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尼雅遗址的时代问题,应当结合对遗址所包含的遗迹和遗物以及遗址形制布局等的分析来加以探讨。为了进行遗址的时代分析,应该尽可能地利用所有保存下来的资料。无论是遗迹抑或遗物,凡是能够用来说明遗址之时代的,都是应该加以利用的资料。 在尼雅遗址,能够被分析的实则包括遗址的相对年代与绝对年代两个方面。有些遗物或遗迹,它们能够提供的是遗址的相对年代,即这些遗迹或遗物之间所具有的相对早晚关系;另一些遗物,例如佉卢文简牍和皮革文书(还应当包括有纪年的汉文文书),它们中有些是纪年文书,而另一些通过年代学分析,也是大致可以确定其时代或时代范围的。[1] 总起来看,关于遗址的时代问题,应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分析,即: 1、作为整体的遗址的时代,反映遗址的时代界限即上下限; 2、各遗迹(群)的时代,反映遗址不同区划(自然地貌的、考古学的以及行政的)的时代,即时代与布局区划的关系; 3、时代的阶段性即遗址发展的不同时段,相当于遗迹(群)的分期。 下面试就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尼雅遗址的时代界限 遗址的时代界限即分析遗址时代的上下限,这个问题现在尚缺乏充分的资料。目前所发现的遗物,尚不能够确定遗址的上限。现在所拥有的最可靠的资料是文书——汉文文书以及佉卢文书,尤其是那些可以确定时代者。 一般说来,对于西汉通西域以前的精绝乃至西域历史状况均缺乏了解。《史记·大宛列传》和《汉书·西域传》关于西域的知识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说明二者有共同的资料来源[2],而且后者参考了前者。《史记》中缺乏对精绝即尼雅遗址所在地区的记载,而《汉书》以后的历史文献中有关精绝的记载一般都很简略,看得出来主要都是来自《汉书》。历史文献的记载在这里不再做介绍。就文献而言,尼雅遗址的时代上限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汉早期,但是再往前的历史状况就更加不明确了。 关于精绝国时期的历史状况,考古学的资料也极其有限。在北部遗迹区(N.XIV,XII附近)所发现的汉文木简,一方面验证了过去王国维和斯坦因等人所做的尼雅遗址即汉代精绝国故址的推论,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汉代精绝国遗迹和遗物的存在,但是我们无法确定这些遗迹、遗物的时代上限,从而也无法确定精绝国的时代上限——亦即尼雅遗址的时代上限。笼统地讲,这个遗址的较早期遗存属于西汉时期(早期)。关于其来源或者前西汉时期历史状况的问题现在还难以回答,不过当考虑这个问题时有一批资料须加以重视,即近年来人们在现在所谓的尼雅遗址以北地区新发现的主要是遗物的遗存[3],这些遗存所代表的考古学文化有可能是尼雅遗址的来源。 根据遗迹的形制布局以及文书等遗物所反映的遗迹区时代、性质和遗址区划,可以大致地区分出两个不同时期――精绝国时期和鄯善凯度多州(Cad’ota raja)时期――的遗址形制布局。对于后者来讲,它是前者的延续,这从N.XIV的地层堆积上反映得很清楚。凯度多州时期即是鄯善国统治的时期,在这里出土的佉卢文书的时代,包括了五位连续在位的国王,依次为陀阇迦(Tajaka)、贝比耶(Pepiya)、安归迦(Amgoka)、马希利(Mahiri)和伐色摩那(Vasmana)[4]。在已确定和大致确定时代的文书中,时代最早的是陀阇迦王,其有限的几件文书(422,444,598)中,有一件为纪年文书(422),为该王在位之3年;时代最晚的文书为伐色摩那王时期(不包括马希利王中、晚期至伐色摩那王时期者),有纪年的文书中,最晚者为伐色摩那王11年(760,193)。根据《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一书的考定,上述两个年代与公元纪年的对应年代分别为公元某年[5]和公元329/330或331/332年[6]。因此,这个遗址在凯度多州时期的年代便可推定在陀阇迦王3年至伐色摩那王11年(即自公元某年至公元329-332年)这个年代范围之中,但不能排除向前后两个时间方向做一定范围内的上溯和延续[7]。其向下延续的年代即是尼雅遗址的时代下限。[8] 放射性碳素测年提供了一部分断代依据。《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一~二卷等发表了若干碳十四测年结果,前后所公布的数据大约有四批。