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太平天国的妇女问题,史学界早已有过争议,但普遍认为太平天国实行了解放妇女的政策和措施,推行一条妇女解放的道路。现在看来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考察。 一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最能体现太平天国妇女政策的是女馆制度。因此,考察太平天国的女馆制度,太平天国对女馆妇女所采取的措施和女馆妇女的种种现状,就成了衡量太平天国是否实现解放妇女的政策和措施,是否推行妇女解放道路之关键和一个重要尺度。 (一)太平天国领袖创建女馆制度是为了作战和军事需要,没有解放妇女的意图和目的。 太平天国在广西崛起后,清兵围攻猛烈,为了加强太平军纪律性和提高战斗力,洪秀全于咸丰元年在永安建制时规定“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151页。)。在攻占永安之前,太平军对占领区域妇女一般是悬行放出,愿随从者则从,不愿者亦不强迫。但广西妇女由于不缠脚和长期参加劳动生产,故很多踊跃参加太平军,到了“执迷争上天堂悍于男子”(《发逆初记》,见《太平天国》(四)第451页。)的神乎其神的地步。随着男营女营制度的实行,太平天国对待所攻占地区的妇女,情况有所变化。为了扩大声势不得不“裹胁壮丁”,为了确保作战军需不得不“搜刮柴粮”,为了保证军队战斗力和断绝军士后顾之忧不得不“兼掳妇孺”,因此太平军“每进一村,必尽焚房屋,绝百姓顾念,势必随行”(《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44页。)。太平军转战广西期间,自愿加入或被动加入太平军女营的妇女有一万余人,转入湖南后,女营中的湘籍妇女只有300至400人(《武昌兵燹纪略》,见《太平天国(四)第572页。)。这期间,太平天国虽然有了女馆,但“馆子”的性质尚不突出,主要还是女营制,加入女营的妇女“尤娇健”,极善战,“力能任重,可胜二百斤”(《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四)第598页。)。此时的女馆除老人馆外基本上是一个具有顽强战斗力的军队营垒。 进入湖北后,太平军女营的性质逐渐有所变化,“女馆”的性质更为明显,女馆已失去了其原先的战斗营垒之性质,变成了专门管制妇女的一个“女儿国”。太平军由岳州进入湖北后,水陆并进,连克汉阳、汉口,于咸丰二年十二月初四日攻占武昌,当时武汉三镇一片混乱,抢杀奸淫在所难免,为了安定民心和防止更大混乱,太平军将城中妇女强行迁往火巷“归馆”,不许归农,“迟延者鞭棰促之”.是时城中各家男子多已出城,妇女中不管是年轻者还是年老者,“莫不躬自负担,抱儿挈女,络绎街巷”.到了火巷后,由广西妇女负责带领,安排入馆,那些“服饰化美有钗钏者”多被抢夺。每馆妇女,日发油一杯,人各发谷三舍。“其居僻巷先与四邻联数十人为一馆者得不迁”,但多以数姓并居一家,以25人为一馆;老人病残者亦以25人为一馆,叫老人馆。太平军在武汉停留大约一个月左右,由于军事目的而决定东辙,为了扩大声势,他们需要扩充人员队伍,于是在咸丰三年正月初二撤出之前,派有关人员“循行市中”进行强行性的动员鼓动,他们高喊:“将焚九门内居,男妇悉以东行,不则焚死也。”但武汉居民中男子从者为“十之九”,女子从者仅“十之一二”(有的史料说十之二三),可见妇女中自愿跟从太平军的人并不多。那些不愿意跟从的胆壮妇女,太平军胁迫她们,“临之以白刃无惧色”,太平军“无奈何亦舍之也”。尽管有不愿走的,但清兵正猛烈围攻武汉,太平军仍“驱火巷女馆妇女概行登舟,人众舟不能悉载,有坐江干冻馁彻夜者,有登舟奋身跃入江涛者,有死力挽贼妇共入水者”。太平军张帆东下,向荣遣潮勇入城,是时男人妇女未跟随太平军东去者“甚多”,而“潮勇之劫掠淫秽尤甚于贼”,“未几男子被掳逃归者十八九,女子回者十一二”(《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四)第594页。) 因此,太平军进入湖北后,女馆制已由原来的女营性质变成了“馆子”性质,而且太平军对地方妇女加入女馆具有明显的强迫性和强制性。 (二)太平天国女馆妇女受到严厉的监督和控制,人性遭受歪曲,活动失去自由。 太平天国设立女馆,女馆妇女不论老少均称为姊妹,开始是以25人为一房,“继则人数不等。或有六七十,或有一二百,锁闭严紧,不许亲人窥探,初尚给以饭食,继则不问”(《向荣奏稿》卷三,见《太平天国》(七)第151页。)。