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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的沿海港口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提要:以往在人们的概念中,往往把山海关视作一个陆路税关。本文利用该关税收档案资料,对清代前期山海关的税收来源、税收数量、税口分布及其各自的发展变化等进行了较详细的考察。税收资料显示山海关所征关税中至少70-80%,甚至90% 来自东北沿海各州县的海口,东北与南方各省的海船贸易税收是该关税收的主要的来源,故清代前期的山海关应属沿海税关。对开埠之前牛庄和营口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本文亦有涉及。
    半个多世纪前的20世纪40年代,日本学者加藤繁曾发表了一篇论文《康熙乾隆时代における满洲と支那本土の通商につぃて》。[1]   该文利用《山海钞关榷政便览》资料,对山海关与东北沿海贸易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十分正确地指出东北沿海与南方各省的帆船贸易与山海关税收密切相关。不过,由于《山海钞关榷政便览》一书是抄本,不易见到,加藤繁先生的这一重要见解似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在这方面就有所疏忽,在对清代前期沿海税关进行税收统计时未将山海关计入。[2]   近日,笔者较系统地阅读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山海关税收档案,才真正意识到山海关实际上应属沿海税关,该关所征关税主要来自东北沿海各州县的海口。就笔者所见,近年来对于清代前期东北沿海贸易的考察很少涉及山海关,也未见有人系统地利用过这批档案。[3]   本文主要利用山海关关税档案资料,在加藤繁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贸易的关系做进一步的考察,对开埠之前的牛庄和营口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本文亦有涉及。
                               (一)
    山海关,位于河北省东北部,渤海湾西岸。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在此设山海关卫,领千户所,初属北平都指挥使司,宣德以后属直隶永平府。清代裁撤卫所,山海关改属永平府临榆县所辖。《临榆县志》记载称:“邑在元代以前人烟稀少。明初立卫,皆隶军籍,土著者无多,且征调频兴,迁徙莫定。至清修文偃武,休养百年,乃改卫为县,立甲编社,其乡村之联络、市集之辐辏大胜前朝。”[4]
    山海关镇,城周8里。城之东门为通往辽东的要道,关内外陆路往来商贾均由此出入。海口在城南10里,明初通海运,“山东一省钱钞花布由海道给辽”,这里曾是重要的海运码头。永乐年间京杭运河通航,废除海运,城南的海口码头逐渐淹废。[5]
    山海关在明代主要是军事要塞、稽查关卡,而非税关。“关法稽文憑、验年貌出入,禁辽卒甫逃并商贾非法者”。嘉靖初年镇守太监李能曾在山海关设立抽分,每季抽银900余两,但很快导致“商贾之行大减于往日”,“货物之价大踊于前时”,嘉靖八年(1529年)山海关主事邬阅奏请裁革,奉旨:“山海关并广宁等处抽分原非旧例,委的商人重困,边民受害,都革了。敢有仍前巧为添设,侵夺民利者,各该抚按官指名来说”。[6]
    清代,山海关仍为稽查出入人等的关口。特别是乾隆以降清政府禁止关内人口移民东北,只允许商人往来贸易,凡出入山海关者必须持有原籍或贸易地给发的印票,验票放行。[7]   另一方面,随着东北地区与关内商品流通的发展,山海关开始成为税关。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设立山海关,差官管理”,征收关税。最初定额25000两,康熙四十六年加增3200两,五十四年再增3000两,五十九年又增1000两,到康熙末年关税定额为32200两。[8]   据加藤繁先生考证,税关设立之初对牛庄等海口出入商船并未课税,而关内外贸易实际上多藉海路往返,以至税收大量流失。康熙四十六年起,在辽东半岛沿海的牛庄、熊岳、复州、金州等处海口设立分税口,对海船所载商货征税,统归山海关管辖,税收才开始充裕起来。[9]
    乾隆以后,随着东北地区的开发和沿海贸易的发展,山海关所辖税口及关税定额不断增加,其较大的变化有三次:
    其一,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在岫岩厅所属鲍家码头、尖山子、沙河子、英纳河、青堆子、大孤山、红旗沟等七处海口设立税局,征收税银。
    岫岩厅所属这七处海口均位于辽东半岛的东侧,滨临黄海,清初因往来船只较少并未设税。乾隆以降南方商船来东北贸易日益频繁,这几处海口因位于渤海湾入口处,加之不需纳税,“商船希图便利,往来渐多”。乾隆三十二年兵部侍郎期成额等奏请在鲍家码头等海口设局征税,经盛京将军新柱等核查复议,上奏称:“奉天所属各界海口,凡系向来商船聚集之所,无论远近俱归山海关监督管理,设立税局,派人驻劄征收兼资稽查”。鲍家码头等处海口,“向因商船出入稀少,未经设立税局,今各商船希图便利,往来渐多,且俱带有货物,自应设局征税。” 经查,“岫岩城所属鲍家码头、尖山子、沙河子、英纳河、青堆子五处海口”,以及“续经查出岫岩城所属尚有大孤山、红旗沟二处海口均有商船出入停泊,应请一例俱归山海关监督管理,分别设局,凡有往来商船随带货物,照例按则收税”。此项奏报于十月获得批准,户部行文山海关:鲍家码头等七处海口“商船所带货物”“一併归山海关监督设局收税”;“其余附近各小口或有商船出入货物亦令现设各局一并稽查”。这七处海口自乾隆三十三年春设立税局,试收两年后定额为1309两1钱4分1厘。[10]
    其二,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开征黄豆豆饼税银,同时放开对大豆输出的数量限制。
    大豆,是南方各省从北方输入的大宗商品之一。清初政府对东北地区粮食和大豆的输出控制甚严,江浙等省所需大豆主要从山东输入。[11]   乾隆以降随着东北地区的开发,大豆产量增加,违禁输出已成为经常之事。乾隆十四年经盛京将军阿兰泰奏准:凡商船来奉天贸易,返回之时“大船准带黄豆二百石,小船准带一百石;倘有额外多带,分别治罪。” 乾隆三十年山海关监督金简奏请放开对奉天黄豆输出的数量限制,准许各处所到海船“照南关之例任其装载豆石,一律输税”。 这一建议在交户部议复时受到盛京将军社图肯等人的反对,他们认为,奉天所产豆石与“旗民食用攸关”,如果放开限制,听任商贩搬运,恐“各处海船纷纷买运,粮价势必渐昂”。 结果,仍维持乾隆十四年阿兰泰奏定之旧例:大船准带黄豆二百石,小船准带一百石。[12]   开征豆税一事暂时被搁置起来。
