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摆脱日本残暴的殖民统治,台籍精英不断努力。他们曾寻求有限度的台湾自治,未能如愿。台籍青年辗转来到大陆,呼吁祖国同胞的关注。抗日战争爆发,他们要求回归中华祖国。台湾光复与台籍精英的长期奋斗不可分开。由于资料等方面的原因,学术界对台籍精英从鼓吹台湾自治到回归中华祖国几视而不见。本文拟考察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证实回归中华祖国才是台胞摆脱殖民统治的正确抉择。 一、台籍精英寻求台湾自治 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台籍士绅丘逢甲等人策动成立“台湾民主国”,谋求英法等列强的干涉,无济于事。面对强大的日本侵略者,岛内民众自发组织起来,保卫家园,前赴后继,慷慨悲歌。日军苦战半年,付出惨重的代价,才进占台南。但各地民众的反抗运动此伏彼起,至1915年的西来庵事件,台湾人民的武装抗日运动才基本上被日军残酷镇压下去。在数万同胞惨遭日军屠戮的事实面前,台籍精英痛感用暴力的方式在体制外难以推翻日本的殖民统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中国大陆的五四运动、朝鲜的三一运动以及日本国内民主运动的兴起,民族自决原则广泛传播。伴随着台湾的资本主义化,台湾民族资产阶级和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或在台湾本土接受西式教育,或负笈东瀛。至1922年,台湾在日本的留学生达2400余名,大多学习政治、经济或法律,深受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鼓舞。在台湾进步士绅林献堂等人的资助下,1918-1920年,林呈禄、蔡培火等人在东京先后成立启发会、应声会、新民会等组织,发行刊物,与岛内的知识青年汇合成一股新兴的力量,开始发动与领导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运动。 1918年夏,林献堂在东京与留学生会面,认为“六三法”是禁锢台湾人民的枷锁,必须早日去掉,获得与会人士的一致赞同。留日学生成立“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推林献堂为会长,要求撤废“六三法”,使台湾人民得与日本本国国民同样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 “六三法”撤废运动是以同化主义为路向,取消特别立法制,将台湾纳入日本的法律系统,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台湾留日学生内部对此看法不一。明治大学的部分台湾留学生主张继续“六三法”撤废运动,林呈禄、蔡惠如等人则坚持自治主义。林献堂指出:“照理想当然要主张完全自治,但是政治改革需要实力,不能徒托理想,依我同胞目前之实力,只好要求设置台湾议会为共同目标而奋斗。”[1]依照日本宪法,人民有依法请愿的权利,日本议会亦得接受人民所呈之请愿书。1920年11月28日,新民会在东京召开大会,与会人士达成共识,放弃“六三法”撤废运动,改而要求设置台湾议会。 1921年1月,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起草了请愿书,有178人参加签名,由林献堂领衔,向日本议会提出议会设置请愿书,要求“对于台湾之统治,……速予种族均等之待遇,俾得实践宪政之常道。是即设置由台湾民选之议员所组织之台湾议会,使台湾民众仰体一视同仁之至意,均沾立宪政治之恩泽,……设置台湾民选议会,付与对施行于台湾之特别立法及台湾预算之协赞权,俾能与帝国议会相辅相成,图谋台湾统治健全之发达。”[2]台湾总督田健治郎表示反对,认为要求设置台湾议会明显违背日本统治台湾的大方针,断不容许这种主张。贵族院决定不接受请愿。在众议院,请愿列入议程,以请愿违背“六三法”,无审议的余地。[3]虽然请愿失败,岛内的青年知识分子大都认为,请愿可以激发台胞的政治认同感。 随着以连温卿为首的左翼激进派在文化协会的影响渐居主导地位,林献堂等以温和抗争手段谋求有限地方自治的方针面临挑战。1927年1月,林献堂、蔡培火等人退出文化协会。7月,蒋渭水、蔡培火等人成立台湾民众党,“要求州市街庄自治机关之民选及付与决议权,选举法应采普通选举制。期实现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要求在岛内即时准许台湾人发刊报纸杂志。”“确立民本政治。根据立宪政治之精神,反对总督专制政治,使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完全分立,应予台湾人享有参政权。”