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杀人性命:杀死有性命的东西,使活生生的动植物,丧失宝贵的生命。 2、夺人生机:剥夺别人赖以维生的机会或工作。 3、断人生路:使人或动物无路可走,而陷入死亡,如塞蚂蚁穴等。或买卖杀价,使人血本无归,无法养家活口。 4、逼人走上绝路:或言语,或肢体行为,使人受刺激或严重伤害,而活不下去。 5、抢人生意;买卖时,不择手段,或争或抢,使别人之生意,落入自己手里。 6、窃占救济金:服务公职,窃占救济苦难之公款,使等待救济的人,失去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