    乾隆三十七年开征豆税一事再度提上议事日程,并最终获得了批准。这次是由盛京将军恒鲁提出的建议:“海船到奉,任商贩运,毋庸限以成数,照芝麻等例一体输税”。户部议复:“酌照临清关豆料科则,每石征收税银一分一厘”,并拟定试收两年再定税额。经乾隆三十八、三十九两年试收,共征收税银18916两零,每年9000余两。不过,新任盛京将军弘晌等人担心奉省黄豆价格原本较低,每石征税又仅只一分一厘,“将来各省商船自必广为贩运,旗民人等又因易于售卖,致将膏腴地亩多种黄豆”,将会影响粟、麦等粮食作物的种植,遂决定提高税率,“于原定科则一分一厘之外,增银一分一厘,每石征收税银二分二厘”。[13]   《山海关商税则例》记载了这一变化过程:“黄豆、豆饼二项,该关向不征税。乾隆三十七年据盛京将军恒禄、该关监督平泰先后奏咨,经户部奏准,酌照临清关例黄豆每石、豆饼每一百五十斤各收税一分一厘。续于四十年将军弘晌等奏准,改为二分二厘。”[14]   于是,从乾隆四十年
    开始每石征银二分二厘,试收三年“以定税额”。 在试收的三年中所征税银“逐年递增”,到三年期满又延长试收期,实际上共试收了五年:乾隆四十年征收黄豆豆饼税银18825两零,四十一年征银23052两零,四十二年征银26881两零,四十三年征银27029两零,最后一年从乾隆四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起至四十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止,共征收黄豆豆饼税银28133两2钱3分8厘,最终将这一数额定为山海关黄豆豆饼税的正额。[15]
    其三,嘉庆四年(1799年)定山海关盈余银为每年49487两。
    各关盈余清初本无定额,乾隆初年定制以雍正十三年之盈余数为定额。其后,随着商品流通规模的扩大,各关盈余银两远远超过雍正十三年的数额。乾隆中叶,清王朝更定各关监督考成方法,将本届征收税银与前三届数额相比较,如有不敷责成经征人员赔补。到乾隆末年,由于全国经济布局和流通布局的变化,各关税收增减变化较大。沿江、沿海各关税额多有较大增长,而运河沿线的部分税关则出现连年征不足额的现象。因而,清政府于嘉庆四年对各关定额进行了调整,按照实际征收的多寡,重新确定各关盈余银的定额。
    与上述各关的情况略有不同,山海关盈余银原无定额,每年按照实际征收数额直接向皇帝奏报。嘉庆四年二月,山海关监督钱保曾按照户部指示将该关历年征收盈余银的情况上报,据奏折所称:山海关盈余银始自雍正五年,为16000余两,其后“递年征收,多寡不一”;其中嘉庆二年征收75000余两,为最高额,而嘉庆三年只有49000余两。[16]   在嘉庆四年的调整中,清廷将山海关盈余银定为49487两。当时,嘉庆二年任山海关监督的御史德新曾上折奏请增加定额,折称:“山海关新奉减定盈余四万九千四百余两,较历年所解短至两万五千余两,恐盈余既有定制,未必尽收尽解,徒损国帑而肥胥吏。请将山海关盈余再增二万两。其余各处仿此酌增,余者尽收尽解。” 但嘉庆皇帝认为:“所奏殊属非是。…… 山海关税务每年全视海船所到多寡为征收赢缩,若遇少到年分既不能多有盈余。此等情形朕在藩邸时知之甚悉。该御史前任山海关监督时征解盈余七万五千八百余两,亦系适值收税丰旺年分,岂得援为常例。”[17]   将德新的建议驳回。 表1 所列为乾隆后期山海关实征税银和盈余数额(见下页)。 该表显示,山海关每年征收盈余银在67000 - 74000两之间,平均为70000两,故49487两的定额并不算高,显然是参照嘉庆三年较低的征收额制定的。看来嘉庆四年的盈余定额确实考虑了各关的实际征收情况,而且留有一定的余地。
    表1        乾隆后期山海关实征税银和盈余数额一览表        单位:两
    ————————————————————————————————————
    年 份     税收总额     三项正税银①   人参税    貂皮税    盈 余 银
    ————————————————————————————————————
    44年    130175.995     61642.379     707.66    37.011    67788.945②
    45年    130555.5       61642.379     489.362   26.389    68397.37 ②
    46年    131075.996     61642.379     897.089    1.335    68535.193②
    48年    131650.85      61642.379        ?       ?      70008.471③
    49年    132199.9       61642.379        ?       ?      70557.521③
    50年    134203.9       61642.379     633.8      ——     71927.73 ②
    51年    135755.        61642.379        ?       ?      74112.621③
    52年    136129.9       61642.379     427.931    ——     74059.59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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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每年 132718.38                                         706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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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该关档案。
    注:① 三项正税银,包括康熙末年所定正额银32200两、鲍家码头等七海口正税银
          1309.141两、黄豆豆饼税正额28133.238两,这三项定额共计61642.379两。
       ② 系原奏报中的盈余数字。
       ③ 系以总额减去三项正税银61642.379两后的数字。该年所征人参、貂皮税银
         不详,未予扣除,故此数字可能略高于实际盈余数额。
    这样,山海关关税定额从康熙中叶最初的25000两,经屡次加增,到嘉庆初年已增至111129两零。[18]   不过从以上考察中我们看到,定额的增加主要是以流通量的扩大为基础的,而且实征税银还往往超过这一定额。
                                (二)
