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考古学 > 随笔 >

文化遗产保护的雪域颂歌——西藏文化遗产保护60年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文物信息网 郭桂香 参加讨论

    西藏,神奇的地方,离太阳最近,离污染最远。大漠浩瀚天高地阔,雅江长流珠峰耸峙,神山圣湖古刹奇观,转动的经幡,闪烁的油灯,雅砻文明世代繁衍,圣洁天堂气象万千。    6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国文物系统特别是广大西藏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西藏文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小到初具规模的发展历程:在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时期开始起步,按照“集中起来保管好”的工作要求,重点对文物古迹进行现状保护,对珍贵文物集中保护。在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发展,按照“确保文物建筑不塌不漏”的要求,集中资金对大部分文物建筑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投入力量参加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文物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文物抢救维修和整体保护、博物馆建设、文物展示研究利用、文物法规制度建设等各个领域都得到快速发展,切实加大了文物管理力度,强化了文物保护措施,文物内涵价值得到很好发掘及展示,文物特有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印证了西藏从封建农奴制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跨越变化,推动着全区文物事业的长足发展。60年来,西藏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整个自治区各民族的发展、进步、团结、幸福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同步,与全国各地的发展变化相映生辉,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无到有  建立机构 强化基础  健全保护管理体系
    在和平解放以前,西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1959年6月,中共西藏工委成立了西藏文物管理机构,开展文物调查、征集、保护等方面工作。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伊始即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委员会。1995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为了使文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西藏自治区根据国家法律,颁布了流散文物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护条例、布达拉宫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物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使西藏的文物保护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近年来,西藏文物保护机构逐步完善,为全区文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据统计,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84处、历史文化名城3座。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初步调查登录各类文物点4200余处。自治区依据《文物保护法》开展了“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工作。其中743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保护标志,259处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了记录档案,3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有专(兼)职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初步形成了自治区、地、县“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和管理体系。
    坚持文物工作方针  有效保护文化遗产
    国家十分重视西藏文物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抢救藏民族文化遗产。国家文物局先后召开三次文物援藏工作会议,从政策倾斜、人才培养、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援藏力度。
    投巨资维修文物建筑  西藏文物保护项目被国家当作加快西藏发展的重大项目予以实施,特别是对被誉为“民族建筑艺术典范”、始建于公元7世纪的布达拉宫的保护工程,可谓空前。这项巨大工程被作为事关我国民族团结、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曾多次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进行研究。1989年至1994年的布达拉宫维修一期工程,中央人民政府拨专款5500万元和大量黄金、白银等珍贵物资。维修后的布达拉宫金碧辉煌,重现了昔日的雄伟和壮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是“古建筑保护史上的奇迹,对藏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保护作出了巨大贡献”。
    西藏民主改革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资金近14亿元,对西藏的文化遗产和重要历史、革命文物进行维修保护。其中,从20世纪80年代到世纪末投入资金3亿多元,先后实施布达拉宫、大昭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昌珠寺、桑耶寺、江孜宗山抗英遗址、夏鲁寺、古格王国遗址、托林寺等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加快西藏发展的63项工程中,安排资金9600万元新建西藏博物馆;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加快西藏发展的117项工程中,安排资金3.8亿元实施布达拉宫、萨迦寺、罗布林卡维修保护工程。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西藏“十一五”项目规划的180项工程中,安排资金5.7亿元实施大昭寺、扎什伦布寺等22处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程。“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还积极筹措资金,对19处险情突出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昌都解放委员会办公旧址等9处“红色遗迹”进行了抢救性维修保护,有效地保护了一批重要文物。
    2009年8月,历时7年、总投资达3.8亿元的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维修工程正式竣工。在这次文物本体修缮工程中,共保护和修复壁画5100多平方米,进行防虫、防腐处理木材6800立方米。完成了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南寺的总体维修工程。这三大工程是迄今为止我国文物保护史上规格最高、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的文物保护工程;是充分尊重传统、尊重民族风格、尊重科学,将现代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与藏式传统工艺相结合,在“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共同完成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文物本体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社会经济发展好、人民生活改善好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期民族团结颂歌。
    多种手段保护文献古籍  西藏文博单位收藏有大量古籍文献。多年来,西藏自治区将古籍文献作为重要文物加强保护管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仅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和西藏博物馆3个机构,就收藏有4万余部古籍文献,其中34部已列入国家珍贵古籍目录。布达拉宫管理处目前已完成2万余部典籍的整理编目,对缺损册页进行了修补。西藏博物馆整理并出版了吐蕃三大古籍目录之一的《旁唐目录》等。罗布林卡管理处经过20余年的整理,于2001年完成了所藏全部古籍的登记工作,形成藏文古籍登记册17本。此外,国家对西藏许多文物保护单位如大昭寺、萨迦寺等收藏的大量古籍文献都进行了妥善的保护和管理。
