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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南明刻本《西曹秋思》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华文史网 辛德勇 参加讨论

    南明弘光至永曆間各地政權,因時局動蕩,國祚短促,刊刻印製的書籍,一向十分罕見。稍有傳世者,一是弘光政權,一是隆武政權。這是因爲弘光政權據南京爲都城,而金陵及其附近的蘇州、常州、湖州、杭州、徽州各地,是朱明一朝最爲興盛的刻書中心;隆武政權以福建爲根基,而宋代以來的刻書中心建陽書坊,正在其勢力控制之下。這兩個地方,都是書坊林立,刻工叢集,具有全國最好的刻書條件,所以,還能夠在危難險惡的環境下,雕印一些書籍。北京圖書館編《中國版刻圖錄》,收錄了兩種南明刻本,一爲弘光元年刻余光、余颺兄弟著《春秋存俟》,一爲隆武二年建陽刻《重刊熊勿軒先生文集》。後者據編著者稱:“隆武刻書,傳世甚罕,此爲僅見之本。”據有建陽書坊的隆武政權,尚且如此,若紹武、永曆諸偏遠地區的政權,所刻書籍,自然更爲罕見難求。
    此《西曹秋思》一卷,即南明紹武或永曆時期所梓行。這是本書唯一的刻本。1993年夏秋之間,我在北京琉璃廠中國書店,覓得此書。雖戔戔小冊,篇幅單薄,連同刻書題記不過二十番,卻是版刻史上南明刻本的重要實物。不管是對於收藏家,還是版刻史研究者,這樣的書籍,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珍品。
    《西曹秋思》的內容,爲明末黃道周、葉廷秀、董養河三人唱和詩作,皆七言律詩,依上下平韻各爲三十首,通計九十首。此書由於傳世稀少,公私藏書目錄,一向罕見著錄。《西曹秋思》最早著錄于清初黃虞稷的《千頃堂書目》,至乾隆年間纂修《四庫全書》時,僅列入存目。近年印行《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當事者遍訪海內外公私藏書,始終未能查找到此種原刻舊本,只好採用北京圖書館收藏的一部清代抄本,作爲底本。這部抄本,也是在我發現南明刻本之前,世間所知《西曹秋思》的唯一傳本,卻明顯晚於我得到的這部南明原刻本。顯而易見,本書的文獻價值,亦不在其版刻價值之下。
    一、版本情況 
    這部《西曹秋思》卷首有董養河子董師吉撰寫的一篇刻書前“記”。據董師吉講,其父董養河病逝於崇禎十六年秋,他刊刻此書時,“作令赴粵,愴然數載之中,岸谷陞沈,而先大夫又棄予五年所矣”。由崇禎十六年下推五年左右,爲清順治三、四年間,即南明永曆並紹武元年前後。董師吉“作令赴粵”的具體地點,據其前“記”所署,爲廣東惠州。這一帶此時相繼隸屬南明紹武政權和永曆政權統治,從董師吉寫此前“記”的態度上看,他又絕不可能降清任職,所以,這個本子無疑應屬南明所刻書籍。
    另外,從字體版式上來看,這部《西曹秋思》,與前述南明刊刻的《春秋存俟》和《重刊熊勿軒先生文集》,風格特徵,完全一致,可以明確印證這一刊刻時間。
    董師吉這篇前“記”,寫於“惠之豐湖亭”,內封面題“羅溪閣藏板”。《四庫全書總目》在存目書籍中另外著錄有董養河著《羅溪閣韻語》無卷數,爲未刊殘稿,今未見收藏著錄。四庫館臣謂“羅溪乃閩中地名”[1]。若是這樣,那麽所謂“羅溪閣”應是董師吉自署齋號,他在惠州刊刻此書而題作“羅溪閣藏板”,應當是用以表示其爲羅氏家刻書籍。
                                                                                                                                                                           《西曹秋思》除此南明刻本之外,未曾有其他刊本行世。嘗見《中國書店三十年所收善本書目》著錄有一清康熙刻本《西曹秋思》,但該書目將其列入明人別集類中,而且標示作者爲倪元璐[2]。倪元璐未曾入獄西曹,不應該有這樣的著述,所以,這一書目的著錄必有訛誤。頗疑即此南明刻本《西曹秋思》,因卷首首列“上虞倪元璐鴻寶較閱”字樣,著錄時將其誤認作倪氏著述;又因書中沒有署眀具體刊刻時間,著錄者僅依據字體版式,大致推定爲康熙年間所刊。我甚至推測,中國書店善本書目著錄時,依據的很有可能就是收入弊篋的這部書。
    《四庫全書存目叢書》採用的清代抄本,原藏國家圖書館,見於《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著錄[3]。這個抄本此前曾收藏在民國藏書家孫壯手中,故書中鈐有“孫壯藏書印”、“伯恒”(孫壯字)兩方印章。
    除了這兩種完整的傳本之外,在清道光年間陳壽祺編刻的《黃漳浦集》卷四六當中,以《葉謙齋董叔匯各作平韻詩三十首分篇和之》爲題,收錄了當時僅能找到的十首黃道周的和詩。
    以上這三種傳本,文字互有出入。由於此南明原刻本罕見難求,就目前所知,天壤间尚别无传本,這裏將此刻本全文附錄于本文文末,並校勘與其他兩種傳本的文字異同,以供研究者取資考索。爲行文簡便,下文將孫壯舊藏清抄本簡稱作“孫抄本”;將陳壽祺編刻《黃漳浦集》,稱作“陳刻本”。
    二、本書寫作的歴史背景與文獻價值 
    《西曹秋思》不是一部吟詠風月的普通唱和詩集。黃道周、葉廷秀、董養河三人,當時身處縲絏之中,意圖通過這些詩篇,抒發情懷,傾吐心聲,相互砥礪。《四庫提要》對其撰述緣起,略有考述曰:
    考《明史》道周本傳,道周以劾楊嗣昌,貶爲江西按察使照磨。久之,江西巡撫解學龍薦所部官,推獎道周備至。大學士魏照乘者,惡道周,擬旨責學龍濫薦。帝發怒,立逮二人下刑部獄,並究黨與,詞連工部司務董養河等,戶部主事葉廷秀救之,皆繋獄。
    案道周照磨之貶,在崇禎十一年,後之繋獄,史不言何歲,今以此編跋語考之,蓋十四年辛巳也。[4]
    四庫館臣所說,雖大體不誤,但基於提要體例,只能止於勾勒粗略輪廓。關於黃道周諸人繋獄的經過,還有一些具體細節,需要說明;特別是黃道周彈劾楊嗣昌的真實原因,舊史所記,迷離隱約,尚有待於發覆者。
    (一)黃道周與明代末年的政治背景
    黃道周在明末,論學爲一代名儒,“以文章風節高天下”;處世性“嚴冷方剛,不諧流俗”[5],“強忍敢言,以聖賢自命”[6];爲政則是清正諍臣,史稱其“一往孤忠,行將與天子爭勝”[7]。黃道周“與天子相爭勝”,事不止一端。其較著者,始則於崇禎五年,因與皇帝辯詰朝政之非,招致雷霆之怒,在右中允位上被削籍爲民;崇禎九年復官後,在崇禎十一年七月,復又上書彈劾楊嗣昌奪情入主內閣。爲此,黃道周與思宗數度往復論辯,終不爲至尊之威屈折[8]。此即《四庫提要》所云道周被禍入獄之發端。
    黃道周彈劾楊嗣昌,其表面原因,是楊嗣昌父母雙親,喪服在身[9],依禮制只能居家守喪,不宜出世做官;實際上,卻關係到明末政治鬥爭的一個極大關節。
    明代萬曆中期以後,以東林黨以及復社、幾社成員爲代表的朝野正派清流,與齊、楚、浙三黨、閹黨及其他奸邪黨中諸貪鄙庸劣之徒,相互對峙,衝突日甚一日,成爲明末政治生活的主線[10]。雖然論者以爲東林一派有時意氣稍盛,或繩人過刻,或持論太深,而且在他們當中也確實混雜有一些屑小奸佞之徒,然而,作爲左右明末朝野輿論、主持正義的強大政治派別,這些都是他們在如此浩大的政治活動中,特別是在當時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下,難以避免的缺陷。從後世研究者的角度,或是旁觀者的眼光,自然很容易剔抉出這些不足。但是,卻不能以書齋裏期望的理想狀態,來苛求實際政治活動的純粹和完美。另一方面,儘管在與東林作對的奸邪黨中,也間或有人,操守尚堪稱清正,卻不能因此而抹煞這兩大派別“一賢一邪”的根本差別[11]。
    黃道周彈劾楊嗣昌,以及由此而被禍入獄,正是基於這樣的政治背景。如果否認東林黨同其政敵之間賢正與奸邪的區別,也就無法合理地評判黃道周的行爲。
    (二)楊嗣昌其人
    楊嗣昌被奪情起用,初任兵部尚書,到職時爲崇禎十年三月。至崇禎十一年六月,改帶禮部尚書銜,“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仍掌兵部事”。此東閣大學士與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等一樣,是明朝中期以後事實上的宰相,通稱殿閣大學士,亦稱閣臣、閣員,或宰輔、輔臣。所謂內閣,即由數名殿閣大學士組成。楊嗣昌以內閣大學士而仍兼掌兵部,權重一時[12],可見思宗倚重之深切。楊嗣昌在京中居相位未久,復於崇禎十二年九月,出閣督師,圍剿張獻忠。至崇禎十四年三月,卒於軍中[13]。
    通觀楊氏一生,雖屬佞幸小人,但也並沒有什麽特別昭彰的劣迹。楊嗣昌受人病詬最甚的施政舉措,一是入閣前,於崇禎十年在兵部尚書任上,奏上因糧、溢地等四策,爲朝廷聚斂錢糧,籌措軍餉,入閣後復又堅持繼續搜刮;二是應對遼東女真的進犯,主張和議互市。
    《明史》楊嗣昌本傳稱,朝廷依策籌餉的結果,是導致“民不聊生,群起爲盜”。楊嗣昌籍居武陵,當時這一帶尚有荒地待墾,所以有人以爲,他籌餉“以‘溢地’爲名,蓋言額外之地。此或楚中寥闊偶有之,而四方實無是也”[14]。似以爲楊嗣昌不諳世事而出此劣着。其實,楊嗣昌不但知道實際沒有多少“額外之地”,可以搜刮,而且還深知如此搜刮,會招致什麽樣的後果。早在此前十多年的泰昌元年八月,他就曾向朝廷奏報說,天下已經“民窮財盡”,若是再繼續無節制地徵斂,“只恐百姓自己做賊”[15]。明知如此,楊嗣昌還是這般力主搜刮民財,不過是應對內憂外患,要想有所展布,明知飲鴆止渴,也不得不爲之。
    至於和議一事,各個時期具體的情況,比較複雜。但總的來說,當時明廷沒有能力同時應對內亂外患,若非坐以待斃,只能或先和虜剿寇,或先撫寇擊虜。兩相比較,先與女真人媾和,或許尚不失爲一種具有某種現實可行性的辦法。若謂剿寇與擊虜兩相兼顧,恐怕純屬書生意氣,徒爲空言高論,其實更不宜實行[16]。
    楊嗣昌於明廷大廈將傾之際,施展這些沒有辦法的辦法,其本意自然是希圖討取主上恩倖。不過崇禎一朝,十七年間,走馬燈似地不停調換宰輔,前後相繼,總共竟然有五十人之夥,但大多或空疏,或庸陋,甚者則如溫體仁,卑劣不堪。除了像孫承宗這樣個別的“偉人傑士”,而實際入閣僅半年即離朝出鎮之外[17],罕能有人才識品行,俱堪以膺此職事,針對外侮內亂,有所擘劃展佈[18]。在這些平庸奸佞者當中,相比較而言,楊嗣昌還算得上勇於任事,多少能有些作爲。明亡後,原錦衣衛指揮王世德撰《崇禎遺錄》,稱道“楊嗣昌實心任事,廷臣少有,而才亦足以濟之”[19]。王氏在書中對於東林黨人,多有貶斥,也許有人以爲他所講的算不上公論。然而,黃道周本人在事後超越個人愛憎,平心靜氣論及此事時,也感歎楊嗣昌爲一時人才[20],這就不能不說是持平的公道看法了。
    只是楊嗣昌的才能,實際上還遠遠達不到膺任宰輔的程度。楊嗣昌自以爲“淹貫古今,儼以豪傑自負”[21]。可是,史稱其“虛恢自用,又繁瑣無大略”[22]。如出閣督師,“躬親簿書,過於繁瑣。軍行必自裁進止,千里待報,坐實機會”。這顯然不是統領大局的器度。而一意孤行,堅持辟用並逥護“大言自詭”的熊文燦,以致一再貽誤征剿軍機,則說明其毫無知人之明[23],而這恰恰是身任宰輔者所最需要的才智。
    最初楊嗣昌獲知于思宗,是以“口辯見幸”[24]。當時,思宗正爲內外兵事乏人可用而憂慮,楊嗣昌則一向好言兵事,又曾歷任永平巡撫及兵部右侍郎等戎職,故思宗聽其言辯而信其才幹,相見恨晚,“謂可屬大事者惟嗣昌,破格用之”[25]。嗣昌父楊鶴,則對其子好侈談兵事,很不以爲然,以爲其才能本不足以副之,“國家若用此人作本兵(案即兵部尚書),天下事敗壞矣”。時論以爲楊鶴有趙奢之風[26]。後至楊嗣昌出閣督師,果然有“(趙)括代(廉)頗”之譏[27]。楊鶴本任陝西三邊總督,應對陝北寇亂無方,以“撫賊欺飾”罪被逮,下刑部獄論死[28]。《明史·楊嗣昌傳》謂“嗣昌三疏請代,得減死”,實際上是思宗欲任用其子楊嗣昌,“故貰其死”[29]。楊鶴顯然體察到思宗的意圖,不知是出於忠心,還是出於保護嗣昌以免得招災惹禍的考慮,竟在免死謝表中勸阻思宗之任用意圖云:“臣既負國,臣子不勝任,恐無以匡王。”[30]知子莫如父,後來的事實證明,楊嗣昌自是不堪重任。至於其挾私傾害政敵,如曾彈劾過他的宋學朱與楊廷麟,都被他尋機借刀殺人,置之於死地[31];其妄言欺誑,如妄自編造星象感應故事,取媚于思宗,並爲和議製造輿論[32];等等,固然是小人秉政之慣行伎倆,不足爲怪。
    楊嗣昌既是這樣並無過人之才能,那麽,黃道周又何以會有人才之歎呢?事實上,如同《明史》楊嗣昌本傳之史臣讚語所說,只是因爲“明季士大夫問錢谷不知,問甲兵不知”,往往徒托空言而不諳世事,楊嗣昌才能夠“得以才顯”。據云思宗即位之初,在褫奪宦官權柄的同時,本有“虛心委任大臣”的想法,無奈諸當事大臣,遇事多庸碌無所主張,如崇禎二年時女真進犯,京師戒嚴,思宗問方略於首輔韓爌,韓爌竟以遷都作答。於是,思宗“始有輕士大夫心”[33]。崇禎皇帝這種看待士大夫的心理,會使他愈加覺得楊嗣昌人才難得。
                            (三)彈劾楊嗣昌的真實原因
    既然楊嗣昌並非庸陋不堪,從他以往和後來的執政舉措上看,也算不上大奸大邪,可是黃道周爲什麽非要觸怒崇禎皇帝來彈劾他不可呢?
