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与“救济” ——抗战前关于开发西北的讨论 刘 萍 内容提要 抗战前由开发西北的讨论而形成一股开发西北的舆论热潮。讨论因1928年的国军编遣会议与当时的陕西旱灾而引发,随着民族危机的不断加深而日益高涨。其间成立了许多学术团体,出版了大量的相关刊物,就开发西北的价值和意义、开发西北的方法和途径展开热烈的研讨。国民党中央与南京政府也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有关西北建设的决议案。舆论认为,开发西北不仅具有重大的国防意义、经济意义,也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并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开发计划,其具体内容虽有差异,但主张采纳的开发步骤,大致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即发展交通、兴修水利、移民垦殖、兴办实业。讨论中有部分人士基于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形,提出欲“开发西北”必先“救济西北”的主张。这场讨论引起了国人对西北的重视,动员了国内政治、经济的力量投入到对西北的开发救济之中;引发了近代以来首次大规模的具有真正科学意义的西北考察活动,为西北地区的实际开发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开发与救济的互相论争,深化了人们对西北的认识,为以后科学而有效的建设计划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近代关于西北开发问题曾引发数次讨论与争议,其中尤以抗战前十年的讨论最为引人注目。十余年间,“开发西北”的口号不绝于耳,研究西北开发的学术团体不断涌现,专论西北问题的刊物层出不穷,赴西北考察的团体和个人不绝于途;国民党中央及南京政府通过的有关开发西北的各种决议,案牍盈尺;政府要员、工商巨子、学者文人、社会名士对西北开发问题也是各抒己见,议论纷纷,由此形成了一股“开发西北”的舆论热潮。这股热潮主要围绕西北开发的价值和意义、开发西北的方法和途径而展开。在“开发西北”的主旋律中,部分官员和学者又提出了先开发还是先救济的问题,主张“欲开发西北,必先救济西北”,并由此引发了“先开发”还是“先救济”的讨论。抗战前这场关于开发西北问题的讨论在当时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促进了国人对西北地区的认识,且对以后的实际开发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新一轮西部开发热的兴起,也引起人们对西北开发历史问题的研究兴趣,但目前所见的文章和专著对抗战前的这场讨论尚未关注和涉及。本文欲对此略加梳理,俾有益于对抗战史的认识,或亦有益于今日的西部开发事业。 一 近代关于西北的地理范围,由于划分的根据不一,有大西北和小西北,或内西北和外西北之分。所谓外西北,范围包括陕西、甘肃、绥远、宁夏、青海、新疆各行省及外蒙西北、唐努乌梁海、科布多、阿尔泰等地,而内西北则仅包括陕、甘、宁、青、新、绥等省。抗战前后讨论和经营的西北范围,实际仅仅局限于内西北。这一地区由于地处偏僻,人烟稀少,经济落后,军阀割据,长期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孙中山的《实业计划》(1921年),把西北列为全国铁路网规划建设的重点,并提出垦伐与畜牧、移民实边的主张,对西北开发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随着南京政府北伐成功、全国名义上的统一,西北也逐渐纳入了其经营规划的范围。尤其有两个重要的因素,更引起人们对西北的关注。一是1928年的国军编遣会议,二是陕西旱灾。 1928年2月国民政府召开国军编遣会议,会议议决裁兵80万,而被裁兵士的安置,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人把目光投向了地广人稀的大西北,提出:“今日国家建设之首须实行者,厥惟裁兵,被裁之兵士(均老、弱、病、伤者)移之置边;存留之兵士(亦不过百余万人),以之担任西北(或东北、西南)国防,且以其现驻之地,同时实行兵农兵工政策。” [①]西北成为被裁士兵最适当的安置场所。 