太平天国至金陵设馆,“钤束更甚”(《平定粤寇纪略》附记二,见《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一册,第316页。)。湖北妇女与安全、金陵等地妇女一样,进入天京后绝大多数落入了被管制的地位,从前隶属女营中来自两广和湖南的妇女,至此除被选入天王府和其它王府中任女馆外,绝大部分被升为新女馆的大小头目以管制新来的姊妹了。南京的女馆是早期女营的继续和扩大,但其性质已经不同以前,此时已完全变成“馆子”的性质了。已完全丧失了原先较强的战斗力。太平天国编制这些女馆时虽然仍以军事制度编为八军,但在南京城里一般是分地面扎馆,妇女也是各街扎馆,女馆所在地多是占用民房,一连多间打通内墙有门相通,只留一个总大门出入,以便关防,但馆内多以“户”为准,允许在馆中设户,由于是以各街扎馆,故设有专门妇女负责巡查街道,管理女馆,叫巡查官。广西妇女由于被授与军师、丞相以下各种官职,统辖所属部下,并“裹”他省妇女为之服役,养尊处优,数年之后,“绝食嬉戏,养成娇情,藜藿变为膏梁,非食囊时膘悍能耐劳苦矣”(《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292页。)。 女馆妇女受到严格监督和控制,妇女活动没有自由,为了禁止奸淫,防止男女授受相亲,太平天国对女馆妇女“防守极严,即夫妇母子亦不许相见讲话”(《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377页。);夫妇同居,亦谓犯天条当斩。这一政策在战争时期尽管有其合理的因素,但它违背了人性和生理规律,对于太平天国男女来说无疑是对人性的一种摧残,人性之大欲遭到了异乎反常的压抑。尽管太平天国天律中规定夫妇只准在每月晦日同宿,“余日犯者为违教”,每人只生一子,多者亦为违教(《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393页。)。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父母孩子骨肉亲人不准相见,违者即犯天条,此种情况自古未有。一方面他们的天性受到从未有过的压抑,性情受到了扭曲,另一方面他们却看到太平天国领袖广选女色,妃嫔成群,淫奢无度,这之间造成了一种巨大的心理反差。这种反差的直接后果就是,尽管在这方面的禁令极为严厉,但违反者仍习为故常,以至于斩首游街,鸣锣示众,仍有不畏法者。有一次,杨秀清关闭天京城门进行大规模搜查,结果搜出“男扮女,女扮男及孕妇各数十人,悉杀之”(《平定粤寇纪略》附纪三,见《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324页。)。鉴于这种情况,太平天国领导人不得不经常派人到各男馆查看,不许藏匿妇女,但“对户邻家,无非藏匿之所”;又担心夜晚出来难以防范,于是派人沿路“梭巡”,“毋许强迫”,但“青天白日,无非强迫之时”(《苏台麋鹿记》,见《太平天国》(五)第276页。)。 (三)太平天国领袖对女馆妇女存在很强的等级观念,女馆妇女接受的是一种落后的封建“礼教”教育。 太平天国领袖曾提倡男女平等,妇女一律同等相待,号召天下男女皆为兄弟姐妹,实际上这仅是受西方基督教影响而用于抗击清朝反动统治的一种笼络人心之精神。广西妇女受到这种精神鼓动最深,因此执迷争上天堂,在女馆中享有优越的地位和受到很高的尊重,“天朝”领袖与她们多是同乡,待他们比较优厚,她们是女馆的领导阶层。湖北,江苏,安徽等籍妇女属于女馆中受管制阶层,“天朝”领袖待她们比较“薄”,这种微妙的等级观念和待遇尽管没有形成文字,但在生活小事中即可反映出来。定都天京后,初期女馆妇女每人每天均可得到一升米的生活待遇,嗣后不久改为给谷半升,到了咸丰四年夏季,洪秀全和杨秀清收到两湖、安徽各路太平军将领回书报告,说所到之处米谷俱无,于是规定:在男馆中,男子牌面每人每日各发米半斤,牌尾四两;在女馆里,两广和湖南的女子每日每人发米六两,湖北和其它省的女子发米三两,“均以稻代,悉令食粥,否则杀”(《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这种等级待遇事实上已打破了“天朝”里所宣传的“男女平等”,“有福同享”的平等观念,在大多数女馆妇女心中造成了不平衡,产生了迷惑甚至困惑之感。 长期以来,中国妇女所受的是儒家文明和封建伦理道德的教育,进入“天朝”女馆的妇女接受的是另外一种“新”的教育,即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封建伦理道德相互参杂在一起的“礼教”。她们原先所接受的三从四德思想观念在“天朝”里以一种宗教的形式得到了强化。