    山海关所辖税口众多,各税口征税多寡不一。档案记载:“山海关海、旱各口共有三十一处,近者距关一二百里,远者至千有余里。”[19]   这是乾隆十六年的奏报,此时鲍家码头等七处税口尚未设立。嘉庆《大清会典》记载:山海关,本关在大关东西南北四门、马市征税;海口在中后所、锦州、牛庄、盖州、熊岳、南金州征税;岸口在清河门、九官台、松岭子、梨树沟、新开门、喜峰口、界岭、冷口、铁门关、董家口、罗文峪、刘家口、潘家口、横城九门等处征税;海船在鲍家码头、沙河子、尖山子、英纳河、青堆子、大孤山、红旗沟征税。[2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关税档案中有一份嘉庆年间的“清单”,较详细地开列了山海关所属海、旱诸口出入船只及所征税银,对我们了解山海关所辖税口及其征收税额的多寡颇有价值。现抄录如下:
    锦州属天桥厂、小马蹄沟二海口,出入沙、鸟、卫船一千三百六十五只,征税银二万五千六百零六两九钱九分六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多二百七十五只,所征税银少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二两七钱三分一厘。
    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出入沙、鸟、卫船七百二十八只,征税银二万一千八百九十九两五钱八分八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少三百二十五只,所征税银少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八两零七分五厘。
    盖州属连云岛海口,出入沙、鸟、卫、东船一百四十七只,征税银九千五百六十四两五钱五分三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少十六只,所征税银少二千二百三十两零六钱六分五厘。
       岫岩属红旗沟、大孤山、青堆子、尖山子、英纳河、鲍家码头、小沙河七海口,出入沙、东船五百七十只,征税银七千七百七十一两三钱一分五厘一毫九丝;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少五十只,所征税银少一千八百十两零二分四厘八毫一丝。
       复州属娘娘宫、五湖嘴二海口,出入沙、鸟、卫、东船一百十四只,征税银一千二百四十九两五钱六分;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多二十二只,所征税银多三十四两五钱六分七厘。
    金州属皮子窝、青山台、金厂、石槽、红土崕、和尚岛六海口,出入沙、鸟、卫船三百六十二只,征税银一万零四百两零七钱九分六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少三十三只,所征税银少一千四百二十九两四钱零八厘。
       锦州、义州属松岭子、新台、梨树沟、清河、九关台五边,出入车辆驮驼肩挑,征税银六千一百七十五两四钱八分九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多征税银二百八十六两四钱零五厘。
    以上监督承露一年任内各海口所到有货船只、无货船只共三千二百八十六只,并各边口车辆驮驼肩挑,征税银共八万二千六百六十八两二钱九分七厘一毫九丝;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共计船少一百二十七只,所征税银少三万八千一百四十九两九钱三分一厘八毫一丝。
    这份“清单”原无年月记载,不过从其他档案中我们查到承露为嘉庆三年山海关监督,德新为嘉庆二年山海关监督。故“清单”上报的应是嘉庆三年的税收,并与嘉庆二年进行了比较。清单中所谓沙、鸟、卫、东船,分别指沙船、鸟船、卫船和东船。沙船即江南海船,清代中叶的记载称:“江南海船,名曰沙船,以其船底平阔,沙面可行可泊,稍搁无碍。”[21]   从江苏至东北、天津的北洋航线,沿海多沙滩和暗沙岭,故以船底平阔,吃水较浅的沙船为宜。沙船载重量大者一千数百石,小者也有八九百石。鸟船为福建海船,载重“大于沙船一倍,大者能装三千石,小者能装千六百石”。[22]   卫船即天津船,天津明代设卫,故有天津卫之称;东船即山东船,亦称登邮。总计嘉庆三年山海关所属海口进出各类船只共3286只,嘉庆二年为3413只。此外,锦州、义州所属五边为陆路税口,商货出入以车载、畜驮、肩挑运输。
    “清单”所列山海关征税口岸计有:(1)锦州属天桥厂、小马蹄沟二海口,(2)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3)盖州属连云岛海口,(4)岫岩属红旗沟、大孤山、青堆子、尖山子、英纳河、鲍家码头、小沙河七海口,(5)复州属娘娘宫、五湖嘴二海口,(6)金州属皮子窝、青山台、金厂、石槽、红土崕、和尚岛六海口,(7)锦州、义州属松岭子、新台、梨树沟、清河、九关台五边口,海、旱各口共计25处。现将“清单”所列嘉庆二、三两年山海关海旱各口征收税银数额列表如下:
    表2       嘉庆二、三两年山海关所属海、旱各口征收税银统计
    ———————————————————————————————————
                        嘉   庆   二   年           嘉   庆   三   年
    所 属 口 岸     征收税银(两)  占总额%      征收税银(两)   占总额%
    ———————————————————————————————————
    锦州属二海口      42979.727    35.57%        25606.996    30.98%
    牛庄属二海口      37527.663    31.06%        21899.588    26.49%
    盖州连云岛海口     11795.218     9.76%         9564.553    11.57%
    复州属二海口       1214.993     1.01%         1249.56      1.51%
    金州属六海口      11830.204     9.79%        10400.796    12.58%
    岫岩属七海口       9581.34      7.93%         7771.315     9.40%
    ———————————————————————————————————
    以上各海口合计    114929.135    95.12%        76492.808    92.53%
    ———————————————————————————————————
    陆路五边口合计      5889.084     4.88%         6175.489     7.47%
    ———————————————————————————————————
       总    计       120818.229    100.0%        82668.297    100.0%
       ———————————————————————————————
