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62年来,中央的关心,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西藏各族人民的同心协力、艰苦奋斗,使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西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60多年来,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在西藏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各宗教和睦相处、和谐共存,共同谱写了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壮丽史诗,共同奏响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的时代强音。 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幸福,是中华民族各成员的共同期盼和共同理想。包括西藏各民族、各宗教界在内的全国人民,应在实现中国梦的旗帜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梦想凝聚共识,为梦想汇聚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西藏是我国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区之一,是祖国西北、西南的重要安全屏障。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大力帮助和支持西藏跨越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引领西藏各族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创造者和成果享有者。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西藏各族人民倍感中央政府的关心和全国人民支援的温暖,十分珍惜兄弟情谊,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感不断增强。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自唐朝时起,藏、汉等中华民族成员通过王室间联姻、会盟和交往等形式,在政治上形成团结友爱的亲密关系,在经济和文化上建立密切联系。13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成为元朝中央政府管辖下的11个行省之一,此后,西藏一直处于祖国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下。这是西藏各民族与中原各兄弟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往来日益密切的必然归宿,也是各民族谋求共同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的100多年间,积贫积弱的西藏与祖国其他地区一样遭受了西方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欺凌。在中国面临被列强瓜分、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西藏各民族与祖国各兄弟民族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特征更加凸显,各族人民维护祖国领土完整和民族独立的责任感空前增强。但是,延续几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严重窒息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西藏陷入极度贫穷落后和封闭停滞的状态,各族人民灾难深重、生存维艰。1904年到过拉萨的英国随军记者埃德蒙·坎德勒,在其著作《拉萨真面目》中对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残酷落后的状态有详细描述。他指出,当时的西藏“人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年代,不仅仅是在他们的政体、宗教方面,在他们的严厉惩罚、巫术、灵童转世以及要经受烈火与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们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 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纪元,翻开了我国民族关系史的新篇章,也为西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中实现平等团结和发展进步带来了曙光。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羁绊,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以来封闭、停滞、衰弱、贫穷的局面,成为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的起点,是西藏社会发展的历史转折点。 西藏和平解放62年来,在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52年至2012年,中央对西藏的财力补助达4000多亿元,安排了一大批关系西藏长远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大工程项目,落实投资超过2000多亿元。1994年至2010年,对口援藏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及中央企业,分6批共落实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100多亿元。中央及对口援藏省(市)支援西藏经济社会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跃上新台阶。1951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仅有1.29亿元,2012年达到701亿元。其中,1994年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连续18年达到两位数增长,年均增速达12%。“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先后跨上3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三大台阶,2011年突破600亿元,2012年突破700亿元。 西藏和平解放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农牧民居住环境和农牧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正在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 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西藏人均GDP仅为142元,2012年跃上两万元台阶。目前西藏自治区人均GDP已达到3000美元,而印度人均GDP仅为1500多美元。西藏民主改革前,西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有35元,2012年达到5645元。西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8年为565元,2012年达到1.8万元。 2006年开始,西藏实施以安居工程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90%以上的农牧户住上了安居房,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20多平方米。同时,整体推进农牧区水、电、路、讯、气、广播电视、邮政和优美环境综合建设,实现了村村通电话、乡乡通宽带,西藏农牧区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西藏和平解放前,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目前,西藏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入学率、高中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9.2%、98.2%、60.1%和23.4%,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1.2%,15周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7.3年。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西藏人口由和平解放前的100万人增加到现在的300.22万人,其中藏族人口271.64万人,占90.48%。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万多名西藏自治区、地(市)、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全区干部队伍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占70.3%,其中县乡两级主要领导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81.6%。 信教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爱国爱教的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正常宗教活动得到尊重和保护 西藏是我国藏族人口比例最高的民族自治地方,也是宗教影响既悠久又广泛的地区,聚居或散居的各少数民族都有宗教信仰。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自治区现有17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藏传佛教寺庙僧尼达4.6万余人,大多数藏族和门巴族、珞巴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4座清真寺,西藏散居的回族群众信仰伊斯兰教;有1座天主教堂,西藏有纳西族和少数藏族群众信奉天主教。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和国家充分尊重和保护当地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投资维修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寺庙,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进行,引导各宗教适应时代发展和西藏社会进步要求,健康传承并和睦相处。在社会主义新西藏,西藏信教群众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爱国爱教的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正常宗教活动得到尊重和保护。 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宗教政策。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和国家坚持实行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引导各宗教及各教派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并和谐相处,寺庙僧尼学经、辨经、受戒、修行和活佛转世等传统宗教活动受到依法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明确规定了党在西藏和平解放时期实行尊重和保护西藏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指出:“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中央政府因此赢得了爱国的西藏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信赖、拥护。