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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杀放生因果故事(1)

http://www.newdu.com 2017-10-26 菩萨在线 佚名 参加讨论

戒杀放生因果故事
    目 录
    序1-2
    第一篇 前言3
    第一章 略述本书内容及观念3
    第二章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7
    第三章 为何单从戒杀与放生来探讨因果10
    第二篇 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12
    第一章 因果律的特性13
    第二章 好人行善为何不见好报23
    第三章 坏人作恶为何不见恶报29
    第三篇 杀生食肉的恶报33
    第一章 疾病伤残的报应38
    第二章 短命惨死的报应59
    第三章 祸殃子孙的报应82
    第四章 家破人亡的报应98
    第四篇 戒杀与放生的善报113
    第一章 临危得救115
    第二章 疾病康复139
    第五篇 深信因果轮回 念佛求生极乐156
    第一章 深信因果 行善止恶156
    第二章 六道轮回 应急出离157
    第三章 修持念佛 求生极乐160
    第六篇 戒杀放生的实践与疑问的探讨167
    第一章 戒杀与放生的实践167
    第二章 戒杀放生疑问之探讨169
    后记178
    净土十种信心181
    放生仪轨182
    《放生诗》十二首191
    序
    因果报应者,世出世间一切圣人之所共宣者也。儒家《易经》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家《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道家《太上感应篇》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知因果报应一法,确为世出世圣人所共倡弘。
    然则,圣人何以欲宣因果报应一事耶?第以因果者,即真理、即事实、即大权也。曰真理,乃从体说;性体本具妙理,虽欲明而不可圆解,故必宣而明之。曰事实,乃从相说;显于一切人事,虽欲隐而不可得也,故必惕而励之。曰大权,乃从用说;施于一切众生,虽欲弃而无可代替者,故必推而行之。以故圣人,虽异口而同唱,令诸众生,悟此真理,知此事实,运此大权;从而防护三业,令身不犯诸恶而行众善,令心归复清净而露圆明。如此,岂有不意诚、心正、身修、家齐、国治、天下平者耶?必也臻于圣贤之域矣。故知因果报应一法,大矣哉!苟鄙为乡老之言,以老生常谈忽之,则至愚至痴者矣!
    因果报应诸事理中,杀业之报最重。何以故?盖天运四时,地滋万物,皆为生养;即天覆地载之性德,在溥利万物,令生生不息也。若有愚人,伤物生机,斫物正命,干违天地至德之行,必遭不忍卒言之恶报。反之,能顺应天地好生之德,施行戒杀护生、济急救贫者,亦必有不思议之善报焉,此一定之事理也。
    净松居士,为人谦和,处事尽责,尝共学于莲友学苑,知为虔敬三宝、务实念佛之善知识也。初中教职退休后,多亲近员林莲社诸师友。旋以善根,缔审民风,悯近世人心,不信因果,竟趋功利,多造恶业;既坏乱公安于今时,将火狱偿罪于他日。居士转此不忍之心,乃搜集书刊,选录因果报应诸事例,汇为一册,笺曰《因果报应实证》。复详述因果理事之隐显,时空之关系,善恶之果报,回心向善之感应;末后导归净土,以圆世出世之因果。嗟夫若人,嘤嘤之鸣为醒世迷,恂恂编述冀挽颓风。斯人而有如期悲怀,斯书必有觉世大功,此亦因果之必然矣。奉嘱为序,不敢以不文辞,谨述管窥以随喜,并吁有缘君子,阅此书而知返照,助桑梓以劝化,则家国幸甚!众生幸甚!
