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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凌楠 :晚清“专制”概念的接受与专制历史谱系的初构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简介:蒋凌楠,北京大学历史系。北京 100871
    原发信息:《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京)2016年第2015年卷期 第153-178页
    内容提要:“专制”之名在晚清经世语境中延展出多种语义,与古代语义已有不同。而近代政体含义的“专制”新名词从日本转口输入,戊戌前后开始出现在维新报刊中,仍未脱日本人语境。直到梁启超借用了日语中的“专制”来批评后党,相应地,康有为却仍以传统思路使用“专制”,体现了中日语义相争的意味。晚清士人在接受“专制政体”概念的过程中,实质包含着对中国和世界历史重新认识的过程,这充分表现在汉译日本历史教科书对中西专制历史的论述。
    关 键 词:专制/专制政体/日译新名词/日译历史书/梁启超
    对于“专制”概念在近代中国被接受的历史,学术界已有一些探讨。较早的学者,如钱穆、徐复观、甘怀真、佐藤慎一都曾讨论过此问题,但都疏于详细考察。①“专制”用语在中国的源流依然不清,近几年这一问题成为大陆学术界的关注焦点之一。
    2007年,赵利栋的论文《中国专制与专制主义的理论谱系:从戊戌到辛亥》从词源上考察了“专制”在早期词典中的翻译,并结合君权、封建宗法与荀学等来理解“专制”概念传入的传统思想基础。②考证扎实,对进一步研究有启发性作用。2008年,侯旭东撰文《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较系统地考察了“专制”从西方经日本到中国的传播、演变的历史。作者指出“中国古代专制”这一论断是西方人对中国的偏见,经近代报刊的传播被广为接受,至今依然妨碍着人们对中国古代政治机制的认识。③此文主旨深刻,所涉时空范围宏大,在学界影响很大。唯其视野宽广而略疏阔,仅梳理出“专制”这一词汇经历的大体历史脉络,尚未深入历史分析,就直入反对古代史研究偏见的结论,也正是这一结论引发了一些学者的不同意见。④
    此外,概念史家里克特(Melvin Richter)的《观念史大辞典》对“专制”的西文对应词“Despotism”进行过详细的梳理,⑤意大利学者佛朗哥•文丘里(Franco Venturi)的论文《东方专制主义》⑥以及克布纳(R.Koebner)的《专制君主与专制主义:一个政治术语的变迁》⑦也讨论了这一词汇的政治语汇变迁。一些中国学者也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专制主义”与“绝对主义”进行过考辨,如施治生、郭方的《“东方专制主义”概念的历史考察》⑧、日知《东方专制主义问题》⑨,刘北成的《关于“专制君主制”的译名》⑩等。这些研究基本厘清了“专制政体”概念在西方的历史变迁。
    目前学术界直接论及中国近代“专制”概念的研究,对于词汇在传播过程中语义与语境的变化分析不够细致,且较少体察概念背后的内容。另外,以往研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孟德斯鸠对“专制”的论述,以及西方对东方的评价等问题,没有对日本因素予以充分重视。作为专制政体概念的翻译与转口者,日本人对“专制”的认识和语境,是最初影响中国人使用“专制”的重要因素。本文将从晚清的传统语义、戊戌前后的日译新名词、“专制”历史谱系的建构三方面加以探讨。
    一 晚清经世语境下的“专制”
    考察“专制”的近代语义之前,首先应注意的是传统语义。现有研究揭示,在古代文献中“专制”一词使用频率不高,有学者将其含义概括为“更多更主要地适用于人臣”,“指大臣或太后、外戚、宦官等掌管应属于君主的职权”,特别强调“专制”用于指称君主属于少数现象。(11)
    实际上,“专制”的传统语义并不限于朝堂政治。(12)所谓传统语境也是在变化之中。在晚清文献中,人臣专擅皇权的“专制”含义已失去现实意义而不常用,取而代之的是晚清时代变革的新语境。“专制”扩展出多种外延,但总体在“专”与“制”的基本含义之内:“专”有“专一,单纯”及“单独”两层意义,又引申出“独占,专擅”的含义;“制”本义是“规章、制度”,皇帝命令曰“制”,作为动词的含义有“制作,加工”(本是“製”的含义),“规定,指定”及“禁止,遏制”,并引申为“控制”“掌管”。(13)
    “专制”语汇在清代后期的经世文编中频繁出现,概括有几种语义、用法。(14)
    首先,“专制”指官员“专任”事权,用作描述性动词,多褒义。意在强调地方行政权属统一,与之相对的概念是“事权分任”。清代地方官员的设置重叠烦冗,有中央集权之效;但及至晚清,内忧外患已促发了政局变动,大有权力向地方下移的趋势。因而,提高地方行政效率,是地方官提出的主要经世方策之一。
    咸丰五年(1855),正值清军与太平军在长江下游相对抗,直接相关的安徽凤阳知府的杨沂孙曾作《暂设皖南巡抚议》一文,建议“暂设一皖南巡抚,重其职守,一其事权,钱粮之征解,官吏之举劾,要隘之堵防,兵勇之调遣,悉专制之”。在杨沂孙的语境中,“事权一”是安定地方,战事得力的首要条件。杨氏具体建议调整皖南地方州府区划,专设大吏统辖,都是为了使官员“专制”而“一事权”。“为今日之皖南诸郡计,非设巡抚,不足以一事权而得战守之宜。”“必得大吏专制之,然后事权一而可以有为。”而以往的弊端在于,浙抚与皖抚对于徽宁地方,各管一面,“上之事权不一,下之耳目多歧”。“浙抚之于徽宁,惟调遣兵勇出境防堵,得以专制;其他钱粮之征解,官吏之调补,皆听皖抚办理;而皖抚又远隔江北,不能尽理。所以两年以来,吏民徘徊瞻顾,无所适从。”(15)
    “用人专任”的原则,也可以扩展到19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的机器制造、铁路工程方面的经营管理,不仅限于政府行政。马建忠《借债以开铁道说》提道:“今制津京铁道,用人宜专制,法宜善。”(16)这里的“专制”是“专任、责(制造权等)”的含义。
    “用人专任”思想应用到军权上,即将领“专制”军事指挥权。《皇朝经世文编》中有这样的用法:“上御则掣,下抗则轻。故将以专制而成,分制而异,三之则委,四之五之则扰而拂。……善将将者,择人专厥任而已矣。”(17)针对军事的衰落,晚清士人提出了传统的“择将专任,不使分权”的建议。
    这也涉及传统的将权与君权关系,君主可以“择人专厥任”,也可以反过来,限制、控制军事将领。“专制”在古代文献中就有“专门地牵制、控制”军事将领的用法。例如,明代戏剧《蕉帕记》中“妾闻朝廷新造金牌二十四面,专制边上将官”。(18)“专制”一词可以表达两方相反的含义,可见其在不同语境中的适应力之强。
    后一种用法其实是“专”与“制”的本义,即“控制、掌握”。根据描述对象的不同,清代文献还有其他用法,如豪强“专制”地方,“义役之弊,豪强专制,寡弱受凌”。(19)这里就是“垄断、擅管、控制”的含义,贬义色彩。
    若地方官员“擅自管理”本不属自己管辖之务,也是“专制”。清初“宁都三魏”之一的魏禧,曾作救荒、制科、变法、封建等数种经世策论,其中《救荒策》大概作于康熙十年(1671),后被魏源收入《皇朝经世文编》。文中一例讲道:“地方大饥,或有本地应解粮米,及他处经过米船,不妨权留赈济,然后申报。秋熟即行籴偿。在朝廷不过缓数月之粮,在百姓即活数十万人之命。虽以专制贾罪,又何伤哉。”这里的地方官擅自留漕粮赈灾,属于“专制”(擅自处理)本属朝廷的事务。(20)
    当主语是无法自主之人,“专制”也有“自主决定”的中性词义。例如,清代钱仪吉的《昏问衎石斋记事续稿》中,沿袭了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说法,言“女子无专制之行,有三从之道”。(21)“自主”本身就含有“独立”的含义。