[4]继续实施非暴力体制内抗争的手段。 1930年6月,民众党以蔡式谷、蒋渭水、陈其昌为代表,向台湾总督府送上10050人签署的地方自治改革建议书。8月,杨肇嘉等人成立“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发布宣言:“我台湾之现行制度,意思机关既无决议权,实系可有可无之咨询机关,而其构成员之协议会员又纯属官选,自不能代表民意,徒有自治之名而无自治之实。……确立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实为殖民地台湾之基础工作,凡诸解放运动皆以此为出发点。……要求当局即时实行完全之地方自治制。”[5]包括“依普通选举赋与公民权。确立州市街庄之自主权,改官任咨问机关为民选议决机关。” 虽然林献堂等人力求在体制内,在日本殖民者默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谋求台胞的合法权益。这仍然是日本殖民者不能容忍的。岛内的日本侨民及御用士绅指责台湾自治运动系民族自决主义为本,是“台湾独立的阶梯”。日本部分议会议员也评估该运动有导致独立之虞,或指为独立运动,而否决该项请愿。 二、台籍青年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 台湾总督府规定,台湾人回大陆要有渡华旅券。请求旅券手续必经日警调查报告,颇为麻烦。1922年以后,台湾失学青年日多,求学之心日切。他们有经由日本而回大陆者,因在日本本土渡华无须旅券,有得船员帮忙而偷渡者,逐年增加,求学于内地各级学校。 在广东、北京、武昌、上海、南京等地,他们自动组织团体,有北京台湾青年会、韩台革命同志会、上海台湾青年会、厦门台湾同志会、闽南台湾学生联合会、中台同志社等。台籍青年倾向用暴力的方式推翻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问题,倡导民族自决。 1922年,来北京的台籍青年约30人。他们组织北京台湾青年会,会员有板桥林炳坤、清水蔡惠如、台北黄兆耀、台中林锦堂等。其与台湾文化协会取得联络,支持启蒙运动,赞同请设台湾议会。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时,北京台湾青年会召开华北台湾人大会,予以声讨。 具有强烈民族主义的蔡惠如渴望台湾复归祖国,奔走于台湾、东京及大陆,纠合同志,组织团体。1923年,他招集在上海的台籍学生十余人,组成上海台湾青年会,筹谋台湾革命,推倒日本帝国主义。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召开台湾人大会,反对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员,抨击总督府暴政。 1924年,上海台湾青年会中多数干部与其他在上海的台湾人,另组台湾自治协会。5月31日,发表宣言呼吁:“愿我台湾人坚持根本的民族自觉;愿我亲爱之中国同胞,帮助我等之自治运动。”[6]6月25日,发表《告中国青年书》:“我等台湾人原属亡国奴隶,并无发言机会;然从旁观之,中国青年子弟,尚昏昏沉睡于彼等恶行之前,而不自觉。我等不禁为握一把冷汗。诸君快醒!快醒!诸君须从有名无实之经济绝交梦中清醒!快以实力,开始爱国运动。同时来帮忙我等亡国台湾同胞之自主独立运动。诸君如再不醒,将不免陷于与我等同为亡国奴隶之命运。”[7]8月21日,上海排日诸团体召开市民外交大会。台湾自治协会派代表数名参加,主张“对日经济绝交,须永久继续;非诱导日本经济力量,至于全灭;全中国难免陷于台湾同样之命运。” 1924年,台湾青年会与台湾自治协会开茶话会,颁发宣言传单,强调在大陆的台湾人应及早团结,祖国人士应该关心台湾问题,使台胞在祖国援助之下,发展革命事业,实施台湾独立。 台籍青年郭丙辛等内渡厦门,招募大陆与台籍学生,共同组织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1925年4月18日,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发表宣言:“中国的同胞们!我们台湾人也是汉民族。我们的祖先,是福建、漳州、泉州、广东、潮州的出身者。为脱离满清虐政,图谋发展汉民族,而移住台湾。光绪二十一年,清日战役之结果:清朝把台湾割让予日本,使东洋第一宝库,竟归于倭人之手。……日本自领有台湾以来,限制台湾人回祖国;连亲戚间也不得往来,妨害同胞间的相爱互助。更有侵略福建的恶劣手段;即利用台湾人中的败类,于厦门开娼寮、设赌场、卖阿片、紊乱社会,无恶不作。……厦门的中国同胞啊!我们该牢记国耻,永勿忘国耻日。要团结、要奋发、回收国土、撤废不平等条约;脱离外国羁绊,建设独立自主的民治国。”[8] 4月24日,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呼吁大陆同胞:“中国同胞啊!