    黃道周準備彈劾楊嗣昌,本在楊嗣昌即將入閣前夕。起草奏疏後尚未呈遞,正值部院會推閣員。明代後期任用殿閣大學士,是由吏部尚書領銜,會合廷臣公推一候選名單,交由皇帝從中點定最終人選。
    黃道周爲衆望所歸,不僅在這次推舉名單之內,而且東林一派的人甚至以爲,無人可出其右。他們只是擔心黃道周,別因爲這一奏疏惹出麻煩,從而影響入閣大事。於是,這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勸戒黃道周說:“公得政,挽回者大。奈何必以口舌爭?即輕宰相,獨不爲天下計乎!”同時,還安排人日夜守候,看住黃道周,防止他率性行事。誰也沒有料到,結果竟是黃道周出局而楊嗣昌入閣。
    黃道周自恨爲同列所誤,明知此時上疏彈劾,必然會被誤解爲是因自己沒有得到相位而挾怨攻擊他人,但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強冒危險進言[34]。這說明楊嗣昌之執掌權柄,特別是其晉身宰輔,在黃道周看來,確實是一件關係重大的事情。那麽,黃道周如此不計後果,難道僅僅是因爲楊嗣昌喪服在身,違背禮制嗎?恐怕事情不會這樣簡單,黃道周似乎也不應這樣不明輕重。
    《明史·楊嗣昌傳》記述楊氏父子與東林黨之關係云:
    (崇禎)五年夏,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永平、山海關諸處。嗣昌父子不附奄,無嫌于東林。侍郎遷安郭鞏,以逆案謫戍廣西,其鄉人爲訴冤。嗣昌以部民故,聞於朝。給事中姚思孝駁之,自是與東林郤。[35]
    這裏所謂“逆案”,正式名稱爲“欽定逆案”,是指崇禎二年三月,由思宗親自主持勘定的懲處魏忠賢閹黨及其依附者名單。儘管當初在天啓年間魏忠賢得勢時,曾刊佈過多達三百零九人的所謂“東林黨人榜”,欲使其“躲閃無地,翻轉無期”,即永世不得翻身[36],但最初負責草擬在逆案者名單的東林黨人“大學士韓爌、錢龍錫,不欲廣搜禁錮,僅列四五十人以請”,思宗不答應,以爲寬恕過度,結果最後共分七等罪,列入自魏忠賢、客氏、兵部尚書崔呈秀以下二百六十餘人,刊佈中外[37]。
    從逆案勘定過程中韓爌、錢龍錫等人的態度來看,其中或許有一部分人,雖依附魏忠賢,卻並沒有特別嚴重的劣迹。然而,郭鞏在案,卻絲毫也不冤枉。
    郭鞏在案的罪名爲“贊導”,具體罪行是“爲魏忠賢報首參之仇,致周宗建有逮死之慘”[38]。天啓三年,郭鞏任御史職,受魏忠賢唆使,誣指周宗建、劉一燝、鄒元標、楊漣等數十人,爲熊廷弼“逆黨”,相互交結,“黨邪誤國”[39]。此前在天啓元年,熊廷弼以兵部尚書銜經略遼東,次年,因遼東巡撫王化貞庸劣無能,失守廣寧,牽連坐罪論誅,當時正羈押在獄待決。魏忠賢決計利用這一時機,傾害反對他胡作非爲的東林黨人,後來揚漣、左光斗、周宗建諸人相繼慘遭殺害,即承此端緒。因爲熊廷弼是封疆大吏,魏忠賢一夥以爲“封疆事重,殺之有名”[40],所以要誣陷揚漣諸人與熊廷弼相結納。
    不僅如此,爲幫助魏忠賢把持朝政,傾軋忠良,在此之前,郭鞏還編制出黑名單,供閹黨按圖索驥,一一處置。此即後來閹黨所謂“東林黨人榜”之最初發軔[41]。郭鞏因甘當閹豎鷹犬,得到豐厚獎賞,“驟遷至兵部侍郎”[42]。天啓三年二月,御史周宗建上疏論曰:
    臣於去歲指名劾奏,進忠(案魏忠賢本名李進忠)無一日忘臣。於是乘私人郭鞏入都,嗾以傾臣,並傾諸異己者。鞏乃創爲“新幽大幽”之說,把持察典,編廷臣數十人姓名爲一冊,思一網中之。又爲匿名書,羅織五十餘人,投之道左。……是察典不出於朝廷,乃鞏及進忠之察典也。幸直道在人,鞏說不行,始別借廷弼,欲一穽陷之。[43]
    “京察”是指明代每六年一次的京官考察制度,朝廷根據考察的結果,決定官員黜陟,所以是政治鬥爭中的重大關節。魏忠賢唆使郭鞏操縱京察不成,便又採用更惡毒的手段,讓郭鞏直接羅織結納熊廷弼的罪名,置東林清流諸公於死地。
    其實,熊廷弼不僅與東林黨人沒有什麽特殊關係,而且過去還曾經專門以“排東林,攻道學爲事”[44];周宗建也是特立獨行,“持論數與東林左”[45]。只不過是因爲激於大義,秉持公道,故政見往往相通,且漸趨一致而已,根本不存在相互結黨的事情。
    顯而易見,郭鞏是魏忠賢門下窮兇極惡的走狗,罪惡昭彰,不容寬貸,將其定入逆案,實屬罪有應得,本沒有什麽冤情可以訴說。那麽,楊嗣昌究竟要爲他開脫什麽呢?《明史·楊嗣昌傳》僅云郭鞏“以逆案謫戍廣西,其鄉人爲訴冤。嗣昌以部民故,聞於朝”,而在《明史》郭鞏本人的傳記裏,記述得比這要稍微詳細一些:
    荘烈帝定逆案,削籍論配。我大清兵拔遷安,鞏遁去。後詣闕自言拒聘,上所撰《卻聘書》。兵部尚書梁廷棟論之,下獄坐死。巡撫楊嗣昌爲訟冤,得遣戍。[46]
    原來這個無恥小人,竟然以被罪之身,又信口編造謊言,希圖邀取恩賞。結果弄巧不成,被人識破,險些丟了性命。
    就是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惡棍,楊嗣昌竟公然爲其開脫,使之得以免卻一死,這當然要招惹東林黨人的普遍憤恨。所謂“與東林郤”,就是說楊嗣昌已經公然站到了以東林黨人爲代表的正人君子的對立面上。回想一下天啓年間閹黨橫行時,東林黨人慘遭荼毒的恐怖情形,便可以想像,楊嗣昌如此憐惜郭鞏這樣的閹黨鷹犬,自然會引起包括東林黨人在內所有正直人士的高度警覺。特別是嗣昌父楊鶴,不僅“不附奄”,當年在閹黨肆虐時,還曾以逥護熊廷弼,得罪魏忠賢,遭除名削籍[47],現在楊嗣昌卻如此庇護閹黨幹將,顯得很是費解。像這樣連父仇都可以置而不顧,那麽他若是有意勾結奸黨,會做出什麽樣的壞事來,就更不好設想了。
    《明史·楊嗣昌傳》謂楊嗣昌爲郭鞏開脫罪責,僅僅是以郭鞏爲其“部民故”。原因是否這樣簡單,其實還很耐人尋味。清人李慈銘謂“以其後人方爲顯仕“,而致使《明史·楊嗣昌傳》多有曲筆[48]。或許其逥護郭鞏一事,即別有隱情。至少在黃道周看來,楊嗣昌與閹黨餘孽之間,肯定存在某種交結。——這應當就是黃道周不顧一切,竭力阻遏楊嗣昌入閣的本質原因。
    明末人史惇論東林黨人之政爭得失,謂“長洲既逐,東林喪氣者久之,遂不能扼武陵之用”[49]。這裏的長洲和武陵,是分別用本貫代指文震孟和楊嗣昌,而文震孟爲東林骨幹,並且還是黃道周的摯友,可見黃道周彈劾楊嗣昌,確實是有深刻的黨爭背景。當時上疏彈劾楊嗣昌,並不止黃道周一人,給事中何楷、御史林蘭友、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也都相繼論之,清人夏燮纂《明通鑒》,即謂這些人阻遏楊嗣昌入閣,都與楊嗣昌庇護閹党的行爲有關[50]。
    (四)黃道周與閹黨抗爭的經歷
    這樣的推論,雖然沒有直接的記載能夠落實,但是,如果審視一下黃道周此前的言行,便可以看到,防止閹黨餘孽重操權柄,傾害正人君子,正是黃道周在崇禎時期所關注的首要政事。
    崇禎帝即位伊始,即迅速剷除當政閹黨,審定逆案,嚴重打擊了依附閹豎的奸佞小人。但是,閹黨的餘孽仍然潛存於朝野,並沒有徹底清除乾淨[51];同時,繼生的奸邪人物,由於其心術不正,行爲卑劣,爲清議所不容,也自然要站到東林黨人的對立面上。
    大致在崇禎二年這一年上下時間內,在經歷了短暫的東林黨人主政局面之後,溫體仁於崇禎三年六月,進入內閣,至崇禎十年六月去職,居相位長達八年,而且在大多數時間內,很大程度上是由其獨攬權柄。溫體仁“爲人外曲謹而中猛鷙,機深刺骨”。閹黨當政時,溫體仁即曾行賄於閹党頭目崔呈秀,並爲杭州首建之魏忠賢生祠作頌詩獻媚;秉政後,“魏忠賢遺黨日望體仁翻逆案,攻東林”,溫體仁則與其沆瀣一氣,暗地指使人嘗試翻轉逆案,“日與善類爲仇”,“而愈側目諸不附己者”[52]。溫體仁在崇禎十年六月致仕。同年八月,薛國觀即在溫體仁的援引下,入閣成爲宰輔,至十三年六月始致仕。薛國觀本依附魏忠賢排斥東林,“爲人陰騭豀刻,不學少文。溫體仁因其素仇東林,密薦於帝遂超擢大用之。……國觀得志,一踵體仁所爲”[53]。這樣,溫體仁和薛國觀,成爲這一時期傾害東林黨人等正派清流人士的罪魁禍首,朝中群小,多在其指示或庇護下,與東林爲敵。而黃道周“一人之身,是非者數矣”[54],通籍後幾起幾落,都與其抗言抵制傾害東林黨人有關。
    黃道周站在東林黨一邊與閹黨抗爭,最早可以追溯到天啓年間魏忠賢勢焰初起的時候。黃道周爲天啓二年進士,選授翰林院庶吉士。依明制,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散館”[55],故在天啓五年,補授黃道周翰林院編修,爲經筵展書官。結果黃道周在御前,直接與魏忠賢對峙,不爲所屈[56]。
    在天啓二年黃道周初選庶吉士時,魏忠賢已開始連連斥逐朝中清正大臣。道周同榜狀元文震孟,循例授職翰林院修撰後,隨即於這年十月,憤而上疏,“首挫其鋒”。同榜進士選庶吉士鄭鄤,也緊繼其後,指斥魏忠賢,結果與文震孟一同貶秩外遣。至天啓七年,文、鄭二人復又因顧同寅等悼惜熊廷弼案遭羅織牽連,同時被削籍爲民[57]。
    通行的黃道周傳記,都沒有記述文震孟、鄭鄤與黃道周三人在這一事件中的聯繫。事實上他們三人在廷試後即非常親密[58],事先曾做過謀劃。黃道周的門人洪思和莊起儔記述說,黃道周“與文震孟、鄭鄤約,共劾魏璫”[59],而文震孟“請以身先之”,並讓黃道周和鄭鄤,在他“死而後繼之”[60]。黃道周本來也是要按計劃緊承文震孟之後,上疏抨擊魏忠賢,卻因適值母親即將來京,“三疏三焚”其稿,而最終未便呈進[61]。
    儘管如此,三位新科進士,意氣正盛,不可能一點不泄漏風聲。這時,黃道周又這樣當面向魏忠賢示威挑戰,所以不能不被閹黨嫉恨。黃道周在翰林院編修職上僅僅幾個月,便“以東林見廢”,去職還鄉[62],而據黃道周自己講,魏忠賢一夥整治他的藉口,就是這次講筵上的大不敬舉動[63]。
