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底沟与三里桥》是1959年出版的新中国第一部新石器时代田野考古专刊,也是中国第二部被翻译成英文出版的中国田野考古专刊,被张光直誉为“是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世界考古经典之列” 。这部田野考古专刊之所以享有如此高的荣誉,是因为她为中国学术界、中国学者解决了被困惑长达30多年的一个学术谜团而扬眉吐气。 一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及《庙底沟与三里桥》产生的学术背景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是在1953年冬开展的河南省陕县灵宝考古调查中发现的 ,1956年秋至1957年底,配合三门峡水库建设工程,先后对庙底沟遗址和三里桥遗址进行了大规模发掘。 庙底沟遗址 2015年7月26日拍摄 20世纪50年代,我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相当薄弱。在庙底沟、三里桥遗址发掘之前,除了在地域上填补新石器文化遗存分布的空白点外,主要面临着两大学术主题。一是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文化发展序列问题,以便以考古学的实证研究澄清中国文化西来的错误学说;二是如何以考古学资料研究我国古代社会,解决从原始公社到奴隶制社会一段我国古代历史中某些关键问题,完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理论 。后面一项学术主题,在1954年开始大规模发掘西安半坡聚落址而正在进行探索,而前面这项学术主题尚未获得突破的线索。 1956年以前面对的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发展序列问题,主要是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的年代关系、文化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成为束缚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发展的认识上的瓶颈。 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文化关系问题,现在略微具备考古学知识的学者都能认识清楚。然而在庙底沟遗址发掘之前,却是笼罩在中国考古学者头上的一团迷雾。这团迷雾是中国考古学诞生以来所走过的一条特殊的学术发展道路而形成的。 1921年秋北洋政府农商部矿政顾问、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发掘河南渑池县仰韶村遗址,标志着中国考古学的诞生。这次发掘收获,明确了中国存在着新石器时代,命名了“仰韶文化”。安特生还依据发掘仰韶村遗址出土的陶鬲认识到仰韶文化为中华远古文化,而依据仰韶村遗址出土的彩陶,认为这可以证明中国文化西来说 。于是,中华远古文化源自西方的实证性认识,伴随着中国考古学的诞生而产生。尔后,安特生通过对青海、甘肃的一系列考古调查与个别遗址的发掘及初步的分析,提出了甘肃远古时代的齐家期、仰韶期、马厂期、辛店期、寺洼期、沙井期先后的六期说,以进一步论证这一观点 。 安特生发掘仰韶村遗址在中国学术界激起千层浪,发现的中华远古文化,为中国学者所振奋,而得出的中华文化源自西方的认识则为中国学者所不能接受。然而,苦于没有掌握考古学的反驳证据,中国学者纵然不能接受中华文化西来说,却不能给予有分量的反击。即使李济在1926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中国学者第一次主持的考古发掘,在山西省夏县西阴村遗址发掘了200多平方米之后,仅是提出了“西阴村带彩的陶片原始于西阴村”的可能的认识 。这一现状至1930年因山东省历城县(今章丘县)龙山镇城子崖遗址的发掘,以及1931年河南省安阳后冈遗址的发掘而开始有所改观。 1930年秋,依据1928年4月吴金鼎发现城子崖遗址的线索开始发掘城子崖遗址,至1931年秋的第二次发掘,确立了龙山文化,李济意识到这一发现“使得对中国文化原始的讨论找到了一个新的端绪” 。而1931年梁思永发掘后冈遗址发现小屯、龙山、仰韶三叠层,确认仰韶早于龙山 。 然而,当时将山东的龙山遗存与河南的龙山遗存视作为同一类文化遗存,并且仍然认同在仰韶村遗址的彩陶遗存与素面陶遗存是共存关系,接受在甘肃地区齐家期早于仰韶期的认识,于是以仰韶文化由西向东发展,比龙山文化先到豫北地区,龙山文化由东向西发展,到了豫北之后再向豫西发展到达仰韶这么一种地域、时间差关系,来解释后冈遗址发现的仰韶与龙山的早晚关系以及仰韶村遗址中仰韶遗存与龙山遗存混存的现象 。 梁思永的这一解释及其认识,成为三四十年代我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影响极大。