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植物考古学横跨植物学和考古学两大研究领域。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国外学术界并存着两种同时涉及植物学与考古学的研究体系,即“考古植物学”(archaeobotany)和“古代人文植物学” (paleoethnobotany)。这两个研究系统的共同特点在于:均以出土于考古遗址的古代植物遗存为研究对象。但是,“考古植物学涉及的仅是植物资料发现与鉴别的特殊性,而不在于原理的特殊性”。①换句话讲,考古植物学关心的仅是追寻植物本身的历史,而那些与古代人类活动无关的古代植物资料和对这些资料的分析也包含在古代植物学的研究范围内,因此,考古植物学不属于考古学的范畴。 所谓古代人文植物学,简·伦福儒的定义是:“对存在于考古范围内的,曾被人类栽培或利用过的植物遗存的研究。"②理查德·福特的解释为:“出于考古报告中所提出的任何研究目的,而对存在于植物与人之间的直接内在联系的分析与解释。"③伦福儒的定义不够全面,而福特的解释过于抽象。根据我的体会和对古代人文植物学的理解,古代人文植物学是通过对考古发现的与古代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植物遗存的研究,解释古代人类文化发展史。由此看来,古代人文植物学属于考古学的研究范畴,是考古学的一个分支。 由于古代人文植物学这一译名有些生僻,我倾向于使用我们中国考古界对于考古学分支的习惯命名法,称古代人文植物学为“植物考古学”,就如“美术考古学”、“农业考古学”或“宗教考古学”那样。 ① Ford, Richard I..1979.Paleoethnobatany in American Archeaology.In: M.Schiffer(ed):Advances in Archeology method and theory Vol 2. ② Renfrew,Jane.1973.,Paleoethnobatany: The Prehistoric Food Plants of the Near East and Europe.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③ 同①。 引自赵志军:《植物考古学概述》,《中国文物报》2009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