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城是中国古代城址和中心聚落中最重要、最核心、最引人注目的部分。然而宫城的出现并非与城址的出现同步,当史前城址发展到相当成熟的阶段时才出现了宫城。偃师商城宫城曾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宫城,二里头宫城的发现将宫城出现的时间一下提前了几百年[[1]]。但是二里头成熟的宫城形态有理由使我们相信早于二里头文化阶段已有了宫城的雏形。近年蓬勃发展的聚落形态考古研究和一些重大遗址的考古新发现为宫城的形成问题提供了线索。在此,笔者不揣浅陋,试就中国早期宫城的起源、形成及相关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一 宫城的萌芽及雏形宫城 具有象征意义上的宫城目前可追溯至陶寺文化早中期阶段。陶寺中期城址平面大致呈圆角长方形,总面积约280万平米。是我国黄河流域迄今发现的规模最大的史前城址[[2]]。此外在陶寺城址中还发现了陶寺早期小城、早中期宫殿区、中期大墓等重要遗迹[[3]]。城址中发现的较高规格居址位于早期小城的南部边缘,这些居址可分为东西两个区。西区已探出的夯土基址形制规模不大,发掘者称其为下层贵族居住区。东区被称为上层贵族居住区,又称“宫殿区”。从整个早中期城址的布局及东区内涵来看,这一认识确有道理。首先东区总面积约6.7万平方米,其中少见早中期的墓葬、手工业作坊等其它遗迹。该区内中西部为核心建筑区,面积约5万平方米。东半部靠近东墙Q4的地带无建筑及建筑垃圾,有相对集中的灰坑,可能是宫殿区的生活垃圾区,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在核心建筑区发现了陶寺文化中期的大型夯土建筑及高等级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中出土三块篦点戳印纹白灰墙皮和一块罕见的带蓝彩的白灰墙皮。这些表明东区非手工业作坊区和墓葬区,也绝非一般居民的聚居区而很可能是较高等级贵族居住区。2007年,面积达1万多平方米的夯土建筑基址IFJT3和IFJT3内柱网结构明显的宫殿夯土基址的发现确认了陶寺遗址宫殿区及宫殿类建筑的存在[[4]]。 此外,从东区在整个城址中的布局规划看,东区南边紧靠早期小城的南墙Q10和Q11,西边有大南沟为界与下层贵族居住区分开,东边直到东墙Q4,北边则有空白地带和位于中梁村的中期大型普通居址相隔离[[5]]。这样整个东区即宫殿区处于一种四面相对封闭、相对独立的形态,这其实是从空间上凸现最高统治者与普通居民甚至一般统治者的区别,表明他们已受到特别的保护。这时的宫殿区虽然不像以后的都城那样有规正的宫城城垣圈起,但是已经基本具备成熟都城中宫殿区的特征。陶寺宫殿区这种相对封闭和独立的存在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已具有了宫城的性质和功用。这一时期可称为宫城的萌芽时期。值得注意的是,陶寺遗址微观聚落形态和宏观聚落形态的考察表明这一时期的陶寺社会已进入了属于早期国家形态的邦国阶段,文明社会已初步形成[[6]]。 真正具有宫城功用形态的实体则是新砦城址的内壕。近年来在河南新密市的新砦遗址发现一座面积约100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末期至新砦期的城址[[7]]。在该城址中发现了外壕、城壕和内壕三重防御设施。内壕设在城址西南部地势较高处,内壕圈占地带为城址的中心区,面积约在6万平方米以上。目前在内壕圈占的中心区偏北处发现了大型建筑遗迹,具体位置就在今梁家台村东北的高台地上,这里也是整个遗址海拔最高处。已经发现的大型建筑现存部分整体呈刀把形,主体为长条形。现存东西长92.6米,南北宽约14.5米,总面积达1千多平方米。大型建筑为浅穴式,带有夯筑的南北“窄墙”,南北窄墙之间为明显的踩踏面,推测是一处规模宏大的露天活动场所[[8]]。结合以往在该中心区出土有青铜容器残片、类似二里头文化青铜牌饰图案的器盖、刻有蘷龙纹的陶器圈足等高规格的遗物,内壕圈占的区域很可能为高级贵族的居住区,甚或宫殿区所在。若然,新砦城址的内壕就具有了以后成熟的宫城城墙的功能与作用,而内壕圈占的区域则相当于后来的宫城及宫殿区。但很显然,这时的内壕与此后高耸于地面且规整的宫城城墙又有所不同,无论从建筑规格上还是功用上看都具有更多的原始性。此时,如新砦内壕类的防御建筑体及其圈占区域可称为宫城的雏形状态。 此外,在探讨雏形宫城时,颍水上游的登封王城岗遗址的发现引人瞩目。近年,王城岗遗址在早年发现的小城外围又发现一座面积达34.8万平方米的龙山文化晚期的大城[[9]]。