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无用论”盛行之际,我便养成了一大偏见:读书是私事。关门读禁书,其乐也融融,确实不知“天下为公”。读到得意处,宛若登高望远,把酒临虚,意颇踌躇。“起绕中庭独步,满天星斗文章”,自己觉得很像个人似的。当然罗,我其实哪里有什么“中庭”可绕?无非是越窗而出,跑到大街上蹓蹓弯子罢了。只因旁若无人,那天地倒也宽阔。“拳打卧牛之地”,有时候巴掌大一块天也是可作逍遥游的。 这却不是说,那样一种“私读”就好像是私下里自娱自慰的勾当。毕竟情有所钟,意有所得,并非只拿自己消遣。每读一本书,如交一个人,差不多就是一种遭遇。或一见如故,或话不投机,或相见恨晚,或失之交臂……。本来都是萍水相逢,有的后来却成了朋友。朋友六者,固然也有着彼此扶持,相互砥砺等“社会功能”,但若不是于此种种社会功能之外尚多出那么一点 “无用”的东西(人或谓之曰“私交”),最终怕也只好划归“熟人”或“社会关系”了事,尽管我们常常不加分别地以朋友相称。白居易有寄友人诗云: “能来同宿否?对床听雨眠。”其间所藏友情之私就不难体会,只要你不急着下结论说那是同性恋倾向的话。 “私交”总是一对一的,不好编入“关系网”。同理,“私读”也总是游离于“系统学习”之外。在我看来,大多数书籍写出来都不是为了给专家学者“研读”或给教主信徒“颂读”的,所以我所说的“私读”倒恐怕是阅读一词的本来含义吧?我的意思是说,唯其因为有此种读法,书才成其为书,而不至于只被人呼作“资料”或“圣经”。当然,不一定要违禁才能有私,关键只在不计“社会效益”。也就是说,读书不求有用,有用不叫读书。— —我的偏见即在于此。“无聊才读书”,撇开其中所包含的抑郁未伸之态,鲁迅先生这话便与我的偏见相符。——还有什么能比无聊更让人体尝到一己之私呢? 如今读书又变得有用了,我自己因此还占了不少便宜,不期然而然地成了一个靠读书混饭吃的人。然而,那偏见却总在作祟,成天伏案还老想着偷闲读书。不必作笔记,不必写论文,不必查“二手资料”以求印证,何乐而不为?会心时,“读书有味身忘老”;索然处,“抛书人对一枝秋”。横竖不把“学问”二字放在心上。至于“致知格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则更是浑然忘却于九霄云外!纵不免有时候也会来它个“读书人一声长叹”。但那“读书人”已不是一种“身份”,长叹声也绝非出自“身份意识”。未敢“以天下为己任”,只是自个儿“伤心秦汉”,试问又有何不可? 总而言之,我大约是当初中流霉太深抑或受惊吓不小,逆向反应,抱住个私字至今松不开手,且认定它不在任何“社会角色”之中。每常暗自思量,诸如“私生活”、“个人问题”等用语早已专有所指,看来留给私人的空间委实不多了。再不小心守住,只怕不被“共产风”刮跑,也要被编成程序输入计算机的。幸喜世上还有书,可以从容一读。不信天下写书人的意图都在 “为民立言”。即便他们确实作如是想,书也还有自己的命运。既已在世,一本书就犹如一个人,少不了会领略到种种的冷暖炎凉。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奉为经典或弃如敝屐,这要看它被派上了什么用场。与此同时,另有一种遭际也在随时随地悄悄地发生,那就是:一本书与一个人单独相遇。这大半不会留下什么,却有可能多了一位“知己”。我就常以某本书的“知己” 自居,未待掩卷便拍案大呼曰:“善解此书之意(不是“义”!)如我者几希!”正是:“不恨古人吾不见。恨古人不见吾狂耳!”——此间私心所在,不亦可鉴天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