要振作须从台湾做起。台湾是清朝割予日本为殖民地的。台湾人要洗恨说耻,正在争取独立,要先建设自治机会。中国同胞有爱国思想者,当然也要负起援助台湾的义务。”[9] 1923年,台籍青年吴丽水内渡上海,读书不忘救国,常思联络大陆同胞,然后回台湾从事革命。1925年,他邂逅台籍青年李振芳,在南京接近大陆学生,交换意见,讨论台湾问题,认为解放台胞,除起革命、谋独立而外,别无良策,着手组织革命团体。1926年6月1日,中台同志会发表《成立宣言》:“在历史上看台湾之灭亡,此灭亡即中国民众,开始受控制于帝国主义之日。中国完全屈服于日本之日,亦即台湾民众被剥削于日本帝国主义之时。故中台两地民众,实有共生共死之关系,而日本帝国主义者,又同时为两地民众之公敌,故两民众,自然有同样之要求,更进一步,两地民众应相联合,立于同一战线上;向共同之敌,作一大进攻。……故本会工作之第一步,即在唤醒两地民众实际要求事项意识。使对本会抱有将来之希望。首先使中台两地民众,完全脱离日本帝国主义之羁绊;然后希望使中台两地民众,再发生密接之政治关系。对台湾本地民族,以一律平等之原则,树立相互间友好关系。”[10] 在大革命的中心广州,台籍青年耳濡目染,深感非从事革命运动,将无法达到台湾解放。1926年,他们成立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来自台北的岭南大学学生张月澄,于学生联合会成立前的6月15日,在广东《民国日报》发表《一个台湾人告诉中国同胞书》一文,连载三天,宣传台湾痛史,提倡革命。6月28日,有以“杨成志”名义,发刊《勿忘台湾》小册子,秘密传播岛内。 广东台湾学生联合会得到中山大学校长戴季陶的支持,更名为广东台湾革命青年团,属秘密结社,利用报纸、宣传文书等,联络台籍青年,从事革命工作。 1927年3月12日,在孙中山先生逝世二周年的日子,广东台湾青年革命团发表《敬告中国同胞书》:“东方弱小民族之一的台湾,虽然也与中国同祖同宗,但是其所受的痛苦与被日本帝国主义者压迫蹂躏的惨状,却超乎祖国数倍。祖国现在已进入革命发展的时期,我台胞应认清时潮,急起直追,来参加祖国的革命,我们每想念及台湾,便会联想到我们的总理,他虽然已经逝世了,但是他的伟大精神仍继续在指导东方弱小民族的革命运动。我们知道孙先生逝世的日子,就是我们失去了伟大领导者的日子,同时也是叫我们应肩起一切革命责任的日子。……我们的口号:中国民众团结起来援助台湾革命!毋忘台湾!台湾的民族是中国的民族!台湾的土地是中国的土地!”[11] 6月17日,即日本侵占台湾32年,台湾革命青年团为“六一七”台湾耻辱纪念日发表《致中国民众书》:“最亲爱的中国民众、革命的同志们:我们要告诉你们知道,今天‘六一七’的纪念,就是三十二年前一八九五年六月十七日,即今月今日,中国的土地,我们的台湾,被日本帝国主义者,以武力威吓,施行炮舰政策,进攻夺取台湾,而公然正式施行帝国主义政策第一方式政治侵略,开始恶政于我台湾四百万民族身上的最大耻辱的纪念日子。……最近我们要向中国国民党表示十分的敬意,并且希望中国全国的民众,尤其是国民政府更加注意,中国的土地,台湾的问题,更加爱护台湾的民众,援助台湾的革命。”[12] 1928年5月12日,台湾留沪同志会、台湾反日同盟会、台湾革命青年团共同发表《台湾同志会为济案宣言》:“中国革命的成功与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革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中国革命不成功,同时处在日本帝国主义铁蹄下的台湾民众的解放也绝对没有希望。所以本会全体同志愿誓死领导台湾民众彻底拥护中国的革命。……本会全体同志同情祖国的反日运动与国难。我们渴望参加中国革命,并愿领导台湾的民众,猛烈进攻日本帝国主义。”[13] 1928年4月,在上海法租界,谢雪红、林木顺、翁泽生、林日高、潘钦信、陈来旺、张茂良集会,成立台湾共产党,提出“推翻总督专制政治、推翻日本帝国主义。台湾民众独立万岁。建设台湾共和国”的口号。[14] 久住广州的台籍青年刘邦汉结识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的丘念台,过从甚密。1927年,台籍青年林云连等内渡厦门,转至广州,无意中相遇刘邦汉。他们结为同志,时常讨论有关台湾革命问题,于1932年3月成立台湾民主党。1933年10月19日,在广州的台籍志士林云连、余长啸、黄文光、刘武刚等人宣誓:“为我大汉民族争光荣;为我台湾同胞争自由。基于民族自主精神,创立台湾民主党。团结台湾四百万汉民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推翻日政府,建设台湾民主独立国。”[15]他们编印抗日刊物,活动于华南一带。 台籍青年承先人遗志,辗转来到内地,呼吁大陆同胞关心台湾,历尽艰危,不断苦斗,就是要挣脱日本帝国主义的羁绊。