    “自主决定”的含义也适用于一些小国或地区。《海国图志》《瀛环志略》等文献中,常谈到某些地方或小国能够“独立自主”“自治”“不受(外族殖民者或周边大国)控制”,使用“专制一方”的说法。如魏源《海国图志》卷四十六中描述波兰国中有一部落,名“格那耦”,“土人尊奉加特力教,近自专制一方,不归波兰所辖”。又如,卷四十七讲述,瑞士国曾因分裂虚弱而被外族的耶马尼统治:“为佛浪斯诸蛮夺据,裂为数国,以耶马尼为总领”;后来瑞士统一势力增强以后开始独立自主,“虽名属耶马尼,实专制一国”,进而战胜蛮族的耶马尼,“从兹不受统辖”。(22)这种“小国专制”或者“地方专制”表示的“独立,不受制于人”的内涵,最明显例证是《海国图志》卷三十六,利未亚洲(即非洲)“各国政事,皆自专制,故无著名之邦,亦无统辖之主。蜗角蛮触,各长一方”。(23)
    但若从国家(或地方、部落)内部看,小国一旦稍成规模,形成历史传统,便像非洲的阿迈司尼国一样,“历代一姓传嬗,政事皆专制于王”。(24)这条用法初看时颇以为是“君主专制国”的近代含义,实则不然。这是“专制”本身“裁决、控制”含义的自然引申,只是指称对象转移为国内矛盾的君主。其下文是“近因西南阿匽国之士蛮牙尔腊,凭陵各部,乃各畀兵权,俾自专征讨,由是大权旁落,臣下斩杀自由,且衅起萧墙,内乱不已”。也就是说,这里的“政事皆专制于王”对应的是“大权旁落”臣下,并没有与“民权”“自由”“民主”等相对应的近代政治概念的内涵。
    此外,由于“制”本有“制作”的含义,于是在学习西方机器制造的背景下,“专制”生发出了“专门或单独地制造”这样的具体动作的含义。1842年的奏折中便有“似可趁此赶制战船,以备应用,较为得力。况各省分造,则船多而成速;一二处专制,则船少而效迟。复因驶运维艰,更恐诸形窒碍”。(25)这里“专制”对应的是“各省分造”。又如,1866年总理衙门《奏天津设局制造军器摺》中有:“臣等公同商酌,拟即在天津设局。总局专制外洋各种军火机器,或雇何项洋人作教习,或派何项员弁作局董,拣选何项人物学习,或聚一局,或分数局教习。”(26)类似地,在咸丰、同治年间“洋务运动”前后的“筹办夷务”奏折中,有数十条文献以“专门制造”的语义使用“专制”。从现有的史料来看,在此一含义的语境中,“专制”的主语一般均为现代制造局、工厂等大规模机械生产地,若作及物动词时,宾语均为机械、枪炮、火药等物,与洋务运动或学习西方近代事物密切相关。
    “专门制造”含义的“专制”有可能是西方传教士最初翻译使用的,在文献中常见。如《格致汇编》“此墨为西国一大生意,有数大厂专制此墨”;(27)“以汽机运动其机器有三厂,专制黑金刚石”;(28)“印书轮架造於专制此等货之铁匠处”;(29)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专门制造”的含义直到19世纪90年代依然在使用。
    前述文献大多出自晚清经世文编,特别是道光、咸丰朝的奏折,是士大夫为解决皇朝危机如灾荒、征战的“经世”思想的体现。而他们的思想资源不外乎传统的行政经验与经典教训。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力的分担与集中、地方与中央关系、君权与将权关系等议题都成为关注的焦点。
    总体上,19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专制”用法是传统语义内涵的延伸,由“专”与“制”的多种含义组成“修饰副词加动词”的短语形式,形成不同外延,适应经世、洋务等新思想、语境的需求。可知晚清的“传统语义”实质上已脱离了汉唐中古时代的“专制”内涵,有自己的固定用法。这是相对于19世纪末“专制政体”新语义而言的“传统语义”,也是“专制”近代新义传入的背景。
    二 戊戌前后的日译新名词“专制”
    从19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向日本学习的浪潮,“专制”作为有近代含义的日译新名词进入中国,但是早期的日译新名词仍然带有翻译的源语言语境。并且,不可忽视的是,清代传统的语义并没有立即消失,直到20世纪初依然有人在使用,更多时候是多种含义的“专制”同时出现在文献中,各有各的语境。
    (一)“东文报译”与日本人的“专制”语境
    就笔者所见,中文文献中最早的近代语义“专制”,出现在《时务报》的“东文报译”栏目。(30)《时务报》是维新运动时期销行最广、影响最大的报刊,也是“以译报为主”,介绍“中外情事”的最重要途径。(31)从语言交流史上讲,由日本汉学家古城贞吉担任翻译的“东文报译”栏目,专译日本报刊时文,是大量引入日语新词汇(即和制汉字词)的最早途径。(32)《时务报》在1896-1897年,不时出现日本人语境中的“专制”,如1896年11月25日刊《论俄法同盟》一文(译自《东京日日报》):
    本月廿二日,神户西字捷报云:迩来俄法同盟,为前古未有之异例。何则?俄为君主专制之国,法为民主之国,且并非寻常之君主、民主,其势本甚悬殊也。盖法人梦寐,决不忘亚路差使,罗令之地。(33)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直陈“君主专制之国”与“民主之国”相对立。日本知识界至少在19世纪80年代末已深谙“专制”与“立宪”之学说,(34)在90年代后期的各种政论时评中,近代政体概念已经成为其论述的前提,即已存于日本知识分子的“思想资源”与“知识仓库”之中。因此,《时务报》“东文报译”刊登各种日本时评政论,常出现“君主专制”的说法,用来描述古代社会的政治特征,有落后于民主国之意。又如《政党论》一文,论述现代政治中的政党政治,却不忘从对比传统“专制”政治出发:“君主专制,黔首无力,国家以愚其民为能,不复使知政治为何物……顾君主专制之世,虽有朋党蟠结于朝,未见有一政党于天下。”(35)
    对“君主专制国”概念,中国士人并不熟悉,但“君主”与“民主”的国家分类,在19世纪50年代的中文文献中已出现,80年代经王韬等人的宣传后广为士人所知。因此,对于清代士人来说,凭借以往的知识经验与资源,似可以领会二者的区别。
    此后,随着“君权”“民权”“专制”“立宪”等近代概念的大量传入,以及政体分类的政治学说的普及,早期的政治分类学说很快就被替换了,“君主、民主、君民共主”的分类原来所包含的各有所长、因地制宜的意味也为“专制”与“立宪”的价值对立所取代了。
    第二,点明俄国是君主专制国,含有贬义色彩。日俄两国的矛盾从19世纪80年代争夺朝鲜开始激烈化。1895年三国干涉还辽,俄国加紧在满洲扩张势力,在东亚局势上已经成为日本最大的敌人。同时,日本对自我的定位也在不断变化。明治维新后,日本人不断接受西方近代政治观念,执着于线性的社会进化论,并随着国家实力的增长,对“专制政体”的俄国的仇视愈加深化,不无蔑视的情绪,“俄国专制,外强中干”的判断,尤其多见于报刊宣传。如1897年译自《大阪朝日报》的《列国訾议俄强论》:“俄国伸左手于东方,有囊括满洲并吞朝鲜之 。其属土之广,兵力之强,盖彼所自恃也。况其国以专制为政,无舆论阻止俄皇之意,其民无选举法度,无自主权力。若当有事于东洋,则旅顺口大连湾,为其握要之地也。”(36)
    反观中国方面,1897年德国侵占胶州湾后,国内局势动荡,俄国企图利用《中俄密约》在中国攫取更多利益。在戊戌之前后,梁启超、谭嗣同、康有为、严复、王修植等维新人士,对俄国的侵略野心十分警惕,主张联合英日,对抗沙俄。(37)基于这种认识的维新人士,与日本方面的资金、人员联系密切,因而这时期《时务报》《国闻报》等维新报刊上国际时评的主论调,乃是与日本人一道的仇俄语境。
    与《时务报》“东文报译”栏目相似的还有《实学报》的“东报辑译”。(38)1897年12月,此栏中便有两例“专制”的使用。其一指称德国政府:“自由之说,由德意志之众中所生,往昔之言所传如是也。观于今日,实为最不自由,专制已极,民之屈从,于国政治,无论是非,悉由帝王为独裁。”(39)其二指清朝政治。因台湾在甲午前处于清朝统治之内,所以接手台湾后的日本人有此说:“况台湾人于专制之政治,甫经得脱,而其人民之先天,久被治之者缚其手足。”(40)虽然间接指清朝政治,但这是笔者所见中文文献中第一次出现“中国政治专制”这一论断,也可知此时不仅是敌对的俄国、德国,中国也在日本人认定的“专制国”之内。
    (二)康、梁初用“专制”的不同思路:中日语义之争
    1898年9月戊戌政变结束,虽然一时阻碍了新学传播,但由此引发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流亡日本后不遗余力地输入西学的浪潮。新学传播与政治宣传联系紧密,倚重日本转口的方式,是这时期新学输入的两大特点。“专制”与其他新学知识、概念一起,进入中国士人的视界。仔细考察“专制”的使用情况,1898年以后传统含义依然不绝,也有直接翻译日本的言论,但较以前增加的是中国人开始更多地自觉使用“专制”的近代含义。西方概念以和制汉字词的形式出现,对于中国人来说更易接受,耳濡目染的环境更易使人不假思索地接受并自觉地使用。梁启超初到日本的经历就是典型的例子。