    公元一九九一年岁次第二辛未惊螫
    雪门弟子净军谨识于报恩室
    第 一 篇
    前 言
    第一章 略述本书内容及观念
    本书以“鼓励戒杀、护生、放生”,“阐明因果报应原理”,“介绍净土念佛法门”为主旨。各篇内容略述如下:
    第一篇:第二章:首先说明“因果报应的一般规则”。
    第三、四篇:列举近代发生的“杀生受恶报,戒杀得福报”真实事例,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藉增读者信心。
    阅读这一部分,或许有人会问:“疾病有医学上的原因,说是由于杀生所致,岂非矛盾,且不科学?”“短命惨死,或因暴病或因横祸,为何与杀生有关?”这是合理而常有的疑问。
    面对如此问题,我们只须先确立下面的观念自然可以找到合理的答案,那就是:“依照科学观点而言,一件事情的发生,可以有近因、远因、更远因及根本因。这些不同层次的原因,并不互相矛盾对立,而是可以互相连贯、互相涵盖、互相包容的。只要原因与结果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便可肯定该一原因的正确性。”执“近因”以非难“远因”,或者执“远因”以非难“近因”,都是牛头不对马嘴、不合逻辑的事。
    例如:已知感染B型肝炎病毒是罹患B型肝炎的原因,但感染病毒后不一定发病,还须当事人身体差、没有抵抗力、没有产生足够抗体才会发病。若有某甲因好赌破产而家贫,常常过度工作透支体力,以致身体衰弱,又加感染病毒,于是患B型肝炎,这时包括好赌、家贫、过劳、体弱、感染病毒这五个因素,都是导致某甲罹患肝炎的原因,彼此并不矛盾。以此观点而论,可知用佛法分析因果、追究根本原因,并不违背科学精神。
    第二篇:说明“既然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常常有例外情形发生?”也就是“为何常见到行善的好人没好报,为恶的坏人没恶报的矛盾现象?”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许多人是由于看见这些例外情形与矛盾现象,因而不信因果报应,否定因果报应,致失大利,实在可惜。所以读者诸君务请详看本篇,不可错过。
    面对上述的矛盾现象,我们一定要有一个科学观念:“科学研究与实验是允许有例外情形发生,而且实际上也常发生。”只要把例外的原因找出来,就无损于原来那项科学研究与实验的价值或真实性。
    举例来说:“符合规格的防弹衣,能够阻止枪弹贯穿,保护穿戴者的安全。”但是如果防弹衣偷工减料、或者子弹威力超过它的负荷力、或者子弹射中防弹衣没能盖住的身体其他部位,则发生例外情形,导致穿戴者伤亡。这种例外情形并无法据以推翻“防弹衣能防弹”的事实。
    又例如:“抗生素盘尼西林能治疗肺炎球菌引起的肺炎。”但是治疗当中,常因诊断错误,药量不够、给药方法不妥、细菌产生抗药性、发生过敏、发生并发症、或者身体存在其他恶性疾病减弱了抵抗力……等等情形而宣告无效。这种例外并无法推翻“盘尼西林能治肺炎球菌性肺炎”的真实性。
    同样的道理,虽然“因果报应的规则”常有许多例外与矛盾现象,但是并不能构成充分的理由来推翻因果报应的真实性。我们只要了解这些现象的发生都有很合理的原因,自然不会被它所迷惑,而丧失对因果的信心。本篇中引用佛经,对这些现象作了很合理而令人满意的解释。
    第五篇:指出整个宇宙生命界因果报应的全部面貌与过程,系呈现在“六道轮回”上面。六道轮回有如一片茫茫的苦海,聪明的读者,若有志脱离这一苦海,只要依照所介绍的念佛法门修持,人人都可以成为永恒的圣者——佛。
    第六篇:介绍戒杀的实践方法,并探讨关于戒杀的若干疑问。
    劝 仁 慈
    民国·弘一大师
    众生恶残暴,万物乐仁慈,
    不嗜杀人者,游山可跨狮。
    第二章 何谓因果报应与因果律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一套因果理论,内容不尽相同,对某些事情的观点,甚至存在着相当大的歧异。由于佛教对于因果报应有一套圆满而透彻的看法,本书将依照它的理论,做为探讨因果的根据。
    佛法中的因果理论,内容很广。本书所要讨论的因果报应,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简单的说,“因果报应”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律”就是因果报应的一套规则与定律。
    详细说,属于恶的行为主要的有“十恶”、“五逆”。每种恶行,各有它应受的恶报,而且依照恶行的轻重而有差别。做“十恶”最重的,死后入地狱受苦;中等程度的,死后转生为畜生受苦;较轻程度的,死后生为饿鬼受苦。当受完上面苦报后,再出生为人时,则分别受下面的果报:
    (一)杀生:会得多病、残疾、短命、多祸殃、骨肉分离等果报。(将人或动物直接或间接加以杀害,属于杀生恶行;若加以刑打、虐待、伤害,则属类似于杀生的恶行,得类似果报。)
    (二)偷盗:贫穷;或财产与他人共有,无法自由支配。(凡不是自己的东西或财物,未经同意擅自取用或侵占即是偷盗。)
    (三)邪淫:配偶不善良、不忠贞,或妻子受人拐骗奸淫、得不到满意的眷属。(乱搞男女关系以及从事与色情有关的行业都属邪淫恶行。)
    (四)妄语:得到受人诽谤、欺骗之果报。(说谎、作伪证、不守信都犯妄语罪。)
    (五)绮语:说的话别人不信任、不接受,说话不清。(说黄色邪淫的话,使人想入非非,谓之绮语。)
    (六)两舌:眷属背离,亲族弊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即是两舌。)