这些数据引述如下: (1)京都大学伊东隆夫教授在鉴定尼雅出土的木材树种时,附带着引用了名古屋大学用加速度质量分析仪(14C dating method)测定的几个年代数据,但是它们都缺乏精确的地点即样品所出之遗迹(群): 遗址北部:2373±114 公元前423(以1950年计) 中部:1922±134 公元28(同上) 南部:1623±204 公元327(同上)[9] (2)米延仁志和伊东隆夫公布的数据,样品主要由房屋的构件和自然树木构成: 遗址北部:1667±147(距今年数,下同) 2196±57 2354±46 2361±39 2403±93 测算的平均值为:2373±37 遗址中部:1857±103 1914±94 1951±39 196475 测算的平均值为:1922±41 遗址南部:1558±61 1556±53 1572±84 测算的平均值为:1562±39 1697±99 1718±79 1636±82 测算的平均值为:1684±51 上述南部区两个平均数据之平均值又为:1623±32[10] (3)王守春和杨逸畴公布的11件标本的数据(中科院地理所14C实验室测定,按达曼表树轮校正,起始年代皆为1950年): 3885±63aBP,采样地点:佛塔南500米红柳包下水成土层之上的风成沙层下部红柳枯枝落叶; 2635±102aBP,采样地点:93A29(N.XXXVI)遗迹北面牲畜圈,样品为羊粪及畜圈中的谷子秸秆; 2480±39aBP,采样地点:93A18(N.I)风蚀断面距房屋遗迹地面以下半米地层中,样品为碎木炭; 2060±49aBP,采样地点:92A1(N.IX)遗迹地面,样品为核桃; 1840±33aBP,采样地点:93A18(N.I)遗迹,样品为枯死桑树; 1800±33aBP,采样地点:95A7古桥西葡萄园,样品为葡萄藤; 1785±33aBP,采样地点:92B9(N.III)遗迹,样品为枯树干; 1735±33aBP,菜样地点:92B9(N.III)遗迹,墙壁芦苇; 1620±41aBP,采样地点:93A18(N.I)遗迹,样品为房屋墙壁芦苇; 1600±41aBP,采样地点:93A29(N.XXXVI),样品为墙壁芦苇; 1480±41aBP,采样地点:古桥遗迹,样品为古桥树干。[11] 报告者指出了N.XXXVI和N.III测得的各两个数据的矛盾之处,前者的2635±102aBP年代被认为是不合理的,可能是测定技术方面的原因。上述测年结果所对应的遗迹区分别为: 遗址区中部的北段:2060±49aBP(N.IX); 遗址区中部的南段:1840±33aBP(N.I),1620±41aBP(N.I); 遗址区南部的北段:1785±33aBP(N.III),1735±33aBP(N.III); 1800±33aBP(95A7古桥西葡萄园),1600±41aBP(N.XXXVI),1480±41aBP(古桥遗迹)。 其特征大致表现为:北部的遗迹区时代偏早,南部的遗迹区偏晚。 (4)96A07和古城城门的测年数据: 96A07:1912±60aBP 城门:1502±60aBP[12] 这两个数据的样品来源未说明清楚。96A07的年代显得偏早[13],与城门的年代相差很大,——这支持了我们所做的推测,即:至少位于最南部遗迹区中的古城址需做单独考虑。 上述四组年代数据的范围在:上限2480±39、2403±93、2373±114和2361±39(距今)等,下限为1572±84、1556±53、1558±61、1480±41和1504±60(距今)等。按两个最大和最小值计,整个遗址区的年代范围在2480±39~1480±41(距今),即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5世纪。这个范围很宽泛。在这里需要指出:伊东隆夫等公布的数据均未说明确切的遗迹(群);而且有一些样品系自然的树木,不一定都代表遗迹的年代,这样一来,早期的那些年代数据就可能需要打些折扣,它们仅只能作为参考,不一定代表遗迹的年代。 二、遗址不同区划的时代 尼雅遗址的不同区划,实际上即是我们根据遗址区的地貌变化、遗迹(群)形制布局区划以及行政区划这三个方面所表现出的一个统一的区划,自北向南可以依次划分作A~G七个遗迹区;它们之间在时间上可能具有相对早晚的关系。自然区划是根据遗迹群在地面上的布局或分布态势而确定的,根据斯坦因[14]以及《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二卷[15]公布的资料,可以清楚地看出:在上述七个遗迹区或组之间,有着明确的隔离地带,一般是林地或者由裸露而平坦的地貌所代表的高度垦殖结果的耕地带。