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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平:清代的帝王庙祭与国家政治文化认同

http://www.newdu.com 2017-11-02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清代的帝王庙祭与国家政治文化认同
    黄爱平
    [摘要]清统治者继承中国古代特别是明代以来祭祀先代圣帝明王的传统,入关之初即在京城建造历代帝王庙,并多次对入祀的历代帝王和配飨名臣进行调整和增补,最终建构了一个包括少数民族王朝在内的历代帝王一脉相承、绵延不绝的完整统绪,同时确定了配飨名臣的人选。清代对历代帝王以及配飨名臣的祭祀,昭示出多重的目的和用意。既有对人臣的劝诫、激励作用,也有对人君的借鉴和警示用心。而最根本的则是对治统、道统的重视和强调,反映了清统治者对中华统绪的认同和对中华文明的归属。
    [关键词]清代帝王 庙祭 政治文化认同
    礼乐祀典,是中国历代王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清代也不例外。其中的帝王庙祭专指对历代圣帝明王以及配飨名臣的祭祀。有清一代,帝王庙祭与天神、地祇、太岁、朝日、夕月、先农、先蚕并列为中祀,成为国家常规祭礼之一。考察清代有关帝王庙祭的渊源及其具体情形,探讨其中所蕴含的政治意义和文化内涵,对清代政治史、文化史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是不无裨益的。
    
    在中国古代,对先代圣帝明王的祭祀起源很早。《礼记·祭法》记载说:“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并据此列举了诸多“有功烈于民”,应予祭祀的圣帝明王,诸如尧、舜、禹、黄帝、颛顼、契、汤、文王、武王等。还特别指出:“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①秦汉以后,对先代帝王的祭祀绵延不绝,代有发展。唐代统治者在沿袭前代之例,于历代帝王“肇迹之处”分别建庙立祠予以祭祀的同时,以“三皇五帝,创物垂范,永言殷祀,宜有钦崇”,特于玄宗天宝六年(747),在京城敕建三皇庙和五帝庙,三皇庙合祭伏羲、神农、黄帝,五帝庙则合祭少昊、颛顼、高辛、唐尧、虞舜,均于春秋二季用少牢礼。天宝七年(748),又下令在京城另建一庙,合祭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人氏等“三皇以前帝王”②。宋代尤重各地帝王陵庙的祭祀,太祖时,谕令各地营建或修复先代帝王陵庙70余座,置守陵户,禁樵采,并“命李昉、卢多逊、王佑、扈蒙等分撰历代帝王碑,遣翰林待诏孙崇等分诣诸庙书于石”③。
    元代初年,京师及地方均建三皇庙,奉祀伏羲、神农、黄帝三皇,并以黄帝臣俞跗以下见于医书记载的十大名医从祀两庑,以医官主祭。后江西湖东道廉访使文殊讷以“三皇开天立极,功被万世,京师每岁春秋祀事,命太医官主祭,揆礼未称”,奏请“如国子学宣圣庙春秋释奠,遣中书省臣代祀,一切仪礼仿其制”。元顺帝采纳了这一建议,“命祭三皇如孔子礼,遣中书省臣代祀。”④
    明朝建立以后,随着朝廷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先代帝王的祭祀也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遣官访查历代帝王陵寝,命各省绘图进呈。次年礼部定议,各地应予祭祀的历代帝王共计三十五人,凡“陵寝发者掩之,坏者完之,庙敝者葺之。无庙者设坛以祭。仍令有司禁樵采。岁时祭祀,牲用太牢”⑤。而京城初年尚沿袭元制祭祀三皇,但统治者很快就意识到:“三皇继天立极,开万世教化之原”,应专门立庙致祭,并且,“历代帝王开基创业、有功生民者”⑥,亦当一并祭祀。朱元璋遂于洪武六年(1373)下令建造历代帝王庙,“仿太庙同堂异室之制,为正殿五室:中一室三皇,东一室五帝,西一室夏禹、商汤、周文王,又东一室周武王、汉光武、唐太宗,又西一室汉高祖、唐高祖、宋太祖、元世祖。每岁春秋仲月上旬甲日致祭。”不久,以周文王虽有奠基之功但终守臣节,唐高祖虽得天下却多仰仗太宗之力而罢二者之祀,另增祀隋文帝。