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社会史已经构成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主流方向之一。不过,在其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也有一些关乎其学科地位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检讨。笔者仅就三个问题展开讨论,其一,近代社会史理论建构中的“社会学化”问题。其二,社会史的“范式说”问题。其三,多元化趋向与历史学的学科本位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唱响史坛的社会史,可谓一路高歌猛进,令人刮目相看。从早期关注日常社会生活、社会结构以及人口、婚姻、家庭史的研究主题,到90年代后期以“历史人类学”为底色的注重“田野调查”与“文献研究”相结合的“区域社会史”的兴盛,再到新世纪以来特别抢眼的“环境社会史”或“生态社会史”与“医疗社会史”的兴起,社会史不仅在抢滩圈地中占尽优势,而且在“武器”(即理论、方法的)运用上也尽领风骚!“今日人文科学跨学科和跨文化的发展,已经导致任何理论创新都难以只在传统的学科范围内进行了。”“没有充分的跨学科实践,新世纪历史理论无法形成。”[①]但是,在跨学科和多元化趋势发展进程中,也有一些关乎社会史学科地位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检讨。 一、再谈“社会学化”问题 关于近代社会史学科建构的“社会学化”问题,最早由我提出。[②]这一观点后来被许多学者认同并被广泛引述,同时也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赵世瑜认为:“目前中国的社会史研究的确不存在过分社会学化的问题。”[③]常建华在一篇综述中也提出,王先明曾“把社会史学作为社会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可知是多么重视社会学对于社会史的影响,几年后他又指出,大量借用社会学理论、概念、范畴、方法使旧有的史学理论陷入‘失范’状态。前后论述似有矛盾之处,或可视为作者观点的修正。”与此相应的是常宗虎的观点:“近代社会史研究中绝大多数的论著根本不存在过分社会学化的问题。”[④]在1994年的中国社会史学术年会上,也有学者针锋相对地说,在社会史研究中,社会学的理论、概念的运用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以此来回应我提出的“社会学化”论。 但是,上述学者对我的“社会学化”的理解显然有误。我指出的“历史学的社会学化”并不是基于社会学概念、理论、范畴引入多少的问题。且不说任何一个学科挪用“他学”概念、范畴并无确定的量的标准,自然无所谓多与少;更何况,社会科学领域(甚至部分自然科学)中运用的概念,很多也并非某一专门学科所特有或独享, 如社会结构、社会阶级、社会阶层等,我们并不能将其简单地划归某一学科所特有(如社会学),它们应该是面向整个社会科学的。“社会学化”问题并不立足于此。近代社会史理论建构中的“社会学化”问题,指的是“社会学理论模式”(或社会学知识结构)先行的取向原则,即以先验的社会学知识模式来填充特定时段的史料,借以建构社会史的体系;而并不是在对其“社会”历史运行本身作符合历史学学科规范的研究基础上,与社会学理论、范畴进行双向学科整合而形成的社会史体系。其主要特征是: (一)完全移植社会学的理论框架来重建近代社会史,使“社会史”的历史学特征“失落”。近代中国社会嬗替变迁的总体历史进程,在“社会构成、社会生活、社会意识”的“社会学化”理论体系中根本无法凸现,导致社会史变为了“社会学”。这种“三板块”结构的近代社会史,实际上是分别从不同角度叙述的近代人口史、婚姻史、家庭史、衣、食、住、行史以及灾荒史、教养史等。“三板块”之间以及“三板块”所叙具体内容之间,缺少了体现学科理论体系中最主要的一种内存关联。这等于是从三个侧面表现的历史的社会,而不是“社会的历史”。它的史学实践结果是背离了建造整体社会史的学术初衷,诚如罗朗·穆斯尼埃颇为辛辣的讽喻的那样:如此构建的社会史不是一个有机体,而是一系列立方块。[⑤] (二)从一个断代史的横剖面来透视这一社会史的理论架构,似乎很难发现它的理论缺陷,因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历史片断具有“社会学”技术上的可操作性,它一定程度上遮掩了“社会史”史学特征的失落和“社会学化”的趋向。但是,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体系,理应经得起完整的社会历史的检验。那末,如果从近代社会的视角放大来观照,这种理论架构就无法适应“中国社会史”研究实践的需要。整个中国社会史无法借助于“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职能(或社会意识)”并列的“三板块”建构起来。这至少表明,“三板块”结构的近代社会史理论架构本身仍待于修正、完善。 其实,单纯的“社会学化”只能失落历史学本身的学科特征,使之远离史学而趋近于历史社会学。毫无疑问,作为综合性很强的新兴的近代社会史,在当代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扩散中,理应积极吸取社会学的理论成果,况且西方的年鉴学派也曾经“树立了社会学和历史学相互交流的榜样”[⑥]。问题是,近代社会史的主体却只能是历史学而不能是社会学,如果在学科渗透中失落了史学特征,那么社会史就会日渐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学科意义。要言之,中国近代社会史的理论构建不能依循“社会学化”的单一偏向获得发展,而只能在保持“历史学”特征的前提下实行“双向整合”,既从事历史学的社会学化也进行社会学的历史学化。卡尔也认为,不仅“历史学变得越来越社会学化”,而且“社会学变得越来越历史学化,这样对两者有更多的益处。让社会学与历史学之间的边界保持更加广阔的开放态势,以便双向沟通。”[⑦]这与我曾经提出的“双向整合”是同一立场。当然,其前提是保持历史学边界的存在。 我们知道,中国近代社会史的兴起是对既有的以“革命史”、“阶级斗争史”为主线的中国近代史模式的反思,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否定。它出现的认识前提是传统的中国近代史不足以反映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全貌,“将历史的内容排挤出了历史”。