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1959年,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关系是中央政府治理西藏的重要问题之一,相关决策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治理西藏总体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依据档案文献,论述了这十年间达赖、班禅两大系统关系的演变过程,并探讨中央政府相关的治藏政策。 关键词:新中国;治藏政策;达赖;班禅 作为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曾在历史上数百年的时间里相处融洽,又都拥护中央政府,共同维护西南边疆稳定。19世纪末期起,他们及其系统之间不断发生摩擦、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处于对抗、对立状态。[1]新中国的成立使全国藏族同胞迎来了新的时代,西藏和平解放后达赖、班禅关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但1959年之前又发生诸多变化。这一时期,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关系是怎样演变的,中央政府是如何处理的?鉴于当前相关研究仍然相对薄弱,[2]本文拟以档案文献等为依据进行学术探讨,请方家指正。 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在此前后,西藏上层出现了不同的表态:以摄政达札•阿旺松绕为首的分裂势力控制的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在11月致电毛泽东主席, 12月又以达赖名义致函印度政府,声称“西藏是独立自主的信奉佛教的国家”,要求中央不让人民解放军“越境进入西藏领土”,如果遭受进攻,希望得到印度帮助,还准备派“亲善使团”前往美国、英国、印度、尼泊尔等国表明“独立”。[3]考虑国内外的多方面因素,中央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战略方针,要求噶厦派代表进京谈判。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 1950年解放昌都。11月达札下台,逃往亚东的十四世达赖开始亲政。此后,中央政府直接与达赖及其领导的噶厦商谈西藏和平解放事宜。 对于达札等人的分裂活动,西藏上层爱国人士坚决抵制,努力维护祖国统一,班禅系统就是其中的重要力量。中央对此极为重视,制定和平解放战略时就将班禅系统与达赖系统、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问题列为重要内容。1949年8月6日,毛泽东致电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彭德怀等,强调十世班禅已到兰州,进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为解决西藏问题做准备。[4]根据这一指示,彭德怀派范明等做好十世班禅堪布会议厅留守人员的工作,强调:“看来保护班禅,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不仅是解决西藏问题的战略决策,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部署。”[5] 班禅方面对中央的关注很快做出回应, 1949年10月1日十世班禅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代表全体西藏人民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并表示西北已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已成立,“今后人民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11月23日,毛、朱回复十世班禅,希望他和全西藏爱国人士一致努力,为西藏解放和汉藏人民团结奋斗。[6]1950年1月31日,班禅堪布会议厅又致电中央,揭露拉萨当局派遣“亲善使团”、分裂中国的阴谋,代表西藏人民要求中央派军“速发义师,解放西藏,肃清反动分子,驱逐在藏帝国主义势力,巩固西南国防,解放西藏人民”。[7] 如何解决好班禅、达赖两个系统的关系,实现西藏和平解放?中央一方面听取了十八军政策研究室等关于班禅固有地位和回藏等问题的建议;另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第一野战军、青海省委与班禅方面加强联系、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 对于班禅固有地位和回藏问题,作为奉命进军西藏的主力部队,十八军在1950年2月成立了由李安宅、谢国安等专家在内的政策研究室,研究包括班禅回藏在内的各种“涉藏”问题,不断向中央提出对策建议。在《对西藏各种政策的初步意见》中,该研究室较为全面地对解放西藏涉及的重要问题,包括“西藏现行政教合一制度”,对达赖、班禅、贵族、僧俗官吏、喇嘛和农牧民的态度,以及西藏自治区与邻近省区的划界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对于达赖、班禅的态度”问题上认为: 首先,达赖是西藏最高的政教领袖,对达赖的地位应予尊重;我军入藏,如达赖逃亡,根据西藏习惯绝不应以班禅代理达赖,以免引起大的纠纷及藏民的反感;应照西藏习惯以摄政代表达赖领导,噶厦执行政权,对达赖仍应设法争取,以免为帝国主义所利用并维系西藏人心。 其次,班禅在西藏是与达赖并重的宗教领袖,但班禅不问政事,在宗教上的地位亦稍逊于达赖,“国民党反动政府过去挑拨达赖与班禅的关系,想通过九世班禅反对十三世达赖,以达到控制西藏的目的,以致九世班禅被迫逃亡内地而至于死。其后国民党反动政府又操纵班禅之转世,并于青海举行座床大礼,虽由于假借班禅遗言及后藏人民对九世班禅的怀念而多相信班禅为真,但与拉萨方面仍然对立,如拉萨方面有另选班禅在后藏坐床之说。”对班禅回藏的建议包括: (1)在原则上不应采取分裂的方针,而应采取团结的方针,暂不带班禅前往西藏为宜,这样以避免拉萨方面及达赖的误会与反感,以为我军入藏是扶助青海班禅及反对达赖及拉萨政府的;还因为我们解放西藏要依靠西藏人民,而不是依靠班禅(当然也不是依靠达赖)。(2)待我军入藏后,根据具体情况,对班禅与达赖的矛盾进行适当的调解,取得双方同意,再根据西藏人民意向,由西藏人民欢迎班禅返藏。