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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清代新疆的文化教育与科举政策(1759-1864)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第 贾建飞 参加讨论

    摘要:清朝统一新疆之后,积极鼓励内地人移民新疆。为适应内地人增多而给新疆带来的变化,清政府逐渐在新疆部分地区实行了科举制度,以进一步吸引内地人前来新疆,并增强他们对新疆的认同和凝聚力。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论述科举制在新疆部分地区的实施和发展,以及其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及清政府对此之认知与解决。
    关键词:清代;新疆;科举;汉文化
    乾隆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后,鉴于当地的实际情况,积极鼓励内地各族人民移居新疆,以达移民实边并恢复和发展新疆社会经济之目的。由于内地人在新疆尤其是北疆不断增多,内地文化在新疆的内地人聚居之地逐渐得到发展。清政府根据统治需要,对此采取了不同的对策,有的予以鼓励,有的则多加限制。譬如,对于内地戏曲,因清帝视其为“卑污之习”,担心影响八旗之尚武传统和认同,故逐渐加以限制并最终禁止;对于内地坛庙文化,则因其对内地各族军民具有的特殊心理暗示及对清朝统治之积极作用而予以鼓励。除内地坛庙之外,清政府在新疆采取的对内地文化的鼓励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在将内地的文化教育和科举政策移植到新疆的部分内地人聚居地区。这对于吸引内地人前来新疆,增进他们对新疆的认同和凝聚力,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由于新疆系新近统一之边疆地区,缺乏内地的文化传统,如内地常见之方志、家谱和碑刻等重要文献资料,在新疆却难以得见,这就导致有关内地文化教育在新疆的发展及科举政策在新疆的实行等,通常缺乏文献的翔实记载,仅在部份相关官、私文献[1]和档案中有所体现。因此,今人对此亦缺乏足够的关注,即使是《新疆通志》对此也几乎没有涉及。[2]刘仲华曾作有《清代新疆的封建教育和科举》[3]一文,是较早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的专论。此外,一些著述对于相关事件或人物也有一定的论述,如牛小燕的《论治边名臣松筠》[4]、黄爱平的《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思想文化卷》[5]就涉及到了松筠及其文化教育政策。但由于以上论述或失之过简,或所述并非其著述之重点,或利用文献极为有限,尤其缺乏对最为重要的清代档案文献的使用,是以对很多问题都缺乏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基于清代档案及其它相关文献,拟对其中所涉一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分析。
    一、在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设立学校和学额
    乌鲁木齐旧为准噶尔故地,内地文化对其无所浸染。纪昀曾引东汉郑樵《七音略》之言:“孔氏之书,不能过斡难河一步”。但是,自清朝统一新疆后,积极鼓励内地民人移民北疆乌鲁木齐及其以东地区。随着内地民人的大量到来,内地的文化教育在乌鲁木齐等内地民人聚居之地得到较快发展。乾隆三十二年,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温福奏请在乌鲁木齐、特讷格尔和昌吉三城建立学校教习兵民子弟。他认为新疆地方“兵民子弟教演技艺固属要务,而讲习文理,亦当稍知文墨,请于每城置房数间,各设义学一所,于民人内择其品行端方、文理通顺、堪以教读,并于年老辞粮兵丁内择其弓马娴熟者,每学拣选二名,作为教习。其应需膏火,令各该处于附城空闲地内量其支用,拨给地亩,雇人耕种,每年所获粮石作为教习之费。”该奏得到乾隆批准,随后乌鲁木齐所属各地纷纷建立书院。[6]