    表2可见,在嘉庆二、三两年山海关税收中,各海口征收的税银所占比例达90% 以上,陆路各边口征收税银仅占5% - 7%。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份“清单”未将山海关本关及其税额列入,也未见海口中中后所、熊岳等处的税额;此外《会典》所列山海关陆路税口共有十余个,清单中也只出现了5个。另一方面,“清单”所列嘉庆二年山海关各口征收税银总额为120818两,如果从中扣除三项定额银61642两,盈余银为59176两,与前引嘉庆二年监督德新任内所征盈余银75800两相比,尚有16600余两的差额。嘉庆三年山海关各口征收税银总额为82668两,从中扣除三项定额银61642两,盈余银为21026两,与前引嘉庆三年所征盈余银49000两相比,更有27900余两的差额。这一差额是否就是山海关本关所征税银,亦或还有其他海、陆诸口所征? 有待进一步的资料发掘。这里,我们仅就“清单”提供的数据对山海关海、旱各口税收情况作些初步分析。
    表2可见,嘉庆二年山海关所属各海口共征收税银114929两,占“清单”所列税收总额的95% ;五个陆路边口征收税银5889两,在总额中所占比例不足5%。如果我们将前述16600余两的差额计入,则该年的山海关税收总额应为137400余两;即便我们将这16600余两的差额全部作为陆路税收,与五边口所征税银合计为22500两,陆路税收在山海关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也仅为16 - 17%。 嘉庆三年山海关所属各海口共征收税银76492两,占“清单”所列税收总额的92.5%;陆路各口征收税银6175两,占总额的7.5%。如果我们将前述27900余两的差额全部作为陆路税收,则该年的山海关税收总额应为110500余两,沿海各口税收在总额中所占比例仍达70% 左右。换言之,在山海关关税中至少有70 - 80% ,甚至90% 的税源来自沿海贸易,把它定为一个沿海税关应是没有问题的。
    表2显示,山海关所属各海口中以锦州和牛庄征税最多。嘉庆二年锦州海口征收税银42979两,占“清单”所列税收总额的35.6%;牛庄海口稍次之,征银37527两,比锦州少4500两;占总额的31%,比锦州少4个百分点。 嘉庆三年税收减少较多,锦州海口征银25600两,占总额的31%;牛庄约21900两,占总额的26.5%,比锦州只少3700两,仍相差4个百分点。金州所属各口税收额嘉庆二年为11800余两,嘉庆三年也超过万两,分别占总额的9%和12%。 盖州连云岛海口嘉庆二年征收税银11700余两,嘉庆三年为9500余两,分别占总额的9%和11%,亦属可观。岫岩所属七海口嘉庆二、三两年征银分别为9500和7700余两,与其他各口相比数额稍低,在总额中所占比例为8% - 9%;不过与乾隆三十五年所定税额1309两相比,已超出5 - 6倍。 “清单”所列各海口中以复州税额最少,每年不过1200余两,仅占总额的1% - 1.5%。
    山海关所属各海口进出船只数量也以锦州和牛庄为最。表3是依据嘉庆“清单”所列山海关所属各海口出入船只统计,请参见。
    表3    嘉庆二、三两年山海关所属各海口出入船只统计
    —————————————————————————————
                       嘉  庆  二  年       嘉  庆  三  年
       所 属 口 岸    船只数   占总额%     船只数   占总额%
    —————————————————————————————
    锦州属二海口     1090    31.94%       1365    41.54%
    牛庄属二海口     1053    30.85%        728    22.15%
    盖州连云岛海口     163     4.78%        147     4.47%
    复州属二海口       92     2.69%        114     3.47%
    金州属六海口      395    11.57%        362    11.02%
    岫岩属七海口      620    18.17%        570    17.35%
    —————————————————————————————
       总     计       3413    100.0%       3286    100.0%
    —————————————————————————————
    表3可见,嘉庆二年锦州进出口船只1090只,占船只总数的31%;嘉庆三年为1365只,占总数的41%。牛庄稍次之,嘉庆二年也达1053只,占30%;三年为728只,占22%。这两处进出船只合计超过2000只,占沿海各口进出船只总数的60% 以上。其余盖州、复州、金州、岫岩所属可资湾泊的海口虽有十余个,但每年进出船只合计只有一千二三百只,平均每个海口多者100余只,少者数十只,这显然与各海口的腹地大小有关。下面,我们就来对这些港口分别加以考察。
    (三)
    从“清单”所列山海关征税海口可以看出,山海关所辖税口实际上包括了东北沿海各州县与南方贸易的几乎所有港口。下面,我们沿辽东湾从西向东对这些港口及其贸易状况分别略加考察。
    1.锦州属天桥厂、小马蹄沟海口
    锦州海口是清代前期辽东湾内的重要港口,为山海关主要税口之一。其输出主要是产自锦州府和与之相邻的“柳条边”之外直隶承德府东北部地区的农副产品,如杂粮、瓜子等;输入则以南方的布匹、茶叶等货为主。乾隆十六年山海关监督高诚的奏报称:“锦州海口税务情形每年全以瓜子为要,系海船载往江浙、福建各省发卖,其税银每年约有一万两或一万数千两,或竟至二万两不等,惟视其收成之丰歉以定税银之多寡”。秋收之后,小农“用车辆载往锦州、易州地方发卖,而客商或自口外,或自锦、易二州俱买运至天桥厂、蚂蚁屯海口上船,每至丰收之年瓜子车辆竟至有数千辆或盈万辆之多,自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处,络绎进口,沿途接踵而行,不可胜数”。而“内地海船载来之黄茶、布匹等项”,在锦州纳税后也载往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边门”之外销售。[23]
    锦州海口有东、西两个,东海口又称马蹄沟海口,在州城东南35里,即小凌河入海口;西海口又称天桥厂海口,在城西南70里。《锦县志略》记载:马蹄沟海口“进口船只来自天津、山东两处,曰卫船、曰登邮。入口货为天津、山东两处之麦,出口货以杂粮为大宗。清乾嘉间称极盛,每岁进口船只约千余艘。自同治初天桥厂海口准运杂粮,此口船只为之大减。” 天桥厂海口“进口船只来自福建、广东、宁波、安徽、上海、直隶、山东等处,闽粤曰雕船、曰鸟船、曰红头,江浙曰杉船,山东曰登邮。凡滇黔闽粤江浙各省物产、药类暨外洋货品,悉由此输入。其出口货先惟油、粮,以大豆为大宗。清同治初准运杂粮,马蹄沟海口船只遂减。出口粮石以红粮、小米为大宗,药物以甘草为大宗。在道咸间称极盛,每岁进口商船约千余艘。”[24]   咸丰八年(1858年)盛京将军庆祺等的奏报也称:“锦州天桥口向系闽广江浙等省沙、鸟等船前来贸易之区,铺户较多,是为重要;其马蹄沟海口仅有直隶、天津商船往来贩粮,该处铺户较少,是为次要。”[25]   江浙闽广海船和天津、山东商船分别停泊天桥厂、马蹄沟海口,当是由于港口条件不同,南方海船一般吨位较大,对港口条件要求更高些。
