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上半叶,日本是一个热衷于对别人制造突发性事件、而且善于选择发动时机的国家,无论从大的背景,还是从具体时间,几乎都经过精心策划,九一八事变当然也不例外。1931年9月18日,是一个星期五,这天下午,留在东北的最高军事长官荣臻正在为其父祝寿,高级将领冠盖云集,防备松懈;中原大战后东北军主力到了华北;国民政府与东北地方当局正为万宝山事件、中村事件伤透脑筋,一心避免找惹新的是非。对这些情况,日军情报机关自然了然于胸,乘机发动了这一事变。 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的对策,大体上可分为对当前事态的反应(危机处理)和较长期的筹划(安全战略)两部分。 一 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的初步应对 在应对当前事态方面,南京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1、召开紧急会议,决定近期处理方针 事变发生后,9月19日下午,南京政府接到张学良从北平发来的报告事变经过的电报,此时,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正在由宁赴赣的途中,在宁的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于右任、丁惟汾、戴季陶、朱培德等,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于当晚8时举行临时中央常会。据邵元冲当日的日记:“晚8时接中央党部来通知,促开紧急会议。至则知日本军队于昨晚无故突向沈阳攻击,”制造了九一八事变。会议由戴季陶主持,与会者还有王正廷、吴稚晖、邵力子、陈立夫、陈布雷、张道藩、恩克巴图、克兴额等人,决定了若干应急事项:“会议中众意对外仍采诉之国际联盟,请其主持公道,对内则亟谋全国国民及本党同志牺牲成见,一致联合,又电催介石迅即返京妥商一切。又王外交部长已送出抗议,阅其内容,起首即有据报日军侵入沈阳与华军冲突等语,尤为贻人口实。因决定根据确实报告及汉卿来电,再发第二次抗议,并由中央通告国民及党员,除剿赤救灾工作外,全国国民须一德一心,共御外侮等语。至晨1时许始散。”[1] 这些内容包括对内、对外、请蒋介石返京、对日抗议、通告全国等项。 9月20日下午3-7时,国民党中常会续开临时会议,决议三项:1、电粤方“促共谋团结御侮”;2、定23日全国下半旗纪念国耻并停止娱乐一天;3、推定戴季陶、邵元冲、陈布雷、王正廷、陈立夫起草《告全国国民书》及《告各国国民书》。 9月21日下午2时,蒋介石回到南京,下午6-10时召集吴稚晖、张静江、戴季陶、邵元冲等会商处理方针,蒋对日前中央临时常会决定的若干办法表示赞同,主张一面以日军侵占东三省的事实,先行向国际联盟与非战公约签字各国申诉,并于国内必要口岸及首都,加紧警卫;一面谋求与粤方妥协,拟派陈铭枢赴粤斡旋,“告以如粤方必欲以渠下野为条件者,渠亦甚愿承受,如愿共同合作而充实政府者,渠亦均可照办等语”。[2] 以后接连数天,国民党中央均召开会议,讨论对于事变的处理。 2、向日方提出紧急严重抗议,但军事上采取不抵抗方针 19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就日军侵占沈阳事件照会日本驻华公使重光葵,提出严重紧急抗议,要求立即电告日本政府迅令关东军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将日军撤回原防。20日,外交部又向日使提出第二次抗议,要求日军立即退出占领区,恢复原状,并保留进一步提出正当要求之权。 但在日军的武力进攻面前,东北边防军司令张学良命令部下“力持镇静,不得抵抗”。在北平的国民党要人吴铁城、李石曾、张继等于19日赴协和医院与张学良、于学忠等会商应付日军方针,再次决定无论日方如何压迫,始终持不抵抗主义,并对日侨予以安全保障。蒋介石回京后,也决定采取所谓军事上不抵抗、外交上不屈服的方针。[3] 当然,从台湾现已公布的有关材料来看,军事上是否抵抗,蒋介石对不同的地区从一开始就有明显区别。如9月21日,驻烟台的刘珍年师长报告日海军有登岸消息,“究应取如何态度,乞示方针”,蒋的回答是:“日军侵略已提出国际联盟,此时我国应上下一致,严守纪律,确定步骤,勿为日人籍口。故先劝告民众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轨外行动,以待国际之公理与国内之团结,须为有计划之举动。如果其海军登岸,则我方划出一地严阵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时须忍耐坚定静镇谨守之。中正。”就是不加抵抗。但对22日熊式辉自龙华请示,“政府要求镇静,但淞沪地位特殊,如日本袭击,应如何处置”,蒋答:“应正当防范,如日军越轨行动,我军应以武装自卫,可也。中正。”[4] 这是否也略可说明,为什么蒋介石对东北不抵抗,到1932年1月上海一二八事变时,又派出第5军增援。只是对这些史料的完整性,笔者还有担忧,担心史料选编者如此选材正是为了引导利用其史料的人得出这种结论,还以为是自己潜心研究所得。 3、向国联报告事件真相,请国联主持公道 19日,外交部电令出席国联大会代表施肇基,向国联报告日军侵占沈阳事件,施肇基在国联发表声明,指出日军对此事件应负完全责任。21日,施肇基致函国联秘书长德鲁蒙,请国联根据盟约第11条立采步骤,阻止事态扩大。22日,国联讨论施肇基所提要求干涉日军强占满洲事件案。施详述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经过,要求国联“仗义执言、出而干涉”,使日军立即停止军事行动,恢复事变前状态,并赔偿一切损失。[5] 此后,随着事态的一步步扩大,中方一直表示完全信任国联,遇到日本采取新的侵略行动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向国联申诉。 4、向国民党员和国民发出通告,表明政府立场 9月19日,国民党中执会为九一八事变通电各省市及海外各党部,呼吁全党团结一致,努力救国。22日,国民党在南京举行全市党员大会,蒋介石在会上发表《国存与存,国亡与亡》的演说,劝民众勿作激烈之举动,等待国际解决,如国际不能解决,则一定起来抵抗。说“我国民此刻必须上下一致,先以公理对强权,以和平对野蛮,忍痛含愤,暂取逆来顺受态度,以待国际公理之判决”。同日国民党中央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号召全国同胞“确实团结,坚定沉着,加倍刻苦”,“救国御侮”。23日,国民政府发表《告全国国民书》,“对于国民亦一致告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团结一致,信任政府。28日,因学潮严重,国民党中央又发表《告全国学生书》,声称“人民应受统一之指挥,政府有军事处分之权衡,宣战与否人民所不必问,此后如再见于国家有害者,职责所在,不容姑息。”[6] 5、向粤方发出呼吁,欲消除党内严重冲突 9月19日,在北平的李石曾、张继、吴铁城急电广州“非常会议”汪精卫等,劝其停止反蒋,谓今日形势,“民族之利害,实超出一切利害之上,今日惟有剿赤、救灾、御外三事为国人所同情”,望粤方“俯纳调停,共倡和平”。20日,国民党中常委临时会议电粤方谋和。粤方停止了入湘军事行动,令粤桂军撤回原防,宁方何应钦也中止入湘,返回江西。21日,蒋介石回到南京,议定与粤方停止军事行动,敦促胡汉民即日视事。但粤方通电全国,提出要以蒋下野为前提。23日,陈铭枢、蔡元培、张继由宁出发去广州,谋与粤方谈判息争抗日问题。 6、调整机构设置,因应时局需要 事变发生后,外交成为当务之急,在此严峻关头,国民政府却出现了外交乏人的局面。9月28日,外交部长王正廷被示威的学生殴伤,拟定接任的施肇基还远在日内瓦,代理部务的李锦纶是一个由美返国、中文欠佳的华侨。为弥补此一空缺并加强外交决策机构,9月30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设立“特种外交委员会”,戴季陶任委员长、宋子文任副委员长,各部院许多重要负责人士参加,在非常时期讨论和决定外交事务,指导外交工作。