    直至魏忠賢覆敗,逆案勘定之後,黃道周始於崇禎二年冬復出。“自是,公終與人艱危事矣”[64]。針鋒相對,抗衡奸黨。
    首先是援救錢龍錫。思宗甫一即位,錢龍錫即入閣爲宰輔。所謂“欽定逆案”,很大程度上出自錢龍錫主持。所以,閹黨餘孽,對其恨之入骨。崇禎三年八月,思宗中女真人所設反間計,以通敵罪殺掉遼東督師袁崇煥[65]。“群小麗名逆案者”,找到大好時機,於年底十二月時,在溫體仁等人的主使下,按照當年魏忠賢借熊廷弼一案坑害揚漣諸人的辦法,依樣畫葫蘆,“聚謀指崇煥爲逆首,龍錫等爲逆黨,更立一逆案相抵”[66]。用心險惡,手段卑鄙毒辣,大有通盤翻轉逆案的勢頭。錢龍錫逮下詔獄,舉朝震恐。在這緊要關頭,身任右中允的黃道周,挺身而出,於翌年正月,連上三疏,表示願身歴疆場,爲錢龍錫贖死。錢龍錫雖賴其發端疏救,最終減死出獄,黃道周卻被鐫降三級,謫外任用[67]。
    錢龍錫一案發生後,鑒於“黨與反覆,至以東林比崔(呈秀)、魏(忠賢),參罰開復”,局勢日益崩壞[68],黃道周於崇禎五年正月“遘疾求去”。但他卻又不甘心讓小人得志,傾害忠良,於是,在臨行前上疏勸諫思宗:“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不能“知其爲小人而又以小人矯之”。這差不多已是直接點名,指斥溫體仁之輩了[69]。黃道周還進一步講到:
    臣觀邇年諸臣,無一實爲朝廷者,其用人行事,不過吹求報復而已。自庚午春以來,盛談封疆,實非爲陛下之封疆,不過爲逆案而翻封疆,使諸芟鋤逆案者,無端而陷封疆之內。……臣觀古之聖賢,日夕經營,不過兩事,外攘夷狄,內屏小人。[70]
    顯而易見,黃道周以爲摒除小人,防止逆黨翻案,捲土重來,是朝政中最爲要緊的事務,所以,才會在退身自處之前,還不避忌諱,一再申說。而黃道周竟因爲這一奏疏,觸怒思宗,被削籍爲民[71]。
    可以想像,一直這樣緊緊盯住閹黨餘孽不放,與其奮力抗爭的黃道周,當得知庇護閹党鷹犬郭鞏的楊嗣昌行將入閣的情況後,不能不全力予以阻遏。當年錢龍錫一案,雖然沒有釀成大禍,僅以錢龍錫遣戍定海了結,但那時思宗御極未久,閹黨剛剛鏟去,熊廷弼一案,荼毒之慘,尚歷歷在目,閹黨仍爲人所深惡[72],東林黨人也還對朝政有較大影響,所以,思宗沒有聽任那些閹黨餘孽,來羅織朝中清正大臣。可是,到崇禎十一年楊嗣昌入閣時,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大改變。隨著日益專擅朝政,溫體仁不僅不斷排擠異己,使之離官去職,而且已經開始指使爪牙,公然興造冤獄,傾害東林黨人。崇禎八年,興鄭鄤之獄;十年,興錢謙益之獄。特別是鄭鄤一獄,如下文所述,本來就是沖着黃道周來的。形勢對於東林黨人,已經相當險惡,若是再有楊嗣昌這樣與閹黨相勾結的人入主內閣,起用郭鞏這樣的鷹犬,他們很可能就會再找機會,羅織熊案、袁案之類的封疆重案,大肆荼毒于東林黨人。特別是從逆案勘定之日起,閹党中人就“日謀更翻”,從未真正停止過活動。這樣,一旦奸邪得勢,完全可能全盤翻轉。後來阮大鋮在南明所爲,便是證明[73]。因此,在黃道周看來,朝政演變,一定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時刻,所以,他才會公然不避猜疑,力阻楊嗣昌入閣。
    (五)在倫理觀念與政治現實之間
    崇禎九年,黃道周以薦召復官還朝。前此,在崇禎八年十一月,黃道周的朋友庶吉士鄭鄤,被溫體仁彈劾入獄。鄭鄤受到彈劾的過失,主要是“假乩仙判詞,逼父振先杖母”[74]。鄭鄤饒有文才,而喜財好色,居鄉行事多不法[75],故不爲鄉里輿論許可[76],但溫體仁彈劾鄭鄤,卻是要以鄭鄤品行不端爲把柄,打擊報復東林黨人。
    如前所述,鄭鄤與黃道周、文震孟爲天啓二年同榜進士,當年三人即曾一同謀劃擊斥魏忠賢。鄭鄤在天啓二年被貶秩外遣後,起初回鄉閒居[77]。天啓五年魏忠賢借熊廷弼案羅織揚漣、左光斗等下詔獄致死後,鄭鄤作《黃芝歌》相譏刺,一時流傳都下,鄭鄤本人則處境極其危險,不得不改名換姓,竄居山谷。魏忠賢垮臺後雖以原官任用,但尚未赴任即遭父親去世,居家守喪[78]。所以,通籍後將近十四年,鄭鄤差不多一直居於林下,這時在大學士錢士升的慫恿下入京,準備補官。文震孟當時雖正居職宰輔,卻受到溫體仁的排擠,很難施展主張,因此,他並不很贊同鄭鄤在這時進京[79]。不過作爲共過患難的同年密友,文震孟還是想盡力爲鄭鄤安排一個較好的位置,並爲此與溫體仁發生衝撞[80]。可是,文震孟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只會徒然加重溫體仁對於鄭鄤以及他同文震孟之間關係的猜忌與防範;再加上鄭鄤一到京城,就與溫體仁話不投機,溫體仁竟當面放話說:“公與文湛持(文震孟字湛持)同任國事罷,我久要歸了!”[81]顯然,這是把鄭鄤視作文震孟的心腹羽翼,誓不兩立。果然,溫體仁馬上從鄭鄤的個人生活上找到茬口,將其控告入獄。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史稱溫體仁試圖由此發端,向文震孟和黃道周尋釁,伺機予以傾害[82]。由這一點也可以反證,文震孟、黃道周、鄭鄤三人之間,確實有着非同一般的關係,這就是他們當年共同策劃反抗魏忠賢所結下的深厚情誼[83]。
    這是一次嚴峻的挑戰。從鄭鄤的經歷中可以看出,這不僅是對文震孟和黃道周的挑戰,更是對東林黨人的挑戰[84]。文震孟隨後就被溫體仁排擠罷官,並很快在第二年,也就是崇禎九年六月去世[85]。應付挑戰的任務,便落在黃道周一個人身上。
    從當時的社會倫理角度看,鄭鄤的個人生活,確實存在很多值得非議的地方。儘管同情鄭鄤的人,後來做過幾種對他有利的解釋,但是鄭鄤確實參與了所謂“杖母”則應屬事實[86]。這在綱常倫理上實在說不過去。溫體仁這着非常毒辣,鄭鄤的事,誰都不好說話,對於以“綱常萬古,性命千秋”相自勵的黃道周來說[87],尤其難以開口講話。在自己尊奉的綱常倫理與殘酷的現實政治之間,黃道周必須做出抉擇。
    黃道周一生都在歸隱讀書與從事現實政治之間痛苦地抉擇。他一考中進士,就面對閹黨擅政弄權的黑暗局面,因此,絲毫無意於官場,所以往往一入朝便上疏請求退隱;但他又身懷一往孤忠,想爲國家做些事情,特別是在國家危亡、朝政危殆的時候,更覺得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只是他還沒有顧炎武“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觀念。退隱了,就可以安心讀自己的書,講自己的學,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可是,只要他在朝一天,就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負起自己應盡的責任。因而,他能夠非常平靜地辭官,平靜地對待罷官,同時,也一向堅定不移地同那些魍魎魑魅做鬥爭,絕對不向他們妥協。而在鄭鄤這件事上,還有一項個人的原因,使他更不能撒手不管。這就是當初他和文震孟、鄭鄤三人籌劃,一同向魏忠賢發難,而他自己因顧慮影響迎養老母,臨陣改變注意,退縮沒有上疏。爲此,鄭鄤以爲他懦弱膽怯,黃道周心裏一直感到愧疚[88]。這種道義感,會進一步加重黃道周拯救鄭鄤以回應溫體仁等屑小進攻的決心。
    黃道周在崇禎九年臘月才回到京城。這時鄭鄤入獄已整整一年。還朝做官不到四個月,即崇禎十年四月,黃道周就兩次上疏,請求休官回鄉,未獲允准[89]。五月,晉陞爲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署司經局事[90]。六月,久旱修省,下旨求言,黃道周趁機上疏,抨擊溫體仁“身任重寄七八載罔效,尚擅權自若”;並委婉勸諫思宗,不要讓那些“市井細民,申勃稽之談,修睚眥之報”;同時指出當前要務中之“最不可緩者,應詔直言之臣,被訐無證之事,悉以一面解其煩冤”[91]。案“勃稽”,《明史》本傳引作“勃豀”,謂家庭爭執糾紛,此則用以暗喻指控鄭鄤的罪過本屬家庭瑣事。議者以爲“時體仁招奸人構東林、復社之獄,故道周及之”[92]。後來黃道周彈劾楊嗣昌時,猛烈抨擊楊嗣昌奪情做官,是“干天地綱紀之常”,聲言“名位事輕,綱常事重”;可是,當他在奏疏中談到鄭鄤的事情時,卻又一次將其稱作“縉紳家庭小小勃豀”[93]。
    從綱常倫理角度來看,楊嗣昌“奪情”,是受命于君王,“明旨偪切”[94],不得不如此;而鄭鄤“杖母”,即使再有隱情,也不好說是非由兒子來參與杖打不可,這終歸是一件不孝不敬的事情。黃道周想方設法解救鄭鄤,甚至隨後利用自己的名譽聲望,對思宗說:“文章意氣,轗軻拓落,臣猶不如錢謙益、鄭鄤。”而鄭鄤卻正“墜淵壑”之中[95],希冀思宗或許能夠從愛惜才華的角度,網開一面。可是,黃道周卻從來沒有正面爲鄭鄤“杖母”一事做過辯解。這說明他並不認爲“杖母”一事純屬誣枉。儘管如此,黃道周依然一再說,這只是“縉紳家庭小小勃豀”。
    顯而易見,不管是抨擊楊嗣昌,還是解救鄭鄤,黃道周一直是從政治品質來看待區分其優劣高下,他並不是那種脫離現實政治立場而苛求個人生活道德完美的人。用黃道周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要“爭於其大,不爭於其細”[96]。
    由此,愈可見黃道周彈劾楊嗣昌,絕不可能僅僅是出自空洞的“綱常名教”觀念。如果一定要說是綱常,那就只能是黃道周所說的“天下綱常”[97],這就是不能讓小人得勢,執掌權柄,危害社會。
    (五)三君子入獄始末
