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是明清鼎举、社会大变动的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直到吴三桂发动的武装叛清,群雄并出,多个政权并立,各种人物登上历史舞台,有清朝、明朝人物,又有大顺、大西农民起义人物,还有南明、郑氏台湾及三藩人物等等。如何评价这个历史时期的人物,历来是学术界激烈争议的一个焦点,历经30年改革开放,争议迄今不止,比之上个世纪极“左”的年代,不同观点的对立更为尖锐。 新修《清史》传记部分,其中明清之际的历史人物与三藩人物占有相当比重。怎样写好这些人物传,承担项目的专家皆感到难度较大,希望开讨论会,通过讨论,有助于解决撰写传记中的一些实际困难。 传记组应三级组专家的要求,遂决定召开“明清之际历史人物传纪修纂研讨会”。会议选定在明清交战激烈与吴三桂动乱的云南召开,让与会专家亲临其地,感受历史。 会议于2008年10月29日——11月1日举行。参加会议的专家,有与本次研讨会主题相关的项目,即太祖、太宗卷、顺治与康熙卷的项目组成员,他们是:张丹卉、张玉兴、佟悦、程大琨、赵朗、廖晓睛、刘凤云、岑大力、陈连营;另特邀王戎笙、王汝丰、徐凯、李尚英等专家,云南大学方铁教授、云南师大邹建达教授应邀与会;传记组潘振平、张捷夫、赫治清、李治亭、赵珍等,同与会专家一起参加了讨论。会议由传记组副组长李治亭主持,组长潘振平代表传记组讲话,他阐述了此次研讨会的必要性和学术价值,提出会议的主题,将评价人物与撰写传记有机地结合起来,期待与会专家各抒己见,通过讨论,争取达成某些共识,找到可供具体操作的方法。 会议围绕明清之际至三藩时期的人物评价这个主题,深入展开讨论,探讨撰写传记的基本做法。观点难免有不同,争议亦属必然。但专家皆心平气和,以诚相待,化争论为共商,看法互补。讨论始终充满了热烈的气氛,将讨论的问题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获得了关于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新认识,相互借鉴写作传记的好经验、好方法。归纳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新的认识,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撰写人物传记,应突出人物即传主所处时代及生活环境。 1.明清易代的不同评价。如何正确认识时代,对于评价人物及传记的撰写都十分重要。明清易代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讨论一开始,专家们就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顺康卷项目主持人张玉兴研究员认为,写人物传,“必须认清传主所处的时代,明确形势,给传主以准确的历史定位”。他以明清之际为例,指出:当时民族矛盾已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因此,抗清是正确的。对抗清或反清的人物应按此定位。 张玉兴研究员的看法,引起与会专家的共鸣。潘振平编审强调:撰写一个人物传,必须写清楚传主所处的时代及其生活的环境。换言之,就是把传主置于他(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背景下,从其时代作出判断,来展开对传主的历史考察。每个历史人物的思想与行为不能不受到时代的制约,也必然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撰写人物传,必写其时代及生活的具体环境,已为大家所共识。但对具体时代的认识并非一致。赫治清研究员明确地表明自己的见解。他说,写传记重在把握历史人物的定位,首先要给时代定位。如,明清易代,要阐明时代的矛盾,就是清对明的民族征服战争。从清入关到南明永历复之,不能用“统一”来解释。如,清初实行可大暴政,也不能用“统一”来解释清初的形势,否则,就把反清的人物给否定了。清统一是偶然性,不能用必然性来解释。清朝也不是新兴的力量,这只能是农民起义军。 对时代的不同认识,必然会对人物的评价发生偏差。