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是武义县城红楼大酒店保安,前几天晚上,他当班,结果遇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凌晨5点多,我在酒店里巡逻,刚到酒店大厅时,突然,大门外“当当当”直响,好像有人在敲门。 大门是玻璃的,我透过去往外看,门外黑漆漆的一片。我以为自己刚才听错了,刚想转过身,敲门声又响了。 我打开门,拿电筒一照:大门口的地上,黑乎乎的一团东西。 蹲下来一看,长长的大大的鳞片,小脑袋躲进臂弯里,把自己“滚”成一个圆乎乎的黑皮球,还一动一动的,啊!这种小家伙,我在电视上看过的,叫穿山甲。 我蹲下抱起它,小家伙躲在我怀里,滚得更圆了。我知道它是国家保护动物,是不可以乱抓捕的,而且它专吃蚂蚁,不会咬人。我找来一个水桶,把小家伙放了进去。 店里爬进了国家保护动物,这可是大事啊,我也不能乱做主,于是赶紧给老板打手机。老板让我先照顾好小家伙,明天等他来了,再联系林业部门,我挂掉电话,一看手表,5点半了! 怕小家伙爬来爬去不见了,只好看着它。我在厨房里找来一只箩筐盖住水桶,好不容易等到天亮上班。我交待同事,一定要好好看牢。 刚到家,酒店宋经理给我打电话,叫我赶紧回单位。 一到单位,看到林业局的人都蹲在水桶前,给小家伙量身材!小家伙长1米多,重9斤多。 一个专家抱起它,看了看,说小家伙的左脚受伤了,凑近看看,呵,果然,左后脚肿得很高,上面还有血迹,专家们边给小家伙包扎,边听我讲完晚上的遭遇。 宋经理还说,早上我一走,一个住在酒店的客人,听说了这件事想出5000元买这只穿山甲。但被宋经理拒绝了,“我们酒店从来不买卖国家保护动物。” 林业局的专家说,这只穿山甲已成年。运输收购和买卖穿山甲,都属违法行为。穿山甲一般喜欢在灌木丛、杂树林里挖洞而居,冬春两季,它们就迁到背风向阳、较低的山坡栖息;夏秋时节雨水多、天气热,它们又搬到较高的山坡上,既凉快又不易被雨水冲刷。 而我们的酒店其实离山有5公里多,在市区看到穿山甲是很难得的,专家分析,这只穿山甲可能是在山上受伤,一直从山上爬过来的。 后来,他们抱着小家伙走了,说要把小家伙放归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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