    面對溫體仁借鄭鄤案向東林發難,東林一派人士內部本來有不同的對策。黃道周的門人畿社領袖陳子龍,即以爲鄭鄤其人,“本公論所斥,諸君子誤收之。今既爲大奸所中,宜棄一人,以全善人之朋”[98]。從後來的事態發展來看,應該說陳子龍的主張更爲明智。但是,黃道周不想後退,就像他後來在隆武政權率師北伐,明知不可而爲之,一切不過是盡其心力而已。再說黃道周與鄭鄤,有爲正義的事業而共同冒險犯難的情義,他也不能像陳子龍一樣,脫離個人感情去做純理性的思考。這就像後來他剛一被赦復官,即不避朋黨嫌疑,上疏解救因受他牽連而同遭牢獄之難的解學龍、葉廷秀一樣。
    黃道周解救鄭鄤沒有成功[99],卻使自己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從這一點來看,“機深刺骨”的溫體仁,預計的圖謀算是完全得逞。君子與小人較量,往往如此。此不足爲怪,亦不足以爲道周病。
    黃道周謂自己文章不如錢謙益、鄭鄤,而這兩個人的生活品行,都頗受時人病詬,如東林自己人黃景昉所云,“微獨鄤,即錢公亦未測何如”[100]。黃道周極力爲鄭鄤開脫,引起的消極後果,是緊接着在崇禎十年十月,確定東宮官屬時,因爲他的這種言論,不宜“爲元良輔導”,從而被排除在外[101];而黃道周之所以未能進入內閣,很可能也是由於這一原因。至崇禎十一年七月上疏彈劾楊嗣昌,本來就有落選怨懟的忌諱,不便出面,黃道周又偏在這時犯難進言;再加上對待鄭鄤與楊嗣昌的道德評判,採用“雙重標準”,被思宗疑爲“朋比”;黃道周並且在衆多大臣面前,公然與思宗反覆爭辯,“勁氣直詞,百折不挫”,很不給皇帝老子面子,結果招致降職六級,貶謫爲江西布政司都事的處分[102]。但是,黃道周實際並未至貶所赴任,而是還鄉家居[103]。
    黃道周雖然沒有到任,但從理論上來說,畢竟還是江西布政司的屬員。當時的江西巡撫解學龍,天啓年間是以“東林鷹犬”的罪名,在右給事中任上被削籍爲民的。崇禎十三年四月,已被擢陞爲南京兵部右侍郎的解學龍,離職前在循例向朝廷舉薦屬內官員時,推薦了遷謫於此的黃道周[104]。這本來是一件很平常的常套做法。按照慣例,發下相關部門處理,皇帝一般不再過問。可是,當時“庸劣充位”的大學士魏照乘,很害怕黃道周擢陞後,再來糾彈他們這些混事的所謂“伴食宰相”。於是,魏照乘硬是在解學龍的奏疏中吹毛求疵,抓住奏疏中讚譽黃道周“學問直貫天人,品行無忝孔孟”這句話作把柄,票擬聖旨云:“群臣結黨標榜,欺侮君父,屢旨訓誡,毫不省改。”思宗皇帝對於黃道周開脫鄭鄤而彈劾楊嗣昌一事,似乎還一直耿耿於懷,當即大怒,下旨“立削二人籍,逮下刑部獄,責以黨邪亂政,並杖八十,究黨與”[105]。故黃道周與解學龍一道,在這年八月,被逮至京城,投入刑部監獄[106]。
    當思宗逮捕黃道周的聖旨剛剛下達的時候,黃道周的門生陳子龍,爲母喪守制結束,正在去往北京起復補官的路上。陳子龍剛剛考中個三甲進士,分發到廣東惠州做推官,尚未到任,即遇母喪,丁憂歸家。他在野雖然很有影響,但在朝屬於新進,地位太低,又是外官,申救沒有什麽意義。於是,陳子龍便在進京後,“遍走當局稱同志者,求明石齋師,爲聖主惜此舉動。皆蹙額相向,以爲上意方不測,若申救,則益其禍”[107]。這些人的顧慮,應該說是可以理解的,實際也是比較理智的。
    陳子龍在平日有交往的官員當中,沒有找到人肯出頭仗義執言,可是與黃道周素不相識的戶部主事葉廷秀,卻慨然挺身相救,結果被責杖一百[108]。道周門人莊起儔記其經過云:
    葉公者,濮州人也。登第後以魏璫故,不出。既補冷曹,與先生未嘗有覿面之雅。聞先生就逮,號於曹署曰:“吾輩稱冠進賢冠,今名賢罹厄,忍復坐視耶?”呼一曹不應,又呼一曹。呼已,繼之以罵,又復呼。如此,遍呼六曹畢,無一人應者。葉公乃挺身上疏,請自代先生。
    而八月旨下,先生與解公各杖八十,發西庫司問擬。越數日,而葉公之疏亦下。旗校索,葉公曰:“吾待子來久矣,請入視吾居所有。”旗校隨入,見其左側置秘器一具,右陳全襲壽服。葉公曰:“吾老母已終世,又無妻子貽累,今日惟須公輩來一了事耳。”即隨旗校同往拜杖。監杖者聞之曰:“異哉!千古乃有如此人。”葉公不行一銖一錢,諸執杖者皆愕貽不忍,下乃反輕於他拜杖者。既拜杖已,削籍回濮州。[109]
    葉廷秀削籍回家,本與此案再無關係,可是,到了十一至十二月間,黃道周的同鄉國子監生塗仲吉又先後兩次上疏申救[110],引得思宗更爲惱怒,下旨杖塗仲吉一百,並“究詰同謀指使”[111]。於是,“復詔道周、學龍對北司簿,仍即家逮廷秀”[112]。
    所謂北司,是明代特務機關錦衣衛下設專門受理皇帝欽定大獄,也就是所謂“詔獄”的機構,正式名稱爲北鎮撫司,又習稱北寺。一般在這裏主要是進行拷掠審訊,審訊完畢後,大多仍移送刑部擬定罪罰[113]。與北司相對,刑部的獄訟機構習稱之爲西曹,也叫西庫。黃道周一移到北鎮撫司,即連續遭受四次嚴酷刑訊[114],“北司帥逼供黨與,鍛煉酷極無所得。突謬指數員塞責”[115]。董養河時爲工部司務,就是在這些被胡亂指認的所謂“黨與”當中,牽連同入詔獄。
    這些無辜入獄的人,都是黃道周講學的朋友[116],董養河還是黃道周的漳州同鄉宿好[117],確是有比較密切的交往,而葉廷秀則是在這裏,才第一次見到了他冒死論救的黃道周。道周門人莊起儔記述當時情景云:
    同日對簿,諸君子纍纍然相望司廷,而未能相識。葉公乃向前,俯而揖問:“誰爲黃老?”先生卻就謂之曰:“是其爲葉老先生矣!”葉公乃以次鞠身,更揖曰:“斯當爲解老先生乎?”於是,相與諦視唏噓。[118]
    君子互惜,相見恨晚[119]。其實不僅是葉廷秀,就連解學龍,情形也大致相似。雖然解學龍向朝廷力薦黃道周,但是在一同被逮之前,他與黃道周也沒有絲毫往來,從“未有執手之歡,杯勺之雅”[120]。所謂“結黨標榜”,不過是爲共同的道義追求相互感召而已。
    如上文所述,黃道周由刑部轉入北鎮撫司獄受審,是在崇禎十三年年底的時候,葉廷秀與董養河稍遲也入北司獄中。清人全祖望,謂在北鎮撫司刑訊之後,“諸人皆返刑部,而先生(案指黃道周)改下北寺”,以爲黃道周一直被關押在北鎮撫司獄中,所說應有差誤[121]。黃道周在北司獄中時,有詩云“淹留北寺五月餘”,此後“未幾,轉西庫”[122],所以黃道周大致應在崇禎十四年六月前後,轉回刑部獄中,亦即所謂“西曹”。當年年底,黃道周出獄,遣戍辰州[123]。此《西曹秋思》前有葉廷秀小引,說他與黃道周、董養河相互唱和於“辛巳之秋”,辛巳即崇禎十四年,正與三人一同羈押於刑部獄中的時間相吻合。
    (六)文獻價值
    葉廷秀在卷首的“小引”中說明,他們三人的這些唱和詩,是由他首先提起;陳刻本黃道周詩的標題,表明黃道周是在葉廷秀、董養河二人“各完平韻詩三十首”之後,才動筆“分篇和之”;再結合書中每韻下三人的排列次序均爲葉廷秀、董養河、黃道周,這說明其唱和經過是葉廷秀首唱,董養河、黃道周相繼應和。
    詩詞不同傳本之間的比勘,是一件非常複雜的事情。這是因爲作者在世時,往往會一再推敲修改字句,於是就會有處於不同修改階段的若干種文本流傳於世;再加上後人在傳佈過程中,有意的更改或者無意的錯訛,就會有許多文句出入。並不是早出的傳本就一定要比晚出的更好。下面僅標注諸本異同而不做優劣裁斷,就是出於這一原因。
    但是,比較《西曹秋思》上述三種傳本之間的異同(詳下附錄原文校勘),可以看出,南明原刻本《西曹秋思》,有幾種明顯優於其他兩種傳本的優點。一是內容完整。全書每人每平韻各賦詩一首,總計九十首,陳刻本僅收黃道周詩十首,爲全書九分之一;孫抄本雖篇目完整無缺,可是有許多闕字。此原刻本只在“十二侵”韻葉廷秀詩中闕失一字。二是比較準確地保持了三人詩作的原始面貌。原刻本與孫抄本的差異,主要是孫抄本抄寫的文字錯訛;原刻本與陳刻本的差異,則主要是詞句的更動修改。據卷端“記”,原刻本的底稿,是董養河的兒子董師吉錄自西曹獄中,所以,陳刻本的詞句更動,只能出自這以後。
    《西曹秋思》在詩研究之外的史料價值,如所記黃道周北伐出師時之心態、情景,爲研究黃道周人生觀念的絕佳資料;又如董養河沒有傳記,清初錢謙益爲《列朝詩集》所選詩人做小傳,在陳勳的傳記下,附帶提了他幾句,簡略得甚至連明朝滅亡以後董養河是否依然在世也說不出來[124],而此書則清楚記述董養河是在崇禎十六年秋,爲防守京城,積勞成疾而去世。至於通過這些特殊境遇下的詩作,來研究黃道周、葉廷秀、董養河諸人的內心世界,可以挖掘的價值更多,特別是葉廷秀和董養河另外都沒有留下詩文著作,這本唱和詩集,也就顯得彌足珍貴了[125]。
    附錄:《西曹秋思》全文
    記①
    辛巳之春,小子師吉,入侍燕京。適石齋黃夫子,爲廷諍下錦衣,葉潤山先生以疏白同坐,先大夫以宿好被織②。
    【校異】
    ①案孫抄本列此記於卷末,《四庫提要》所據“庶吉士梁上國家藏本”也列此記於書尾。今案從內容和形式上看,似以列在卷首更爲適宜。②宿好,孫抄本“宿”作“夙”。
    時天下憂疑①,君子仄足②。倪文正公在林下,投書於執政,有南北部復見今日之語。黃夫子聞之,謂先大夫及諸同事曰:“鴻寶之言過矣!東漢黨人,遺恨千載。上乏明君,內多嬖倖,士君子徒相標榜是非於下,戮辱之慘,固其宜也。余直道不阿,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或以過激獲罪,何有黨名?竊笑近所謂東林、西林,日向予喋喋者耳③。”
    【校異】
    ①憂疑,孫抄本“憂”作“皆”。②君子仄足,孫抄本無“君子”二字,“仄”作“失”。③日向予喋喋者耳,孫抄本“耳”作“自”。
    以是羇棲西曹,吟詠土室。或書《孝經》以鬻食,或解《周易》以見志。彼此賡酬,互相戒勉。師吉侍側服勞,黃夫子嘗曰,孺子可教。故凡父師著述,皆手錄而珍襲之。未幾賜環,公道大眀,中外胥快。而倪文正公隨起少司馬,至都取西曹諸作,如經解,如雪草,一一較梓。曰非天王眀聖①,安有此耶?