李尚英教授指出:“‘大一统理论’与‘民族矛盾和民族利益’本不相矛盾。但现在学者研究的出发点有所不同,其结果就得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应该把两者统一起来,研究和分析明清鼎革这个时代,进而引出正确的结论。 时代是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对变化了的时代做出正确地判断,给人物以准确的历史定位。以康熙初年为例:除台湾,大陆基本统一,但全国久经战乱,经济残破,广大百姓渴望国家得到治理,生活安定。当此之际,平西王吴三桂抗拒撤藩,率先在云南起兵叛清,把刚刚安定的中国又推入一场八年之久的战乱之中。吴三桂违背人民的愿望,逆历史的发展方向而动,就注定了他的失败的必然命运。刘凤云教授在回顾了这段历史之后,指出:吴三桂“反清”是不能肯定的,“永远翻不了案”!如果说,清军下江南,发布剃发令,掀起了大规模的抗清斗争,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那么,吴三桂为一己之私,起兵反清就毫无进步意义可言。 大多数专家认为,明清易代,就是这两个王朝一兴一亡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亦即是从四分五裂走向新的统一。我们只能从这一历史发展的大趋势来检验每个人的实践活动,做出评价,以此为指导写好传记。 在讨论中,与会专家不论对具体人具体问题持何观点,都认识到:无论写大传,还是小传,都不可忽略人物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的具体环境,舍此,就会失去评价历史人物的客观依据。 2、明清之际人物的复杂性。前已指出,明清之际,形势乱而复杂多变,各种政治军事势力交织在一起,又相互斗争,前途与命运难卜。故在此局势下,涌现出各种各样的人,他们的价值取向与利益的选择也时刻处于变动之中。这就使这一历史时期的人物极具复杂性。大家以明清之际的时代为例,从不同角度说明在明、清、大顺、南明、大西几方的激烈争夺中,将使身处这一复杂环境中的每个人作出自己的选择:要么站在这一方,要么投到另一方,诸如降清、反清、忠明、叛明、投归大顺或大西、再投清,等等,已成为明清之际的普遍现象。如吴三桂,先忠明,后投大顺不成,再归清,最后又叛清。象吴三桂如此反反复复,也不是个别现象。这就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的特殊的问题。它生动地反映了时代给予人们的影响之深刻,直接制约着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任何伟大的人物都不能超越,只能在严峻的形势面前,作出价值判断,以决定去留! 在讨论中,与会专家不论对具体人具体问题持何观点,都认识到:无论写大传,还是小传,都不可忽略人物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的具体环境,舍此,就会失去评价历史人物的客观依据。 第二,撰写人物传,如何处理传主人物的是非问题。 举凡传记,有关传主的是是非非、品格优劣、才能高低,都在学者的笔下给予全面披露。其写法,或夹叙夹议,或评论,皆无不可。这属于个人写史,少有禁忌。此系一人之言,如能成一说,则称为一家之言。 历代以国家的名义,为前朝修史,包括本纪、列传等,则与个人写史不同。其根本差别就在于,修史重在真实地记述历朝及个人的历史,用文字保存其历史,亦即留下史料,为后人之研究提供事实依据。因此,修史不宜将作者的品评或分析直接书诸于文字。简言之,写清了史实,后人如何评价,自可作出判断。这就是国家修史远不如个人修史史更自由,可以随意发挥。故历代之二十六史中的本纪列传,皆于每篇末写一段撰者的话,如《史记》有“太史公曰”,其后,又有“赞曰”、“论曰”之类,就是直接表达撰者对传主的明确评价。 应当指出,历代修史所撰人物传记,并非无观点,也不是不断是非,恰恰相反:褒扬忠义、正直,贬斥邪恶、虚伪,构成了二十六史传记中判断是非的基本原则。例如,《明史》把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领袖人物尽打入“流贼”,其实践活动皆判为“祸乱”。