20世纪初的中国多灾多难,根本无暇顾及台湾。除在广州的革命党人及中国共产党尚能对台湾问题表示关注外,台籍青年的呼吁实难激起强烈反响,倍遭冷遇,历经挫折。 台湾总督府不能容忍台籍精英的反抗运动,屡兴大狱,引发台湾独立事件、黑色青年联盟事件、北京新台湾安社事件等案,文化协会、农民组合遭检肃,1931年台共被破坏,民众党被扣上“绝对反对总督政治和民族自决主义”的罪名遭到禁止。对台籍青年在大陆的抗日活动,台湾总督府秘密侦察,严厉打击,许多人被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很快便放弃了“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以“修改不平等条约”作为其外交方面的纲领,试图通过与列强的和平谈判,达到废除旧约、另订新约的目的。受限于《马关条约》,国民政府不便提及收复台湾。台籍青年组织的抗日团体曾寻求国民政府的支持,蒋介石害怕刺激日本侵略者,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与台胞的抗日组织接触,大陆一度高涨的反对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的斗争渐趋沉寂。台籍青年痛感只有祖国强大,才能拯救台胞,遂投身祖国的国民革命运动。 三、台籍志士参加祖国抗战 日本帝国主义有恃无恐,不断扩大对中国的侵略,运用领事裁判权与对岸政策,遣送一些台籍流氓到大陆贩毒,从事不法活动,破坏台胞与祖国的传统关系。内地部分民众对台湾人由“疏而远之”一变而为“恨而恶之”,一些台胞陷入“既不容于敌人又不容于祖国”的苦闷中,特别是在抗战前回内地的台胞体验最深。这种苦闷一度变为恐怖,在“宁错杀百人,不轻放一人”的口号下,一些台胞被内地军民疑为“日谍”,生命随时受到威胁。 祖国抗日军兴,岛内外台胞,欢欣鼓舞,认为祖国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李友邦成立台湾义勇队,参加抗战,还组织台湾少年团。 1938年9月18日,台籍志士谢南光等人发起成立“台湾民族革命总同盟”,加强内地台湾人的联合。其共同纲领是:“(一)本同盟的共同目的,在推翻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建立各民族平等的民主革命政权。(二)本同盟认为台湾革命乃中国革命之一环,中国抗战成功之日,即台湾各民族争得自由解放之时,故必须发动台湾各民族参加中国抗战。(三)本同盟认为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实人类文化之进步与世界和平之基础,故世界上凡与我们抱同样主义者,均愿与之切实合作。(四)本同盟对中国各党各派凡坚决抗战者,均认为师友,以求其教益与援助。”[16] 祖国抗战与台湾解放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所有台胞都能明了的。参加祖国抗战为何?台湾解放的路途何在?仍然困扰着一些台胞。台籍精英主张台湾独立,最低限度实现台湾自治。其矛头指向日本殖民统治者,在当时有其进步意义,何况大陆实难伸出援手,也怪不得广大台胞寻此下策。自中国全面抗战爆发后,台胞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已成为祖国抗战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胞求解放的出路不在于台湾独立或自治,而是重返祖国怀抱,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和自由。 为此,1939年12月,台籍志士柯台山在重庆分析了台湾解放的出路:“吾人苟有志为台湾革命事业而奋斗者,应绝对以拥护祖国抗战成功,与光复台湾解放台胞为两大原则,本此原则,努力以趋,方可达到吾人预期之愿望。盖拥护祖国抗战与收复台湾,在表面上观之,虽为两事,其实则为一事也。拥护祖国抗战,即为谋台胞解放之前奏,欲谋台胞解放,必须祖国抗战成功,事之关系,不啻脉络,明乎此,即吾人目前须确具始终不离祖国与绝对为台胞争取自由之信心,和衷共济,共体艰危,群策群力,同赴国难,如是之后,不仅祖国抗战可成,而台胞之解放亦可计日而待矣。……如祖国彻底完成抗战任务,则必依照领土完整国策,收复所有失地,而台湾亦未能例外也,况台岛为来日祖国太平洋之屏障,位于国防之重要,不仅雄峙东亚,且能抗制南北海洋之威胁,故收复台湾一事,不仅祖国既定一贯之政策,而亦台胞早具之愿望也,此其一。” 他坚决反对不切实际的台湾独立或台湾自治:“若未能取消日人在台湾之一切统治权,或台人未能以武力自决之前,切勿接受独立或自治,否则其弊害有二:一、台湾自主,无异自谋放弃祖国之保护;二、台湾自主后,一切政治设施必受日人包办,换汤不换药,更永远无翻身之余地。