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镇江有个百姓,以杀猪卖肉为生,家道小康后,动起了邪念,淫污他人之妻,不可悉数。屠夫的妻子外貌美艳而性情淫荡,每天坐在店里卖猪肉。邻居有个潘二,是卖木梳的。潘二擅长唱歌,常常唱带有淫词的情歌挑逗屠夫的妻子。时间一长,二人终于发生了私通。 有一晚,屠夫外出买猪,走了不到十里路,忽然想起遗忘了东西,他急忙回家,招呼妻子也没有动静。屠夫自己开门一看,妻子和奸夫潘二正在酣睡。屠夫于是砍下了潘二的脑袋之后就走了,妻子在睡梦中还不知道。等到醒来后,屠夫的妻子吓坏了,震惊之余,她也没大喊大叫。而是把潘二的尸体剁碎了喂猪,擦去了家里的血迹,一点也没败露。 过了一个月,屠夫回来了。喝醉酒问妻子:“往日你和奸夫睡在一起,被我把他杀了,你知道不?”妻子内心极度惊惧,表面上还镇静地说:“我不知道,哪有这回事,你不要乱说。”半夜里,屠夫的妻子又把屠夫杀掉喂了猪,然后把灯笼放在门边,喊醒婢女说:“主人外出,你为何不开门。”婢女说:“我不知道。”出门一看,遗落的灯笼还在那。婢女真的以为屠夫出门了。 第二天,屠夫的妻子坐在肉店里,还镇定自若。过了一个月,邻居们都怀疑起屠夫外出不回家的说辞,并且潘二也失踪了。众人都来盘问屠夫的妻子,她支支吾吾地顾左右而言他,神色惊慌失措。邻居们更加怀疑,于是报了官,屠夫的妻子很快就认罪伏法了。--源自《至正直记》 无相点评:这是元朝孔子五十五世孙孔克齐,元末避兵四明时所写的所见所闻。这则历史尘埃,印证了三句古语,一是“淫人妻者,妻被人淫。”二是“赌近盗、奸近杀”。三是“天道祸淫”。自古以来,身陷淫乱的男女,无不凄惨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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