另一方面,陕西从1928年起连年旱灾,饥民遍野,全省1300万人口,饿死者竟达300万人,流离失所者达600万人。西安城外数十里饿殍遍野,甚至人人相食。西北灾情引起国人关注,“救济陕灾”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各地纷纷成立各种救灾组织,为陕灾募集,救济灾民。1930年11月17日,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发行公债救济陕灾案》,由中央发行救灾公债800万元,用于散放急赈和开发水利。在陕西灾荒及救灾过程中,更多的人士认识到,西北交通不便,水利不兴,是其经济落后、灾害频繁的重要原因,主张在实行急赈的同时,必须尽快开发西北交通,兴修水利。 目前所见最早明确提出有关开发西北的正式提议,是1929年4月国民党张家口市党部呈请察哈尔省党部请转中央开发西北文。文中认为:“开发西北,乃中国医治贫弱之良剂,防止赤祸之捷径,本党训政时期之亟要工作。事关国防民生,应请中央遵照实业计划,择要尽先建设。”[②]南京政府统一全国后,出于政治、军事的需要,也相继通过了一系列有关西北建设的决议案,其中重要的如:西北交通案、西北水利案、黄河造林局案、西北科学考察案、西北文化古迹保存案、国防线调查案等等。1929年1月,国民政府成立了由张静江任委员长,负责厘定全国经济方针与计划的建设委员会。1931 年5月,该会拟订完成了被称为“建设西北之蓝本”的“开发西北计划”概要。1931年爆发的九一八事变,使西北的重要地位愈发地凸显出来。关注西北的人越来越多,开发西北,以西北为复兴基地的呼声也愈发地高涨。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及国民党中央党部,一度迁至洛阳办公。1932年3月5日的国民党四届中执委会第二次会议还通过了“以洛阳为行都,以长安(西安)为西京”的决议,并于5月正式成立了西京筹备委员会,以张继为主任委员。同年11月17日,国民党第四届中执会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由蒋介石等人提议的《切实进行长安陪都及洛阳行都之建设事宜案》,决定将长安改为行政院直辖之市,其市区应根据陪都计划,划定适当区域,进行充分建设。12月19日,国民党四届中执委第三次会议通过由行政院秘书长诸民谊等人提出的《开发西北案》,决定设西北拓殖委员会,归行政院直辖。拓殖委员会之下,分设国道局、劝业局、采矿局、垦殖局,分别从事有关西北铁道、实业、内政、水利等方面的开发。次年10月成立的全国经济委员会,又特设专司西北建设事宜的西北办事处于西安。 南京政府对西北开发的重视和各项决议案的提出,也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对开发西北的兴趣和热情,并掀起了一股考察西北的热潮。许多个人、团体纷纷奔赴西北各地,进行各种名义的调查和研究。这其中既有此前于1927年3月,由北京一些学术团体共同组织的西北科学考察团赴西北进行科学考察;1927年7月,华洋义赈会发起组织调查绥远省一带之社会经济情形的西北社会调查团,更有在国民政府积极资助和鼓励下,社会团体的各项考察活动。1931年3月20日,国民政府决议,修正通过西北学术考察团计划大纲,决定由政府令饬各学术机关遴派专门人员组织西北学术考察团,以四年为期,考察西北地质、生物、人种等。1932年4月,长江通讯社西北考察团考察西北归来,呈送给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开发西北的意见书,对国民政府西北开发计划的制定颇有参考价值。1932年4月29日,国民党四届中执委会第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西北考察团章程,决定从中央党部中,挑选100人,分为10组,每次10人分赴陕、甘、宁等地考察。国民党中央委员如戴季陶、张继、何应钦、宋子文、曾养甫、邵元冲、刘守中、覃振等等纷赴西北考察。 在西北考察热兴起的同时,研究西北问题的各种学术团体也相继成立,在北平有西北协会、西北公学社、西北春秋社、西北论衡社;在南京有西北问题研究社、西北周刊社、西北刍议社、西北开发协会;在上海有西北公论社、西北问题研究会。这些团体不仅积极从事西北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且创办自己的刊物,发表对西北开发的意见和建议。