这些地貌变化可以看作是古代状况的遗存。关于此,还可以找到更多的证据。在这之前须考虑到:不同的建筑形制以及不同的遗迹区之间,在空间和时间两种关系上都具有着三种属性,即平行性、交叉性和延续性。 这里拟从三个方面探讨遗址不同区划的时代问题。 1、建筑材料与时代的关系[16] 保存下来的遗迹已经显示出了材料上的差别,但是现有的资料还远远不够说明问题。根据建筑材料对主要遗迹(群)所作的分析可以得出的初步结论是:遗迹在材料上具有的演变关系较不明显,一方面这可以视为是这个地区的传统,即对于旧有建筑物的尊重和珍惜,而不去做大的革新;[17]人们可能认为,连续使用旧建筑比建设新的更合理,——除非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足以改变其生存基础的事变,迫使他们放弃旧居地而选择新的聚落。另一方面,材料的利用和革新受到当地自然资源的严格限制,对一个分布在沙漠绿州里的遗址来讲,木材、粘土和草是其能够利用的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如果有变化也是发生在这些有限制的材料之中。所以,我们能看到的由材料所体现的技术进步便也限于此,总起来看是从简单地利用木材、草和粘土向着复杂地利用这些材料演变。因此单纯从建筑物材料的演变上看,似乎无法进行遗迹的分期。它们更大的用途,在于表明各遗迹(群)的重要性的分级,——这对于阐明遗迹与行政区划间的关系却大为有用。根据这种想法我们确信:利用粘土制作土坯构造其墙壁的方法是尼雅遗址建筑技术的一个进步,而具有后一种构造的遗迹在时代上应当较晚。 幸而还存在一些零星的迹象,可以用来说明若干问题。例如在N.IX、XIV、XXVI还有N.II“1号住居”四处遗迹(群)中发现了用粘土(土坯)建筑的墙壁。N.IX的主要房间的西、北、东三面墙皆用粘土建筑,这三面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盛行风的方向。这种粘土墙可能是后来修建的,这种先进性说明了该遗迹的重要性,即它可能是一所较重要人物的住宅。房屋的主人可能是由于自己的智慧进行了这项技术改进或“发明”,或者是从其它较先进地区获得了经验。其它三处遗迹,N.XIV、XXVI和N.II“1号住居”,前者残存有一道用土坯建筑的墙和一个“木板池”,在这池中曾出土了11件汉文文书。池的底部比周围地面低7英尺(合约2.13米),这个现象很奇特。对此斯坦因的解释是:这两种建筑物(指“木板池”和土坯建筑物)应属于两个时期的遗存,“木板池”的时代有可能远早于其周围的土坯建筑。从地层及其堆积物等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木板池”遗迹应当与其附近的“1~3号建筑物”同时期,后者据认为“可能是王室住所的建筑物”。[18] 在N.XXVI,情况与IX大致相同,也是在其中一间房屋(vi)靠外侧的两面墙壁采用了土坯作为建筑材料,在其一面墙上还修筑了一个小窗户。这一改进措施也有可能是较晚时期发生的,即这座房屋延续使用了很长的时间,其后又做了某种改进。N.II“1号住居”遗迹的情况稍不同,其中一间房屋(e)的四面墙壁皆采用土坯做其建筑材料。 从建筑材料的证据上看,至少上述四处遗迹(群)的使用时间延续到了一个较晚的时期。另一个从建筑材料上具有可比性的遗迹是佛塔,系用土坯建造而成,其时代应大致与上述四处遗迹(群)中的粘土建筑物同时。这四处遗迹(群)从遗址区划上分别属于A、C、D三个区,说明了至少这三个遗迹区的使用延续到了一个较晚的时期。N.XIV的状况与这个结论并不矛盾,它恰恰是这一结论之极好例证。 2、建筑遗迹型式与时代的关系 在建筑材料时代性讨论之后我们来考察建筑形制(型、式)所体现的时代性问题。根据建筑形制的变化特征,可以将主要的遗迹(群)划分作A~F六个型以及I~III三个式。[19]型式的划分表明了这样一个问题:从布局上讲,A、B、C三型是最重要的建筑类型,而II、III式则属于结构最为复杂和高级规格的两个式。不同遗迹区的型式组合状况体现了遗迹区的时代,具体说来是:型式的划分不仅仅表现遗迹(群)在空间关系上的分布状况,还具有时间关系上的变化特征。除了F型(N.XIV一例)可以明确地被确定为汉代精绝国时期之遗迹(王室驻地)外,A~E型基本上可以被认为是同时期的,即它们在时间关系上大致平行发展。