乾隆四十一年(1776),命国史馆增设“贰臣传”,将明清之际降清的人物都列为“贰臣”,明示其“一身事两朝”大节有亏,鲜明地表示出他们的是非观。当然,历代修史也贯彻“为君者讳”、“为亲者讳”的原则,同样是一种是非的判断,只是不宜直书而已。 历代“正史”与个人写传写史固然有所不同,但都以不同的方式表达撰述者对传主的是非评断。那么,我们今天为清朝修史,撰写人物传,应该如何表达我们对其是非的判断呢? 在讨论中,与会专家借鉴历代修史的经验与缺失,主张对传主所作所为应作出是非的判断。著名清史学者王戎笙研究员认为:“我们应该有是非观。心里有是非,但又不能在传记中大写是非。”他举例说,当时有一些人很有气节,坚决不投降,抗清到底。这个气节应该给予赞扬。但又不能大写特写,只要把拒降、抗清的事表述清楚就行了。他曾与外国学者交流学术,外国学者说,他们作名人传记,都不做评价,也就不分是非与否。王先生指出:事实并非如此。比如,他们对林肯、尼克松等重要人物,都有很具体的评价,贯彻了是非分明的原则。 沈阳故宫博物院佟悦研究员对王先生一席谈,又做了补充。他也曾与加拿大学者讨论过传记的写法。他们认为我们中国学者写人物传,总是分出好坏人,而他们就不分好坏人,就是把传主们都当成一个人来写,说我们对人物分析太多,等等。“其实,他们说的也不尽然,如同王先生所说,他们外国人也有是非观,同样分清是非。” 潘振平接着说:历史人物在他们生活的时代,在具体处事中不可能没有是非,我们写传记如不写是非,就完全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但在传文中又不能写得太多。一个基本的方法,就是通过对史料的取舍、剪裁来体现出传主的是与非。这也是国家修史与个人著书立说的一个明显区别。 中央党校岑大利教授认为,写传记,回避是非,就写不清传主人物的真实面貌。她举例说,满汉臣工之间存在着矛盾,如汤斌因为是汉人,与满官发生矛盾,结果把错误都推到汤斌的身上,明明是对的,就说成是错误。我们写汤斌传时,如不把事实与是非写清楚,那么,汤斌这个人就永远写不清楚了。 何为是?何为非?根据什么来断是非?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王汝丰教授对此发表看法说:我们判定历史人物的是非,一是从人物所处的当时的时代来考察,人物的实践活动是否符合时代的主流趋向,是否符合时代精神;二是以当代的价值判断,即指历史人物对当代有何影响?即使影响不到今天,那么,与当代的时代精神或人们的价值观念有何异同之处,据此,即可判断历史人物实践活动的是与非。他说,不论对什么人,都要具体人具体分析、具体事也要具体分析。王先生长期治中国近代史或称晚清史,即举例李鸿章,我们不必说他卖国,也不去说他误国,但他负责外交,又主持其事,责任是推脱不掉的。如甲午战争,打不打?李鸿章犹豫不决,误了战机,结果,中国以失败而告终。李鸿章是个复杂人物,可以就事论事,对他的具体事要多分析,才能分出是非来。 王汝丰先生又以袁世凯为例,说他是一个更复杂的人物。有人说他办了军事工业,也派了留学生,办这些事都不错。但他要当皇帝,恢复帝制,仅此一件事,就可以给他盖棺定论! 总之,撰写人物传,一定要分清是非;同时,也必用文字表述清楚。这已为与会专家所共识;特别是为继续写好传记提供了具体指导。 第三,传记修纂如何把握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 这是个老话题。以往研究人物,或者评价人物,都制定几条标准或原则,如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总有学术权威来制定评价历史人物的评准。因为这个或这些标准,都贯彻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指导,历史人物的面貌被扭曲而无法获得真实。 自改革开放以后,原先流行于学术界的那些评价历史人物的条条框框即标准,已被人们彻底摒弃,迄今,再无人提这个那个标准,照样做评价历史人物的文章。现在,当我们认真评价明清之际的历史人物时,还要不要有一个评价标准?如果有标准,那么,这个标准是什么呢? 与会专家们指出,改革30年中,学术界的确没有评价人物的标准,也没有人“制造”标准,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没有标准。