(3)如拉萨方面确已在后藏另立班禅,我军入藏后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西藏大多数人民的意见,经过适当调解,取得双方同意,再确定两个班禅的处理办法,或者根据大多数人民的意见,或者沿用西藏惯例用金瓶抽签皆可。[8] 上述意见充分考虑了历史上的达赖、班禅两大系统关系,注意借鉴相关的历史经验,特别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两大系统矛盾、冲突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前历届中央政府政策的得失,提出了较为全面的总体意见,为日后中央政府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对策建议。 在与班禅系统沟通、联系方面,中央有关部门、第一野战军政治部联络部和青海省委则做了大量工作,并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中央。经过多次沟通和交流, 1950年9月十世班禅率主要部属前往西宁,向彭德怀呈送了《解放西藏的意见》,又派计晋美到北京向中央政府致敬。9月23日,中央向西北局、西南局和青海省委发出《关于班禅致敬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的指示》,肯定了班禅代表“所提西藏政教组织方案的意见很好,是合乎爱国与团结的精神”,确定了对班禅方面工作的方针,即:“班禅集团愿意同我们合作,是一件很好和很重要的事情。不管西藏解放形式如何与达赖集团的变化如何,我们必须积极争取班禅集团和他们所影响的人民和我们合作。”这一指示还答复了班禅方面关心的具体问题,包括确定增加班禅封号的时机,待西藏代表团来谈判后再定;班禅回藏时机以后视情况决定;同意他们组织民族部队,成立宣传队、机关消费合作社;同意由政府派联络员参加行辕,等等。 《关于班禅致敬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的指示》是中央关于和平解放西藏过程中对班禅方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西北局根据这一指示,于1950年11月成立了以范明为书记的西藏工委(后改为西北西藏工委),筹备进军西藏事宜。1951年2月,中央军委下达《关于西北方面参加解放西藏的准备工作的通知》,规定这一年“必须全部解放西藏,西北入藏工作必须于三月底以前完成一切准备工作”;“所有中央允许班禅集团的条件,必须迅速完满地予以实现”。根据中央精神,西北军政委员会任命范明为西北军政委员会驻班禅行辕代表,西北西藏工委秘书长牙含章为驻班禅行辕助理代表。班禅方面对此极为重视, 3月19日在塔尔寺按照历来欢迎驻藏大臣的惯例举行仪式,欢迎范明、牙含章正式就职。 1951年4月,十世班禅率堪布会议厅主要官员晋京向毛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致敬,中央政府安排了高规格的欢迎仪式。5月1日班禅又在天安门城楼上向毛主席献哈达。毛主席希望班禅为和平解放西藏做出贡献,强调“要团结,与达赖搞好团结,可以给达赖发电报,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共产党主张和平解放西藏”。[9]此时,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的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已到北京,正与以李维汉为首席代表的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团谈判。达赖、班禅的地位及双方关系问题成为谈判的焦点之一,阿沛•阿旺晋美、范明在各自的回忆文章中都对此有详细的介绍,乐于泓在日记中也记述了有关情况。[10]这些文献中有某些细微的差异,但对比后仍可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西藏地方代表在谈判中极力维护十四世达赖在当时西藏政教合一体制中的地位。对此,中央政府代表根据中央精神,给予最大限度宽容,同意了阿沛•阿旺晋美等人的提议,即“协议签订后,如果达赖喇嘛和噶厦承认,那就再好不过了;如果达赖喇嘛不承认,到国外去了,应该允许他到国外看一年,看到西藏情况有好的变化、有发展时,他再返回西藏,那时候请中央保证维持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和职权”。 其二,中央政府主动提出了班禅的地位及回藏问题。西藏地方代表最初强调“我们来的时候没有受到这个委托”,坚持不谈这一问题,使谈判几乎濒于破裂的边缘。中央政府代表为此多次耐心协商,并出示了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批准十世班禅的全部公文和当时坐床典礼时的照片,西藏地方代表才决定请示十四世达赖和噶厦。虽然十四世达赖和噶厦很快给予回复,表示可以认可十世班禅是九世班禅灵童,但是对班禅返回西藏和地位问题未明确表态。阿沛•阿旺晋美等人因此压力很大,中央政府代表最后提出协议中写“维持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他们才表示赞同,因为“达赖喇嘛从五世到十三世,班禅喇嘛从四世到九世,这一时期根本不存任何纠纷,维持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和好时期的固有地位和职权,这样写是合情合理的”。[11] 经过协商、谈判,最终在一系列问题上达成协议,即《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协助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藏军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西藏地区一切涉外事宜由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进藏的中央工作人员和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负担,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习惯,等等。在达赖、班禅的地位和职权问题上,协议中的内容包括:第四条为“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第五条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第六条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和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固有地位及职权”。