故在祖国势力尚未达到台湾之前,台湾实难以获得实际之自主,即处于现况之下,且无有自主之可能与必要,此其二。……吾台湾素不值国际上之注意,且无外交可言,今后吾人欲达革命之目的,势必须依国际情形之转移及中日战争之结果,以作吾革命进展之途径。至于依望国际形势为转移者,因吾外交之缺乏及当前处境之困难与客观条件之不许,其不可能性,已不待言。故惟有依仗祖国之外交地位,一则全台同胞齐起推翻日人统治向外宣言为复祖国;一则始终与祖国协同一体,共谋民族之自决,依此履行,方能获得完满之解放也。……惟有努力光复运动一途,又何以提倡光复运动?有无把握?吾人答之,十分把握,且述之于左:(一)历史:台湾及澎湖列岛,在历史上为中国最早发见之地,原为中国领土而被割让者,待中国兴盛,即随时可收复,应无异词。(二)地理:台湾为太平洋重要海军根据地,倘无与祖国切实合作,难免列强之欺凌,祖国为日后巩固国防计,实有收复台湾之必要。(三)人种:台湾六百万人口,悉数为中国闽粤所迁居者,中台既为同胞,讵可不合作以重祖宗,尚望今后更有互相迁居者。(四)文化:台湾故有文物,均系中国所传,今受异族摧残,应竭力光复,方为合理,今后更须有大量输资于祖国者。 以上所提,均系领土主权民族文化堂堂历史之精华,勿庸他人干预者。严格言之,台湾即中国也,何容有彼此之别,故以光复运动,方为适当之办法,凡有识之同胞,当能体此旨也。吾人既抱定‘光复’之宗旨,今后无论国际间,中日间之情势如何演进,空间与时间如何延续,对于此一贯宗旨,均为有利者,只须与祖国切实合作,一待事机成熟,勿庸吾人去解决事实,而事实自能答覆吾人之要求(解放)也。……吾人依仗祖国有力外交,对外宣布废除日人统治,撤消马关条约之效力,对内宣布与祖国合同一体,待祖国在国际上获得最后之胜利时,台胞自能获得解放,此可断言也。……台湾之收复,台胞之解放,其历史任务,均赖祖国国民党早日奠定此旨,速谋于成,祖国政府能允兹实施,有志台胞更当效命以赴,事之必成,自无疑义,如能做到,党国幸甚,台湾革命幸甚。”[17] 该文条理清晰,论证紧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对扭转一些台胞的台湾独立或台湾自治思想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0年3月29日,“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民族革命总同盟”结成“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发表《成立宣言》,论证了台湾解放与祖国抗战之间的关系:“台湾为日本帝国主义之南进根据地,就目前而论,台湾安定,倭寇则无后顾之忧,自可放胆进攻我闽粤各地,进而窥伺南洋群岛。但如台湾革命普遍发展,则倭寇之侵略政策,势必遭受重大打击。故加紧推动台湾革命,对于祖国抗战,实有莫大之帮助。就将来而论:中国欲保持强盛于久远,必须完成海上国防之建设,而闽粤海岸即成为我海上国防之重点;闽之厦门,粤之琼崖,台湾之澎湖,适互为犄角,而扼我海上交通之咽喉。至澎湖早已沦于倭寇掌握中,倘不收回,即海上国防必成残缺不全之局;欲收回澎湖,即非使台湾脱离日本帝国主义羁绊不为功。再就台湾革命立场言之:台湾为一绝海孤岛,被倭寇宰割垂半世纪,欲求自由解放,固须依赖台湾同胞之精诚团结与艰苦奋斗,但日本革命势力之赞襄与祖国之积极援助,亦为不可缺少之要件。由此可知,中国欲速获得最后胜利,而保持国家之强盛于久远,必须援助台胞重获自由解放,台胞欲变奴为主,亦必须协助祖国抗战,其理明矣。……吾人决以三民主义及抗战建国纲领为今后运动之总则,在我民族领袖蒋委员长领导之下,集中一切台湾革命势力,推翻日本帝国主义在台湾之统治,争取台湾同胞之自由解放。同时加紧动员台胞,扩充台湾义勇队,协助祖国英勇将士,驱逐倭寇出中国,惟吾人深感责重力薄,切望台胞奋起合作,中外父老随时指导,以辅其成。”[18] 四、台湾革命同盟会发起复省运动 国民党中央对台港澳等地向以海外看待,台湾隶属东京总支部,港澳直属海外部。朱家骅深以为不妥,1927年在广州时曾提议,将港澳总支部划归广东省党部。1939年底,他由国民党中央秘书长调任组织部长后,发现国民党在台湾既无组织,亦无活动,东京总支部因战事而瓦解。鉴于台胞怀念祖国之心仍切,一些台籍志士在大陆投身抗战,随日军进入沦陷区的台胞也不少。台湾为日军南进基地,对抗战十分重要。所以,朱家骅约集当时在渝的台籍志士刘启光、林忠、谢东闵等,商谈如何发展台湾党务。[19] 国民党中央对台籍志士的抗日立场实表支持,却又不便过于张扬,以免引起日本侵略者的警惕。到底是支持台湾回归祖国,还是独立或自治?国民党中央未给予明确答复;对台湾回归后的行政地位,是中国一行省或一特别行政区,也不清楚;对如何发挥台胞抗日的积极性,未作筹划。许多台胞回到内地,因无中华民国国籍,谋职党政机关,不敢填写真实台湾籍贯,而是报上闽粤祖居地。 