太平天国领袖要她们熟背充满封建三从四德思想的“幼学诗”,每逢七天“逼令”她们“拜天念咒”,即诵背赞美词和圣经,称为“悔罪”,其实她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有何罪可悔,只是听从指令,齐集堂中,“闭门诵经,及暮始散”(《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250页。)。有一次,杨秀清患有目疾,于是作天父下凡状说:“各姊妹,不知敬天父,天父将降病于众姊妹,令秀清患目疾代众姊妹赎病了。”于是命女官传令各馆女子诵背赞美词,“不能者杖”(《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太平天国领袖重视妇女心灵的教育和发展,谆谆教导她们对上帝的虔诚与职责;以及对“天朝”领袖的服从品行,其目的虽含有想培养具有慈祥品行的妇女风尚,但由于时代和阶级的限制,她们始终没有超越封建“奴化”教育的范畴。 (四)太平天国领袖取消女馆制在极大程度上是为了笼络军心,她们把妇女当作笼络军心之工具,没有尊重妇女主权。 女馆妇女那种不通人性的生活看来难以长久维持下去。咸丰五年正月,天官丞相曾水源被派往芜湖,因误期去职,其弟怨悔逃离,此事被怀疑是水源所使,水源因此被杀。太平天国领袖于是询问心腹人士为什么“旧党亦效新附私逃”,答以在永安时许诺过,至金陵登天堂时允许夫妇团聚,但至今仍不准有家,恐怕以后逃者更众。“天朝”领袖于是下令取消女官制,准许男女配偶,设立媒官专门负责此事。凡男女十五岁以上至五十岁者,皆“报名指配”,丞相许配女十人,国宗配女八人,他职“以次递减”,无职者亦配女一人,由媒官“掣鉴指婚”。于是有“老夫得女妻,童子获衰妇者,均弗之易,贞女节妇自裁者数千余辈,女馆遂空”(《平定粤寇纪略》附纪三,见《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324页。)。太平天国领袖为了加强纪律和提高战斗力,把军中男女严行隔离,虽夫妇母子不容相通,现在为了笼络官兵,觉得原先的做法不通人性,于是又把女馆妇女任意许配给官兵,这种做法说穿了与地主阶级买卖妇女实际上并没有多大区别。 二 凡是加入太平天国女馆的妇女首先面临两大问题,一是解开缠脚(不裹脚的妇女除外),二是参加作战和繁重的生产劳动。以前这两大问题往往成为史学界衡量和评价太平天国解放妇女的重要根据。这些问题以及女官、女考等问题,其本身包含有妇女解放之内容,但问题的关键是:它们是不是太平天国领袖真正作为推行解放妇女的措施而加以实施的,抑或是其它因素和缘由在起作用? 根据统计,咸丰三年夏季金陵女馆的人数约有十四万人,其中两广约二千五百人,湖南约四百人,湖北约二万五千人,安全约三千人,镇江和扬州约一万人,金陵约十万人(《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这些妇女除两广妇女没有缠脚外,其它省籍的绝大多数妇女均裹着小脚,走路行动极不方便,因此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即下放足令。广西妇女说小脚女子毫无作用,故由她们负责“着其放脚,妇女皆除脚带”,违者轻则施以鞭打,重则击以抢械(《金陵癸甲摭淡补》,转引罗尔纲《太平天国史事考》第325页。)。太平天国严令禁止中国自五代以来束缚妇女肢体的缠足恶习,对女性特别是未成年的女性来说是一种解放。可是对于年龄大的妇女来说,她们被缠的脚已基本定形,“大者不能小,小亦不能大”,让她们“十趾抵地行”就会“奇痛胜蜂茧”和“趑趄又倾跃”,怪谁?“只是恨当年,阿娘贻我害”(《金陵癸甲新东府》,转引《太平天国典制通考》第1219页。)。另一方面,部分“天朝”领导人将“姿色端丽”的幼童“阉割”,“俱令裹脚”,“有一童子不肯,即斩脚示众”,“裹脚幼童俱作女装”,在“天朝”王宫里使唤(《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424页。)。 因此,考察太平天国的妇女放足运动要清楚和重视这样的事实和因素。两广农村地区有个传统习惯,即妇女不缠足,从小就参加劳动和生产,在家庭生活中具有一定权力。太平天国在广西崛起后,广西的“大脚蛮婆”是太平军的重要骨干之一,她们不仅执迷争上天堂悍于男子,而且“间常出战,红绱抹额,著芒鞋,颇矫健”(《武昌纪事》,见《太平天国》(四)第600页。),无论是前线作战还是后方守城,均堪称第一,对太平天国的迅速崛起和强大具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太平天国领导人从小在两广农村长大,即深受当地习俗的熏陶和影响,又看到广西妇女在太平天国里的重要作用,随着女馆制的建立和太平天国运动向长江流域的发展,他们要把广西“大脚蛮婆”的劳动,生产和作战精神推广到其它省籍妇女身上,把广西妇女的生活模式,习俗推广到其它省妇女身上,而其前提条件就是解开其它省妇女的缠足,因此他们在推行这一做法时既不在乎“严”,也不在乎“恶”。 