洪武二十一年(1388),诏令历代名臣从祀。同年,帝王庙因火灾被毁,乃改建新庙于鸡鸣山之阳。其后,又罢隋文帝之祀。遂定奉祀帝王自三皇以下至元世祖共十六帝,从祀历代名臣自黄帝臣风后、力牧以下至元木华黎等共三十七人。自此,历代帝王庙祭初具规模。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帝王庙祭乃“遣南京太常寺官行礼”。嘉靖九年(1530),明世宗厘正祀典,下令在京城之西新建历代帝王庙,“名曰景德崇圣之殿。殿五室,东西两庑,殿后祭器库,前为景德门。门外神库、神厨、宰牲亭、钟楼。街东西二坊,曰景德街”⑦。十一年(1532)帝王庙建成,世宗亲临祭祀。此后则每年派遣大臣于仲春、仲秋以太牢致祭,并罢元世祖及其臣五人,定为十五帝,名臣三十二人。可见,中国古代对先代圣帝明王的祭祀,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之后,至明代终于奠定了合庙合祭,亦即一庙群祀的形式,并成为国家常规祭礼之一。
    
    清承明制,对先代帝王的祭祀也在明代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并最终趋于定型。顺治八年(1651),皇帝亲政,清廷首开遣官致祭各地帝王陵寝之例,并制订各地历代帝王陵寝祀典,规定“逢朝廷有大庆典,遣官分诣致祭”⑧,各地陵寝所在之地方官,则于每岁春、秋仲月致祭。此外,若皇帝出巡,于所到之处,凡三十里内的帝王陵庙,亦亲祭,或遣官致祭。
    除制订和完善各地帝王陵寝祀典之外,清统治者对京城的历代帝王庙予以了更多的重视。入关之初即在京城西阜城门内建历代帝王庙,“南向,正中景德崇圣殿,九楹,东西二庑各七楹,燎炉各一。后为祭器库,前景德门。门外神库、神厨、宰牲亭、井亭、钟楼、斋所咸备”⑨。帝王庙建成之后,清廷最初尚仿明代之例,祭祀历代帝王。但统治者很快就根据自身的意愿和要求,对入祀的帝王以及从祀的名臣作了增补和调整。
    顺治二年(1645),清廷以“当日宋之天下,辽、金分统,南北之天下也。应以辽太祖及功臣耶律曷鲁,金太祖、世宗及功臣黏没忽、斡里不,俱入庙祀”。对元代帝王,不仅恢复明初曾一度入祀的世祖,而且以“元世祖之有天下,功因太祖,应追崇元太祖,其功臣木华黎、伯颜应从祀”。并增祀明太祖及功臣徐达、刘基诸人。于是,历代帝王庙正殿奉祀三皇、五帝之下,计夏王禹,商王汤,周武王,汉高祖、光武帝,唐太宗,辽太祖,宋太祖,金太祖、世宗,元太祖、世祖,至明太祖,共二十一帝,两庑从祀黄帝臣风后、力牧以下至明代徐达、刘基共四十一臣。十四年(1657),以“帝王庙祀二十一帝皆系开创,不及守成”,而历代守成之君,不乏英主,遂增祀商中宗、高宗,周成王、康王,汉文帝,宋仁宗,明孝宗七帝;又以辽太祖、金太祖、元太祖三帝“原未混一天下,且其行事亦不及诸帝王”而停祭10,并撤宋臣潘美、张浚从祀。
    康熙帝在位期间,先于元年(1662)恢复帝王庙原奉祀二十一帝,随后又对入祀的历代帝王及从祀诸臣进行了大规模的增补。康熙帝认为,历代帝王“凡曾在位,除无道被弑、亡国之主外,应尽入庙崇祀”;并且,“从前所定配飨功臣,大概开国元勋居多”,“其治安之世,辅佐太平,有功军国者,反不得与配飨列,是皆未为允当也”。遂于六十一年(1722)下令朝臣集议。于是,议增夏启以下至明愍帝(崇祯)各代帝王计一百四十三人,并增黄帝臣仓颉以下至明刘大夏等历代名臣计四十人。这一议案,很快得到了新皇帝的批准,雍正帝亲制祭文,“遣官致祭行礼如仪”。这样,合原奉祀各帝及从祀诸臣,计入祀历代帝王一百六十四人,历代名臣七十九人。
    乾隆帝继位之后,又一次对入祀的历代帝王作了增补和调整。乾隆元年(1736),以“明建文为太祖之嫡孙,缵承大统,在位四年,固俨然天下共主矣”11,下令予以增祀,并予谥“恭闵惠皇帝”。四十九年(1784),又以康熙帝当年的谕旨为依据,谕令增祀两晋南北朝及唐末五代时期有为之君。至五十年(1785),正式确定增祀晋元帝等二十五帝,撤出原祀汉桓、灵二帝。至此,历代帝王庙入祀标准及规模得以最终定型,总计奉祀三皇五帝以下至明崇祯帝等历代帝王凡一百八十八帝,从祀历代名臣凡七十九人。
    据记载,入祀的历代帝王均各立神牌,安放于帝王庙正殿七室亦即七龛之中,伏羲、神农、黄帝三皇居于正中位置,五帝以下至明崇祯帝则分别左右,顺序安放。具体排列情形如下:
    中室:太昊伏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左室: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有虞氏;右室:夏王禹、启、仲康、少康、杼、槐、芒、泄、不降、扃、廑、孔甲、皋、发,商王汤、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庚丁、太丁、帝乙;次左:周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宣王、平王、桓王、庄王、僖王、惠王、襄王、顷王、匡王、定王、简王、灵王、景王、悼王、敬王、元王、贞定王、考王、威烈王、安王、烈王、显王、慎靓王;次右:汉高祖、惠帝、文帝、景帝、武帝、昭帝、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光武帝、明帝、章帝、和帝、殇帝、安帝、顺帝、冲帝、昭烈帝,晋元帝、明帝、成帝、康帝、穆帝、哀帝、简文帝,宋文帝、明帝、孝武帝,齐武帝,陈文帝、宣帝,魏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宣武帝、孝明帝;又次左:唐高祖、太宗、高宗、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后唐明宗,后周世宗,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高宗、孝宗、光宗、宁宗、理宗、度宗、端宗,辽太祖、太宗、景宗、圣宗、兴宗、道宗;又次右:金太祖、太宗、世宗、章宗、宣宗、哀宗,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世祖、成宗、武宗、仁宗、泰定帝、文宗、宁宗,明太祖、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景帝、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愍帝位。均南向。凡异代同室者,皆隔别之。12
    在祭祀规格及仪节方面,帝王庙祭位列中祀,定于每年春、秋仲月诹吉致祭。届时,大多派遣朝廷官员,由大臣一人以太牢祭正殿历代帝王,由分献官四人以少牢祭两庑历代名臣。若有“特行崇典”,则“皇帝亲诣行礼”13。雍正帝即于二年(1724)亲祭帝王庙,而乾隆帝更是于三年(1738)、二十九年(1764)、四十年(1775)、四十八年(1783)和五十年(1785)先后五次“亲诣行礼如常仪”14,成为有清一代亲祭历代帝王庙次数最多的皇帝。
    在建筑规制及管理方面,除设置专官管理并按时修缮外,乾隆时期还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重修。原帝王庙正殿及其两庑覆瓦均用青绿琉璃色,朝廷官员认为正殿系安放历代帝王神牌之处,使用青绿琉璃色覆瓦“于礼未协”,遂借帝王庙修缮之机,于二十七年(1762)奏请改用纯黄色。乾隆帝认为:“所奏是,著改盖黄瓦,以崇典礼。”15帝王庙正殿覆瓦遂改用帝王专属的明黄色,此后未再有大的变化。
    
    清代帝王庙祭的发展、完善乃至最终定型,具有非同寻常的政治意义和文化内涵。
    在政治上,清统治者通过对历代帝王庙入祀标准的调整和祭祀规模的确立,最终建立了一个历代绵延不绝的朝代统治体系,并且,这一统治体系不仅包括历代汉民族王朝,还囊括了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以辽、金、元三朝为例。明代仅元世祖一人一度入祀,不及辽、金,且元世祖之祀亦不久即罢。而清朝建立之初,即在明代奉祀十五帝基础上,增祀辽太祖,金太祖、世宗,元太祖、世祖,再加明太祖诸帝,定为二十一帝。此后,历康熙、雍正、乾隆各朝,都续有调整和增补,其中尤以发端于康熙末年,完成于雍正初年的大规模增补为最。此前,明代帝王庙入祀的历代帝王仅限于开基创业之君,清初顺治帝始增守成有为之主,但人数有限,不成规模,且未能前后接续。而康熙帝晚年,集数十年统治之经验,对历朝历代帝王的统治体系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他看来,自三皇五帝以下,历朝历代帝王的统治是一个完整的、前后相承的统绪,不仅历代开基创业之帝王,守成有为之君主应予祭祀,但“凡曾在位,除无道被弑、亡国之主外,应尽入庙崇祀”。