    梁启超最早在《清议报》上发表的《戊戌政变记》就提到“专制君权”,并且直指中国与俄罗斯,是接受日本人“专制”所指的明显一例。
    往者李鸿章聘于露。露皇语之云:全世界中专制君权完足无缺之国,惟露及支那而已。东西各国,与支那皆尝开衅,惟我露则数百年相敦睦谊。盖诸国皆将不利于支那者,实心与支那相提携,惟我露国而已。李鸿章告诸西后及守旧党,皆大信之。是为清露密约之起点。盖联露之意,亦欲藉以保此专制之君权,而施其抑压之政策也。(41)
    此文中有两处颇有意味,其一是梁氏所用的“露国”与“支那”,是近代日本对俄国和中国的通称。按照惯例,清末时中国人对国家概念模糊,自称“支那”并不鲜见,但即便是汉译日文报刊,也少有把“俄国”随日本改称“露国”或“露西亚”者。梁启超或是有意迎合日本人,或是无意间接受了新语汇,总之相较而言,梁氏对日语里的汉字词十分敏感,其文章受日文影响也较大,由此可见一斑。其二,既然可推断此文用语来自日文,那么文中记载俄皇自己言说中国与俄国是负面形象的“专制君权完足无缺之国”,就显得十分有趣。可想此语大概出自日本人而非俄皇之口。
    回归此文的主旨,此时的康、梁初到日本,抱着救出光绪皇帝的目的,极力争取日本的帮助。可是,当初营救维新派的大隈内阁解散,此时的日本政府态度冷淡,日本社会上也出现一些不理解甚至批评戊戌变法的言论。(42)康、梁面对压力,在报刊上为戊戌维新辩护,梁启超最初发表《戊戌政变记》也有此目的。利用日俄矛盾,把清廷守旧派与俄国一并归入负面形象,既能够突显亲日的维新派地位,(43)又可作为拯救皇帝的一种手段。(44)对日本用语敏感的梁启超,很快就学习了日本指责俄国“君主专制”的用法,把“专制”概念作为一种政治武器,并将负面的批评由俄国推及后党,从而论证了变法的合理性。这时,与其说梁氏已经接受了“专制”新语义,毋宁说他接受的是亲日仇俄的语境与情感色彩。而梁启超对新知的判断之准,反应之快,都是康有为等其他人所不能及的。
    面临同样处境的康有为,却没有立即接受贬义的“专制君权”这样的话语,而仍然使用传统“专制”语境:“而敝国天子专制之权,雷霆万钧,无不披靡,有何所谓巨室大官者哉?或优其爵禄以待之,或解其柄权以驭之,在指顾间耳。”(45)“专制”的对立面不是“立宪”,而是封建大公分权之弊。此文语境中的“专制”,非但无贬义,而且成为维新变法有效性的保障,这正是“专”的传统意涵的延伸。
    其实,这是中国维新辩护的另一种视角。康氏认为,君主“皇上乾纲独揽,号令如雷霆,无封建之强侯,更无大将军之霸主”,(46)这是维新变法的前提;并巧妙地将中国的处境纳入了日本同道(而非日本之对手——专制)的认知。他为自己正名,叙述维新变法过程之时,套用明治维新的模式,特别强调“皇上与常熟(即翁同龢——笔者注)锐意维新,仆之说常熟以变法,亦颇犹西乡、大久保、木户之拥三条、岩仓、近卫而维新也”。又把帝党和后党之争比作日本公家和武家关系。“然我国之帝后,犹贵国之有公武也。帝后之隙已深,亦如贵国万无公武合体之理。”(47)
    此论的前提是,明治维新的成功首先归功于中央集权的政府有效的组织能力,这样,康有为就避开了“中国专制”与“日本立宪”的相对立,反而利用“专制”的传统语义与明治维新类比,希望拉近与日本的心理距离,变“他者”为“自我”。
    康、梁这两篇文章同样使用了“专制”一词,试图表达相类的目的,但所利用的资源与分析思路不同。康有为所论的其实是中国历代争论不已的封建制与郡县制的思维模式,或者说抽象意义上的分权与集中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康氏并没有超越传统思想资源所提供的讨论框架。(48)但是,康有为又没有限于传统的资源,而是与近代世界政治联系了起来。他追求的变法维新是君权集中之后的新政改革,这点从戊戌维新效仿的日本明治维新与俄国彼得大帝改革就可看出。俄国与日本的改革模式正是17、18世纪西欧王权集中,打破西欧封建制束缚的经验。按照现代史家的解释,这个过程又是西欧政治进入现代国家的重要阶段,日本的近代史也可看成这一阶段的历史。(49)康有为当然不会知悉后来史家对西欧历史的解释框架,但是他把传统的郡县制、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思想,与他所能考察到的各国历史、政治经验结合起来,既重申了传统政治资源中对政治权力“专”“一”的重要认识,又寄希望于新政后的君民“上下无塞”,相互制衡,是时人政治主张中较稳健的一种。
    康有为的用法与思考在1899年前后也不鲜见。如康氏的门生陈继俨撰著名的《中国不可开议院说》,强调中国乃大国,必须“一”其政、教,“统”其道,“专”而不能纷驰、错出。更直接引用康有为言,“闻之吾师康南海先生曰:治已一之民,权患其专,专则天下之良法美意格不上达而其国之进步也迟;治不一之民,权患其贰,贰则一人之精心大力,扰于下愚而其国之破灭也速。由此斯谭然则今日民心不一之中国,而欲以议院贰其权,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取乱之道也”,何况“今天子聪明圣智,下诏维新,与民更化,中兴之治,期于旦夕。凡在臣工,与有其责,匹夫之贱,曷为违已,区区之心,窃慕此耳。若夫引迂拙之人,而参知政事,贰专制之权,而纬续圣聪,大体未立,而国是频更,如向之所论开议院者,其又奚取焉?”(50)此时在康有为师徒眼中,基于传统思想资源的“专制”,自然不是贬义。
    另一方面,像梁启超一样,借用日文“专制”语义的例子渐有增长之势,而且出处都集中在与日本关系密切的报刊上。
    如果说1986-1897年的《时务报》起到了独领风潮的作用,那么《清议报》在1899-1901年则继承了这种引领角色,《知新报》次之,《亚东时报》再次。而这些刊物都与维新变法和日本有着种种联系,几种报刊之间互相抄录的情况也常见。《亚东时报》直接由日本乙未会主办,日本人山根之助主编,第六号起改为唐才常主编,“以通两国心志”,“树立兴亚大计”,并“将以扩兴亚之愿,出中国之蒙”为宗旨。(51)澳门的《知新报》1897年2月创刊时除部分政论外,主要译介各国农矿工商等科技及时闻,因此英文、法文、德文、葡文、日文专有翻译人员,戊戌政变之后增大篇幅刊载维新保皇的言论。(52)
    这时期宣传维新的报刊中,“专制”已是比较常见的概念。现举几例,1899年4月《清议报》载梁启超的《商会议》一文中:“古者专制之世,惟独夫民贼有合众之权力,故此等之事,必待命于国家。今欧洲诸国,民权大伸,故此等之事,民间自合众而自举之。”(53)《知新报》6月刊载《论公司之益》:“专制之国,卒败于立宪共和之政者,以民心之胶合也。”(54)7月《清议报》载《爱国论三:论民权》:“俄皇亚历山尼古剌,坚持专制政体,不许开设议院,卒至父子相继,陷于七首,或忧忡以至死亡。”(55)8月《亚东时报》登《培根论》一文:“征之史记,法之摆脱专制,树立共和之政;英之拥立维廉,植百代立宪之治;美之自主于新世界,瑞之屹立列强环伺中,不受他人辖制。”(56)《知新报》转载《亚东时报》的《支那近日党派说略》一文,分析现今清朝廷的党派,其中“五日联俄党”也重复了传言中俄皇所言:“闻曩者俄皇与支那某公使言地球大国,惟俄与中国为君权专制之国。有事之日,必能相助。”(57)《清议报》连载的政治小说《佳人奇遇》不时也会提到欧洲专制国与民主国之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这些报刊与日本联系密切,上述文章或直接译自日文,或由日本人编辑,或因作者身处日本语境,受日本影响巨大。以上可知,1899年开始“专制”概念在中文报刊中已渐次出现,梁启超至少在1899年初已经使用过“专制”一词。
    三 “专制”历史谱系的建构
    (一)早期新式史书里的“专制”
    近代的“专制”概念,最初是政体学说范畴,但其所指与古代历史密不可分,新史学著作是引入“专制”的重要途径。早期新式史书,是指在1900年以前传入中国的,区别于传统史学的近代新式史学著作,是以西方传教士编译为主。(58)这个时期是相对于20世纪初日本编译史书涌入的局面而讲的。
