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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政府对喇嘛教的限制看蒙古地区政治态度变化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 贾原 参加讨论

    摘要:喇嘛教起源于印度,几经周折传入蒙古地区,并逐渐兴盛和发展起来。到清代蒙古地区的喇嘛教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清政府一方面大力扶持和发展喇嘛教,另一方面为防止喇嘛教势力过于强大,也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
    关键词:清政府;喇嘛教;限制;政治政策
    一、喇嘛教及其历史沿革
    喇嘛教起源于印度佛教。印度佛教,在公元5世纪开始传入西藏,在松赞干布执政时期,在西藏各地广泛传播,最终形成了独特风格的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13世纪后期,在元朝政府的扶持下,势力进一步的扩大,形成政教合一,掌握了西藏的政教大权。喇嘛教传入蒙古地区,是在忽必烈时期,但是元代的喇嘛教一直是宫廷贵族信仰的宗教,未能在民众中传播。明代在土默特蒙古阿拉坦汗的倡导和扶持下,喇嘛教在蒙古地区广泛的传播和发展起来,到了清代喇嘛教在蒙古地区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据统计,清朝中期,内蒙古地区的喇嘛约有15万人,清朝末期约有10万人,约占男子人口总数的40%—50%左右,个别地区达到60%左右。内蒙古地区大小寺庙共有1800余座。在清代早期,清朝统治阶级在同喇嘛教接触过程中深深体会到,喇嘛教在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信仰领域中,已有巨大的影响,要巩固和强化对蒙古的统治,必须利用喇嘛教。清政府入主中原后,康、雍、乾都是兴建寺庙扶持发展喇嘛教的最有力的推行者,也是最成功的治理者。随着清政权的进一步稳固,清政府对喇嘛教的政策是利用尊崇,并严加控制。清政府担心喇嘛教的势力过于强大后,威胁其对边境地区的统治,在对喇嘛教采取了许多扶持和发展政策的同时也采取了限制政策,特别是到了清朝中期以后,颁发了许“喇嘛禁令”,抑制和削弱喇嘛教势力,削减上层喇嘛的特权。
    二、清政府对喇嘛教的限制政策
    1.设置理藩院、颁布
    清朝政府为了加强对蒙古的统治,于1636年,设置蒙古衙门,专管蒙古事务,1638年,将蒙古衙门改为理藩院,扩大了机构编制。1661年,将理藩院升格,使之与中央六部等同,代表中央政府全权管理蒙藏事务和宗教事务,行使立法、监督和颁布行政命令的权利。1694年,理藩院将清太宗以来陆续颁布的125条有关蒙古事务和宗教事务的法令汇编为《则例》,作为处理蒙古事务和宗教事务的法律依据,以后又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增加新的内容,到1815年,扩编成为260条,包括西藏、新疆地区条例在内在。这一条例,全面规定了处理蒙藏地区事务和蒙藏宗教事务的方针、政策和原则。既有很多奖励、扶持政策,又有许多限制和控制政策。
    2.清朝政府控制大呼图克图、葛根的转世选定权
    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章嘉呼图克图等大呼图克图等上层喇嘛的选定权,按照宗教习惯,应由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选定。但清朝政府为了直接控制转世选定权,采取种种限制措施。比如乾隆时期,由于历代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出生在蒙古汗王贵族之中,直接加强了蒙古封建贵族势力与宗教势力的结合,形成一股强大势力,威胁着北部边疆的稳定。清政府甚为忧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了消除隐患,乾隆皇帝下令,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呼毕勒罕(灵童),要在西藏转世,从宗族关系上断绝了同喀尔喀汗王贵族之间的关系。当时乾隆皇帝认为:“北路既已荡平”,“已无顾忌”,[1]遂采取了严厉的政策。这样一方面平息了喀尔喀汗王之间内讧,另一方面,利用西藏为喇嘛教的发祥地的有利条件,使呼毕勒罕(灵童)转世于西藏,这样就可通过宗教影响,控制蒙古各部的封建贵族势力。