并且,基于帝王自身的立场,康熙帝对前人特别是读书人“刻意指摘”前代帝王的做法深致不满,批评他们“全无公是公非”,认为“历代帝王庙崇祀者,每朝不过一二位,或庙飨其子而不及其父,或配飨其臣而不及其君,皆因书生妄论而定,甚未允当。况前代帝王曾为天下主,后世之人俱分属臣子,而可轻肆议论,定其崇祀与不崇祀乎?今宋明诸儒,尚以其宜附孔庙奏请。前代帝王既无后裔,后之君天下者继其统绪,即当崇其祀典”。因此,康熙帝明确提出,历代帝王除无道之君、亡国之主外,均应入庙崇祀。这一标准,在雍正帝继位之后,很快得到了实施,入祀的历代帝王由原二十一人,猛增至一百六十四人。对明代以来入祀帝王的变化,特别是康雍年间所作的大规模增补,乾隆帝曾评论说:“洪武之去辽、金而祀元世祖,犹有一统帝系之功。至嘉靖之去元世祖,则是狃于中外之见,而置一统帝系于不问矣。若顺治初之入辽、金而去前五代,则尔时议礼诸臣亦未免有左袒之意。孰若我皇祖之大公至明,昭示千古,为一定不易之善举哉!”可见,乾隆帝衡量前代帝王入祀与否的标准,是以古今延续、中外一家的“大一统”观念为着眼点的。因此,历史上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理所当然地应当包括在帝王统系之内。所谓“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也,非南北中外所得私。舜东夷,文王西夷,岂可以东西别之乎”?16
    基于这一理念,乾隆帝在位期间,又进一步对入祀帝王作了调整和增补。先是增祀明惠帝,重修帝王庙,继而又据康熙帝当年的旨意大加发挥,认为“皇祖谕旨,以凡帝王曾在位者,除无道被弑、亡国之主,此外尽应入庙,即一二年者亦应崇祀。煌煌圣训,至大至公,上自羲、轩,下至胜国,其间圣作明述之君,守文继体之主,无不馨香妥侑,不特书生臆论,无能仰喻高深,即历代以来,升歆议礼,未有正大光明若此者也”。但当年廷臣议案,尚未能完全体会个中深意,不免意有偏向,如“入辽、金二朝,不入东、西晋,元魏,前、后五代”。实际上,从汉末至唐相隔三百余年,唐末五代亦历经半个多世纪,其间“中华统绪,不绝如线”,若“概不列入,则东西晋、前后五代数百年间创守各主,祀典阙如,何以协千秋公论”17!于是,廷臣奉旨议定增祀晋元帝以下凡二十五人,同时撤出原祀汉桓、灵二帝,总计奉祀三皇五帝以下至明崇祯帝等历代帝王凡一百八十八人。至此,清统治者终于确立了始自远古伏羲、炎帝、黄帝三皇,迄于明崇祯皇帝,历代“圣作明述之君,守文继体之主”一脉相承、后先相继的完整统绪。而清统治者本身,则无可争议地成为这一统绪的当然继承者。可以说,对包括历史上各少数民族王朝在内的历朝历代帝王的奉祀,既表明了清统治者以正统自居的立场和不分华夷、天下一家的观念,也反映出一代王朝对自古相传的中华统绪的认同和接续。乾隆帝在重修历代帝王庙工竣之后,曾亲题其正殿楹联云:“治统溯钦承,法戒兼资,洵哉古可为监;政经崇秩祀,实枚式焕,穆矣神其孔安。”18又多次强调:“自古帝王统绪相传,易代以后,飨祀庙庭,原以报功崇德。”19确实反映了清统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调整、增补并完善历代帝王庙祭的良苦用心。
    然而,问题还不止于此。事实上,治统的接续,归根结底体现的是道统的传承。自中唐韩愈提出儒学传承的道统论之后,宋代以来的学者对道统都十分重视。北宋三先生之一的孙复建构出一个始于伏羲氏,经神农氏、黄帝氏、少昊氏、颛顼氏、高辛氏、唐尧氏、虞舜氏、禹、汤、文、武、周公,而成于孔子的道统体系,理学集大成者朱熹则进一步确立了儒学道统的传承。元代统治者尊奉程朱理学,认同道统的传承,在建造三皇庙,奉祀伏羲、神农、黄帝三皇之时,所重视的,实际上也是其中所体现的道统和功业。其《伏羲氏祝文》有言:“立极开天,观图画卦,乃造书契,以著人文。道统之传,实由兹始。敢忘报本,敬致微诚。”20至明代初年,被誉为“开国文臣之首”的理学名儒宋濂,在裁定一代礼乐制度的同时,也特别提出,“以伏羲为道统之宗,神农、黄帝、尧、舜、禹、汤、文、武,以次列焉”,认为“秩祀天子之学,则道统益尊”21,建议奉祀先圣先师,以尊崇道统。而统治者在祭祀伏羲、神农、黄帝三皇之时,也同样强调道统,其《太昊伏羲氏祝文》亦言:“惟皇始画八卦,教民书契。继天立极,肇开道统。谨以制币牲齐粢盛庑品,式陈明荐,以勾芒氏配。尚飨。”22