    西藏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十分显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保护和传承人制度的实施,为西藏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6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3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22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7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博物馆建设和馆藏文物保护稳步推进  西藏自治区的博物馆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国家投资9600万元建成的西藏博物馆于1999年对外开放。该馆占地面积53959平方米,重要藏品达5万余件套,其“西藏历史文化基本陈列”曾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殊荣。进入21世纪以来,西藏自治区的博物馆建设方兴未艾,布达拉宫珍宝馆、拉萨朗子厦陈列馆、日喀则宗山博物馆、萨迦寺文物陈列室等,已陆续建成或开工建设。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馆藏文物的底数,登记了近100万件各类馆藏文物,其中近20万件已建立详细档案,确保了文物藏品的安全。
    考古科研从无到有,成绩显著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队以及我国民族学界的专家学者,在西藏那曲、定日、林芝、墨脱等地发现了一批可能属于石器时代的考古遗物、遗存。此后,西藏自治区文管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四川大学等合作,发掘了拉萨曲贡遗址、山南昌果沟遗址、阿里高原石丘墓、托林寺迦萨大殿、阿里皮央·东嘎佛教石窟寺与佛寺遗址、萨迦北寺遗址等,不断有新的考古发现。西藏自治区文物部门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紧密合作,利用文物考古资料进行科学研究,先后出版了《昌都卡若》《拉萨曲贡》《古格故城》《西藏岩画艺术》《西藏佛教寺院壁画艺术》《布达拉宫》《西藏文物精粹》《托林寺》《西藏布达拉宫修缮工程报告》《西藏阿里地区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报告》和《青藏铁路西藏段田野考古报告》等一大批田野考古报告及学术研究成果。
    文物对外交流取得良好反响  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自治区在稳步推进国内文物展览交流的同时,着力加强国际文物展览交流。1987年4月,西藏自治区在法国巴黎举办首次“西藏珍宝”展览。之后,自治区文物部门先后赴日本、阿根廷、意大利、韩国、加拿大、比利时、美国、德国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进行文物展览,特别是2003年至2005年在美国洛杉矶、旧金山、纽约、休斯敦等城市举办的“雪域藏珍——中国西藏文物展”,2006年在德国柏林和埃森举办的西藏文物展,以及2009年在日本东京等5个城市举办的中国西藏文物展览,均在当地引起热烈反响,很好地展示了我国政府保护西藏传统文化取得的重大成就。
    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援助成为提升西藏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力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相关各省级党委、政府的援藏安排,国家文物局和全国各省级文物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西藏发展文物事业。国家文物局先后于1997年、2001年、2007年组织召开了全国文物系统援藏工作会议,动员全国文物系统在资金、设备、人才培养、专业技术等方面帮助和支持西藏文物事业的发展,各地落实3000余万元援助资金和大量相关设备。国家文物局协调安排了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共5批援藏干部进藏工作;在布达拉宫一期维修工程、西藏三大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等重大项目中,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故宫博物院以及北京、河南、河北、陕西、浙江、四川等省市文物系统的勘察设计单位,分别承担了勘察设计任务。在西藏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卡若遗址和曲贡遗址等重大考古发掘、青藏铁路西藏段文物调查、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等重大文物考古调查工作中,四川、陕西、湖南等省文物部门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都给予了大力援助。
    在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智力援助的同时,国家还通过多种方式为西藏当地培养文物保护人才。近年来,国家文物局专门举办了两期西藏文博管理干部培训班,培养了140多名西藏文博骨干;中日韩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培训人员中,也有一部分来自西藏;通过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传、帮、带”,为当地文物保护事业锻炼人才,培养专业队伍。西藏三大工程实施的过程也是西藏文物保护人才成长、形成队伍的过程。工程完成后,西藏建设厅厅长、三大工程办常务副主任陈锦,就从一位现代建筑的设计管理者变成了兼通文物保护工程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萨迦寺指挥长格桑,也从一位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民族语言翻译成长为文物保护工程的管理者,对文物工作从有点抵触变成了真心热爱;达瓦欧珠等一批壁画修复和灌浆人才,也通过参与各项保护工程建设,逐步成长起来了……民生建设  和谐社会  文化遗产保护前景光明而美好成就彪炳史册,历史昭示未来。60年来,西藏文物工作者和各族人民一道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创业、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在雪域高原共同唱响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颂歌。抚今追昔,过去取得的成就仅仅是华美乐章的一个音符,文化遗产保护的优美旋律仍在随着时间的推移持续展开。
    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庆典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习近平指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构建西藏各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的必然要求。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老西藏’精神鼓舞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斗志,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深入人心,转化为全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继承和弘扬西藏优秀文化传统,坚持在保护中传承、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推动西藏文化事业发展繁荣。”
    站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的历史新起点,国家文物局提出了新的目标:要切实把西藏作为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遗产保护地,不断探索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道路。一方面,围绕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和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有机结合的目标,加快推进正在实施的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另一方面,启动并积极稳妥地开展西藏“十二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和地市级博物馆建设,计划在“十二五”期间设立专项资金8.2亿元,对卡若遗址、藏王墓、查木钦墓群、吉堆吐蕃墓群、列山墓地、曲德寺-卓玛拉康、扎唐寺、敏珠林寺、聂唐卓玛拉康、查杰玛大殿等10处“国保”单位和小恩达遗址、芒康盐井古盐田、仁达摩崖石刻、东嘎·皮央、强巴林寺、仲嘎曲德寺、喇普德庆寺、贡嘎曲德寺等8处已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整体维修保护,实现西藏文物保护、资源调查、考古发掘、博物馆建设、陈列展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并在文化遗产保护中让民众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在确保文化遗产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文化遗产作为稀奇资源的独特作用,依托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丰富多样的文化景观景点和文化产品,带动、促进西藏旅游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推动西藏民生建设、实现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积极力量。
    (《中国文物报》2011年7月22日1版)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