那么,中国近代社会史时段分界应该建立在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发展的历史特征具有时代转折意义的基础上,亦即中国古代社会与中国近代社会(无论从社会结构角度还是从社会生活内容来看)的历史分界的标志是什么?这是必须进行研究的理论前提。“历史是根据历史重要性进行选择的一种过程。”历史作为一个“选择的体系”,“不仅是对现实认识的选择体系,而且是对现实原因、取向的选择体系……历史意义的标准是:历史学家能使这些因果关系适合其合理说明与解释模式的能力。”[⑧]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学科的存在与否,或者一个学科发展的前景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建构起“合理说明与解释模式”。 1.作为社会史的近代分界何以与通史(或政治史)的分界完全同一?即使坚持中国近代社会史以1840年为界,也应当做出必要的“社会史”分期的学科理论解说,而不能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设定。因为“把历史划分为不同的时期,这不是事实,却是一种必要的假设或思想的工具,只要这种划分仍旧能够说明问题便为正当,而它的正当性是建立在解释之上的。”[⑨]作为一个学科建立的基点,这是根本上无法逃避的首要问题。因此,这一体系首先而且必须进行学科理论解说的是,1840年何以决定了社会史意义上的近代与古代的历史分界。就中国近代社会史与中国古代社会史的分界而言,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时间标志,而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社会史”理论认识和体系建构的重要关节点,亦即作为历史界标的划分中国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的事件和时间是什么?它事实上体现着社会史之不同于政治史、通史的理论内核。对此,现有的中国近代社会史分界仍守定于1840年,即中国近代史的分界。这里不能不引起的学科思考是: 首先,社会史是在批判“革命史”理论模式前提下催生的,其认知前提在于建构“有血有肉”的历史,以此超越“革命史”内容过于干瘪的“全面”的历史;其理论预设是对“革命史”理论模式的一定意义上的否定;然而,作为研究起点却又坚守“革命史”的历史分期。这种在理论模式(即社会学)与历史分期(即革命史)上的随意选择,并毫无解说地将两种不同的理论组合在“近代社会史”体系中,岂非理论元点上的矛盾? 其次,作为“革命史”模式下的中国近代史分界及其分期,是一个具有自身内在逻辑的体系,在其规范之内,理论认知和解说至少在其逻辑范畴内是合理的,可以说明问题的。中国近代史以1840年为起点,在于它标志了或者说揭示了“中国社会矛盾的时代性变化”和中国人民斗争任务的时代性变化,即由此发生了从反封建到反帝反封建的根本性变化。由于“反帝反封建”成为中国近代史的时代主题,从而它具有了“革命史”体系下的时代划分的意义。而且,以此为逻辑起点、同时也是历史起点的中国近代史内容的展开,也必须遵循同一的理论原则(如三次革命高潮、一个主线以及旧民主主义与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划分的历史认识的形成等)。既然社会史是不同于“革命史”的体系,那么革命史设定的1840年何以成为社会史的分界?如果史学的体系可以如此简单取舍,那么,中国近代人口史、中国近代气象史、中国近代环境史、中国近代交通史等等,是否都可以以此设定?再则,难道能够标志“反帝反封建”革命任务转折的1840年是一个万能的年代?难道它可以不加任何解说地就成为中国人口、中国环境、中国气象、中国交通发生了近代性转变的划时代标志? 2.作为历史学的社会史,如何揭示和展现“社会”本身的历史进程和趋向?中国近代社会史理论建构中的“社会学化”突出表现为它只是一个“历史上的社会”的知识体系,即“近代时段内”的“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功能”(或其他不同的内容设计),这不是现代社会学(知识结构)的历史挪用么?在这一体系内,并没有真正说明或揭示近代社会演变的历史规律、历史特征或基本历史趋向的理论预设。理论模式中缺失了揭示整体社会纵向演变的历史学的学科功能,而只是体现了“社会学”的理论知识结构,不过就是将“现代”社会学转变成“近代”社会学罢了——按照社会学术语,就是“历史社会学”。这当然是历史学的“社会学化”取向,舍此之外,难道还有比这更准确的术语能表达这一现象吗? 正是由于对“社会学化”的根本性误断,一些学者对我的观点提出了诘难。针对我曾经坚持的“新的理论范式是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课题那串‘多米诺骨牌’的首张”,“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规范……具体的社会史研究就根本无从入手”[⑩],以及当前“社会史研究不成熟之处在于忽视对于学科体系和基本规范的理论研究”[11]的观点,一些学者认为,这种“只有先建立体系然后才能开展研究”是不合研究常规的。常宗虎就有针对性地指出:“没有哪一门学科在提出研究对象的同时就能勾勒出学科的理论框架。”[12]常建华也指出:“目前有关社会史的理论文章,没有一篇不受到社会学理论的影响。社会学理论框架对于写作社会史概论、断代社会史、社会史通史最有参考价值,近年出版的几部断代社会史都程度不同地打上了社会学的烙印。然而,社会史研究不在于套用社会学的理论模式,而在于从中国社会历史事实和过程中总结出与理论的契合点,以建立起中国社会史理论体系。因此,先建立理论体系再搞具体研究,不免失之偏颇。”[13]然而,颇具吊诡意味的是,社会史研究中的“社会学化”,恰恰是“先建立理论体系再搞具体研究”的一种取向,不过是以一种先验的“社会学知识体系”来重新“结构”近代史料而已。 二、“范式”说:非学科化定位问题 由于对“社会”存在着不同理解,学者们对社会史的界定也是仁智各见,迄无成议。这个既时常可以聚为焦点,却又被很多学者刻意回避的问题,一直在困扰着社会史研究的方向。在社会史学科的“广义说”、“狭义说”、“通史说”和“专史说”不能获得认同之后,1990年代后期,学术界又提出了“范式说”的解释。 