    清统治者建立全国政权之后,面对自身相对落后的民族传统与汉族先进的封建文化的矛盾,最终选择了正统儒学,特别是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哲学和统治思想,确立了“崇儒重道”的基本文化国策。康熙帝熟读经书,倡导儒学,俨然以儒学道统的当然继承者自任,并将道统与治统合一,强调以儒家的四书五经来治理国家,统驭万民。他说:“朕惟天生圣贤,作君作师,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也。自尧、舜、禹、汤、文、武之后,而有孔子、曾子、子思、孟子,自《易》、《书》、《诗》、《礼》、《春秋》而外,而有《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之书,如日月之光昭于天,岳渎之流峙于地。猗欤盛哉!盖有四子,而后二帝三王之道传;有四子之书,而后五经之道备。”故而“道统在是,治统亦在是矣。历代贤哲之君,创业守成,莫不尊崇表章,讲明斯道”。表示自己将“以此为化民成俗之方,用期夫一道同风之治,庶几进于唐虞三代文明之盛也夫!”23雍正帝也十分重视传统儒学,推崇“孔子以天纵之至德,集群圣之大成,尧、舜、禹、汤、文、武相传之道,具于经籍者,赖孔子纂述修明之。而《鲁论》一书,尤切于人生日用之实,使万世之伦纪以明,万世之名分以辨,万世之人心以正,风俗以端”24。乾隆帝也特别强调:“治统原于道统,学不正则道不明。”25就此而言,清代经顺治、康熙、雍正、乾隆诸帝构建和完善的始自远古伏羲、炎帝、黄帝三皇,迄于明崇祯皇帝,历代帝王一脉相承、后先相继的完整统绪,既是治统的体现,同时也是道统的象征。
    而列入国家常规祭礼的帝王庙祭,不仅仅是对历代帝王的尊崇,而且还是对代代相传的儒学道统的承继。所谓“自古帝王,受天明命,维道统而新治统。圣贤代起,先后一揆。功德载籍,炳若日星。”26也就是说,治统可新,道统惟继,当今的清朝皇帝就是代明而兴,接续治统并传承道统的真命天子,不仅在政治统绪上居于当然的正统地位,在文化传承上也接续道统真传。而这一点,正是清代统治者调整、增补、完善历代帝王庙祭的根本用意所在。
    治统、道统而外,清代的帝王庙祭对统治者而言,无疑还有一个警示、借鉴的作用。乾隆五十年(1785),统治者在最终确立帝王庙祭的入祀标准和规模之后,乾隆帝曾在亲祭帝王庙礼成之后所撰记文中明确指出;“历代帝王胥祀于景德之殿,其有德无德,若南若北,曰中曰外,是一家非一家,章章如,昭昭如,孰可以为法,孰可以为戒,万世之后,入庙而祀者,孰不憬然而思、惕然而惧耶!是即不明示旌别彰瘅,而已寓旌别彰瘅于无穷矣。其有不憬然思、惕然惧者,则是无道之伦,必不能入此庙矣。呜呼!可不惧哉!可不惧哉!”并且,乾隆帝还语重心长地告诫其后世子孙:“我大清国子子孙孙祈天永命所以绵万禩无疆之休者,更当以不入斯庙为棘。安不忘危,治不忘乱,用慎苞桑之固。思及此,有不忍言而又有不忍不言者。世世子孙其尚凛难谌之戒乎!”27如果说,强调治统的接续和道统的传承,蕴含着清统治者昭示正统,“祈天永命”的长远用心,那么,重视以史为鉴的作用,则体现出清统治者“安不忘危,治不忘乱”的现实目的。
    
    除在一庙之中合祭历代帝王之外,清代的帝王庙祭还有较少被提及的一个方面,这就是历代名臣的配飨从祀以及对关羽的祭祀。
    事实上,中国古代祭祀先代帝王,历来就有以臣子配飨从祀的做法。《周礼·夏官》记载说:“王功曰勋,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据郑玄注,“辅成王业若周公”,“保全国家若伊尹”,“法施于民若后稷”,“以劳定国若禹”,“制法成治若咎繇”,“克敌出奇若韩信、陈平”等,凡建立不朽勋业的辅弼功臣,其“生则书于王旌以识其人与其功也,死则于烝先王祭之”28。唐代在京城敕建三皇庙和五帝庙,于三皇五帝即各有配飨。史载:“三皇:伏羲,以勾芒配;神农,以祝融配;轩辕,以风后、力牧配。五帝:少昊,以蓐收配;颛顼,以玄冥配;高辛,以稷、契配;唐尧,以羲仲、和叔配;虞舜,以夔、龙配。”29元代除沿袭唐代的做法之外,还以俞跗、桐君等十大名医从祀两庑。