    表1 乾隆时期乌鲁木齐各地书院设立情况[7]
    
    纪昀亦有诗言:“茜红衫子鹈刀,骏马朱缨气便豪。不是当年温节使,至今谁解重青袍。”纪昀自注:土俗以卒伍为正途,以千总把总为甲族,自立学校,始解读书。[9]其中,温节使即指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温福。
    乾隆三十四年七月,清政府鉴于“乌鲁木齐地方自设立义学以来,兵民子弟读书习弓马者,均有成效”,故开始在乌鲁木齐的迪化、宁边二厅等地设立学额,使得乌鲁木齐等地兵民子弟亦有机会参与科考并得以入仕。“嗣后迪化、宁边二城兵民子弟内岁科两试,每厅各取进文童四名,交与两厅管束。如试卷不能足额,均照例任缺勿滥。其设立训导及帮补廪增出贡年分,俟人文充盛,生员数满百名之后,再行题请。”[10]这就标志着科举政策在新疆的正式实施。对此,纪昀有诗云:“芹春新染子衿青,处处多开问字亭。玉帐人闲金柝静,衙官部曲亦横经。”纪昀自注:“迪化、宁边、景化、阜康四城,旧置书院四处。自建设学额以来,各屯多开乡塾,营伍亦建义学二处,教兵之子弟。弦歌相闻,俨然中土。”[11]有了学额,又逐渐出现“鬻书之肆”:“山城是处有弦歌,锦帙牙签市上多。为报当年郑渔仲,儒书今过斡难河。”纪昀称:初,塞外无鬻书之肆,间有传奇小说,皆西商杂他货偶贩至。自建学额以后,遂有专鬻书籍者。[12]
    乾隆三十七年,陕甘总督勒尔谨又奏:“巴里坤地方近来生息增繁,兵民子弟敦书讲射,渐已蔚然可观。请照乌鲁木齐迪化、宁远二厅封题代试之例,专设学额。”乾隆御批:“自平定西陲以来,关外耕屯日辟,商旅往来,生聚滋繁,久已共安作息。其秀民并知蒸蒸向化,弦诵相闻,渐成乐土。前已议准办事大臣所奏,于乌鲁木齐等处专设学额。今巴里坤复请照例取进生童,将来人文日盛,即当建置胶庠,使遐方文德诞敷,声教广被,实从来所未有,”表明了对巴里坤建立学额的支持。乾隆一方面令在巴里坤改设镇西府,另一方面令其照迪化、宁边二城之例,“应添学额,岁科两试,每次取进文童四名,岁试武童四名,由学政封题,令该道考试。武童外场,该道与驻扎大臣会考。”待人文渐盛后,“另请加设廪增。如试卷不能足额,任缺勿滥。”[13]此举自然更为适应人口增加所带来的形势变化。此后,乌鲁木齐及巴里坤各地纷纷建立学额。
    表2 乌鲁木齐等地建立学额时间及相关情况[14]
    
    咸丰时期,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清政府又作出了部分调整:
    咸丰五年,裁镇西府,改宜禾县为镇西厅,拨奇台县隶迪化州,其学额向系府学三名,宜禾县学四名,奇台县学四名,今改为厅学额进六名,奇台县学额进五名。九年议准镇西府学前经归并厅县,其廪增额缺各二名,亦应归并镇西厅各一名,奇台县各一名,嗣后镇西厅奇台县即各作为廪生三名,增生三名,仍照旧六年一贡。至镇西府原有贡额一名,俟六年后出贡时,先由镇西厅学考充,再出贡时,即由奇台县学考充,轮流出贡,以符旧额。[15]
    二、实行科举后出现的一些问题
    实行科举后,逐渐产生了一些相关的问题。其中,以科考中的程途问题和冒籍、冒名取解问题最为突出。
    (一)科举中的程途问题
    设立学额自然会对新疆的内地兵民产生很大的吸引力。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亦存在一些实际的问题。譬如,新疆各地生员赴考距离过远、经济成本过高就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一方面是新疆生员赴内地考试的问题。新疆距离内地遥远,对于新疆的生员而言,奔赴内地参与科举,面临着诸多困难,尤其是经济方面的困难。对此,乾隆四十二年谕令:
    向来云南贵州举人进京会试,一路赏给驿马骑坐,所以体恤远方寒畯者,至优极渥。本年陕西乡试中式第二名举人黄斌即系新设迪化州阜康县人,可见关外人文渐盛,殊属可嘉。第念该处进京较云贵等省更远,即每科新疆士子赴西安乡试,路亦不近,而新疆车马等项雇觅维艰,殊堪轸念。嗣后嘉峪关以外士子赴西安乡试及进京会试,并着加恩照云贵之例,一体赏给驿马,以示优恤寒士之意。[16]