结合地缘关系看,上述六个型涵盖了A~F六个遗迹区,但以A、B、C三个区为主,集中了全部的六个型,表明这三个区是遗址区的中心;就式而言,I、II两式建筑主要分布在遗址区的北部和中部(A、B、C、D区),III式建筑主要分布在中部和南部(C、D、E区),如果我们同意型具有空间变化意义、而式具有时间变化意义的话,那么从这些型式的地域分布上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较早期的建筑主要分布在遗址区的中、北部(A、B、C区),较晚期的建筑则主要分布在中、南部(C、D、E区)。另一个方面即从自然区划的角度看,各遗迹(群)的型式分布规律是:A、B两区具有较多的I式建筑遗迹,C~E区则具有较多的II和III式建筑,这个结论与前述一致。它们都证明了在用地方向上是由北向南发展的。 除型式之外还应当考虑到一些特殊建筑结构所具有的时代性。这一类的迹象有:可能具有二层楼房结构的房屋遗迹群N.VIII(及其东北面的遗迹92A12)和N.XXIV。斯坦因很肯定地谈到过这种结构,据他说主要是因为发现了一种上升用的台阶之类的设施,便推测在这三处房屋遗迹(群)中曾存在过一种二层楼结构。[20]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这个说法现已无法得到检验了。如果情况果真如此的话,这种楼房结构是很有意思的,对这个遗址的研究来讲也很有意义。毫无疑问这种复杂的结构是一种进步性的表现,据我们对古代文明的理解,愈是复杂的东西在时间上来讲一般愈具有晚期性。所以,从这个观点出发,N.VIII和XXIV便具有一种晚期性,——至少它们延续使用到了一个较晚的时期。这两处遗迹(群)分别位于B和C区,它们证明了这两个遗迹区中的某些建筑延续到了一个较晚的时期。除时代性外当然还应该考虑到建筑物由结构所体现的功能或规格,一般说来,具有较为复杂结构的建筑物较为高级,属于社会管理者(政府组织)和财富拥有者(“有钱人”)所有。 3、出土文书与遗迹区的时代关系 从对文书的年代学研究中得出的遗迹(群)的绝对和相对年代,应当是更为接近历史的事实,这可以通过分析汉文和佉卢文文书(简牍及皮革文书)在诸遗迹(群)中的年代组合关系得到说明。这个较为复杂的分析过程在此从略。[21]从初步的结论中可以看出:出土汉文简牍的N.XIV和XII附近所在的两个遗迹区(A区和C区西北部)具有较早期性,属于汉代精绝国的范围;佉卢文简牍属于鄯善国所属凯度多州时期的遗物,至少是出土过这种简牍的遗迹(群)都延续使用到凯度多州时期,这些遗迹(群)所属的遗迹区也是凯度多州的地域范围。一般的遗迹(群)都使用到了五王中最晚期的两王(马希利王和伐色摩那王)时期。文书的资料还清楚地表明,其中的一些遗迹(群)(N.III,IV,V,XXIV,XXVI)是从贝比耶王和安归迦王时期延续下来的。凯度多州诸王时期遗迹区之复原参见下表。 凯度多州诸王时期遗迹区之复原
三、遗址的时代阶段性(或建筑遗迹分期) 遗迹(群)年代分析的结果,可以引导我们去探讨遗址的发展阶段,这个问题又是分析遗址形制布局的一个方面。 从整体上讲,可以把尼雅遗址划分为两个大的发展阶段,即汉代精绝国时期和魏晋鄯善国所属凯度多州时期;后者又可以分作大致的三个时期。这个问题需要结合遗迹区所体现的地域关系来加以阐述。 全部的七个遗迹区(A~G区)可以划分作三个部分:北部遗迹区(A,B区),中部遗迹区(C,D,E区)和南部遗迹区(F,G区)。较早期即汉代精绝国时期的遗迹(群)之分布偏于北部,另外还涉及到中部C区之西北部,其中心在于A区的N.XIV遗迹一带。作为遗址来讲,可能它是从北部开始的。[22]第二个阶段的鄯善国凯度多州时期的遗迹区,分布在A~F六个遗迹区(G区暂时除外),但偏于中、南部区域,其中心位于C、D两区。 对文书的年代分析结果,显示出最早的属于陀阇迦王时期的遗迹(群)有N.XIII和XXVI两处,它们分别在A和C区,后者又分布在C区的北端,这个现象表明较早时期的遗迹区偏于中、北部地区,且规模较小。贝比耶王时期的遗迹(群)有四处,各分布在C、E、F区,这表示遗址的范围开始有了扩大化的趋势,且有向南扩张的趋向。四处遗迹(群)中,没有一处是自前王时期的建筑继承而来,但这并不能说明实际上就没有继承的事实发生过。从后面的分析看,像N.XIII和XXVI这样的建筑物曾一直延续使用到了最后一位国王——伐色摩那王时期。同样的继承性在后代诸王中一直在发生。 属于安归迦王时期的遗迹(群)数量开始明显地增多,有11处,分属于A、C、E、F四区。有两处遗迹(群)(XIII,XXVI)所代表的建筑物是延续自上上一王――陀阇迦王时期的,另有一处遗迹(群)(XXVIII)所代表的建筑物是上一任国王统治时期建筑物的遗存。 