这一时期,刊载有关西北开发问题的刊物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这些刊物主要有《西北》、《中央亚细亚》、《新亚细亚月刊》、《开发西北》、《西北公论》、《西北问题》、《西北问题研究季刊》、《西北论衡》、《西北评论》、《西北通讯》、《拓荒》、《建设》、《新甘肃》、《新西北》、《新青海》等等。这些刊物大量刊载有关西北开发的文章,从而在全国形成了一股开发西北的舆论热潮。 二 “开发西北”的呼声随着民族危机的不断加深而日益高涨,同时,伴随着大规模科学考察的开展,人们对西北的认识越来越客观,也越来越深入。政府要员、工商巨子、学者文人、社会名士纷纷撰文,发表自己对于开发西北的认识和观点。当时关于开发西北的讨论,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开发西北的价值和意义;二是开发西北的途径和方法。 关于开发西北的价值和意义,当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几种观点是: 一、开发西北具有重大的国防意义。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西北目前已经处于列强的包围之中。其北面面临苏联的威胁。他们认为,俄国对于中国,一向具有很大的野心,不仅煽动并促成了外蒙古独立,而且筑成俄土铁路,以作为其侵略中国的工具。无论从经济方面、政治方面,还是军事方面,“西北一块土,久已在苏俄的掌握中”。从南面看,英国利用印度与西藏、新疆接壤,“也无日不在摩拳擦掌张爪露牙打我们的意”。综观西北全局,现已势如累卵,危机四伏,大有一触即发,而不可收拾的情形。[③]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对西北在国防地位上的重要性认识又增添了新的内容。舆论认为,东北既失,西北已经成为中国最后之防线,因此“外患日急,非从速开发西北不足以言国防”。[④]而西北本中原屏障,地多险要,历代建立营堡,遗址宛然,诚能利用天堑,施以新式设备,屯兵秣马,移民垦辟,期以十年,成效必著。[⑤] 二、开发西北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开发西北以解决中国民生问题,也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认识。有学者提出,中国人口约有4.4亿(一说4.8亿),土地面积约4,278,000(一说4,314,097)平方里,但有相当部分属于高原、山脉、丘陵,可适用的耕地面积很小,以至中国人口有80%集居在地质较肥雨水较多的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以上各省区的土地总面积约等于全国土地总面积的20%。以全国80%的人口,集居在东南各省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20%的土地上(平均每平方里约462人),其余20%的人口,散住在东北、西北各省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80%的土地上(平均每平方里约29人),因而造成东南各省人稠地狭与东北、西北各省地广人稀分配不均的形势。据当时的学者估计,各省的人口密度,江苏是每一平方里为875人,浙江600人,安徽337人,广东372人,山东550人,江西352人,湖南341人。而西北各省的人口密度,新疆为5人,青海6人,甘肃47人,最高的算是陕西,亦不过125人。这种人口密度分配不均的状况造成西北大量土地闲置,无人开垦的局面。据计,陕西、甘肃、绥远、新疆、宁夏等省的荒地有2万顷左右,如果把东南等省的人民移往西北,每户农民一家以平均五口计,其耕种能力以一顷计算,上述各省可以安置移民1800余万户,合9000万人以上,可以解决一大部分人的生计问题。[⑥]“所以从人口分配不均和粮食不足这二点观察,西北是中国民生问题唯一的出路。”[⑦] 另一方面通过开发西北,发展西北地区实业,可以巩固国民经济的基础。西北矿产蕴藏极为丰富,有石油、金、银、盐、石炭、铁等。陕西的延川、安塞、肤施、甘泉、延长、宜君、同官等县都蕴藏石油;全省炭矿的埋藏量,总计约有46亿吨之多。甘肃省以金矿最为有名,石炭、石油、铜、银等次之。总计甘肃省一年的沙金产额约为2万两,其炭矿埋藏量总计约500兆吨。