    另一方面,由于新疆地域辽阔,即使是在新疆境内,赴考距离也非内地可比,往往成为影响生员赴考的问题。最初,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设立学额之后,各地生员皆在当地考试,问题尚不严重。后来,经乌鲁木齐都统索诺木策凌“奏设绥来县案内议准镇西府迪化州所属厅县生童岁科取士统归都统扄试”,如此,巴里坤生童前赴乌鲁木齐考试,往返30站,程途遥远,并守候考试,“辄经数日,资斧维艰,不免拮据”,导致部分“贫寒之士”竟有不能赴考者。因此,乾隆五十年,有宜禾县生员王道隆、年多庆和生童冯克明、张登榜等呈称“可否恢复旧制,就近在府考试,以省往返盘费”。经礼部议准后,准予恢复旧制。[17]
    (二)科举中的冒籍和冒名取解问题
    因为新疆甫经征服,文化教育发展相对内地尚非常落后,正如索诺木策凌所称:“乌鲁木齐所居户民,皆以辛勤垦艺为事,间有粗识字义之人,原非内地学校可比”,只是因“其中尚有颖秀生童,可以读书造就者”,方逐渐在乌鲁木齐等地设立学额。[18]新疆学额虽少,却由于教育的落后而导致新疆生员的录取难度相较内地而言要小很多。因此,一些内地读书之人便利用这种情况,前往新疆冒名或是冒籍考试,以求功名。此所谓“冒籍取解”。“冒籍取解”在中国历史上可谓历史悠久。自隋唐设立科举制度后,初期“冒籍取解”现象尚为少见。但是,随着盛唐时期科举制的进一步发展,省试等第人数与发解诸州的区域比例逐渐出现失衡现象,有的应试士子为了增加等第的机会,便附籍于等第率高的府州以实现寄应的目的。如诗人王维并没有参加其籍贯蒲州的解试,却到京兆府应试。这种行为在当时很有代表性,京兆解在省试中最受瞩目,其前十名往往等同省试及第,号称天下“神州等第解”。于是,以京兆解为代表的乡贡,取代国子监解的地位,打破了“开元以前,进士不由两监者,深以为耻”的局面。[19]
    而在清代,情况则稍有不同,虽有“冒籍取解”者,却并非因为是冒籍之地“等第率高”,而是因为这些地区的文化教育发展相对其他地区要落后许多。冒籍者往往来自内地各省,而冒籍之地往往是那些边远之地,如台湾、西藏和新疆。因此,一些内地读书之人便在新疆设立学额之后,利用当地文化较为落后的情况,前往新疆冒名应考,以求功名。据史籍记载,乾隆四十三年出现了新疆最早的“冒籍取解”者。当年,闽浙总督杨景素和浙江巡抚王亶望奏称,有毛澄者,本为浙江归安县学廪生,于乾隆三十二年“赴甘肃作幕”,乾隆三十九年“冒阜康县籍贯,改名黄斌”,乾隆四十二年“丁酉科中式第二名举人”。[20]毛澄之所以引起官府注意,主要是因为乾隆四十三年,江苏扬州府东台县已故徐述夔[21]所著《一柱楼诗》遭遇文字狱,毛澄当年在出任东台盐场大使姚德璘幕友期间,姚德璘曾“嘱令为徐述夔所作和陶诗作跋”。[22]毛澄受此文字狱牵连,在迪化州被拿获,革去举人,杖一百,流三千里,解送海南岛。乾隆还命勒尔谨查明具奏毛澄之“冒籍情由”。[23]后来,勒尔谨咨会乌鲁木齐都统索诺木策凌查明,原来毛澄化名黄斌,于乾隆四十年“具呈认户,经阜康县知县详报,汇入商户册内呈报,照例拨给地母等项,编入户籍”。[24]对于毛澄冒籍考试一案,吏部奏请将“甘肃省失察冒籍中式各官分别议处”。对此,乾隆指出,“阜康、迪化州等处均系新设郡县,与内地不同。该处本无土著,势不能禁外省士民入籍。着加恩予以二十年之限,如限外有冒籍应试者,即照内地例办理”。[25]从中可以看出,乾隆鉴于新疆的实际情况,对于清朝统一新疆后不久出现的这种内地人前往新疆冒籍考试的现象还是较为宽容的。[26]
    在冒籍考试之外,还有冒名取解之事。乾隆四十三年,乌鲁木齐参赞大臣索诺木策凌奏称,有“发往乌鲁木齐安插种地”之田履端之家人冒名考试。在当时的乌鲁木齐,虽然学额主要为迁移户民并兵丁子弟所设,不过因“初考人数本系无多”,所以“向来在配人犯原案情罪较轻,已入民籍后”,其子孙内亦多有考取生员者。但是,“邪教案内逆犯田金台[27]之后”田履端的好几个亲属却通过改名的方式来谋取功名,如田履端之胞弟田偏脑改名田树葵,于乾隆三十五年在迪化州考试,取中武生;田履端之子田书香改名田嘉珍,于乾隆三十八年在迪化州考试,取中文生;田履端之堂侄二人,田大保改名田载南,田小保改名田逢年,皆于乾隆三十五年考试,取中文生。索诺木策凌认为,“以原册省名随行发遣之人更改原名,混入平民辄行考试,殊属不合,应照曾经犯罪问革变易姓名侥幸出身履行究问革黜之例,请旨将田树葵、田嘉珍、田载南、田逢年文武生员,俱行革黜,仍饬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乾隆朱批曰“是”。[28]
