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扬州的县府衙门里,有一位看门的老侍役,姓王名锡,他随侍知县唐元素先生,已有多年的历史了。有一年,王锡正是五十岁的时候,患了一场大病,已经全身冰冷,一命呜呼,正当他的家人悲哀啼哭忙著办理丧事,忽然王锡呀的一声,从棺材里跳将起来,弄得全家的人,不由得惊喜交集。
王锡复活以后,对人家讲述死后经历的情形说:‘我病中看到两个差役来,说衙门里唤你。我还以为是知县唐元素先生使人来唤,跟了他们就走,哪知过了衙门向西,走进了城隍庙,庙前有一棵大白果树,树阴的四周,排著许多桌凳。据差役说:这地是位于白家茶馆,忽然听到殿上呼唤我的名字。差役领我跪在庭下。有一官吏说:这人阳寿已尽,但二十年前,救活了两条命,应延寿一纪。(一纪即十二年)。殿上的城隍老爷说:那么放他回阳吧!差役把我领到外面,我迷失了路,忽然来了一个面如车轮的人,大声喝道:快走!我大吃一惊,睁开眼睛,睡在棺材中,惊得跳出来,出了满身大汗,病竟好了。’
究竟王锡曾经怎样救活过两条人命呢?以下是王锡自述救人的经过:‘当洪杨发匪窜扰到江苏江阴时,我逃出城外,看到一个老妇人,带著一个女孩子,在路旁哭得很悲伤。据老妇说,女孩是江阴县官的女儿,她自己是女孩的乳母,因为县官已被发匪杀害,所以她带了女孩逃难出城,苦于无处安身。我看她们很可怜,就把她们带回家中收容。后闻厘捐局局员某君,是县官的朋友,把她们领去收养,因此她们得到了生路。我想不到竟因此积了阴功,延寿十二年。’(取材自虞铎笔记译语改作)
湘清按:死人复活,是极少见的事,所以这种事实,很难使人生信。也有人认为即使有其事实,不过是一种假死,所见死后游地府的情形,只是第六意识的活动作用,并不是真死。可是据我的看法,假死的所谓复活,虽不能说没有,但真的死而复活,也应确有其事。这有什么证明呢?从‘借尸还魂’的事实,可以证明。在王小徐居士所著的‘佛法与科学的比较’,李圆净居士所著的‘佛法导论’,都有详叙借尸还魂的事。那事发生在民国初年,山东省聊城县东南乡崔家庄有一农夫崔天选,患病猝死,正在举家号哭之时,忽然复活,可是对于家中的人,都若不相识,语言也不相通,举止行动,与复活前判若二人,索笔砚,自书姓名刘建中,籍贯是安南瑶州府西南二百里山洋县人,住县城西南七十五里,庄名刘家大坑,并述其安南家中情况甚详。这样以后,大家才知是安南的刘建中,借著山东崔天选的尸体还魂复活。这事发生时,梅光羲撷云老居士正任山东高等法院院长,曾亲睹借尸还魂的主角崔天选数次,并摄有崔天选的照片,寄给逖楚青平子居士。可见借尸还魂,确有其事。但借尸还魂是一个已死的人,借著他人已死的尸体还魂复活,与这篇因果故事主角王锡,在自己尸体上复活,固有不同,而与轮回的投胎亦有不同。并且借尸还魂的复活者,与前判若二人,也不能解释只是第六意识的活动作用,更不能认为是假死,如果是假死,那么借尸还魂的复活者,怎么语言行动会完全改变,与前判若二人呢?王小徐居士与梅光羲居士,研究佛学的法相唯识,造诣甚深,他们都曾一再为文证明确有借尸还魂的事。可见死人真死而复活,与唯识学理,想必没有冲突。一个已死的人,既能借著他人的尸体还魂复活,那么像这篇因果故事主角王锡,死后在自己尸体上复活起来,更有可能。七八年前在台北善导寺,遇见王一鸣居士,他也讲起他早年曾死后复活,亲睹阴府情形甚详,历历如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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