[12]在该协议附件《西藏地方政府关于执行协议的声明》中,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声明:“(甲)西藏地方政府及其军队负责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乙)希望中央人民政府允许达赖喇嘛在西藏地方政府执行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第一年内,如因某种需要,得自行选择住地。在此期间返职时,其地位和职权不予变更。”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之上项声明”。[13] 1951年5月23日,“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董必武、郭沫若、黄炎培等政、军领导人和民主人士及十世班禅的代表拉敏•益西楚臣、计晋美、那旺金巴等都参加了签字仪式。协议的签订具有重大的意义,为促进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和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 1951年5月28日,“十七条协议”公布,藏族各界爱国人士和全国各民族人士纷纷发表谈话、声明,表示热烈欢呼和拥护。当天,十世班禅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发表声明,指出协议使“西藏民族从此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羁绊,回到了伟大祖国大家庭”,“从此西藏民族开始了自己历史的新纪元”。声明还强调,十四世达赖亲政之日“即响应中央人民政府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代表团来京谈判,并签订了协议,这也是我们深为敬重的”;表示“为了西藏民族的彻底解放和发展,为了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的胜利,我们今后将坚决拥护毛主席的领导,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正确执行全部协议,为西藏民族与中国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而奋斗。”[14] 5月30日,九世班禅又致电十四世达赖,表示:“在您亲政之日,即响应了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和平解放西藏的号召,派遣了自己的代表团来中央谈判,并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我们西藏民族和中国各兄弟民族空前的团结起来,使我们西藏永远脱离帝国主义的压迫。我们西藏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事业得到合理的尊重与保护;我们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的生活得到逐步提高和发展,从而达到繁荣和幸福的可能。这是我们西藏民族僧俗人民的伟大胜利。班禅愿竭绵薄,精诚团结,在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协助您和西藏地方政府,彻底实行协议,为和平解放西藏而奋斗。”[15] 班禅方面的声明和致电,既表示了对“十七条协议”衷心拥护,对中央人民政府领导西藏人民走向繁荣和幸福充满希望和信心,又一再肯定十四世达赖亲政后派代表团进京谈判、签订协议的做法,表达对达赖本人的敬意,并“愿竭绵薄,精诚团结”,在中央领导下,协助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彻底实行协议。这些都表明班禅方面尽快与达赖方面消除前嫌、实现和解的强烈愿望,也为在中央调解下班禅回藏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那么,如何尽快解决班禅回藏和历史遗留问题呢? 首先,这一问题是“十七条协议”的组成部分,达赖方面执行协议是解决问题的前提。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张经武到拉萨,下半年解放军陆续进驻西藏各地。1952年初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西藏工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先后成立,在中央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注意争取上层的大多数,做好影响群众的工作。经过张经武等的协调, 1951年9月19日达赖致电班禅,表示已收到班禅在5月30日的电报,强调经“卜卦所得良好征兆,您确是前辈班禅化身,决定已经公布扎什伦布讫。届时已由亚东去电告知北京西藏代表阿沛噶伦矣。现在希望您即速启程回寺,所经道路决定后希先来电为荷”。[16]10月24日,达赖致电毛主席,表示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十七条协议”,并在中央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卫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17]这是九世班禅圆寂十多年后达赖方面首次表态无条件地欢迎班禅回藏,首次正式承认十世班禅是九世班禅的化身,在两大系统长期对立之后,达赖方面和噶厦明确表示了与班禅方面的和解立场,并且同意全面执行“十七条协议”,从而成为班禅返藏和两大系统恢复和好关系的良好开端。 其次,中央给予达赖、班禅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高的地位,努力促进双方和解。1951年11月前后,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召开,补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阿沛•阿旺晋美为西藏地方的全国政协委员。[18]这使班禅深受鼓舞,为此专门致电政协全国委员会,表示坚决拥护此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特向全体委员对我的信任和期望致以谢意,并誓以个人力之所及,号召各地藏族人民与佛教界信徒,积极参加各地抗美援朝运动,踊跃捐献武器,争取早日完成‘佛教号’战斗机的捐献计划”。