其实,“范式”(paradigm,或译规范、典范)这一概念的发明者库恩也从未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从他对“范式”在科学革命中的作用的阐释,大致可理解为某一科学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基本认同并在研究中加以遵循的学术基础和原则体系,它通常包括一门学科中被公认的某种理论、方法,对事物的共同看法和共同的世界观。库恩有关“范式”的理论,主要是对自然科学发展规律的把握和归纳,但其对人文社会科学包括历史研究在内,同样具有借鉴意义。人文社会科学除各种各样的理论主张外,似乎也同样存在贯穿于各种理论之中,但又超脱于各种具体理论之上的研究“范式”(或者 “模式”)。 作为“范式”意义的史学的形成显然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的趋势密切相关。“社会科学”的概念,尤其是这其中历史的概念是在19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即运用自然科学界的方法来研究人类事务。“社会也像自然界一样被看作是一种机械装置”,“科学上的进化观念确定了、完备了历史中的进步观念”。正如现代物理学家经常告诉我们的,他们研究的不是事实,而是事件。当今的历史学家有了一些借口,和一百多年前的历史学家相比可以心安理得地置身于科学世界。[14]但是,与自然科学有所不同,“科学家所提出的一般命题,假如不只是一些定义,不只是玩弄语言的伎俩,那么这些一般命题就是一些假设,是科学家设计出来的以便组织进一步思考,并使这种思考具体化;这些一般命题就是有待于证实、修正和反驳的主题”。“人们认识到,科学家所获得的发现,所得到的新知识,不是靠建立精确且全面的规律得到的,而是靠提出假设得到的,这种假设为新的探索开辟了道路。”[15]但是,需要警惕的是,这种“科学化”了的社会科学的研究路径,与历史学的学科本质特征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历史学不支持假设。假设和模式(模型)——作为工具——可以是社会科学的范式,却未必是历史学的范式。 认为社会史的整体性反映为一套综合的、从总体上看待和分析历史的方法与视角,是“范式说”的基本立场。常宗虎认为年鉴学派“总体史的向往”主要意义在于方法的革新。[16]赵世瑜借鉴年鉴学派的“总体史”范畴,认为“社会史不仅是一种新的史学范式,而且应该是一种综合的、整体的研究”。他与第一种观点的差别之处在于强调社会史的“新视角”、“新范式”意义。[17]实际上他们在承认社会史有一个笼统的、界限模糊的、无所不包的“人类社会”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同时,并不认为存在一个与政治、经济、文化相对独立的“社会”作为社会史的研究对象。[18]张佩国基于相似的理由提出打破学科本位的局限,以多学科的一体化整合改进社会史的编史学方法,“以宽广的学术视野透视全方位的社会历史进程”[19]。“范式说”从另一角度质疑社会史的学科地位,与“泡沫说”所取路径和立场不同,但其所蕴含的“非学科化定位”的意向却有异曲同工之处。 “范式说”对于社会史“非学科化”的努力,当然地受到坚持社会史学科地位的学者们的回应。乔志强、陈亚平认为:“社会史有充足的理由成为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由于它有一个与其他分支学科——比如经济史、文化史、政治史等相邻学科足以并列的独特的研究对象,有它具有特点的内容、结构、功能和机制以及独特的发展变迁轨迹。这个对象就是‘社会的历史’。”[20]冯尔康再次强调了作为学科的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社会结构与日常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它是历史学的一门专史,并将其研究置于整体史范围之内,处理好两者关系,以便促进历史学全面系统地说明历史进程和发展规律”。[21]他说,之所以选择专史说,既有理论上的考虑,又有实际操作上的原因。因为整体史研究的目的很难达到,将专史置于整体中研究是争取条件的一种方式[22]。同样持专史说的张国刚提出:“社会史研究的是人的社会性这个侧面,研究人这一生物种群在社会进化过程中以及创造人类历史和文明活动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关系。”他认为:“社会史并不排斥其他的研究途径和研究视角。所以单单把社会史说成是视角和范式上的更新也是不合适的。视角或者范式上的更新,可以构成一个新的史学流派,但是,社会史的得名乃是因为其研究对象而不是其研究视角或方法。”[23]虞和平也认为社会史研究的对象“应该是历史上的人和人群的生存和生活状态、相互间的结构和互动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过程,至少应该包括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两个方面”。但与专史论者略有不同,他认为社会史主要是社会学与历史学的结合体,且从研究内容上来划分可以分为整体史或整体专门史。[24]不难看出,专史论者之所以把社会史看成历史学的一门专史,在于社会史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尽管各自所认同的具体研究对象有所不同。 王家范虽然不同意社会史的专史说,却确认其独有的“新学科”地位。他说,“目前社会史很容易被界定为历史学的一门专史或分支。我感到这需要斟酌。这种界定很可能会因为简化了社会史兴起所包含的丰富学术变革内容而冲淡其对传统史学叛逆的意义,从而使之沦为传统历史学的附庸。”他特别指出:“说社会史是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历史学联姻而诞生的婴儿,虽然未必完全贴切,但也不算离谱。依据‘总体大于部分总和’的现代思维方式,它只能被确认为一门新学科,而不再归属于历史学或社会学。”[25] “范式说”在赵世瑜那里被相对系统化,他认为社会史是一种研究范式或者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社会史绝不仅仅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绝不能把社会史当作这样一个分支来理解,而是一个史学新范式,一个取代传统史学的政治史范式的新范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充分认识倡导社会史研究的意义:它并不只是发现一个以往被遗忘了的角落,它是一场革命,它是使史学家的眼界、方法、材料统统发生变化了的一场革命。”