    明代正式奠定历代帝王庙祭的规模和形式,在从祀名臣的选择上,也有较大的变化。一是入选名臣的确定,明代统治者改变了前代以臣配君的做法,君臣之间不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将诸葛亮列入从祀名臣,刘备却未在入祀帝王之列。二是入祀标准的衡量,此前配飨诸臣多因其功业卓著,而明代统治者更为看重的却是“终始全节”,即忠君与否。如宋初为太祖赵匡胤开基建国立下汗马功劳的赵普,原在礼部拟定的入祀名单内,但朱元璋认为“宋赵普负太祖为不忠,不可从祀”30,因将其撤出。经朱元璋增删“钦定”之后,明代入祀的历代名臣确定为三十七人,即风后、力牧、皋陶、夔、龙、伯夷、伯益、伊尹、傅说、周公旦、召公奭、太公望、召虎、方叔、张良、萧何、曹参、陈平、周勃、邓禹、冯异、诸葛亮、房玄龄、杜如晦、李靖、李晟、郭子仪、曹彬、潘美、韩世忠、岳飞、张浚、木华黎、博尔忽、博尔术、赤老温、伯颜。其后嘉靖帝厘定祀典,元臣木华黎等五人随元世祖一并撤出,明代入祀的历代名臣最终定为三十二人。而这一名单,也同样奠定了历代名臣从祀的规模和基础。
    清代在大规模调整、增补、完善历代帝王入祀规制的同时,对历代从祀名臣也作了调整和增补。顺治年间,清廷在明代入祀名臣的基础上,新增唐张巡、许远,辽耶律曷鲁,金黏没忽、斡里不,元木华黎、伯颜,明徐达、刘基共九人,不久撤宋臣潘美、张浚二人,定为三十九人。康熙、雍正时期,又增黄帝臣仓颉以下至明刘大夏等历代名臣四十人,合计为七十九人。据记载,所有入祀名臣皆各立牌位,依次安设于东西两庑。具体排列情形如下:
    东:风后、仓颉、夔、伯夷、伊尹、傅说、召公奭、毕公高、召穆公虎、仲山甫、张良、曹参、周勃、魏相、邓禹、耿弇、诸葛亮、房玄龄、李靖、宋璟、郭子仪、许远、李晟、裴度、曹彬、李沆、王曾、富弼、文彦博、李纲、韩世忠、文天祥、宗翰、穆呼哩、布呼密、徐达、常遇春、杨士奇、于谦、刘大夏;西:力牧、皋陶、龙、伯益、仲虺、周公旦、太公望、吕侯、方叔、尹吉甫、萧何、陈平、刘章、丙吉、冯异、马援、赵云、杜如晦、狄仁杰、姚崇、张巡、李泌、陆贽、耶律赫噜、吕蒙正、寇准、范仲淹、韩琦、司马光、赵鼎、岳飞、斡鲁、宗望、巴延、托[克]托、刘基、李文忠、杨荣、李贤位。均东西向,以北为上。31
    同治四年(1865),清廷议增散宜生、高允二人,分别列于“东庑毕公高”及“西庑赵云之次”32。除此之外,清代从祀帝王庙的历代名臣未再有新的变化。
    在入祀名臣的选择方面,清廷也沿袭了明代的衡量标准,即以忠君与否作为最为重要的条件。如新增的历代名臣中,汉代的马援、赵云,唐代的陆贽、裴度,宋代的寇准、范仲淹、司马光、文天祥,明代的于谦、刘大夏等,无不以忠君、忠义著称。统治者选择这些忠义之臣配飨从祀,就是要表彰忠臣,褒扬忠义,树立尽忠报国的典范。诚如当时学人所言:“配享之典,国家所以报功而劝忠也。”33不仅如此,清统治者在强调人臣无条件忠君的同时,还尤为注重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这一点,从配飨诸臣称谓的变化即可看出。明代对从祀的历代诸臣,皆称之为“名臣”,而到清代乾隆以后,则将其改称为“功臣”。一字之差,实际上反映了专制权力的无限膨胀和君主凌驾一切的绝对权威。清统治者特别是康雍乾诸帝都极为强调大权在握,坚决反对太阿倒持,乾隆帝曾明确指出:“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无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能生死人者。”34基于这一看法,乾隆帝甚至认为本朝无名臣,亦无奸臣,他毫不隐讳地说:“名臣之称,必其勋业能安社稷,方为无愧。然社稷待名臣而安之,已非国家之福。况历观前代,忠良屈指可数,而奸佞则接踵不绝,可见名臣之不易得矣。朕以为本朝纪纲整肃,无名臣,亦无奸臣。何则?乾纲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35由此推之,即使是历代从祀诸臣,也不能称之为“名臣”,而只能称其为“功臣”了。而对忠君的表彰和对专制权威的强化,其根本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一代王朝的长治久安。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帝王庙中对关羽的单独祭祀。作为一个集忠义神勇于一身的完人的象征,关羽在清代受到了统治者的特别尊崇。顺治初年,统治者即于地安门外敕建关帝庙,继而又敕封其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雍正时,追封其曾祖、祖、父三代公爵,并授其后裔五经博士。乾隆帝则将其谥号由“壮缪”改为“神勇”,并加号“灵佑”。四十一年(1776),又以其“力扶炎汉,志节凛然”,再改“忠义”36。或许正是因为关羽的特殊地位,帝王庙中对关羽的祭祀,采取的是“庙中庙”的形式,即在帝王庙西南院内,单独建造关帝庙予以祭祀37。这种非同一般的做法,无疑反映了清统治者极力褒奖忠义,藉以维护统治的良苦用心。
