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人主张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不能再提阶级斗争。这其实是用否定阶级斗争的错误去取代错误地进行阶级斗争的错误。这两者都是源于对马列原著的无知。国家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实际上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主张。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阶级依然存在,但每个阶级都起了变化,它们相互间的关系也起了变化。阶级斗争并不消失,只是采取了别的形式。其主要形式由政治形式转向经济形式。改革也是一场革命。而革命就是阶级斗争。要全面深化改革并取得成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关键词:阶级;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改革;无产阶级专政 提起阶级斗争,有些人会立即想到以阶级斗争为纲,想到文化大革命,想到大字报、批斗会和牛棚,甚至主张要否定文化大革命就不能再提阶级斗争。这其实是用否定阶级斗争的错误去取代错误地进行阶级斗争的错误。这两者都是源于对马列原著的无知。列宁早就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2页。)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就是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 有人会问,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了,怎么还会有阶级斗争? 但是,列宁指出,就连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也不得不承认,只有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页。)因此,国家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客观存在。否认阶级斗争的存在,实际上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主张。 在谈到阶级和阶级斗争时,马克思指出,“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6页。)。与资产阶级学者曾经认为阶级永远存在相比,与今天的某些人宣称永远存在上等人和下等人的差别相比,今天的一些人急于否定阶级的存在是十分奇怪的。要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今天的中国定位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就表明,当前的生产发展还没有达到了超越阶级存在的历史阶段。尽管历史上我们曾经试图大跃进,但还是没有能够跑步进入没有阶级斗争的共产主义社会。 列宁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马克思也指出,“既然这三种形式(工资、地租、利润(利息))是土地所有者、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三个阶级的收入来源,结论就是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5页。)。 由此可见,在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存在着体现不同经济成份的不同的大的集团也就是阶级。尽管有人强调老板与工人之间的合作共赢,但毕竟有赢多赢少,甚至赢太多与赢太少之间的斗争,从而无法回避阶级之间的矛盾与对立,也无法回避体现这些矛盾与对立的阶级斗争。 在社会各大的集团也就是各阶级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明确地表明了,在阶级斗争中,我们党的阶级立场和阶级属性。 列宁还指出,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他曾举例说,在粮食不足的情况下,一个自称为劳动农民的人,依靠自己的劳动,甚至不使用任何雇佣劳动收获了几百普特粮食。如果把这几百普特粮食囤积起来,可以不按6卢布一普特的价格出卖,而可以卖给投机商或者卖给受饥饿折磨、煎熬、家口嗷嗷待哺、能拿200卢布来买一普特粮食的城市工人,——那么,这种把几百普特粮食隐藏和囤积起来以便抬高粮价,哪怕是想用一普特粮食来换取100卢布的农民,就会变成比强盗更坏的剥削者。(《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18页。) 参照列宁的举例,当前,在中国,那些利用人们身体的痛苦,收取高额医疗费用、提高药品价格的机构和个人,不也是这样的剥削者吗?那些在遭受灾害的地区,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人;那些制造假冒伪劣商品导致消费者伤残甚至死亡的人;那些利用人们对于住房的刚需而哄抬房价的人,不都是这样的剥削者吗?当然在那些国内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尤其是逼迫工人十几连跳自杀的企业中,更是少不了剥削。而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一,是要消灭剥削。而这种“消灭”,正是阶级斗争或者说正是阶级斗争要取得的成果。对此,邓小平同志曾清醒地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页。)。 另一方面,仅仅消灭剥削阶级,还不能消除阶级斗争,要消除阶级斗争,还要消灭一切阶级。而“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必须克服无数小生产残余的反抗(往往是特别顽强特别难于克服的消极反抗),必须克服与这些残余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页。) 显然,当前中国还远远没有达到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的地步,甚至还存在多种形式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小生产残余相联系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仍然十分强大,怎么可能会没有阶级和阶级斗争呢? 更重要的是,“对资本家和地主的胜利并没有消灭这些阶级,他们只是被击溃了,但是并没有被彻底消灭。这只要提一下资本的国际联系就足以明白,资本的国际联系比当前工人阶级的联系要长久得多,牢固得多。”(《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0-331页。)当前,经济全球化强化了资本的国际联系,中国的对外开放使国际资本大举进入了中国,在这种情况下,说当今中国消灭了剥削阶级也为时尚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也只能限制剥削阶级而做不到消灭剥削阶级。 对于那些企图抹杀阶级斗争的人,恩格斯曾明确指出,“现在也还有不少人,站在不偏不倚的高高在上的立场向工人鼓吹一种凌驾于一切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之上的社会主义,这些人如果不是还需要多多学习的新手,就是工人的最凶恶的敌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71页。)