解开缠足是为了让这些妇女能象广西妇女那样能参加生产、劳动和作战。这才是真正的目的,女馆妇女的生产劳动有:劈竹签,挖沟,背负米盐,抬砖运土、收割稻麦,运煤,砍柴拾柴,抬埋死尸,担水,搓麻绳等.“妇女入馆后,日以劈竹签挑砖负米为事,不堪其苦”(《金陵杂记附续记》,见《太平天国》(四)第622页。)。南京东门内外麦熟,“久未割,乃使女子割麦(《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后来由于粮食不足,赶女人八、九万出城,至乡墟割稻(转引《太平天国史事考》第326页。)。太平军从湖北、安徽运来的米船停泊在仪凤门外,盐船停泊在汉西门外,由女官拿旗,“悉驱女子出城,背米盐入各仓,着童子执鞭驱打,使之速行,谓之‘把卡’,至昏始息。有路远不能回馆者,或自缢于空屋,或赴水死,或雨后泥滑跃伤至死,余俱露宿”(《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咸丰三年四月,洪秀全将两江总督署改为天宫殿,尽毁附近行宫和寺院,取其砖石木植,从督署至到西华门一带,由女官负责“分领女子万人,抬砖挖沟,每日黎明出,黄昏返”(《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凡是个人生活所需要的各种劳动和杂活,以及前线太平军作战需要的后勤杂役,太平天国领袖均让女馆妇女自己承担,其目的一是为整个太平天国服务,二是想让他们通过生产劳动在社会中求得生存,恢复人性的本来面目,使他们成为各尽所能,自食其力的有用的社会成员。这与地主阶级对待女性的做法恰恰相反,地主阶级只把妇女当作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他们把女性的脚缠小,目的就是不让他们出门活动,这显然是人性极恶与变态之表现,对于女性的身心来说无疑是极大的摧残。 从人性解放和人类进步来看,太平天国解开妇女缠足和让妇女参加生产劳动,这些活动本身包含有妇女解放的内容和因素,但它们并不是“天朝”领袖们有了明确的解放妇女意识而采取的解放妇女措施。关于这点,诚如江宁汪士铎所说:太平天国“本山乡之人,其妇女耕耘织染无非素习,而不知金陵妇女不能也。于是以己之能谓人必能,凡负米,春稻,伐竹、掘濠担砖,刈麦,获稻,负盐,担水之事皆责其各处为谋各自效力。又以裹足不便,责其放足,而不知既小则不能复大也。因而哗然谓其暴虐。然此特江苏妇女苦之尔,若安徽妇女则视为固然,无足怪也”(汪士铎《乙丙日记》卷三,转引《太平天国史事考》第327页。)。 就组织内聚力和向心力而言,假如太平天国女馆是解放妇女的时代中心组织,那它就会成为当时中国妇女所向往和追求的中心场所,但实际不存在这一问题。一方面,当时中国妇女深受三纲五常封建伦理道德的迫害,一生服从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很多妇女特别是地主阶级妇女在思想观念上与反清造反的太平天国格格不入,甚至视太平天国为草寇和死敌,例如太平军攻占安庆时当地妇女先是出避,不想避了再结伴而归,等太平军攻入城后“或自刭,或投井,或被迫不从遇害”(《凤鹤实录》,见《太平天国》(五)第10页。)。另一方面,太平天国对待女馆妇女更多的是用强制的军事手段来要妇女服从“天朝”的意志,人为的压制妇女。如朱慧仙之案,朱慧仙,武昌人,年20岁,秀美而有姿色,能诗文,在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九,太平军称她为朱九妹(有的称朱大妹),是武昌举人徐促瑶之聘妻,在武昌加入女馆,得同馆女官偏爱,在一次女考中她没有参加,杨秀清得知后对她及同馆袒护她的女官施以不同程度的刑罚,并强行将其弄入东王府,朱九妹心生怨恨,于咸丰三年冬身藏火药想乘间谋烧东王府,“或曰置毒蛮首,或曰于酒”,谋杀杨秀清,被发觉后笞死,“投尸于水”(《中兴别记》,见《太平天国资料汇编》上册,第191页。)。女馆妇女中很多是劳动阶级妇女,其中不定有反清热心分子,相信太平天国能给她们带来幸福的好日子,但进入天堂后往往无故受到辱骂,鞭打,虐待,驱逐以及生活之饥饿等等。太平天国的很多劳工苦役尽归她们,劳动的艰苦使很多人难以长期忍受,参加劳动时督工者是桂粤妇女,他省妇女是被监督者,一旦不符合要求就有可能被责骂甚至鞭打;妇女放脚时遭枷责是常事;有时也因小事面无故遭打的。