12月9日,因学潮汹涌,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决定设立“特种教育委员会”,国民党中央大员特别是与党务、宣传、教育、警务有关者多列名其中,蔡元培为委员长,杨铨为秘书长,组织和职权与“特种外交委员会相同”,主要职责为应付学潮。第一次开会蒋介石出席并致词。几天后,杨铨辞秘书长,由教育部长李书华继任。 二 特种外交委员会的成立 1、特种外交委员会成立的时间 “特种外交委员会”是南京政府为因应九一八事变后对外交涉的迫切需要而设置的临时性外交决策机构,从1931年9月3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到1932年1月2日正式结束,前后共3个月。关于该机构设立的时间,现在有两种说法,一说是9月21日,一说是9月30日,两种说法的来源都比较权威。 说成立于9月21日的,包括大陆石源华著《中华民国外交史》,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史料第一卷,台湾李云汉、蒋永敬、美国吴天威有关九一八事变的论文,[7] 材料来源均为台湾秦孝仪主编的《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8] 出处为“总统府机要档案”;另台湾版《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也将之归入1931年9月21日条的内容,出处注为《蒋总统秘录》,估计古屋奎二的材料也是源自“机要档案”。 说成立于9月30日的,是台湾李云汉主编刘维开编的《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对此,该书《导言》一条注释的说明是:“成立时间一般多根据大溪档案相关记载,认定为9月21日,即蒋主席自南昌返抵南京后所召开会议中决定成立,但根据中央政治会议记录,可知9月21日成立之说为误,应为9月30日。”[9] 我们先看源自“总统府机要档案”的记载: “蒋主席于9月21日下午2时抵京,召开会议,商讨对日方略。蒋主席主张以日本侵占东省事实,先行提出国际联盟与签订非战公约诸国,以此时唯有诉诸公理也。一面则团结国内,共赴国难,忍耐至于相当程度,乃出以自卫最后之行动。旋经会议决定:(一)外交方面,加设特种外交委员会,为对日决策研议机关;(二)军事方面,抽调部队北上助防,并将讨粤及剿共计划,悉予停缓;(三)政治方面,推派蔡元培、张继、陈铭枢三人赴广东,呼吁统一团结,抵御外辱;(四)民众方面,由国民政府与中央党部分别发布告全国同胞书,要求国人镇静忍耐,努力团结,准备自卫,并信任国联公理处断。”[10] 再看1931年9月30日的《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291次会议速记录》,在这次会上,蒋介石提出“现在对日及其他外交事宜,很紧要,本席拟于外交组各委员之外,再加入委员数人,组织特种外交委员会。现在外交部长已辞职,政治会议对于外交更应注意,所以要组织委员会以谋应付。现除外交组原有委员外,加入于右任、丁惟汾、戴传贤、邵力子、邵元冲、陈布雷,请戴委员传贤为委员长,宋委员子文为副委员长。”“每天都要开会一次,讨论外交办法,开会时,无论什么事都要搁一下,不知道各位赞成不赞成?” 戴季陶提出“开会时间暂定为每天上午7时,地点以与别的会议的地点相同为最好,比如星期三、星期四政治会议、常务会议,就在中央党部开。星期五国府会议,就在国府开会。今天下午4时在政治会议先开会一次,请秘书处即发通知。” 蒋介石又提议“今天开会时,请外交部李次长锦纶、徐司长谟、樊代次长光到会列席。”[11] 仔细比较这两条史料,可以发现前者并不是一种原始纪录,而是事后的概述,所述对于事变的处理方针相当条理化,几条措施,有些从其他的材料中可以得到印证,有些则不能。后者则是会议的原始纪录,来龙去脉比较清楚,也能找到较为可信的旁证材料。 例如九一八事变以来一直在南京政府中枢参与事变处理的邵元冲当时日记的记载: 9月21日日记:“下午3时赴中央党部会议,闻粤方已有和平救国之表示,又闻介石已于2时顷抵京。6时散会后,至陵园访介石谈,稚晖、静江、季陶等均在座,又陈铭枢亦偕介石来。介石对团结内部事,拟派陈赴粤,……对日问题则以诉之国际联盟,并于国内必要口岸及首都,均加紧警卫。谈至10时顷始散。” 9月23日的日记,又有“又闻孑民、溥泉及陈真如已于本日由沪转粤,接洽和平团结救国事”的记录。 9月30日日记:“上午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准王正廷辞外交部长,以施肇基继任,未到任前,由政务次长李锦纶代理;又以现时外交情势紧迫,特组织外交特种委员会,除原有外交组委员外,加入余及季陶、右任、布雷诸君,定本日下午在政治会议开第一次会议云。”[12] 从邵氏日记看,“机要档案”所谈军事、政治两项在21、23两天的日记中均有所反映,但外交一项,很清楚是9月30日的事情,此前毫未提及。 因此,从材料上看,第二种说法可信度更高。而从当时的情形看,9月30日成立之说应当也更为合理: 一是南京政府不以武力抵抗、寄希望于国联裁决的做法遭到民众的强烈不满,对外交部长王正廷的具体处置十分反感,9月28日,南京、上海等地数千向国民政府请愿的大学生在外交部砸伤了部长王正廷,王正廷提出辞职,外交部人心惶惶,一些人甚至不敢到部上班,拟定接任的施肇基还远在日内瓦,代理部务的李锦纶又是一个由美返国、中文欠佳的华侨。在国民政府外交事务火烧眉毛的时候,外交机构却出现了空档,外委会应当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为弥补这种空缺并进而加强外交决策部门而设立的。这从两个多月后戴季陶、宋子文辞外委会正、副委员长的辞呈中也可看出:“自日本侵略我东省案发生后,外交部长去职,国难危急,负责无人,政治会议特推选各同志组织特种外交委员会,而任传贤、子文担任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很清楚,是在“外交部长去职”之后。[13] 二是根据中央政治会议特种外交委员会第1-55次、第59次会议记录、《邵元冲日记》及天津《大公报》10月1日起的报道,9月30日下午4时开第一次会议,以后除某些星期天外,几乎每天开会,如果21日即已设立,而蒋介石又要求每日开会、开会时参与者的其他事情都要放下,相当重视的情况下,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在成立9天之后才召开第一次会议。 基于上述理由,笔者认为,外委会应当是到9月30日才设立。 花了不少笔墨澄清此事,是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尽管刘维开在1992年即已认定此一时间,但太多的权威论著包括大陆1994、1997年的出版物都是采用的“21日说”,而且出处又是如此权威,再纠正一下恐怕还不算太多余;其次,如果这一纠正成立,那笔者还想说的是,它也提醒我们,即使是源自“总统府机要档案”这样的材料,也不是绝对无误的,这里面同样可能有意无意存在某些不实之处,治史者还得小心鉴别。 2、特种外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开会情况 外委会是蒋介石在原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外交组的基础上,指定若干相关人员加入而组成的,政治会议外交组原有12人,即胡汉民、王宠惠、王正廷、孔祥熙、宋子文、吴稚晖、李石曾、王树翰、张群、朱培德、刘尚清、贺耀祖,召集人为王正廷、宋子文。其中胡汉民在汤山被囚获释后与蒋已对立;王宠惠为海牙国际法庭法官,不在国内;王正廷已辞职;王树翰、刘尚清属东北军系,并未离开张学良来南京就职;张群为上海市长,难以分身。因此,外交组成员能经常出席外委会的为孔、宋、吴、李、朱、贺6人。蒋介石首批指定的6人为监察院长于右任、考试院长戴季陶、立法院代理院长邵元冲、代理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丁惟汾、教育部政务次长陈布雷、国民政府委员邵力子。