续”。项、陈后来替他选了一位军部机要,由曾山批准,1940年2月13日“奉令成婚”。 淮海抗日根据地丁咀乡政治指导员许以倩参加整风学习4个月后,组织部部长张彦就找她谈话,叫她嫁给区党委委员、敌工部部长刘述周。他们在《江淮日报》社工作时就认识,但没有谈恋爱。她回忆,“过了好几天,我们的区党委副书记兼行政公署主任李一氓同志一早打电话来,叫我礼拜天到他家里去吃饭。去了他就给我讲:‘述周同志政治上可靠,作风比较正派,工作上勤勤恳恳,这样的人你不要还要谁啊。’”在整风学习班快结束的时候,许以倩和刘述周就结婚了。在抗战第一、胜利第一的革命年代,革命女性的婚姻往往也要服从于革命的整体利益。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抗战前线环境艰苦而不稳定,项英对新四军中的婚姻问题,最初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规定抗战不胜利,一律不准结婚,引起许多指战员的不满。有的干部因为自找对象,受到了批评和处分。政治部主任袁国平为此还召集会议讲过一次话,批评这些同志是“不爱江山爱美人”。新四军继承了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传统,对男女关系严格控制。“如果一个士兵强奸一个女人,他就要被处死。新四军对这项军纪的执行是异常严格的。士兵对当地农夫的举动都很合规矩,许多家里有女孩儿的农家,都害怕军人住到他们家里去,但他们却欢迎新四军,女孩子们照常操作,没有半点儿惊怕。如果有一个妇女引诱新四军的士兵,那么这士兵将调至别处,并受到严厉的批评与责罚。”在军队里提倡严格的纪律和严肃的生活作风是必要的,但是,不分年龄大小、不分职务高低一律不准结婚则不近人情。为此,第三支队副司令员谭震林提过意见,还向延安“告”了一状。后来,谭震林的婚事,由中央批准了。 1939年春,周恩来在叶挺陪同下来到皖南,在新四军军部传达了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关于干部婚姻问题上也确定了“二八五团”原则,即结婚的条件是28岁以上、5年革命经验、团级干部。笔者曾经采访新四军皖南游击队通信员曹云霞,问:“当时部队里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她说:“男的‘二八五团’,女的要是共产党员,要经地委批准。” 在新四军中,结婚一般需要经过组织批准。杰克·贝尔登在《新型的人民军队》一文中讲道:“在战地服务团里,如果有一对男女互相爱好,那么谁也不会阻挠他们,只要两人不致因此妨害工作,如果于工作有碍,两人就得分开。新四军战斗部队里并没有女人,前线也一样没有妇女参加。” 在新四军中,恋爱是自由的,但党政干部结婚,一般需要组织批准。东南局妇女部的邓六金在《春意渐浓忆江南》一文中回忆:“那年我26岁,有人将我介绍给曾山同志。当时我怕结了婚,孩子拖累,影响革命工作,迟迟不肯答应。在西安这段时间,同志们起哄,非要我们完婚不可,有人甚至给中央组织部打了报告。不久,延安来电:‘批准曾山、邓六金同志结婚。’于是,我和曾山在西安八路军办事处结为百年之好。” 曾在抗大五分校学习的新四军女战士俞宜桐在接受访谈中讲道:“陈毅就告诉我们说:‘我们共产党不是不让结婚,也不是不让谈恋爱。我们现在在打仗,你背着小孩儿老婆怎么打仗,所以我们可以恋爱结婚,但不能随便。’所以就有了‘二八五团’这样的条件。这军队里团长就一个,几千个女同志里你只能选一个。他说:‘只要男女一方满足‘二八五团’的条件,你们这些女同志找你们的勤务员也好,找谁结婚我都没问题。只要满足了这个条件,你报告给组织里,组织里给你批准就好了。”应该说,“二八五团”的条件既考虑到了婚姻自由原则,又考虑了战争的实际。彭雪枫在给林颖的一封信中讲到了4师的干部申请结婚的情况:“直属队最近请求结婚者不下五六对之多,其余‘待机’者亦不少,有点儿批不胜批之感,但一般的还是批了。”恋爱结婚是人的合理要求,所以新四军对符合条件的干部还是批准其结婚申请的。 战争、革命与爱情的纠葛 在新四军中,很多年轻人因为革命而牺牲了爱情。新四军第一支队6团副团长吴焜有个意中人,就是临汾八路军学兵队分配到新四军工作的杨瑞年。