到这前三王时期为止,不管资料的局限性有多大,那种在分布上所具有的趋势已经很明显地显示出来了,即:人们最早从北部开始的占据很有限,仅仅在北部的两到三个区内活动,这个时期的聚落在布局上是松散的,对旧建筑物的继承性使用也不强;虽然已经无法分辨这些建筑物的原始形制,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在材料和结构上无疑应该是简单的;在第三位国王(安归迦王)在位时期,由遗迹(群)所代表的建筑物的数量开始有很大的增长,在结构上也相应地复杂化了;从活动范围上看,这时期人们的活动范围仍然在七个区中的四个左右,但活动或占据的规模已经有了不小的突破。如果要进行分期的话,此三王时期似可以化分为第一期。 属于马希利王时期的遗迹(群)在数量上是最多的,一共有27处左右,分别占据了自A至F六个区。安归迦王时期的建筑全部都延续了下来。还有一部分遗迹(群)之时代无法明确地确定,它们横跨了安归迦与马希利两位王统治的时期,即自安归迦王中、晚期至马希利王时期,不过其中绝大部分与马希利王时期的遗迹(群)是重复的。这种现象明显地表明了一种过渡性,不但不显示出一种混乱,反恰当地说明了在此二王统治时期这些遗迹(群)是如何被延续使用的。这个时期似可以划分为第二期。 属于伐色摩那王时期的遗迹(群)在数量上开始减少,由马希利王时期的27处左右减至大约11处,它们占据了自B至F五个区。A区建筑的缺乏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它意味着到最后一位国王统治时期,最先兴起的位于遗址区最北部的A区的建筑物可能已经被废弃了,相应地对这个区的占据也被放弃。在伐色摩那王统治的时期,其房屋等建筑都是从上一任国王时期延续下来的,但是马希利王时期建筑的大部分都未被连续使用。也有一部分建筑物横跨了马希利和伐色摩那两王统治时期,这样的遗迹(群)主要有14处,除N.XXX外,其余12处遗迹(群)所代表的建筑都继承自马希利王时期;有7处遗迹(群)所代表的建筑与伐色摩那王时期的建筑重合,——这意味着一种明确的过渡的痕迹。基于此,伐色摩那王时期的遗迹(群)可以被划分作第三期。 但是这样的分期还需要进一步地修正,还需要更多、更精确的发现。当我们对建筑遗迹(房屋遗迹群)进行分析时已经注意到,可以用来分期的细节性资料很难发现;另外在尼雅遗址,建筑物一般都是被延续使用的,所以在各王时期的建筑物的重复率很高。这应当被看作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注 释 [1] 孟凡人著《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1版。在本文中有关简牍年代的论述,皆是建立在这部书的研究基础之上。 [2] 极可能是张骞在西域调查到的情报,作为档案被保存了下来。 [3] 1993和1996年调查了尼雅遗址以北数十公里范围内的遗存,发现了一些明显地具有早期特征的石、陶、铜器碎片,还有一处建筑遗迹。它证明了更早时期的尼雅河绿州位置更靠北。参见张铁男等《新疆民丰尼雅遗址以北地区考古调查》(《新疆文物》1996年第1期)和岳峰等《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以北地区1996年考古调查》(《考古》1999年第4期),等。佉卢文书中,有几件(621,629,632)提到了凯度多(Cad’ota)直接与“北道”的龟兹的联系,说明了这条南北向交通线的存在。参见林梅村《沙海古卷——中国所出佉卢文书(初集)》,文物出版社,1988年10月第1版,141-143页。 [4] 这些名称还有不同的转写和异写。此据《佉卢文题铭》(KHAROSTHI INSCRIPTIONS, Discovered by Sir Aurel Stein in Chinese Turkestan, Part I~III, Transcribed and Edited by A.M.Boyer, E.J.Rapson, E.Senart and P.S.Noble, 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 1920,1927,1929)第三部(Part III)附录的由E.J.拉普逊和P.S.诺布尔所著《王统及年表》(Kings and Regnal Years)一文(pp.323-328)。关于佉卢文书所纪鄯善王的数量及名称,自波叶尔等人以来的大多数学者——例如布腊夫、榎一雄、长泽和俊、马雍和孟凡人等先生都持同样的看法。