戴季陶为外委会委员长,宋子文为副委员长。 其后,又有一些人员陆续加入。10月7日,中央政治会议第292次会议通过增加新任驻美大使颜惠庆、海军部政务次长陈绍宽、以及与张学良关系较密的刘哲、罗文干4人;10月12日中央政治会议第20次临时会议通过增加顾维钧1人;10月14日中央政治会议第293次会议通过增加海军部长杨树庄、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程天放、委员长南昌行营参谋长熊式辉3人;10月21日增加前外交部政务次长朱兆莘;12月2日增加军政部长何应钦。[14] 有不少论著提到顾维钧任外委会秘书长,但从各次会议记录来看,外委会并未设立此职,也未见顾维钧在会中承担此一职责,倒是顾维钧在其回忆录中说徐谟是外委会的秘书。[15] 顾任秘书长之说源于戴季陶文存,戴的回忆应当由误,但也不是毫无来由,因在此期间的10月24日,国联通过限日军于11月16日撤兵的决议,南京政府成立了一个由顾维钧等七人组成的“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顾任秘书长,戴很可能是将此“秘书长”误记成了彼“秘书长”。 在会议记录中列名委员身份参加会议的重要人物还有以下数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警察总监吴铁城、中央政治会议秘书长陈立夫、新任驻德公使刘文岛。其中蒋介石29日出席第25次会议,11月22日出席第47次会议;[16] 吴铁城自10月8日第8次会议起,出席会议达16次以上;陈立夫有7次;刘文岛有3次。 这份名单实际上已包含了当时在宁的几乎所有政要,正如10月5日戴季陶在外交部纪念周的报告所说:“关于外交政策,中央特组织特别外交委员会,中央负责同人均参加,共同负责。”[17] 一方面,它说明了这一机构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机构所作出的外交决策实际上也就是这期间南京政府的决策。 12月15日蒋介石宣布下野后,粤系重返南京政坛。16日,戴季陶、宋子文即辞外委会正、副委员长职,17日晨,戴离开南京。20日,宋子文辞行政院副院长及财政部长本兼各职,22日,顾维钧辞外交部长职。12月23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预备会议决议由粤系中央执行委员伍朝枢代理外委会委员长,增加顾孟余、邹鲁、李文范为外委会委员。 主要列席人员为:代理外交部部务的政务次长李锦纶、代理常务次长樊光、代理亚洲司长徐谟、司法院兼代秘书长谢冠生、立法委员狄膺。成立之初吴铁城、顾维钧、颜惠庆曾以列席人员身份出席,旋增补为委员,军政部次长陈仪亦曾列席数次。11月24日后还有徐东藩和外交部参事张韻海列席。 会议一般由委员长戴季陶主持(包括蒋介石参加的2次),戴不在时由副委员长宋子文主持(1次),戴、宋不在,由于右任主持(2次)。12月24日至28日的5(?)次由伍朝枢主持,29日伍朝枢辞职,外委会最后几日的活动,改由陈铭枢代为主持。 开会地点较为灵活,记录中以中央党部最多(39次),前期还在政治会议秘书处(第一次)、外交部(8次)、国民政府(4次)开过,后期在中央大学开过(5次)。 开会时间自9月30日起,除星期天外一般每天开会一次,如有事要议,星期天也开,之后可能补休会1天,连续休会两天的较少。根据会议记录,10月17日第16次会议后,10月20日开第17次会议,中间18日是星期天,但按《邵元冲日记》,19日有外委会开会的记载,会议记录上却没有这一次。另在蒋介石12月15日下野前后的13-19日,均未见记录,可见蒋氏的下野,对政坛造成的波动。同一天开会2次的会议记录上只有11月6日这一天,讨论的主要事项为日军加紧进攻黑龙江,马占山连电告急,如何从外交方面应付。另据邵氏日记10月30日也开过两次,会议记录却只有上午7时这一次。开会总次数,据会议记录、《邵元冲日记》及《大公报》综合统计,截至12月30日,在70次以上。 每天开会的时间,以上午7-10点左右的为多,即常常是一大早即开始开会,上午11点-下午2点、下午4-7点左右的各有10余次,晚上召开的也有若干次。从这种时间安排来看,外委会成员还是相当辛苦的。会场外还有记者守候,随时打探消息,对他们无疑也是一种压力。而且因为他们有多重身份,往往是一个会议接着一个会议,这种情况在邵元冲这段时间的日记中随处可见。顾维钧在辞去代理外交部长后给张学良的电报中也道出此情:“任事以来,昕夕焦劳,心力具瘁,殊觉不支,”“数月以来寝食无常,身心交疲,近又失眠”。[18] 可稍见国难时期,南京政府诸公的疲于应付之状。 蒋介石下野后,基本为蒋氏支持者的外委会成员因对粤系一定要蒋下野不满,大多已心灰意冷,戴季陶、宋子文、顾维钧等随之弃职,外委会在外交决策方面的作用实际上已大大下降。12月23日,伍朝枢代理外委会委员长,他却表示外委会的成立有其背景,“统一政府成立后,外交付托有人,该会似无继续存在必要”。[19] 只愿以此机构名义暂时承担,待宁、沪、粤三方统一后,即结束此一机构,将外交工作移交相关常设机构和人员。实际上,重返政坛的粤系也很难驾驭原以宁方为主的外委会。12月24日,驻日公使蒋作宾回国参加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伍朝枢乃于晚间召集外委会听取蒋的汇报。随后锦州形势日益吃紧,外委会又开会若干次。29日,一中全会决定陈友仁出任孙科内阁的外交部长(此前盛传伍朝枢将出任此职),伍朝枢即提出辞代理外委会委员长职。1932年1月2日,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21次临时会议上,行政院正、副院长孙科、陈铭枢均以外委会是临时性质,现在“外交当局负责有人”为理由,提出结束外委会,获得会议通过,外委会遂正式结束。[20] 三 特种外交委员会的活动 1、特种外交委员会的性质 外委会是经蒋介石提议、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讨论通过而设立的外交决策机构,(蒋下野前)在蒋介石领导下,对中央政治会议负责。以九一八事变后的对日问题为中心,讨论决定外交方针、具体外交策略、外交事务。其中包括直接指导和参与外交部的工作,指导施肇基在国联的申诉活动,指导蒋作宾在日本的交涉活动,保持与张学良等的密切联系,了解东北及其他各处日方的动态,通报中央的处理方针,通过各有关部会、地方当局对国内涉外事务的指导等等。但并不仅限于外交事务,亦涉及若干重大内政问题。 外委会的决策以开会为主,会议主要为两大议程,即报告事项和讨论事项。报告事项包括通报有关情况,传达有关信息,传阅有关文电。如蒋介石的指示,各方汇报的情况,与各国使节接触的情况,外交部的执行情况等。讨论事项包括整个外交战略的调整,对日外交方针,在国联会议上的立场和处置方略,若干重要宣言、文电的起草,具体外交事务的处理等等,有的当场作出决议,即会议记录中“议决”部分的内容;有的则议而不决。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请示蒋介石或提交中央政治会议讨论决定,一般事项、一般问题交外交部办理、或提请有关方面办理。外委会提出的外交方针经中央政治会议讨论通过后,即成为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的外交方针。 在外委会的正式会议之外,还有一个非正式、小范围、形式更为灵活的讨论外交重大事项的碰头会,由蒋介石召集,成员一般为戴季陶、宋子文、顾维钧、颜惠庆诸人。[21] 蒋介石便于及时了解外委会的讨论情况,征求几位核心人物的意见,作出相关指示。蒋介石的意见一般由戴季陶向外委会传达。在这期间的国民政府外交决策过程中,也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11月7日,外委会又决定分设三个组,即总务组,由戴季陶、宋子文负责,掌理文书,“得随时应付紧急事件”;宣传组,由陈布雷、罗文干负责,“加紧对外宣传工作”;治安组,由朱培德、陈绍宽负责,“研究一切军事及各地防御工作。”[22]这种分工情况,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外委会的职责所在。