其实,当学者评价某个历史人物时,在其内心还是有自己的标准的。所以,我们应当承认,评价历史人物不能没有标准。正如赫治清研究员所说: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这就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观察问题,理性分析,得出相应的结论。 专家们一致认为,标准是客观的,总是以社会及人民的利益为旨归。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各个时代都有各自的评价标准,社会各个阶层的评价标准也有区别。 北大徐凯教授发表看法说:中国传统文化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影响很大。比如,“贰臣”不是清朝独有的现象,历朝历代当政权更迭时都有一大批人成为“贰臣”,为什么清朝那么重视这件事?清朝还是出于本身统治的需要,提倡“忠君”,不要学“一身事两朝”的“贰臣”。他又举出宋朝的事例:宋代已形成以儒家理学评价人物的标准,其是非、正误、好坏等,皆以理学为标准。如,汉代杨雄因事王莽而爱到贬斥,著名女诗人李清照因改嫁而名声一落千丈!为倡导忠贞,到处立关帝庙,表彰关羽忠君、忠义,实则是把其精神推向整个社会,达到教化百姓的目的。原先受推崇的姜子牙比之关羽逊色,就从庙中被请了出来,换上了关羽。 徐教授又指出,古人评价民族人物,也有标准:即“华夷之辨”和《春秋》大义,就足以把民族人物统统否定。 归纳徐凯的看法:历来评价历史人物都有标准,此其一;其二,评价的标准因时代而变化,此即说,没有永远不变的标准;其三,古人即历代统治者评价人物,多以道德为标准,这就是对人物的品德及道德的表现看得很重。品德的表现好坏,将决定对人物的弃留。 会议上,专者们围绕“道德标准”展开了热烈讨论。他们对这个问题既有共识,也有争议。专家们都认为,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如果评价历史人物忽视道德的表现,就等于否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不利于文化的传承的。因此,评价人物,其道德问题不能不考虑。但是,也须看到,道德也是变化的,其中也有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道德约束,甚至损害社会一部分人的利益。如,徐凯已举出的事例:李清照因为改嫁而受到贬抑,就不可取。妇女不准嫁二夫,又什么“从一而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存天理,灭人欲”之类的观念,走向极端,窒息了社会与人的合理要求和发展。在今天看来,这类道德不可取,是传统道德中的糟粕,不能提倡,当然就不能把它作为评价的标准!道德问题要有所选择,就是“忠君”,也要看什么“忠”?“忠”于谁?如果是“助纣为虐”,这类的“忠”就不值得肯定。总之,道德不可不重视,但更重要的是看其实践活动,到底做了哪些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当时百姓的好事?李治亭研究员认为:道德可以是一个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也不是重要的标准,还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将人物的实践活动作为第一标准。他举例:乾隆四十一年倡修“贰臣传”,并增修“逆臣传”时,史臣请示如何撰写吴三桂传,乾隆帝称:“功则功之,罪则罪之。”看起来,功罪分明,但都是以对清朝的功罪而设定的标准。显而易见,我们评价其人,应当跳出为一姓王朝而“忠”的狭隘观念。 明清之际,有大量的明将吏、儒士即汉官降清,也有部分农民军将领降清。这就遇到了一个严峻道德问题。用一个学者的话说:他们都要接受道德的审判。张玉兴研究员认为,那些降清的人,不论出自何种原因,都是对民族对国家的背叛,都在否定之列!那些坚决抗清的人物才值得肯定,理应受到赞扬。