1940年6月4日,康泽致函朱家骅,转达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对台湾革命的请示与拟答的意见:“顷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对于台湾革命问题,函询中央之具体政策,以为今后活动之纲领,曾提几种问题,央为商讨,并予见复,谨将该函所请各点,与拟答之意见(带‘’者是),并录于左,敬祈指示。一、中央对台湾之根本政策如何?(一)中央希望台湾完全复归祖国?抑由日本脱离后,保持独立形态,受祖国保护?‘当然复归祖国’。(二)台湾受日本统治已久,社会形态与祖国略有不同,倘实行复国,中央对台湾政制,拟采如何办法?‘可成一省或一行政区,依照地方自治原则组织各级政府’。二、中央对台湾革命运动之具体意见如何?(一)组织问题?‘可暂称为台湾国民党’。(二)统层问题?‘可暂保持独立性’。(三)目前之中心工作?‘在敌军中发展组织,提倡反战反正,暗杀日本高级军官等’。(四)可否帮助台湾革命同志建立武装?‘可’。三、中央对回国参加抗战之台胞的国籍问题,拟以如何处理?(一)可否不经法律手续,即可取得中华民国公民权?‘可’(二)可否请通令全国,保护台湾革命同志?‘可开列名单,送中央党部或青年团中央团部;惟须确实为革命同志’。”[20] 6月20日,朱家骅批复康泽答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的意见,认为“甚善”,并作补充:“一之(一)‘当然复归祖国’,下加‘因台湾原系福建省旧府层’一语。二之(一)‘可暂称为台湾国民党’,下加‘必要时用其他名称亦可’一语。二之(二)‘可暂保持独立性’,下加‘但暗中须与本党保持极密切之关系,并受本党之指导’数语。二之(三)答案分为1、2两项:1项为原文,2项新增。1、‘在敌军中发展组织’云云。2、‘在台湾各地从事秘密活动,创立组织宣传三民主义,恢复我国固有道德,增进人民爱护祖国之心,扰乱地方秩序,相继发动革命与罢工怠工等事’。三之(二)最好确定由一机关办理,免生枝节,似以中央党部为宜。”[21] 朱家骅坚持支持台籍志士的复台活动,要求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受国民党中央节制,确定台籍志士在内地开展工作的方向,鼓舞了台籍志士的抗日活动。这也标志着台籍志士的复台活动正式纳入国民党中央的组织工作。 在国民党中央的幕后组织下,1941年2月9日,“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民族革命总同盟”、“台湾青年革命党”、“台湾国民革命党”、“台湾革命党”等组织代表齐聚重庆,李友邦、李万居、刘启光、张邦杰、李友钦等决定解散“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及所属各团体,成立“台湾革命同盟会”,发表《成立宣言》:“四十余年来,台民虽被幽禁于暗无天日之孤岛中,然此心则无时不眷念祖国,然对日寇之残酷压迫与凌辱,咸抱不共戴天之仇,誓与暴日偕亡,故前后武力抗战达数十次之多,为谋解放失地,为台湾革命而牺牲者不下五十万人,前仆后继,百折不挠,其壮烈之事迹诚可动天地泣鬼神!惟台湾孤悬海中,以往先烈孤军苦斗,既乏精锐武器,又缺外力奥援,致壮烈抗争,每次功败垂成。自祖国发动民族神圣抗战以来,吾台湾六百余万民众莫不感奋庆宁,有志之士,或奔归祖国,效命疆场,歼彼顽寇,以湔雪不世之仇,或潜伏活动与组织,冀一旦时机成熟,而与祖国军事相呼应,予敌寇以致命之打击。吾人咸认祖国与台湾在抗战建国上有不可分离之密切关系,祖国抗日胜利,固为台湾民众解放之唯一要素,而台湾革命运动,对祖国抗战亦不能谓无裨益,当此太平洋波涛汹涌,阴霾弥漫之际,台湾所处之地位尤为重要,深望台湾同胞一致乘时奋起,光复失土,同时恳切期待祖国父老兄弟及国际人士予以指导及赞助!”[22] 2月10日,“台湾革命同盟会”总会在重庆成立,设“主席团”,下分设总务、组织、宣传、行动四部,为顾全现实及防止敌人破坏,采用“双料组织”的原则,在漳州、金华两地设立南北方面执行部,指派张邦杰、李友邦二同志为主席,分别发展沦陷区及台湾岛内的组织,推进革命运动。 饱尝日寇奴役的台籍志士眼看着祖国同受日寇的蹂躏,深知非帮助祖国获得抗战胜利,则无从以言台湾的复土,非台湾人民团结一致,即无力以言帮助抗战。他们一面组织台湾义勇队,在祖国战场上配合作战,一面进行内部的团结,以加强抗战的力量。台籍志士深感,由法律上的收回台湾进而为事实上的收回台湾,必须等待中国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次日,林森主席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23]据此,中日过去所订的条约当然废弃,《马关条约》对台湾的束缚完全消失,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台湾与东北四省及七七后沦陷区性质完全相同。