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县有个叫胡 成的人,一日与熟人冯安喝酒。喝到半醉,胡 成便吹牛:“不要怕穷,告诉你,百把两银子很容易到手的。”冯安不信,因为他知道胡 安家境也不好,胡 成却一本正经地说:“实话说吧,昨天半道上我碰到一个大商人,我把他杀了推到南山枯井里了。”冯安笑得气也喘不过来。胡 成酒后兴奋,为证实所言不假,当即拿出妹夫托他置办田产的一百两银子,说:“瞧,这就是那商人的钱。”冯安还是似信非信。
无巧不成书。第二天那口枯井果真发现一具无头尸。消息传开,冯安大惊,怕有干系,便告官,将昨夜胡 成所言叙述了一番。
胡 成酒醒对昨夜乱言毫无记忆,莫名其妙地被费县令派出的差役抓到衙门,当明白事由后,一个劲喊冤,并将真实情况相告。费县令只得暂时将胡 成收审,并令不许将尸首从井里捞出,让尸体的主家来认尸。
第二天,有个妇女来认尸,自称是被害人的妻子,她对费县令说:“我丈夫姓何,带了一百两银子去经商,被胡 成杀了。”
费县令说:“凶手已被抓获,可尸首没有头,你暂且回去,等找到死者的头,再通知你。”那妇女走后,费县令当即发出布告,告知这妇女所在乡的人们都要替她寻找大夫的头。刚过一天就有一个与她同村的名叫王五的人,回县里报告说头已找到。
费县令验证,果真是死者的头,就当堂赏给王五一千文铜钱。然后把那妇人传上询问道:“有孩子吗?”她答没有,又问她:“你丈夫还有什么亲属?”回答只有一个堂叔,费县令慨叹道:“年纪轻轻就守寡,孤苦伶仃怎么生活?现在凶手已定罪,案子已结,你是年轻妇人,找个合适的人改嫁吧。”
安慰一通后,命衙役传谕:“如果有人要取何氏为妻,须经本县批准。”
这妇人刚下大堂,马上有人呈上报告,愿娶何氏。此人便是找到人头的王五。
费县令又把那妇人叫到堂上问:“你知道谁是凶手吗?”
何氏答:“胡 成。”
费县令厉声说:“不!是你和王五。”两人吓坏了,竭力辩解。费县令对那女人说:”尸体还没从井里捞上,你怎么知道是你丈夫?这说明你早就知他已死,你丈夫死时穿着破烂,家中很穷,哪有一百两银子?”转身又对王五道:“你献上人头,是为了早点娶她。”
两人听了面如土色,只得如实招供:王五与何氏早有不正当关系,他们合谋害死何氏丈夫时,正巧听见胡 成对冯安开杀人夺银的玩笑。真相大白,费县令下令释放胡 成。
费县令图案依据
山东淄川县费县令接到一桩案子:有个商人在外出途中遇害,他的妻子上吊自尽。费县令速赶现场察看,发现商人腰间钱袋内装有不少银子,并没被人动过,他断定此案不是图财害命。费县令先把商人的左右邻居找来调查,可人们都说商人忠厚善良,并无仇人。几天下来毫无线索。
过了半年,此案仍没破。一日,有几个人违法被捉到衙门。审问之时,费县令眼睛忽的一亮,盯住了一个叫周成的汉子身上挂的钱袋。周成莫名其妙,以为县太爷要搜他的钱袋,便解下呈上。
费县令看了看问他:“你家住哪儿?”
周成答:“周村。”
费县令又问:“去年被杀的那个商人是你何人?”
周成闻言脸色骤变,可嘴上回答不认识。
费县令大怒道:“你杀了人还说不认识吗?来人,大刑伺候!”
周成闻之魂飞魄散,跪下求饶,果然招供。
原来,商人的妻子十分贪图虚荣,一次准备串亲戚,向别人借了首饰妆扮得富贵显赫,从亲戚家回来时将首饰装入布钱袋,不巧失落。她赔不起,又不敢告诉丈夫,急得要死。这天,周成正好捡到这布袋,一瞧上面的字样,便知是商人老婆丢的,心中大喜。他早就对此女子的姿色垂涎,想以此要挟她就范。晚上,他探得商人外出不归,便翻墙越进商人家。天很热,商人的妻子睡在院里,他过去便加以调戏,女子惊恐大叫。周成赶紧捂住她的嘴,出示捡到的钱袋和首饰。商人的妻子顿时不敢吭声,只得任周成轻薄。事后女子关照就此一次,下不为例。周成不甘,事后多次想前往,偏偏商人长久不外出,无计可施,一怒之下,将商人骗出杀害。商人妻 子闻讯痛哭,觉得有愧便自尽了。
费县令查清案情,将周成判处死刑。人们不明白费县令根据什么吃准周成是凶犯。
费县令笑道:“事情很简单,我只是处处留心罢了,当初检验尸体时,发现商人装钱的布袋上绣着一个万字图案,而周成的钱袋也绣着同样图案。我辨认后发觉此图案出自一人之手。等我询问他时,他搪塞应付,神态不正常,这是我断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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