种种迹象表明王城岗大城和小城有着重要的联系,比如:大城和小城的方向大体一致;大城城墙和小城城墙所用的夯土、夯窝的特征、夯土层的厚度等基本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从城址位置与布局看,小城偏于大城的东北部,且二者有叠压关系。从年代上看,小城的使用时间在王城岗龙山文化第二期,而大城的使用期主要为王城岗龙山文化第三期,大城的北城壕打破小城西城西北拐角处的夯土城墙,大城年代晚于小城,也就是说二者基本上非同时存在。从王城岗小城的规模与内涵看,王城岗西小城面积不足一万平方米,东城和西城规模相似,这样的小城和二里头宫城中的单体宫殿建筑二号宫殿基址的面积大致相当。即使在宫城的起源阶段,这样的面积可能也无法涵盖宫城的全部内容,如陶寺遗址仅宫殿区已至少5万平方米。此外,王城岗西小城中西部较高处和东北部一带曾发现夯土基址遗存及夯土坑、奠基坑和灰坑等建筑遗迹。过去有学者认为小城所保护的可能只是中心邑中的一群重要的祭祀建筑[[10]]。笔者认为此说法有一定道理。这样,西小城应该是该聚落址中的祭祀区。鉴于以上,可见小城为“卫君”的宫城的可能性较小。在大城北部正中区域的钻探中,发现了几片面积大小不一的夯土,面积较大者约达1500平方米[[11]]。该区域的发现十分重要,夯土基址似较为集中,显露出一些“宫殿区”的信息。所以,在王城岗城址中是否存在像二里头遗址那样规整的宫城或宫殿区还有待进一步的发掘和研究。 二 宫城的形成和初步发展 目前真正成熟的宫城实体是二里头遗址新近发现的宫城。宫城平面略呈纵长方形,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初步的发掘认为二里头宫城城墙始建于二里头文化的二、三期之交,一直延续使用至二里头文化四期晚段或稍晚[[12]]。在宫殿区的外围发现了二里头文化二期时已经存在并延续使用至四期偏晚阶段的道路网络。值得注意的是,这四条大路正好呈井状将大型建筑基址围在其间,而稍后建的宫城城墙沿大路的内侧修筑且建筑方向和纵横交错的大路一致。显然在宫城城墙还未建立之前,这几条大路已经起到了一种规制作用,它的存在已经将宫殿区初步与其它区域隔离开来。结合上文宫城起源的分析,笔者认为二里头宫殿区的道路网络和新砦城址的内壕性质或功用相同,也是宫城城墙形成之前的一种雏形模式。 二里头宫城的发现无疑对于整个遗址的聚落形态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对于宫城内大型建筑群的布局结构和演化还有待进一步的探究,但毕竟对我们认识早期宫城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材料,而近十几年来郑州商城[[13]]、偃师商城[[14]]、湖北黄陂盘龙城[[15]]等几座商代早期城址的发掘,特别是偃师商城宫城的大面积揭露更让我们对宫城的早期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结合这些材料,我们可以窥视早期宫城的形态特征。 从宫城的选址上看,基本没有大的变化。无论是二里头宫城还是偃师商城宫城在地理位置上无严格的方位规定,表现出就地势较高地方营建宫室的意图。可以说这种宫室营建思想在整个先秦时代的城址中没有大的改变。面积约300万平方米的二里头遗址本身位于一个较高的台地上,其中以东部和东南部最高,而宫城就位于遗址的东南部,最高海拔达121.5米,遗址外围的海拔高度仅为117~118米。同样偃师商城宫城位于城中地势最高的区域,就小城而言是在小城的中部,就大城而言位于大城的西南部。湖北盘龙城发掘者直接将发现的城址称为宫城,宫城位于遗址东北部的岗地之上,其内东北地势较高处分布有一组宫殿建筑群,而且发现的宫殿基址与城址的营筑时代同时,城垣似乎正是围绕宫室及宗庙的宫城城墙。 从宫城内的布局看,无论是二里头文化阶段还是偃师商城时期,宫城内大型建筑基址的布局显然已有了较清晰的规划设计,而非杂乱无章的任意修建。就二里头遗址来说,目前在宫城内发现了不同时期的数组宫殿建筑基址。在宫殿区的西部分布着1号、7号和8号宫殿建筑基址,分别依同一条建筑轴线而建[[16]]。在宫殿区的东部也分布着数组宫殿基址,目前发现了建于二期的3号宫殿基址及3号宫殿基址废弃后在其原址上建于三期的2号宫殿基址和4号宫殿基址及建于四期的6号宫殿基址。从二里头文化二期这一时间段看,在宫殿区的东部南北排列着3号基址的北院、中院、南院等多重既相对分开又密切为一体的院落建筑体。从二里头文化四期这一时间段看,基本同样的位置南北排列着6号、2号、4号数个既是单体又被密切的连在一起的建筑体。因此,大致相同的基线和多重建筑体一体化布局的这种内在建筑思想在早、晚期是存在的,且未加改变[[17]]。 