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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焓:学术与政治的交集:简析“新清史”学者的意识形态倾向

http://www.newdu.com 2017-11-04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文出处:《中国民族报》2016年1月15日第7版、2016年1月22日。
     [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二)]
    在小结了所谓“新清史”的学术成就之后,我们不妨再来关注目前另外一个在国内学界成为讨论热点的话题,即“新清史”学者及其研究结论究,竟是否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偏颇,以致暗含有破坏中国国家统一的潜在目的。当然对于这个极易产生争论与分歧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一分为二地看待。一方面,不宜把所有的“新清史”学者的研究成果都解读成某种现实政治观念下的产物。而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确实带有鲜明意识形态烙印的所谓学术研究,我们也应该在充分掌握事实根据的前提下,毫不隐讳地予以指出,并对之提出商榷批评。这才是身为中国学者理应具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而在进入讨论之前,有一前提或应界定,即“新清史”这一名称确实容易给读者带来一定的误导性,因为我们总是习惯于参照国内的史学专业划分,将“新清史”学者的身份看作是从事清史这一断代史研究的史学工作者,或者就是因为他们素来强调所谓的“满洲因素”,而将其识别为从事满族史等专门史研究的学者。实际上,多数“新清史”学者的研究志向十分宏大,远远超出了通常的清史断限。可以说,这派学者是以清史为入口,试图全面解析中国从明清之际,直到“全球化”盛行的21世纪的整个历史走向。他们研究的一大重点,就是比照其总结出的清史特性,对于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直至今天的中国政治形势进行纵向的解剖分析,故这种观察往往与他们对清朝的基本定位前后呼应,最终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并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话语。因此,“新清史”研究的最大特色恰恰是将历史与现实共冶于一炉。这也提醒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不少著述超出了清史时限,就将其轻易排除在对“新清史”研究的评价之外。
    在《北美“新清史”研究的学术误区》的最后,笔者简要地提示如下,以柯娇燕等为代表的“新清史”学者,因为深信清朝在政体上具有“同君联合体”的性质,因此认为,在1911年辛亥革命导致帝制终结之后,原来组成帝国的几大群体就应该各自在所对应的空间地域内独立建国,一如同时期相继瓦解的其他老大帝国一样。可惜以后中国的政治走向却事与愿违,从而引发了这些学者对于中国政治现状,尤其是民族政策方面的种种批评非议。以下我们就以从柯娇燕到罗友枝的五位“新清史”学者的具体观点为例,揭示其相关研究中存在的强烈意识形态因素。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赞同“新清史”学术取向的一些读者,通常会引用该派学者在国内发表的一些中文文章(含译作和访谈),为其辩解称“新清史”研究并无政治上的意识形态色彩,而中国学者(不限于大陆)对他们的有关批评只是不够开放健康的“弱国心态”的反映流露,或者就是僵化的政治思维所催生的“洗脑”产物,实在是对不住友邦人士的一番真挚用心啊。坦率地说,笔者对于这种自由主义式的论调不敢苟同,窃以为评价的依据理应以他们的外文原作为准,毕竟这些学人在国内发表的中文论著多带有“入乡随俗”的特点,不致在某些涉及现实的关键问题上放言无忌。相比之下,相关的外文原作却充分反映出彼辈的所思所想及其政治倾向。如果笔者所持的这一评价标准有违客观公正的学术立场,那么,亟盼读者诸君速加叱正。
    评柯娇燕对中国政治走向的思考
    柯娇燕在2005年出版的一部讨论中国和日本在向近代民族国家转型的论文集中发表了一篇题目为《中国的民族性和差异性:后帝制时代的两难困境》。该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作者对于1911年之后中国政治走向的思考。她开宗明义地将后帝制时代的中国定性为一个没有皇帝的帝国,因为民国政府和人民共和国政府,均极力维持原先清朝的疆域界限,依旧试图将多族群的民众统合在一个民族国家的框架下。在她看来,虽然这种民族主义诉求有其内在原因的支撑,但却造成了基本政治理念上的矛盾,导致当代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力量。她认为,现代中国与清朝的最大统治理念的差别是,清朝具有行之有效的普世型君权观念,即组成帝国的各大群体只需要共同遵守效忠这种意识形态,即可成功构建君权统治的合法化,而到了所谓的后帝制时期,原先的各大群体却缺乏构建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的政治共识。因此,无法形成使政权合法化的理论基础,也不能产生相应的凝聚力。民国以来的中央政府为了克服这一矛盾,只得通过改造非汉族,以使之转变为汉族的刚性同化手段,即所谓的教化中心主义来达到建设统一的民族国家的目的。而这套做法实际上又是彰显了始于清末维新派人士的民族帝国主义诉求,即在帝国转型为民族国家的阶段中应尽可能多地设法继承前一时期的政治遗产,以求将那种帝国瓦解以后造成所谓的多国化局面降低到最小程度。这种做法的危害在于剥夺了许多群体实现独立建国的政治理想。值得注意的是,在柯娇燕对清末民初的叙事中,将当时流行的“五族”(汉、满、蒙、回、藏)这一政治概念人为地拆分为“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对立,前者理论上只包括汉人,后者则概括了五族之中汉人之外的其他群体。在她看来,新成立的共和体制为这些“非中国人”设计的政治前景,只有他们必须接受同化道路,转变为中国人这一条途径。可以说,柯氏此番话语是建立在她的清史观的基础上的,即由于构成帝国的各大人群仅仅效忠于君主,彼此并无深度交往和互信,因此清朝决非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在地域空间和对应人群上指涉的对象,主要只是以前明朝的固有疆域及在这些地方生活着的汉人,而与整个内陆亚洲地区全然无关。换言之,中国只是清朝下属的一块殖民地,在地位上与蒙古、新疆、西藏并列。与这一叙事对应的政治逻辑就是,当清朝帝制终结以后,其旧有疆域也就应该被相应分解为汉人治理的中国和非汉人治理下的其他各国。因此,在她随后的论述中,径直将1911年之后的西藏赋予独立国家的政治地位,虽然在被民国政府拒绝的由英国单方面操纵签订的《西姆拉条约》中,也不敢明确承认这一点。
