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袁采 袁采,字君载,南宋信安(今广东高要)人,登进士第三,以廉明刚直见称。《袁氏世范》本名《训俗》,分《睦亲》《处己》《治家》三卷。每卷又有若干条,皆冠以标题,阐明处世之道、睦亲治家之理,精确详尽,明白切要。 袁氏世范 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掖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妆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憎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此: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人之智识,固有高下,又有高下殊绝者。高之见下,如登高望远,无不尽见;下之视高,如在墙外,欲窥墙里。若高下相去差近,犹可与语;若相去远甚,不如勿告,徒费舌颊尔。譬如弈棋,若高低止较三五著,尚可对弈,国手与未识筹局之人对弈,果如何哉? 行高人自重,不必其貌之高;才高人自服,不必其言之高。人之性行,虽有所短,必有所长。与人交游,若常见其短而不见其长,则时日不可同处;若常念其长而不顾其短,虽终身与之交游可也。 www.dxzw.com 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于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戚,有高议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 大抵富贵之家,教子弟读书,固欲其取科第,及深究圣贤言行之精微。然命有穷达,性有昏明,不可责其必到,尤不可用其不到而使之废学。盖子弟知书,自有所谓无用之用者存焉。史传载故事,文集妙词章,与夫阴阳卜篮,方技小说,亦有可喜之谈。篇卷浩博,非岁月可竟,子弟朝夕于其间,自有资益,不暇他务。又必有朋旧业儒者,相与往来谈论,何至饱食经终日,无所用心,而与小人为非也。 言语简寡,在我可以少悔,在人可以少怨。 世有无知之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的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者贱者,则礼傲而心慢,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长厚有识君子,必不然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