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文是刻写、捺印或书写在陶器表面的文字,多在制陶器坯时刻印。因此,它的内容主要与陶器的制作和使用有关,以陶器的制作地点、作坊名称、陶工名称及数量等为主,文字较少,概括性强,有一定的格式。此外,还有利用残砖瓦刻写死者名籍,用以标志墓葬的瓦文,刻印皇帝诏书的量器铭文,标明使用者名称的铭文,以及随手刻划的符号等几种类型。 自宋代以来,金石学者们已经对各地发现的秦代陶文、砖文等铭刻材料进行了记录、收集、汇编及释读考证,保存下来数以百计的资料。20世纪陆续开展的考古发掘工作,又发现大量新的陶文、砖文、瓦当等铭刻材料。这些经过科学发掘或调查得来的材料,出土地点与底层关系比较明确,时代清楚,不仅为考古发掘本身提供了依据与研究线索,也是秦汉历史与中国古文学研究的重要资料。 目前所见秦代陶文及砖瓦文字,主要出土于关中地区,如秦都咸阳遗址、长安阿房宫遗址、林光宫遗址、秦始皇陵遗址、栎阳遗址等地。此外,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陶罐上有印文“安陆市亭”,辽宁出土陶量上有秦代刻文“十六斗泰半斗”以及记载在河南、山东、内蒙古等地出土的传世品秦代陶量器上刻、印的秦诏书等。 过去对秦代陶文的研究多注重于文字的释读考证方面。近年来,结合秦代遗址的考古发掘,学术界注意到陶文对遗址分析及研究秦代社会经济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在对咸阳长陵车站附近的长兴村、滩毛村和店上村等地的秦代遗址进行考古调查与试掘时,曾清理一批窑址,发现大批陶器、制陶工具。通过分析这里出土的陶文中具有明显手工业作坊特征的戳记,证明该地是秦代民间私人制陶作坊聚集区,从而反映出当时民间手工业的发展程度,说明秦代咸阳的手工业作坊有比较固定的集中聚居地。这种方式有利于官方的管理使用,也有利于生产者的专业化和商品的规范化。 在秦始皇陵遗址和咸阳等地出土的陶文中,有大量标志秦代中央官署下辖制陶作坊和官营徭役性作坊的印记。从陶文中可见秦代主管烧造砖瓦及陶器的官署部门。这些部门按照文献记载应属少府、将作大将、中尉等中央官署管辖。秦代陶文中记录了一批生产工匠的名字,这些署名者应该是负责指挥生产的工师,属于有经验的工匠。从陶文中见到的工匠名达100余人,可以证明工师指挥下的手工业劳动者数量庞大。 秦始皇陵遗址内出土陶文,有一批署名来自各郡县的工匠印记。其中最完整者具有地名、人名、职名。如“美阳工苍”、“好畤工伙”等。有研究者认为这些陶文其制造者是官方从各地征发来的陶工,以自由民身份服役,在秦始皇陵等工地设置临时窑场。陶文中所反映的县邑基本上是在原秦国地区,即今陕、甘及山西等地,表现出秦对秦国原辖区及原六国辖区的不同管理手段。文献记载秦始皇帝修建阿房宫及骊山墓使用七十万刑徒,而临潼县赵背户村发现的刑徒墓瓦文证实这批刑徒主要来自山东六国地区。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分析秦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及其灭亡原因。 此外,标有咸阳亭市及其他郡县亭市印记的陶文,对于了解秦代的市与亭、里这些行政制度,以及手工业的生产、管理状况,都具有重要价值。在始皇陵遗址内还出土了一些刻写器物使用部门名称的陶文,如“宫厩”、“中厩”、“东园”等,这些部门名称与考古发掘相结合,对于认识整个秦始皇陵区建筑布局、陵寝制度等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秦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