偃师商城宫城内的规划布局表现得更为明显。整个宫城可分成三大块,中南部是宫室区,宫室北边是祭祀遗存区,宫城的北部是大型的池苑建筑。中南部的宫殿建筑可分为东、西两区,东区有第四号、第五号、第六号等宫殿建筑基址,西区有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第七号、第八号、第九号等宫殿建筑基址。有些学者研究认为东、西区的建筑已经具备了宫庙分离、对称布局、前朝后寝、内外有别的后世宫城的功能[[18]]。此外,宫城中南部的宫殿建筑的建造、使用和废弃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部分晚期的宫殿,如第三号和第五号二者分别是在原来的第七号和第六号基址上改扩建而成。第三号基址的南部和西部,第五号基址的南部和东部都已突破原来宫城的范围,所以偃师商城晚期整个宫殿区的建筑是否仍为宫城所封闭据目前材料还无法确定。但至迟在相当于偃师商城商文化第二期时,宫城城墙还未被破坏和废弃。此时宫城基本上依中轴对称的原则布局,宫城的南面正中设有门道,并有贯通内外的大道。宫城中南部的西区分布着第七号、第九号、第二号(包括二号向东扩建后的的附属建筑一号)基址,东区分布着第四号、第六号基址。 湖北盘龙城内目前发现的一组宫殿建筑群也存在明显的统一规划。几座宫殿方向一致,彼此平行,且分布在一条中轴线上。其中的一号宫殿基址和二号宫殿基址有学者认为也是“前朝后寝”的格局[[19]]。 从宫城内的单体宫殿建筑看,这个阶段大型宫殿的建筑方法有许多相似之处。殿堂几乎无一例外的都建在大型夯土台基之上,可以说是后代高台宫室建筑的雏形。宫室建筑的墙体大多为夯筑,承重墙中几乎均施木骨,也发现夯土隔墙。木骨墙、夯土墙的厚度多在50~90厘米之间。就柱础石情况看,一般设暗础,外有柱坑。 此外,宫城内的给排水设施比较完备,曾有学者专文探讨商代城邑的给排水设施,认为这一时期宫殿区给排水设施已有自身特点,级别高于普通居民区[[20]]。现在看二里头时期的都城也有这样的特点。至少二里头宫城内已发现了诸多石板砌的排水沟和陶质排水管[[21]]。此外,这一时期的单体建筑多数已具备单独封闭、坐北朝南,中轴对称的特点。二里头遗址的1号和2号,偃师商城的第四号、第五号宫殿基址多由主体殿堂、四周围墙及回廊、门、庭院等组成一个封闭的单元。湖北盘龙城的一号宫殿基址也是由四室及门、四周回廊组成相对封闭的建筑单元。这些宫殿建筑的主体殿堂几乎都是北部居中,坐北朝南,两侧的东西庑呈东西对称分布。整个建筑布局合理、规划严谨,开启中国古代土木建筑坐北朝南、中轴对称的先河。 总之,二里头文化时期已出现较成熟的宫城,在早商时期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三 早期宫城的内涵和形成的历史背景与意义 由以上历时性的论述可见,早期宫城经历了萌芽、形成及初步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早期宫城的内涵逐渐形成。宫城就是通过城垣及城壕性建筑将最高统治者凸现出来的建筑群体。早期宫城有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1)城垣或城壕类建筑体。(2)城垣或壕内带有明显功能区化的建筑群,如初步分出了宫室区、祭祀区、池苑区等。(3)城垣或壕内带高规格的单体建筑,如二里头1号、2号等宫殿和偃师商城第四号、第五号等宫殿。这三个层次的内容关系紧密,缺一不可。单有城垣或壕类建筑,不一定是宫城。同样,单有其它二层次也不是宫城。三个层次的内容同时具备方可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宫城。 “宫”的本意指屋室,《说文解字》言:“宫”者,“室”也[[22]]。《尔雅·释宫》曰:“宫谓之室,室谓之宫。”[[23]]因此古人认为 “宫室一也”。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社会开始层级化,作为人类重要居住场所的“屋室”也开始体现等级和阶层。国家出现以后,“宫”、“宫室”成为最高统治阶级专用建筑之名。甲骨卜辞“宫”字形体结构从“ ”从“ ”,一般认为表示多室相连[[24]]。从考古发现来看,夏商及其后世宫殿建筑重要的特征就是筑于方形夯土台基之上,“宫”字形体结构实际上就是多座大型夯土建筑相连之形。从其初意看,宫并非仅指单个的宫殿或宫室,更多的是指宫殿建筑群的集合,宫殿建筑群若再围以城垣自然就形成了宫城。西周时期,青铜器常见有“京宫”、“康宫”、“邵宫”、“剌宫”等之铭[[25]]。唐兰先生曾专文论述了“康宫”和“京宫”,认为康宫为康王之宫,即康王之庙[[26]]。