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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的政策与“安边”

http://www.newdu.com 2017-11-03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 刘金明 参加讨论

    鄂伦春族世代居住、游猎于黑龙江中上游、大小兴安岭之间。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因承清代继续对东北进行管理,其中包括对鄂伦春族实行的各项政策。有关北洋政府对鄂伦春的政策如重建旗佐制度,强使鄂伦春族弃猎从农,利用鄂伦春族守边等,虽然受制于当时内外形势勉强推行,但毕竟在边防和鄂伦春族社会经济发展中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此,本文略加探述如下。
    一、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政策的实施背景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革命成果很快被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阀政府所窃取。中国仍然处于内外交困的境地,北部边疆仍然面临沙俄的威胁。也是在这一年,沙俄扶植外蒙分裂势力在库伦(今乌兰巴托)建立大蒙古帝国。第二年即1912年(民国元年)1月,又策动蒙古王公福胜组建呼伦贝尔"自治政府",占居海拉尔城。当时,东北地方政府有关人士认为:"毕路蒙民(鄂伦春族猎民--作者注)向居黑龙江右岸沿边要隘,与俄唇齿相连,当此俄思吞并,蒙(分裂之呼伦贝尔"自治政府"--作者注)想就其范围,种种险象,隐患填膺,危机触目。……今俄蒙协约,逆蒙糜集要冲,强俄暗为相助,我虽不征,彼必来侵,毕路蒙民所居边隘,与其壤地相接,安危相系,倘一不稳,祸变之来,不惟猎蒙沦胥于尽,即边局亦难保全,……际此事机危迫,万无可缓之理。今幸我都督荣莅斯土,抚我桑梓,保我边局,无论财力如何困难,务须移缓就急,亟图补救之法"[《毕拉尔路鄂伦春协领关全德陈请将该路鄂伦春人改猎为伍既可安抚复卫边防事呈》,《黑龙江少数民族--档案史料选编》(以下注文简称《选编》),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编,1985,哈尔滨,页235~页236。]。东北地方政府从边防方面已深有体会,尽快采取措施,维护边疆的安全,防止沙俄吞并,抑制叛蒙势力,保持鄂伦春地区的稳定已成当务之急。
    清政府垮台后,北洋政府腐败无能,远在数千里之外、地处闭塞边野的鄂伦春族更加处于旗佐废弛之分散状态。在"谣传蜂起,互相警疑","独立逆蒙从旁煽惑"[同上,页235。]的混乱局势下,盗贼蜂起,肆意抢掠。动荡不安的鄂伦春猎民面临三种选择:一是远避深山老林,狩猎谋生渡日;二是逃入俄境。实际当时已有鄂伦春人无生计者"剪去发辫,渐归俄人"。"也有入俄籍,被俄服,从俄俗,充俄兵者"。"又兼俄人时以小惠接济,阳示亲密,阴加牢笼。该部亦几不自知其为华人"。出现了"隐患伏于无形,边事何堪设想"[《黑龙江巡按使公署为知照抚绥鄂伦春办法呈奉批准饬》,民国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选编》,页242~页243。]的局面。三是"就其枪马,流为胡匪"。主要是"因不得衣食而为盗匪者"。因此,抚绥鄂伦春猎民,重建旗佐等管理体制,解决鄂伦春族的生计,消除鄂伦春地区的动荡局面,已成为北洋政府加强对这个地区管理的当务之急。
    二、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的政策
    北洋政府于1912年成立黑龙江都督府,治所在齐齐哈尔;1913年(民国二年)改为黑龙江行政公署;1914年(民国三年)又改为黑龙江巡按使公署;1916年(民国五年)定为黑龙江省长公署。同时在政策上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大体上可以归纳为:
    1、查户造籍,重建旗佐。史籍记述,民国初年"彼鄂伦春蕞尔人民,以渔猎为生涯,逐水草而栖止,行踪元定,近则盘踞于兴安岭内,穷极夫深山密箐之中。于今日诚欲经营其土地,必先自调查招抚始"[《黑龙江巡按使朱庆澜准咨转发督军署绘图员孙国栋禀陈收笼鄂伦春办法仰各抒己见议复饬》,民国五年五月五日。《选编》,页244~页245。]。为此,北洋政府派鄂伦春族协领先入山林,到鄂伦春猎民避居的地方进行招抚,同时调查鄂伦春人口户数和马匹数目,造报户籍住址册及马匹数目表,上报政府"以便抚辑时引为考镜"。并设立鄂伦春抚辑处,办理抚绥鄂伦春猎民事宜。各路鄂伦春佐领遵照此令,率人入山,统计调查鄂伦春人口户数,招抚散居的鄂伦春猎民,经几个月的努力,到1916年(民国五年)9月,阿里多普库尔、库玛尔、毕拉尔三路共招抚鄂伦春猎民458户、男女人口1924名,全部编入户籍。随之,政府将三路抚绥人口编配四旗八佐:镶黄旗头佐编设于盘古河,二佐编设于倭勒敦河;正白旗头佐编设于库玛河顶,二佐编设于宽河;镶白旗头佐编设于法别拉河,二佐编设于宏户图屯;正蓝旗头佐编设于喀尔通屯,二佐编设于迈海及逊河垦地。此后数年,政府又陆续招回鄂伦春几十户,数百名,分别编入各旗佐中。鄂伦春猎民的招抚,旗佐的重建,实现了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对东北北部边疆的管理。
    2、试办农业教导场。鄂伦春族世代狩猎为主,但北洋政府认为,如果能劝导鄂伦春族走出山林,弃猎从农,一则可使他们的生活比较固定,减少社会动荡;二来可达到实边、固边的目的;三则国家也可收入一些租税。为此东北地方政府拟定举办农业教导场,并颁布农业教导场大纲,规定:"〈1〉选择适当之处设立农业教导场,择16岁以上、40岁以下者,入场学习农业技术,实行开垦荒地之业。〈2〉农业教导场设场长1人,统筹管理全局;设文牍、雇员、通译、医官各1人,处理有关事宜;设农业教导员十六人专司教导农耕事宜。〈3〉农业教导员拟从吉、奉招徕。〈4〉制定开垦、播种、铲除、收获等季节的具体教导实施规计。〈5〉制定建房、养畜禽、种蔬菜以及土地开垦后分配等章程"[《黑龙江巡按使朱庆澜准咨转发督军署绘图员孙国栋禀陈收笼鄂伦春办法仰各抒己见议复饬》,民国五年五月五日。《选编》,页244~页245。]。虽然,这项农业教导场大纲因种种原因大部分没有实行,但在鄂伦春村屯中却有教导农业生产的人员,他们一般是邮站的官员或邻近其它民族的农民。在农业教导人员的指导下,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的发展。
    3、实行寓兵于农的措施。北洋政府着手"招集鄂伦春猎民,聚之于沿站,教导以农业,再以二分之一,更番入伍,可得精兵数百人。彼即耕凿于斯,聚族于斯,其守土敌慨之心,必较客兵为可恃。况农隙讲武,一年可得半年闲,虽壮丁尽隶户籍可也"[同上,页345~页346。]。寓兵于农的具体措施是:〈1〉设立保甲,使民自卫。〈2〉按村屯计丁,在农闲时操练,有事则执戈入伍,明耻备战。〈3〉利用旧日旗佐,加以必要的改造。〈4〉收回呼伦贝尔沿边卡伦,令鄂伦春兵驻守。这样,1915年~1929年先后组建了鄂伦春警备队、鄂伦春巡防马队、鄂伦春保卫团、鄂伦春山林骑兵游击队、栖林人游击队等名目繁多的军事武装队伍。这些鄂伦春武装出则为兵,入则务农,对于守卡护边,抵御俄患都起到了一定作用。
    4、沿站设置鄂伦春村屯。自1916年(民国五年)起,先后建立了宏户图、西盛、喀尔通、车陆、库勒滨、占别拉口子、蒲鲁、科零口子、对头、乌堆等二十余个村屯。使鄂伦春族出现了较多的固定村落。
    5、设立学堂。民国初年,边境一带鄂伦春族略知满语、罕通汉语,相反却多通俄语。因此出现了诸如"与俄人日亲日近,与国人日远日疏,甚至有入俄籍,送其子弟入俄国学校者。俄人亦利用其愚蠢,甘言诱掖"等不正常现象[《黑龙江省行政公署为呼玛、爱珲、嫩江三县设鄂伦春学校给黑河观察使的训令》,民国二年十二月十三日。《选编》,页178~页180。]。为此北洋政府,于1913年(民国二年)筹备建立鄂伦春学校。1915年(民国四年)第一所鄂伦春学校开学。几年后,鄂伦春地区先后建起八所学校,即省立第一鄂伦春高等小学校、省立第二鄂伦春高等小学校、省立第一鄂伦春国民学校、省立第二鄂伦春国民学校、库玛尔路公立第一鄂伦春国民学校、库玛尔路第二鄂伦春国民学校、阿多路公立第三鄂伦春国民学校,毕拉尔路第四鄂伦春国民学校。八所学校在校生共226人。各校基本由国家投资兴办,所收学费甚微,并发给津贴膳费、书费。国民学校期限为四年,教授修身、国文、算术、体操、汉语五科。毕业后升入高等小学校,继之升上蒙旗中学或简易师范及师范传习所。通过兴办学校提高了鄂伦春族的文化水平。
    6、破除陈习,改革风俗。如改变某些旧婚俗,扩大通婚范围,繁衍种族人口;改变鄂伦春族杀马殉葬、风葬之俗;设置医官,种植牛痘以防止瘟疫泛滥等等。虽然由于鄂伦春族多年习惯势力,这些改革措施没有能够更多地推行,但某些陈习多少有所改变,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鄂伦春族的进步和族民身体素质的提高。
