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仁宗延祐年问,浙江 吴兴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一天晚上,有一位村民外出归来。一条黑影窜到他身边。他未及发现,已给来人从后面刺中右肋,身负重伤倒地。
第二天早晨,伤者的哥哥出来四处寻找,发现弟弟重伤倒在路边。奄奄一息,急忙背到家中让弟弟躺好,哥哥追问:“是谁伤天害理,暗杀你的?”
弟弟吃力地回答:“白帽子..黑衣服..高个子..”话没说完,就咽气身亡。
哥哥悲愤交 加,当天奔县府大堂报案。
县官略略思付片刻,唤来当夜的更夫发问:“有谁经过发案地点,特别是穿黑衣服、戴白帽子的!”
更夫想了想,禁不住开口:“呀,张福儿走过那儿的,黑衣、白帽呀!”
县官发下令箭,立即让衙役逮来张福儿。
历经多堂会审,任凭严刑拷打,张福儿紧闭嘴唇,不承认自己杀人。县官这下可犯了难:既不能贸然判决,又不能就此释放呀!他万般无奈,把张福儿关进监狱。一晃,可怜的张福儿在狱中度过了三年。
过了三个年头,恰巧邓 文原出任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掌监察的长官)。邓 文原着手清查积案,在审查张福儿时,他翻阅了所有案卷,找来死者哥哥,发现张福儿一案确存一大串疑问:“死者临死前说凶手是高个子,可张福儿个儿并不高啊;死者伤在右臂,而张福儿素用左手,如由后面杀伤,伤应在左肋,为何却在右肋呢?”
经过一番侦查,一切水落石出。真正的凶手落网,张福儿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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