因为与杨瑞年的交往,吴焜被项英叫去批评,还被降为副团长。1939年11月,吴焜在江南敌后作战中英勇牺牲。 新四军1师2旅文工团的赵征,在1944年调任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刘居英的秘书。她的初恋对象就是刘居英的另一名秘书。他们相约等抗战胜利、全国解放后再结婚。1945年9月下旬,那人跟着刘居英去东北以后,赵征一直没有收到他的来信。“后来听说他在和国民党争夺四平的战役中牺牲了。我很伤心,又希望是误传,所以一直在等他。直到1947年春天,我收到秘书长刘居英给我的信,告诉我,也听说他在四平战役里牺牲了。我这时候是彻底绝望了。”1952年,他从朝鲜来到上海见到了赵征,“他说在那次战役中自己受了重伤,但没有死。我问他为什么不给我写信。他说写了,还说一直在找我、等我。我说:‘晚了,我结婚了。’可恨的战争,硬把我们拆散了。无奈,无奈。我就劝他再找个好姑娘结婚。” 还有一些夫妻因为革命的需要而不得不各奔东西,分居两地。薛暮桥与罗琼夫妻参加新四军后,在军部教导队工作。1940年1月,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李子芳找薛暮桥和罗琼谈话,征求他们的意见,让罗琼去延安参加七大,薛暮桥因工作需要,留在皖南。当李子芳问他们有什么意见的时候,“我们两个毫不犹豫地答复,同意党的安排。此后不久,大约4月,罗琼即经浙江金华辗转前往陕北,到中共中央妇委工作。我们两人一别将近6年,不通音信,直到日寇投降后才在山东解放区会面。”罗琼说。在战争年代,为了革命的需要而夫妻离别是难免的事情。 朱克靖在1937年离家到南昌加入新四军,任战地服务团团长。安顿下来后,曾经写信接妻子萧仲之来南昌。但萧仲之带着3个孩子,小的尚在襁褓中,不想拖累朱克靖,她也不习惯军队行军打仗居无定所的生活,没有去南昌。朱克靖曾经写信回家,但一直没有回信,与家人音信断绝,失去了联系。在云岭,朱克靖和战地服务团俱乐部负责管理图书的李珉相互倾慕,产生了恋爱之情。他们“经组织同意,建立了恋爱关系,那时是秘而不宣的。朱克靖因有家室,内心也矛盾重重。”不久,李珉在行军途中因遭敌伏击中弹负伤,不治牺牲。1940年,经陈毅批准,朱克靖与战地服务团团员康宁结婚。 也有一些干部在敌后根据地一直忠于自己的结发妻子,如邓子恢。1938年1月,邓子恢被任命为新四军政治部副主任,北上皖南。他的家属陈金地(陈兰)仍留在原地工作。有人对邓子恢说:你看这里有这么多有文化的女青年,我为你重新介绍一个吧。邓子恢断然拒绝:“不要!我已有妻子,我和她三年游击战争,同甘共苦,我还是要她。”并立即写了一封信。陈金地凭着这封实质上是路条的信,千里迢迢,历时两个月,于1939年1月到达皖南,被安排在教导队女子8队学习。 新四军第4支队司令员徐海东在长征途中,在一次战斗中负重伤昏迷不醒,周东屏在他身边守候了整整四昼夜,以精心的护理驱走了死神。这段时间,她为徐海东的英雄气概和与伤痛顽强斗争的精神所感动。徐海东也很喜欢她的朴实、勇敢,两颗心越靠越近。终于在1935年9月,两人举行了婚礼。后来,大批女青年知识分子来到延安,有人劝徐海东离婚再找一个文化高的女学生,马上遭到一顿臭骂。抗战期间,徐海东担任新四军第4支队司令员。在周家岗战斗后,徐海东肺病复发,吐血不止,长期养病,一直由周东屏照顾他的生活。每逢老部下来看望,他总要问:“离婚没有?”得知有喜新厌旧者便愤怒斥责。 在新四军和华中根据地的干部战士当中,婚姻关系大多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建立在战斗友情和患难与共的基础上,精神重于物质。介绍人多为领导、同事或战友。介绍人只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完全没有感情基础的政治包办是不多见的。部队里的婚姻程序比较简单,不拘泥于传统的礼节,无财礼,不讲排场,婚礼从简。女性参加革命,既是民族、阶级解放的需要,同时也是妇女解放本身的需要。(摘自《文史精华》文/吴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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