他还和马克思一起指出,“只要取消了阶级斗争,那么无论是资产阶级或是‘一切独立的人物’就‘都不怕和无产者携手并进了’!但是上当的是谁呢?只能是无产者。”(《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80页。)尽管时代不同了,但是邓小平同志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5页。)因此,在今天取消阶级斗争,上当的即便不是无产者,那也是社会主义国家。 二、阶级斗争主要形式的变化 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到,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这个提法,如果按照提出的当时的解释,即所谓“向走资派夺权”,也就是撇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那么实践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至于作出新的解释,可以在党内继续研究。(《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2-183页。)实际上,列宁早就指出,要一下子消灭阶级是办不到的。在无产阶级专政时代,阶级依然存在,但每个阶级都起了变化,它们相互间的关系也起了变化。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阶级斗争并不消失,只是采取了别的形式。(《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75页。)而恩格斯的一句话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一点,他指出,“一切争取解放的阶级斗争,尽管它必然地具有政治的形式(因为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归根到底都是围绕着经济解放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6页。)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任务,或者说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任务是进行经济建设,使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由政治形式转向经济形式,在实现政治解放之后,实现经济解放。因此,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就是“在政治上已战胜资产阶级并且用军事方式巩固了这个胜利之后,现在应当在组织国民经济方面、在组织生产方面、在全民的计算和监督方面也取得对资产阶级的胜利。”(《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3-124页。) 那么,如何才能取得这个胜利呢?列宁也说明了具体的做法。他指出,“生产的规模愈大,把当今大国的几千万和几亿居民都包括在内的全国性经济机构网愈稠密,资产阶级解决生产的计算和监督的任务就愈有成效。这个任务现在我们应当按新的方式来解决,依靠无产阶级的统治地位,依靠大多数被剥削劳动群众对它的支持,利用旧社会所积蓄的有组织才能和技术知识的分子,虽然他们十分之九、也许百分之九十九属于敌视社会主义革命的阶级。”(《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4页。)他还指出,为了取得胜利,为了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应当解决双重的或二位一体的任务:第一,用自己在反对资本的革命斗争中奋不顾身的英勇精神吸引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吸引他们,组织他们,领导他们去推翻资产阶级和彻底镇压资产阶级的一切反抗;第二,把全体被剥削劳动群众以及小资产阶级的所有阶层引上新的经济建设的道路,引上建立新的社会联系、新的劳动纪律、新的劳动组织的道路,这种劳动组织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就同创造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联结在一起。这第二个任务比第一个任务更困难,因为解决这个任务决不能靠一时表现出来的英勇气概,而需要在大量的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最持久、最顽强、最难得的英勇精神。但这个任务又比第一个任务更重要,因为归根到底,战胜资产阶级所需力量的最深源泉,这种胜利牢不可破的唯一保证,只能是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能是用社会主义的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生产。(《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5页。)他还强调,我们应当善于在新的更完善的基础上组织经济,同时利用和重视资本主义的一切成就。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要象在军事任务方面取胜那样在经济任务方面取胜是不可能的。依靠热情和自我牺牲精神来战胜自由贸易是不可能的。这方面需要进行长期的工作,这方面需要一寸一寸地进展,这方面需要无产阶级的组织力量,只有在无产阶级实现自己的专政,使之成为全体劳动者(包括非无产阶级劳动群众在内)最大的有组织的组织力量和精神力量的情况下,才能在这方面取得胜利。(《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33页。) 事实上,新中国建国后,我们党对于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非常重视,不仅很快遏制了国民党政府制造的恶性通货膨胀,全面恢复国民经济,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际共产主义的帮助下,进行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可以说,十分重视经济建设。但是,由于急于在经济建设上取得成就,企图撇开经济发展规律搞大跃进,使经济发展遇到了较大的挫折。但这时,国家领导层面没有能够反省经济领域阶级斗争的挫折源于我们对于马列原著中的经济规律学习得不够,对于最好的劳动纪律和高级劳动技术掌握得不够,反而企图用大搞政治领域中的阶级斗争来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由于直接敌对的阶级早已经被压倒,于是这种所谓的阶级斗争就到处寻找斗争对象,撇开党委闹革命,打倒一切。这恰恰破坏了列宁所强调的无产阶级的组织力量,破坏了战胜资产阶级所必需的劳动组织工作,使经济秩序陷入混乱。而且与列宁利用当年俄国大多数敌视社会主义革命的旧社会所积蓄的有组织才能和技术知识的分子的做法相反,这种背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打倒一切”,把知识分子包括大多数支持社会主义革命的知识分子,作为打倒对象,从而破坏了“把科学和资本主义技术的最新成就同创造社会主义大生产的自觉工作者大规模的联合联结在一起”的工作,结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走了很大的弯路。诚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中国建国三十年来,不论农业方面、工业方面,还是其他方面,都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初步基础。但一个根本的问题是,我们耽误了时间,生产力的发展太慢。