咸丰四年正月元旦,女馆中金陵等籍妇女为迎新而穿裙“共相庆贺”,结果被女官发觉“拿去”,“或杖或枷责,目为姥”(《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长江南北妇女,每截颈后发,“余寸许覆之”,俗称刘海箍,太平天国“亦以剪发论,女馆官被杀者亦众”(《中兴别记》,见《太平天国资料汇编》上册,第225页。)。馆中没有柴火,刚开始时还听妇女私拆房料作为炊料,“旋亦不准,有在街苍拾得一板片者,亦必枷责”;如果发现其家有勇丁送米来馆者,“除抢去外,妇女又受枷责”(《金陵杂记》,见《太平天国》(四)第622页。)。女馆妇女不能哭,哭者则指为妖,非鞭即杀。这种压迫性的管制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已变相地把妇女当作奴隶来对待,她们很难长期忍受。结果,很多妇女逃离“天堂”去寻找真实的人间生活,“城中被掳男女无时不思逃”,咸丰三年夏秋间,太平天国领导人令“妇女出城挑挖濠沟,随又准令出城拾柴,冬初又准其抬同馆死尸出城埋葬,开此两端,妇女乃得乘空逃。自去夏至今约死已有万余,陆续逃出者亦有数千”(《金陵杂记》,见《太平天国》(四)第625页。)。据统计,咸丰三年夏季,金陵女馆中的人数约有十四万人,同年十二月,总数降为约十三万人(其中有一万二千人是从镇江、扬州所送到者),几个月之间即减少大约二万人(《金陵癸甲纪事略》,见《太平天国》(四)第664、654、655、657、659、658页。)。 太平天国领袖们对“天朝”男女军士严行隔离,而自己却广选女色,妃嫔成群,淫奢无度,过着封建帝王式的奢侈生活。洪秀全的妻妾亲族“皆自粤西随来,盛置妾媵,偕称妃嫔”(《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45页。),天王府中“■称妃嫔者四十余人,道州黄氏最为嬖宠”(《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399页。)。事实上远不止四十人。杨秀清的东王府“盛置宫室,多立伪妃嫔,穷奢极欲”(《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46页。)。此外,各王均有妇女数十人(或说十数人),“传话出入者均十余岁女童”,丞相以下,“俱有妇女数人,此外概不准私藏妇女”(《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377页。)。更有甚者,少数“天朝”领导人把美女当作生日赠品,杨秀清生日是农历八月十七日,这天,女营事务总理蒙德恩“逐户乐选,不分良贱,势迫刑驱,号哭之声,呼天抢地”(《贼情汇纂》,见《太平天国》(三)第59页。)。尽管太平天国有个别将领“不喜女色”,仅取美秀幼男数十人,“绣衫红鞋,呼为大姑娘”(《盾鼻随闻录》,见《太平天国》(四)第403页。),但“天朝”领袖和将领普遍广选女色或保持一妻数妾是无可怀疑的。说太平天国领导人中“许多因为受到《新约》的影响而变得开明起来,已经抛弃了多妻制,“已经对多妻制感到嫌恶”((英)哈利《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册第240页。),是不合事实的说教。中国向来注重“上行下效”,这样的领导不可能在“天朝”内部推行妇女解放的政策和措施,更不能说他们对待妇女的道德品质有如何如何的进步性了。 三 太平天国运动既是一场伟大的农民革命战争,同时也是一场试图以两广妇女风格模式改造他省妇女的大动员运动,从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精神风貌来看,“天朝”妇女比起清朝统治下的妇女无疑是大大提高和解放了,特别是在“天朝”里享有特殊地位的两广妇女来说就更明显,男女共同作战,共同参加生产劳动,共同入堂拜上帝,打破了长期以来封建统治阶级束缚中国妇女的某些陈规恶习,这些是社会进步和妇女解放的重大标志。由于精神的刷新和某些人格的尊重,以及人们对新生活的渴望和追求,在太平天国里妇女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生活面貌和社会风尚。 但是,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农民阶级不可能执行妇女解放的政策和措施,不可能推行妇女解放的道路,太平天国妇女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放,太平天国女馆及有关事实说明了这一点。 