林梅村先生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尼雅出土的佉卢文文书所纪一共为七位鄯善王,即在陀阇迦与伐色摩那王前与后各加一位王,前者为童格罗伽(Tomgraka),后者为疏梨阇(Sulica)。参见林梅村《佉卢文时代鄯善王朝的世系研究》(《西域研究》1991年第1期)及《尼雅新发现的鄯善王童格罗伽纪年文书考》(《汉唐西域与中国文明》,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第1版,178-197页)。显然,在这里没有必要就此问题展开讨论。在这个有关王统的重要问题得到解决以前,应该采用的还是传统的五王说。 [5] 贝比耶王在位的时间据推定在公元245/246年-252/253年,因此陀阇迦王在位的时间应当是在公元3世纪30-40年代。 [6] 同注①,《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据383页的年表换算。 [7] 这个范围究竟是多少方更符合遗址的实际情况可以讨论。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对一个沙漠化了的遗址来讲,我们或许永远无法确定其精确的年代。这一问题普遍存在于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诸遗址之中。相对而言,上限似乎是更难于确定的。 [8] 当讨论时代问题时我们将位于最南部的遗迹区当作特例排除在外。另一个问题是有关佉卢文书所记“尼壤”(nina)以及玄奘《大唐西域记》所记“尼壤城”之地理位置及其关系等,我们推测它们可能与南部遗迹区的性质以及尼雅遗址时代下限等有关。在此作为一种假设提出。 [9] 参见《日中共同ニヤ遗迹学术研究国际ツソポジウム发表要旨》,37页。有一点需要指出:被用以测定年代的木材来自建筑物和自然生长的树木,这些数据意味着这些木材被砍伐的时间,而不是直接代表着遗址中这三个区域的年代。当木材被砍伐后用来建筑房屋时,其死亡的年代亦即房屋的建筑年代,二者是一致的。在后一种情况中,所测定的实际上是自然生长或人为种植的树木死亡的年代,而不一定是建筑物的建筑年代。当然,它也不一定代表遗址的废弃年代,因为从遗址的废弃到树木的死亡之间,一般是有一个间隔期的。但这个时间可能不会很长。 [10] 米延仁志、伊东隆夫《尼雅遗址出土木材试料的14C年代》,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考察队《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二卷,京都:中村印刷株式会社,1999年10月,第329-332页。 [11] 王守春《尼雅遗址的历史地理研究》;杨逸畴《尼雅环境的演化和文明兴衰》。同注⑩,《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二卷,第185-190页,325-328页。 [12] 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民丰尼雅遗址南城城门发掘简报》,《新疆文物》1998年第1期。 [13] 在此房屋遗迹中曾出土了一枚佉卢文纪年木简,经过解读后确认为马希利王6年,按《楼兰鄯善简牍年代学研究》一书所做的鄯善五王在位年代换算,该年相当于公元295/6或297/8年。这两个年代数据有一定的差异,但并未大到无法解释的地步。参见《民丰尼雅遗址南城城门发掘简报》。 [14]见Stein, M.A., Ancient Khotan, Detailed Report of Archaeological Explorations in Chinese Turkestan, 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 1907, Vol.I, Plates XXVII;Stein, M.A., Serindia, Detailed Report of Explorations in Central Asia and Westernmost China, Oxford at the Clarendon Press, 1921, Vol.III, Plates IX. [15] 同注⑩,《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第二卷,“附图:尼雅遗迹遗构分布图”。 [16] 总的说来,建筑材料的进步应当是建筑技术进步的主要内容之一,结构的进步则属于材料进步之结果。