    如前所述,在19世纪后半期,西方传教士也常常使用“专门制造”含义的“专制”一词。早期传教士和条约口岸知识分子做了大量的文献编译工作,其中介绍西方世界的历史地理是重要一环。他们编译的历史叙述中,包含西方“专制”的历史阶段,但用词并非贬义。
    1857年,新教传教士主办的《六合丛谈》发表了蒋敦复的《海外异人传•该撒》(今译恺撒),提到恺撒被“推为国长,居二参议大人首,专制朝政”。(59)蒋敦复可参考之材料,必与传教士译西史相关。艾约瑟译《罗马志略》在描写这段历史时,认为此时恺撒在彻底击败庞贝前尚未称帝,并不是负面形象:“该撒还罗马城理国务时,以多方行仁义,使国中愿相安无事之诸人心甚悦服。”(60)罗马此前为共和国制,因而恺撒“专制”罗马朝政,没有人臣僭越君权的含义,也不是近代专制政体的负面描述,那么此处的“专制”便是动词本义“独自掌控朝政”的意思。
    早期编译的新史书,对戊戌政变前的新派士人曾产生过重要影响,在维新运动中多为推崇。湖南时务学堂就要求学生阅读《日本国志》《罗马志略》《欧洲史略》《希腊志略》《泰西新史揽要》诸书,(61)这些都属于早期编译的西方史著。但是,查遍这些当时流行的新史书,没有一本提到过近代语义的“专制”用语。
    1897年,唐才常在《湘学新报》上刊登的史论文章《论各国变通政教之有无公理》,论述法国大革命前后的历史时写道:
    (《泰西新史》追论法王鲁意第十五之专制虐民,甚为残酷,酿成此变。)……拿破仑死,仍共和主政。有王鲁意斐礼者,欲专制,国会逐之,仍王前王拿破仑之侄曰鲁意拿破仑,民主也。而拿破仑思复先业,阴擅国权,啎会民甚,撤议院,杀平民,又以君主专制者二十余年,卒有师丹之役,亡其身,为天下笑。于是国会终议为民主国,至今不易。……法民虽悍,不悍于路易十四、拿破仑专制之时。(62)
    引文是唐才常概括《泰西新史揽要》的部分。查原书第一卷第二节讲法国乱前情形:“有法兰西以暴虐闻……重以法国之秕政,其君专权自肆,爱憎取舍悉徇偏私,小民呼吁无门,激而生变,揭竿起而兵端之开,遂由法国作俑矣。”第三节法国鲁意王第十五小传:“法国鲁意王第十五……以为国家我所固有,臣民无襄治之权。视二十五兆民人如土芥,生杀由己,虐使无常,视大臣如犬马。……王则荒淫宴乐,府库之财任情挥霍。”(63)第二卷第七节拿破仑总统法国:“拿破仑遂专国政,朝野间事无大小皆一人独断独行,盖自法兰西立国以来虽大有才力之主,从未有拿破仑专擅之甚者也。”(64)第十五卷第三节题目为“鲁意拿破仑擅皇帝之权”,第六节鲁意拿破仑“仍操独主之权”。(65)
    唐才常将路易十四与拿破仑合称“专制”,但实际上《泰西新史揽要》原文对于法王和拿破仑的描述用语略有区别。对于法王,无论是路易十四还是路易十五,都是描绘为“专权自肆”、不以民为意的暴君形象;而拿破仑,包括鲁意拿破仑即拿破仑三世,则是“专擅”“专国政”“独断独行”的独裁者,以及“操独主之权”“擅皇帝至权”的僭越者。需要说明的是,“专制”与“专擅”是通假字,在日文中也无区别。路易与拿破仑的区别描述正反映了“专制”在古代文献中“人臣掌管应属于君主的职权”的用法。所以,《泰西新史揽要》虽是西来的新式史著,书中所用“专擅(制)”词汇却是古代语义。
    究其原因,与李提摩太的史观有关,也与负责遣词用句的合作译者蔡尔康有关。蔡氏供职于多家西文报纸,又受聘于广学会,协助译书,但他不识西文,所凭借的只是中文素养与传统资源。因而,此书内容、结构都是西方的新史学,字里行间却仍有传统君臣观念的思想遗存。而李提摩太也认为“民主之治、君民共主之治,断未能行于中国”,(66)并不会特意把“专制”与野蛮落后形象相联系。
    至少在19世纪末以前,在华的西方人所编译引介的历史中,鲜有出现野蛮落后的“专制”欧洲历史,也不会强调中国“专制”的负面形象。早期传教士希望译书被中国受众更易接受,从这一动机上也解释得通。近代语义的“专制”不在这一类从西方直接引入的资源中。要理解中国人最初是如何接受“专制”概念,一定需要了解日本人是如何翻译、确定了“专制”的语义及其与西方对译词的关系。
    (二)欧洲的“专制主义”与日本人的翻译
    从翻译史的角度考察,在明治时期日英词典中,“专制”的对应翻译有absolutism,despotism,(absolute)monarchy,arbitrary等词。(67)出现多个对译词,是因为多方翻译时语境不同,本不宜武断取舍,应考察其流变现象。(68)但值得注意的是,Despotism(或despot,despotic)确是这些近义词中较特殊的一个,它是孟德斯鸠(Montesquieu)在《法的精神》中使用的批判对象,后来又被赋予了浓厚的东方色彩,它所表达的正是梁启超等旅日学者、留日学生见之于日文书中的东方帝国的意象。
    近年出版的《古典的传统》(The Classical Tradition)一书中对“Despotism”条目做了简要梳理,无疑,“专制”(“Despotism”)一开始就与“东方”(“Oriental”)密不可分,即“东方专制主义”。早在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人与波斯帝国的战争时就形成了“东方专制”(指波斯帝国)的观念。这一概念经亚里士多德的阐发,成为一种仅存在于东方的政体被广泛接受。(69)
    但到了17、18世纪,这种普遍认识开始在法国出现变化。因为“法国贵族和胡格诺教派(Huguenot)将路易十四的王权批评为oriental despotism一般的,由此‘东方专制主义’这一概念关键性地一跃而扩展到欧洲国家。原来作为一种惹人反感的、存在于近东和远东的政权分类的用法得到加强,同时新的用法引发了对欧洲绝对主义(absolutism)的某些特征的谴责,并将其等同于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70)这也是孟德斯鸠把“专制”作为一种最恶的政体的原因,即反对路易十四及其后继者的绝对王权。
    概念史家里尔特(Melvin Richter)在《观念史大辞典》中更早、更详细地论述了这一过程。法国在废除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之后,荷兰和英国的胡格诺教徒对于路易十四(Louis X IV)和土耳其皇帝两种绝对统治的比较,开始争论它们是否专制的问题。而路易十四放逐亲英的胡格诺教徒以及贵族反对路易十四这两件事,则明显影响了孟德斯鸠。(71)
    在一本当时法国有名的小册子里,作者宣称:“君主已经取代国家的地位,而以一种和土耳其皇帝同样专制而为所欲为的权力在压迫教会、革命时期最高法院、贵族和城市。这种专制的权力是有背理性、人道和基督教本身的精神的。这从法王废除《南特赦令》(Edict of Nantes),王室对于政府官员中新人的指派,对于财政的控制,以及不断的诉诸战争这些事情中,处处可见其专制精神的痕迹。”由此导出的结论是,“专制政体的政府则是一种体制,一种一度只存在于东方人之间,而现在却存在于法国的体制”。(72)“1712年,法国作家圣•西蒙(Saint-Simon)曾根据统治者把他的行政官和一般大众所作的隔离程度,把法王路易十四那种史无前例的王权和东方统治者所行使的王权拿来作比较。而Louis X Ⅳ的形象要到大修道院院长圣彼埃尔(Saint-Pierre)在他的Polysynodie(1718)中,才被定形成和土耳其皇帝或是其他的东方专制君主一般了。(73)
    接着,孟德斯鸠选择专制政体作为其政治哲学建构中的三种基本政府形态之一,由批判法国绝对王权而起,抽象为一种政体类型,使得专制政体这个名词成了18世纪政治思想的核心主题之一,影响了18世纪及后世的政治思想家。
    因此,“despotism”在18世纪的欧洲实际产生了一种新用法,即对“绝对主义”(absolutism)王权的特殊形容。但是当欧洲自身的王权问题不复存在之后,东方政治的落后与异质(志)又重新浮上表层,于是,指称绝对王权的despotism“新用法”又渐渐被遗忘。在现代学术用语中,Despotism与Absolutism二者在本质与指称上都有着根本的不同。(74)
    而Despotism传入东方世界后,确实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思与改变。孟德斯鸠的政体学说在19世纪中期传入明治日本,1875-1876年何礼之译的《论法的精神》日文版《万法精理》出版。其后中江兆民、加藤弘之在论著中开始论及专制政体与立宪政体之别。专制政体代表着野蛮与落后,这种观念在日本思想界与政治界逐渐成为共识。值得注意的是,明治宪法虽承认了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在形式上确定了日本君主立宪制的性质。即使最激烈的思想家也从未批评日本国体的专制性,社会普遍认同其文明开化的立宪政体。(75)