当然,是否采取、以及如何采取具体的、实际的军事行动,则不在外委会的职权范围之内,而取决于“军事当局”。[23] 外委会与外交部的关系,体制上是外委会决策,外交部执行,但由于外交部当时无人主持的特殊情况,一段时间外委会的负责人又兼到外交部主持工作。在10月14日外委会第13次会议上,李石曾提出“请本会戴宋二委员及李代部长常川到外部主持以利事机进行案”,获得会议通过。这一安排使外委会对外交部的领导更为直接。到11月28日顾维钧代理外交部长后,情况应当有所改变,对部务的处理相对独立。但在外交方针上,无论是蒋介石的打算,还是顾维钧的本意,都只能是执行外委会的决定。蒋介石为顾维钧就职亲书如下训词:“攮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故今日之对外,无论用军事方式解决或用外交方式解决,皆非先求国内统一不能为功。”“特种外交委员会之外交方针,乃为今日惟一至当之方针,顾署部长当深体此意(应即指蒋氏上面那段话—引者),懔乎遗教,布展其抱负,发挥其长才,俾我国外交,得以转败为胜,转危为安。”而顾维钧上任后,也“处事审慎,悉秉承特外委会意旨。”[24] 粤系重返政治中心后,在一个短时间,“外交大计仍采现行制度,先取决于特外委会,外部负对外执行责” [25] 外交与内政不可能截然分割,外委会处理的事务中也并不仅限于外交,亦涉及若干重要内政问题。例如:10月23日的会议上,宋子文提出,“目前正到外交重要关头,应请粤方到沪诸同志即日来京共策进行。”会议议决“电致上海于委员托转约汪精卫、孙哲生、伍梯云及粤来诸同志并胡展堂先生即晚来京。”宁粤合作实乃当时国民党内政问题之重心。11月27日第52次会议,“戴委员长报告今晨向主席建议组织委员会专司指导民众运动已蒙采纳”,外委会还曾通过各地党部对某些民众抗日团体施加影响。又如12月间因上海学潮日益严重,市长张群提出辞职,亦由外委会去电挽留。[26] 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确立的直接处理方针是军事上不抵抗,外交上不屈服,诉诸国联,希望通过英、法、美等国的干涉使日本撤兵。既不绝交、宣战,也不与日本直接交涉,不签丧权辱国之条约。尽力拖延与日本直接摊牌的时间。 2、特种外交委员会活动的三个阶段 在遵循此一基调的前提下,外委会3个来月的活动,大体可分为这样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30日—11月5日,即第1—第31次会议期间。是积极向国联申诉、对国联抱有较大幻想的阶段。在国联于9月30日、10月24日两次作出日军应从现占领地撤退的决议后,作接收日本撤退之占领区域的准备,以各种方式敦促日本撤兵。对日立场总体上尚属“不屈服”范围。 第二阶段:11月6日—12月15日,即第32—第61次会议期间。这一阶段,日本不仅未撤兵,反而变本加厉,向黑龙江、锦州扩大进攻,在天津、汉口挑起事端;国联之无用,更加暴露。外委会这期间一方面继续向国联申诉,坚持撤兵要求,反对日本在东北扶植傀儡政权,一方面提出若干变通办法,如划中立区、缓冲区,如就地抵抗。但因各种原因,均告落空,外交努力,陷于困境。 第三阶段:12月16日—1932年1月2日,即蒋介石下野后至外委会结束。是外委会工作基本停顿,勉强维持,随之草草收场的阶段。 这三个阶段外委会着手的主要工作包括: 积极信任国联、依据国联决议催促日本撤兵:外委会一成立,10月1日即“议决”并电施肇基,告以“在日本未撤兵以前,中国不能与日本作任何交涉,即在日本完全撤兵后,中国对于日本之侵略与压迫,亦惟有信任国联,始终主持公道,以维持世界之和平。” [27] 其后,对于日本在华的各种侵略行为,外委会的一个基本处理就是“电告施代表诉诸国联”。自己不敢奋起抵抗,向作用实际上极其有限的国联“告状”便寄托了南京政府的最大希望。 在9月30日国联通过撤兵决议后,10月2日,外委会议决,“请总司令电令张副司令,派定东三省统率各地军队之长官接收日兵撤退后之各地,并切实负责恢复日兵所破坏之各地治安,以免日方籍口延宕。”10月7日,外委会议决,“由外交部电令东京蒋公使,应查照4日去电再与外务省接洽,催其答复我方派定张王二氏接收之照会,请其迅令驻东省军事长官与我方所派人员接洽,或迳由该使与外务省接洽日军撤退我军解收应有之办法。”10月9日,外委会又通过了宋子文提议的紧急办法五项,内容为“催日本指定撤兵时日及步骤并请各国派员视察撤兵情形”。但在此期间,日军非但没有撤兵,反而进一步扩大在东北的侵略行动,并增派军舰到重庆、宜昌、长沙、汉口、九江、南京、上海、镇江、大冶、青岛等地,炫耀武力,威吓国民政府。 10月24日,国联再次通过决议(日本一票反对),限日军于11月16日之前完成撤兵。南京政府视此为外交上的一大胜利,催促日军撤兵再度成为外委会关注的中心。25日是星期天,外委会放弃休息开会,会中,顾维钧提出,为执行国联决议,“似应即请政府会知关系各机关及早准备,”推定宋子文、孔祥熙、顾维钧、陈布雷等7人草拟准备接收方案。27日,决定以蒋介石名义向国联各签字国发函致谢,邀请中立国派代表参与接收,电蒋作宾转告日政府“速派负责人员办理”。28日晚,蒋介石在励志社招待外委会各位委员,[28] 29日,又首次出席了外委会的会议。其后,南京政府成立了“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派定顾维钧、张作相、张群、吴铁城、罗文干、汤尔和、刘哲为接收委员,顾维钧为委员长。[29] 当然,南京当局也认识到,国联决议只是表明中国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国际同情,倘要因此而使得日本撤兵,则希望渺茫。但除此之外,又别无有效办法,也就只好把信赖国联的文章硬着头皮再做下去。25日,顾维钧电张学良:“本日外委会接日内瓦消息,”“议决案,日本1票对于13票未能同意。行政院闭会至11月16日再行召集开会。在此闭会期间,日军之不能撤退,可以断言。”“国联结果,道德上固属胜利,实际成为僵局,……现在我方第一步,只有请各列强分头劝告东京开始自动撤兵,以便转圜。……一面劝告人民仍持镇静,严守法律范围。云云。以留与日接洽余地。”[30]29日,蒋介石在外委会上也说得很明白:“日本对于此次国联决议坚不接受已甚明显,以后情势实较未决议前更为严重。自国联决议案经行政院会员国除日本外全体一致通过,日本态度非退即进,自日本对华传统政策上看,退步必所不甘,自非更进一步不可,以后情形如何变化正难逆料。”“吾人处此情状之下,单独对付既有许多顾虑,而一方在国际上已得到一致同情,以后自应信任国联,始终与之合作。而为国联本身设想,倘此事无法解决,以后世界和平一无保证,国联即可不必存在,对外宣言中应将此层意思明白表示。”从蒋介石最后这几句话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对英法等国或许为了维护国联本身的权威而对日本施加压力,还抱着几分希望。也是万般无奈之中聊以自欺的愤激之语罢了。 另外,蒋介石的这一番话,又为国民政府下一阶段的外交方针定了调子:即明知国联不能使日本撤兵,还要继续专依国联。 外交上不屈服,处理对日问题力求能维持起码尊严:10月17日,外委会议决中国在国联及对日应取之六点原则:一、日本必须在国联监视之下撤兵;二、中日将来交涉必须在国联照拂之下进行;三、地点在日内瓦或其他国联所认为适当之地;四、以后交涉必须在国际公约所定原则之下进行,不得违反下列三要点:1、尊重中国独立主权、领土完全、行政完整,2、实行门户开放、机会均等,3、促进远东和平,不得以武力为实行国策之手段;五、日本必须负此次出兵之责任;六、日本所有任何提案我方保留修正及另行提案之权。上述领土主权一条,是明确包括东三省的,19日,蒋、戴、宋、颜、顾等议定由施肇基在国联提出的方案就包括乙款第二条“日本尊重中国在东三省之完全主权及领土与行政之完整。”[31] 对于日方的种种挑衅行为,外委会的态度一是表示决不屈服,一是明确指出责任在日方。如10月6日(蒋介石)“主席交议应付日军示威运动方针案”,外委会提出,“日本海军出动情形,如系为恫吓中国政府及示威之企图,无论提出任何条件,我政府决不为其屈服。在此原则之下,一切应付办法,请主席随时处办。”10月5日讨论“日方谣传我国军队有屠杀东省韩人情事”,外委会决定,“由外部声明,因日本暴力占领东省重要城市,破坏各地交通之结果,致中国无法行使各该关系地域内军事上行政上之指挥监督,在上述情形未回复前,所有发生事故,应由日方负责。” 