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代西方列强对南海的侵犯不仅表现在资源和主权的窃夺等方面,而且表现在领土主权与管辖观念对中国和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家关系的影响方面。近代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延续不仅是应对丧失主权、资源危机的过程,更是对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传统主权和管辖权的转型过程。近代中国政府在南海维权的过程中顺利地延续了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合法性。然而,域外力量的干扰和海上领土管辖能力的滞后也影响了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全面恢复。 关键词:中国;南中国海;历史性权利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可以上溯到东汉。虽然这一历史性权利没有以西方文明的方式表达出来,但是中国千年以来对南海管理与经营所独有的管辖权与主权特征并不能因此被轻易抹杀。近代列强入侵南海过程中,清政府与民国政府对南海主权的维护毫无疑义地延续了中国对南海的传统权利。[1] 一、中国南海的历史性权利 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源自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发现、持续经营、管理,以及各朝代明确将南海纳入管辖版图的历史过程。目前,中国发现最早记载南海诸岛的历史文献是东汉杨孚的《异物志》。其后,中国历朝历代均有大量载有南海诸岛或政府对南海诸岛行使权利的文献传世。这些载有南海诸岛地理特征与人文活动的历史文献从汉末一直延续到清中晚期。杨孚《异物志》后,三国时期东吴万震的《南州异物志》、康泰的《扶南传》、《外国杂传》,晋朝张勃的《吴录》、裴渊的《广州记》,南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谢灵运的《武帝诔》,唐朝长孙无忌的《隋书》、杜佑的《通典》、贾耽的《广州通海夷道》,宋朝的《武经总要》、欧阳修的《新唐书》、李昉的《太平御览》、赵汝适的《诸蕃志》,明朝唐胄的《正德琼台志》,清朝郝玉麟的《广东通志》、陈伦迥的《四海总图》、《天下总舆图》、《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以及清嘉庆年间晓峰的《清绘州府县厅总图》等一系列文献所组成的历史证据链,[2]环环相接,从无间断。这些历史文献不仅记录了南海诸岛的基本情况,而且明确记载了我国历史上发现、经营南海诸岛的事实,以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水域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事实。东汉《异物志》“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3]的描述,北宋《武经总要》“巡海水师……用东风西南行,七日至九乳螺洲”[4]的记载,晋裴渊《广州记》有关“珊瑚洲,距县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5]的记载,《诸蕃志》有关唐贞元以来中国将南海“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列入国家管辖的记载,《广东通志(卷四)·疆域志》将南海诸岛划归广东管辖范围的记载均明确记录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历史性权利的延续脉络。 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的基础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藩属关系。藩属关系下,南海周边各国均处在中国的权力保护范围之内,政权合法性与中国政府认可有关,权力等级低于中国中央政府。这种独特的国家关系与南海周边各国生产力水平的限制,造成了中国自古以来长期经营、管辖南海的基本事实。尽管这些事实并不全部具有西方文明所认同的国家疆域管辖特征,然而中国是唯一长期影响、经营、管理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国家这一基本事实却是毋庸置疑的。 南海权利之争始于西方国家的入侵,与现代国际海洋法基于西方国家疆域管辖概念的建构有密切关系。列强对中国南海传统权利的侵犯,以及现代疆域概念引入南海区域管辖权划分造成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 二、近代中国南海权利的外来冲击 中国南海权益遭受侵犯始于19世纪初。按照侵犯程度和形式的差别,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初至民国初年西方列强在南海进行测绘,以西文或汉语音译命名岛屿,擅自开发海岛资源;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法国侵占南海“九小岛”并擅自宣布主权,以及日本军事占领南海诸岛。 19世纪初,清王朝正走向衰落,对海洋的经略管辖相对废弛。中国南海管辖能力的减弱为西方列强侵入南海创造了条件。英国是最早侵犯我南海权利的国家。1808年英国人罗斯、莫汉擅自勘测西沙,开启了英人侵犯南海的先河。其后,在1813—1934年间,英国人先后通过测量、调查、命名、勘探矿藏等方式进犯中国南海诸岛34次,侵犯活动遍及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四大群岛。[6]法国对南海的侵犯始于1898年越南殖民政府在西沙建立渔货供应站的企图。此后至20世纪30年代之前,法国殖民当局先后在西沙、南沙等地非法勘探、调查8次。