他强调:“抗清是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 潘振平编审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认为,降清人物并不都一样,比如入关前,有主动降清的,也多有被动降清的,当然也有拒降的人,反映了他们的价值观不同,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生存的“大环境”、生存的“小环境”,各有所不同,影响着人对价值观判断。因此,对降清的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用一个标准去衡量,都打入一类人物。他又指出,处理南明人物较困难。他们当中一些抗清有气节,要表彰,但南明又很腐败,把崇祯朝的腐败都带进新政权,尤其是重翻那时的大案、要案,把朝政搞乱,政权无法运转。所以,评价南明人物时,要把以上两个方面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不可偏向一方而否定另一方面。 李治亭主张,评价明清之际的人物,同评价其他人物一样,应贯彻平等公平的原则,尤其是对不同民族人物,更须公平、平等。例如,努尔哈赤统一本民族,建立本民族的政权,然后,向明朝展开了军事进攻,揭开了明清战争的序幕。不久,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也把进攻的矛头指向了明政权。前者是反抗明朝的民族压迫和奴役,后者则是反抗明朝的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不言而喻,两者的反抗,都是天然合理的,理应同等对待,这才是公正、公平、平等的原则,应给予同等的评价。学术界却有一种与此相反的意见:努尔哈赤起兵进攻明朝是“武装叛乱”,明朝出兵是“镇压地方叛乱”,云云。李自成起义是反压迫的正义斗争,天然合理。一个是少数民族,一个是汉族,却不同等对待,显然不公平,按此原则去评价,必然要出现偏差。 会上,已提出不同的看法,上述几个学者所议,就是针对不同看法而发的。不过,大家见仁见智,人们可以择善而从之。 第四,评价或纂写历史人物传,学者要不要将个人的主观意识包括情感注入其研究中?以何种方式或渠道把这种主观意识表达出来? 这个问题,与前三个问题有不可分割地联系。如判定时代、分清传主的是非、确定评价的标准等等,可以说,这些都是学者的主观意识活动的结果,换言之,都离不开学者的主观意识,否则,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质言之,没有学者的主观意识的活动——研究,什么也不会存在! 与会学者所说的主观意识,主要是指自己的思想感情,如爱与恨、喜欢与厌恶等,在撰写传记中,经常出现这类情感,多少影响到对传主的正确评价。在讨论中,许多学者都谈了这方面的认识。 辽宁大学历史系张丹卉教授执笔撰写李永芳、鲍承先等降清人物传记。她看了许多档案及朝鲜方面的史料感受到,李永芳降后金,实在出于“无奈”,他没有别的选择。当然,他可以选择去死,为明殉节。但在当时的情景下,他选择了降,接受对方给的优惠条件。“这是我的认识。就带着这种感情去写。” 辽宁档案馆程大琨承担顺康部分人物传,其感受甚深。他说:“写人物传,不自觉地就把自己的感情倾注于文中。对人物憎恨不憎恨?如何表达?我体会,尽量不投入感情为好。不然,感情用事,就会偏离了历史!”徐凯认为:“切忌溶入个人情感,善恶必书,是为实录!”他的意思是,个人带有情感,以个人好恶取舍,就会把自己喜欢的人评价过高,净说好话;反之,如自己厌恶的人,就会将此人说得一无是处。在以往的研究中,学术界常有这种情况发生,如,农民起义的领袖人物,常被赞扬得无以复加,而统治阶级中的人物常被骂得面目全非。潘振平指出,我们修史,写人物传,评价人物,都应剔除个人的感情偏见,“要秉笔直书,善恶必录!” 李尚英建议,从国家修史的角度言,写传记应“搁置争议,就事论事,客观叙述,不加褒贬”。 通过实践经验,尤其是回顾上个世纪在这方面的教训,与会专家主张,还是要理性思考,冷静地看待传主的方方面面的实践活动,如实地写出传主的本来面貌,做出符合本人历史的评价。 第五,关于写传记,如何取舍史料? 史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和前提。假如无史料,一切都无从谈起;有史料而又不足,也不会得出完整的认识,更难下结论。