对中日之间一些具体事务的处理,外委会明显取与日本不合作的态度。10月5日讨论“浙江省政府请停发日侨护照案”,外委会答复:“应即停发”。10月15日讨论天津张学铭市长电告“日领请撤销禁止日本报纸传递案”,外委会决定,由外交部复张学铭,说明“日报捏造谣言,影响政治经济安全,暂难照办”。10月16日讨论“应否准日本学生考察团来华”,决定给予“婉词拒绝”。 对各地民众的反日运动,外委会最初也持暗中鼓励的态度。10月7日,朱培德在会上提出,“连日日本海军种种动作,无非籍口我国民众抗日运动,似应设法令抗日会发出宣言,说此种运动,完全激于日本侵略行为而来,在侵略状态未终止前,抗日运动无从缓和”。8日,外委会一般负责与党部方面联络的丁惟汾即报告,“已经召集党部负责人员谈话分头去办”。但南京政府又恐日本以各地抗日会的活动为借口扩大对华侵略,从而对局面失去控制,也担心民众运动为共产党所利用,10月9日,国民政府发出限制民众运动的通令:“外患突起,政府自应负处理外交全责,值此国际联合会议决限期撤兵案尚在限期中,凡我国人,尤宜镇静,谨守秩序,保护外侨生命财产,严防反动”。同日,总司令部又“训令各军事机关职员不得参加反日团体”。10月20日,国民政府发出“公务人员不得参加民众运动”的通令。[32] 并让各地党部对抗日会的活动多加防范。 对日军进攻黑龙江、骚扰天津等事件的处理:中方的示弱,国联的敷衍,更刺激了日本的肆无忌惮,日方不仅拒不撤兵,反而加紧扩大事态。自11月6日起,外委会的议题,就由前一阶段的根据国联决议接收辽吉一变而为如何应付日军进攻黑龙江了。6日连续两次开会“以日军侵黑省益急,黑省府代主席马占山坚守力拒,连电告急,故筹议应付,并电施代表公布于国联,促其制止。”[33]晚上8时,又再开会,“商黑省问题,10时顷散。”这也是记录中同一天连续开会两次的唯一一天。11月7日,外委会讨论“国联秘书长转达白里安来电,表示行政院及一般舆论对黑龙江事件之忧虑,希望中日政府注意两方代表在国联所作之保证,从速训令各本国军队设法避免冲突。”在此,国联不是谴责和采取措施制止日本的侵略,反而提请两方都要避免冲突,这种用语暧昧、不敢负责的态度,更暴露了国联的虚弱本质。但外委会还是委曲求全,议决“用李代部长名义立刻电复由施代表转声明中国始终遵守约言。” 11月9日,外委会继续讨论黑龙江问题,态度开始有所变化,提出办法三条,第一次出现了“自卫”的字眼:“一、综述数日来日人在东省种种暴行(包括嫩江事件),向日方提出抗议;二、电请张副司令转令马代主席坚守防地,尽力自卫;三、将经过情形作系统之叙述用谈话方式发表。”这与此前要求各地守军“力避冲突”、静候“中央”处置,已有不同。这是在认识到无论中方如何忍让日本都不会罢手、无论中国如何谦恭国联都不会真正援手的情况下,稍具意义的变化。但这种“自卫”还是一种权宜的、缺乏实质性内容的的提议,“中央”无计可施,也无心投入,便给了已在抵抗的马占山一个任其自生自灭的“自卫”权。果然,10天之后,便传来了外委会诸公意料之中的消息:“上午7时赴外交委员会议,知齐齐哈尔已确于昨晨9时许为日陷落,马占山军向北退却,情形益为严重。此次黑军以孤军当大敌,援绝弹尽,其失败已早为意中事,吾人惟有忍受暂时之牺牲,奋大决心,以博最后之胜利也。” [34] 这期间,令外委会头疼的还有日本在天津等地的骚扰,11月8日,日军指使便衣及收买的汉奸携械从日租界出发,“冲入华界扰乱”,大闹天津,旋发出照会,要求中国军警让出接近日租界300米的地方,并连续几日向华界炮击。[35]11月10日,外委会开会,“因日人近日在天津为乱,共筹应付”。[36]中方希望英、美、法等国派兵在津组织国际团体在日华之间巡逻,形成缓冲区。13日,蒋介石偕戴、宋、顾亲自约见英、美、法三使,称:“天津租界林立,各国商务关系甚巨,假使形势益趋严重,各国必受不利影响。……是以各国为保护商务利益计,在此情形之下,似应赶紧设法,帮同中国阻止日方此种举动。”但各国都不肯以武装介入:“各使以此项组织易起日方疑虑,且恐因此卷入漩涡,是以表示未能赞同。各使并云,此事关系军事当局,必须得其同意,一面并当请示政府,但恐未必邀准。”[37]邀请列强出兵干涉的办法既不能实现,中方只好避让,15日,河北省主席王树常与日驻军司令达成三项屈辱条件:300米以内如有保安队向日方道歉;取缔于日本名誉有碍之消息;“中国先撤防御工事。”[38] 对日抗议、向国联求告、请英美法出兵干涉,南京政府外交的三大“法宝”无一奏效,国内反对的声音日多。胡汉民即在报上公开表示,外交应自决,当局“除声言依赖信仰国联外,别无外交”,“如当局不觉悟,仍以无办法无责任无抵抗之三无主义为对日唯一方针,则必致国亡种灭。”[39]外委会内部及南京政府外交前台的几位要员,对国联也日渐不满,在11月20日的会议上,顾维钧提请“今后凡发对外宣言,对于国联等应予以有力之刺激,勿使太偏日方。”22日,外委会“因国联态度近日又较混沌,故决训令施代表向国联切实声明,…… 若国联再自堕其责任,则国联地位将丧失无余,故中国愿促国联之注意,使国联认识本身实居于当局地位,其制裁暴力乃为自己而奋斗,并非居于调人地位而随时企图自卸其责,并仍坚持非日本先行撤兵,则一切皆无商量之余地云。”[40]27日,驻日公使蒋作宾在日记中以矮脚虎喻日本,以平阳主人喻当局,以猎团喻国联,赋诗一首:矮脚虎“昂首西望平阳大,生死不顾东海跨。平阳主人疏防范,家宅鸡犬尽为霸。……平阳主人莫奈何,解围专向猎团托。猎团勇士素畏强,闻说虎来尽胆丧。高谈道德说仁义,虎自充耳仍猖狂。平阳主人速自立,虎兮虎兮早敛迹。”[41]“疏防范”、“速自立”,此诗对当局也流露出了不满。另外,颜惠庆后来对此也有毫不客气的评论:“一方因未尝遭遇抵抗,而益长其侵略勇气,一方则完全依赖虚有其表的国联,‘守株待兔’,一筹莫展。”颜称当时有一外国公使私下与他讨论此事,对他说,解决中日之间冲突的最大难题,是“谁往猫颈脖上系铃呀?”即中国一心指望别人,但谁都不愿出头来制止日本。[42] 对日军进攻锦州的处理:侵黑之后,日本在东北的下一个任务是拿下锦州,使东北完全脱离中国政府的控制。于是,锦州问题,又成了外委会闻之心跳的字眼。在顾维钧建议下,一方面向国联提出,划锦州为中立区,由国联派兵监视,中方退守山海关;一方面迭向张学良去电,如国联不能提供保障,日军来攻,应坚决就地抵抗。 11月24日起,外委会开始讨论“日本企图进攻锦州事件”,蒋、戴、宋、颜、顾等商议后,约见美、英、法三使“会谈避免冲突之临时办法,我方提议,倘日本坚持要求我军撤退,我军可自锦州退至山海关,但日本须向英、法、美各国声明,担保不向锦州至山海关一段区域进兵并不干涉该区域内中国之行政机关及警察,此项担保须经各该国认为满意。各使均认为善策,允电政府请示。”[43]25日,施肇基奉命向国联提出“划锦州为中立区”的建议,主张由英、法、意等中立国军队据守该地,日军在“中立区”成立后15日内撤出占领区。此论一出,舆论一片哗然,国内各界及海外同胞纷起反对设中立区,质疑国民政府外交,各地爱国学生纷纷到宁请愿,使南京政府穷于应付,12月9日,甚至专门成立了一个“特种教育委员会”,以应付汹汹而来的学潮。 中方一退再退,日方则狡计百出,向中方表示,如果中国军队撤出锦州,“则日本政府在原则上准备担任不进兵至华军撤退区域之内,但有不测事故或严重情形发生,以致华北地方日侨生命财产及日本驻屯军之安全有危险时不在此限。”[44] 这表明,即使中国军队撤出锦州,日本也不会真正停止进攻。列强方面,又是否可靠呢?12月2日,顾维钧电张学良,“前者施代表向国联提议派遣第三国军队代守中立区域,此间要求英、法、美担保日军勿入退出区域,均所以间接阻其进攻。现在派中立国军队一节,各国以驻军军队不敷分布,国联未能照办,议决改由各国派视察员居间接洽。”对此种毫无意义的应付,居然“我方业已声明承受决议”。[45]南京政府对于列强之过分恭顺,还真有那么点“媚外”的味道。 当然,这并不是说,当时的主政者根本看不清列强之不可恃,只是想尽可能争得他们的同情,因而无论如何也不愿得罪他们罢了。实际上南京政府也有另一手考虑:即令张学良率部就地抵抗。11月25日,顾维钧电张学良,“弟意锦州一隅如可保全,则日人尚有所顾忌。否则东省全归掌握,彼于独立运动及建设新政权等阴谋必又猛进,关系东省存亡甚巨。……是以锦州一带地方,如能获各国援助,以和平方法保存,固属万幸,万一无效,只能运用自国实力以图保守,与今晨外委会讨论众意佥同。顷见蒋主席熟商,亦如此主张。”