    三、禁止伊犁等地设立学额
    清政府在新疆建立学额一事,虽有通过文化迎合政策,积极鼓励内地汉、回移民新疆之目的,但是,这种鼓励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内地汉、回较为聚居的乌鲁木齐和巴里坤等地。而出于维护满蒙等游牧民族及维吾尔等伊斯兰民族的民族认同和文化之目的,清政府并不允许在游牧民族较为聚居的北疆伊犁、塔城以及以伊斯兰文化及穆斯林民族为主体的南疆各地建立学额。这主要是因为,作为一个由非汉民族建立的王朝,统治者逐渐认识到以汉文化为主体的内地文化正在对包括满洲在内的各内陆亚洲民族的文化和社会生活方式产生重要的冲击和影响,如那些曾经辉煌过的令人敬畏的满洲勇士不仅正在沦为寄生阶层,且已经不会说自己的母语,“满洲人正面临着日益为自己成功所害之危险”。[29]因此,清帝对于内地文化在新疆的扩展和影响因时因地采取了一些限制性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内地人和内地文化对各满洲等内陆亚洲诸民族传统的消极影响,[30]同时又不至于伤及内地人的文化认同。尽管在大量自内地前来的内地人及内地文化的冲击和影响下,清朝统治者之目的并未完全如其所愿,但足以体现出他们对防范汉文化的冲击及维护内陆亚洲边疆诸民族的民族认同的顾虑。而禁止在乌鲁木齐、巴里坤等地之外的新疆其它地方设立学额,即可谓这种限制措施的具体体现。
    以伊犁为例。自乾隆尤其是嘉庆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伊犁各地内地民人日多,客观上具有了设立学额的条件和请求,一些官员因而奏请在伊犁设立学额。如嘉庆八年,给事中永祚和伊犁将军松筠曾先后为此上奏,其中松筠之奏如下:
    窃查乌鲁木齐地方于乾隆三十四年、三十八年,历经该处大臣奏请设立迪化州等处学额,俱经部议奏准遵行在案。彼时伊犁绿营囤房俱系差兵,五年更换一次,且商户亦尚无多,是以未经议及。……兹查伊犁兵民子弟内堪以造就者尚不乏人,若为设立学额,示以鼓舞,庶几礼教兴而风俗可期归厚合无,一切章程均照迪化州学之例咨明礼部办理,所有教授童生即于效力废员内择其科甲出身者申明亲亲长长之道,尽心妥为教习。……如此立学设教,是伊犁兵民子弟既得与乌鲁木齐均被圣主一道同风之盛,庶可移积习而化黠骜,于边地民风似有裨益。[31]
    可以看出,松筠之所以为此上奏,乃在于内地民人日多,设立学额不仅可以鼓舞内地民人,而且还可以兴礼教、厚风俗,化边徼之人“黠骜”之性情,如此可有益于边地民风及清朝之统治。然而,永祚和松筠二人之奏均遭嘉庆严厉批驳。嘉庆针对永祚之奏谕批曰:
    伊犁地处极边,多系索伦、锡伯、察哈尔、额鲁特游牧之地,迥非乌鲁木齐建立府厅州县、设有学额者可比。该处毗连外域,自当以娴习武备为重。若令其诵读汉文,势必荒疎艺勇,风气日趋于弱,于边防大有关碍。且屯田民户及流寓商贾来去无常,亦未必尽能读书识字。倘伊犁地方增设学额,则吉林黑龙江等处烟户繁稠,不更当奏请设学乎?此事如系汉员陈奏,或尚云未能深悉边地情形,永祚身系满洲,乃以断不可行之事摭拾陈请,太属不晓事体矣。至该给事中折内称,派官犯生监充当教习,及效力赎罪之科甲出身废员充当主试,必系现在伊犁官犯中有伊亲友在内,故有此沽名取巧之奏,希冀为伊等邀恩地步耳。永祚着传旨申饬。[32]
    对于松筠之奏,嘉庆除重申批驳永祚之语外,又指出:“今松筠此奏即与永祚之见无异。试思伊犁设立学额,则入学生童文字去取,必须派人阅看。向来迪化州等处试卷,系封寄陕甘学政衙门校阅,已觉路途纡远。若再将伊犁生童应试之卷一并解送,则长途往返,更费周张,益难保无请人顶替更换等弊。至教授生童请于废员内择有科甲出身者妥为教习一节,系为伊犁官犯希冀邀恩地步,此事断不可行。”[33]