以至于夏鼐在1945年发掘甘肃省宁定县(今广河县)阳洼湾遗址,以齐家文化墓葬填土中的半山彩陶片现象,一举纠正了被安特生错置的齐家期早于仰韶期的问题之后 ,在1951年春再次试掘了仰韶村遗址,却认同仰韶村遗址的“文化是一种仰韶与龙山的混合文化” 。 安特生发掘仰韶村遗址将以彩陶为代表的文化遗存与以素面陶、陶鬲为代表的文化遗存混合在一起的问题,尹达在1937年已经开始认识到。他指出:龙山文化与仰韶文化同为中国新石器时代末期的两种不同系统的文化遗存,仰韶村遗址含有龙山和仰韶两种文化遗存,安特生发掘仰韶村遗址将龙山与仰韶两种文化遗存混在了一起;齐家坪遗址是否早于仰韶期,不得遽为定论。尹达在1937年7月7日形成的这一认识因日本侵华战争而拖延至十年之后的1947年才得到公布 ,没有及时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但是,1953年安志敏等人对河南陕县、灵宝的考古调查,在三里桥遗址发现了龙山文化压在仰韶文化之上的地层关系 ;1954年河南文物工作队第二队发掘洛阳孙旗屯遗址区分出仰韶文化早晚两期遗存,而晚期遗存中有龙山文化因素 ;这些现象,引起尹达的特别关注。1955年,尹达在担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之后提请大家注意:在河南西部也很可能发现龙山文化与仰韶文化的叠压堆积现象,注意把这种层位关系弄清楚。因为,这将是解决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在河南西部的先后序列的关键。并希望能够全面而系统地作些典型发掘,对这两种有复杂因素的文化遗址的全貌作一较彻底的认识 。 从学术史的角度观察,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发展至1955年,在河南西部寻找典型遗址进行全面而系统的发掘,以彻底解决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问题,成为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之前学术发展迫切需要着手进行的考古工作以及解决的重大学术课题。三门峡水库工程的建设,恰好为实施这一愿望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与条件。真可谓天赐良机。 二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 庙底沟遗址局部地层断面 2015年7月26日拍摄 庙底沟遗址面积约240000平方米,1956年9月30日至12月6日进行了第一次发掘,1957年3月26日至7月25日进行了第二次发掘,两次发掘了280个探方,揭露面积4480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房址2座、灰坑168个,庙底沟二期文化房址1座、灰坑26个、窑址1座、墓葬145座,以及一批东周、汉唐文化遗存。 三里桥遗址面积约180000平方米,1957年4月12日至8月7日进行了第一次发掘,1957年10月7日至11月20日进行了第二次发掘,揭露面积1526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晚期后段的灰坑47个、窑址2座、墓葬2座,河南龙山文化灰坑103座、窑址1座、墓葬1座,以及一批东周遗存。 庙底沟与三里桥两处遗址发现的四种文化遗存都还有一批陶器、石器、骨角器,以及自然遗物。其中,庙底沟遗址发现的大批遗存都是首次发现或是首次明确其年代坐标。这些重要遗存主要有以下这些。 1.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房址 1956~1957年发掘庙底沟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房址仅有两座。都为浅穴式方形房址。其中一座基本完整,边长约6~7米许,面积约45平方米。门朝南开,为外凸的狭长斜坡式门道,门道长2.84米,宽0.6~0.72米,正对门道的屋内设一直径1米余的大烧灶坑。沿墙四边设有分布规则的柱子洞,是为墙柱。在屋内中部四角各设一支撑横梁的柱子洞,柱洞内置有石柱础。这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完整房址的首次发现,后来的发现证实这类房址是庙底沟类型常见的房址。所以,这次发掘为后来发现、清理、复原庙底沟类型房址积累了经验。 2.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灰坑 庙底沟遗址发现的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灰坑有168个,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种,分别为103个和65个。形制有口大底小的斗状、直筒状、口小底大的袋状。在9座灰坑里埋有人或动物。其中4座灰坑有5具人骨架,1座灰坑有1具猪骨架,1座灰坑有1具猪骨架和3具狗骨架,1座灰坑有4具狗骨架,另有2座灰坑各有1具狗骨架。