    相较于日本思想界割裂自我的决心,中国文化传统既重,又有现行的政治权威与惯性,想要克服这样的阻碍并不轻松,无怪乎梁启超等人在日本初见到孟德斯鸠学说时多摇摆不定,难以定论。(76)于是,在这一混乱的时期,当身兼despotism与absolutism两层含义的“专制”概念被用来论述中西历史时,奇妙的组合产生了化学反应。20世纪初从日本编译的历史书上都写着:西方历史上也曾有一个野蛮、未开化的“专制”时代,只不过现已为启蒙运动以后的西方文明阶段所取代了;而中国之所以落后,在于其仍保留着古代的“专制”政治。
    (三)日译史书中的中西专制历史
    20世纪初,随着学习日本的潮流,加之新学制对教科书的需求,中国一度大量从日本编译、引入的历史书籍。(77)这些新体史书大多被审定用作教科书,产生了广泛影响。如《东籍月旦》中介绍了伦理学和历史学的数十种“佳本”,其实大部分为中等学校教科书。这些书大部分在1902年前后被译成中文。(78)以下列举七种,分析文本中的“专制”概念。
    首先,“专制”出现于日译西洋史中,用于描述18世纪的法国政治。
    小川银次郎著《西洋史要》,明言“当路易十四时,以专制政治,强率其民,耀威于海外,百度骄纵,暴虐恣肆,徒以一时文物,炫耀世界”,“法人痛专制政体之暴,群情羡慕,益不能已”。又将“法以王政专制主义”与“英以立宪自由主义”相对照。(79)
    家永丰吉、元良勇次郎著《万国史纲》,1903年由支那翻译会社出版,论及古代东亚社会,则“古代东洋,皆专制政体,人民不得自由,王者揽独裁无限之权,以辖其民。或有实权在贵族与僧侣者,其抑压人民一也。国家兴亡,王朝变迁,时有领土分合,政权篡夺之事,至其政体,则仍专制之旧,无所变改”。当论述法国“政治革命时代”时,“路易十四世者,实专制君主,唱国王神权说,大张王权,威振四方”。(80)
    德国布列著、日本和田万吉译《世界通史》,由叶瀚重译,上海镜今书局在1903年发行。梁启超解“此书在欧西,极有盛名”,“此书所长,在以极简洁之笔,叙述极多数之事实于少数纸片之中”。书中论述古代埃及,“埃及政体为君主专制。君主更于宗教上极有势力”。(81)同时,当讲述法国大革命时,认为孟德斯鸠和卢梭的论著“要皆为掊击独裁专制之君主政治,而主张新政者”。(82)
    箕作元八、峰岸米造著《西洋史纲》,1900年东亚译书会出版中文译本《欧罗巴通史》。讲述英国两度之革命时,“席米斯(詹姆斯二世,笔者注,下同)意在专制,热心计复兴旧教,不依审查律”。(83)讲到神圣同盟之时,“德意志以大乱故,民皆切望秩序安宁,无反抗君主专制之力”。(84)可见,作者是把“专制”看作17、18世纪普遍存在于欧洲国家的君权强盛的情况。
    天野为之著《万国历史》,1903年文明书局译为《万国通史》。论述英国革命时常常提到“专制”,描写几位英王希望仿效法国的“专制王权”。“第十七世纪间主持英国者为斯丢阿的王统(斯图尔特王朝,The House of Stuart——笔者注)。是时当竞争之运,其王常欲主专制之政,议院常欲伸百姓之权利,两者之间纷纭不绝。”查禄斯第一世(Charles Ⅰ——笔者注)“其后翰列达(王后Henrietta Maria——笔者注),法国显理第四世之女,心常希法国专制之治”。“千八百二十八年,议会明定宪章,王无如何,从之。其宪章、议院合力禁王之妄敛……然王之专制终不为改也。”(85)“千六百九十四年,米利(Mary Ⅱ——笔者注)卒,威廉(William Ⅲ——笔者注)独政,威廉之意,专制路易第十四之威权。”(86)这里都是以欧洲王权“专制”为前提的论述。
    在日译中国史书中,秦以后的中国史被认为是“专制”沉沦的历史。
    田口卯吉著《支那开化小史》,以《中国文明小史》出版。此书为“史论体”,受日本流行的文明史体裁影响。田口在“原序”中说“支那史家多有卓见,论兴废存亡之理,极其密者,不幸以为论文,不齿于史中,故无敢竭其精神以从事之,唯仅述其一时之变迁而已”。(87)这也是很多史书(尤其是中国史书)鲜见大段评论的原因。但梁启超对此种史论结合的体裁十分赞赏,尤其分析中国病源的史论,《东籍月旦》中说:“此书实史论体也,所重者在论断而不在事实……其论则目光如炬,善能以欧美之大势抉中国之病源。”(88)
    正因此书中对中国历史总结道:“考以上之事实,可详中国人民常苦于专制政治之弊害。从周以前,数千年间,埋没于封建乱离之祸害时代也;从秦以后,二千余年,沉沦于专制政治之腐败时代也。……然其于政治,则未有别开生面而越于专政政治之外者。”把中国的历史归为“封建”和“专制”两个时代,两千年不过是“专制”“叛乱,分裂反复”的历史。(89)
    白河次郎、国府种德著《支那文明史》,依照君主政体向民主政体进化的观念,认为中国“通观夏殷周三代之政治,尧舜之贵族民主政体自夏而渐至具有君主政体之形体。……际秦始皇,君主政体、君主独裁政治,纯然大成,后世诸王朝之革命者,虽不无损益,而大体悉皆以秦制为基础,以定主权之根据,秦之始皇确立支那二千年之政体者也”。但书中对monarchy、民主独裁政治、专制君主政体等概念皆视为一体,相区分的另一方是“立宪君主政体”(constitutional monarchy)与“共和政治”(republic),即“民主政治”(democracy)。(90)
    其实,早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已有日本人冈本监辅著《万国史记》传入中国,最早可见1880年上海申报馆版本。(91)1897年,唐才常主办《湘学报》的史学栏目,曾摘引此书。中国封建制度以姬周为最完善:“无畔官离次之弊,亦无分朋植党之患。”“经国法制,可概见者也。其他凡百制度,尽善尽美,可以传万世而无弊者,亦甚多矣。”而“自周以降,至今国统相承……君主专制,治乱不一。其政法风俗,概不及三代”。“吏民奉承成风,罪人以族,俘敌则残害之,每凶荒人相食以为常。自称中国圣人之裔,目外人以夷狄禽兽。君主专制,凌压下民之风,自古至今日甚。人心世道,逐世陵夷,艺学皆不及古。道路街衢,荒秽不修,臭腐污物,堆积成邱。”(92)
    唯须注意者,冈本监辅所论,仍是三代史观,将上古中国奉为圭臬,虽然否定秦以后政治,却不失中国礼政根本,与近代的民主、立宪、专制概念完全不同,因此并没有引起晚清士人的注意。
    而田口卯吉与白河次郎两书与之不同,两书皆谓“文明史”“开化史”,是当时日本文明史著流行之故,即按照社会进化(开化、文明)的观点叙史。这是完全否定中国历史的着眼点,暗示唯有像日本一样立宪开化,才有西方的文明进程。而引入日译史书的中国人在此基础之上,大倡“史界革命”。梁启超曾批评中国文明史著作之阙无:“中国为地球上文明五祖国之一,且其文明接续数千年,未尝间断,此诚可以自豪者也。惟其文明进步变迁之迹,从未有叙述成史者。盖由中国人之脑质,知有朝廷而不知有社会,知有权力而不知有文明也。”(93)
    由以上几种日译历史书可知,欧洲历史尤其是法国史,被描述为昏暗的“专制”时代,而中国史则二千余年一直“沉沦于专制政治之腐败时代”。这样的论述综合观之,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中西历史所经的阶段大同,只是各种经历的时间长短有别。
    在将中西文明史归为单线认识的同时,中国士人也接受了对中西政体解释范式的学说,特别是梁启超以及留日学生刊物对孟德斯鸠学说的引介。(94)孟德斯鸠对专制政体的严厉批判,促使梁启超等人将积弱溯源到历史,接受了中国古代专制历史的论述体系。
    (四)积弱溯源与批判历史
    1901年,梁启超在《清议报》发表《中国近十年史论:积弱溯源论》,将“中国积弱之源”归于“理想”“风俗”“政术”“近事”四个方面。(95)“积弱之源于近事”,称清代入关二百余年失误之处;“积弱之源于政术者”,多以孟德斯鸠对专制国的批评为论据,鞭挞专制君主驯民、餂民、役民、监民之政术最为激烈:
    法国大儒孟德斯鸠曰:凡半开专制君主之国,其教育之目的,惟在使人服从而已。