青海的矿产以金矿为主,每年产额约7千两。绥远省出产有石炭、铁、明矾、石墨、水晶、云母、银、铅、宝石等。新疆地质丰饶,矿产极富,金、银、铜、石炭、石油、玉石等埋藏量之多,罕与伦比。西北资源既如此丰富,人口又极稀少,具有极大的开发利用价值。“苟能以全国之人力财力加意经营,不仅可以增加西北地方之财富,抑且可以固定国民经济之基础。”[⑧] 三、开发西北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还有一些人认为,开发西北,可以恢复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持这种观点的人中,以西北专门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戴季陶为代表。他认为,西北为中华民族发祥地,在这片广柔的土地上,曾经诞生过光辉灿烂的文化,但是现在西北这块土地却残破不堪,“四千年来的文物文化荡然无存,已经恢复到上古时代穴居野处的情景了”。[⑨]因此,他们大声疾呼,要开发西北,要“再造西北文明”,以促成对中华民族文化传统的恢复与再造。 西北既然具有如此重要的开发价值,应该采取什么方式和步骤进行开发呢?当时,各方人士纷纷献计献策,提出了各式各样的开发计划,其具体内容虽有差异,但主张采纳的开发步骤,大致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即发展交通、兴修水利、移民垦殖、兴办实业。 一、发展交通。在当时提出的各种开发方案中,群情共言发展交通,不同版本的开发计划书都把交通建设列入首位。人们普遍认为,西北近世文化之所以落后,社会经济之所以枯竭,都是交通不畅造成的,而交通为一国之命脉,它直接影响着移垦、实业等西北开发计划的完成,因此应首先发展交通,构筑西部交通网,不仅在西部各省区之内、各省区之间,且在西部与东部之间,构筑各种形式的铁路、公路网,把西北各省联系起来。 以建设委员会1931年5月呈送国民政府的“开发西北计划”为例。该计划提出了一个规模宏大的西北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交通建设计划。在铁路方面,除主张继续展延完成既有的陇海线西段、同蒲、平汉线外,还拟筑陕甘新大铁道、甘青藏大铁道、西成铁路(西安——成都)、西同铁路(西安——大同)、归图铁路(归绥——图古里克)、酒居铁路(酒泉——居延)。上述铁道合计共长14,955里,所需费用达524,825,000元。此外,计划拟筑的公路线长达22,645里(其中沙土路长17,445里,碎石路长5,200里),所需费用102,375,600元。[⑩] 二、移民垦殖,被认为是开发西北第二个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委员会的“西北开发计划”中,提出将东南稠密地区的人民移往西北,由政府将荒地划分为若干垦殖区,进行相应的规划,分给移民耕种,从事垦殖。在具体政策上,又提出了强制移民和自由移民两种办法。所谓强制移民,适用东南地区贫困人口、难民和裁遣的士兵;自由移民政策适用于自愿移殖西北的内地民众。认为如此既可以发展西北地区农业,又可以解决东南内地贫困人口及被裁士兵的生计,一举多得。 三、兴修水利,是当时研究西北开发计划必须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今言中国之生计,必先西北者,先其所急也;言西北之生计,必及于水利者,亦先其所急也。”[11]人们普遍认为,西北自然灾害频繁的主要原因,在于水利废弛,沟渠堵塞,无任何御灾能力,因此当务之急是整修水利。建设委员会的“开发西北计划”认为,西北水利开发应以农田灌溉为目的,内容为疏竣开通年久失修的灌溉系统,包括黄河后套、前套,陕西渭水、汉中以及宁夏、青海、新疆灌溉系统在内的各渠。计划中提出的施工年限长达20年,所需费用为1千万元。要求力争20年后,上述灌溉系统能够灌溉的田亩数达到80,934,400亩。 四、兴办工矿实业。西北各地虽以皮毛、矿产等最为丰富,但是当时几乎无工业可言。各种开发计划中都主张应根据西北各省资源蕴藏情况,相应开设各种工厂,同时开发各种矿藏。具体主张包括在包头、宁夏、库仑等皮毛集产地,设立制革厂、毛纺厂;在湟源、阿拉善、哈密等牛羊生产地设罐头厂。此外,相应建立炼油厂、炼铜厂、炼焦厂等等,以开发西北矿藏富源。 三 就在“开发西北”的高歌声中,也有一部分官员和学者针对西北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救济西北”的口号,认为欲“开发西北”必先“救济西北”。