[26]“范式说”是在承认“社会史”存在(尽管是虚化的存在)前提下展开自己的论说的,如张佩国也认同作为方法论的社会史存在的价值,认为社会史学作为一种学理层面而非学科层面的方法论,其意义在于“分析视角的多维性和全方位性,而并不在于与史学各分支学科的研究领域不同”,他提出要走出学科本位观,深化问题意识,超越经济决定论,构建一个贯穿中国社会史的关系网络。[27]而张乃和则直截了当地否定了社会史本身的存在。他认为:“社会及社会结构涉及到各个人文社会学科,因而是人文社会科学的共同任务,不是哪一个学科所能胜任的。历史学学科作为研究人类社会及其结构历史变迁的综合性学科,运用多学科理论方法针对特定研究对象分别形成了政治史、军事史、经济史、文化史以及家庭史、人口史等等诸多分支学科。但是社会史作为历史学分支学科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所谓的‘社会史’并没有自己单独的‘社会’历史研究对象。对人类社会及其结构诸多方面的历史进行研究构成历史学学科,不构成‘社会史学’。”它只是一种研究范式。[28] 以“范式说”来定位社会史,虽然具有避免学者们纠缠于“研究对象和范畴”的那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明智,却又难免陷入另一重充满矛盾和冲突的更为深刻的困扰之中。 首先,社会史的兴起相对于传统史学研究而言,具有鲜明的反叛性质,而且这种反叛特征也不是局限于社会史本身,同时并起的“文化史”也具有同样的历史指向。与传统模式(革命史、阶级斗争史范式)相比,社会史研究“范式”的创新性不言而喻。“新范式”标示了一个学术新时代的不同,却并不标示一个“学科”的特征和价值。在英国新旧史学转换进程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在18世纪,历史仍旧是精英的历史。在19世纪,英国历史学家开始蹒跚地、断断续续地向这样的历史观点前进:把人类共同体的历史当作历史的观点。”[29]格林(John Richard Green,1836—1883,英国历史学家,4卷本《英国人民史》出版于1877—1880年间)“因写了第一部《英国人民史》(History of the English People)而获得了荣耀。”“新史学将利用人类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与社会学家关于人类的任何发现。”[30]科学时代的区分赋予学术研究“范式”转换的内在动力,历史学亦然。“我们只有根据现在,才能理解过去,我们也只有借助于过去,才能理解现在。使人能够理解过去的社会,使人能够增加把握当今社会的力量,便是历史的双重功能。”[31]所谓“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学”。具有理论引导、系统方法、创新视野的“范式”或者说“模式”,是一个时代很多学科或学说可以并获得生机的前提——文化史、经济史,以至环境史、生态史之类,概莫能外。因此,“新范式”的史学可以名之谓“新史学”,它包含社会史,但不等同于社会史。因为,即使是今天的政治史、革命史与30年前的政治史和革命史研究相比,其范式或方法、理念也不再相同了。“新范式”并非社会史所独享。 其次,社会史并无统一的“范式”。主张“范式说”的赵世瑜认为,“因为一旦一个学科形成了它的一套比较规范的、同行认同的方法论体系(即所谓“范式”),尽管可以是开放的和不断变化的,它也就有了自己区别于其他学科的话语系统、概念工具和问题意识,有了自己的学科本位,否则这个学科就无法生存。”[32]由此而言,“范式”是基于“规范的、同行认同的方法论体系”而成立的。问题是,社会史研究中基于理论模式、研究方法、研究视角基础上的“范式”的多样性乃至相异性,并不比社会史研究对象、范畴之间的争议更容易获得解决。且不说最初基于“社会结构变迁”或基于“日常社会生活变迁”的社会史研究无法被框定和化约于一个“范式”之中,而近年来,随着跨学科研究趋势的发展,区域社会史、生态社会史、环境社会史、医疗社会史等等乘势而起,并在研究的“系统方法”或理论模式上,各自保持着相对独立性,更无法以一个“范式”来加以区分和辨别。它们可以是不同的范式,但却同属于“社会史学”。在这里,将生态社会史与生态史分属于社会史和自然史,更能获得学界的认同,其学科归属标准显然不可以基于“范式”,而只能基于研究对象和研究范畴之不同。 “社会史”、“范式”等作为当代史学领域中重要的学术范畴,率先流行于西方学界;但即使在当代西方史学的历史进程中,社会史也难以被定义为“范式”。反叛传统“范式”无疑也是催生西方“新史学”的内在动因。“1900年前后,对政治史的批评格外尖锐,而要求取而代之的议论也特别丰富。”卡尔·兰普雷希特“将政治史与文化史或经济史进行了对比,认为前者只不过是个人的历史,而后者是人民的历史。他后来将历史定义为‘基本上说是一门研究社会心理的科学。”当时,传统史学范式被概括为三个偶像:政治偶像——对政治史、政治事件、战争等的长久的迷恋,过分夸大了事件的重要性;个人偶像——换句话说,是过分强调所谓的大人物,结果是连制度研究也写成了“庞恰特雷恩”(Pontchartrain,1643—1727,法国政治家——引者)与巴黎议会的形式,如此等等;编年偶像——即自身迷失于研究起源的习惯之中。问题是,大潮初起的“新史学”并不是具有明确指向性的“社会史”,年鉴史学杂志最初叫《经济社会史年鉴》,“它企图在经济社会史领域占据学术的领导权”(——1928年费弗尔的话)。关于中世纪商人教育的问题、重商主义研究,美洲财富与西班牙价格革命等是当时集中的论题。“最初几期,经济史学家占了上风”,此时,“这一刊物看来就像是英国《经济史评论》的法国翻版或是竞争对手”,它本身还像《历史研究综合评论》一样,关注社会科学方法;而这一方法在亨利·贝尔《历史研究综合评论》1900年创立时,就已经鲜明地揭幕了。然而,社会史旗帜的揭橥却晚出许多,直到1930年,该杂志才欲将自身建立“在社会史这块几乎尚未开发的土地之上”。[33]从其“尚未开发的土地”的表达来看,社会史的出现恰恰基于“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之上,而不是基于“范式”之上。 还须说明的是,当社会史成为具有示范性意义的学术趋向时,社会史学家及其研究成果之间的理论、方法等具有“范式”特征的区别也是巨大的。布洛赫《封建社会》“对周期性趋势与在相距甚远的社会之间进行比较的关注,让布洛赫的书比他那一代其他法国历史学家的著作更具社会学色彩。对吕西安·费弗尔来说,它的确是带有太浓的社会学味道了。”[34]后来,年鉴派史学家雷维尔则强调史学分析的规模,自1978年担任《年鉴》杂志的编辑工作后,“雷维尔的讨论是从批评年鉴派范式,尤其是年鉴派的主流社会史范式开始的”。