    综而观之,清代的帝王庙祭,在沿袭明制的基础上,不仅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最终趋于完善和定型,可谓有清一代礼乐祀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具有丰富的礼仪文化和悠久的文明传统。而在各种成熟、完善的礼乐典制中,又以祭祀制度的地位最高,作用也最为重要。古人很早就认识到:“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38并明确指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39显然,入关之后很快接受了汉族先进文化的清统治者也深谙此道。他们不仅选择了传统儒学作为官方哲学和正统思想,而且在礼乐制度上也继承了代代相传的中华文明。历代帝王庙的祭祀,就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清统治者通过对历代帝王以及配飨功臣的祭祀,昭示出多重的目的和用意。既有对人臣的劝诫、激励作用,也有对人君的借鉴和警示用心。而最根本的,还是对治统、道统的重视和强调。正是在这一点上,反映了清统治者对远古以来代代相传的中华统绪的认同,对渊源有自、薪火相传的中华文明的归属。俎豆馨香、跪拜礼仪之中,体现出来的是传统的深厚积淀。就此而言,清代的帝王庙祭对增强知识界和全社会的向心力,推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显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参考文献:
    ①《礼记·祭法》,收入《十三经注疏》,下册,1590页,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年。
    ②王溥:《唐会要》卷二二,《前代帝王》,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06册,324页,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③(同治)《酃县志》卷四,《炎陵》,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湖南府县志辑》,第18册,405页,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2年。
    ④⑥《续文献通考》卷八五,《群庙考》,第1册,3550、3551页,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万有文库《十通》本,2000年。
    ⑤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五十,《礼四》,第19册,361页,中华书局缩印点校本,1997年。
    ⑦ 21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五十,《礼四》,第19册,361、362页,中华书局缩印点校本。
    ⑧ 12 13来保、李玉鸣等奉敕撰:《大清通礼》卷九,《吉礼·历代帝王》,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55册,168页,157-158页,168页。
    ⑨赵尔巽等:《清史稿》卷八四,《礼三》,第10册,2525页,中华书局点校本,1976年。
    ⑩ 11 15 17《清会典事例》卷四三三,第5册,907-909页,909、911页,912页,913-914页。
    14 32《清会典事例》卷四三三,第5册,915页,中华书局影印本。按:据该书记载,乾隆帝于三年、二十九年和五十年三次亲祭历代帝王庙。据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所录乾隆帝诗文,则乾隆帝于三年、二十九年、四十年、四十八年、五十年先后五次亲祭历代帝王庙(《日下旧闻考》卷五一,《城市·内城西城二》,第2册,820-822页,北京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85年)。此据后者。