[7]日本对南海诸岛的侵犯始于1901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次窃取东沙鸟粪。其后至日本军事占领南海诸岛,日本商人、渔民、民间团体先后以窃取岛上鸟粪资源、掠夺海产、勘探矿藏、企图将部分南沙岛礁纳入版图等方式侵犯中国南海权益约32次。[8]美国先于1835年勘探了西沙群岛,后于1842年勘察了南沙群岛。[9]德国则于1881-1895年间先后5次勘探西沙、南沙。[10]列强对南海地区的侵犯改变了仅有中国渔民占有、经营南海诸岛,中国官方船舰巡游南海的传统状况。 20世纪上半期,历经甲午战争和国内战争的冲击,中国国力及维护南海传统权利的能力弱化到了极点。随着中国的衰弱,20世纪30年代前后,法国、日本等列强先后对南海诸岛提出主权要求,甚至动用武力将南海诸岛纳入权力范围。 法国殖民政府公然侵占南海诸岛的行动始于20世纪30年代前后。1930、1932、1933年,法国殖民者先后武力强占南沙南威岛、西沙永兴岛,以及南沙安婆沙洲、双子岛、太平岛、南钥岛、中业岛等多个岛屿和岩礁,摧毁了岛上原有的中国建筑,并赶走岛上的中国渔民。[11]1931年法国致函中国驻巴黎公使馆,宣称对西沙拥有主权。1932年与1938年,法国殖民政府先后两次宣布西沙归属越南承天省。[12]1933年,法国外交部发布占领南沙群岛的公告,将南沙划入越南巴地省管辖。[13]法国侵占西沙、南沙的同时,日本也积极向南海纵深推进。1933年,日本首次宣称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14]1937年日本侵略军占据东沙。[15]1939年日军占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赶走原驻法国留守人员,并将南沙群岛划归台湾高雄市管辖。[16]1946年,民国政府依波茨坦公告接收南海诸岛,结束了域外列强占据南海的局面。然而,列强觊觎南海诸岛权利的历史却为中国恢复传统南海主权留下了遗憾。殖民主义者侵犯南海诸岛过程中对所占岛礁上中国渔民的驱赶、杀戮,对原有中国建筑的拆毁不仅毁灭了中国长久以来领有南海诸岛的直接证据,为后来南海权益声索国借口“无主荒地”侵占南海诸岛创造了条件,而且殖民主义者一度占据岛礁及混淆视听状态下“主权宣示”的经历也为南海主权的合理回归埋下了祸根。[17] 三、近代中国政府对南海权益的坚持与维护 尽管列强的侵犯改变了中国无争议领有南海权利的传统,然而,清政府和民国政府对南海传统权利的坚持和维护也延续了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为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恢复奠定了基础。清末与民国时期,中国对南海历史性权益的坚持和维护主要表现在勘探、巡察南海诸岛,颁布地名、地图,外交交涉以及开发建设南海诸岛等方面。 晚清南海维权始于鸦片战争之后。据清明谊所修的《琼州府志·海防卷》和李翰章所撰的《新修会典〈广东舆地图说〉》所载,彼时清政府即设崖州水师营,专门巡察南海。水师营所巡南海范围东起万州东澳港,西至昌化四更沙,南接暹逻、占城。[18]“巡航水域已覆盖南海大部分区域。甲午战争后,中国海洋意识开始觉醒,对南海诸岛主权的维护也更具国际视野。1902年,清政府首次勘测东沙与西沙,并按照西方惯例树碑宣示主权。同年,清政府为参加米兰、华盛顿国际渔业展览会,专门按照国际通例绘制《江海渔界全图》,记中国渔船所到之处,彰中国海域主权。[19]1904、1905年,清政府两次修订《大清天下中华名省府州县厅地理全图》,将代表东沙、西沙群岛的“万里长沙”和代表中沙、南沙群岛和“万里石塘”以“府”的图例标记列入中国版图。[20]1907年,通过外交交涉收回东沙主权之后,[21]清政府开始加强对南海诸岛的实际管辖。1909年,清政府成立“筹办西沙岛事务办”,先后两次派队巡察西沙群岛。这两次巡察不仅详细考察了西沙各岛地形、物产、资源情况,绘制了西沙群岛总图和各岛分图,而且还按国际惯例为所到西沙各岛命名并升旗宣示主权。[22]1910年,清政府设立“管理东沙岛委员会”,派军勇10余人员驻守东沙岛。[23]同年,清政府还做出“招徕华商承办岛务,官为保护维持”,“以重领土,以保利权”的决定,[24]改变了中国仅靠渔民经营海岛的传统模式。 民国初年,列强对南海诸岛的侵犯进入了大肆掠夺资源和公开夺取领土主权的阶段。各侵略国中尤以法国和日本为甚。其中,日本先是掠夺南海诸岛的资源,尔后直接军事占领;法国则直接窃据中国南海九小岛,并公开宣布拥有九小岛主权。[25]由于法、日侵犯南海之时正值中国内战已歇,海权意识大 兴之际,[26]因此民国政府在此期间对南海主权的维护也颇有成效。为了阻止法国对“九小岛”的侵犯,民国政府不仅进行了积极的外交交涉,[27]而且还直接派军舰到南沙进行了实地调查。[28]“九小岛案”后,民国政府于1933年专门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并于1934年公布了132个南海岛礁的中英地名,[29]”于1935年出版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30]由于20世纪30年代法国殖民政府对南沙诸岛的侵略被越南日后视为南海权利主张的依据,因此,这次内忧外患状态下的南海维权遂成为中国南海主权历史与国际法证据链延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发布大陆架公告,掀起邻海国家领有海洋主权与管辖权的潮流。为适应国际形势的发展,1946年民国政府接收南海诸岛之后即将其归入广东省政府管辖。1947年,民国政府重新审定了南沙、中沙、西沙、东沙四大群岛及附属岛屿的名称,并在南海科考的基础上,编绘了南海诸岛位置图。新的南海地图不但将曾母暗沙确定为中国南海诸岛主权所及的极南点,而且以断续线的形式划定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权利线。