承担传记组传记项目的专家们普遍感到资料十分有限,有的专家用“匮乏”来形容,可见某些资料缺乏的严重程度。 张捷夫研究员说,资料问题当然很重要。一是有没有资料?二是有没有新资料?如果没有资料,可以不立传,即使是大学士级别的人物,没什么资料就不立传。已经有资料,能不能挖掘新史料,就是说,在已知的史料基础上,要努力增补新史料,尤其重要,是取得突破的一个关键!在这方面,就靠各位专家尽力而为去找新史料吧! 在搜集史料的过程中,如何取舍?是人物评价或撰写传记的又一个关键。 专家们对这个问题已取得共同认识。其一,搜集资料要全面。明清之际的重要人物的活动,在明、清官方实录、档案文件中或多或少留有文字记录;同时,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史家所撰史书,以及笔记、见闻之类的书中,也记录了他们某些活动,如谈迁之《国榷》、计六奇之《明季北略》、王在晋之《三朝辽事实录》等一大批私家著述,实为必读之书。除明清双方的官私书,还有一大资源,这就是来自李氏朝鲜方面的记录,其史料相当丰富,记录努尔哈赤、皇太极两朝之人和事,甚至比中国方面记录的还细致!如《李朝实录》等朝鲜官方所记载之事,远胜明清两方的记录。还有朝鲜人不断出使中国所写的回忆录、沿途所经之地的闻见录等,都是难得的史料。要研究这一时期的人物,就要全面去搜罗明、清及朝鲜三个方面的史料,缺一不可!单纯去搜集其中一个方面,或二个方面的史料,肯定会有缺欠! 专家们强调,明清档案特别是清代遗留的档案之多,如汗牛充栋,仍是我们研究人物与其它问题的首选史料。现已公开出版或网上公布的档案很多很丰富,应该得到充分利用。 徐凯教授集中问题,专门谈了朝鲜方面所存有关记述中国明清史事的各种资料。潘振平还专门谈了明清史料问题与朝鲜方面的史料,提醒各专家应予重视。 其二,不论记录传主好事、坏事,都不能放过,一并搜集,进行比对,以定传主之是非,认清其真实面貌。专家们指出:取舍材料最忌讳的就是怀有偏见,凭个人好恶,如喜欢其人,就取用那些赞扬传主的材料,而记述其短处的史料就弃而不用。反之亦然。有的专家列举南明福王弘光朱由崧为例:有的史书记载弘光颇有抱负、有作为;有的则记述他腐败无能,两相对照,判若两人!如果多取用赞扬的史料,弘光就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人;若用记述其劣迹的史料,弘光必然是一个被否定的人。许多专家都说,这种情况是历史上常见的现象,不足为奇。关键的问题,就是研究者不抱任何偏见,搜集记述其好坏两个方面的史料,进行比较性研究,才有可能厘清史实,分辨出其人的其实面貌。因此,取舍史料,固然要辨伪存真,但研究者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随心所欲,带有主观随意性,需要的是热情地投入,冷静地思考,慎重处理历史人物的各种实际问题。 明清之际的人物,情况十分复杂,尤其是降清人物、抗清人物的评价极具争议性,在将学术“政治化”的年代,这是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而今,人们的思想解放,学术无禁区,学术观点自由发表,再无后顾之忧。连续二天的讨论,与会专家畅所欲言,尽情陈述各自的学术见解。专家所论,确有发前所未发,议前所未议。从评价人物所提出的问题,亦多新的发现。显见研究的深度,最重要的是,人的观念与价值判断,都取得了长足地进步,无疑是对改革前数十年学术的重大突破。评价人物,更体现出理性的人性化,把那些僵化的政治评价框框打得粉碎!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我们评价历史人物仍然表现出在以往的研究中某些不合时宜的传统观念,特别是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如何正确对待、正确评价,仍存明显的差异。如何解释中国传统的“忠君”道德,怎样评价,仍存重大分歧。这些歧议,将继续困扰我们的研究,或多或少会影响传记的写作。不言而喻,争论也将继续下去。这次讨论,只能暂告一段,期待专家学者继续探讨,必将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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