26日电称:“现在中央意旨,决定如日方相逼太甚,我方应以实力防卫。”27日,外委会开会,“又对于锦州及热河方面,如日本敢以兵力来袭,决以实力抵抗自卫。”12月初,顾又迭电张学良不可从锦州撤兵,“兄为国家计,为兄个人前途计,自当力排困难,期能抵御。”并告知,宋子文表示“中央可抽调劲师归兄指挥,即财部税警团亦能拨3团约计5、6千人”归张指挥。[46]但张学良并无在锦州抵抗的打算,谢绝了调税警团的提议(调区区税警团的提议当然也反映出南京政府还缺乏增援的诚意),并流露出从锦州撤离的意图。 蒋介石下野后,戴季陶、宋子文、孔祥熙、顾维钧、陈布雷、陈绍宽、蒋作宾甚至外交部欧美司长徐谟、情报司长张祥麟等都先后辞职,邵元冲、程天放等也明显表示消极,[47]外患日亟,国民党中央主持外交、财政的重要官员却纷纷挂冠而去,中枢形同虚设。逼蒋下野之后,胡汉民、汪精卫却又迟迟不肯来京,由实际上并不为政坛推重的孙科主政,宁粤矛盾并未真正化解。此种政治背景之下,外委会一连几天,未见有召开会议的记录。至12月20日,才又重新开会,“讨论日寇急剧侵锦州事。”[48]24、25、26日的会议,均涉及日军攻锦问题。12月30日,大约是外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对锦州问题,一致决定,令张学良奋起抵抗:“30晚8时,特外委会开会,到何应钦、陈铭枢、孙科、李文范、吴铁城数十人。陈铭枢主席,讨论锦州问题。……各委员均主张以锦州现有军队,尽力抵抗,宁可因抵抗而失锦州,不能无抵抗而放弃。一方将日军行动,电告国联,促其注意设法制止。”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在25日、30日两次电令张学良“对于日本攻锦州应尽力之所及,积极抵抗”。30日的电报语气且已显严厉:“日军攻锦紧急,无论如何,必积极抵抗,各官吏及军队均有守土应尽职责,否则外启友邦之轻视,内招人民之责备,外交因此愈陷绝境,将何辞自解?”“望该主任深体政府之意,激励将士,为国牺牲,是为至要。” [49] 但张学良此时岂是孙科者流可以指挥得动?他一面于25日电呈国民政府“火速饬拨现款百万元”、“速拨枪弹某口径者1600万发,某口径者800万粒”、各种炮弹45万发、步枪1万枝,“所有弹款,务请于一星期内发到,”并“乞调遣大部援军,以厚实力,而资抵御。”26、28日又两次电催(谅孙科内阁也办不到)。[50] 一面已决定将部队撤离锦州:还在12月21日,他就已电令于学忠第一军司令部“我军驻关外部队,近当日本进攻锦州,理应防御,但如目前政府方针未定,自不能以锦州之军固守,应使撤进关内,届时以迁安、永平、滦河、昌黎为其驻地。”[51]28日日军直逼锦州,29日,东北边防公署参谋长荣臻以“兵力过疲,损失过重”,“枪弹缺乏,后援不及”为由,令锦州及附近驻军撤入山海关内,只留黄显声、熊正平率公安骑兵三个总队维持锦州一带治安。31日,已有报纸披露“日寇长驱西进,东北军竟决不抵抗。”[52]故外委会及南京中央30日之后迭电张学良令其固守,其实完全已是虚拟。有趣的是,31日,有一通以东北军下级军官名义在锦州前线发表的联合宣言,谓日军攻锦,血战5日,东北军死伤枕籍,“自一中全会开会之后,三次转电中央,请发弹药接济,无一应者,是中央抗日能力,仅于一纸电文,数张标语。”东北将士,决心为东北而死,“望南方同胞,弗徒以空言作抵抗”。[53]将球踢回了南京中央。1932年1月5日,张学良又通电全国,称如何在十几日血战之后痛失锦州:“我军奋勇应敌,激战十昼夜之久,前仆后继,死伤蔽野,卒以全力过疲,损失过重,无术继续坚持,致于江(3日)失守锦县,学良待罪图效,裂眦痛心,不能一战退敌,”弥深罪戾。[54] 事实上,当时国民党中央和地方当局采取的都是敷衍和推托的态度,又都担心遭到民众的唾骂,才会出现这种令后人实在无法恭维的情节。 3、特种外交委员会对外交方针的制定 外委会作为外交决策机构,在讨论和制定外交方针方面,较为集中的,成立之初有一次,11月底戴季陶向中央政治会议报告一次,12月底由伍朝枢报告一次。 一、9月30日第一次会议对方针问题的讨论,主要围绕应否对俄复交及外交重点是联俄还是联英美的问题。会中,一部分委员对中俄复交持怀疑或主张拖延的态度,如李石曾提到:“关于苏俄方面,张学铭曾上条陈,主张与俄复交。又东北青年亦颇有因此而倾向联俄者,即经济实业中人亦所不免。惟因日本之压迫而遽然变更既定外交方针,实有从长讨论之必要。…… 关于此点,德国所持外交方针大可供吾人采择,即运用此次自然之空气为策略(指与俄复交),而仍以联络欧美为目的,以谋中国经济建设上之进步—与苏俄复交进行上不宜太快,原则上可以谈判而时间必须延长。”戴季陶提出“至对俄复交之条件本人研究所及有应注意者:(一)对蒙古问题;(二)对中东路问题;(三)对共产党问题——此问题又可分两点,(1)过去外交机关包庇共党之事今后不可再有并须有切实之保证;(2)对共党不可有各种物资及精神上之援助,第三国际之行动苏俄政府须负其责。”吴稚晖则表示“对俄太接近是否失英美之同情亦要考虑,”“在此吾国多事之秋,且作虚与委蛇之复交谈判,等到政府更有力量再与认真复交”。另几位委员的发言似乎想打消对与俄复交的顾虑,态度较为积极。朱培德说,“共党问题只看本国政府之力量,至英美之同情已可看见,实在值不得考虑。”邵力子说,“对俄复交并非联俄更非容共。”宋子文也表示“总之不要使俄国失望。”外委会关于中俄复交问题的讨论涉及到国民政府外交方针的重大调整,一时虽未作出决议,但已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提出,随着对英美外交的屡屡受挫,与俄接近渐渐成为南京当局一种面对现实不得不作的选择。 依笔者所见,这可能也是南京当局讨论对俄复交较早的一次,且还未为一些研究战时中苏关系的学者所留意。 二、11月28日,外委会经“连日”讨论,又提出了《现在处理时局之根本方针》,包括对于局势总的判断和提出的对策,戴季陶并说这是外委会“自开始至于今日之一贯的观察判断,”这些判断,其中不乏精辟之处。而对策方面,尽管并非毫无道理,也提到要尽量尊重民意,但囿于内外各种因素的牵制,显得较为空泛,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特别是对于解决眼前的外交难题,用处不大。 判断部分之若干要点为: 1、“判断日本之军事政策,必定要达到完全占领东三省之目的而后已。”现在日本的“外交完全为军略所支配,故一切观察判断,”应以日本军事当局的行动为准。(而不可再幻想日本的外交当局会牵制军方)。 2、“判断日本以完全占领东三省,驱除中国固有之政治军事势力为主要目的。”“对于平津青济沪宁武汉等之各种阴谋,全为达成其根本目的之手段”。 3、“判断国联之目的,始终在尽力消除日本上项计划之实行与成功,英法皆同。”“但各国重要政策,因计划皆未完成,故此次决不对日作战。因此国联不能采取任何有力制裁,现在国联努力已将用尽,但即使因日本武力政策之猛进,而国联陷于困境,亦决不致因此而倒” 。(因此还得对国联毕恭毕敬)。 4、“判断美国态度,至今虽极力避免表示意见,但将来必要时,有运用九国条约,出而对日本作有力抵制之可能。” 5、“判断此次对日交涉,中国在国际上,必得最后之胜利。” 根据如上判断,外委会提出的是一种以屈求伸、从长计议、能忍则忍、尽力拖延的对策。不执着于当前之成败得失,尽一切可能争取国际同情,期待在国际局势朝着有利于中国的方向转化时,能够摆脱困境。已明显带有先安内、等待时机再攘外的味道。但为了争取民心,在退无可退时,也要做出一点抵抗的姿势。 1、“此时一切政策,以固结民心保持政府人民之信任为根本要图。对外策略,第一:中国无论如何,决不先对日本宣战,第二:须尽力维持各国对我之好感,第三:须尽力顾虑实际利害,但至万不得已时,虽在军事上为民意而牺牲,亦所不恤,惟必须筹划取得真实之牺牲代价。故对于锦州方面,如日军来攻,只有尽力抵抗,以树立今后政府在人民间之信仰,维系全国人心”。 2、“判断此时仍须尽力表示中国政府完全信任国联之意思”,“如此,第一、对于国内可减少人民责备政府之心理,第二、不致伤害各国之感情,第三、将来运用九国条约,而对美国做工夫时,较易说话。因国联重要各国,即九国条约之签字国,若中国对国联方面,不情到礼到,做尽功夫,将来改变方向时,不易得各国之同情。” 3、“日本国内反陆军政策之力量并不弱,” “惟此时均被军部举国一致之威力所屈服,但至军部政策用尽时,一切反陆军政策之势力,必将继起执政,至此中日间方入纯正外交时期。” “但此时期之实现尚远,吾人须知将来对日外交必有办法。