    据《锦县志略》所言,马蹄沟海口的鼎盛是在乾嘉年间,天桥厂海口则在道咸年间,天桥厂取代马蹄沟成为锦州的主要海口是在清中叶以后。不过从山海关监督高诚的奏报看这一变化过程可能更早些。据高诚所言,乾隆年间与江浙、福建的南北商货往来贸易已是锦州海口税收的主体,那么停泊南方海船的天桥厂海口地位的上升至少从乾隆年间就已开始了,此
    时已有大批南方海船前来锦州贸易。如乾隆十四年四月福建闽县船户蒋长兴商船从厦门装糖到上海出售,七月从上海装载茶叶到锦州发卖,在锦州购买瓜子、黄豆等货,十月十五日离开锦州返航。[26]   乾隆四十二年福建海澄县静字1320号商船在厦门装载糖货等“往关东贸易生理”,在锦州装黄豆262石,瓜子71袋,以及粉干、绵花等货,十月十二日返航。[27]   这些闽船的停泊地应是在天桥厂,而不是马蹄沟。又如嘉庆十八年七月福建海澄县静字1749号商船从上海装载茶叶前往“奉天省西锦州贸易”,装载黄豆等大量商货于十月廿七日开船返航。该船船户、水手共36人,所装货物有黄豆1000石,白米12包,鹿肉饼8包,牛筋5包,木耳7包,远志10包,甘草15包,丹参5包,赤芍药7包,瓜子30包,柴胡4包,防风6包等等。[28]   这里的所谓“西锦州”当也是指锦州西海口,即天桥厂。我们估计嘉庆初年天桥厂海口的重要性已超过马蹄沟,故在嘉庆清单中天桥厂被列于首位。
    2.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
    牛庄,明代属辽东都司之海州卫,清代属奉天府海城县。牛庄城位于海城县西40里,建于后金天命八年(1623年),城周2里93步。顺治年间置牛庄城防守尉,设章京驻防,康熙二十一年设巡检司,乾隆十三年增设四品协领。[29] 
    牛庄是东北境内最古老的海运码头之一。 明初由海路向辽东运送军粮及“钱钞花布”,多运至此地。《辽东志》记载:“(明)初,大军俸粮之资仰给朝廷,衣赏则令山东州县岁运布、钞、棉花量给。由直隶太仓海运至牛庄储支,动计数千艘。”[30]   清代康熙年间海禁开放之后,牛庄很快成为南方海船贸易的重要码头。“海艘自闽中开洋十余日即抵牛庄”,加之牛庄最初并未设税,海船由牛庄海口出入不必纳税,更使牛庄“百货云集”,“一切海货有更贱于江浙者。”[31]   康熙四十六年山海关监督三太的奏报称:“越关所漏之货船,皆从海上直抵关外沿海牛庄等处起卸,每船不下百余车”。[32]   从康熙至乾隆,这里一直是东北地区与南方各省贸易的海运码头。牛庄城北有天妃庙,俗称小姐庙,为清初所建,康熙、乾隆间重修。[33]   清中叶以后由于辽河河道淤浅,海船不能进入,海船码头向辽河下游转移,这里成为内河船舶的重要码头,辽河北部的农产品多在此集散,转运营口。民国年间牛庄全城商铺有400余家,仍为“海城县第一巨镇”。[34]
    没沟营即营口,又称西营子。 清代前期为盖平、海城两县分辖,清末在此分置营口县。据《盖平县志》记载,营口“距县城西北七十里,昔为海城、盖平分辖。以老爷阁为界,曰东没沟营、西没沟营,东属盖平,西属海城,南省则总称之为牛庄。”[35]  《海城县志》记言:“营口在辽河左岸,距牛庄九十里。海禁未开时,南商浮海由三岔河至萧姬庙(即小姐庙)河口登陆,入牛庄市场。嗣后河流淤浅不能深入,因就此为市。咸丰八年与英人订约通商仍沿牛庄旧称,实则以营口为市场。”[36]  《营口县志》记载了辽河沿线海运码头的迁移变化经过:“营口为辽河下游之口岸,奉省沿海一大商埠也。辽河…… 入口上溯十三海里,河之右岸即营口商埠。辽河港口旧在营口上游三十海里,地曰白华沟,以河底逐年淤塞,巨舟不能容,乃移向下游右岸之田庄台寄碇焉。曾不数年此地亦患淤浅,复移向下游左岸之兴隆台,阙后是处又淤塞,乃三迁而至于今之营口,时在前清道光初年。西营子天后宫内有碑记此事。”[37]   清末铁路修建之前,辽河是东北地区最重要的南北运输干线。不仅牛庄、营口,还有白华沟、田庄台、兴隆台等都曾是辽河沿岸的重要码头,清代前期都曾经作为南北海船贸易停泊的港口。从清初到中叶的一百余年间,由于辽河的不断淤塞,海船贸易港口逐渐下移,最终移至距离海岸最近的营口。
    不过,从嘉庆“清单”的记载来看,没沟营成为辽河海口码头的时间至少不会晚于嘉庆初年,而并非如《营口县志》所述在道光初年。“清单”中明确记载:“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嘉庆三年)出入沙、鸟、卫船七百二十八只,征税银二万一千八百九十九两五钱八分八厘。” 所谓“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无可争辩地证实,此时的没沟营已是辽河最主要的海口码头之一,与耿隆屯海口同属牛庄驻防城所辖。至于耿隆屯海口,笔者尚未查到记载,不知其确切地点。
    还有一份资料透露了营口作为海运码头的变化时间。
    清代前期东北向南方输出的农副产品以粮食(包括大豆)为最大宗。辽河平原是东北最主要的粮食产区,其产品多沿河南下至海口,“先于海口店栈存贮,俟海船到时过量”。海城与牛庄虽均设有官斗,但海运粮石“过量”及其收益向归牛庄斗纪所独享,海城斗纪垂涎此项收入,于嘉庆十六年引发了一场利益之争。嘉庆二十年盛京将军晋昌在审理海城、牛庄斗纪争夺“过量”之利一案时的奏报称: “海成(城)、牛庄各有官斗四十面,均在市集过量,统归牛庄防守尉管辖。 该防守尉所属境内有田庄台、没沟营海口二处,装载各省商贩粮石,向系牛庄斗纪前往过量。每量粮百石,索取东钱二十三四千至二十八九千不等,因此岁获厚利”。嘉庆十九年盛京将军和宁曾奏请“添拨海成(城)斗二十面,赴田庄台、没沟营海口与牛庄斗纪一体使用”,以均衡双方利益。二十年经新任盛京将军晋昌等审议,最终决定撤消牛庄斗纪原有的赴海口“过量”特权,“令牛庄、海城二处斗纪各在城市过量,概不准其前赴海口。所有没沟营、田庄台海口粮石,即照貔子窝等处海口章程,听该商民等自相交易。”[38]   此项奏报十分清晰地告诉我们,嘉庆十六年时牛庄防守尉管辖的海口有两处:即没沟营和田庄台。盛京将军晋昌在处理此案时还曾回溯乾隆年间的一段旧案:“乾隆三十四年旗民地方官会勘海城、牛庄斗秤案内详称:牛庄地近海口,多需斗面,并未声明在何处过量,本属含混”。就笔者看来,实际上并非经办此事的地方官含糊其词,而是因为牛庄在当时尚“地近海口”,粮食买卖只需在本地过量,并不需要“前赴(田庄台、没沟营)海口”,地方官也就没有必要“声明在何处过量”。
    通观嘉庆“清单”和这一案件的相关资料,我们可进一步推断辽河海口码头从牛庄至营口的变迁时间,大体是在乾隆中叶至嘉庆初年的三四十年之间。乾隆中叶牛庄尚“地近海口”,各地农民赴海口粜卖粮石,地点就在牛庄附近。到嘉庆初年辽河海口码头已下移至数十里外的田庄台、没沟营,各省商贩来海口装运粮食,粮石“过量”仍沿袭旧规由牛庄斗纪包揽,因而才引起了上述与海城斗纪的利益之争。
