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寓言; (二)故事; (三)典型言论; (四)禅门宗师启迪开示学者,并使学者达到开悟的教学范例。 寓言在文学艺术中,是一种以思想内容的丰富性和深刻性为特征的形式。现存世界各大宗教,都有以寓言形式宣传教义、教理的传统,禅门公案中,有一部分即直接引用早期佛典中的寓言故事,如本书第一则“世尊初生”就是一例,它寓意佛教在天地万物之间,对佛性自我的绝对尊重,深刻地反映了佛教教义上的诸多特点(具体内容请参本则解析)。作为一则流传广远的禅门公案,它在《修行本起经》、《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等佛典中均有记载。 另外有一些寓言式的公案,则是唐宋以来禅门宗师的创作。如本书所录第二十八则“隐峰倒化”、第八十五则“婆子烧庵”、第八十六则“长汀布袋”即明显属于这种类型。有关这些公案的寓意我们均已作剖析,读者可以参阅。 寓言类公案在整个公案中只占了一小部分。还有一些故事,虽然也具有深刻的意旨,但属于过去禅僧真实事迹的记录,与基本上属虚构的寓言为另一类公案。这类公案数量也不多,如本书所录第二则“拈花微笑”、第四则“二祖断臂”、第六则“六祖和偈”、第八十四则“洞宾参禅”、第九十八则“晓纯三形兽”等属于这一类。 所谓典型言论类指禅门宗师就宗门教义或参学法则、教学经验等发表的有代表性言论——区别于话头公案。本书所录临济四喝、四料简、玄沙三病、云门两病、吹毛剑、法眼毫厘,以及第二十七则鸟巢禅师论险夷、八十九则“浮山论棋”等属于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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