    但是,由于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抱有一定的偏见,有关政策的制订和实施,往往带有压迫性。因此,诸如农业教导场的计划,往往只是纸上谈兵。官府拨给的垦荒、建房费用,资助的牛马、农具,经克扣所剩无几。鄂伦春族疏于农业,少受教育,不习惯住房式的定居生活,多数族民则放弃房屋,逃离学校,又进山狩猎去了。另外,北洋政府奉行的往往是卖国求荣的外交政策,加上接踵而来的是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北洋政府推行的对鄂伦春族的政策终于半途而废。
    三、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政策的“安边”意义
    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推行的一系列政策,虽然半途而废,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仍然起到安抚东北边疆的某些作用。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政策的部分推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北洋政府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管辖。如旗佐的重建、村屯的设立以及对鄂伦春猎民的抚绥与组织,在某种程度上扼制了沙俄侵略的势头和叛蒙进一步分裂的趋势,从而有利于祖国领土的完整与边疆的安全。沙俄对我国东北边疆的领土虎视眈眈,黑龙江流域以北地区终于没有落入沙俄手里,原因不一而足,但与这时期鄂伦春族等的主动守边也有一定关系。
    2、有关政策实施期间,鄂伦春族的农业生产有了初步的发展。如:"到民国十一年(1922年),库路开垦的土地达450垧;毕路则达60余垧,后来增到442垧"[赵复兴:《鄂伦春游猎文化》(内蒙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页126~页127。]。土地的开垦与耕种,农业生产方式的推广,使鄂伦春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显著变化,打破了单一从事狩猎的生产模式。尽管伪满时期大部分鄂伦春人又重操旧业,但经营农业生产的族民显然比以前增加了。另外,数十年农业生产的实践,不仅为鄂伦春族从事农业开了先河,也为后来鄂伦春族变革生产方式提供了必要的民族心理准备。较多的土地被开垦与种植,农业的兴起与发展,也使鄂伦春族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原始社会制度开始瓦解,出现了一批如库玛尔路的吴音吉善,喀尔通屯的宝吉善,迈海屯的锡福,毕拉尔路的莫丁星格,都是这一时期出现的鄂伦春族的较大的土地经营者。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对稳定东北边疆地区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
    3、有关政策的实施,为鄂伦春族培养了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才。正规的学校教育,不仅使这批人增长了知识,而且提高了爱国主义思想水平。如民国初年据统计,鄂伦春族上过学的达二三千人,而8所学校的在校学生共计就达226人之多,几乎占十分之一。其中许多人后来参加到发展民族教育、民族事业的斗争中去。
    综观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的政策,所谓"弃猎归农"之所以无法更好地推行,根本原因还在于违背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企图完全取消鄂伦春族世代相承下来的传统狩猎经济,加上北洋政府所处的特定主观条件和客观形势,其半途而废不言而喻。此后,尤其近一二十年来,鄂伦春族根据传统产业和本地区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猎农兼施,养猎并行"的方针,因而在生产事业上获得了长期的稳定发展。北洋政府在这方面更多地留下了值得吸取的教训。但是,从加强东北地区管辖这一意义上看,北洋政府推行的有关鄂伦春族的政策,仍然起到了一定的安边作用,有其一定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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