    道光以后,没沟营作为辽河海口码头发展十分迅速。如道光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盛京将军耆英的奏报称:“自开河以来,没沟营商船已有八百五十九只,其余各海口自数十只至百余只不等。”[39]   山海关所属海口除金州有不冻港之外,其余各海口在十一月至次年正月为封冻期,二月以后始有船只出入,而以秋季的“八九等月为丰旺之月”,[40]   从2月开河至4月23日不足三个月时间,而且并非贸易“丰旺之月”,没沟营已进出商船859只,超过嘉庆三年全年进出船只728只,即便与税收额最高的嘉庆二年相比,也已达该年进出船只总数1053只的80%。可以肯定,此时的没沟营与嘉庆初年相比,其贸易量及税收额都有很大的增长。
    3.盖州属连云岛海口
    盖州,明代为盖州卫,清代康熙三年设县,即为盖平县。连云岛,是正对清河入海口的小岛,出入清河口的船只都须由此经过。《盖平县志》记载:“本邑海口有二:一曰西河口,即清河下流入海处,距城二十余里,在清季道光以前为东三省海运交通唯一之商港,南北贸易咸萃于此。故我城虽系最尔偏邑而名闻八闽,声达三江,无不知有盖州者,皆因货物积散之传播也。”[41]  《县志》称之为“东三省海运交通唯一之商港”未免夸大,但当时连云岛海口的税收额也确实可观。前文表2中我们看到,嘉庆二年该海口税收为11795两,嘉庆三年也达9564两,连云岛一个海口的税收就占到“清单”所列税收总额的10%左右。清中叶以后由于港口淤浅,贸易渐衰,不过直到咸丰年间,“福建、宁波之雕船、鸟船”,仍是“岁必一至”。[42]
    聚集于盖州的商人为数众多。盖平县城有四座商人所建会馆:三江会馆、山东会馆、福建会馆和山西会馆,都是来此贸易的商人集资修建的。除山西会馆之外,三江会馆、山东会馆、福建会馆都建有天后宫,即海神庙,因为这几省商人均系由海路而来。三江会馆始建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为江苏、浙江、江西三省商人所共建。乾隆十七年《重修三江会馆碑记》言:“盖平自开海以来,三江士商乘槎而至者络绎不绝,始于康熙四十二年同志捐资购地,于县之东南隅创建三江会馆,内供天后圣母诸神像以为久远遵崇之地,共昭诚敬焉。复于雍正八年恭遇俞旨赐额,凡天下原建有天后宫柌宇,择其规模洪敞者,令照例春秋致祭,载入祀典”。乃“倡义劝输,于庚午岁,值三江之商云腾而至,咸愿乐输,于是鸠工庀材,至辛未夏中而栋宇维新矣。”[43]    据松浦章的研究,盖平的福建会馆始建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山东会馆建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山西会馆的修建还要晚些。[44]  《山海钞关榷政便览》“现行事件·盖州口事宜”条记有:“三江会馆香资十二两,福建会馆香资八两,山东会馆香资八两”。[45]    三江会馆所捐香资银最多,应是其在这三个会馆中实力最强、资财最为雄厚的一种反映。该条未列山西会馆,可能当时山西会馆尚未建立。[46]
    4.复州属娘娘宫、五湖嘴二海口
    复州位于辽东半岛南部,渤海湾东岸。其地明代为复州卫,清康熙年间设复州城守尉,雍正十二年升为复州,民国时降为县。娘娘宫,为复州主要海口,可泊五六百石大船,系粮食输出口岸。民国《复县志略》的记载称:“当南满铁路未通以前,…… 娘娘宫实为奉省南偏之紧要海港,往来山东登莱二郡者皆假舟楫焉”。  五湖嘴,在州城南90里,亚当湾北岸,自煤窑海口起至石洞庙止名为五湖嘴,也可泊大船,这里出煤炭,乾隆年间开始开采,是煤炭的输出口岸。[47]   复州城北门外有一座天后宫,“大殿三楹”,为海商集资所建。咸丰年间进士徐赓臣所撰《创建天后宫碑》记言:“我复地滨大海,虽通省之下游,实舟行之孔道,北通牛口,西通析津,西南通利津、莱州,南通烟台、登州”;“苏之沪,浙之宁、慈,福之同安、台湾,岭南之佛岗、厦门,凡商贾之有事于北者,其往来皆必经于此。……总计数十年来商贾辐辏,络绎不绝。”[48]
    5.金州属皮子窝、青山台、金厂、石槽、红土崕、和尚岛六海口
    金州地处辽东半岛最南端,其地明代为金州卫,清康熙年间设金州城守尉,雍正十二年置宁海县,道光二十三年升为金州厅,民国时降为县。皮子窝,即貔子窝,位于金州城东北一百余里与岫岩分界之处,濒临黄海。《南金乡土志》记言:“金、岫交界毕里河之西南六十里有海港曰貔子窝,其上流为小澳,即清水河也。此港右岸环抱如半规,口门东南向。”[49]
    乾嘉年间,貔子窝是与江南贸易的重要港口,江南海船赴关东,常在貔子窝停泊。其余青山台等海口,应都是金州沿海可资海船停泊的港湾,但具体位置不详。前文表2可见,嘉庆二、三两年金州属六海口征收税银均超过万两,在“清单”所列税收总额中约占10%。
    粮食是貔子窝海口输出的主要商品之一。如嘉庆十三年八月苏州府镇洋县商人俞富南等17人领有镇洋县牌照,从上海空船出口北上,十月初一日到关东貔子窝,在永丰店交易,装载恒昌号高粮580石,于十月二十六日返航。[50]    嘉庆二十年盛京将军晋昌在处理牛庄、海城斗纪争端一案时,曾举貔子窝海口粮食交易方法为例:“奉天所属 …… 宁海之貔子窝海口等处,均未设立斗纪,商民交易各听其便,向无争执情事”。 并最终决定“令牛庄、海城二处斗纪各在城市过量,概不准其前赴海口。所有没沟营、田庄台海口粮石,即照貔子窝等处海口章程,听该商民等自相交易。”[51]
    山茧也是金州输出的重要商品,主要销往山东。山茧是织茧绸的原料,山东半岛的昌邑、莱阳、宁海等州县是山东茧绸的主要产区,本地产茧不敷用,每年需要从外地输入。[52]   辽东半岛的金、复、海、盖等处均产山茧,金州是山茧输出的重要海口。《山海钞关榷政便览》卷4记载:“关外所产山茧,原系则例所有,现在大关及各处口岸俱行纳税,唯金州口岸历来未曾征收,而山茧由该口发往山东者尤多。”[53]   乾隆三十年山海关监督金简也曾奏报金州海口收税不规范,奏请整改:“伏查各海口一切货物捆则数其数,包则秤其分两(量),按例纳税。唯金州商店凡客货到来,不许开看秤验,向来又未定有包、捆、斤、重、件数之成例,是以有货到口,悉凭商店会同书役人等面行估计。” 至于“山茧一项,臣部检查该关《则例》止(只)有应征茧布,并无山茧名目”,“《则例》内虽载有茧布名目,实无其物,历来并无茧布纳税。据《则例》所载,有其余开载不尽者,比例征收,故历来征收山茧悉照茧布之例,每山茧四斤作茧布一疋;每百斤作茧布二十五疋,照例纳税。唯金州旧产山茧历未输纳。”[54]   山茧在金州不课税,所以大量汇集到此出口山东。如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山东福山县福字第11号商船,载宁海州客商前往奉天金州,“买了各样谷子及山茧、凉花等物”,十一月二十三日从金州小平岛返回。嘉庆十二年山东蓬莱县蓬字50号商船受雇于宁海州客商王阑若等10人,前往东北“装茧包、高粮、包米”,该船共装载山茧386包,高粮60石,包米40石,于十一月初七日返航,“运赴山东宁海州发买”。[55]   宁海州是山东半岛山茧输入的重要口岸,“每岁入口以关东茧为一大宗”。[56]