    孟德斯鸠曰:专制政体之国,其所以持之经久而不坏裂者,有一术焉。盖有一种矫伪之气习,深入于臣僚之心,即以爵赏自荣之念是也。彼专制之国,其臣僚皆怀此一念,于是各竞于其职,孜孜莫敢怠,以官阶之高下,禄俸之多寡,互相夸耀,往往望贵人之一颦一笑,如天帝、如鬼神然。此语也,盖道尽中国数千年所以餂民之具矣。
    顾吾又尝闻孟德斯鸠之言矣:专制政体,以使民畏惧为宗旨。虽美其名曰辑和万民,实则斫丧元气,必至举其所以立国之大本而尽失之。昔有路衣沙奴之野蛮,见果实累累缀树上,攀折不获,则以斧斫树而捋取之。专制政治,殆类是也。然民受治于专制之下者,动辄曰,但使国祚尚有三数十年,则吾犹可以偷生度日,及吾已死,则大乱虽作,吾又何患焉?然则专制国民之苟且偷靡,不虑其后,亦与彼野蛮之斫树无异矣。故专制之国所谓辑和者,其中常隐然含有扰乱之种子焉。呜呼!孟氏此言,不啻专为我中国而发也。(96)
    极言“数千年民贼既以国家为彼一姓之私产,于是凡百经营,凡百措置,皆为保护己之私产而设,此实中国数千年来政术之总根源也”。这些政术,“前此地球各专制之国,莫不用之,而其最娴熟精巧而著有成效者,则中国为最矣”。
    另外文中有一句值得注意,“政术”一节开头:“吾尝遍读二十四朝之政史,遍历现今之政界,于参伍错综之中,而考得其要领之所在。盖其治理之成绩有三:曰愚其民,柔其民,涣其民,是也。”这些专制政术来源于“遍读二十四朝之政史”,在梁氏已将专制君主的手段、政术如此痛批之后,承载着充满愚民政术的历史怎能为“新民”而存在?“积弱溯源”一旦开启,就无法不上溯至中国政治历史,引发对历史的反省与重新定位。
    1902年5月《新民丛报》开始连载梁启超的长文《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直至1904年。此文先从学理上论政体之种类及各国政体变迁之大势,然后主体论述中国政治历史演变,从封建制度之渐革,贵族政治之消灭,到权臣绝迹之次第及其原因结果,从专制集权不断加强的角度,形成了一部中国政治制度史。
    文章仍以“进化”为历史主线,“进化者,向一目的而上进之谓也,日迈月征,进进不已,必达于其极点。凡天地古今之事物,未有能逃进化之公例者也”。但明言“中国者,世界中濡滞不进之国也,今日之思想,犹数千年前之思想;今日之风俗,犹数千年前之风俗;今日之文字,犹数千年前之文字;今日之器物,犹数千年前之器物”。
    作者实想强调“万事不进,而惟于专制政治进焉,国民之程度可想矣”,而且不得不承认中国只有专制政治是进化的。“虽然,不谓之进化焉不得也。”只有“知其进而考其所以独进之由,而求使他途与之竞进之道,斯亦史氏之责任也”。(97)
    至此,梁启超放弃了几年前对中国政治“小康”的定位,也不再抱模棱两可的态度,(98)转而以批判中国“专制政体”为前提,继续开启民智的道路。
    在清代后期,“专制”之名频繁出现于经世文章中,晚清士人以之描述危机或求经世之策。这是汉唐中古时期的“专制”概念不具有的含义,是词语自身的延展。
    另外,在戊戌前后,大量外来的新词汇、知识与理论资源引入,新的近代“专制”也是植入的新词汇之一。除传统语义外,最早出现于中文文献中的近代“专制”概念,是在维新报刊中的“东文报译”,或由日本人翻译,或由国内学日文者直译,都未脱离日本人当时的批评对象等语境。
    传统与新义在19世纪末同时存在,各有各的语境。梁启超与康有为使用“专制”概念的不同思路,就是一个表征。其实康有为所用“专制”传统义也被不断赋予近代的内涵。而同样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却凭借他对日文汉字词的敏感,很快使用日本人语境的“专制”来批评俄国与后党,为维新保皇继续宣传。本来这只是用以攻击政敌的偶然言论,但此后,梁启超以“本末不具,派别不明,惟以多为贵”的新学输入方式,又陆续吸收了孟德斯鸠与西方政体分类学说,转而反思,进而批判中国历史“专制”,真正接受了作为日译新名词的“专制”概念。
    除了政体学说的外延,“专制”的近代语义还包含了对历史叙述的重新审视。欧洲的despotism一直在变化中,但19世纪日本人的翻译截取了despotism与absolution相结合的那一个“专制”,从而将服从进化论的中西历史叙述的系谱建构了起来。这一点通过20世纪初编译的历史(教科)书,深深影响了近代中国人对于“专制”概念的认识。
    当我们重新审视清末民初所接受的西方概念时,(99)会发现这些“新名词”中很大一部分正是当时的日本及中国“急需的”彻底的“新名词”而非纯粹的西文翻译。前近代的日本与中国本来同属西方人语境中的“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笼罩下的地域,但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人向西方学习、与列强同等的愿望强烈,努力为自己营造一个非“专制”的正面形象。从思想界的民权运动到国家层面的强国外交,日本正需要像俄国、中国这样“专制”的对手,体现出新的自我。与“东方主义”相对应,(100)这些“新名词”所代表的西方世界,实际上对于东亚世界的政治实践者来说,只是充当了一面“他者”的镜子。
    也正因为如此,中国以向西方学习为目的,越来越多地接触到西方的视角;同样地,中国通过日本来学习西方,不免受日本这种敢于割裂、抛弃自我观念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抛弃传统政治资源的优越感,接受一个负面的“旧我”以换得“新生”,这是梁启超等人后来反省中国历史,将其概括为“专制”政治的思路所在。
    ①钱穆在《政学私言》《国史大纲》《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等著作中,多次提到用“专制”概括中国古代政治不确之处;甘怀真:《皇帝制度是否为专制》,见氏著《皇权、礼仪与经典诠释: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4,第533~549页,此文最初是作者1995年在钱穆先生纪念馆所发表的演讲;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1卷,128~130页,香港中文大学,1975;佐藤慎一:《近代中国的知识分子与文明》,刘岳兵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第240~242页。
    ②赵利栋:《中国专制与专制主义的理论谱系:从戊戌到辛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7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③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④参见黄敏兰《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依据何在——与侯旭东先生商榷》,《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6期;万昌华《一场偏离了基点的“知识考古”——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驳议》,《史学月刊》2009年第9期;姜鹏《认识自我不应脱离“他者”》,《文汇报》2009年1月4日;罗岗《成为一个问题的“专制”》,《中华读书报》2010年4月14日;黄敏兰《为古代政治制度辩护体现了人文关怀和历史意识吗?》,《中华读书报》2010年5月26日;侯旭东《从方法看中国古代专制说的论争》,《中华读书报》2010年5月26日;阎步克《政体类型学视角中的“中国专制主义”问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⑤Melvin Richter编《观念史大辞典》政治与法律卷,“专制政体DESPOTISM”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7,第529~562页。
    ⑥Franco Venturi,"Oriental Despotism,"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1963,24,1:133-142.