任何革命都是扫除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社会主义总要比资本主义优越。社会主义国家应该使经济发展得比较快,人民生活逐渐好起来,国家也就相应地更加强盛一些。”(《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1页。) 直到结束文化大革命,实行拨乱反正,才使阶级斗争回到经济建设这样一个主要形式上来。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提出了无产阶级在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的目标。只有无产阶级的劳动组织如公有制企业,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超过私有制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才能说无产阶级在阶级斗争中同样取得了经济上的胜利,才能说我们党成功地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邓小平同志曾经提到,“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111页。)于是,今天一些人讳谈中国的资产阶级,害怕给这些年来的改革开放扣上走了邪路的帽子。但是,在无产阶级在经济上彻底战胜资产阶级之前,出不出现资产阶级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关键是要对出现了的资产阶级或没有出现但客观存在的资产阶级因素在政治和经济上进行限制,使之不能脱离无产阶级专政。这也是邓小平强调要“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页。)的根本原因。相反地,否认当前中国资产阶级的存在,不仅违背了我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且是以鸵鸟政策放纵了资产阶级的发展壮大,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危害。 三、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 无论是政治领域的阶级斗争,还是经济领域的阶级斗争,都不能不反映到思想领域中来。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代表这些经济成份各自利益的不同的理论体系和思想观点,也就不能不发生碰撞和冲突。而这些碰撞和冲突本身就是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要知道,“不同体系的存在是阶级斗争存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37页。) 马克思曾经提到,“社会民主派的特殊性质表现在,它要求把民主共和制度作为手段并不是为了消灭两极——资本和雇佣劳动,而是为了缓和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对抗并使之变得协调起来。无论它提出什么办法来达到这个目标,无论目标本身涂上的革命颜色是淡是浓,其内容始终是一样的:以民主主义的方法来改造社会,但是这种改造始终不超出小资产阶级的范围。然而也不应该狭隘地认为,似乎小资产阶级原则上只是力求实现其自私的阶级利益。相反,它相信,保证它自身获得解放的那些特殊条件,同时也就是唯一能拯救现代社会并避免阶级斗争的一般条件。同样,也不应该认为,所有的民主派代表人物都是小店主或崇拜小店主的人。按照他们所受的教育和个人的地位来说,他们可能和小店主相隔天壤。使他们成为小资产者代表人物的是下面这样一种情况:他们的思想不能越出小资产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们在理论上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也就是小资产者的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在实际生活上引导他们得出的任务和解决办法。一般说来,一个阶级的政治代表和著作界代表同他们所代表的阶级之间的关系,都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01页。)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大量引进具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西方哲学和社会科学著作和教材,并让这些西方资产阶级学说牢牢占据了高校和党校的课堂,共产主义理论被撇开不谈了,从而使得大量的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的思想跟这些学说一样,不能越出资产者的生活所越不出的界限,因此他们在思想观点和理论上都不能不偏向资产阶级立场,尽管从个人来说,他们也许并不属于资产阶级。因此,当他们听到有人提起阶级斗争,就觉得刺耳,难以接受,甚至附和一些境外资产阶级学者的围攻。而他们的这种反对别人谈到阶级斗争的喧嚣,恰恰反映了资产阶级在思想领域对无产阶级进行的阶级斗争,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经提出和宣传了十多年,其中早已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然而,习近平同志刚刚指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网络平台上就到处散布针锋相对的“文艺不能当权力的奴隶”说。 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压制资产阶级、小市民、资产阶级知识界的行动‘自由’,因为这种自由意味着资产阶级利用其力量、影响和知识来挑起阶级斗争。”(《列宁全集》第49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25页。)恩格斯也指出,“出版自由,不同意见的自由斗争就意味着允许在出版方面进行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528页。)当前,在思想理论领域关于阶级斗争的争论甚至围攻,本身就是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恰恰是否定阶级斗争的人,在挑起阶级斗争。 当然,在政治经济领域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之前,是不可能在思想领域消灭阶级斗争的。对此,我们必须正视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不回避,不躲闪,而是坚定地展开理论斗争。在谈到德国反动党派竭力组织群众时,列宁指出,“政治自由并不排除阶级斗争,反而会使阶级斗争更自觉、更广泛地进行,使人民中最落后的阶层卷入斗争,教他们学习政治,学习如何捍卫自己的观点,捍卫自己的利益。”(《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93页。)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善于利用每一次理论争论,每一场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教会人民群众懂得什么样的观点才是捍卫自己利益的观点,教会他们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捍卫自己的利益。 对于一些在思想上站在资产阶级一边而本人并不属于资产阶级的人,要通过理论斗争的方式教育和引导他们,以理服人。