此时,宫庙有别的概念比较模糊,但我们同时注意到西周金文所见宫室中又常见“康宫某宫”的辞例格式,如“康宫 宫”[[27]],康宫中还有一个“ 宫”,存在多个宫室。另见有“康宫 宫大室”之例。如“王才(在)周康宫 (夷)宫,旦,王各大(太)室”[[28]],康宫 宫中更有大室。“宫”的内涵表现出的正是一群建筑体的集合,包含宗庙、太室、寝等多类建筑。《礼记·曲礼下》载:“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29]]可见,宫内建筑是有多种的,如宗庙、厩库、居室等,这反映宫内建筑群是有明显功能区化的。“城”的功能是守卫君主的。《初学记》卷二十四引《吴越春秋》载“筑城以卫君” [[30]],此卫君之 “城”应是宫城之城。可见,文献中关于宫城的记载与上述关于宫城内涵考古发现方面的分析是基本一致的。 宫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关于它形成的历史背景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宫城逐步形成大致处于龙山文化晚期至二里头文化早期这一时间段内。在龙山时代,我国的考古学文化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黄河上游是马家窑文化马厂类型,黄河下游是山东龙山文化,长江中游为石家河文化,长江下游是良渚文化,辽西地区则有红山文化,这些文化各具特色,在各自的区域内相当发达。龙山时代结束后,约公元前2000年前后,这些相当繁荣的文化相继消亡,而其后继文化在发展水平上反而较低,这些地区文化系统上出现了“断层”或衰变[[31]]。然而,与这些地区相比较,中原地区文化却表现出强烈的“连续性”,二里头文化继承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且发达程度明显高于前者。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原地区龙山时代的考古学文化遗存中,少见如良渚文化和红山文化那样的宗教遗存,却大量修建城址及城内的大型建筑,致力于礼制或稳定的统治秩序的建立,以别等级。为体现最高统治者的等级和地位,可能也是出于统治者安全的需要,宫城便应运而生。宫城形成于中原地区,与该地区文化的“连续性”和“世俗性”的特点应有着密切的关系。 经济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龙山时代,中原地区农业生产已成为社会经济的决定性部门,农业得到空前发展。手工业也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在一些主要的手工业部门内部还出现了进一步的专业分化,这样就出现了一些技术水平高而专门服务于贵族阶层政治和宗教活动的手工业者,劳动分工进一步分化,也使社会人群进一步分化[[32]]。总之,农业、手工业等经济领域的发展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的变革,并最终促使了阶级和早期国家的出现,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宫城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孕育和形成的。 另外,龙山时代也是一个社会阶层分化和社会组织、结构变革的时代。从这一时期中原地区的墓葬和聚落材料看,社会已出现明显的等级分化。墓葬形制等级的差别反映社会阶层的分化,具有较高等级的墓葬应属于社会的统治阶层。聚落等级的差别,尤其中心聚落及城址的出现表明了社会城乡的差别。随着社会阶层的进一步分化和政治权力的加强与集中,处于“金字塔”式社会结构“塔尖”的最高统治阶级必然出现,而在中心聚落或城址中出现服务于它的宫城也会成为必然。所以,宫城的形成是社会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 古代城址往往是一个区域内聚落群的中心性聚落,处于聚落等级化的金字塔形的塔尖位置,是当时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最能反映当时社会各方面的状况。因此,史前城址成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的重点和突破口。中心性聚落的城址研究重点是其布局、结构和功能的探索,城址内部布局是否根据不同功能而设置了不同区域,如供权贵居住的宫殿区、用于宗教仪式的祭祀区、专门的手工业作坊区、权贵专有墓区等。