主张救济先于开发的人士中,在中央以国民党元老西京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继为代表;地方上则以西北各省的部分官员为代表;此外,也有部分学者同持此说。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虽然“开发西北”的呼声日高,通过的议案也不少,但成效却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的议案、制定的计划多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大而不当,加之政府经费困难,人才缺乏,以及政治、军事形势的牵扯,往往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时任西北专门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的戴季陶,曾对国民政府通过的一系列开发西北的议案作过详细的分析和检讨。他认为,这些议案真正得到实行的并不多,往往是图托空言。[12]因而当时有学者讥讽这些议案为“官家的档案”。[13]其二是西北各省自身的政治、经济形势,也严重阻碍了对西北的开发进程。这其中既包括交通不便等硬件因素,更有社会治安没有保障,“加以农村破产,经济枯竭,重利盘剥,苛税竣削,教育落后,政治不良”等软环境的不利。“凡此种种,无一不足影响于西北之建设。”[14]因此,有识之士已认识到,西北自身的问题不解决,开发交通、兴修水利、移民垦殖、发展实业等等,只能是一句空话。 一方面是急待拯救的西北社会和人民,另一方面是迟迟不能落实的开发方案,这促使一部分关心西北的人士不得不重新审视开发西北问题。从1932年起,一部分人士以《西北问题》、《西北论衡》、《新亚细亚》等杂志为阵地,纷纷撰文,对先救济还是先开发的问题展开讨论。1932年12月,张继在中央大学讲演中,公开提出“开发西北先谈救济”的主张。[15]同时出版的《西北问题》发刊词,更明确断言:“‘救济西北’先于‘开发西北’已成为确切不移之论。”[16] 当时主张“言开发必先言救济”一派观点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 一、西北政治腐败,烟毒横行,土匪猖獗,如果不解决政治问题,无法言开发。他们认为:“欲谋一个国家的隆盛,实业的振兴,必先求政治的昌明,最低限度应(将政治)纳入常轨。”[17]而西北民困日深,财力荡尽,这其固然有连年天灾的原因,但主要还在人祸。多年来,西北各省因为养兵过多,加之理财无术,只能以鸦片贸易收入为主要的财政来源,使陕、甘、青、宁、绥等省成为“黑祸”弥漫之区。以陕西为例,陕西全年财政收入仅区区500万元,而供养的军队竟有10万余众,即使将全省的收入都拨予军队,也相差甚远,因此,征收鸦片罚款(即烟损)就成为其主要的生财之道。而近年来鸦片价落,人民收入减少,政府盘剥不仅未见减少,反而增多,人民生活日困,已经到了求死不得的地步。此外,各省财政组织异常庸劣,税捐官吏,普遍贪污,并且假手地方劣绅操纵其间,因而造成“公家所得有限,人们所纳者,或倍于应罚之数”的状态。[18]加之西北各地土匪猖獗,不仅祸害人民,也阻碍内地人士到西北投资设厂。所以他们主张:“欲使西北人民在经济上复活,在文化上进步,首须全力改革地方行政,行政不良,虽有若干建设,亦无从使民力积极发展也。”[19] 二、西北人民生活困苦,农村经济完全破产,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缺乏开发基础。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在于苛捐杂税繁重,二在于连年的战争。近代以来,西北各省的捐税多如牛毛。以甘肃为例,其田赋附加税有随、王课、程地、程朝、觐药、味茜、草铺垫、年历、脚价、匠价、花红、铺垫、屯租、丁站、农桑等项,名目繁多得连征收者都不知用何种方法征收。甘肃省1930年奉令裁厘后,因为财政亏空,又于1933年开始征收特种消费税,名目有牲畜税、磨税、驼捐、官茶课税、卷烟查验税等。[20]绥远省的田赋税达20余种,农民每年每顷土地要交60元的税,因而造成“垦民往往罄其二顷之收入有不足一顷之供应”的状况。此外,农民每年每顷土地还要交10元至30元不等的水利费。沉重的捐税是造成绥远垦殖业衰败的重要原因。