“凡一座建筑物皆因其材料而产生其结构法,更因此结构而产生其形式上之特征。”(梁思成著《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13页)所以材料的演变便具有了时代性,可以当做考察建筑遗迹时代变化关系的主要线索之一。我们对古代文明是这样理解的:愈是复杂的东西在时间上来讲一般愈具有晚期性。 [17] 这种现象在克里雅河现代“大河沿”聚落中得到了极其突出的反映。那是于田县的一个乡,分布在克里雅河的尾闾三角洲,有大约一千个居民。他们的建筑物也是用这种传统的胡杨树和红柳枝条作为其建材,房屋的结构也极简单。从这两方面讲,甚至比他们的居住地附近的古遗址更“古老”。在尼雅河现代尾闾三角洲的卡巴克阿斯罕村庄,那里的居民的建筑也比大河沿进步不了多少,情况也类似。看上去,历史的时光在这里似乎是倒流的。 [18] 斯坦因《西域考古图记》(汉译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10月第1版,第138-140页。 [19] 参见刘文锁:《尼雅遗址形制布局初探》(博士论文),待刊稿,第38-41页;刘文锁:《论尼雅遗址遗物和简牍与建筑遗迹的关系》,余太山主编《欧亚学刊》第三辑,第116-149页。 [20] 同注14,Stein, M.A., Ancient Khotan, Vol.I, pp.377-378;Vol.II, Pl.XXXIV;另见《西域考古图记》(汉译本)141-142页。 [21] 同注19,《论尼雅遗址遗物和简牍与建筑遗迹的关系》。 [22] 在这里必须忽视一笔资料,即对“尼雅遗址以北地区”的调查。1993和96年各进行了一次,发现的情况也已简要地做了公布(同注③)。从采集的遗物上看,这个地点的时代有可能较早,它可能是尼雅遗址的前身。在河流流程缩短与遗址的向上游方向迁移之间,似乎有着必然的联系。但这个“前尼雅遗址”已不属于我们探讨的范围了。 内容提要 尼雅遗址的时代问题是其形制布局研究中的一部分,也是所有关于尼雅遗址研究工作的基础之一。本文利用14C测年数据、对主要遗迹(群)形制布局的分析结果以及出土文书的年代学研究等资料,具体分析了下述几个方面的时代问题:作为整体的遗址的时代,反映遗址的时代界限即上下限;各遗迹(群)的时代,反映遗址不同区划(自然地貌的、考古学的以及行政的)的时代,即时代与布局区划的关系;时代的阶段性即遗址发展的不同时段,相当于遗迹(群)的分期。在尼雅遗址,能够被分析的实则包括遗址的相对年代与绝对年代两个方面。 关键词:尼雅遗址 时代 14C数据 形制布局 遗迹区 AbstractThe issue on the dating of Niya Site, which is one part of the studies on the structure of site, constitute one of the basic research works of this Site. In this paper three kinds of materials, such as the 14C datas, the results of the analysis on main remains’ structure, and the chronological studies on unearthed documents mainly in Kharosthi, were mainly used to analyze these dating perspectives as bolow: the dating of the Site as a whole, i.e. its two chronological limits; the dating of each main remains which reflects the date of different remains’ divisions of Site; the stages in date, i.e. the developing stages of the Site. In Niya, what can be dated include the two respects, the relative one and the absolute one. Key words: the Niya Site dating 14C data structure remains’ division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