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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文物遗址点保存现状及存在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文物信息网 newdu 参加讨论

    2008-2009年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进行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但是对昌吉州境内文物遗址点分布状况的一次彻底的摸底调查,同时也是对全州文物遗址点的保存状况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了解,通过普查发现无论是新发现的文物遗址点还是已公布的文物点,文物保护现状及其所处环境非常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 自然因素的破坏
    昌吉州属于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夏热冬冷,温差大,风沙大,很多地处野外的文物受到风化侵蚀,破坏严重。有的文物处于沙漠戈壁内或水边,破坏更大。如大部分古城、烽火台、屯庄等的墙体表面均因为风雨侵蚀、流水冲刷而造成剥落、裂缝,尤其是墙体基部,因流水冲刷而造成内凹,直接导致部分墙体坍塌。植物生长对一些文物点也会造成较大的破坏,很多城墙上都长有树木,长久以来,其生长造成墙体的逐渐崩解。岩画最易遭受自然风化的破坏,刻画岩石的剥落开裂,都会对岩画造成毁灭性伤害(图1)。
    2. 生产生活活动的破坏
    现代人在文物点所在地生活或进行工农业生产及各种开发建设而进行的破坏,是最常见、也是后果最严重的破坏方式。新疆地区大多数文物点本身文化层较薄,若地表经过大规模的修整,对文物的破坏往往是毁灭性的。如奇台半截沟中学后梁遗址、新户梁遗址等,都是因为修建房屋、修整土地而完全消失。尤为严重的是近年来耕地的大面积开垦,甚至扩展到山梁顶部和沙漠边缘,导致原来分布在此处的文物点遭到破坏。长期耕作活动造成大量居址、墓葬地表设施完全损毁,或者地表石块被牧民搬移用做建材,很多文物点只能在耕地边缘观察到一些残留的迹象,严重破坏了遗址的整体面貌。奇台马家梁墓地的文物点,甚至现在已不存任何地表迹象。
    位于居民区的文物点面临的人为活动更加频繁,尤其古城、屯庄、居住遗址、坎儿井等,周边往往被辟为耕地或修建房屋,受到持续性破坏,文物本体消失速度十分惊人。很多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城也都不能幸免,许多古城仅剩数米至数十米长的一小段墙体(图2)。
    这是常见的古建筑损毁的因素,其中很多是因为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的。如奇台县城内原来会馆、庙宇数量众多,但因长期得不到有效修缮,加之城市建设活动的破坏,导致许多会馆已消失,现存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很多也因年久失修而体坍塌开裂,木构件腐朽,壁画剥落,甚至整个建筑扭曲变形,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图3)。而有些大庙已全部倒塌,建筑本体都已消失。
    4. 盗窃盗掘
    这是此次普查发现的最严重的危机。随着近几年文物市场的繁荣和媒体的炒作,使得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妄图通过盗窃文物聚敛财富。在普查中,盗墓的现象随处可见。凡是墓葬数量较多的墓地,总会有盗掘现象,有的甚至无一幸免。如有一处墓地,总共58座墓中有28座被盗,并且盗墓手法相当“专业”;有一遗址的墓葬直径在40余米,是该县已发现最大的墓葬,可惜惨遭盗掘,盗洞直径达20米,深7米,明显是重型机械所造成,墓室内所有迹象已被破坏。其附近另一座直径约25米的墓也遭同样手法的盗掘,这极有可能是具有精良装备的盗墓团伙所为。还有一处墓地,有3座直径20余米的大墓被盗,也是重型机械所造成,墓室内大部分迹象已被破坏,现状惨不忍睹。另有一墓地,24座墓葬竟然全部被盗。此外,近年来不仅墓葬,城址、居住址、岩画等都成了盗窃盗掘的对象,还有城址等都发现有盗洞,一些岩画点都发现有人为切割、搬移岩画的现象(图4)。
    更严重的是,普查队在野外作业时,经常会遭遇不法分子跟踪,甚至有不法分子公开宣称普查队走后他们会马上开始盗掘,行为恶劣,态度嚣张。由于缺乏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部分村民对普查队的工作十分敏感,甚至对文物管理、执法带有抵触情绪,致使普查队员不得不对外隐瞒工作目的和性质。
    5.不合理利用
    有的文物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开发者缺乏文物知识,而造成一些无意的破坏,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但应作特别说明。最典型的例子是有一座老满城建于清代,且保存较好,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开发,但开发者有些做法却十分不妥,如西墙顶部有某私营企业投资建造的砖砌女墙、垛口、城楼,不仅破坏了墙顶部,并且在视觉上感觉非常不协调,并未起到预期效果(图5)。南墙东段墙体被仿制古城墙的砖混凝土建筑包裹,原意是保护并作展示,但制作粗略,且将墙体直接包裹,实际是保护性破坏(图6)。此类做法,无异于画蛇添足。还有相类似的如古建筑倒塌后在原址建新建筑,但并未保存原来面貌,反而破坏了原址,也是不合理的开发利用。