而不能像改革开放前那样,轻易地采用政治手段,这样反而会使他们误以为马克思主义者并不掌握真理,反而会把他们更深入地推向资产阶级一边。当然,另一方面,对于思想领域里的阶级斗争,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有些分歧今天在近视的人看来只是‘理论上的分歧’,明天就会被资产阶级用来达到他们反革命的目的。”(《列宁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84-185页。)上世纪80年代末,我们已经有过一次深刻的教训了。 四、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 众所周知,改革也是一场革命。而革命就是阶级斗争。因此,改革也是阶级斗争,只不过改革将阶级斗争转移到以经济建设即经济斗争为中心上来,从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原理,才谈得上深化。恩格斯曾经提到斗争的“所有三方面——理论方面、政治方面和实践经济方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列宁将其归之为“无产阶级斗争的三种基本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理论斗争”(《列宁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1页。)。它们分别对应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中的阶级斗争。全面深化改革也正是要深化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改革。 在谈到巴黎公社时,马克思指出,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因为公社并不代表一种特殊利益;它代表着“劳动”的解放,而劳动是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的、自然的条件,唯有靠僭权、欺骗、权术才能被少数人从自己身上转嫁到多数人身上),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公社可能引起激烈的反动和同样激烈的革命。劳动的解放——公社的伟大目标——是这样开始实现的:一方面取缔国家寄生虫的非生产性活动和胡作非为,从根源上杜绝把巨量国民产品浪费于供养国家这个魔怪,另一方面,公社的工作人员执行实际的行政管理职务,不论是地方的还是全国的,只领取工人的工资。由此可见,公社一开始就厉行节约,既进行政治变革,又实行经济改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8页。) 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应当成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推行租让时,列宁曾经指出,“租让政策执行得恰当而谨慎,无疑能帮助我们迅速(在某种不大的程度上)改进生产状况,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当然要以某些牺牲作代价,要以把千百万普特最宝贵的产品交给资本家作代价。租让在什么程度上和什么条件下对我们有利而无害,这要取决于力量的对比,取决于斗争,因为租让也是一种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在另一种形式下的继续,而决不是用阶级和平来代替阶级斗争。”(《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2-213页。)今天我们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招商引资,走得比列宁的租让政策更远,但是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改进生产状况,改善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用邓小平的话说,是要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页。)非公经济的发展本身就是一场阶级斗争,而在列宁看来,“训练劳动者不靠资本家过日子=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民主。”(《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32页。)因此,我们不仅不应当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领域,反而应当要求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只有国有企业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中战胜了国内外的资本主义企业,中国的劳动者得以在没有大大小小的资本家的企业里工作,无产阶级才能算是在经济领域取得了阶级斗争的胜利,全面深化改革也才能算是在经济领域取得了成功。 当前推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厉行节约,反对四风,是符合马克思上述主张的政治改革,但是,只有上述经济领域的成功,才能给全面深化改革在政治领域的成功提供保证。这是因为,“生产者的政治统治不能与他们永久不变的社会奴隶地位并存。”(《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58页。)当劳动者在非公企业中处于雇佣奴隶的地位时,他们的政治统治,从而中国政权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很难维持下去的。政治领域的改革就很难不因和平演变而遭受失败。 显然,要全面深化改革并取得成功,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就要求我们要在思想领域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学习。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学好用好政治经济学,自觉认识和更好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断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能力和水平。(《习近平强调:更好认识和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7/08/c_1111518431.htm,2014年7月8日。)对此,公务员的招录考试必须要安排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科目,用马克思主义首先把公务员武装起来。 五、结束语 列宁曾经指出,“资产阶级在我国已被击败,可是还没有根除,没有消灭,甚至还没有彻底摧毁。因此,同资产阶级斗争的新的更高形式便提到日程上来了,要由继续剥夺资本家这个极简单的任务转到一个更复杂和更困难得多的任务,就是要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很明显,这个任务是重大无比的,这个任务不完成,那就还没有社会主义。”(《列宁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57页。)前苏联未能完成这个任务,在阶级斗争中败给了再产生的资产阶级而解体了。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能够完成这个任务吗? 摘自:马克思主义研究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