    (七)恶口:常受人恶声相向、多诉讼纷争。(用凶暴或恶毒的话骂人即恶口。)
    (八)贪欲:心不知足、多欲无厌。(贪求财色名利各种享受,迷恋不舍,谓之贪。)
    (九)嗔恚:常受人说长论短,常受人扰而烦恼,或被陷害。(稍不如意就生气怨恨即是嗔恚。)
    (十)痴:生在充满邪见的家庭、生在偏僻缺乏佛法与文明的地方,心谄曲、好奉承巴结、使诡计。(痴是指邪见、不信因果。)
    十恶之外,五逆是更重的恶行,其中一项是“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它的果报是应入最苦的无间地狱受无量久远的大苦报。其他各种恶行各有其应受恶报,名目繁多,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属于善的行为主要的是“十善”:(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绮语(六)不两舌(七)不恶口(八)不贪欲(九)不嗔恚(十)不痴。
    能实行十善,得到的果报正好与行十恶者相反。程度重的死后生于天上享天福;程度轻的死后再出生为人。以前能行不杀者,再出生为人时,可得到健康、少病、长寿的善报;修其余善行者,各享应得的善报。
    仁 之 端
    民国·弘一大师
    莫谓虫命微,沉溺而不援,
    应知恻隐心,是为仁之端。
    第三章 为何单从戒杀与放生来探讨因果
    上一章说到“每一种善恶行为,各有应得的果报”,这是一个原则。现在是科学时代,一切讲求证据,只有说理而无实证,不易令人相信。
    本来佛经上以及我国历代佛书及善书,都有很丰富的因果报应故事。但是许多人较少机会阅读这些佛经与古书,既使读了,也常因那是古人的记载,年代久远,较少亲切感,甚至怀疑它的真实性。其实因果定律亘古不变,因果报应的实事,也是古今相同。
    为了弥补这一缺憾,本书第三、四篇列举出近代发生的“杀生恶报与戒杀善报”真实事例,作为证据,藉增信心。
    如前所言,善有十善,恶有十恶,想要把各种善恶行为的报应实例都加以收集,大非易事。而且人有羞耻之心,即使作恶,不欲人知,若将当代人的偷盗、邪淫等大家认为不名誉的事,笔之于书,有违古人隐恶扬善的教训。因此选择大家认为无关名誉的“杀生恶报实例”,作为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最好证据。藉此推彼,此真则彼真,各种类的善恶报应也就无可置疑了。
    而且时处今日,物质文明越进步,水火灾、交通事故、工业灾害等意外横祸越加频繁;更因许多人的心性凶暴,导致绑票、杀人、枪击、械斗以及刀兵战乱,时有所闻,这一切照因果律来说,都是由于众生的杀生罪业所感招而得的苦报。此时此刻,提倡以及实行全面性的戒杀,乃是弭灾止难、导社会于祥和的应病良药。此乃本书以戒杀为主题之最大意义所在。
    蜗 牛
    民国·丰子恺
    闲看蜗牛走,亲为筑坦途,
    此君家累重,莫教步崎岖。
    第 二 篇
    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
    本书的宗旨,一如书名,欲以杀生招祸、戒杀得福的现世实例,证明“因果报应确实存在”的真理。本来有书中那么多实例做证,读者诸君大可深信因果报应的真实性。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矛盾的现象,可能使不少人在阅读本书后,对因果报应的道理仍旧半信半疑。例如:书中说放生戒杀有好报,偏偏见到有些戒杀吃素的人,现世中受病苦折磨,坎坷度日;书中说杀生食肉有恶报,偏偏见到有些富翁们,每天三餐山珍海味,却不见报应临头,反而事业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甚至有些天天杀生的屠夫,却是钱囊饱满,身体肥壮,因果律似乎管不着他。
    由于这些矛盾现象的确存在,而且为数不少,难怪使大家对因果的说法疑惑重重,无法深信。因此首先要在本篇,简单讨论这些矛盾现象的来龙去脉。至于整个因果律的原理,内容复杂,牵涉极广,须看专书讨论,方能尽其详情。
    以下先略述因果律的特性,然后根据这些特性,说明与因果律互相矛盾的现象产生的原因。
    第一章 因果律的特性
    众所周知,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制裁犯罪,一部厚厚的法律全书尚嫌不足。因果律要规范所有善恶行为的报应,当然也不会太简单;因果律的特性,自然也非三言两语所能道尽。
    以下仅就与矛盾现象有关的三个特性提出讨论:(一)公平的特性;(二)因缘会合才产生果报的特性;(三)隐微的特性。为了说明的方便,将公平的特性再分为三点来讨论。合起来共有五点,分别叙述如下:
    1、因果通于三世
    所谓“三世”是指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现在世”指现在这一生。“过去世”包括的范围,是由现在世的前一世起,逆推到无穷久远的过去,这段时间都属过去世。“未来世”包括的范围,是由下一世起,顺推到无穷遥远的将来,这段时间都属于未来世。