    内蒙古地区喇嘛教首领章嘉呼图克图去世后,选定其呼毕勒罕时,也都采取了上述办法。每世均在清廷的授意下,转世在青海、西藏地区。清朝中期以后,蒙古地区比较大的呼图克图、葛根去世后,选定其呼毕勒罕,大多数转世于青海、甘肃、西藏,并逐渐形成了习惯性规律。例如:内蒙古50名大呼图克图的2/3,转世在青、甘、藏地区的藏族中;157名呼图克图、葛根,约有半数转世在青、甘、藏地区的藏族中,以此控制了内蒙古喇嘛教的势力。
    3.创立“金本巴瓶”掣签转世制度
    在喇嘛教发展过程中,掌握认定呼毕勒罕的权力,是控制喇嘛教的一个重要问题。清政府感到原来指认转世呼毕勒罕制度弊病很多、有些蒙藏地区封建贵族通过各种渠道,仍然控制一些大呼图克图、葛根的转世“呼毕勒罕”认定权利,这是扩大其影响,扩充其势力的重要一环。因此,乾隆皇帝为了消除这些弊病决心进行改革,于1792年,降旨,由清政府制作两个金本巴瓶,一个置于西藏大昭寺内,用以选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另一个置于北就雍和宫,用于选定蒙古地区所有呼图克图的“呼比勒罕”,由理藩院大臣和章嘉呼图克图会同掣签确定,从数名幼童中选出一名。清政府创立这个制度,其实质是对喇嘛教发展的制约,限制封建贵族家族被选为大呼图克图、葛根,防止政治与宗教相结合,以避免蒙古地区形成统一的政治、军事和宗教势力,造成对清朝廷统治的威胁,同时,由于通过实行金本巴瓶掣签制度,又可以将蒙藏地区各大喇嘛所控制的指认转世制度,改为由清政府直接控制的掣签转世制度。
    4.采取政教分立,削弱呼图克图、葛根的势力
    清政府为了进一步削弱哲布尊丹巴不断增长的势力,1754年乾隆皇帝宣布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是喀尔喀喇嘛教首领,不适宜管理僧众沙毕那尔事务,故设置额尔德尼商卓德巴机构,委任科多布道尔吉管理。从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的权利受到很大限制,取消了其管理僧众的一大半权利。1811年清政府规定,额尔德尼商卓特巴与盟长和副将军品极相等,给予正式行政地位。
    内蒙古地区喇嘛教寺庙,除锡勒图库伦旗外,其它地区寺庙始终归各旗札萨克管理。章嘉呼图虽然是内蒙古喇嘛教首领,清政府没有授予政治权利,他只能掌管多伦诺尔、北京、五台山等地喇嘛印务外,不能指挥其他各旗寺庙。因此,一直没有形成政治与宗教权利中心。
    5.降低呼图克图、葛根朝觐规格
    清代初期,朝廷对喇嘛教上层人物优礼倍增,清代中期,蒙古地区局势稳定,对喇嘛教上层人物无须再提高优礼规格,所以“降至中叶,礼仪渐衰”。[2]清代末期,采取冷淡态度,限制权限,降低优待规格。1824年,道光皇帝拒绝第五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进京朝觐。1830年以后,历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再无人进京朝觐。
    6.严惩反叛乱分子