[19] 第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班禅返藏的各方面准备工作。1951年6月,中央安排十世班禅先后到天津、上海、杭州等地参观, 23日返回塔尔寺。内地之行使十世班禅在政治上、思想上发生重大变化,对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了深刻了解。 为联系返藏事宜,十世班禅于1951年6月27日致电扎什伦布寺政教官员和僧俗民众,希望他们在中央政府领导下团结一致,“不但达赖佛和我团结,西藏的一切地区、部落和教派都要团结起来”,积极地彻底实现“十七条协议”,“援助人民解放军入藏部队,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势力”。7月,班禅系统在西藏的僧俗民众致电班禅,强调“现在我们朝不待夕地要叩见金面,恳求我佛要在很短的时间回到西藏和达赖会见,使全西藏人民得到安居乐业和幸福”。[20] 1951年9、10月间,护送班禅返藏的物资筹备工作,主要由中央民委办公厅主任杨静仁和中共西藏工委的牙含章、萧生负责,并由中共西北西藏工委统一筹办。经过筹备,为班禅行辕特制了活动房子,购买了马骡、驮牛,购置了帐篷、炊具、粮秣和其他装备;在青海招募藏族青年,组建警卫营。与此同时,班禅行辕的200余人先随人民解放军西北入藏部队进藏,组成“班禅行辕入藏工作委员会”,并编入十八军独立支队。他们在12月初到达拉萨,与噶厦协商后确定了把扎什伦布寺归还班禅方面和十世班禅返藏时间。[21] 1951年12月15日,十世班禅离开塔尔寺到达西宁, 19日和堪布会议厅人员从西宁启程前往西藏。12日,十世班禅致电毛主席,强调:“在您的英明正确的领导下,使好多年来没有也不可能解决的西藏问题获得了解决。这不仅使全国大陆胜利统一,而且拯救了西藏民族与西藏人民于苦海,走向光明幸福的大道”,在“离青返藏之际,谨以至诚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并以至诚坚决表示:这次返藏后,一定要在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之下与达赖佛紧密团结,共商一切,为彻底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驱逐帝国主义在西藏的影响,巩固国防和建设新西藏而奋斗”。[22]这些电文再次表明十世班禅拥护中央、维护统一的爱国主义立场,表明他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和维护西藏内部团结、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决心。 1952年3月初,十世班禅和堪布会议厅人员抵达藏北重镇黑河(今那曲)。此时,拉萨发生了西藏上层反动势力筹划的伪“人民会议”事件, 4月6日中央为此指示,这不应看作只是鲁康娃•泽旺饶登、本珠仓•洛桑扎西“两司伦等坏人做的,而应看作是达赖集团的大多数向我们所作的表示”,目的是要“把协定的全部实行延缓下去”;他们选择十世班禅尚未到达之时“举行这次示威,是经过考虑的。班禅到拉萨后,他们可能要大拉一把,使班禅加入他们的集团。如果我们工作做得好,班禅不上他们的当,并安全到了日喀则,那时形势会变得较为有利于我们”。鉴于这种情况,得知拉萨的情况后,牙含章等与班禅堪布会议厅一方面同黑河官员和活佛搞好关系,另一方面做好应变准备。4月15日,班禅又致电达赖,指出这一事件“不仅破坏了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破坏汉藏团结,破坏祖国统一,而且破坏了你我之间的亲密团结,尤其破坏了您的政教威信”,要求达赖“迅速予以弭平,妥善处理,而安民心”。[23]他的电文既谴责了分裂活动,又表明了以他为代表的西藏爱国上层人士的鲜明立场。经过中央驻藏代表、部队和西藏爱国力量的斗争, 4月27日达赖下令撤销鲁康娃、洛桑扎西的职务,初步稳定了拉萨局势。第二天,十世班禅抵达拉萨市区,西藏工委、西藏军区领导和噶厦都举行欢迎仪式, 29日下午他就与十四世达赖进行会晤。[24] 4月29日十世班禅、十四世达赖的会晤,标志着自九世班禅和十三世达赖失和后,特别是九世班禅流亡内地29年后,“重新恢复了双方的友好关系,也就是毛主席所说的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得到了解决。”[25]但是,这次会晤前后仍有不和谐的因素,主要有:一是在班禅住锡大昭寺后,达赖方面未给予相应的地位,不顾僧俗民众的要求,禁止群众朝拜班禅,以致包括噶厦部分官员在内的信徒不得不在晚上偷偷到大昭寺朝拜。而且有反动分子散布谣言,说十世班禅是假班禅,甚至暗中勾结藏军企图袭击大昭寺。二是在会晤礼仪反复变动,故意降低班禅的地位。达赖、班禅会晤时仪式主要是磕头、座位高低和班禅向达赖献礼品时的礼仪问题。最初协商时,达赖方面提出达赖、班禅会见时班禅要向达赖磕头,班禅的座位要比达赖低两格,班禅给达赖朝贡,不让班禅驻锡大昭寺。这些意见转告班禅后,堪布会议厅官员很生气,提出索性不进拉萨,直接回日喀则。双方对此争执不下。西藏工委根据中央指示,说服双方同意直接谈判,并注意“一方面要说服班禅作些让步,另一方面要维护班禅的固有地位”。双方代表多次谈判争执不下,工委调解后形成折中方案,即班禅给达赖磕头,达赖站在宝座前;班禅额尔德尼与班禅互换哈达;班禅与达赖互相碰头;班禅与达赖座位一般高。班禅方面对此勉强同意,但达赖方面在第一次见面时擅自更改礼仪,“当班禅给达赖磕头时,达赖不站起来;而且把达赖、班禅额尔德尼互换哈达,变成班禅献达赖接;把班禅的座位不仅压得很低很小,而且摆在旁边”。这激起了班禅方面强烈的不满,也引起西藏工委警惕。张国华质问时,达赖方面解释成“可能是译仓(秘书处)改变的”,“等于承认了他们那种做法是错误的”。然后,范明又向十世班禅做了说服工作,班禅从大局出发未予计较,表现出“相忍为国的宽阔胸襟”。[26] 达赖、班禅两方面的争执在表面上是礼仪问题,实质上却为是按照”十七条协议”恢复和维护班禅的固有地位,还是损害和压低的问题。由于班禅堪布会议厅的斗争和西藏工委的说服工作,达赖方面和噶厦不得不有所收敛,第二次会晤时就按照协商的仪式,互换哈达,互相碰头。6月9日,噶厦派首席噶伦前往大昭寺,举行隆重的仪式,正式承认了班禅为宗教领袖的地位。16日,经中央代表调解,噶厦、班禅堪布会议厅签订《西藏地方政府与扎什伦布喇章谈判备忘录》,基本上消除了两大系统历史上的隔阂。23日,班禅回到日喀则,举行隆重的升座仪式,张经武派牙含章赠送礼品表示祝贺。至此,十世班禅返藏问题得到圆满解决,两大系统间终于实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和解。 