    松筠曾长期任职西藏、蒙古和新疆等边疆地区,史称其“名满海内,要以治边功最多”。[34]松筠在任职伊犁将军期间,[35]一方面看到当地文化、教育事业非常落后,没有像乌鲁木齐等地那样设有学额,另一方面又拥有许多因事谪戍伊犁的文人学士,便想充分利用这些文人学士来改变当地落后的文化教育事业。松筠的想法主要有两点:第一,利用这些文人学士编纂伊犁志书;第二,在伊犁设立学额,以废员为教习教授生童,发展当地的教育。但是,松筠的企图均遭到嘉庆的驳斥。虽然如此,松筠后来还是先后利用废员汪廷楷、祁韵士和徐松撰成《西陲总统事略》一书(后由道光帝钦命名为《新疆识略》)。
    嘉庆之所以屡驳伊犁设立学额之议,一方面凸显出清帝对于汉文化在边地发展、传播之歧视,避免其影响到满洲人的尚武传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作为一个边地民族建立的王朝,其帝王对于内地人聚居之地和由满洲、蒙古、索伦等边地民族聚居之地的认识也是不一样的,由此更反映出清廷对于内地和边地的认知也有不同。因此,长期以来,清帝坚持对于不同民族应因其俗而治。显然,科举乃汉人之文化传统,只适应于内地而不适应于边地;而在新疆,只适应于乌鲁木齐和巴里坤等地,而不适应于其它边防重地和非汉聚居之地。所谓的道路遥远、“更费周张”和担心生弊等只不过是借口而已。即使是在乌鲁木齐,学额的设立也并不能真正地促进当地的文化教育业得到如内地般的繁荣发展。如乌鲁木齐都统富尼扬阿曾奏请在乌鲁木齐创办书院,遭到道光的严厉斥责:
    乌鲁木齐地处边疆,全以武备为重。该都统等特膺简命,自当讲求训练,实力操防,安辑兵民,抚驭回众。俾得有备无患,方为不负委任。似此不知所重,率以振兴文教为词,创修书院,是舍本逐末,必致武备废弛,安望其悉成劲旅?缓急有资耶……嗣后新疆各处将军都统各大臣等,惟当认真教练,使人人有勇知方,平时则习于战阵,有事则足备干城。傥再狃于积习,舍实政而务虚名,则咎等旷官,法难曲贷。朕必严加惩处,以为喜事好名者戒。[36]从中可以看出,道光认为乌鲁木齐乃边疆重地,官员在这里只应讲求武备,此乃为“本”;而“创修书院”乃“末”,是官员“舍实政而务虚名”之举。相较嘉庆对伊犁设立学额的限制,道光将限制的目标瞄向乌鲁木齐,可谓又有进一步的倒退,乌鲁木齐兴办书院之难,可见一斑。这就直接影响到乌鲁木齐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道光时期的黄浚曾经记载,当时的乌鲁木齐“最缺者书纸笔墨砚图书石,大约文人之具同于广陵散矣。偶有携赠,真如天上彩云之堕”。瑑瑧此或可从侧面说明当时乌鲁木齐文化教育发展的落后。
    不过,无论如何,清朝统一新疆后不久即先后在乌鲁木齐和巴里坤等内地人聚居之地设立学额,鼓励科举,虽然其中尚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对于吸引内地人移民新疆、增强新疆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以及发展新疆的文化教育等,都具有较为积极的意义。
    注释:[1]如《清实录》、和宁所撰《三州辑略》和纪昀所撰《乌鲁木齐杂诗》等。
    [2]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新疆通志文化事业志编纂委员会合编:《新疆通志》(文化事业志、教育志),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
    [3]刘仲华:《清代新疆的封建教育和科举》,兰州:《西北史地》,1997年第2期。
    [4]牛小燕:《论治边名臣松筠》,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
    [5]黄爱平:《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思想文化卷》,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年,第268~271页。
    [6]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078-3576(本文所用档案均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此为档案号),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温福等“奏乌鲁木齐等三城请建学校以教兵民子弟折”,乾隆三十二年元月十七日;并参考和宁:《三州辑略》卷6“学校门”,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本,1968年,第219页。