    金州城也建有天后宫。据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调查组的调查报告,金州天后宫建于乾隆五年(1740年),为山东船户捐建,又称山东会馆。 该会馆占地6000平方米,建筑宏伟,有前后戏楼、前后大殿、两个配殿以及禅房、客舍等等。[57]  不过据加藤繁先生的记述,金州天后宫正厅内的屏风上刻有各种商货名称和捐银比例,末尾题有“乾隆三十六年九月十五日众商公立”字样,可以看出金州天后宫的集资方式,是由当时来此贸易的客商按照各自所贩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捐银;此外“南船每只照梁头二钱、四钱、六钱、八钱”,则是按船只的大小捐银。[58]   从这一集资方式来看,金州天后宫应不仅仅是船户捐建,而是船户与商人所共建,其地域范围似也不限于山东商人。
    6.岫岩属红旗沟、大孤山、青堆子、尖山子、英纳河、鲍家码头、小沙河七海口
    前已述及,岫岩厅所属红旗沟、鲍家码头等七海口是乾隆三十三年增设的征税口岸,其地理位置在辽东半岛东侧,滨黄海。英纳河、小沙河都发源于岫岩城西北的分水岭,逶迤东南流入黄海。从表2的统计中我们看到,嘉庆二三两年这七海口税收分别为9500余两和7700余两,比最初定额的1309两增长了5 - 6倍。 在前面的考察中我们已经看到,乾隆三十三年增设税口本身即是东北与南方海船贸易发展的产物;税收额的大幅增长,则反映了从乾隆中叶到嘉庆初年的30余年间,东北与南方各省的贸易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鲍家码头在大庄河海口东侧,清代前期可能是七个海口中贸易量最大的一个,江南商人常北上大庄河口购买大豆。如乾隆十四年苏州府常熟县船户陶寿及客商蔡立三等一船17人“在江南装载生姜到天津卫发卖”,然后“转往关东大庄河口”购买黄豆返回。[59]   在乾隆年间的奏报中鲍家码头被列于七海口之首,新增的七海口商税也被简称为“鲍家码头等七口岸正税银”。[60]   清中叶以后鲍家码头海口因“沙淤水浅”船只渐少,辽东半岛东侧诸海口中以大孤山镇贸易最盛。大孤山镇原为岫岩厅所辖,清末析置庄河县。民国《庄河县志》记载:“本境所属商镇有三:曰治城、曰青堆子、曰大孤山,而大孤山镇较为繁盛。该镇于数十年前输入之货,江南杉船每年入口者不下数百余号,输出之品即大豆一宗可至四十万担。以故商业为东边冠,清咸同间几与营口齐名。”[61]   大孤山镇位于庄河县城东北140里,港在大洋河口,“由河口上溯六海里右岸有双峰,悬岩突兀,曰大孤山”,港因以得名。[62]   清末因泥沙淤塞,大船难以进入,贸易渐衰。
    此外,锦州、义州属松岭子、新台、梨树沟、清河、九关(官)台等五边,均为陆路税口,它们都是位于奉天西部锦州府与直隶交界的“柳条边”沿线的“边门”,由北而南依次为:清河、九官台、松岭子、新台和梨树沟。其中清河门在义州东北56里,九官台在义州西北30里,松岭门在锦县西北90里,新台在宁远州西北70里,梨树沟在宁远州西北100里,均设有章京驻防。[63]   “边门”之外原为漠南蒙古卓所图盟的喀喇沁左旗、土默特左旗属地,入清以来大量关内汉族移民陆续迁入,乾隆年间分置八沟、三座塔、塔子沟等直隶厅,归热河都统所辖,隶直隶承德府。清代前期由锦州海口输出的农副产品,如杂粮、瓜子等,除锦州府各州县所产之外,多来自“边门”之外的这一地区。如瓜子“俱产于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各口外地方,系蒙古所种”;“伊等于秋收后,用车辆载往锦州、易州地方发卖,而客商或自口外,或自锦、易二州俱买运至天桥厂、蚂蚁屯海口上船。每至丰收之年瓜子车辆竟至有数千辆或盈万辆之多,自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处络绎进口,沿途接踵而行,不可胜数”。又如清河门、九官台等口外地方所产杂粮及“烟草、羊皮等货”,亦为“内地所资”。而“内地海船载来之黄茶、布匹等项”则为“蒙古必需之物”,在锦州纳税后也由陆路运往“边门”之外销售。[64]
               *             *             *            *
    以上,我们对山海关的税收定额、税收来源、税口分布,以及各港口的贸易状况进行了较详细的考察。考察可见,山海关作为一个税关,是在清代前期随着东北沿海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山海关所辖税口30余处,既包括东北沿海各州县的海口,也包括奉天西部锦州府与直隶交界的“柳条边”沿线的陆路税口。税收资料显示,该关所征关税至少70% - 80%,甚至90% 来自东北沿海各州县的海口,东北与南方各省的海船贸易是山海关税收的主要来源。因此,山海关实际上应属沿海税关。
    据嘉庆初年的税收资料统计,山海关所属各海口中以锦州和牛庄征税最多。牛庄海口实际上是辽河流域海口码头的总称,其具体地点在乾、嘉年间经历了一个从牛庄 → 田庄台 → 营口的迁移过程,至乾隆末嘉庆初已移至营口,即没沟营。辽河作为一条纵贯东北平原的主要河道,其腹地范围远远超过锦州,不仅包括辽河流域,还可一直延伸到整个东北平原。嘉庆初年,“牛庄属没沟营”海口的税收额虽然还略低于锦州,但随着东北开发的不断深化,其后来居上之势已明显可见。最迟在道光末咸丰初,没沟营的税收额已超过锦州,成为东北沿海税收额最高的海口。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另文探讨。
    


    [1]  该文原刊于1943年12月《北亚细亚学报》第2期,收入《中国经济史考证》第三卷,中译本由商
    务印书馆1973年出版。全文见中译本第三卷第131—148页《康熙乾隆时代关内外的通商》。
    [2]  如拙作《明清时期城乡市场网络的形成及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等对沿海诸关
    税收的统计。
    [3]  笔者所见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  松浦章《清代盛京港锦州とその后背地》(关西大学《文学论丛》
    第37卷第1号)、《清代における沿海贸易につぃて》(小野和子主编《明清时代の政治と社会》第
    595-650页,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1983年出版);《李朝漂着中国帆船の问情别单につぃて》(上、
    下)(分别载《关西大学东西学术研究所纪要》第 17、18辑,1984、1985年)。王革生《为营口港
    沿革“正名”》 (《东北地方史研究》1986年第3期); 董玉瑛《清代辽河航运码头》(《史学集刊》
    1987年1期);朱诚如《清代辽宁海运业的发展及其影响》(《辽宁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
    邓亦兵《清代前期沿海粮食运销及运量变化趋势》(《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等。
    [4]  民国《临榆县志》卷6,里市。