    【校異】
    ①天王,孫抄本“王”作“下”。
    時逆闖方熾,蹂躪秦晉,先大夫痛感厝薪①,三疏請纓,見阻蜀相。又以庚癸之嘑,監督九門糧草,朝夕拮据,勞瘁成疾。於癸未之秋,先諸先生棄世矣!迨北畿失守,金陵告陷,諸先生相繼盡節,忠孝之氣,洵塞於天地哉②!
    【校異】
    ①痛感,孫抄本“痛”作“彌”。②洵塞於天地,孫抄本“洵”作“詢”。
    因憶黃夫子督師出閩關,師吉偕伯氏嵩生餞之。黃夫子曰,予直此得報先皇帝於地下矣①!他不忍言矣,併可謝爾父矣。遂揮淚而別。
    【校異】
    ①直此,孫抄本“直”作“自”。
    嗣是伯氏披緇入山①,師吉作令赴越②。愴然數載之中,岸谷陞沈,而先大夫又棄予五年所矣③。流離之下,篋笥無存,惟此《秋思》唱和一帙④,斤斤寶之,不忍釋手。爰述始末,播諸同人,俾咸知西曹之事云。
    小子師吉,百拜謹誌於惠之豐湖亭⑤。
    盱江後學萬銑印角父書。
    【校異】
    ①披緇入山,孫抄本“山”作“坐”。②作令,孫抄本“作”作“忙”。③棄予,孫抄本“予”作“餘”。④唱和,孫抄本“唱”作“倡”。⑤謹誌,孫抄本“誌”作“識”。
    西曹秋思
    上虞倪元璐鴻寶校閱
    濮州葉廷秀潤山
    鎮海黃道周石齋仝著
    晉安董養河漢橋①
    【校異】
    ①案孫抄本三人題名次序爲:首董養河,葉廷秀居中,末黃道周。
    辛巳之秋,讀易之餘,靜沃道趣。筆硯不去,輒蔚詩思。從石齋、漢橋二先生敲正①,遂完平韻三十章。載勞雅和,益慚前粃。茲書後先,以存本末。觀者鑒之。
    廷秀識
    【校異】
    ①石齋、漢橋,孫抄本二人先後互易作“漢橋、石齋”。
    一東
    潤山    寧甘袖手不書空,流水深山靜者同。漸拓疏懷秋色裏,微敲新句月明中。傍簷片榻頻驚雨,隔院雙吹晚散風。世事滔滔何處砥,請君百折看川東。
    漢橋    浮雲吹盡雁橫空,影落長江笑我同。再閱燠涼雙闕下,驟驚寵辱一年中。蒼葭秋遠承清露,仄柏峰孤試勁風①。惆悵無方辭繳弋,未須悔別舊牆東。
    石齋    虎谷蛟潭人影空②,棕團攜得與誰同。破車已頓荒山下,短棹仍投虐浪中③。出袖琪花齊化石④,開帷蠟火各經風。茅蓴握卜千金數⑤,何處安流滄海東。
    【校異】
    ①仄柏峰孤,孫抄本“峰”字空闕。②人影空,孫抄本“人”作“入”。 ③短棹,孫抄本“棹”作“掉”。●虐浪,陳刻本“虐”作“雪”。④齊化石,陳刻本“石”作“口”。⑤千金數,陳刻本“金”作“無”。
    二冬
    潤山    遠樹夕陽陽抹濃①,天南極目見雲封。憶蓴悶阻連朝雨,索米愁催落月鐘。鄉國何年消戰皷,客途到處老秋容。餘生賸有歸歟意,欲買荒山聽古松。
    漢橋    雖然雲壑趣偏濃,踣馬何關試蟻封。漫縶南冠悲夜柝②,還驚北闕誤晨鐘。蛟龍浪闊魂頻度,兕虎風淒道自容。莫爲陸沈相對泣,荒園猶有未凋松。
    石齋    最不宜看雲樹濃,況當隙照又雲封。青天偶屑星榆淚③,白日仍催子夜鐘④。半壁寒灰圍客夢,一壺漏屋穩身容⑤。驚心戶外傖兒語⑥,多少黃鸝失亂松。
    【校異】
    ①陽抹濃,孫抄本“陽”作“一”。②悲夜柝,孫抄本“悲”作“愁”。③青天偶屑星榆淚,陳刻本“天”作“霜”,“屑”作“結”,“星榆”作“眀河”。④仍催,陳刻本二字作“頻傳”。⑤漏屋穩身容,陳刻本“屋”作“酒”,“身”作“心”。⑥驚心,陳刻本“心”作“身”。
    三江
    潤山    更於離亂念家邦,客去林空鶴影雙。豈畏風霜催鬢落,已觀寒暑定心降。尋嘗日半分僯火①,遮莫廉垂對草窗。挂壁蒼苔閑不厭,暮涼猶倒酒三缸。
    漢橋    曾築黃金動帝邦,報燕書讀淚痕雙。眼中驥足囚空老②,天上旄頭掃未降。剝啄敲棋憐蘚榻,錯綜詮易類芸窗。清宵韻侶無賒酒,坐看秋花蘸碧釭。
    石齋    雁集鳧歸各此邦,投羅舄履肯雙雙。未馴龍性知無賴③,已墜文城可遂降。判作候人辭赤芾,悔從雕管謝蓬窗。巢由屈賈同銷處,一勺燈花倒暮釭④。
    【校異】
    ①尋嘗,孫抄本“嘗”作“常”。②囚空老,孫抄本“囚”作“因”。③無賴,孫抄本“賴”作“懶”。④一勺燈花,孫抄本“勺”作“灼;又“花”作“光”。
    四支
    潤山    閉戶從知懶性宜,倦蟬唫老墜秋枝。何人重幕尊開好①,有客單襟睡起遲。語默初難學古象,衣冠今已累明時。新來作計惟寒儉,皎月撩窗動素思。
    漢橋    紼鹿冠猿兩不宜,此身於世總駢枝。偷閒本恃消名蚤,蒙難空憐學道遲。豎鬼數經辭藥後②,崩瀾少記得壺時。於今履虎平平爾,鼻鼾如雷何所思。
    石齋    促刺話頭兒女宜③,瘖蟬今已斷枯枝④。不辭碧藕通身脆,莫說蟠桃結果遲。烏鴿掌中猶覓食⑤,貓狐眼裏未移時⑥。甫田歷歷生驕莠,空對笠人訴所思。
    【校異】
    ①尊開,孫抄本二字互乙作“開尊”。②辭藥後,孫抄本“辭”作“亂”。③話頭,陳刻本二字作“屏間”。④瘖蟬,陳刻本“瘖”作“喧”。⑤掌中,陳刻本“中”作“盤”。 ⑥眼裏,陳刻本“裏”作“鏡”。
    五微
    潤山    幾載煙霞坐釣磯,風塵回首失荷衣。渡橫野水潮初落,蕪盡田園客未歸。只有閒心翻夢趣,不因詮易漏天機。眼前何處迷途盡,入夜愁看螢火飛。
    漢橋    抛卻魚竿礪女磯,秋風誰爲搗寒衣。嗟予無死三年望,問客何來他日歸。松桂故山空掃迹,龍蛇大陸未藏機。纍臣賸有憂天淚,六月嚴霜已晝飛。
    石齋    半磚墮甑亦漁磯①,何處沙灘不箬衣②。猿檻難啣銀索去,燕窼猶貼破帆歸③。百錢穆蔔饒生計,兩字眀符澹殺機。聞道西山六月雪,孤臣未敢問霜飛。
    【校異】
    ①亦漁磯,陳刻本“亦”作“各”。②箬衣,陳刻本“箬”作“簔”。③破帆,陳刻本“破”作“布”。
    六魚
    潤山    豈因交絕往來疏,思逐歸鴻落照餘①。何處扁舟橫荻月,有人欹枕夢鱸魚。天涯尚見石堪語,鄉國仍憐竹報書。閱到三時秋又老,素懷歴落意躊躕。
    漢橋    凋桐如髪影疏疏,菙楚聲殘午睡餘。驚矢固宜同孽雁,脫淵蚤是愧潛魚。樂爲晨夕相憐伴,忘在風滔未見書。久學養生經險盡,善刀藏豈待踟躕。
    石齋    榆陰隔歲再疏疏,題鴂聲殘芳草餘。化國久賒雙夢蝶,仙方空禁一衣魚。千春石鷁懸知我,四壁風霆倘護書②。閉眼支床生已老,爲誰搔首更踟躕。
    【校異】
    ①歸鴻,孫抄本“鴻”作“帆”。 ②風霆,孫抄本“霆”作“雷”。
    七虞
    潤山    倦眼何須別智愚,冷心幸已澹榮枯。敢期明月還珠浦,獨覓寒虹貯玉壺。觀世總成真逆旅,愛才尚有舊奚奴。故鄉剩得蓬門在,爲倩僯人鏁住無。
    漢橋    蝸爭龍戰一何愚①,貂玉晨披骨夕枯②。達士信天分齒角,野夫滿腹在爪壺。伏書女授吾期子,箕範王咨舊是奴。每憶古來憂患地,婆娑生意不能無。
    石齋    買車還馬豈云愚,卻爲龜靈龜自枯③。刺棹何須頻結佩,中流不合自捐壺。便從館庫烹鴨犬,莫向崑崙問寶奴。世道關天人事澹,錦場簇草幾時無。
    【校異】
    ①龍戰,孫抄本“戰”作“鬪”。②骨夕枯,孫抄本“夕”作“石”。③龜自枯,孫抄本“龜”字空闕。
    八齊
    潤山    眼底往來途不迷,半窗亦似一枝棲。窮岩久見蛛封網,塵榻嘗疑鷰墜泥①。隔壁有人唫白苧,故園無路杖青藜。不堪薄暮蠅蚊亂,靜裏思深風月蹊。
    漢橋    鱗羽離披夕霧迷,棘圜何必異桐棲②。忠難動主水投石,學不如人馬陷泥。無罪叜懷非白璧,放歸予杖是枯藜。倦雲此去深深閉,或許隨僧過虎蹊。
    石齋    空澤今知老馬迷,只因結足坐雞栖。人將道眼安金屑,天與鉛刀切玉泥。高士每逢新燹火,星寮錯怪舊燃藜。遺鄉小吏黃華綬,未用深深桃李蹊。
    【校異】
    ①嘗疑,孫抄本“嘗”作“常”。②棘圜,孫抄本“圜”作“園”。
    九佳
    潤山    昔人撒手百層崖,看到尋常事偶諧。道在實難隨世諾,途窮幸不喪吾懷。涼風初試寒松節,野火仍留枯草荄。抽卷尋詩防累靜,水雲空闊自高齋。
    漢橋    絕物無能學斷崖,放情時復托齊諧。身櫻羅網纔思過,人在蒹葭豈易懷。論世寸心留雅頌,識花雙眼定根荄①。懶將生事防生趣,九食三旬半是齋。
    石齋    伐檀人去久乖崖,梳草薙雲汝未諧。鶩鴨欄中容絕足②,驪龍穴底失開懷③。已看日腳侵枯岸,不趁雷車問舊荄。石馬銅駝能自在,小舠灣處即高齋④。
    【校異】
    ①雙眼,孫抄本“眼”作“目”。②容絕足,孫抄本“容”作“空”。 ③驪龍,陳刻本二字互乙作“龍驪”。④小舠,陳刻本“舠”作“船”。
    十灰
    潤山    隙光孤影勉裴徊,秋雨夤緣長碧苔。儘棄身名抛恨去,如常色笑引詩來。僯家莫弄落梅曲,盛世原寬詠檜才。傳語門前鴎鷺伴,知聞未斷漫相猜。
    漢橋    梧窗無語月低徊,挂壁龍吟生繡苔。與世違多皈梵果,爲書誤不恨秦灰。麟楦自詫尋常眼,鳳臆終矜急難才。黃獨紫芝還我去,蛣丸鴟鼠莫須猜。
    石齋    隨他燕雀雅裴徊,已見朱闌惹綠苔。束楚何當支大廈,奔流端不顧微灰。鴟夷自賽江湖願,枹鼓難明堂阜才①。只此山深朋好絕,虎嗥豨嘯莫相猜②。
    【校異】
    ①枹鼓,孫抄本“枹”作“抱”。②豨嘯莫相猜,陳刻本“豨嘯”作“猿噪”,“莫”作“浪”。
    十一真
    潤山    許多世事莫開唇,戴笠相逢各飲醇。丘壑欲容高枕士①,兒童猶識濯纓人。唫深庾亮樓中月,思入莊周夢裏身。一線江湖緣未斷,漁翁何事滯垂綸。
    漢橋    酒爲銷憂強入唇,醉鄉憐我果清醇。看呼五白賒豪客,聽撫孤桐見古人。半市半朝雜處地,亦僧亦梵苦唫身。若無鈴柝頻驚夢,何異秋江隱釣綸②。
    石齋    莫貪鯉尾與猩唇③,桂蠹蓼蟲久自醇④。不向鹽梅嘗異味⑤,翻從毒草見真身。牢騷鬼射沙中影⑥,割截天全線下人⑦。自是觸膚通世法⑧,髑髏在處感青綸。
    【校異】
    ①丘壑,孫抄本“丘”作“邱”。②秋江,孫抄本“江”作“深”。 ③莫貪,陳刻本“莫”作“誰”。④桂蠹,陳刻本“桂”作“蘖”。⑤不向,陳刻本“不”作“莫”。 ⑥鬼射,陳刻本“鬼”作“兔”。⑦天全,陳刻本“全”作“停”。⑧觸膚,孫抄本“觸”字空闕,陳刻本“觸”作“殘”。
    十二文
    潤山    澹漠天光閑自分①,愁心一半送斜曛。秋蛩泣露驚頹壁,倦鳥尋枝避斷雲。欲向滄溟窺道岸,未教劍氣觸星文。亂離滿地勞瞻顧,何處家移野草薰。
    漢橋    秋光無賴又平分,騎馬紅塵較易曛。羈客杯鐺空皓月,美人環佩隔高雲。牆蛩韻切猗蘭操,江雁聲逥織錦文。歸夢欲成還坐起,貝龕添取百合薰。
    石齋    殘基歴亂已難分②,復瀉空杯禱落曛。白首繫官如祝髪,長天送老屬孤雲。人經多難思偏遠,賦爲銷愁語不文。最憶堊廬員石下,松脂楓乳共龢薰。
    【校異】
    ①澹漠,孫抄本“漠”作“漢”。②殘基,陳刻本“基”作“碁”。
    十三元
    潤山    莫羨明時鵷鷺尊,應秋螢火煽黃昏①。論心幸倚人如玉,席地偏宜月到罇。白壁餘晶仍射斗,青銅合老未驚魂。不堪重憶昨年事,潦倒猶憐諫草存。
    漢橋    滄州吾道亦何尊,赤米白鹽朝復昏。鷗侶絕無峰對面,瓦衣何有雨傾盆。開籠放鶴憐垂翅,薙圃分華欲醉魂。底事衰年輕一擲②,到家羞說舌猶存。
    石齋    率野仍知虎兕尊,蟄蟲徑不悟朝昏③。紫苔任蝕腰中劍④,白浪頻翻馬上盆。百戰墜肌猶有骨⑤,片言折脅但銷魂⑥。宮縚允矣吾夫子⑦,莫說香柔舌自存。
    【校異】
    ①應秋,孫抄本“秋”作“和”。②輕一擲,孫抄本“輕”作“經” ③蟄蟲,陳刻本“蟄”作“熱”。④腰中劍,陳刻本“腰”作“匣”。 ⑤墜肌猶有骨,陳刻本“墜肌”作“沙場”,“有骨”作“吐氣”。⑥折脅,陳刻本二字作“黯備”。 ⑦宮縚允矣,陳刻本“宮”作“官”,“允”作“久”。
    十四寒
    潤山    同異可將人面看,無妨對酒靜波瀾。風涼自解秋香好,日暮方知遠道難。半夜青藜燃太乙,多年清夢醒邯鄲。目前道氣追隨是①,何處塵埃更正冠。