    [7][14]资料来源:和宁:《三州辑略》卷6“学校门”,第219页;第213~214页。
    [8]原文为“岁获租银一百两,租银二十两”。
    [9][11][12]纪昀:《乌鲁木齐杂诗》,见《纪晓岚文集》第一册,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99页;第601页;第601页。
    [10]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38-0081-013,巴里坤提督巴彦弼等“奏为办理新疆乌鲁木齐迪化宁边二厅考试事”,乾隆三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之吏部,载《续修四库全书》史部政书类804,卷377,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2页。
    [13]《清高宗实录》(一二)卷926,乾隆三十八年二月癸亥,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43~444页;《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之吏部,卷377,第42页。
    [15]《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之吏部,卷377,第44-45页。
    [16][18]军机处汉文录副奏折:04-01-38-0090-016,署理伊犁将军索诺木策凌“奏为遵旨赏给新疆士子会试驿马等谢恩事”,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17]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38-0095-015,陕甘总督福康安、乌鲁木齐都统奎林“奏为请复旧制将镇西府属宜禾奇台二县生童就近归府考试事”,乾隆五十年五月十五日;《清高宗实录》(十六)卷1233,乾隆五十年六月丙午,第573页。
    [19]金滢坤:《唐代的冒籍取解现象》,北京:《光明日报》,2010年8月24日。
    [20]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38-0049-007,闽浙总督杨景素、浙江巡抚王亶望“奏为查拿徐述夔不法书籍案犯参革回籍泰州拼茶场大使姚德璘及其幕友毛澄情形事”,乾隆四十三年九月初十日。
    [21]徐述夔(1701?一1763?),原名庚雅,字孝文,江苏东台人,乾隆年间中过举人,后官知县。因其所著《一柱楼诗》等书中多有怀念前明、诋毁清朝之语,故酿成诗案文字狱,在死后遭剖棺戮尸之祸,其生平所著亦遭禁毁。
    [22]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38-0049-016,陕甘总督勒尔谨“奏为准谘拿获徐述夔著作狂悖不法书籍案犯毛澄解苏质审事”,乾隆四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23]《清高宗实录》(十四)卷1067,乾隆四十三年九161月癸丑,第286页。
    [24]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38-0049-027,乌鲁木齐都统索诺木策凌“奏为查明代徐述夔不法诗词作跋毛澄冒籍情形并阜康县知县王喆等及臣自请交部议处事”,乾隆四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25]《清高宗实录》(十四)卷1085,乾隆四十四年六月辛未,第574页。