[21]此外,各种苛捐杂税也妨碍了西北各地的土货出口。 民国以来,西北各省历经兵灾、匪患,成年壮丁多被胁迫为兵。如甘肃民勤、永昌等县之成年壮丁,几乎被拉掠一空。每逢清明,“家家妇孺焚楮招魂者,哀动之声彻于远近。” 因而有寡妇城之称。[22]因苛税暴政的压迫,人民不堪重负而相继逃亡,十室九空,陕西西路、甘肃东西南各路,村舍为墟,往往数十里不见一人,幸而存者,嗷嗷待哺,无法生活。因而,他们认为,西北民生问题不解决,“异日势必有土无民,更不必侈谈实边之高论矣”。[23]陕西省主席邵力子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讲西北问题的,多注意于垦荒或移民,试问原有的人民都要逃亡,何能讲移民?原有的土地,都就荒芜,何能讲垦荒?”[24]因此,他认为必须解决西北的民生问题才能谈到开发西北。 三、西北教育落后,人民知识水平低下,限制着开发的进行。这体现在教育经费少,受教育的学生少。曾任《救国日报》总编辑的马鹤天曾经这样描述过西北的教育状况:西北一省之教育经费,不及江浙一县,如甘、青、宁、绥各省教育经费少者不足十万,多者不足二十万;一县之学生人数,不及东南一校,如青海、绥远旧有各县,全县学生人数只三四百人,新设的县,尚不及此数。又因屡遭荒灾、匪灾、兵灾,原有经费,积欠年余,旧有学生,大半逃亡。全省仅有中学,一省无一日报,一县无一书记人才。新疆回族、宁青蒙藏族识汉字者,千无一人,“似此文化幼稚,知识饥荒,岂易谈及开发?”[25]西北地区教育的落后状况,不仅使开发无法实施,而且如果不尽快振兴西北的教育,则“西北之民智始终锢蔽,一切生活之习惯与陋俗既无从改革,而生活之智能始终无从进步,于人之天职及人民对国家之责任尤属茫味,则任何异族一旦以强力加于其上,皆能驱使惟命,而民族精神澌而不可见”,这是西北教育问题对于民生和民族关系不可忽视的地方。[26] 基于以上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形,持救济先于开发的人士认为,以目前西北的状况,去谈开发西北,巩固边防,实在等于是纸上谈兵,无补于事,任何开发方案都将成为空文,因此西北目前的第一需要的,“不是铺张扬厉的建设空谈,乃是劳来安集之保育政策”。[27]当务之急是必须首先对西北实行救济。他们主张救济之法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刷新地方政治。其内容包括:1、裁减各省军队,禁种鸦片。军队驻扎的地方,人民不能供奉支应,而应由中央拨给军费,从而减轻民众负担,使“寓禁于征”的禁烟机关得以彻底根除。2、由中央责成各省府彻底改革财政组织,改良用人制度和税收方法,依法取消苛捐杂税,以便利土货之出口。3、肃清土匪,主张组织农村团防,由人民自行防堵土匪。 二、恢复地方经济。1、恢复农村经济,安定农民生活。应该让农民尽快归农,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鼓励垦殖,在开垦期间,豁免一切捐税,经相当年限,土地得到开辟后,始能征税。2、发展实业,设立小规模的毛纺厂、制革厂,开采金、银、石油等矿,但应根据实际,择要次第举办,反对大而不当、不切实际的建设计划。3、发展交通,在资金、人员缺乏的情况下,主张首先发展驿运、公路交通。[28] 三、发展教育事业。当时关于发展西北教育的建议有很多,其中尤以马鹤天的建议最值得注意。他主张:1、多请内省特殊人才到西北去,多送西北学生留学内地。2、创办大规模并有特殊设备之农村学校。3、以学田补助教育经费,将荒田拨为学田,凡中等以上学校给若干顷,由学校租予农民,或造学校林。如果有大宗荒田,由政府放垦时,可抽拨领费若干,作为教育经费。4、设立汉语学校;利用寺院设立民众教育馆。5、利用各种现成的交通,尽量将内地图书杂志运往西北。[29] 开发和接济,二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对立,只是采取的步骤和方法上有所差异。持救济先于开发观点的人,并不反对开发,只是认为“一切建设之前提,须先使人民休养生息。”主张对极端残破的西北首先给予适当的救济,消除西北各省内部的弊政,改革其政治经济基础,使日益崩溃的农村经济得以恢复,为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打下基础。在强调救济的同时,也主张对西北采取适当的开发措施。 从西北当前的实际出发,持救济主张的人,认为主先开发者提出的有些开发计划,虽然宏伟且诱人,但在目前财力和人力都缺乏的情况下,很难迅速实现。