[31]二战后,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名称与位置的确定,尤其是“九段线”范围的提出,第一次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了中国对南海的权利主张,对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延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四、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延续中的若干问题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延续是一个与历史与国际法发展进程密切相关的复杂过程。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中国领有南海权利的历史在19世纪中后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既与西方国家对中国的殖民侵略有关,也与中国海洋管理方式的被迫转型有关。西方列强影响和改变近代东亚国际关系的过程中,域外强国以及他们的领土主权观念与海洋权利思想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南海权利的延续。[32] 在中国南海权利延续与转型的过程中,西方国家凭借先进技术对南海诸岛进行的勘测、命名,以及此后西方版南海地图和勘测结果的广为流传构成了对中国南海权利延续的第一波冲击。虽然19世纪西方出版的南海地理图志中有部分岛屿的命名源于英文对中文的音译,但是由于这种音译多为英语与海南等地方言的对译,而中国官方又没有这些岛屿名称的确切登记,因此随着外文岛屿名称和地理图志的广为流传,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传统称谓与依靠航海经验确定南海诸岛方位的历史痕迹被迅速淹没。[33]20世纪之初,不仅《中国海指南》等西方南海图志译本在国内广为流传,[34]而且连清外交官也不得不用西方音译来称呼中国属岛。[35]西方南海图名对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影响颇为深远,一直延续至。[36]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遭受的第二重冲击来自西方海上领土的主权观念与管辖方式的影响。虽然直至20世纪70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都没有否定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利,[37]但是西方的主权观念和管辖方式却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南海权利的延续。对中国而言,这种影响不仅推动了清末、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多次对南海诸岛的勘测、命名、主权宣示,而且改变了中国对南海岛礁及相邻水域进行实际管辖的方式。对其他南海周边国家而言,除了法国在20世纪30年代窃夺中国南海诸岛的恶劣影响外,[38]领土管辖观念和海洋开发权利的兴起还直接刺激了二战后脱离殖民统治的东南亚国家争夺南海部分岛礁的政策,[39]造成了牵扯六国七方的南海问题。[40] 1969年联合国远东经济委员会“亚洲外岛海域矿产资源联合勘探协调委员会”南海油气资源的发现,以及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为南海主权纷争增加了新的利益驱动。[41]巨大的利益存在和复杂的国际法范畴强化了南海问题相关国家对所占岛礁的主权欲求,形成了中国恢复南海历史性权利的最大障碍。由于东南亚国家在独立前多为西方大国的殖民地,西方大国对东南亚国家的影响不仅广泛地体现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经贸关系等方面,而且深刻地体现在政治思维和外交关系的处理等方面。区域外大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密切关系,以及这些国家对中国和平崛起所持有的谨慎,甚至敌视态度制约了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发展。区域外大国借南海问题牵制中国战略发展的政策与东南亚各南海权利声索国借区域外大国抵制中国南海维权的政策相互适应,形成了对中国恢复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另一重阻力。 自西方列强侵犯南海以来,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一直在被侵犯与维护中艰难延续。近代南海维权斗争为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延续提供了完整的历史线索与充分国际法依据。尽管中国海上领土管辖方式转型的滞后影响了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恢复,然而,起自清中晚期,中经民国,直至今日,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权利的坚持和维护均毫无疑义地延续和传承了中国对南海诸岛及相邻水域的权利。 注释: [1]南海“历史性权利”的概念主要基于南海权益各声索国已侵占中国南海领土主权并侵犯南海权益等现实,为强调曾经完整的南海权利以及这一权利的合法性而提出。此处用“传统权利”主要基于南海权益在清朝中晚期时并未遭受具有法律意义的侵犯以及当时中国本拥有南海权利的事实。 [2]鞠海龙:《论清末和民国时期我国相关史料在解决南中国海争端方面的价值》,《史学集刊》2003年第1期。 [3]其中,“涨海”即南海,“崎头”即海上礁滩。详见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1页。 [4]“九乳螺洲”即今西沙群岛。 [5][9][11][12][13][14][15][16][20][24]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3、691、672-674、672、674、691、689、690-691、311、6页。 [6][7][8][10]数据为作者整理,详参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692-694、688-691、672-673、694页。 [17]1947年,法国外交部以殖民政府的非法主权宣示为基础,宣布支持越南对西沙拥有主权。越南宣布南海主权籍由法国殖民政府继承而来即以此为由。 [18]详参明谊《琼州府志·卷十八·海防》,道光辛丑刻本,第5页;李翰章《新修会典〈广东舆地图说〉·卷首·录例》,光绪十五年本,粤东编译公司宣统元年重印,第4页。 [19]李士豪、屈若骞:《中国渔业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65页。 [21]王彦成、王亮:《清季外交史料》第二册,北平外交史料编纂处,1934年,第47-48页。 [22][23]陈天锡:《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9-12、210页。[25]台湾陈鸿瑜在编撰《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时将法国窃据的九个小岛的相关档案归入西沙群岛部分。按照地理位置,九小岛应属南沙群岛。详参《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上册),第二部分目录,台湾“外交部行政院研究设计委员会”,1994年,第5页;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第256-258页。 [26]鞠海龙:《亚洲海权地缘格局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5-6页。 [27]根据台湾“外交部”解密档案,民国政府在1933年7月17日得悉法国侵占九小岛消息,至同年11月1日期间,针对“九小岛案”的重要函调密电及交涉函件共计96份。相关文档不仅包括针对维权的密电往来,而且包括民国政府在未明确“九小岛”具体位置前提下,数十次“保留权利”的外交声明。详见《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上册),第二部分目录,1994年,第27-141页。 [28]陈鸿瑜主编《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上册,第二部分目录,台湾“外交部行政院研究设计委员会”,1994年,第113、116页。 [29]详参《关于我国南海诸岛各岛屿中英地名对照表》,《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会刊》,1935年1月第1期,第61-69页。 [30][31]吴士存:《民国时期的南海诸岛问题》,《民国档案》1996年第3期。 [32]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主权思想产生于17世纪初,由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提出;领海概念产生于18世纪初,由荷兰学者宾格舒克提出;18世纪70年代,意大利学者加利亚尼按照当时大炮最远射程提出3海里领海说;美国阿尔弗雷德·塞耶·马汉于1890!1905年间相继发表《海权对历史的影响:1660—1783》、《海权对法国革命和法帝国的影响:1793—1812》、《海权与1812年战争的联系》等著作。这些著作被后人称为马汉“海权论”三部曲。 [33]中国渔民历史上主要凭借航行时间和航向确定南海诸岛的位置。这些经验性航图后来被绘制成册,并命名为《更路簿》。由于《更路簿》在民间以渔民家族为线索代代相传,因此各版本并不完全相同。新中国成立后,广东、海南档案馆曾部分收藏。 [34]原名China Sea Directory,J. W. Reed,J. W. King编撰,伦敦英国海军部海道测量局1968年出版。 [35]1876年,郭嵩焘使团出使英国,行过西沙时曾有:“行八百三十一里,在赤道北十七度三十分,左近巴拉赛小岛,中国属岛也”的记载。参见张德彝《随使日记》,载王锡祺《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上海著易堂,光绪十七年,第十一帙。 [36]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岛屿命名应当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我南海诸岛名中的外来语虽然经过几次审定而不断减少,但是至今仍有存留。1935年民国“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公布的130多个南海岛礁名称中有80个来自于英文的汉译;1947公布的171个南海岛礁名中仍有20多个直接来源于英文音译;1983年公布的南海287个标准地名中仍有10个源自音译。详参孙冬虎《南海诸岛外来地名的命名背景及其历 史影响》,《地理研究》2000年第2期。 [37]鞠海龙:《对南海问题的现实思考》,《东南亚研究》2006年5期。 [38]法国对南海九小岛的占领,为后来越南侵占南沙诸岛提供了条件和借口。越南将1933年和1938年法国殖民政府将中国南沙九小岛并归巴地省和承天省管辖的历史作为其占有南沙群岛主权的证据。详参戴可来、童力《越南关于西南沙主权归属问题文件资料汇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0页。 [39]20世纪60、70年代菲律宾以占领“无主荒地”为由侵占中国南海10多个岛礁,20世纪70年代马来西亚抢占弹丸礁等南沙三岛,此后其积极开发建设岛礁等行为都与这些西方权利观念有密切联系。 [40]南海问题涉及的六国七方包括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也有学者主张五国六方,将争议较小的印度尼西亚排除在外。 [41]新的利益驱动不仅指油气资源开发的利益,而且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海上领土主权延伸出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等相关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