    所谓“因果通于三世”,意义有二:(一)从行善或作恶到产生果报,所须时间有快有慢。快的话,当生就得到果报;慢的话,可能过去世造的因,今生才受报,或今生造的因,未来世才受报;更慢的话,则由因到果,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百千万劫,无穷久远的时间才产生果报。(劫是佛经上计算时间的单位。劫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经上说的劫,通常指的是大劫。一个大劫是十三亿四千三百八十四万年)。(二)产生果报后,受报的期间也有短有长。短的话,只有几日、几月、几年;长的话,从开始受报,到报尽为止,跨越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经过千万亿劫,无穷久远的时间。关于这一点,请参考下一段的说明。
    2、 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
    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
    兹分别讨论如后:
    一、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
    说明:
    “小的善行得到小的福报。”小的福报程度轻,赚小钱、享小名、做小官或小主管、生活小康;小的福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享尽。
    “大的善行得到大的福报。”大的福报程度重,赚大钱、享大名、做大官或大企业家,甚至做国王做总统,生活优裕;大的福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享尽福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善行,他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享受福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享受完毕。在没享完前,是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剥夺他应享的福报的。
    佛经中有关的经文:
    1、《佛说护净经》说:“一日持斋,得六十万世余粮。”意思是说持斋一日,可以得到六十万世不受饥饿的福报。
    2、《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十品说:“我观业道众生,校量布施,有轻有重,有一生受福,有十生受福,有百生千生受大福利者。”又说:“若遇最下贫穷,乃至癃残喑哑,聋痴无目,如是种种不完具者……欲布施时,若能具大慈悲,下心含笑……软言慰喻……百千生中,常得七宝具足,何况衣食受用。”
    3、《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六品说:“若有女人厌是丑陋多疾病者,但于地藏像前志心瞻礼,食顷之间,是人千万劫中,所受生身相貌圆满。是丑陋女人如不厌女身,即百千万亿生中,常为王女,乃及王妃,宰辅大姓,大长者女,端正受生,诸相圆满。”
    4、《地藏菩萨本愿经》第四品说:“归依地藏菩萨……若能志心归敬,及瞻礼赞叹,香华衣服,种种珍宝,或复饮食,如是奉事者,未来百千万亿劫中,常在诸天受胜妙乐,若天福尽,下生人间,犹百千劫,常为帝王。”
    举例:
    1、《佛说诸德福田经》记载:“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名叫波拘卢。久远的过去世以前,曾遇僧人举办弘扬佛法大会。他听后无比欢欣,拿呵梨勒果供奉众僧。由此功德,命终升天享福。下生人间都出生在尊贵的家;端正雄伟,超绝群伦,九十一劫之久,未曾生病,此生仍有余福,遇佛出家修道。”
    2、《贤愚经》记载:“佛世时有一位金财比丘,往世为贫人,拾柴卖活。某日遇到毗婆尸佛,他将卖柴所得的钱,欢喜而恭敬的布施佛和僧。由于这功德,使他享受九十一劫的福报,金钱财宝无穷尽。此世仍享同样的富报,并且遇佛出家修道,得阿罗汉果位。”
    2、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
    说明:
    “小的恶行得到小的恶报。”小的恶报程度轻,得小病、遭小挫折、劳苦而收入微薄、贫穷而低贱;小的恶报时间短,也许数日或数月、或数年、或二三十年就报尽。“大的恶行得到大的恶报。”大的恶报程度重,或得大病、恶疾、短命、横死,或遭大挫折,或生而盲聋喑哑、身体残废,或生而为乞、饥寒交迫;大的恶报时间长,也许一生、或十生、百生、千生,甚至百千劫之久才能受尽恶报。
    因为这个缘故,若有人过去世中做了非常大的恶行,他很可能在很多世以前就开始接受恶报,一直继续到这一生,甚至到未来世才能受报完毕。在没有受报完毕前,没有谁有权利可以轻易免除他应受的恶报。
    佛经的经文:
    《地藏菩萨本愿经》第三品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
    举例:
    《贤愚经·贫女难陀品》记载:“佛弟子中有一位难陀比丘尼,原本是贫女。她往世生于迦叶佛时代,有一次,与某位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的贫女争着供养佛僧。佛先接受贫女的请求,难陀看不起贫女,向佛说:“世尊为什么不受我的供养,却先答应那位乞丐的请求呢?”由于辱骂有修行的人为乞丐之罪业,受到五百世出生在乞丐家的恶报。”
    3、善恶不能轻易互相抵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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