这是首次发现的成批量的庙底沟类型的灰坑以及人骨乱葬坑与猪狗祭祀坑。 3.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典型陶器群与成批量的彩陶 庙底沟遗址发掘出土的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陶器与彩陶,以往在仰韶村、西阴村等遗址都有发现。但是,仰韶村遗址发现的庙底沟类型的陶器与龙山期的陶器混在了一起,西阴村遗址发现的庙底沟类型的陶器一直没有全面整理、公布。所以,庙底沟遗址发现的庙底沟类型的陶器成为首批展示的考古学单位明确的庙底沟类型陶器群。 这批陶器群,依据发掘报告的分类与描述,有细泥质红陶的圜底罐、盘、浅腹碗、深腹碗、敞口碗、曲腹碗、圈足碗、浅腹盆、敛口盆、深腹盆、椭圆盆、筒状盆、甑、杯、盂、敛口罐、长颈罐、尖底瓶、平底瓶、器盖、器座等;有泥质灰陶的盘、敞口碗、曲腹碗、浅腹盆、敛口盆、敛口罐、长颈罐、器盖、器座等;有细泥黑陶的圜底罐;有夹砂粗红陶的圜底罐、釜、鼎、灶、盘、敞口碗、浅腹盆、深腹盆、杯、盂、敛口罐、小口镂孔罐、器盖;以及陶刀、锛、㼽、纺轮、弹丸、陶环等工具与装饰品;还有陶鸟首、钟形器、坠形器等。其中各种曲腹彩陶盆、曲腹彩陶碗以及双唇尖底瓶、釜、灶等一群陶器,成为首次明确的庙底沟类型的典型陶器群;而特征鲜明、极富艺术价值的彩陶纹饰,首次全面展示了庙底沟类型彩陶图案的基本特征,吸引了许多研究者,成为永不衰竭的艺术创作的源泉之一。 4.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石工具——石铲与穿孔石刀 庙底沟遗址发现的庙底沟类型的石质工具有盘状器、网坠、刀、小石片、锤、斧、锛、凿、铲、纺轮、球、磨杵、磨盘,以及各种装饰品。其中盘状器数量最多,但用途未能究明;而石铲与穿孔石刀,形制进步,反映了农业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石铲共发现130多件。小的长13.4厘米,大的长29厘米以上,形制为舌状,有的在背部有凹口,形制特征表明其便于铲土。穿孔石刀有71件,通常在中部偏上穿一孔。这种穿孔石刀比两侧呈凹口的石刀更便于割穗。这两类石工具的发现,而且数量较多,表明庙底沟类型的农业生产有了明显的发展。 5.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房址 发现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房址仅1座,基本完整,为半地穴圆形房址。口小底大,穴深1.24米,底经2.7米。外凸阶梯式门道,门道长0.74米,宽0.56米,有一个台阶。在半地穴周边设有略微内斜的柱洞,在屋内中央一侧设一中央柱洞。在室内居住面至墙根上铺白灰面。室内还设有一座低墙壁龛。这是首次发现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深半地穴弧壁圆形房址。 6.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窑址 发现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窑址一座,为小型竖式窑。由窑室、火口、火膛、火道、窑箅等构成。窑室直径0.93~0.78米,窑壁呈弧形,推测窑顶为半球状。火膛在窑室的下部,长0.94,宽0.6米,深0.96米。火道分作八股,由火膛向上通入窑室的底部。窑箅厚0.16~0.3米,开有25个火眼。这是首次发现明确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竖式窑。 7.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灰坑 发现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灰坑26个,有圆形和椭圆形两类。圆形灰坑中以口小底大的袋状灰坑为主,有17个,而且坑壁经过修整,一般比较整齐。由此明确这种口小底大的袋状灰坑是庙底沟二期文化的一种生活使用的窖穴。在两座袋状灰坑中分别葬有一具人骨。在另外一座灰坑的坑壁上清理出类似木耒的双齿形铲土工具痕迹。这是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首次发现。 8.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墓葬 发现清理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墓葬有145座,都为长方形竖穴小墓。墓圹长约1.8~1.9米,宽约0,41~0.51米。都为单人葬。其中138座为直身葬,2座为屈肢葬,只有2座墓各随葬1件小陶杯,其余均无随葬品。这批墓葬大致成十排分布。这是首次发掘揭露的埋葬有规则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墓地。 9.庙底沟二期文化的一批陶器 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陶器,在仰韶村、万荣县荆村等遗址的发掘中已有发现,但没有区分辨识出来。