“这一范式发端于涂尔干学派社会学家弗兰索瓦·西米昂(Franqis Simiand,1873-1935)。西米昂声称,未来史学家关注的不是特殊性和偶然事件,而是反复出现的现象,这才是真正科学研究的对象。这一观点对年鉴派社会史范式的形成有深刻的影响。这个范式包括以下特点:强调考察尽可能大的集合;在分析社会现象时优先使用计量方法;选择尽可能长的时间段,以此凸现大规模的转型。其结果是,为处理他们偏爱的系列和数字,必须找出适当的处理手段,对档案的内容进行大幅度的简化。[35] 社会史的“范式”一直处于动态变动的境况,西方社会史也不曾形成一个区别于“他史”的某种特定范式,在一个多世纪的社会史进程中,不断地形成了“否定之否定” 的“范式”转变。“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就在社会史的顶峰时期,它逐渐陷入危机之中,这种研究范式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原先将社会科学统为一体的范式,遇到激烈的批评,结果跨学科交流受到了怀疑。最后,人们对总体史也产生了怀疑,对社会的总体把握至少是暂时地被搁置了。”与此相应的是,“微观史学的出现与流行,是与史学界对六七十年代主流社会史研究中宏观分析法的不满密切相关的”。微观史学的出发点是对生成意义的符号,“都采用深描法(Thick description),在意义的网络中诠释事件或事实”。与“围绕人类理性”的主流社会史范式相比,微观史学“围绕理论模式”。微观分析理论和方法的运用,意味着告别社会史既有的模式,从新的角度重新审视社会史分析的工具和方法。[36]于尔根·科卡认为社会史学“是一套不断更新的方法”,并不固定为一种特定的“范式”,“如果我们将各国社会史的主要代表,如德国的韦乐、英国的霍布斯鲍姆、法国的布罗代尔和美国的蒂利相比较,那么我们会发现,除上述一般共同特征外,社会史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方法都有,有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现代化方案、韦伯的理论、社会不平等理论以及其他方法。”对此,很难以一种“范式”来定义如此众多却理论各异、方法各别的社会史。“社会史曾有过许多方法和理论上的反思”。[37]这再度提示我们,社会史有过多种范式,将来还会以多种范式出现,因而以“范式”定义社会史的立场是多么的不切“实际”。 用布克哈特的话来说,历史是“在另一个时代发现的一个时代的值得记录的东西” 。面对西方尤其是法国新史学,我们不难判定,新史学——作为“新范式”——标示了一个时代的学术潮流,而不是以此构成了社会史,它甚至是“与过去的社会史做法非常不同”的。[38]因此,以“新范式”定义社会史,几乎是将整个社会科学的共有特征强加为“社会史”的特征,在“范式—社会史”的旗帜下,消解了社会史的学科地位和存在价值。 更加吊诡的是,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是公认的新社会史代表的经典著作,该书“倡导的阶级分析法”,自成体系。那么,汤普森“阶级分析法”或者说“范式”,能否等同于社会史范式?如其不然,是否将这一经典社会史著作排除于社会史之外?——因为,“法国史学界花了整整四分之一世纪来接受这部巨著,这无疑与法国史学界的学术气候变化、尤其是对宏观分析的质疑有莫大关系”。而在这1/4的时间内,社会史恰恰构成法国史学的主流趋向。“年鉴派群体三代人突出的成就,在于开拓了广袤的史学领域。这一群体已将史学家的领域,拓展至出人意表的人类活动领域及传统史学家忽视的社会群体。与这一史学领域的拓展密切联系的,是对新史料的发崛及对相应所需新方法的开发。与之密切相关的还有与研究人类的其他学科——从地理学到语言学,从经济学到心理学——的合作。”[39] “新史学开创的史学研究范式,是对传统历史学的‘事件叙述’编史方法的一场革命。新史学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引进社会史研究,发展出综合的、整体把握和分析社会的方法论体系,社会史的整体研究才得以实现。但是,综合的、整体的方法将对包括社会史在内的所有史学学科的发展带来革命性的变革。新经济史、新政治史,包括20世纪末重新在年鉴学派的研究中受到重视的‘人物’、‘事件’的历史,都打上了年鉴史学的烙印。社会史研究在方法上倚重新史学范式,并不意味着新史学就等于社会史。”[40]仅仅基于“范式”的立场,我们无法将《英国社会史》(阿萨·勃里格斯著,陈叔平、刘北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与《中国社会史》(谢和耐著,耿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等同起来,因为二者的结构、视野、方法差异太大。当然,这两部以“社会史”命名的著作,与我们所见其他“社会史”(无论基于“整体史”还是“专门史”意义)也是不同的。但是,从“学科”对象(广义和狭义)立场出发,我们则可以将其同样视为“社会史”——这是将社会史定义为“范式”理论的内在逻辑矛盾。 有理由相信,“范式说”将随着各种专门社会史(如医疗社会史、生态社会史等)研究领域的拓展和其向社会史学科的主动归属而消弥不彰! 三、理论“多元化”与史学的学科本位 或许,社会史的强势风头也正是得力于跨学科和理论方法多元化趋势的推助,由此成就其“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历史。从社会史经历的三次大的跨越或转向来看,无不得力于跨学科渗透与多元化理论的影响:首先,向社会学的跨越成就了早期社会史的开拓和学科地位的确立;其次,向历史人类学的跨越,拓展了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视域和研究方法;再次,向生态、环境和医疗的跨越,扩充和加固了社会史的学科领地和地位。跨学科研究和理论方法的多元化,已经是当代学术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主导趋势。 同时我们也深切意识到,“由于社会史自身理论建设的不足,人们在实际研究中大量借用其他社会科学的理论、模式及西方的学术理论,这种‘借用’无可厚非,但‘消化不良’,生搬硬套现象严重,造成社会史学科概念的含混不清,中西混杂。”最终导致“自我”的迷失。“中国社会史至今没有形成自己的话语系统和概念体系,根本原因正在于此。”[41]因此,在求助于西方社会史理论的同时,必须也应该追求自己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架构。