    清廷对于“有功”喇嘛,在给予特别优待和奖励的同时,对于反叛喇嘛予以严厉惩处。如1723年8月,青海地区蒙古封建领主罗布僧丹津洪台吉和察罕诺们汗带领起事,举行反清暴动,参加这次暴动的蒙、藏、土族人和喇嘛僧众20万人。同年10月清政府派年羹尧、岳钟琪率大军进行镇压,继而对参与和支持这次暴动的喇嘛和群众进行了严厉镇压,例如杀死了参与这次叛乱的塔尔寺、郭隆寺喇嘛数千人。郭隆寺参加叛乱的千余名喇嘛逃入山洞,清军聚薪放火,将一千多名喇嘛活活熏死于洞内。[3]当时,塔尔寺的察汗诺们汗,虽然投降了,但仍被处死。经过此次事件,为了防止喇嘛教寺庙再发生叛乱事件,清政府对青海地区的喇嘛教寺庙规定:“寺庙之房,不得超过二百间,喇嘛多者三百人,少者十数人。”[4]并发给执照,其余喇嘛都予遣散。对寺庙每年监察二次,规定人民群众不再向喇嘛缴粮,由地方政府根据各寺庙的开支情况,发给喇嘛的粮食、衣服等费用。这样使喇嘛教寺庙直接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和监督之下,使之不能成为反清的重要据点。
    另外,清政府还多次整顿寺庙,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大大限制了喇嘛教上层的权利。
    以上几点简要说明了清政府对蒙古地区喇嘛教的一些限制政策,那么这些限制政策反映了清政府对蒙古地区政治政策的一些变化。
    三、清政府的喇嘛政策与其对蒙古地区政治态度的关系
    1.清早期,盟友政治
    满清入关前后,蒙古地区做为其入主中原事业的极重要的军事力量和战略要地,它是满清和大明王朝及李自成较量中的最重要的砝码。而喇嘛教当时在蒙古地区影响巨大,所以清统治者明白要想征服蒙古,除军事外还必须利用政治和精神的控制,努尔哈赤、皇太极等深知“外藩蒙藏唯喇嘛教是从”,故大力发展喇嘛教极力笼络喇嘛教上层,限制政策很少。
    2.政权整固期和繁荣期,积极主动的边疆政治
    满清定都北京后,北部边疆的稳定与否关系到首都和政权的安危,所以在治理北方边疆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如康熙两次亲征噶尔丹等。不过此时蒙古地区在政治上已不再是满清的盟友,而是大清辽阔版图的边疆地区之一,如何建立一个稳定的可操控的蒙古地区,是统治者主要思考的问题,所以在对喇嘛教的政策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清政府采取了大力扶持和限制并举的政策,一方面大力发展喇嘛教,兴建寺庙,以巩固边疆政治,另一方面又采取了很多限制政策,防止其势力膨胀,尾大不掉,从而威胁清政府对蒙古地区的统治,这一时期的边疆政治政策是比较成功的。
    3.中、晚期,蒙古地区政治的无为和边疆重心的转移
    清中、晚期,由于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趋激化,内地农民起义烽烟四起,列强虎视眈眈,清政府内外交困,对待蒙古地区的态度,逐渐淡化和边缘化,历朝统治者把北部边疆作为边疆重心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内河和沿海已成为威胁清政权的主要通道。所以清政府对蒙古地区的喇嘛教也逐渐冷淡和限制,颁布了很多限制喇嘛教的政策和法令,对喇嘛教上层也不断降低待遇,以至于1840年以后再无进京朝觐的喇嘛,此时边疆政治的重心已由北方移至东南沿海。
    由于蒙古地区喇嘛教经过长期的发展在清代达到了鼎盛时期,所以它对蒙古地区的政治、社会、经济都有着广泛深入的影响,所以我们考察清政府对蒙古地区喇嘛教的政策的变化,也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其对蒙古地区的政治态度。简而言之,清政府对喇嘛教由大力扶持到扶持和限制并举直至冷淡和限制为主。反映出其对内蒙地区的政治态度由举足轻重的战略盟友到不受重视的边疆一隅过程。
    参考文献:[1]妙 舟.蒙藏佛教史[M].北京:佛学书局,1981.
    [2]德勤格.内蒙古喇嘛教发展概论(铅印本)[Z].1985.
    [3]政协内蒙古文史委.内蒙古喇嘛教纪例[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
    [4]妙 舟.蒙藏佛教史[M].北京:佛学书局,198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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