比如构筑西北铁路网的计划,陇海路的向西展延已经十分缓慢,而要修筑西安至兰州的铁路,至少要十年才能完成,而甘肃至新疆的大干线的完成,起码在半个世纪之后,如此速度,对于急待拯救的西北民生和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实在有缓不济急之憾。同时也认为主开发者提出的一些开发计划,不切实际。比如,关于移民垦殖的计划,翁文灏就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西北面积虽大,但是受种种限制。一是雨量太少,二是大部分是山脉、高原和沙漠,不适宜耕种,最好的一部分是黄土,冲积平原面积较少,因而西北真正算得上是农业区的仅有渭河平原、绥远平原、河套平原、宁夏平原、甘肃省西部凉(州)肃(州)甘(州)一带,以及新疆昆仑山及天山山脚一带、伊犁河流域。上述地区合计面积约4700平方里,不及东北松辽平原之一半,土壤也不及东北肥沃。假定人口密度发展到每平方里400人,上述地区也只可容纳人口1900万人,这已经是最高线。而且这些地区内已经居住了不少人,因此实际“可增加的人口不过800万人,从宽作为1000万人已是西北殖民之最高限度了。”[30]另一学者李庆麟也认为,即使采用新的灌溉方式,尽量利用西北可以利用的土地,在上述基础上,只可再增加八九百万人,因此,西北的土地,最多能养活2000万人。这与持先开发观点的人提出的9000万人相距甚远。况且西北雨量少,土质瘦,地势高,非先有大宗的投入,难望有满意的结果;即使有大宗的资本去开发西北,在经济原则上是否合算,也是问题。[31]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西北人口极稀之处,不为荒寒沙漠,即为高山峻岭,其间自然限制力极其强大,殊无移殖之必要。”[32] 对于主先开发者提出的建设大规模的重工业的计划,比如在秦岭山中建设大钢铁厂的计划,翁文灏认为,先不论秦岭山中有无可靠的矿源,即使有,也只能当作笑话。他进一步引用外国经济专家的观点,即主张中国不必东施效颦,急于振兴大规模的重工业,实际应该以恢复及改良农村小工业为目前的要务。[33] 持救济先于开发的人士或因是西北的封疆官员,或对西北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作过认真而深入的考察,对西北的实际状况相对了解较深,因此对开发西北过程中的问题和症结看得也较为清楚。他们提出从西北各省的内部进行改革的主张,和所提出的具体方案也较为切合西北的实际。 无论是开发与救济,由于受当时国内政治、经济的影响,特别是不断扩大的战事的牵涉,国民政府不可能把主要的物力和人力投入到西北的建设中,因而开发与救济较多地停留于舆论上,呼声很高,但成效却不显著。如战前南京政府由资源委员会主持的经济备战,仍把主要工矿建设项目放在交通相对方便的湖南、江西等地。在实际建设中,政府组织力量不足。如矿业开发,实业兴办,即缺乏政府投资,也较少有目的地组织私人工商界的投资。1934年这一年,全国经济委员会拨给西北的建设经费仅有425万元。[34]因而造成政府通过的许多议案往往决而不行。有人形容当时的情况是“国耻愈多,政府的决议案亦多,决议案愈多,而国耻更多也。”[35]因此邵元冲批评当时的西北开发是:“无远见,怀惰性,务空言,禅实行。”[36]其次,无论是开发还是救济,讨论的双方所作的调查研究不够,提出的计划存在盲目性,对其计划如何真正落实,特别是如何解决经费问题,无具体的建议和主张。 抗战前这场有关西北建设问题的讨论,是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西北社会经济急待拯救的情况下兴起的。这场讨论虽然因战事的转移无果而终,但在当时却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它不仅深化了人们对西北的认识,而且为以后抗战时期的实际开发作了舆论准备并提供了理论基础。 首先,这场讨论引起了国人对西北的重视,动员了国内政治、经济的力量投入到对西北的开发救济之中。这一时期,除中央银行开始在西安、兰州设立分行外,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上海银行等许多大的金融机关也都在西安设立分行。各银行在工业、农业的投资也在不断增加,对西北经济的复苏起了重要作用。以水利为例,全国经济委员会和上海金融界在西北的投资数年间虽然只有三四百万元,但开通了泾惠渠,其他各渠也正在兴工之中,对农田灌溉十分有益。