应该说,社会史学界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但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具有社会学背景的周晓虹对此一问题的看法与笔者持相同的立场。他说:“应该指出的是,尽管中国社会史研究应该也必须向社会学借鉴各种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但前者不应成为后者简单的拷贝或复本。这种说法的含义主要有两层:其一,作为中国历史研究的一个侧面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对现代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的吸收,显然不应以抛弃历史学的传统理论和方法为前提;其二,作为一门历史科学,社会史学有其不同于社会学的特殊性,因此,在社会史学领域简单照搬现代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就难以达到正确研究历史上的社会或社会现象的目的。”即使是一些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也必须考虑社会学与历史学不同的学科特征及其学科要求,如“口碑资料收集方法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口述史学带来了史学领域的‘史料革命’”。“这种方法的使用除了受到因社会史研究而起的整个史学研究的视角转换的左右外,在具体的实施方法上显然受到现代社会学中十分普及的访谈法的深刻影响。但是无论怎样,社会史常用的口碑资料收集法和社会学的访谈法都是有区别的:前者涉及的是历史见证人在以往的年代里的经历和感受,而后者涉及的则是现实生活的参与者在当下的具体状况和感受。一句话,前者涉及的是经验,后者涉及的是行为。” 正因为“社会史学和社会学是两门不同但又有着密切联系的现代人文社会科学,要想将社会史学研究引入健康向上的轨道,除了在指导思想、研究视角和史料开拓等方面狠下功夫外”,恐怕最重要的就是要“尽快实现社会史学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尤其是与社会学的整合”[42],而不是简单的将历史资料或史实套入社会学的模式之中——“社会学化”。所以,霍布斯鲍姆的提醒不是没有道理:“社会的历史不能依靠运用其他科学内容贫乏的现成模式来写,它需要架构恰当的新的模式——或者起码需要把现有的框架发展成模式。”[43] 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社会史研究进入多学科交叉和多元化理论、方法渗透的时代。“今日跨学科研究强调:应该打破专业界限,按照课题需要进行各种综合性、整体性的有关知识组成成分之‘拆分’和‘搭配’运作。”[44]令人眼热的社会史研究面对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的涌入(诸如人类学、心理学、生态学、环境学、资源学等),处于前所未有的“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境况。这种状况不能不引发社会史学界更深层的理性思考。香港中文大学的俞强在《跨学科冲击与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回应》中提醒注意多元学科视野下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可能出现“多重标准”和对话问题等危机;冯尔康、赵世瑜等或提出了跨学科的社会史研究理应坚持历史学的本位呼吁;或强调历史学不宜放弃陈述之学的特征,而失去自身的特点和价值,等等。[45] “虽然史学通过向社会科学靠拢而别开生面,但将史学彻底改造成经济学、社会学那样的社会科学,未必是一件好事。”使用社会科学理论作为治史工具时,要避免落入“方法论的陷阱”[46]。许倬云有针对性地指出:“今日社会科学诸学门的研究,因为专门化,而日益分离;形同边界也将日趋消失并失去其应有的学科地位”[47],所谓“泡沫学科”的预言不免成真。朱浒尖锐地提出,在社会史发展进程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史学社会科学化的限度问题。借鉴各种社会理论的大方向固然不能否定,但是这并不等于要消除历史学的本位立场,特别是如果把其他社会理论中生成的问题直接当作历史学的问题时,那么就很难说这不会影响到我们对史料和历史事实的勘别与认定。至少从目前出现的新社会史研究来看,历史往往成了各种社会理论的实验场所,这就极有可能对历史学从中吸收养分产生某种阻碍作用,”[48]同时,将导致社会史的学科面对新的理论与方法的引入和整合问题。学者们相对一致的认识是,我们需要对学术史的脉络加以清理,以便从新旧观念错综交糅的纷乱中认清方向;需要对传统史学、对曾与社会史相对立的政治史研究主题进行认真反思,思考其与社会史的关系;还需要思考社会史研究的方式与表达途径等。西方社会科学理论、方法的“本土化”以及中国社会史的存在实体与学术研究表达的一致性,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史学同社会、民族、国家发展有着深切的关系,对此,梁启超在“新史学”的阐释中已经有过充分的解说。马克思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49]这与汤因比的“历史研究中无可再小的、可理解的基本单位是‘文明’,或者称为‘社会’,而不是一般人所称的‘民族’或‘国家’” [50]的认识相一致。历史研究中无可再小的可以理解的领域,是整个社会而不是关于社会的任意分割的片断。这提示着我们,历史学的时代特征、学科价值和学科方向,应该成为当代历史学跨学科研究和多元化理论发展中必须坚持的学术立场。对此,严耕望不只一次地强调过:“各种社会科学理论在史学上的运用也各有局限,不能恃为万应灵丹。”“社会科学理论只是历史研究的辅助工具,不能以运用理论为主导方法。”他还指出:摆在眼前的事实是,“社会科学门类众多,派系各别,而且也是随时变换……运用目前的社会科学方法研究出来的史学成绩,过了几年不是仍要视为落伍了!”[51]卡尔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同样的认识:“历史学家的著作是多么密切地反映他所研究的这个社会。不仅事件在不断变化,历史学家本人也在不断变化。当你拿起一本历史著作的时候,只看扉页上作者的名字是不够的,还要看出版的日期或写作的日期——有时这更能说明问题……同一位历史学家不能够写出两本完全一样的历史著作。”