    ⑦R.Koebner,"Despot and Despotism:Vicissitudes of a Political Term," Journal of the Warburg and Courtauld Institutes,1951,14,3/4:275-302.
    ⑧施治生、郭方:《“东方专制主义”概念的历史考察》,《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
    ⑨日知:《东方专制主义问题——政治学、历史学二千多年来的误解》,《中西古典学引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第365~366页。
    ⑩北成:《关于“专制君主制”的译名》,《史学理论研究》1996年第2期。
    (11)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关于“专制”的古代含义还可参见日知《东方专制主义问题——政治学、历史学二千多年来的误解》,《中西古典学引论》,第365~366页;王文涛《中国古代“专制”概念解读》,《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王文涛《“专制”不是表述中国古代“君主专制”的词语》,《史学月刊》2012年第8期。
    (12)已有研究限于史料范围,多以“二十四史”为检索范围,忽略了“专制”在社会文化方面的语义。例如,汉代郑玄注《礼记》:“妇人无专制,生理死事,以夫为尊卑。”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这都说明了“专制”作动词不及物时有一种“自主决定(权)”或“以一己之意,独断行事”的含义,且语境也并不局限于朝堂政治,此语义在清代也常使用。
    (13)据《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8。
    (14)据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数字数据库”之《清代经世文编》资料库,以下清代经世文编史料未注明者,皆检索自此资料库。(http://hanji.sinica.edu.tw/index.html)
    (15)杨沂孙:《暂设皖南巡抚议》,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思刊楼刊版,光绪二十八年(1902),卷86《兵政十二•地利上》。
    (16)马建忠:《借债以开铁路说》(1879年),《适可斋记言》卷1,据台湾政治大学《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http://digibase.ssic.nccu.edu.tw/index.php)。本文中所引史料,有相当重要部分来自《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中检索的8000余个“专制”条目。因数量较大,以下未一一标明者,是经笔者整理后核对原文所得。特此感谢“观念史数据库”项目顾问金观涛教授惠允使用以及项目助理朱冬芝学姐的帮助。
    (17)揭暄:《兵法百言中》,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广百宋斋校印,光绪十七年(1891)卷76《兵政七•兵法上》。
    (18)《蕉帕记》第十二齣行贿,《明人杂剧六十种曲》申集(中华书局本)。
    (19)陶正靖:《赋役考•苏州府志》,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卷33《户政八•赋役五》,广百宋斋校印光绪十七年(1891)。
    (20)魏禧:《救荒策》,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卷41《户政十六•荒政一》。
    (21)钱仪吉:《昏问衎石斋记事续稿》,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7《礼政八•昏礼》,广百宋斋校印光绪十七年(1891)。
    (22)参见魏源《海国图志》卷47《瑞士国》,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
    (23)魏源:《海国图志》卷33《小西洋•利未亚二大国》,1843,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1830-1930)》。
    (24)同魏源前引文。
    (25)《湖广总督裕泰奏川湖战船但可协济江南未能前赴浙闽请各省分造摺》,《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9,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26)《奏天津设局制造军器摺》,《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44,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27)傅兰雅:《互相问答》(1890),《格致汇编》第4册,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28)傅兰雅:《矿石辑要编》(1892),《格致汇编》第6册,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29)艾约瑟编译《富国养民策》(1886)第四章“分工操作”,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30)中文文献中最早出现的近代政体概念的“专制”也正是出现在《时务报》的“东文报译”栏。因而,近代含义的“专制”概念,不仅语义本身是由日本人转译的,最早为中国人所见的“专制”语境也是日本的语境。
    (31)汤志钧:《戊戌时期的学会和报刊》,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93,第143页。
    (32)参见陈一容《古城贞吉与〈时务报〉“东文报译”论略》,《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朱京伟:《〈时务报〉(1896-1898)中的日语借词——文本分析与二字词部分》,《日语学习与研究》2012年第3期。
    (33)古城贞吉译《论俄法同盟》,《时务报》第12册,1896年11月25日,中华书局,中国近代期刊汇刊,1991年影印本。
    (34)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35)古城贞吉译《政党论》(译自《大日本杂志》),《时务报》第17册,1897年1月13日中华书局,中国近代期刊汇刊,1991年影印本。
    (36)古城贞吉译《列国訾议俄强论》,《时务报》第25册,1897年5月2日。
    (37)孔祥吉、村田雄二郎:《从中日两国档案看〈国闻报〉之内幕(上)——兼论严复、夏曾佑、王修植在天津的新闻实践》,《学术研究》2008年第7期。
    (38)《实学报》由王仁俊总理,章太炎任总撰述,从1897年8月至1898年1月,在上海发行不到半年时间,但其中“东报辑译”是当时引进日本新知的有限渠道之一。参见秦春芳《中国近代新聞と日本新漢字語の導入——日本語記事「清國膠州灣」の中訳を例として》,《或問》第15号(2008)。
    (39)孙福保译《东报辑译:伯林日记》,《实学报》第11册,1897年12月4日。
    (40)孙福保译《东报辑译:台湾铁道宜官为建设议》,《实学报》第1册,1897年12月4日,译自日本《经济杂志》9月18日。
    (41)《戊戌政变记》(续第二册第五篇第二章),1899年1月12日,《清议报》第3册,中华书局,1991年影印本。
    (42)参见郑匡民《梁启超启蒙思想的东学背景》,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第37页。
    (43)梁启超、王照致伊藤博文、林权助书(1898年9月)明确表达了这一意思,见清华大学历史系编《戊戌变法文献资料系日》,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第1082页。
    (44)参见桑兵《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第27页。
    (45)康有为:《康南海复依田百川君书》,《知新报》第84册,1899年4月20日,澳门基金会、上海社会科学院联合出版,1996年影印版。
    (46)康有为:《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1898年1月),《康有为政论集》,中华书局,1981,第223页。
    (47)康有为:《康南海复依田百川君书》,《知新报》第84册,1899年4月20日。实际上,这种将中日维新相比较的观点,是梁启超先发表的,应是二人共识,见《梁启超ヨリ大隈外務大臣宛》之《梁启超書ヲ大隈伯二致シテ清皇の為メ救援ヲ乞フノ件》,日本外務省编:《日本外交文書》第31卷,第1册,東京,1954,第696~699頁;又见《新党某君上日本政府社会论中国政变书》,《知新报》第79册,1899年3月1日。感谢王晓秋老师告知梁启超此处文章。
    (48)近代士大夫面对新危机时重返传统资源是最常见的办法,即使是被认为最早“采西学议”的冯桂芬,论及政治统治形式时仍然主张封建制的复活,参见《复宗法议》,《校邠庐抗议》,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
    (49)丸山真男有解释日本近代这一转变的代表性论述,如“作为近代民族国家先导的绝对主义,其历史任务,是通过把封建制的多元权力一元化地集中到中央,使最高的君主垄断政治的正统性,从而消解所谓中介势力,孕育出唯一服从国法统治的同质的平等的国民”。参见丸山真男《日本政治思想史研究》,王中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第285页。另外,丸山也正是把明治体制作为欧洲“绝对主义体制”的等同来认识的,参见丸山真男《日本近代思想家福泽谕吉》,区建英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第52页。