    [26]其实,冒籍取解现象在清代很多地方都是存在的,有时冒籍取解者还会因此而与土著发生冲突。《汶川清嘉庆三年学政碑》规定:“汶川学籍,嗣后非土著廪生不得保结,非土著人民不得应试章程”。如冒籍被查出,将从重究办冒考之童。有内地汉人因对此感到不满而越级控于州、省,均遭驳回。参见刘正刚、唐伟华:《清代移民与川西藏区开发》,拉萨:《西藏研究》,2002年第1期。
    [27]田金台,山西长子县民,收元教教首。乾隆七年,在直隶张银案内充徙病故。二十七年因田金台之徒孙耀宗传播邪教,究出田金台的义子田道济在田金台身后收徒敛钱,又将田金台毁墓戮尸,田道济拟绞监毙,并将田金台之孙田履端、田志端及其妻子等人发遣乌鲁木齐安插种地,以杜绝萌芽。见《清高宗实录》(九)卷667,乾隆二十七年七月己卯,第455~457页;卷669,乾隆二十七年八月辛亥,第476页。
    [28]佚名:《乌鲁木齐政略》之“学校”,见王希隆:《新疆文献四种辑注考述》,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年,第19~20页;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01-0367-010,乌鲁木齐参赞大臣索诺木策凌“奏为武生员田树葵等系邪教案内逆犯后嗣请旨俱行革黜事”,乾隆四十三年元月初九日。值得注意的是,九年后,乌鲁木齐都统永铎不知何故又将此旨原封不动具奏乾隆,参见军机处汉文录副奏折:03-1179-037,乌鲁木齐都统永铎“奏查冒名考试事”,乾隆五十二年六月。
    [29]Mark Elliott,Emperor Qianlong,Son of Heaven,Man of the World,Longman,Priscilla McGeehon,2009,p.50.
    [30]新清史的部分研究者指出,乾隆之所以屡屡巡游尤其是南巡,后来又对准噶尔采取军事行动,最终统一天山南北地区,正是为了改变入关后八旗军队武备松弛、战斗力衰落并逐渐丧失民族认同的局面,促进武备,加强满洲人的价值观,保持马上民族的特性。参见Michael Chang,A  Courton Horseback: Imperial Touring&the Construction of Qing Rule,1680-1785,Cam-bridge,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7,pp.167-170,199-206;傅恒等编:《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卷24,第5~6页,“饬谕伊犁将军明瑞等移驻伊犁之凉州庄浪兵丁钱粮毋庸拘泥内地成例并量给地亩学习耕种事宜”,乾隆二十九年正月辛未,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史地文献》第10册,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
    [31]宫中档朱批奏折:04-01038-0110-029,伊犁将军松筠“奏为伊犁民户日增请准设抚民厅学额事”,嘉庆八年正月二十四日。
    [32]《清仁宗实录》(二)卷108,嘉庆八年二月乙巳,第444页。
    [33]《清仁宗实录》(二)卷108,嘉庆八年二月丁巳,第447~448页。
    [34]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342,“松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1118页。[35]松筠共三次授职伊犁将军,第一次为嘉庆五年,但未上任即降职;第二次为嘉庆七年至十四年;第三次为嘉庆十八年到二十年。
    [36]《清宣宗实录》(五)卷308,道光十八年四月庚申,第798页。
    [37]黄浚:《红山碎叶》,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西北民俗文献》第2册,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第109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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