[52] 社会科学的概念,尤其是这其中的历史概念是在19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在科学化同时也学科化的历史进程中,不仅“自然界所使用的方法被用来研究人类事务”,而且 “社会科学家从生物学那里得到启示,开始把社会当作是一个有机组织”。“达尔文革命的真正重要性在于”“把历史带入科学领域”。“科学上的进化观念确定了、完备了历史中的进步观念。”[53] “人们认识到,科学家所获得的发现,所得到的新知识,不是靠建立精确且全面的规律得到的,而是靠提出假设得到的,这种假设为新的探索开辟了道路。”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假设和模型,是许多学科从事研究的基本理论工具。然则历史学却不同,它的学科本质并不支持假设和模型。历史对外在于其自身的事物没有什么必然性依赖,这就决定了历史不同于任何其他科学。”“我本人并不相信,使历史学家与地质学家相分离的那个裂口比使地质学家与物理学家相分裂的那个裂口更深,也更加不可弥补”[54]。 因此,在学科发展的多元化趋向中,社会史的历史学本位特征不能被淹没于“社会科学化”的浪潮之中,否则,社会史将不成其为历史学。因为,社会科学以及其他各学科与历史学的区别是不能融化无界的,“它们有不同的资料以及不同的资料处理方法;它们与‘时间’的关系、对背景的重视程度不同;它们对描写与图表方法的爱好不同;它们将诠释学与分析性方法的结合方式不同”;更重要的是“它们的社会与文化功能不同”。正是“不同的功能指向规定了不同专业在社会与国家中的地位。一般说来,与社会科学相比,历史学与本国的政治文化、自我表现与传奇、文化生活以及教育制度的关系更为紧密。”更值得关注的是,“跨学科合作没有导致综合性结论,相反,它导致了进一步的分散化。”在多元化、跨学科进程中,必须保持社会史的历史学科边界和本位特征,即在学科功能上“保障最低程度的一致性,这是在研究问题、方法以及共同评价标准上的一致性。没有这样的学科分工,这些几乎是没法办到的。”而且,“有了各学科之间的界限,我们才能跨越它们”。[55] “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涵养转深沉”。是的,社会史不再是初现史坛时期的“艳阳”之春了——那是一个专情投入勇于开拓领地而并不十分注重收益的时节。在分享秋果的季节之后,理性的耕耘者总应该精心回顾曾经的劳作过程,包括投入—产出的核算与各种失误,以谋取下一个学术耕耘之春的到来。“……今天历史学既面临着广阔的前景,同时又面临着巨大的危险……对于这些危险,任何善于思考的历史学家都不会一无所知。也许正因为研究对象的缘故,历史学比其他任何一门学科更加肩荷过去的重负,从而蒙受着苦难。历史学是深入水中淹死河底呢,还是胜利地浮出水面,登上彼岸,获得新生,重新充满活力,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56]不过,在“多元化”和“跨学科”研究潮流中,我们更应该关注和把握历史学的学科本位特征,这是社会史“胜利地浮出水面,登上彼岸”的不二选择。 司马迁将史之目标定位于“通古今之变”,实揭示了史学之不同于别的学科的真谛。史学家关心的不是某种固定的、静止的状态,而应是变动的过程;也并不是历史上所有存在的事物和人物都不加选择地可以进入历史研究的视野。这是史学与社会学、人类学不同的学科特征。 [①]李幼蒸:《“史学理论”芬兰行——“符号学和古代历史”芬兰讲演及网刊序言》(2007,8,4-12 )“百度史学吧史家专栏”。 [②] 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思考——兼论历史学的社会学化》,《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 [③] 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的庙会与民间社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465页。 [④]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79页。 [⑤]转见伊格尔斯著,赵世玲 赵世瑜译,《欧洲史学新方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6页。 [⑥] 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65页。 [⑦] [英]E.H.卡尔著,陈恒译:《历史是什么》,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62页。 [⑧] 卡尔:《历史是什么》,第205页。 [⑨]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55页。 [⑩]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思考——兼论历史学的社会学化》,《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第2页。 [11]王先明:《中国社会史学的历史命运》,《天津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64页。 [12]常宗虎:《也论中国近代史的理论研究——与王先明同志商榷》,《历史教学》1995年第9期,第42页。 [13]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第180页。 [14] 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50—152页。 [15]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53页。 [16]常宗虎:《社会史浅论》,《历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42页。 [17]赵世瑜:《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第21页。 [18]池子华、王银:《近年来社会史理论研究述评》,《江海学刊》2004年第3期,第149页。 [19]张佩国:《社会史学整合论》,《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第114页。 [20] 乔志强、陈亚平:《社会史的研究对象、知识体系及其学科地位》,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上),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5~36页。 [21] 冯尔康:《社会史研究的探索精神与开放的研究领域》,载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上),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87页。 [22] 冯尔康:《中国社会史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24页。冯尔康的意思是,目前整体史意义上的社会史难以措手,那么,将社会史置于专题史,是为将来形成整体史的社会史争取条件。 [23]张国刚:《试论社会史研究的学科结构》,《天津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第75页。 [24]虞和平:《再谈社会史研究的对象与方法》,2000年11月3日《光明日报》,C3版。 [25]王家范:《百年颠沛与千年往复》,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43、49页。 [26]赵世瑜:《社会史的概念》,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上),第17页。 [27]张佩国:《社会史学整合论》,《史学月刊》2001年第1期,第114页。 [28]张乃和:《社会及社会结构的理论问题——兼论历史学分支学科社会史学能否成立》,《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3期,第36页。 [29] 卡尔:《历史是什么》,第257页。 [30] [英]彼得·伯克著,刘永华译:《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31]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46页。 [32]赵世瑜:《历史人类学:在学科与非学科之间》 ,《理论与方法: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及其他”笔谈(9)》,《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22页。 [33] 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第4—5、16页。 [34]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第20页。 [35]刘永华:《费雷·夏蒂埃、雷维尔:“超越年鉴派” (代译序)》,第XVII 页,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 [36]刘永华:《费雷·夏蒂埃、雷维尔:“超越年鉴派” (代译序)》,第XVII 、XX页,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 [37] [德]于尔根·科卡著、景德祥译:《社会史: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18—219页。 [38] J·Burchhardt,Judgments on History and on Historians(1950), Publisher: Liberty Fund Inc,p.158. [39]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第104页。 [40]陈亚平:《社会史研究的整体性刍论》,《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第119页。 [41]池子华、王银:《近年来社会史理论研究述评》,《江海学刊》2004年第3期,第153页。 [42]周晓虹:《试论社会史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第80-81页。 [43]霍布斯鲍姆:《从社会史到社会的历史》,《代达罗斯》(From Social History to History of Society,Daedalus)1971年冬季号,第26页,转引自《史学理论丛书》编辑部:《八十年代的西方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61页。 [44]李幼蒸:《“史学理论”芬兰行——“符号学和古代历史”芬蘭讲演及网刊序言》(2007,8,4-12 ),“百度史学吧史家专栏”。 [45]均见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网站。 [46] 李剑鸣:《历史学家的修养和技艺》,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46页。 [47]许倬云:《试论社会、族群与文化》,王秋桂等主编:《社会、民族与文化展演国际研讨会论文集》,汉学研究中心丛刊•论著类第7种,2001年。 [48]朱浒:《新社会史能否演生范式意义》,人民网www.people.com.cn,2005年12月12日。 [4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6页。 [50] 转引自张文杰《西方历史哲学综论》,《江海学刊》1999年第1期,第77-78页。 [51] 严耕望:《治史三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145、167页。 [52]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31页。 [53]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50—151页。 [54]卡尔:《历史是什么》,第153、181页。 [55] 于尔根·科卡:《社会史:理论与实践》,第42、43页。 [56] 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的主要趋势》,第343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