庙底沟遗址的发掘,揭示了属于庙底沟二期文化堆积的考古学单位,于是一大批庙底沟二期文化陶器的时代坐标得以确立。这些陶器,依据发掘报告的分类与描述,有夹砂粗灰陶的圜底罐、双耳盆(包括刻槽盆)、浅腹盆、深腹盆、大口罐、单耳罐、敛口罐、鼎、斝、灶、器盖;泥质灰陶的碗、双耳盆、浅腹盆、深腹盆、杯、小口罐、小口尖底瓶、小口圆肩罐、豆、器盖;细泥红陶的杯、三耳盆、深腹盆;细泥黑陶的盆、敛口罐、小口罐、圈足碗、器盖;以及陶刀、陶垫纺轮、弹丸、陶珠、陶管(耳珰)、柱状器等工具与装饰品。其中附加带状泥条堆纹的陶鼎、大口深腹罐、刻槽盆,以及饰篮纹或绳纹的斝、灶、小口折肩罐、小口折肩尖底瓶、菱形带状纹彩陶深腹盆等成为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典型器物,具有鲜明的时代与地域特征。而细泥红陶的菱形带状纹彩陶深腹盆的时代确认,为说明仰韶文化的后续发展找到了重要的证据。 此外,玉石璜、陶耳珰、骨梳等,也是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首次发现,但长期不为研究者重视。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的这些考古发现,尤其是庙底沟遗址的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与庙底沟二期文化的一系列的新发现,极大地充实并且是改变了当时对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许多认识。 三 《庙底沟与三里桥》的编写体例与主要特点 《庙底沟与三里桥》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编写的第一部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专刊。其编写体例在继承1934年编写出版的中国第一部田野考古专刊《城子崖——山东历城县龙山镇之黑陶文化遗址》的基础上,有许多创新。 《城子崖》的编写体例主要是由梁思永在吸收当时欧美考古专刊编写体例,并且经过数易其稿而开创的,主要是客观介绍对遗址的发掘经过、详细叙述发现的遗址地层堆积情况、建筑遗迹、各种各类各式陶片与陶器、石器、骨角蚌器、金属制品、墓葬与骨骸、各种动物骨骸,并附录董作宾所写的城子崖与龙山镇的历史沿革。其中对陶片进行质地、范式、制作、使用痕迹、刻画印迹等的分析,对陶器进行分门、种、类、式、件的分析,可谓极为细致。 《庙底沟与三里桥》专刊由主持发掘者安志敏确定编写体例,并与发掘主要参与者谢端琚、郑乃武一起编写。全书分为五章。分别为壹序言、贰庙底沟、叁三里桥、肆文化性质及年代、伍结束语。其编写的特点是以简洁的方式全面公布各项发掘收获与资料以及研究认识。 第一章,序言,介绍开展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的社会背景、工作背景,以及专刊的编写情况。 第二章,庙底沟,分为地理环境及工作概况、文化堆积、仰韶文化遗物、龙山文化遗物、东周文化遗物等五节。 在地理环境及工作概况一节中,详细介绍了遗址所在的地理地貌与环境以及遗址位置的特点与面积、对遗址的发掘过程以及总的收获,并公布参加各次发掘的人员名单。 在文化堆积一节中又分为地层情况、建筑遗存、墓葬等三小节,即将发现的各种遗迹与地层情况合在一大节种介绍。地层情况小节中详细介绍庙底沟遗址5个不连接的发掘区的发掘总收获以及地层堆积情况。建筑遗存小节中分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分别介绍发现的房址、窑址、灰坑。对建筑遗迹的介绍十分详尽。如对房址的介绍,描述其位置、堆积情况、大小、方向、平面结构、四壁、柱洞、地面、火塘等各种遗迹现象以及出土物,并配房址的平面图、纵横剖面图、详细的房址柱洞登记表,还依据发现情况,复原房址的立体结构并配复原图表示。墓葬小节中分别介绍了仰韶文化墓葬与龙山文化墓葬以及汉代墓葬。 仰韶文化遗物和龙山文化遗物两节内容,是《庙底沟与三里桥》专刊中所占篇幅最多的部分,并且以仰韶文化遗物所占的篇幅最多。考古发掘专刊中对出土遗物的介绍,通常是占篇幅最多的部分,也是反映编写者对出土物的掌控与认识,包括对出土物的整理能力、分析与研究能力、表达与描述能力。 在仰韶文化遗物和龙山文化遗物这两节中,按质地逐渐分类的方式归纳出土物,按器物用途、种类、型式介绍出土物,形成一个多级分类的出土物描述网。如仰韶文化遗物按质地分为陶器、石器、骨器、自然遗物,龙山文化遗物分为陶器、石器、骨蚌器、自然遗物。这是第一级分类。在仰韶陶器中按用途分为容器与炊器、工具、装饰品、其他。这是第二级分类。在仰韶陶容器与炊器中按陶质分为A细泥红陶系、B泥质灰陶系、C细泥黑陶系、D夹砂粗红陶系。这是第三级分类。在介绍A细泥红陶系时,先综述其陶质、器物制法、陶色、陶衣、彩陶色彩、纹饰与彩陶图案及装饰器物的特点,然后按圜底罐、盘、浅腹碗、深腹罐等20种器形具体介绍器物。这是第四级分类。在有的器物下还进行式的划分。