    昌吉州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成果,令人喜忧参半。这批数量多、价值高的文物点无疑是昌吉州悠久历史和繁荣文化的最好见证,但这些珍贵文物基本都面临着被破坏的危险。文物和矿藏一样,是属于国家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被破坏,造成的损失是无可估量并且不可挽回的。    因而,今后对这批文物点的保护、管理、修缮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长期工作。在昌吉州,目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只有吉木萨尔唐北庭故城遗址一处,很多已知的文物点甚至至今都不是文保单位,可见保护管理工作非常滞后。
    笔者认为,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尽快改变文物保护令人担忧的现状。
    一是新发现的文物点要尽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本次普查又新发现了很多文物点,今后的保护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对于还不是保护单位的文物点,首先要尽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物档案,然后可依据它们的价值,分别申报更高级的文保单位。所有文物点都要设立看护员进行日常看管,设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重要的文物点应设立保护站加强看护。对于已被破坏的文物,根据不同情况,由专业人员实施加固、维修、重建或申请抢救性发掘。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应由专业人员设计保护规划,实施保护工程以免遭受持续性破坏。暴露地表的可移动文物,如果价值高、破坏严重,在进行详细记录、收取现场资料后后可移入博物馆保护。
    二是应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文物盗窃盗掘活动。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相矛盾是难免的,搞建设应首先得到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发掘或搬迁后工程才能进行。应加强对群众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文物保护工作成为全民义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普遍的文物盗窃盗掘问题。另外从调查情况看,昌吉州一带似有盗墓集团活动,应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
    三是对于有历史纪念意义或有艺术性的文物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文物本身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对于有历史纪念意义或有艺术性的文物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是可行的,但一定要注意文物本体不能遭受破坏,开发利用应按照保护规划来进行。昌吉州的很多文物点,本身就非常具有美感,或处于优美的环境中,完全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或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风景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必然会收获良好的效果。
    四是尽快解决基层文物部门面临的资金缺乏、人手不足、设备落后的问题。最基本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归根结底仍是各县市基层文物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进行的,他们工作的正常运转,是文物资源能够得到长期有效管理保护的保证。但是目前昌吉州各县市文物局、文管所都面临着资金缺乏、人手不足、设备落后的问题,对文物点设置保护标志、保护设施、设立看护员、收购民间文物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基层文物部门在资金匮乏的情况下往往捉襟见肘,心有余而力不足。新疆地广人稀,县域面积广阔,文物点分布非常分散,但目前基层文物部门的人手往往非常缺乏,甚至没有专门车辆,进行一些文物工作时只能租车前往,条件非常艰苦。这样就导致每年例行的巡视工作量非常庞大,在进行文物执法时也无法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非常不利于保护管理工作。因此,希望相关上级部门能够加大对基层文物管理机构的投入力度,使之真正成为保护国家资源的常备基层力量。
    (原文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10年10月1日第3版  作者:杜淑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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