    [5]  康熙《山海关志》卷3,建置志;卷2,地理志。
    [6]  嘉靖《山海关志》卷2,关隘。
    [7] 《清高宗实录》卷115,乾隆五年四月;卷257,乾隆十一年三月。
    [8]  雍正《大清会典》卷52,关税·岁额。
    [9]  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中译本,第三卷第131—132页。
    [10]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8辑,乾隆32年9月初4日新柱等折;
    档案:乾隆32年11月初6日存格奏折;乾隆35年8月22日恒鲁等折。
    [11] 参见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94-196、362-366页。
    [12]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乾隆30年11月29日社图肯等折。
    [13] 档案:乾隆40年2月25日弘晌德风博卿额等折。
    [14] 乾隆《钦定户部则例》卷65,税则。
    [15] 档案:乾隆44年10月22日福康安等折;《山海钞关榷政便览》卷2,转见加藤繁前引书第140页。
    [16]  档案:嘉庆四年二月初四日管理山海关税务钱保折。
    [17]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9,征榷考一。
    [18]  雍正《大清会典》卷52,关税;嘉庆《大清会典事例》卷187、188,关税。
    [19]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辑,乾隆16年12月20日双玉奏折。
    [20]  嘉庆《大清会典》卷16,户部。
    [21] 谢占壬《古今海运异宜》,见贺长龄编《清经世文编》卷48,漕运下。
    [22] 齐学裘《见闻续笔》卷2。
    [23]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一辑:乾隆16年8月14日山海关监督高诚奏折。
    [24]  民国《锦县志略》卷13,交通。
    [25]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25。
    [26] 《历代宝案》第二集卷31,台湾大学影印本第五册第2622-2623页。
    [27] 《同文汇考》卷73,转引自松浦章“清代における沿海贸易につぃて”。
    [28] 《备边司謄录》第203册,转引自松浦章《李朝漂着中国帆船の问情别单につぃて》。
    [29]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60,奉天府二,城堡。
    [30]  嘉靖《辽东志》卷8,杂志•国朝太祖。
    [31]  王一之《辽左见闻录》。
    [32]  转引自加藤繁前引书第132页。
    [33]  民国《海城县志》卷6,艺文志,《重修牛庄小庙碑记》。
    [34]  民国《海城县志》卷1,地理志。
    [35]  民国《盖平县志》卷8,交通志。
    [36]  宣统《海城县志》商埠条。
    [37]  民国《奉天通志》卷69,海岸引《营口县志》。
    [38]  嘉庆朝录付奏折,见《历史档案》1994年第1期,第29-31页。
    [39] 盛京将军耆英道光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第1册第557页。
    [40]  档案:道光四年七月二十七日管理山海关税务海忠折;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一日山海关监督乌勒洪额折。
    [41]  民国《盖平县志》卷8,交通志,海口。
    [42]  民国《盖平县志》卷8,交通志,海口。
    [43]  民国《盖平县志》卷16,艺文志。
    [44]  参见松浦章“清代における沿海贸易につぃて”
    [45]  转引自加藤繁前引书,第146页。
    [46] 据加藤繁先生考证,《山海钞关榷政便览》成书于乾隆未年,嘉庆中叶又有续增。所谓“现行事件”
    当是指嘉庆年间。参见加藤繁前引书第132页。
    [47]  民国《复县志略》建置略;民国《奉天通志》卷69,引《复州志略》。
    [48]  民国《复县志略》艺文略,徐赓臣“创建天后宫碑”。
    [49]  民国《奉天通志》卷61,金县;宣统《南金乡土志》海岸条。
    [50] 《历代宝案》第二集卷107、108,台湾大学影印本第九册第5014、5058页。
    [51]  嘉庆朝录付奏折,见《历史档案》1994年第1期第31 页。
    [52]  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第98-99、143页。
    [53]  转见加藤繁前引书第144页。
    [54]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5辑,乾隆30年5月21日金简折。
    [55] 《备边司謄录》第179、199册,转见松浦章《李朝漂着中国帆船の问情别单につぃて》。
    [56] 《郭嵩焘日记》第一卷,第256页。
    [57] 《天后史迹的初步调查》,《海交史研究》1987年第1期。
    [58]  加藤繁前引书第141—143页。
    [59] 《历代宝案》第二集卷31,台湾大学影印本第五册第2589、2601页。
    [60]  乾隆《户部则例》卷52,关税。
    [61]  民国《庄河县志》卷7,交通志。
    [62]  民国《奉天通志》卷69,海岸引《东三省纪略》。
    [63]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65,锦州府二,关隘。
    [64] 《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一辑:乾隆16年8月14日山海关监督高诚奏折。
     作者简介:许檀,女,1953年生。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工作。曾在日本东京大学、大阪大学、瑞典隆德大学等做访问学者。2000年调入南开大学,现为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刊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4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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