若然,这个中心聚落或城址可定为城市,甚至都城。而宫城的出现显然是将王室或高级贵族同周围的一般贵族聚居区隔离而独立出来,以示区别。宫城的出现不仅整体上表明了城乡差别,还将统治阶层本身进行了区分,可见其反映的社会阶层划分是相当复杂的,等级差别是相当严格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统治权力得到明显的集中和加强。所以,笔者以为中心聚落或城址中宫城或带有宫城性质的其他防御性设施如壕的出现,意味着社会最高统治阶级的出现即“王权”的形成,意味着都城的出现,也即早期国家的诞生,而国家的出现是文明形成的标志。从史前考古的研究实践看,宫城的萌芽和雏形的形成时期也正是国家和文明逐步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这对探讨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与形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相比较中原地区周围的其它地区在史前城址特征方面有所不同。海岱地区多利用丘堆版筑和堆筑相结合修筑而成,而如中原地区挖基槽、平地起建、夯筑而成的城址较少。所以,海岱地区的城址虽多圆角方形或矩形,但均不甚规则,不似中原地区方正规矩。学者们一般认为中国古代城址方的形态,体现的是“天圆地方”的观念,实际上体现这一观念并将之制度化的主要是中原地区的城址。长江下游地区明确发现的城址极少,筑城以卫君的城址及城内重要礼仪宫殿性的建筑却是中原地区大体同时期所多见的。另外,良渚文化聚落尤其其核心良渚遗址群内的聚落少见前期崧泽文化和后期马桥文化的堆积[33],不像中原地区的聚落多延续时间较长,甚至有多个考古学文化的堆积,文化有着稳定的发展基础。就经济生产而言,长江下游地区属于稻作农业区,农作物主要以稻为主,少见其它的农作物品种,而中原地区是以粟类旱作物为主,同时还种植水稻,并且在其文明化的进程中逐渐形成了粟、黍、稻、小麦、豆等多种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种植制度,而其中的环太湖地区只是进入西周以后才出现了多种农作物种植结构,大大晚于中原地区。长江下游史前文化演进过程中的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起伏较大,有着繁荣-衰落-再兴盛的曲折过程。而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中的社会经济生产一直处于连续的不断的较为稳定的向前发展状态[34]。长江中游地区同样少见中原地区那类规整的方形或长方形夯筑而成的城垣,城垣内更少见中原地区文明形成及早期发展时期所多见的带有礼仪性的大型宫室类建筑。社会经济生产同样属于稻作农业区,同样农作物主要以稻为主,少见其他的农作物品种。可见,中原地区周围的其它相近地区或流域在城址布局与发展以及城址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别,或许这些差别正是宫城在中原地区城址中较早出现或形成的原因。 综上所述,宫城经历了一个由萌芽到形成及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正处于史前社会大变革的历史背景中。宫城的萌芽和出现是中国早期国家和文明形成的物化标志的集中体现。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2] 何驽等:《黄河流域史前最大城址进一步探明》,《中国文物报》2002年2月8日。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第二工作队等:《2002年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发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4]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等:《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中期大型夯土建筑基址》,《考古》2008年第3期。 [5] 何驽:《陶寺:中国早期城市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3日。 [6] 高江涛:《陶寺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中原文物》2007年第3期。 [7] 赵春青等:《河南省新密新砦遗址发现城墙和大型建筑》,《中国文物报》2004年3月3日。 [8]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河南新密市新砦城址中心区发现大型浅穴式建筑》,《考古》2006年第1期。 [9]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河南登封市王城岗遗址2002、2004年发掘简报》,《考古》2006年第9期。 [10] 林沄:《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式的几个问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6年第6期。 [11]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等:《河南登封市王城岗遗址2002、2004年发掘简报》,《考古》2006年第9期。 [1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宫城及宫殿区外围道路的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13] A.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一九五三~九八五年考古发掘报告》第230~286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 B.宋国定等:《郑州商城考古新发现与研究(1985~1992)》第98~143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 C.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商城外郭城的调查与试掘》,《考古》2004年第3期。 D.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郑州商城宫殿区夯土墙1998年的发掘》,《考古》2000年第2期。 E.袁广阔等:《论郑州商城内城和外郭城的关系》,《考古》2004年第3期。 此外,郑州商城内东北部发现有较多的大型夯土基址,一般认为是其宫殿区所在。1985年在宫殿区发现一段夯土墙W22,当时推测是郑州商城的一段宫城城墙,1998年的发掘又否定了这一看法。郑州商城有着宫室聚集的宫殿区,然而是否明确存在宫城城垣有待于进一步的发掘。 [14] 杜金鹏等:《偃师商城遗址研究》第537~565页、第291~300页、第7页,科学出版社,2004年。 [15]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盘龙城——一九六三~一九九四年考古发掘报告》第14~70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16] 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二里头遗址宫殿区考古取得重要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5期,2003年。 B.许宏等:《二里头遗址聚落形态的初步考察》,《考古》2004年第11期。 [17] 高江涛等:《二里头遗址宫城建筑格局的变与不变》,《中国文物报》2005年3月18日。 [18] 杜金鹏等:《偃师商城遗址研究》第537~565页、第291~300页、第7页,科学出版社,2004年。 [19] A.杨鸿勋:《从盘龙城商代宫殿基址谈中国宫廷建筑发展的几个问题》,《文物》1976年第2期。 B.陈贤一:《盘龙城遗址的分期及城址性质》,《考古所研究(五)》第260~277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20] 庞小霞等:《商代城邑给排水设施初探》,《殷度学刊》2004年第1期。 [21] 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偃师二里头1959-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市二里头宫城及宫殿区外围的道路勘察与发掘》,《考古》2004年第11期。 [22] 许慎:《说文解字》第152页,中华书局,196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