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文化是属于商晚期文化。20世纪30年代董作宾在考察甲骨卜辞时已经发现地层关系问题。40年代,考古学家李济对殷墟青铜器进行分期,开启殷墟文化分期工作。50年代,殷墟文化分期问题成为当时安阳考古工作的主要研究课题,当时主要根据大司空村遗址发掘的的文化层叠压关系以及出土陶器的不同特点,将殷墟文化分为大司空村一期和大司空村二期。60年代,又因新发掘材料将大司空村二期细分为大司空村二期、大司空三期和大司空村四期两个文化发展阶段,这一分期成为后来殷墟文化分期的框架。 著名商周考古学家邹衡先生根据发掘材料对殷墟文化进行了分期,将其分为两段四期七组。即殷墟文化早期和晚期两个阶段,早晚各两期,又在第二至四期各分两组,构建起了四期七组的殷墟文化体系,同时与甲骨文分期相对应。根据甲骨文卜辞反映的史实,殷墟甲骨文基本上为武丁至帝辛时期遗物,殷墟文化一期为甲骨文分期的〇期,为盘庚、小辛、小乙时期;殷墟文化二期为甲骨文分期的武丁、祖庚、祖甲时期;殷墟文化三期为甲骨文分期的廪辛、康丁、武乙、文丁时期;殷墟文化四期为甲骨文分期的帝乙帝辛时期。邹衡先生将殷墟文化与甲骨文分期系联,确立四期说,对于考古工作有了极大的便利,影响很大。80年代,郑振香先生根据三家庄墓葬和小屯西北地第二期灰坑所出资料将殷墟四期文化中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又各细分为早晚两段,丰富了原来分期的文化内涵。而近年来洹北花园庄洹北商城地层关系等材料的不断更新,表明“四期七组说”第一期第一组应属武丁以前的中商阶段遗存,其文化面貌与殷墟遗址的主体遗存差别较大,安阳队原有的关于殷墟文化的四期划分法已为越来越多的学者采用。 殷墟文化分期对于认识以殷墟为代表的晚商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关殷墟文化分期研究已经历经70多年,但是随着考古工作的继续深入,对于殷墟文化分期的认识将进一步深入,并继续修正,形成更为完善的体系。 参考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9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范毓周:《关于殷墟文化考古分期的几个问题》,《中原文物》2010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