如敞口碗分为a、b、c三式,曲腹碗分为a、b两式,深腹盆分为a、b、c、d、e、f、g、h、i九式。这是第五级分类。 出土物经过这五级分类介绍,既全面而系统又简洁而明确地得到了详尽的公布。而后三级分类还配上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如A 代表细泥红陶,18代表第18种器物——瓶,a、b分别代表两式瓶,即尖底瓶与平底瓶,于是一看到A18a代码,就知道是指细泥红陶尖底瓶。值得称道的是,在介绍器物所配的线图上端,标上了器物的代码和标本号,使读者看图识物,一目了然。 但是,由于这种代码式的器物介绍方式,要求编写者与读者具有清晰的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而不至于搞混,更由于这为专刊的编排带来了许多琐碎事,所以这种代码式描述的器物介绍方式在后来的考古发掘专刊中未被全部承袭,而仅是将器物的型与式以代码式描述的方式发展了下来。然而,近10多年来,器物的型、式代码式描述的介绍方式,因嫌琐碎正在遭部分中青年考古学家所遗弃。这是考古学学科发展值得反思的。 第三章,三里桥,编写体例和特点与第贰章的相同。 第四章,文化性质与年代,是对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资料分析的提炼与研究,提升有关认识。表达方式是先按前述的第二章、第三章的结构分为庙底沟、三里桥两节,并且分仰韶文化层、龙山文化层进行分析阐述,提出有关认识。如庙底沟一节中的仰韶文化层部分,讨论了以往对仰韶村遗址发掘的问题与仰韶文化一名的问题,以庙底沟遗址代表的仰韶文化遗存的分布范围,房屋、灰坑、墓葬的特点,陶器、石器、骨器、装饰品的特点,分析仰韶文化的年代以及类型划分与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当时的农业生产、手工业、家畜、社会组织与经济形态等发掘资料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明确仰韶文化的基本性质。然后,再设庙底沟与三里桥的关系、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两节,重点分析了庙底沟与三里桥四种文化遗存之间的关系,提出对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关系的新的认识。 第五章,结束语,归纳对庙底沟遗址、三里桥遗址发掘的主要收获以及研究认识上的重要成果。 四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及《庙底沟与三里桥》的主要学术贡献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在1957年11月结束发掘工作之后,即开展对发掘资料的整理以及发掘专刊的编写工作,并且在不到两年内,发掘专刊于1959年9月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这种快速的工作与研究方式,使得广大研究者较早地了解到遗址发掘的收获与研究成就,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所以,《庙底沟与三里桥》是20世纪50年代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发掘研究影响最大的一项成果。其学术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了仰韶文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的发掘,由于划分出四种文化内涵不同的文化遗存,尤其是庙底沟遗址的发掘划分出文化内涵单纯的仰韶文化层以及庙底沟二期文化层,使得仰韶文化的文化内涵首次得到了经大规模考古发掘的清晰表现。 庙底沟遗址与仰韶村遗址相距不足50公里。这两处遗址的仰韶文化的文化面貌基本相同,只是仰韶村遗址在地域上更接近豫中。由于安特生对仰韶村遗址的发掘没有掌控好发掘的遗址层位,将仰韶文化陶器与龙山文化陶器混在了一起,使得他命名的仰韶文化的文化内涵十分杂乱。所以,仰韶村遗址的发掘,在促进中国考古学的诞生,掀起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后续发展。 庙底沟遗址的发掘以及一大批仰韶文化遗存的发现,为学术界展示了文化面貌单纯的仰韶文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如仰韶文化的房址、灰坑、生产工具、陶器群以及彩陶等一大批文化遗存的基本特征。 需要指出,安志敏在《庙底沟与三里桥》发掘专刊中没有否定仰韶文化一名,只是以庙底沟遗址的发掘成果修订仰韶文化的文化内涵与特征。现在看来,如果那时以庙底沟遗址的发掘成果将仰韶文化更名为庙底沟文化,那么50年后对这一考古学文化的认识,不至于象现在那样枝蔓难理,极不统一。 2.发现确立了庙底沟二期文化 庙底沟二期文化的发现与确立,是这次发掘的最大成果。