    (50)陈继俨:《中国不可开议院说》,《知新报》第62册,1898年8月17日。
    (51)《亚东时报叙》,《亚东时报》创刊号,1898年6月25日。
    (52)参见卢娟《晚清澳门〈知新报〉研究》,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3)梁启超:《商会议》,《清议报》第12册,1899年4月20日。
    (54)《论公司之益》,《知新报》第91册,1899年6月28日。
    (55)梁启超:《爱国论三:论民权》,《清议报》第22册,1899年7月28日。
    (56)《培根论》,《亚东时报》第12号,1899年8月1日。1899年12月3日《知新报》第107册也抄录此文。
    (57)《支那近日党派说略》,《知新报》第96册,1899年8月16日。
    (58)参见李孝迁《西方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59)蒋敦复:《海外异人传该撒》(1857),《六合丛谈》第1卷第2号,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60)《罗马志略》(1898),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据《中国近现代思想及文学史专业数据库》。
    (61)梁启超:《时务学堂劝课详细章程》,夏晓虹辑《〈饮冰室合集〉集外文》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219页。
    (62)唐才常:《史学第三:论各国变通政教之有无公理》,《湘学新报》第6、9册,1897年6月10日、7月10日。
    (63)[英]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李提摩太、蔡尔康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第2页。
    (64)[英]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第22页。
    (65)[英]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第244、249页。
    (66)[英]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李提摩太序。
    (67)日文“専制”一词对应译词较混乱,但“專制政治”辞条,在明治时代辞典中几乎一致对应absolutism的译词,参见[日]惣娜正明、飛田良文編《明治のことぼ辞典》,東京:東京堂出版,1989,第316~317页。承蒙陈力卫教授提供此条资料,特此感谢。另参赵利栋《中国专制与专制主义的理论谱系:从戊戌到辛亥》,《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学术论坛》2007年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第233~237页,但赵文所引辞书年代稍晚,价值略逊。
    (68)但有的学者认为,多个对译词属于偶然现象,应只取despotism对应,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69)近代以来,“东方专制主义”又经黑格尔、马克思、魏特夫等思想家的论述,几乎成为定论。
    (70)Anthony Grafton,Glenn Most,Salvatore Settis eds.,The Classical Traditi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0,pp.261-262.
    (71)Melvin Richter编《观念史大辞典》政治与法律卷“专制政体DESPOTISM”条,台北:幼狮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7,第541~542页。
    (72)Melvin Richter编《观念史大辞典》政治与法律卷“专制政体DESPOTISM”条,第542页。
    (73)Melvin Richter编《观念史大辞典》政治与法律卷“专制政体DESPOTISM”条,第543页。
    (74)关于“绝对主义”与“专制主义”的辨析,较早见日知《东方专制主义问题——政治学、历史学二千多年来的误解》,《中西古典学引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又见安德森《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中译者序言,刘北成、龚晓庄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75)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76)参见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
    (77)参见李孝迁《西方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78)梁启超:《东籍月旦》,《新民丛报》第9、11期,1902年6月6日、7月5日。国内可见的日译历史教科书书目,可参见李孝迁《西方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附录一汉译和编译历史教科书(审定)一览表,附录二汉译和编译历史教科书(非审定)一览表。
    (79)小川银次郎:《西洋史要》,樊炳清译,金素斋译书社,1901,第四期现世期,第1页。
    (80)家永丰吉、元良勇次郎:《万国史纲》,邵希雍译,支那翻译会社出版,1903,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第3、194页。
    (81)努尔布勒志:《世界通史》上编,和田万吉译述,叶瀚重译,作新社印刷,镜今书局制版、发行,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第3页。
    (82)努尔布勒志:《世界通史》下编,第129页。
    (83)箕作元八、峰岸米造:《欧罗巴通史》第3册,徐有成、胡景伊、唐人杰译,东亚译书会,1900,国家图书馆藏,第98页。
    (84)箕作元八、峰岸米造:《欧罗巴通史》第4册,徐有成、胡景伊、唐人杰译,第131~132页。
    (85)天野为之:《万国通史》,吴启孙译第2册,文明书局,1903,第93~94页。
    (86)天野为之:《万国通史》,吴启孙译,第96页。
    (87)田口卯吉:《中国文明小史》原序,刘陶译,广智书局,1902,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
    (88)梁启超:《东籍月旦》,《新民丛报》第9、11期,1902年6月6日、7月5日。
    (89)[日]田口卯吉:《中国文明小史》,第十五章总评,第68~69页。
    (90)[日]白河次郎、国府种德:《支那文明史》,竞化书局,1900,第65页。
    (91)周建高:《〈万国史记〉传入中国考》,《日本研究论集》,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92)《史学第五:各国种类考》,《湘学新报》第15册,1897年9月7日。
    (93)梁启超:《东籍月旦》,《新民丛报》第11期,1902年7月5日。
    (94)关于孟德斯鸠学说的传入,学界已有不少讨论,参见许明龙《孟德斯鸠学说的传入及其在辛亥革命时期的影响》,《法国研究》1989年第1期;侯旭东前引文也做了论述。
    (95)梁启超:《中国近十年史论:积弱溯源论》,《清议报》第77~84册,1901年4月29日~7月6日,后收入《饮冰室合集》名为《中国积弱溯源论》。
    (96)梁启超:《中国近十年史论:积弱溯源论》,《清议报》第77~84册,1901年4月29日~7月6日。
    (97)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新民丛报》1902年5月~1904年6月,第8~49号。
    (98)梁启超对政体进化的认识,有一个演变形成的过程,起初充分肯定秦以来历史是“升平世之政”“小康”,再到据语境而变含糊其词,最后抛弃了“三世说”的框架,确定了中国历史专制的过程。另见拙文《公羊三世说与中国政体进化论》,待刊。
    (99)这一点笔者受到刘禾的影响:概念在翻译过程中,接受地的文化与语言的重要性,突出其作为“主方语言”而非被动接受的地位,即“当概念从客方语言走向主方语言时,意义与其说是发生了‘改变’,不如说是在主方语言的本土环境中发明创造出来的”。参见刘禾《跨语际实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第36页。
    (100)这正是笔者以为前述侯旭东文的缺陷所在。侯文意在考察概念的历史而非古代政治制度研究,这一点无可非议。但将近代中国接受、传播这一概念的行为简单称为“自我东方主义”,既掩盖了话语背后的政治实践与权力运作,又忽视了这一概念在中国本土“生发”而非简单翻译、接受的复杂性。在作者对近代史未加详细研究的情况下,下如此激烈结论确实有欠妥当。萨义德的“东方主义”有特定的内涵,它意在揭示西方近代学术(尤其包括“汉学”在内的所谓“东方学”)的建立隐含着殖民主义的话语霸权,而非殖民地一方的“主动接受”霸权。相反,萨义德忽视了殖民地一方的视角,正是他深陷欧洲中心主义的表现。因为很多学者的研究证明,欧洲以外的东方世界并不是被动接受的一方,而是吸纳并“创造”现代文化的一方,因此,只有把“专制”的语境还原到近代知识分子的思维方式中,把“专制”话语看作政治实践的一部分,才能解释梁启超等人为何会主动引入这样一个负面概念来指称古代以来的中国政治。这也是侯文最后得出专制是“西方对中国的偏见”、中国人“自我东方化”的结论所缺少的一环。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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