1955年10月23日,时任西藏地区参观团团长、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拉鲁·次旺多吉与毛泽东主席谈话时说:“看到解放军尊重宗教信仰,保护喇嘛寺庙,帮助人民解决困难,顾虑打消了。” 195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了西藏寺庙民主改革,废除了西藏寺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同时,按照我国1954年颁布实施的《宪法》的相关规定,正确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障当家做主的西藏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爱国守法的西藏寺庙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当年的10月6日,在庆祝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成立3周年大会上,时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的江措林·土登格桑活佛说:“在进行民主改革中废除了封建特权,恢复了佛教以慈悲、和平为宗旨的真正面目,僧尼们才开始了符合于佛教的真情和真正的宗教生活。”1960年3月,按照藏传佛教的宗教习惯,拉萨大昭寺照常举行传昭大法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在传昭大法会上进行讲经等佛事活动。1961年,国务院将大昭寺、甘丹寺、萨迦寺、扎什伦布寺、昌珠寺等寺院确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将拉萨小昭寺、热振寺、楚布寺,山南桑耶寺,日喀则白居寺、夏鲁寺,昌都的昌都寺等寺庙确定为西藏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起,国家拨款11万元修缮布达拉宫,对散乱的经书进行了整理和装帧。1963年,国家拨款对甘丹寺进行了建寺554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维修,同时对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等也进行了维修。 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和西藏地方财政先后安排7亿多元,用于修复、开放甘丹寺、扎什伦布寺等一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各教派的重点寺庙,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需求。1980年10月,国家拨50万元专款修复甘丹寺主殿“珠康”和“色多康”。1983年,国家拔专款并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筹措配套资金,维修扎什伦布寺强巴佛殿。1986年,国家拨专款600多万元、黄金50407.6克,维修西藏第一座佛教寺院——桑耶寺。1986年至1988年,国家拨款600万元、提供黄金217.7斤和白银2000斤,修建第五至第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合葬灵塔和祀殿——班禅东陵扎什南捷。1986年2月17日,拉萨传昭大法会由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主持在拉萨大昭寺举行。之后,扎什布伦寺的大佛瞻仰节、甘丹寺的绣佛展和桑耶寺的多德等各种宗教节日先后恢复。1989年至1993年,国家拨专款6400多万元、黄金600多公斤和几百公斤白银,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修建“释颂南捷”灵塔、祀殿。国家还投资5300万元并拨出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对布达拉宫实施第一期维修工程。1992年,西藏自治区拨款2600万元维修藏传佛教格鲁派祖寺——甘丹寺,1994年国家又拨款2000万元继续修复该寺。1995年11月29日,在拉萨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举行了认定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真身的金瓶掣签仪式。经过金瓶掣签,坚赞诺布被认定为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并报请国务院批准,继任为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 新世纪新阶段,国家及西藏自治区加大了对维修西藏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寺庙的资金投入,同时引导创新寺庙管理,着力解决西藏宗教活动场所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等难题,为广大僧尼提供基本公共服务。2001年起,国家安排专款3.3亿元,维修保护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这是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西藏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文物维修工程。2007年,中央人民政府再次拨出5.7亿元,用于“十一五”时期(2006-2010年)对西藏桑耶寺、昌珠寺、扎什伦布寺、大昭寺等重点文物的全面维修保护。“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西藏自治区共确定46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规划总投资超过10亿元,其中17个项目已经开工。现在,布达拉宫和大昭寺已被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党和政府坚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西藏广大信教群众可自由地去寺庙、神山、神湖朝拜,经常性地转山、转经、布施、煨桑,每年到拉萨朝佛敬香的信众达100万人次以上。西藏广大信教群众传统的马年转冈仁波钦、羊年转纳木错湖等宗教活动受到尊重。萨嘎达瓦节、雪顿节等西藏传统宗教节日得到保护,西藏各寺庙的宗教活动按照传统宗教仪轨正常进行。2005年,在拉萨大昭寺首次举行了藏传佛教学经僧人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考试,5名高僧考取了当年的格西拉让巴学位。自2005年以来,已有60多名西藏僧人获得了此学位。西藏宗教职业人员被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僧尼都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西藏自治区财政每年投入4000多万元为僧尼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西藏各民族要进一步加强同全国各兄弟民族的大团结,着力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示范区 进入21世纪,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当今世界因民族宗教矛盾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等国际局势,尤其是达赖集团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加紧分裂我国的严峻挑战,西藏各民族要进一步加强同全国各兄弟民族的大团结,着力促进西藏宗教关系和谐,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示范区。这是当代西藏新型民族宗教关系适应时代发展的本质要求和必然趋势,也符合西藏各民族、各宗教及各教派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 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的主线,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形成实现国家及西藏繁荣昌盛、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强大力量。抓住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和关心西藏工作的机遇,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特殊优惠政策和全国支援西藏的优势,扎实有力地推进西藏在科学发展轨道上的跨越式发展,夯实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物质基础。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培育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公民道德和社会风尚,使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思想基础日益牢固。充分尊重和体现西藏各族人民的主体地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动员引导各民族加强交流和合作,共同创造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打牢各民族大团结的群众基础。围绕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主题,适应各族群众追求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方式,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感召力、亲和力、吸引力,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珍惜机遇,求真务实,慎重周密,与时俱进,坚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引导西藏宗教界人士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发挥西藏宗教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西藏宗教和睦、寺庙和谐。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党对待宗教的基本态度,其落脚点是引导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和睦相处,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 因地制宜地推进西藏寺庙管理创新,建立寺庙民主管理与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管理互补、互联的社会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寺庙管理规范化、宗教活动正统化、宗教秩序正常化。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抵御和削弱达赖集团对西藏寺庙的影响渗透,促进西藏宗教关系和谐。支持西藏宗教界人士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阐释,切实做到护国利民。鼓励西藏宗教界抓住青藏铁路通车等历史机遇,合理开发旅游资源。提倡西藏宗教界按照“修善积德”、“普渡众生”的教义要求,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活动。 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幸福,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是中华民族各成员的共同期盼和共同理想,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包括西藏各民族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应在实现中国梦的旗帜感召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梦想凝聚共识,为梦想汇聚力量,共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使中华民族更加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