    漢橋    海月遙憐女兒看,魚龍何夜不生瀾。言愁我自經愁慣,破笑方知強笑難。萬國煙霾呼戰鬼,中原豺虎斷征鞍。便歸未卜歸何日,徒歎梅真蚤挂冠。
    石齋    明月人當漁火看,一行蔥渫也翻瀾。觀生已識有生累,閱物方知望物難。是處未應題絕筆,此翁何苦據征鞍。秋冬射獵真無藝,乞得鹿皮製小冠。
    【校異】
    ①目前,孫抄本“目”作“日”。
    十五刪①
    潤山    獨有秋思不可刪,三時珍重一身閑②。靜中稽古堪心醉,愁裏逢人易鬢斑。大海遺珠懸北斗,孤雲帶雨下西山。屋梁落月情如許③,未免夷猶去住間。
    漢橋    蕙合滋榮艾合刪,主恩何敢怨投閑。名題虎觀新開典,官躐鳩曹獨領斑。腰骨伸來仍傲菊,頭皮留得未慚山。【衣+丘】爲宵旰分鄉夢,時繞紅雲玉仗間。
    石齋    十七部書一夜刪,離身蕭斧即高閑。艱貞不敢聞箕子,眀哲隨它笑史班。吳市故家猶辨姓④,草堂神物別移山。鐵圍盡處無開諾⑤,萬歲君恩出此間。
    【校異】
    ①案南明刻本此韻三人詩次序與其他諸韻同,即依次爲葉廷秀、董養河、黃道周,孫抄本則董養河與黃道周前後位置互易,將次序改爲葉廷秀、黃道周、董養河。②一身閑,孫抄本“身閑”訛作“時間”。③情如許,孫抄本“情”作“清”。④猶辨姓,陳刻本“猶”作“仍”。⑤開諾,陳刻本“諾”作“路”。
    一先
    潤山    披離亦侶飲狂泉①,乍聽秋聲意惘然。無那思君如滿月,不堪顧影在壺天。野情仍昔憐孟雅,生計憑今遜睡賢。欲辨西陽烏盡處,山川滿目蔚風煙。
    漢橋    負他白石與青泉,顧影樊籠一啞然。衰鳳片鴒終瑞世,愁胡雙眼自橫天。榆收難學平津媚②,籜落深思王蠋賢。字作蠅頭書未蠹,草玄高閣也淩煙。
    石齋    杖頭跑地得雲泉,帝與筮魂又栩然③。皓首不須談物命,枯苗安敢負穹天。豢牛自識羊皮賤,寶鼎寧知柳下賢④。獸炭狼煙爭歲暮,此身輕帶介山煙。
    【校異】
    ①亦侶,孫抄本“亦”字空闕。②平津媚,孫抄本“津”作“情”。③筮魂,孫抄本“筮”作“巫”。④寶鼎,孫抄本“鼎”作“甲”。
    二蕭
    潤山    但看木落悵先凋①,卻望千門月色遙。此處投珠無按劍,幾人鍊汞勝吹簫。平沙集雁雲初懶,涼雨寒蟬秋漸驕。遂有壯心成泮渙②,還山我欲混漁樵。
    漢橋    回首明湖楓漸凋③,六橋尊酒故人遙。同心月冷松間帶,乞食風淒江上簫。北雁飄來多避繳,南鱗徙去不通潮。僑家城曲吾孫在,何日攜書偩老樵。
    石齋    雪盡松寒喜未凋,故園萬里詎云遙。中原刁斗依清嘯,南國松梅碎玉簫。胡馬夜闌齊飲水,鯨魚月出各窺潮。風煙嶺表晴無恙,不使明時缺老樵。
    【校異】
    ①悵先凋,孫抄本“先”作“未”。②壯心,孫抄本“壯”作“寸”。③楓漸凋,孫抄本“楓”作“風”。
    四豪
    潤山    一書一劍半生勞,采得湘蘭佩影高。霄漢原無留芥蒂,江湖多是閉蓬蒿。何須同異爭三耳,祗見居諸喚二毛。布被蒙頭惟穩臥,不知門外有風濤。
    漢橋    嘑牛嘑馬亦何勞,厭聽淒鴻入漢高。閱盡千秋空竹簡,問來七尺只丘蒿①。倉鷹在臂爭鋒距,翡翠棲苕矜羽毛。抱病自憐還自笑,更深燒茗戰秋濤。
    石齋    折轅炊火見薪勞②,卻想晨門身事高。阿客到頭輕【舛+鳥】鷟,小山終古耐蓬蒿。五噫改字蛇添足,一臼移家燕落毛。何處飲牛更洗耳,手提竹枕聽秋濤③。
    【校異】
    ①問來,孫抄本“問”字空闕。②炊火,孫抄本“炊”作“吹”。③手提,孫抄本“提”作“持”。
    五歌
    潤山    家山無計謝煙波,餘課閑唫貧也歌。老近自知心省好,朝來其奈事生何。兵荒驛路棠陰少,將相池臺蔓草多。搖落客情難對酒①,三秋一半夢中過。
    漢橋    頻年浪迹在江波,風景撩人足嘯歌。三夕洞庭皆月伴,一帆廬阜奈雲何②。仙人鶴去遺丹少,騷客風流灑墨多。非爲緇塵滌逸翮,秋山誰勝不堪過③。
    石齋    漁龍白日撼名波,縱有窹言不敢歌。畫局半枰生已老,石頭雙柱意如何。裁將皂帽遼東近,乞得丹砂勾漏多。莫謂刺舟漁父傲,洞庭深處少人過。
    【校異】
    ①客情,孫抄本“客”作“窮”。②廬阜,孫抄本“廬”作“蘆”。③誰勝,孫抄本“誰”作“雖”。
    六麻
    潤山    十畝荒殘不用嗟,孤萍一縷繋天涯。那更多事唫爲苦,賴有能閑餐漸加。客路空聞求塞馬,世情應蚤辨弓蛇。可憐歴亂風煙裏,秋色先人已到家。
    漢橋    楚水扁舟更可嗟,巫雲三載斷天涯。煙迷鸚鵡春衫濕,雨聽瀟湘雪鬢加。漢女有魂皆藥草,漁人無夢不桃花。悲愁欲擬離騷怨①,閣筆東僯宋玉家②。
    石齋    敏手誰能辨咄嗟,容頭身過即生涯。八行封去青雲寂,一部書成白髮加。滄海舟能浮貝葉,武林溪莫禁桃花。馬頭亭館多無礙,喜得牆東未有家。
    【校異】
    ①      悲愁,孫抄本“愁”作“秋”。②宋玉家,孫抄本“玉”作“王”。
    七陽
    潤山    明鏡難窺髩上霜,貞心幸不委淒涼。風雷乍動聞天笑,松菊猶存佩月香。獨向孤灘憐逝水,只宜半畝問芳塘。四休居士逢人懶,消得清尊又夕陽。
    漢橋    絺時不蚤備嚴霜,短褐何辭耐夜涼。肉斷菔根生暖氣,卉殘菊蕊動微香。寄兒好護藏書架,戒仆休枯養鴨塘。更喜老兄林下健,歸陪詩酒趁春陽。
    石齋    江南楓桕好經霜,從此紅雲試晚涼①。不信冰車輕蹴岸,自耘佛瓜動奇香②。風平掛席看疏島,日午收鹽過小塘。泛泛卜居誰得侶,殷雷多半載山陽。
    【校異】
    ①試晚涼,孫抄本“試”作“賦”。②佛瓜,孫抄本“瓜”字空闕。
    八庚
    潤山    靜裏秋容晚更清,愁心暗與暮雲平①。涼天方歇蜩螳語,征路重看枤杜榮。尚有黃花酬晚節,可無白日送歸旌②。還山應觸檀槽淚,仍似風簷雨夜聲。
    漢橋    在山泉濁出山清,今古英雄亦不平。但有畫龍難作雨,可令嘉穗失敷榮。人無按劍憐才命,天試傾輈識性情。東舍看花西舍酒,何知淒惻是秋聲。
    石齋    萬斛阿膠河水清,千群精衛海當平。欲教玉氣如泥軟,不忍蘭根學艾榮。血出銅人猶有命,毛黏石蛤遂無情。開頤錯說前生事,已作六花花外聲。
    【校異】
    ① 暮雲平,孫抄本“暮”作“莫”。②歸旌,孫抄本“旌”作“津”。
    九青
    潤山    羞將枯穎乞詩靈,每到秋來愛澹寧。因道利名便割席,且酬日月正翻經。天高不礙飛鴻鵠,原上謾勞歎鶺鴒。思入煙霞深一往,瀟瀟月露下空庭。
    漢橋   勒移不待北山靈,皂帽今真愧管寧。腰下已無堪痊劍,胸中空有未傳經。西園秋草傷蚨蝶①,遠路涼風憶鶺鴒。戀主願聞頻送喜,捷書近報欲犁庭。
    石齋    敗鼓當場已不靈,何須鐘磬數丁寧。人看烏鳥無多識,天假書生守一經。盡處波濤摧土埂,偶然風雨混原鴒。家家少媍排香火,幸勿纓冠過北庭。
    【校異】
    ①蚨蝶,孫抄本“蚨”作“蝴”。
    十蒸
    潤山   怪得蹇來翻聚朋①,庭啣月照散群燈。但憐臣罪何難見,欲悔昨非今未能。聽雨時過垂翼鳥,入山偏愛臥雲僧。不知此意人知否,一片寒心萬壑冰②。
    漢橋    彀中不中幾人曾,網鳳罝虯亦未能③。假我白頭無作吏,何山蒼梧不藏僧。刀碪變相尋真筏④,風雨枯燐暗破燈。但得主恩容縱壑,孤峰豈礙月爲朋。
    石齋    曾到青蒲泣未曾,解衣攀鼎亦何能。雪中守奏雁門吏,釭底搖頭匡阜僧。已縱風煙侵曲突,不貪膏火護殘燈。窮奇漸噉青陽盡,屈指當年幾道朋。
    【校異】
    ①翻聚朋,孫抄本“朋”作“明”。②案此詩篇末南明刻本有葉廷秀自注云:“此韻因予後改,故不同。”孫抄本無此注。③網鳳罝虯,孫抄本“罝”作“置”。④刀碪,孫抄本“碪”字空闕。
    十一尤
    潤山    遙天高雁逐雲流,千里書來煙樹秋。半夜擁襟聽畫角,誰家呼酒踞高樓。不嗔簷鵲攪鄉夢,卻恐路人分客愁。莫向風前思往事,已將身世付輕漚。
    漢橋    六朝幾度問風流,淒斷秦淮樹樹秋。與客綺裘霜上月,看人珠箔渡邊樓①。綆沈眢井苔還綠②,屐冷東山花合愁。笑我觀空如止水,未忘情復動清漚。
    石齋    蒼茫聽葦自中流,恰有危帆共飽秋。百鳥難排千目網,孤身合住幾層樓。世能無事吾何事,人共言愁我始愁。辨得乾坤成骨血,此生安敢道如漚。
    【校異】
    ①  渡邊樓,孫抄本“渡”作“度”。②眢井,孫抄本“眢”作“背”。
    十二侵
    潤山    記得淋漓效釜鬵,雞鳴風緊氣蕭森。泥塗猶喜世□淺①,暇日方知天意深。隔歲重虛黃菊意,故園一繋白雲心。市朝幻相今參破,危坐寒燈竟似瘖。
    漢橋    三復風人歌溉鬵,壯懷天外髪森森。棲來粉署馬同廋,老盡青山樹未深。峰壑著人皆側足,鬚眉何事可捫心。因憐物負幾先智②,蟋蟀秋唫蟬自瘖。
    石齋    泰否關頭各釜鬵,一身當火自蕭森。合分毒痛身難免,欲叫狂泉睡已深。猿鳥見人先引路,龍蛇過歲未安心。帝功霸業無消處,莫怪夷吾老自瘖。
    【校異】
    ①□淺,孫抄本闕字作“情”。 ②智,孫抄本“智”作“知”。
    十三覃
    潤山    羅吏囊文亦類貪,乾坤何處著奇男。一閑止味三爲樂,百懶寧惟七不堪。常對孤雲諧獨往,暗攜秋月臥清酣。涸鱗破網無奢望,欲傍高臺結半庵。
    漢橋    惟有溪山不厭貧,羅溪招友復攜男。罾蛟澗底鱗鱗動①,石語峰頭片片堪。銀瀑洗毫穿海怒,綠蕉裁稾入霜酣。廿年復聽連床雨,愁說雲深似舊庵。
    石齋    不捐薇蕨已成貪,況有私交過魯男。長天照影絲絲入,名主誅心事事堪。便禦狐狼風不競,可逢魍魎戰還酣。分襟回去四千里,南北東西結小庵。
    【校異】
    ①罾蛟澗底,孫抄本“罾蛟”二字空闕。
    十四鹽
    潤山    跼蹐低垂風雨簾,細嘗茶孽亦能甜。獨行不必僯同病,今事何須用古占。波靜五湖人似鏡,天懸三島日依崦。夢餘只可唫流水,歸計蕭蕭馬首瞻。
    漢橋    晏師岩閣捲筠簾,泉喝無聲乳自甜①。蝌蚪壁題金簡字,天山象落紫陽占。龍聽法乘雲連海,衲遶經臺月照崦。坐臥半生迷小草,屴峰秋色與誰瞻。
    石齋    斜風斜雨捲疏簾,橄欖仍能得到甜。豈有列名呼火樹,更無奎宿語星占。三生天外投丹葉,百行經中禮玉籖。屠釣它年隨畫像,千春未必少觀瞻。
    【校異】
    ①無聲,孫抄本“聲”作“心”。
    十五咸
    潤山    十載雲山久樹銜,不堪煙霧鏁松杉。澹人耳目分醒醉,高我鬚眉任譽讒①。萬裏秋岩催葛屨,三關寒沁裂征衫。家園尚有漁竿在,爲囑西風蚤掛帆。
    漢橋    幔亭別後半雲銜,負卻層梯幾換杉。虹板曾孫難度俗,蛾眉秦女不憂讒。種茶世改停龍餅,接筍人歸脫綠衫。雁過好傳仙侶道,驚波今喜得收帆。
    石齋    落節道人別署銜,蕭然衣袖亂松杉。焚香洗足能通座,攬鏡刊眉少避讒。倦去調禽還引几,老來疊葛護單衫。蠻煙未必無真氣,便寫真文挂布帆。
    【校異】
    ①高我鬚眉任譽讒,孫抄本“鬚眉”作“眉鬚”,“任”作“仍”。
    【作者说明】
    本文在《燕京学报》发表时,不知是编辑还是校印者,误将第二部分第二节“曾弹劾过他(指杨嗣昌)的宋学朱与杨廷麟,都被他寻机借刀杀人,置之于死地”这一句话中的“宋学朱与杨廷麟”,错印成“宋学、朱济南与杨廷麟”,特附此说明。
    [1]案《大明一統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卷七八福建漳州府(頁1201)有羅溪。
    [2]《中國書店三十年所收善本書目》(北京,中國書店,1982),集部,明別集類,頁198。
    [3]《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北京,書目文獻出版社,1987)集部總集類,頁2819。
    [4]《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卷一九三總集類存目,頁1762。