三 1952年以后,张经武和西藏工委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开荒生产、搞好对外贸易和发放无息农业贷款等,同时积极地搞好与达赖、班禅的关系,改善两大系统的关系。这些都使人民群众也逐步认识到只有共产党、毛主席和人民解放军才是真正为西藏人民谋幸福的,把解放军称为“新汉人”。班禅影响力所覆盖地区的群众更是爱国情绪高涨,感谢毛主席、共产党,并沿文成公主时代传下来的称谓,把护送班禅返藏的汉族工作人员一律称为“阿乡拉”(舅舅),表示对毛主席的景仰,对共产党的热爱”的真挚情感。[27] 随着西藏各项工作的开展,如何对西藏地区统一管理及相关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特别是西藏工委的关注,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也做出了有关指示和决定。1953年3月,经中央批准,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正式成立,受国务院领导,由计晋美、拉敏•益西楚臣任主任委员。这样,西藏地区出现了三个由中央直接领导的省级行政机关,即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噶厦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对于西藏统一管理问题, 1952年10月中央听取西藏工委的报告后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的西藏(指前藏、后藏和阿里地区,在条件成熟时还可包括昌都地区)地区的统一,对于建设和发展西藏,对于争取团结全国藏族都是有利的。统一是困难的,因此需要慎重稳步实现,不可急躁。日喀则分工委注意到这点是好的,但决不可采取先分治后统一的步骤,这样无论对目前和将来,都是不利的。因此,统一的西藏自治区,是不可动摇的。”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关系以及他们与中央的关系,是与此相关的重要问题,中央为此专门强调:“在团结达赖和班禅,即力谋和平统一西藏的内部时,一方面固然要充分估计到班禅方面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的进步性,并善于推动和运用这种进步性。但同时必须认识和估计到达赖的地位和影响,不仅在西藏地区,而且在整个西藏民族中都比班禅为高的事实。因此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和平统一西藏及和平解放西藏后,我们在西藏地区的各种工作政策,都不能不以争取达赖集团为首要任务。”[28] 1954年9月,作为西藏的人民代表,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联袂进京,出席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加对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讨论,完成了制定宪法等工作任务,十四世达赖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十世班禅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1月,他们又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班禅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在京期间,毛泽东、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多次接见他们,同他们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谈话,密切了西藏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增加了汉藏民族的团结。同时,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安排,达赖、班禅及其随行官员研究了促进西藏实现统一、建立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问题,商讨了双方的历史悬案并达成协议。1955年3月,国务院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他们和随行的重要官员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帮助西藏地方进行建设事项、关于西藏交通运输问题等项决定,国务院还批复了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之间关于历史悬案的谈判达成的协议。 在参加上述会议前后,达赖和班禅及其随行人员还在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旅大、鞍山、哈尔滨等城市、工矿区和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参观;在北京的雍和宫、青海的塔尔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各大寺庙中,接受各地寺庙的活佛、喇嘛和广大群众的朝拜,进行了隆重的宗教活动。1955年5月,他们结束了在内地的参观,分别从新修通的康藏公路(今称川藏公路)、青藏公路返回,6月后分别回到日喀则、拉萨。 从达赖、班禅离藏赴京到返回西藏,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始终注意达赖、班禅之间的关系和他们与中央的关系问题。1954年8月2日,中央发给各省《关于接待达赖、班禅的招待、宣传方针》的电报,指出:“达赖、班禅来京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西藏进一步靠拢祖国和中央的表现,在政治上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汉藏间的民族隔阂仍然很深,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匪帮仍在尽力挑拨西藏同中央的关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捏造中央扶班禅,压达赖,并且准备以班禅代替达赖),而达赖、班禅两集团间很不和好,并且彼此都怀疑中央有偏袒,因此,在有关达赖和班禅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必须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尽可能做得恰当,避免刺激他们任何一方,避免引起他们的猜疑,并且适当地促进他们之间的团结”;“中央的方针是在西藏地区逐步地实现统一的区域自治,在达赖第一,班禅第二,达赖为正,班禅为副的原则下,把达赖、班禅两方面的爱国力量和其他爱国力量团结起来建立统一的西藏自治区。”