从理论上看,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在封建家长制家庭时代,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妇女只能是家庭用具的所有者,而“家务的理料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主仆,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二)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家庭奴隶之上,现代社会纯粹是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整体,在现代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统治的独特性质,以及确立双方真正社会平等的必要性和方法,只有当双方在法律上完全平等的时候才会充分表现出来,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三)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私人的家庭经济变为社会的劳动部门,一切妇女的地位才发生根本的变化,“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他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并且它还越来越要把私人的家务劳动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2—203页。)。 中国是个宗法制,家长制和传统的法等极为盛行的国度,从封建时代农民阶级本身来看他们世世代代从事分散,落后的小农个体经济,接受四书五经封建儒家文化和传统法的教育,造成了狭隘,封闭,落后,分散,守旧和自私等弱点,因此,他们的一切活动均受其整个经济地位和孤立的生活方式以及封建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的限制。他们出身寒微,对地主、官僚等上层阶级极为不满,但对统治阶级的生活方式又有着潜在的羡慕,渴望和追求,因此既反对地主又想成为富裕的上层阶级,既反对旧的封建统治又只能建立新的封建统治,农民起义领袖既反对封建帝王,又想成为封建皇帝,洪秀全的生活经历,一生追求和所作所为就是这种情况的真实映照。在对待妇女问题上,他们摆脱不了传统的封建眼光,作风,手段和方法,以及在中国农村广为流行的传统的法,洪秀全想当皇帝,他就会象中国封建帝王那样对待妇女,这是无可置疑的。 但是,太平天国领袖不同以往的农民领袖。一方面,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爆发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广西,广西地处祖国西南边疆,交通落后,在传统的法中,妇女从小就参加劳动和生产,不裹脚,在个体家庭中虽然是男人决定一切的家长制,但由于妇女也是生产劳动能手,在某种意义上起着家庭“半边天”的作用,故有一定的地位和发言权。广东客家人家庭亦有类似的情况。“天朝”领袖们从小就生活在这种社会环境里,深受这种传统法的熏陶和影响。另一方面,鸦片战争后中国已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文化也随着传入中国,洪秀全就是在科举道路失败,攻读了梁发编著的《劝世良言》一书面受到基督教的影响和启发之后才开始走上反清革命道路的,而基督教教义中有天下男女皆兄弟姊妹之群等男女平等的说教,因此洪秀全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还受基督教某些教义的影响。为什么在封建时代家长制占统治地位的太平天国里出现了某些提倡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迹象?主要还是这两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 了解了这些,才能真正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解放妇女的伟大贡献,作用和意义,才能真正体会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的真正含义。 (资料来源:《江汉论坛》1992年第1期。)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