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京的食品卫生管理创立于清末新政时期,初为警察机构职能之一,1928年后,几经改制,成为卫生局管辖的事务。到1937年,已形成一套基于食品卫生法规的管理制度,并开启专业化的转变。但是,在实际社会生活中,食品卫生管理名存实亡:牲畜检验成为警饷的重要来源之一,与卫生基本无关;汽水管理因各种原因未能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而言,无论从国家对待卫生执法的态度,还是从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文化习惯来分析,食品卫生管理都面临着法不责众的难题。希望文章对食品卫生管理的论述,能揭示出民初中国的依法行政的实质是法律的工具化。 【关键词】 北京; 民国初年; 食品卫生; 依法行政; 点击下载全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