台湾独立论已失其立论余地,过去曾有的“独立论”和“复归论”的论争渐趋沉寂。 1942年3月,台湾革命同盟会召开临代会,新设常务委员会取代主席团,加强总会的领导力量,以民主集权制统一指挥下层机构,设立分会及直属区分会取代两执行部。会员有宋斐如、李友邦、谢南光、郭天乙、谢挣强、林啸鲲、李建华、林海涛、苏华、牛光祖、李祝三、柯台山、洪石柱、黄光军、张邦杰、庄泽民、王正西、王少华、张大江、吕伯镛、翁俊明、廖建策、马志德、李明法、李建南、郑崇明、林士贤。他们讨论复台大计,捐弃派别隔阂,克服个人偏见,确立台湾革命同盟会为台湾革命的最高领导机关。修订的《台湾革命同盟会会章》宣示:“本会在中国国民党领导之下,以集中一切台湾革命力量,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光复台湾与祖国协力建设三民主义新中国为宗旨。”[24]他们力求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及组织统一,放弃台湾独立主张,以收复台湾、实行三民主义为共同目标。 4月5日,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届大会发表《宣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在中国抗日战事上划了一个新阶段;同时在台湾革命史上亦划了一个新阶段;祖国向倭寇正式宣战,马关条约已告失效,台湾已与其他沦陷区相同,站在祖国省群中,站在祖国疆域上,吾台革命已不复孤立,吾台六百万同胞,已与祖国四万万五千万同胞混为一体,破镜重圆。祖国的命运,亦即台湾的命运。祖国存,则台湾亦存;祖国战胜,则台湾光复,否则沉沦。……因台湾原为中国失地,台湾同胞皆为汉族;祖国对于台湾,除导其来归之外,绝无他途可循。因此,吾台革命者用敢大声疾呼:在情在理在势,祖国都应早定收复台湾大计。其最重要的一着,就是应该设立台湾省政府,正式承认台湾为沦陷省区,台湾设省,则在台湾的同胞相信祖国决心收复台湾,将起而抗日将连袂而起。台湾设省,则国内潜伏的台湾力量,可以表面化而用为恢复台湾的生力部队。台湾设省,则战争结束时,同盟国家不能视台湾为日本的殖民地。无论国内国际乃至台湾省内的观念,将因此完全一变,而台湾的光复工作可以事半而功倍。目前增设台籍参政员,使台湾民情得以上达,尤为急不容缓的措施。台湾需要建政,亦需要建军。台湾在历史与地理上,具有特殊性质,与普通沦陷省份略有不同。在国军实行收复时,必须台湾武力的配合,故设立台湾光复军及组训干部,也是收复台湾的一种重要准备工作。总之,台湾革命工作千头万绪,归结于光复一点。在光复的前提下,建政建军都要党国的祖国的热诚指导,都要祖国人士的指教与培植。我们于此代表六百万台胞,请求祖国的援助,从远处说代表六百万同胞欢迎祖国的义师入台。”[25] 台籍志士坚决要求台湾回归祖国,恢复台湾为中国行省建制,比照内地沦陷区惯例,成立台湾省政府,以激发他们爱土爱乡的激情。他们的复台行动引起国民政府高层的关注,表示理解。内忧外患的祖国积贫积弱,全民抵挡日寇的侵略,苦苦支撑,设立台湾省政府不是不可,而经费、人员等一系列问题必须解决,对捉襟见肘的国民党中央无疑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何况国民党中央已经着手建立直属台湾党部,作为对台工作的责能机构。蒋介石认为,尚无必要立即设立台湾省政府。 台湾解放和祖国命运紧紧相连,中国失去台湾,即为不完整的国家;台湾脱离中国,实无前途和幸福可言。由于台胞的力量弱小,而日本殖民势力异常强大,台籍精英发起的自治运动屡遭挫折。台籍青年辗转来到大陆,呼吁祖国同胞的帮助,处处碰壁。他们深感只有祖国强大,才能帮助台胞求得解放。抗日战争爆发,他们充分认识到台湾解放与祖国抗战间的关系,坚持要求回归中华祖国,发起台湾复省运动。台籍志士李友邦、黄朝琴、游弥坚、刘启光、谢东闵、谢南光、王民宁、黄国书、宋斐如、连震东、谢挣强、柯台山、李佛续、曾溪水、李万居等人不断奋斗,积极投身抗日活动,鼓吹台湾归回祖国不遗余力,反对国际共管,参加收复台湾的设计,为台湾光复做出了重要贡献。其思想与行动是六百万台胞心向祖国的集中体现。事实充分证明,只有回归中华祖国,台胞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和自由。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坎坷曲折,终可告慰先人。 [1]蔡培火撰:《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文献》16卷2期,第176页。 [2]《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趣旨》,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第79-80页。 [3]周婉窕著:《日据时代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北,自立晚报系文化出版部1989年,第72页。 [4]《台湾民众党成立大会宣言、纲领及政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13-116页。 [5]《台湾地方自治联盟成立大会宣言》,《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52-153页。 [6]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省通志稿》之《革命志·抗日篇》,台北,海峡学术出版社2002年,第226页。 [7]《台湾自治协会告中国青年书》,张瑞成编《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4页。 [8]《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宣言(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6—7页。 [9]《厦门中国台湾同志会宣言(二)》,《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7页。 [10]《中台同志会成立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9页。 [11]《广东台湾青年革命团于孙中山先生逝世二周年敬告中国同胞书》,《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0—11页。 [12]《台湾革命青年团为“六一七”台湾耻辱纪念日事致中国民众书》,《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2—13页。 [13]《台湾同志会为济案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4页。 [14]《台共纲领》,苏新著《未归的台共斗魂——苏新自传与文集》,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3年,第263页。 [15]《台湾民主党宣誓文》,《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6页。 [16]《中国抗战与台湾革命》,张瑞成编《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0年,第14—15页。 [17]《台湾革命过去之检讨及今后应进取之途径》,《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79—87、94—95页。 [18]《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成立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95—96页。 [19]《朱家骅阅后注记》,《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304页。 [20]《康泽致朱家骅转达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对台湾革命之请示与拟答之意见函》,《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307—308页。 [21]《朱家骅批覆康泽补充数点拟答台湾革命团体之意见函》,《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308—309页。 [22]《台湾革命同盟会成立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97—98页。 [23]《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抗战时期收复台湾之重要言论》,第2—3页。 [24]《台湾革命同盟会会章暨职员表》,《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10页。 [25]《台湾革命同盟会第二届大会宣言》,《台籍志士在祖国的复台努力》,第124—12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