根据这一方针,中央和各有关省份慎重安排、处理相关事务: 首先,在政治上平等对待达赖、班禅的同时,又根据“达赖的地位和影响,不仅在西藏地区,而且在整个西藏民族中都比班禅为高的事实。因此在争取和平解放西藏,和平统一西藏及和平解放西藏后,我们在西藏地区的各种工作政策,都不能不以争取达赖集团为首要任务”的指导思想,安排他们在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的职位。 其次,尊重达赖、班禅的固有职权和地位,促成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两大系统悬案,使两大系统实现全面和解。1952年后,达赖、班禅两大系统仍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未能解决,且在达赖、班禅“固有地位及职权”上各持己见。两大系统争论的“实质是在现在和今后的政治地位上,一方(噶厦)强调堪厅属噶厦领导,一方(堪厅)坚持噶厦与堪厅是两个平行的地方行政单位,历来属中央和驻藏大臣直接领导”。[29]鉴于这种情况,在中央统战部的协调下,双方根据“团结、进步、更加发展”的方针和“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谅解、互相帮助”的精神,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商讨,最终达成了关于历史和悬案问题的协议, 1955年3月国务院第七次会议又通过《对于西藏地方政府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关于历史和悬案问题的谈判达成协议的批复》。[30] 第三,在安排他们的行程、参观等活动时,始终注意平等地对待达赖、班禅两方面。1954年12月,针对他们在内地参观时欢迎、接待的具体问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各地方行政机关正、副首长出面欢迎,组织青年学生或机关干部向达赖、班禅献花;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注意其内部及相互的团结;信仰佛教信众朝拜达赖、班禅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拜见时的宗教仪式不予干涉等。[31] 1956年4月22日至5月1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拉萨召开,标志着在长达近30年的对立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西藏的两大活佛系统重新开始了全面的合作,为建设新西藏共同努力,同时也确立了十四世达赖和十世班禅在西藏的领袖地位。但是,筹委会成立后也存在着尖锐复杂的斗争,这在1956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到印度参加释迦牟尼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尤其突出。当时,西藏的分裂分子与外国反华势力勾结,企图把达赖和班禅都留在印度,利用他们进行分裂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十世班禅摆脱了反动分子的纠缠和干扰, 1957年1月29日乘飞机先期返回拉萨。十四世达赖则出现了摇摆,为此周恩来总理访印期间三次同他谈话。周总理主要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工作的成绩与失误、达赖访印活动、达赖和班禅两大系统关系及加强西藏内部团结等问题,解释了党的方针、政策。对于达赖、班禅关系,周总理明确表示:“西藏筹委会的工作主要靠你和班禅负责,你为正,班禅帮助你,你们互相商量,把西藏的事情办好。班禅应该尊敬你。(你)应该多照顾班禅”;达赖与班禅“两个人之间是没有问题的,但下面的干部中间还有问题,你应该教育你的部下去主动地照顾班禅,班禅也应该教育他的部下对你尊敬,大家共同努力,把工作搞好”,并表示“我可告诉班禅有事和你商量,尊敬你”。[32] 在中央政策的感召下,十四世达赖在1957年4月1日返回拉萨。鉴于达赖和班禅的不同表现,中央对十世班禅的进步和访问印度期间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十四世达赖坚定立场,同班禅方面共同努力,推进西藏社会进步。这年8月,周总理同阿沛•阿旺旺美谈话时表示,达赖在印度发生动摇,因为那边有“美国和台湾蒋介石集团”、原噶厦的夏格巴等力量拉拢他,达赖家属和随行主要官员也发生变化,“我们是信任他的,但是那坏的一面,也应当说清楚”。对于达赖、班禅关系,周总理强调:“中央的方针是帮助他们团结好”,“我们不会纵容班禅额尔德尼去反对达赖喇嘛,在西藏达赖喇嘛为主,班禅额尔德尼为辅,我们绝不会挑起班禅来反对达赖,这一点不要对中央有怀疑。当然,班禅做得对的,我们应当支持”,中央“希望在西藏自治区的筹委会的工作中,两方面能够互相尊重,合作共事,改善关系。达赖喇嘛应当教育自己的部下,对班禅有适当的尊重,这样做是有好处的”。[33] 周总理的谈话反映了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的一贯政策,即达赖、班禅两方面团结协作,促进西藏发展,维护国家统一。但是,西藏上层反动势力并不甘心, 1959年3月在拉萨发动武装叛乱,十四世达赖逃往印度。叛乱发生后,十世班禅谴责西藏上层反动集团背叛祖国、发动叛乱的罪行,反映了西藏各界民众的心声。1959年3月28日,周总理发布命令:人民解放军彻底平息叛乱,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任命班禅代理自治区筹委会主任委员职务。此后几年间,中央对十四世达赖仍采取宽容态度,直到1964年12月才撤销他在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全国人大的职务。 综上所述,从1949到1959年,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关系一直是中央政府治理西藏的重要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坚持民族团结政策,经过耐心地说服、协调和双方的协商,班禅最终在离开西藏近30年后回到了扎什伦布寺,而且两大系统就历史上的遗留问题最后达成一致,实现了达赖和班禅两大系统的全面和解,也实现了西藏上层内部的团结。