而不能此时即有办法。且人民对政府信任未坚,此时时机未熟,见人谈话,稍一不慎,即遭误解,且妨碍进行。不过预备功夫,不妨着手,只管一面于必要时从军事上尽力自卫,一面民间从实际上坚决反抗,一面在此观察之下,作预备功夫,三者并不冲突也。”亦即在目前中日僵持和对立的情况下,预先做将来对日直接交涉的准备。[55] 这一外交方针,是秉承蒋介石旨意的产物,也得到了蒋介石的充分肯定。蒋在11月30日为顾维钧任外长职写的训词就说:“攮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未有国不统一而能取胜于外者。故今日之对外,无论用军事方式解决或用外交方式解决,皆非先求国内统一不能为功。” “特种外交委员会之外交方针,乃为今日惟一至当之方针,顾署部长当深体此意(应即指蒋氏上面那段话—引者),懔乎遗教,布展其抱负,发挥其长才,俾我国外交,得以转败为胜,转危为安。” [56] 三、12月28日伍朝枢代表外委会提出的外交方针。此份文件的起草较为仓促,“日军攻锦,各中委对此事极注意,除已电令张学领誓死抵抗外,并闻第三次会议时,曾决议交由特外委会起草对日方针,闻该会委员长伍朝枢,27午后,召各委员一度磋商,决定原则,着手起草,28日可望提交大会讨论。”文件内容较为简略,与11月28日那份相比,看不出有何大的进展:“关于东三省事件拟定应付方针如左:一、竭力从外交方面活动以防制日本侵略之扩大,如国际联盟、非战公约各国及太平洋会议各国均以正义及利害说之。二、日本军队无论向中国何处侵扰,守土军队应实行正当防卫,但政府此时不必宣战。三、即日设法进行收复东三省失地,并使东三省今后隶属于中央统一政令之管治。”[57] 28日,该方案提交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讨论,“无结果而散。”[58] 29日,政治会议讨论,亦受到许多与会者的质疑,认为“现在这样的方针,空空洞洞,人民必以为是和旧政府的方针是一样的,”“没有能使民众满足的地方”,“不但中央的同志看起来如此,就是全党同志、全国人民,看见这种方针,也必觉到对日外交毫无进一步的办法。”而被会议搁置。[59] 最后不了了之。 特种外交委员会存在的期间,是南京政府在九一八之后最茫无头绪的时期,内外交困,抉择极难。为寻找摆脱困境的一线生机,在最初阶段,南京政府自处于一个十分软弱被动的位置,寄希望于没有强制执行能力的国联,寄希望于日本国内不赞成扩大侵华的政客压制军方,寄希望于以己方有损国格的一味忍让来争取国际同情,总之是过分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在这样一个大的格局之下,秉持此一总的指导方针,外委会尽管也作了很多努力,对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有的也颇精辟,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也不无道理,但在对日交涉的根本问题上,最后只能是以无计可施而告终。 外委会使命的落空,既是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南京政府决策的失误所造成,也是当时总的局势使然。笔者以为,在当时那样的国际环境之下,以当时中国的实力,而对日本那样凶狠狡诈的强盗,不可能有什么天才豪杰,有什么锦囊妙计,能够在短时间内,使中国立刻摆脱屈辱,扬眉吐气。它只能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在劫难逃的中华民族,只有经过炼狱般的磨难,才有可能重获生机。因此,外委会3个月来的努力,未能使局势明显好转,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必然的。要与日本这样的强敌一决雌雄,确实,中国还需要时间。 更进一步看,如果是为了整合内部力量、调整对外关系、加紧国防建设,有一些暂时的妥协、作出一些局部的牺牲,尽量避免正面的、直接的交锋,特别是避免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不给无事还要生事的日本强盗以扩大侵略的口实,也是无可厚非的。从后来的局势发展看,中国在又多作了6年准备、实现了国共合作、并争取到苏联的援助之后,抗战初期失陷的地区还远远大于这时准备在锦州和天津所作的退让,也说明了这一点。当国者也不可能一碰就炸,动不动就破釜沉舟,在准备很不充分的情况下轻易决策,举一国之生命财产投入于战争之中,而没有丝毫的迟疑、犹豫。如果是这样,反而是不可想象的。问题在于,九一八之后,南京政府的迟疑和犹豫,妥协和退让,是否有这样明确的筹划,有这样长远的打算?是从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还是把统治阶级、统治集团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大敌当前,内部还在纷争不已,还把清除异己、消灭异党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虽是弱国穷国,在对外交往中,是力求独立、平等,不损尊严,还是俯首乞怜,过于恭顺?如果从这一角度衡量,当时和后人对南京政府的批评又是相当合理的,内部的纠纷许多是因南京当局而起,国家的贫弱也与统治阶级的自私有关,视民众如草芥、如寇仇,怯于外战,却又勇于内斗,出现危机时把毫无用处的国联当作救命稻草,作些无谓的努力,还总幻想第三国出头替他顶着,提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方案,徒增外人之轻蔑。这种政府、这种政策,又怎能得到民众的理解和同情呢? [1] 《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75页。与会人员名单见1931年9月20日天津《大公报》。 [2] 《邵元冲日记》,第776页。 [3] 韩信夫、姜克夫主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三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版第237-238页。下文还有若干史料引自该书,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4] 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年版第282-286页。 [5] 《东方杂志》第28卷第22号(1931年11月25日)“时事日志”。 [6] 《东方杂志》第28卷第22号(1931年11月25日)“时事日志”。 [7] 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6页;章伯锋、庄建平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抗日战争》第一卷,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李云汉:《顾维钧与九一八事变之中日交涉》,见李云汉主编、刘维开编《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650页;蒋永敬《顾维钧与九一八事变》、吴天威《蒋介石与九一八事变》,均载《抗日战争与中国历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8]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81年版第281页。 [9] 《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导言第16页。 [10]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281页。 [11] 《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187-188页。 [12] 《邵元冲日记》,第775-778页。 [13] 天津《大公报》1931年12月17日。 [14] 参见《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导言第4-6页。 [15] 《顾维钧回忆录》(1),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17页。 [16] 章伯锋等主编《抗日战争》史料第一卷209页将11月22日误为21日,“祃(22日)未”误为“马(21日)未”,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43-444页。 [17] 天津《大公报》1931年10月6日。 [18] 章伯锋等主编《抗日战争》第一卷第229-230页。 [19] 上海《民国日报》1931年12月22日。 [20] 《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218-221页。 [21] 见这期间顾维钧致张学良的电报。《民国档案》1985年第1、2期。 [22] 《中央政治会议特种外交委员会第42次会议纪录》,《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131-132页。 [23]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297次会议速纪录》,《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202页。 [24] 天津《大公报》1931年12月1日,10日。 [25] 《陈友仁到京履新》,1931年12月31日上海《民国日报》。 [26] 《特外委会挽留张群》,1931年12月13日天津《大公报》。 [27] 《中央政治会议特种外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记录》,《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10页(以下凡引自外委会会议记录者不再一一注明出处)。 [28] 《邵元冲日记》,第788页。 [29] 《时事日志》(1931年11月2日),《东方杂志》29卷第1号,1932年1月1日。 [30] 《顾维钧等为转报国联否决日本对案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 、《顾维钧转报请求列强劝日撤兵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0月25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432-433页。 [31] 《顾维钧等为应付国联形势于我不利所定办法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0月1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24页。 [32] 《国府通令保侨救灾严防反动》、《公务人员不得参加民众运动》,1931年10月10日、21日天津《大公报》。 [33] 《邵元冲日记》,第792页。 [34] 《邵元冲日记》,第797页。 [35] 《时事日志》(1931年11月8-12日),《东方杂志》29卷第1号,1932年1月1日。 [36] 《邵元冲日记》,第793页。 [37] 《顾维钧转报蒋介石请求各国设法制止日本非法举动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顾维钧为英美等国不愿开罪日本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1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37页。 [38] 《时事日志》(1931年11月15日),《东方杂志》29卷第1号,1932年1月1日。 [39] 1931年11月17日天津《大公报》。 [40] 《邵元冲日记》,第798页。 [41] 《蒋作宾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85页。 [42] 《颜惠庆自传》,姚崧龄译,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65-166页。 [43] 《顾维钧为避免冲突华军自动撤离锦州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1月2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48-449页。 [44] 《顾维钧转报驻华日领关于华军撤离锦州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1月2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56-457页。 [45] 《顾维钧等为撤退锦州华军中日双方态度对立等问题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2月2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59页。 [46] 见11月25日至12月5日顾维钧至张学良的电报。《民国档案》1985年第1、2期。另见《邵元冲日记》第800页。 [47] 《戴传贤践言入山》、《顾维钧辞职赴沪》、《财部职员总辞职,宋子文签发各机关政费》、《陈绍宽将辞海军部长》、《蒋作宾辞职》、《程天放将离京休养》、《外部次长政次尚在拟议中,常次已定傅秉常》,1931年12月19、23、24日,1932年1月1日天津《大公报》;《宋子文辞本兼各职》、《孔祥熙因病辞职》,1931年12月21日上海《民国日报》;另参见《邵元冲日记》;《蒋作宾日记》;《陈布雷回忆录》(吉迪编:《内忧外患中的蒋家王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48] 《邵元冲日记》,第808页。 [49] 《国府两电令张学良抵抗》,1932年1月2日南京《中央日报》。 [50] 《张学良电告锦州失陷经过》,1932年1月7日南京《中央日报》。 [51] 《张学良文集》(1),新华出版社1992年版,第559页。 [52] 《日寇长驱西进,东北军竟决不抵抗》,1931年12月31日上海《民国日报》。 [53] 见《中华民国大事记》1931年12月31日。 [54] 《张学良电告锦州失陷经过》,1932年1月7日南京《中央日报》。 [55] 《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长戴传贤上中央政治会议报告》,《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202-208页。 [56] 《顾维钧就外长职,蒋亲书训词论军事外交》,1931年12月1日天津《大公报》。 [57] 《特种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伍朝枢报告中国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关于外交方针案》,《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217页。 [58] 《蒋作宾日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395页。 [59]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300次会议速记录》,《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第212-21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