    [5]《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5。
    [6]張岱《石匱書後集》(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1。
    [7]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金聲列傳》張岱論贊,頁225。
    [8]《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2~6599;又卷二四《莊烈帝本紀二》,頁326。
    [9]《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09~6510)載楊嗣昌在奪情起用前“以父憂去,復遭繼母喪”。《明史》卷六○《禮志一四》(頁1493)載,依明制,其“斬衰三年者:子爲父母,庶子爲所生母,子爲繼母”。故楊嗣昌應服滿三年喪期,始得復居官位,而據《國榷》(北京,中華書局,1958)卷九六崇禎十一年七月壬戌條(頁5813)載:“嗣昌于丁丑(案崇禎十年)二月趨朝時,父服閱十八月,母服纔五月也。若奪情之命,又先乎此。”案據《國榷》卷九五(頁5762)記載,所謂“奪情之命”,詔下於崇禎九年十月甲申,故明顯背戾明朝典制。
    [10]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北京,中華書局,1977)列《東林黨議》一節(頁1025~1059),專門記述明末黨爭之緣起經過;已故謝國楨先生所著《明清之際黨社運動考》(北京,中華書局,1982)一書,更詳細論述了這一時期的黨派爭執,可以參考。
    [11]南明時幾社中堅夏允彜撰《幸存錄》(上海,上海書店,1988,影印原商務印書館印《明季稗史初編》本),列有“門戶大略”一節(頁287~294),反思東林黨人的諸多失誤和缺陷,不贊成“後世之論,必一賢一邪,有難渾者”的評判。作爲党社中人,夏允彜對於東林黨活動的反思是必要的,也是允當的。但是,不管是對於後世的評判者來說,還是對於明末實際政治鬥爭的當事人來說,從總體上看,這兩大陣營之一賢一邪,終究還是涇渭分明,不容混淆的。
    [12]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0年6月)史部正史類“明史”條(頁370)謂:“明世七卿,以吏部、兵部、都察院爲尤重。”
    [13]《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6521。
    [14]夏允彜《幸存錄》“流寇大略”條,頁312。
    [15]計六奇《明季北略》(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一“楊嗣昌奏歲饑”條,頁23。
    [16]趙翼《廿二史劄記》(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三五“明末書生誤國”條(頁806~807)即持此說,可參看。
    [17]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八《孫承宗傳》,頁75~80。《明史》卷一一○《宰輔年表二》,頁3384。
    [18]史惇《慟餘雜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東林經濟”條(頁71)云,在東林所謂“大經濟”諸人中,唯有孫承宗“少見方略”,其餘諸人率不值一提。
    [19]王世德《崇禎遺錄》(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6,《明史資料叢刊》第五輯本)崇禎十二年九月,頁14)。
    [20]李世熊《寒支二集》(清道光八年姚江陳氏木活字本)卷四《答黎媿曾簡》,頁22a。又清人李慈銘在《越縵堂讀書記》中(史部正史類“明史”條,頁377),雖然指斥楊嗣昌爲“蓋世之奸”,卻也不能不承認他是一個“有才”的人物。
    [21]范景文《范文忠公文集》(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叢書集成》初編本)卷四《讜論當存人材可惜疏》,頁65。
    [22]彭遵泗《蜀碧》(上海,上海書店,1982,影印神州國光社《中國歷史研究資料叢書》本)卷一崇禎庚辰秋七月,頁11)。
    [23]《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6520)。案王世德撰《崇禎遺錄》,雖極力稱讚楊嗣昌的才能,也不得不承認(頁15):“唯用熊文燦以誤國,罪無所逭耳。”李世熊《寒支二集》卷四《答黎媿曾簡》(頁22a)記載,黃道周也說楊嗣昌是“以不善用人而敗”。
    [24]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2。
    [25]《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10;又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
    [26]張履祥《言行見聞錄》(北京,中華書局,2003,《楊園先生全集》本)卷二,頁904。
    [27]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三“總論流寇天下”條,頁680。
    [28]查繼佐《罪惟錄》(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列傳卷二五《楊鶴傳》,頁2493~2494。
    [29]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七“楊鶴受降”條,頁131。
    [30]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二五《楊鶴傳》,頁2495。
    [31]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四“宋學朱濟南被圍”條,頁249~250。《明史》卷二七八《楊廷麟傳》,頁7114。
    [32]《國榷》卷九六崇禎十一年五月己巳條,頁5808~5810。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四“楊嗣昌論熒惑”條,頁237~238。
    [33]王世德《崇禎遺錄》崇禎二年十月,頁8。
    [34]徐鼒《小腆紀傳》(北京,中華書局,1958)卷二三《黃道周傳》,頁237。
    [35]《明史》卷二五二《楊嗣昌傳》,頁6509。
    [36]參見李棪《東林黨籍考》(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7]文秉《先撥志始》(上海,上海書店,1982,影印神州國光社《中國歷史研究資料叢書》本)卷下“欽定逆案”,頁218~268。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七一《魏忠賢亂政》,頁1170~1171。《明史》卷三○六《閹黨傳》,頁7851~7853。
    [38]文秉《先撥志始》卷下“欽定逆案”,頁235。
    [39]《明史》卷三○五《魏忠賢傳》,頁7818;又卷二四五《周宗建傳》,頁6357~6358。
    [40]《明史》卷三○六《徐大化傳》,頁7865。
    [41]在刊佈所謂“東林黨人榜”之前,閹黨已有圈點《縉紳便覽》,編造“東林同志錄”、“東林點將錄”等種種黑名單,但據文秉《先撥志始》卷上(頁154)記載,這些黑名單都是在“楊、左既逐”之後才出現的,所以郭鞏應是其始作俑者。
    [42]《明史》卷二四五《周宗建傳》附《郭鞏傳》,頁6360。
    [43]《明史》卷二四五《周宗建傳》,頁6358。
    [44]《明史》卷二五九《熊廷弼傳》,頁6693。
    [45]《明史》卷二四五《周宗建傳》,頁6356。
    [46]《明史》卷二四五《周宗建傳》附《郭鞏傳》,頁6360。
    [47]《明史》卷二六○《楊鶴傳》,頁6726。
    [48]李慈銘《越縵堂讀書記》史部正史類“明史”條,頁377。
    [49]史惇《慟餘雜記》“錢牧齋”條,頁72。
    [50]夏燮《明通鑒》(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八六莊烈皇帝崇禎十一年七月乙丑條,頁3294。
    [51]文秉《先撥志始》卷下“欽定逆案”,頁266~268。
    [52]《明史》卷三○八《溫體仁傳》,頁7932~7934;又卷三○六《閹黨傳》,頁7868。
    [53]《明史》卷二五三《薛國觀傳》,頁6538~6541。
    [54]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2。
    [55]《明史》卷七○《選舉志》二,頁1701。
    [56]計六奇《明季南略》(北京,中華書局,1984)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5~316。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一二下《黃道周傳》(頁1963)載:“例經筵展書官膝前行。道周以道尊,平步進。魏逆連目懾之,不爲動。”
    [57]《明史》卷二五一《文震孟傳》,頁6495~6497。《黃宗羲全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第10冊碑誌類《鄭峚陽先生墓表》,270~271頁。
    [58]鄭鄤《峚陽草堂文集》(1932年族孫鄭國棟木活字印《峚陽全集》本)卷一六《天山自敍年譜》,天啓二年,頁15a。
    [59]洪思《黃子傳》(清道光間陳壽祺編刻本《黃漳浦集》卷首附),頁1b。
    [60]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清道光間陳壽祺編刻本《黃漳浦集》附)卷上,天啓二年,頁12a。
    [61]黃道周《黃漳浦集》(清道光間陳壽祺編刻本)卷二《救鄭鄤疏》,頁20a。
    [62]查繼佐《國壽錄》(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四《閣部黃道周傳》,頁128。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1。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5~316。案《明史》本傳(頁6592)等書謂道周以“內艱歸”,不確。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頁12b~13a)明確記載,黃道周天啓五年七月到家,翌年春迎娶夫人蔡氏,“越兩月而母太夫人違養”。又《明季南略》之“黃道周誌傳”,謂道周始授庶吉士時,即因慈母在上,“議且有待”,於是“決意歸隱”,最終也是自己“亟請告行”。據此,黃道周容或有歸隱之意。但是,他離職歸里,時在三年多以後,說明當時並未下決心辭官。黃道周離開朝廷時,還是受到了某種逼迫。
