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是初唐四杰之一,他的《滕王阁序》中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为流传千古的名句。然其中“鹜”字之解则向有争议。“鹜” 本是家鸭,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曰双鸭,饔人窃更之以鹜。” 杜预注:“鹜,鸭也。”又屈原《离骚》:“宁与骐骥抗轭乎,将与鸡鹜争食乎?宁昂昂若千里驹乎,将汎汎若水中凫乎?”此以鹜凫对言,则鹜为家鸭,凫为野鸭判然分明。董仲舒、郭璞等也都提到“鹜”是鸭子。这样一来,人们就感到王勃用字有问题了,因为家鸭是不能与落霞齐飞的,只有野鸭才能飞。但古人囿于盲从名家,对王勃不敢非议,故对此只好为之曲解了。例如北宋寇宗奭武断地说:“王勃《滕王阁序》云:落霞与孤鹜齐飞,鹜为野鸭,勃乃名儒,必有所据。”真是弄巧成拙,这倒起了宣扬王勃写别字的作用。现今有“鹜”应为“凫”之训。这种“应为”之说,则更肯定王勃是写了别字。 其实,王勃并未写别字。许慎在《说文》中说:“凫,舒凫,鹜也。” 详审许书于此二字之说解,似乎哪个字均未讲清。其实,许氏之说解,是着重二者的类属而言,意为鹜、凫是同类之物,皆为鸭类。若就种属而析言,则鹜有“舒凫”和“凫”这两种,即家鸭和野鸭之分,故魏张揖《广雅》云: “鹜、凫,鸭也。此统言而未析言之也。”即鹜可称舒凫,凫亦可称野鹜。王勃正是从二者之类属而用其字。可见,王勃没有写别字。“孤鹜”的鹜是 “野鹜”之省,即能飞的野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