但是,由于十四世达赖的动摇不定,并最终在1959年叛逃国外,使两大系统再次决裂。因此,这一过程与这一时期的西藏反分裂斗争相伴随,又成为促进团结、维护统一、反对分裂斗争的一部分,中央有关的决策也成为治理西藏总体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首先,面对这十多年间复杂的内外局势,中央始终重视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及两个系统的关系问题,真诚地希望西藏实现民族团结,从而维护祖国统一、保卫西南边疆。而且,把对达赖、班禅的政策作为治藏方略的一部分,在听取专家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统筹安排,及时调整政策。 在制定包括两大系统关系在内的西藏政策、措施时,无论是中央,还是承担进军西藏主要任务的十八军,都充分听取了专家、学者的建议,并结合各方面的情况统筹考虑。1950年,十八军进藏前就听取了李安宅、于式玉、谢国安等学者的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后,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在“十七条协议”谈判的过程中提出了班禅的地位问题,兼顾历史与当时的情况,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此后,在十世班禅回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954年安排达赖和班禅晋京问题等方面,中央都从促进西藏内部团结的高度协调双方关系,指示西藏工委和有关部门及时调解两大系统的冲突、矛盾,包括1952年4月首次会晤出现的礼仪问题、商谈历史遗留问题,从而使十世班禅返藏和恢复固有地位与职权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并促使达赖、班禅两大系统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达成协议,促进了西藏爱国进步力量的发展壮大,从而增进了西藏内部的团结,促进了西藏统一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其次,在这十多年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本人的表现有很大的不同。十四世达赖在1951—1955年间能够总体上坚持维护统一的立场, 1956年后明显地出现摇摆不定的倾向,1959年3月后走上分裂祖国的不归之路。十世班禅在对待西藏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他同达赖系统的关系结问题,都表现了以国家大局为重的风格。从西藏自治区筹委会正式成立起,班禅个人的成长和他肩负的使命,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他在访问印度后毅然回国,表明了他坚决拥护统一、反对分裂。 第三,这十多年间,中央始终强调要搞好西藏民族内部的团结和西藏民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团结,但达赖、班禅两个系统做出了不同反应。在两个系统关系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始终反对历史时期“纵容班禅额尔德尼去反对达赖喇嘛”进而控制西藏的民族压迫政策,始终对十四世达赖抱有很大的希望,同时注意维护班禅系统的正当权益,希望在达赖为正、班禅为副的前提下,两方的部属相互尊重、通力合作,及早建立西藏自治区,从而加快西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对于中央促进西藏内部团结的努力,班禅方面积极配合、支持,即使与达赖方面发生冲突时,十世班禅及其堪布会议厅也能从大局出发,表现出“相忍为国的宽阔胸襟,为促进西藏内部的团结,做出了贡献”。[34]相反,达赖的不少部属做着“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迷梦,不愿接受关于西藏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并设法破坏西藏民族内部团结。他们的分裂活动始终影响着西藏的稳定,影响着达赖、班禅两大系统的关系,直到1959年全面发动叛乱,十四世达赖及其主要部属逃亡国外,走上了与藏传佛教爱国力量对立、对抗的道路。 参考文献:[1]参见张云:《漂泊中的佛爷———九世班禅内地活动的前前后后》,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18页;郭克范:《1923年九世班禅出走内地事件检讨》,郝时远、格勒主编:《纪念柳陞祺先生百年诞辰暨藏族历史文化论集》,中国藏学出版社2008年版;孙宏年:《清朝末期的达赖、班禅关系与治藏政策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1期。 [2]国内外学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主要有羋一之:《九世、十世班禅与西藏问题》,《藏学研究论丛》第2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蔡志纯:《“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和达赖与班禅的和解》,《民族研究》1991年第5期;周源:《达赖喇嘛是怎样走上分裂祖国的道路的》,郝时远、格勒主编:《纪念柳陞祺先生百年诞辰暨藏族历史文化论集》。著作主要有牙含章:《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牙含章:《班禅额尔德尼传》,华文出版社2000年版;黄玉生等:《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张定一:《1954年达赖、班禅晋京纪略兼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版。 [3]参见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西藏军区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编:《和平解放西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243页。 [4]参见《要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额尔德尼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编:《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5]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6]参见《班禅额尔德尼自青海致毛主席、朱总司令电》、《毛主席、朱总司令致班禅额尔德尼复电》,《人民日报》1949年11月24日。 [7]黄玉生等:《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史》,第318—319页。 [8]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12月第1版,第6页。西藏军区所藏档案:《对西藏各种政策的初步意见》,转引自赵慎应:《张国华将军在西藏》,中国藏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9—32、158—165页。 [9]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6—17页。 [10]参见《阿沛•阿旺晋美回忆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签订》,《和平解放西藏》,第213—219页; [11]乐于泓:《和平解放西藏日记摘抄》,《西藏文史资料选辑》创刊号(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限于篇幅,其中细微差异另待专文探讨。 [12]《阿沛•阿旺晋美回忆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的签订》,《和平解放西藏》,第213—219页。 [13]《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人民日报》1951年5月28日。 [14]《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和平解放西藏》,第125—130页。 [15]《班禅及班禅堪布会议厅人员发表声明》,《人民日报》1951年5月29日。 [16]《班禅额尔德尼致达赖喇嘛电》,《人民日报》1951年5月31日。 [17]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22—31页; [18]《达赖喇嘛欢迎班禅返藏的电报》,《和平解放西藏》,第205页。 [19]《达赖致电毛主席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人民日报》1951年10月27日。 [20]参见《人民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补选名单》,《人民日报》1951年11月2日。 [21]《班禅额尔德尼致电拥护政协全国委员会各项决议》,《人民日报》1951年11月6日。 [22]转引自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22—31页。参[]见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22—31页。 [23]《班禅额尔德尼在离开青海返藏时致毛主席电》,《和平解放西藏》,第207—208页。 [24]《关于西藏工作的方针》,《毛泽东西藏工作文选》,第61—64页;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22—31页。 [25]关于十世班禅到拉萨和他同十四世达赖会面时间,《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中有1952年4月28日《班禅额尔德尼返抵拉萨》一则资料,内载:“班禅和堪厅全部官员由牙含章护送,于今日到达拉萨,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在郊外设帐篷欢迎,中央代表张经武、军区司令员张国华等亦前往欢迎。次日,班禅会晤达赖。”笔者认为此说可信,另外范明和牙含章两位当事人回忆的时间有差异,这可能是论述重点不同造成的,另待专文探讨。 [26]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总第129辑)。牙含章:《护送班禅额尔德尼返回西藏的回忆》,《西藏文史资料选辑》创刊号(纪念西藏和平解放三十周年专辑)。 [27]参见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38—41页。 [28]参见范明:《护送十世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41—42页。 [29]中国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第41—42页。中国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66)》,第50—51页。 [30]张定一:《1954年达赖、班禅晋京纪略:兼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第106—190页。[]参见张定一:《1954年达赖、班禅晋京纪略:兼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第162—190页。 [31]参见张定一:《1954年达赖、班禅晋京纪略:兼记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第148—150页。 [32]《周恩来同达赖谈话记录》(1956年11月29日、12月30日, 1957年1月1日),《周恩来与西藏》,第142—155页。 [33]《周恩来总理和阿沛•阿旺晋美谈话记要(节录)》(1957年8月3日),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西藏军区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编:《平息西藏叛乱》,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0—124页 [34]范明:《护送班禅大师返藏纪实》,《文史资料选辑》第29辑,第4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