陇海铁路也向西展延了153公里,通到了宝鸡,西北交通大有起色。 其次,在这场讨论中引发的西北考察热,是近代以来首次大规模的具有真正科学意义的考察活动,考察范围涉及西北的地理、资源、气候、交通、人口、社会风俗以及工农业等方面,这些考察为西北地区的实际开发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开发与救济的互相论争,深化了人们对西北的认识,为以后科学而有效的建设计划的制定打下了基础。比如在战前呼声甚高的移民垦殖计划,由于不切实际而被淘汰。 有关开发西北的这场讨论,随着七七事变的爆发,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建设中心的转移,这场开发与救济的讨论也随之结束。但它在开发西北历史中所产生的影响却不能忽视。 [①] 孟树堂:《西北国防应予注意》,载西北文化促进会编:《西北》第2期,1929年4月15 日。 [②] 载西北文化促进会编《西北》第2期。 [③] 曾养甫《建设西北为本党今后重要问题》,载《中央周报》1931年新年增刊. [④] 何应钦:《开发西北为我国当前要政》,《中央周报》第199期,1932年3月28日。 [⑤] 刘守中:《西北实业调查报告》,载《中央周报》第442期,1936年11月23日。 [⑥] 建设委员会:《开发西北计划》,载《建设委员会公报》,1931年7月。 [⑦] 祝世康:《西北的经济建设》,载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88辑,《抗战前国家建设史料 西北建设(一) 》第222页,台北1981年版。 [⑧] 刘守中:《西北实业调查报告》,载《中央周报》第442期,1936年11月23日。 [⑨] 戴季陶:《救济西北与开发西北》,载新亚细亚学会编:《西北》,1931年10月。 [⑩] 参见建设委员会:《开发西北计划》。 [11] 孟树堂:《西北国防应予注意》,载西北文化促进会编:《西北》第2期,1929年4月。 [12] 戴季陶:《建设西北之重大意义》,载《中央周报》第206期,1932年5月16日。 [13] 李庆麟:《屯垦青海与开辟西北》,载《天津大公报经济月刊》,1933年10月4日。 [14] 邵元冲:《西北建设之前提》,载《建国月刊》第14卷第2期,1936 年2月。 [15] 张继:《开发西北先谈救济》,载《西北问题》第1卷第1期,1932年12月31日。 [16] 《西北问题》第1卷第1期,1932年12月31日。 [17] 何思明:《开发西北之先决问题》,载《西北问题》第1卷第1期。 [18] 《西北建设之根本问题》,载《天津大公报》1934年5月10日。 [19] 同上。 [20] 朱镜由:《废除甘肃杂税与中央拨款救济》,载西北问题研究会:《西北问题季刊》,第1卷第1期,1934年10月。 [21] 朱宵青:《移垦西北之先决问题》,载《西北问题季刊》,第1卷第2期,1935年3月。 [22] 邵元冲:《西北建设之前提》,载《建国月刊》第14卷第2期,1936年2月。 [23] 同上。 [24] 邵力子:《开发西北与甘肃》,载《开发西北》第1卷第1期,1934年1月。 [25] 马鹤天:《西北开发必先解决西北人民的生活饥荒与知识饥荒》,载《新亚细亚》第4卷第5期,1932年9月1日。 [26] 邵元冲:《西北建设之前提》,载《建国月刊》第14卷第2期,1936年2月。 [27] 翁文灏:《如何开发西北》,载《独立评论》第40号,1933年3月5日。 [28] 《天津大公报》社评,1932年4月26日。 [29] 马鹤天:《西北开发必先解决西北人民的生活饥荒与知识饥荒》。 [30] 翁文灏:《中国人口分布与土地利用》,载《独立评论》第3、4期,1932年6月。 [31] 李庆麟:《屯垦青海与开发西北》,载《天津大公报经济周刊》,1933年10月4日。 [32] 王光玮:《西北移民应有之地理认识》,载《天津大公报》,1935年5月31日。 [33] 翁文灏:《如何开发西北》,载《独立评论》第40号,1933年3月5日。 [34] 刘景山:《一年来之全国经济委员会西北各项建设事业实施简要状况》,载《开发西北》第3卷第1-2期合刊。 [35] 秦民:《政府之试金石》,载《西北问题》第1卷第5期,1933年2月7日。 [36] 邵元冲:《西北建设之前提》,载《建设月刊》第14卷第2期,1936年2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