    16 27弘历:《御制祭历代帝王庙礼成恭记》,收入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卷五一,《城市·内城西城二》,第2册,819-820页,820页,北京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85年。
    18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卷五一,《城市·内城西城二》,第2册,808页,北京古籍出版社点校本。
    19《清会典事例》卷四三三,第5册,914页,中华书局影印本。
    20 22徐一夔等奉敕撰:《明集礼》卷十六,《吉礼十六·三皇·祝册》,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49册,337页。
    23玄烨:《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初集》卷十九,《日讲四书解义序》,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298册,185、186页。
    24《清世宗实录》卷五九,雍正五年七月癸酉谕,第7册,905页,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版。
    25《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八,乾隆五年十月己酉谕,第10册,876页,中华书局影印本。
    26(嘉庆)《中部县志》卷四,《艺文志·皇清顺治八年四月初七日祭告黄帝文》,嘉庆十二年修,1935年重刊,收入《中国方志丛书·华北地方》,第301册,286页,台湾成文出版社影印本,1970年。
    28《周礼·夏官·司勋》,收入《十三经注疏》,上册,841页,中华书局影印本。
    29王溥:《唐会要》卷二二,《前代帝王》,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06册,324页。
    30《明太祖实录》卷一八八,洪武二十一年二月甲寅,第2册,170页,线装书局影印本,2005年。
    31来保、李玉鸣等奉敕撰:《大清通礼》卷九,《吉礼·历代帝王》,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655册,158页。按:“托克托”原文为“托托”,此据《清会典事例》改。此外,“房玄龄”原作“房元龄”,此径改。
    33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一二二,《吉礼一百二十二·功臣配享》,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137册,940页。
    34《清高宗实录》卷三二三,乾隆十三年八月辛亥谕,第13册,334页,中华书局影印本。
    35王先谦:《东华续录·乾隆九十三》,乾隆四十六年四月辛酉谕,收入《东华录·东华续录》,第5册,65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8年。
    36赵尔巽等:《清史稿》卷八四,《礼三》,第10册,2541页,中华书局点校本。
    37按:据学者研究,帝王庙中的关帝庙当建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大修之后。参见李宏坤:《北京历代帝王庙内关帝庙初探》,载《西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1期。
    38《礼记·祭统》,收入《十三经注疏》,下册,1602页。
    39《左传·成公十三年》,收入《十三经注疏》,下册,1911页。
    原载《清史研究》2011年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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