发现的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叠压在仰韶文化层之上,证明庙底沟二期文化晚于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文化面貌,与仰韶文化以及在三里桥遗址发现的河南龙山文化遗存,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并且介于他们两者之间,既具有仰韶文化的余韵,又开河南龙山文化的先声,于是确立为由仰韶文化向河南龙山文化发展的过渡时期的文化遗存。 由于庙底沟二期文化的确立,其他遗址的一批庙底沟二期文化的遗存也得到了明确,于是作为仰韶文化向河南龙山文化发展的过渡时期的庙底沟二期文化的房址、窑址、灰坑、墓葬、生产工具、陶器、家畜等遗存以及社会组织、经济形态等议题,都可以进行与仰韶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的对比研究,以揭示社会不断发展的状况。意义十分重大。 3.厘正了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 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在庙底沟遗址发掘之前,一直不能明朗。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的发掘,证实了河南龙山文化是由仰韶文化通过庙底沟二期文化发展而来的,否定了仰韶与龙山混合文化的存在,还动摇了在学术界流行了20年的豫北地区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是两种来源不同的文化的认识。 安志敏还将豫西三里桥龙山文化遗存及豫北后冈龙山文化遗存统一归入河南龙山文化,而且将河南龙山文化中的山东地区的龙山文化典型陶器认作为是受山东地区龙山文化的影响,于是进一步认识到山东地区的龙山文化很可能另有来源。这一认识被后来在山东地区发现的大汶口文化所证实。 厘正了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使得梁思永提出的仰韶文化由西向东发展,龙山文化由东向西发展的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发展格局的认识被终止。这是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研究产生的一个超越遗址发掘本身的重大成果。 此外,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成果还揭示了仰韶文化存在着不同的类型或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如庙底沟遗址的仰韶文化面貌与三里桥遗址的仰韶文化面貌不一致,安志敏据此提出了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但误认为庙底沟仰韶文化早于三里桥仰韶文化,其实是三里桥仰韶文化早于庙底沟仰韶文化。 五 结 语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的发掘是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仅次于西安半坡遗址发掘的大规模发掘之一。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40多位刚入所的考古工作者以及全国各省区文博单位20位干部在这次发掘中得到了专业训练,这些人员后来成为该研究所以及那些文博单位田野考古工作的中坚。而发掘成果与研究认识则开创了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编年与谱系研究的新局面。其学术影响,蜚声海内外。 庙底沟与三里桥遗址发掘及《庙底沟与三里桥》明确的仰韶文化的基本内涵与特征、确立的庙底沟二期文化及其文化面貌、解决的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关系,清晰地展示了仰韶文化发展为庙底沟二期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发展为河南龙山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由此黄河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文化连续发展的线索开始厘清并得到公认。 《庙底沟与三里桥》首次证实了中国新石器文化连续发展的史实,是中国古代文化连续发展的标杆之作。这也是中国考古学发展至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重要的学术事件。 (作者:朱乃诚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南方文物》2015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