    [63]清道光間陳壽祺編刻本《黃漳浦集》附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天啓五年下(頁13a)附洪思撰黃道周年譜,謂黃道周自己說,他在天啓五年春,正“以講筵獲罪”。
    [64]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6。
    [65]《明史》卷二五九《袁崇煥傳》,頁6718~6719。
    [66]《明史》卷二五一《錢龍錫傳》,頁6485~6486。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六《東林黨議》,頁1049。
    [67]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6。
    [68]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1。
    [69]《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2~6594。
    [70]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1。
    [71]《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4。
    [72]《明史》卷三○八《溫體仁傳》(頁7934)載:“體仁陰使侍郎張捷舉逆案呂純如以嘗帝。言者大嘩,帝亦惡之,捷氣沮,體仁不敢言,乃薦謝陞、康世濟爲之。世濟尋以薦逆案霍維華得罪去。維華之薦,亦體仁主之也。體仁自是不敢訟言用逆黨。”案據談遷《國榷》(頁5656),呂純如之薦,事在崇禎七年八月,此可概見崇禎初年之人心輿論。
    [73]《明史》卷三○六《閹黨傳》,頁7853。
    [74]《明史》卷三○八《溫體仁傳》,頁7935。
    [75]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五“鄭鄤本末”條,頁263。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六《東林黨議》,頁1055。
    [76]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7。
    [77]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五“鄭鄤本末”條,頁261。
    [78]《黃宗羲全集》第10冊碑誌類《鄭峚陽先生墓表》,270~271頁。鄭鄤《峚陽草堂文集》卷一六《天山自敍年譜》,頁22b。
    [79]文秉《烈皇小識》(上海,上海書店,1982,影印神州國光社《中國歷史研究資料叢書》本)卷四崇禎八年十一月,頁111。
    [80]《國榷》卷九四崇禎八年十一月癸丑條,頁5718。
    [81]鄭鄤《峚陽草堂文集》卷一六《天山自敍年譜》,頁26a~27b。
    [82]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六《東林黨議》,頁1055。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五“磔鄭鄤”條,頁258。《明史》卷二五五《劉宗周傳》,頁6581。
    [83]明末一些議論,以爲黃道周是受鄭鄤欺騙蒙蔽而與其交遊,並爲之開脫(如史惇《慟餘雜記》“黃石齋”條,頁69;又王世德《崇禎遺錄》崇禎八年,頁12),都是對於黃道周與鄭鄤的政治交往基礎缺乏關注而妄加推測。
    [84]陳子龍自撰《年譜》(清嘉慶八年簳山草堂刊《陳忠裕公全集》附刊本)卷上(頁22a)崇禎十五年下,謂溫體仁“知鄭品穢易乘,可使群正奪氣”。
    [85]《國榷》卷九五崇禎九年六月丙子條,頁5745。
    [86]關於所謂“杖母”一事,明末以來,衆說紛紜。其中較質實者有《黃宗羲全集》第10冊碑誌類《鄭峚陽先生墓表》(270~271頁)、蕭穆《敬孚類稿》(合肥,黃山書社,1992)卷一四《記鄭鄤獄》(頁386~387)轉述嚴元照《蕙櫋雜記》記盧文弨所見當時案卷、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五“鄭鄤本末”條(頁259~263)、文秉《烈皇小識》卷四(頁111)等。其中《明季北略》與《烈皇小識》所說大體相同,而以《烈皇小識》記述稍簡省:“鄭(鄤)爲孝廉時,父振先私寵一婢,爲嫡吳氏所虐。振先與子謀,假乩仙以怵之。吳氏懼,甚願受杖以贖罪,即令此婢行杖。行次,鄤不禁失笑。吳氏大怒,謂渠父子私構此局,遍訴三黨。於是喧傳有杖母之事。”
    [87]徐鼒《小腆紀傳》卷二三《黃道周傳》,頁241。
    [88]  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二《救鄭鄤疏》,頁20a。
    [89]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九年,崇禎十年,頁18b。
    [90]《國榷》卷九六崇禎十年五月丙申條,頁5783。
    [91]《國榷》卷九六崇禎十年六月戊戌條,頁5784~5785。
    [92]《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5。
    [93]  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三《論楊嗣昌疏》,頁12a。
    [94]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2。
    [95]  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二《三罪四恥七不如疏》,頁18a。
    [96]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二《慎喜怒以回天疏》,頁9a。
    [97]張岱《石匱書後集》卷三七《黃道周傳》,頁222。
    [98]陳子龍自撰《年譜》卷上崇禎十五年,頁22a。
    [99]因“杖母”罪屬“忤逆”,從法律程式上講,要有父母指控,而鄭鄤父母早已去世,所以鄭鄤繫獄多年,未能定罪。後來,奸党中人便進一步誣控鄭鄤有奸妹、奸媳等罪行,於是,鄭鄤慘遭淩遲處死。事具文秉《烈皇小識》卷六崇禎十二年八月,頁171。
    [100]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7。
    [101]《國榷》卷九六崇禎十年十月甲寅條,頁5792。
    [102]《國榷》卷九六崇禎十一年七月己巳、戊寅條,頁5815~5816。
    [103]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一年至十三年,頁23b~26a。
    [104]《明史》卷二七五《解學龍傳》,頁7043~7044。
    [105]《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又卷二五三《魏照乘傳》。文秉《烈皇小識》卷七崇禎十四年,頁186。
    [106]《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八月癸丑條,頁5872。
    [107]陳子龍自撰《年譜》卷上崇禎三年,頁27a。
    [108]《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八月己未條,頁5873。
    [109]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6a~26b。
    [110]《國榷》卷九七崇禎十三年十一月壬辰、十二月庚申條,頁5881,5883。
    [111]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28b。
    [112]計六奇《眀季北略》卷一六“黃道周廷杖”條,頁275~276。
    [113]《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頁2334~2336。
    [114]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
    [115]計六奇《眀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8。案文秉《烈皇小識》卷七謂董養河等入獄是由黃道周“供出”,應是依據當時北司編造案卷而未加考索,不可信。
    [116]《國榷》卷九七崇禎十四年二月丙辰條,頁5887。《明史》卷二五五《黃道周傳》,頁6599。
    [117]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丁集下,頁650。葉廷秀、黃道周、董養河《西曹秋思》(南明羅溪閣刻本)卷首《記》,頁1a。
    [118]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b~29a。
    [119]計六奇《眀季南略》卷八“黃道周誌傳“條,頁318。
    [120]黃道周《黃漳浦集》卷三《乞赦解學龍葉廷秀疏》,頁23a。
    [121]全祖望《眀儒學案》(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五六《諸儒學案》下四《忠烈黃石齋先生道周》,頁1334,
    [122]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上,崇禎十三年,頁28a。
    [123]《國榷》卷九七崇禎十四年十二月甲子條,頁5911。
    [124]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下,頁650。
    [125]葉廷秀於明亡後,參加山東榆園義軍的抗清活動,兵敗被俘,不屈死節,而《明史》謂廷秀爲僧以終,所記有誤。民國時張相文對此最早做有考索,見張氏編纂《閻古古全集》(民國十一年排印本)附所撰《白耷山人年譜》卷上,丁亥永曆元年(頁10b~11b)、甲午永曆八年(頁16b);著名版本學專家沈燮元先生,嘗爲弊篋所藏此《西曹秋思》撰寫題跋,亦闡發其事,稱頌葉廷秀與黃道周,“彪炳千秋,後先輝映”(此題跋後刊載於《北京高校圖書館學刊》1995年第1期上)。又謝國楨《清初農民起義資料輯錄》(上海,新知識出版社,1956),彙集有葉廷秀參與榆園抗清活動的一些重要史料(頁90~91)。
    (资料来源:《燕京学报》,新十八期,2005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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