    柯氏既然在其构建的历史叙事中,为西藏从灾难性的民国中“独立”出来感到欣慰。那么,另一方面就不得不为共和时期中央政府在边疆地区的主权存在哀叹不已。在她看来,“民族主义”政府基于所谓的民族帝国主义原则而对“非中国人”施行的“教化中心主义”严重违反了其自身的政治意愿,因而带有突出的强制性和负面色彩。
    下面就来评析她对新中国实行的相应民族政策的具体指责。此前在1990年所发表的《反思早期近代中国的民族性》中,柯娇燕即将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和接受专业教育等诸多方面得到的优待照顾措施,公然贬低为边缘性福利。试想,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施行的优待政策尚且遭到如此评价,要是如果根本没有这类政策的话,那么还不知道柯氏又会泼来什么样的污水呢?现在,这类绝非善意的责难在她的这篇文章中又持续发酵。其中,新中国为实现民族平等而设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了其炮轰攻讦的首要对象。稍具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大陆的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成立的时间并不同步,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94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于195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均成立于1958年,而西藏自治区成立于1965年。故五大自治区并非成立于同一时期,而最早的内蒙古自治区和最晚的西藏自治区在成立时间上相隔了整整18年。可是,在柯氏的评论中,这些自治区却被她有意篡改成都是在“大跃进”运动高潮时期建立的,标志着中央在所谓的民族地区实行严厉的政治-经济压迫时期的到来,属于民族主义政权对“少数民族”推行极端化改造政策的对应产物。
    在她看来,民族自治区的建立对于后者来说,意味着争取主权和民族独立的政治意愿从此落空。因此,决非民族解放。她还补充说极端化政治路线在民族地区先后经历反右和文革,最后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反对精神污染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中,使得“少数民族”群体几十年来始终沦为攻击性政策的受害者。而中央政府给予他们的各种优待措施只是为了阻滞其民族自觉意识的产生。在具体论述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柯氏公然表示,她接受另一位美国研究中国民族问题的专家杜磊的下列观点,即中国通过执行相应的“围堵”方针,导致维吾尔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被边缘化成了“少数民族”。而她随后对成立西藏自治区一事的抨击更是不遗余力,声称该自治区完全是在人民解放军1959年武力占领西藏的极端化环境下才建立的。此外,她还认定,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生活中,不存在像清朝皇权那样能够将各大人群团结在一起的普世性因素,汉人只是凭借数量的绝对优势和经济上的突出地位,才能在其中发挥某种统合的作用,并使“少数民族”屈居于被统治的地位;而中国文化的统合性也是通过其所处的统治地位和恐吓性才得以实现的。
    柯娇燕还对近期在境内专门从事暴力破坏活动的“疆独”、“藏独”等分裂性组织对于中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做了完全歪曲的叙述。她辩称中国根本没有受到过这些分裂活动的实质性威胁,而中国政府只是出于担心与官方不合拍的宗教思想在社会上的蔓延传播,故通过夸大事情真相,把所谓的极端思想杜撰为假想敌,以实现钳制宗教信仰的真实意图。正因为这番叙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所以,她无法在正文后面列出任何必要的参考文献作为其见解的来源,只得荒谬地把中国政府处置非法组织“法轮功”一事拿来胡乱类比,诬称政府用暴力手段对付行为温和的“法轮功”抗议者的行径,与其处理所谓宗教极端思想的手法颇为相似。
    除了大肆抨击我国国内长期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近期出台的反恐维稳措施以外,柯娇燕还对中国实行的公民身份制度中包含民族信息的做法妄加评论。她以美国的情况作为指责的依据,声称像在美国这样现代化的民主样板国家内,民族这一项指标从来不会公开地出现在公民的身份信息之中,因为它属于依法受到保护的公民个人隐私;而中国的情况却大相径庭,这不仅是由于中国政府历来缺乏保护公民隐私的法制观念,而且还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控制监视社会成员才有意为之。正因为作者深具那种救世主般的美式优越感,而又有意回避中国存在的显著地域性发展差异,所以,在文中的最后部分遂以美国塑造民族团结的所谓成就,来“反衬”后帝制时期中国的缺乏普世性政治认同,断言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困境在于其找不到昔日皇权观念的当下替代物。对柯娇燕来说,中国只有继续进行那种分开连体婴孩似的政治手术,才有可能转变成一个因脱去“帝国性”而略显正常的民族国家。正因为柯氏笃信分裂是中国最好的政治出路,所以当2009年秋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时,沉湎于“公知”职责的她特地在《华尔街日报》10月9日的专栏中发表了一篇通俗性的文章《困扰中国世纪之久的认同危机》,向不了解中国历史的美国公众兜售上述观点。她喋喋不休地告诉读者,中国历史上只是清帝国的一部分,长期由外来入侵者满洲人进行统治,中国人在历史上也长期缺乏国家主权的观念,只是在19世纪末期列强入侵的背景下,才出现了民族主义思潮。当今的中国政府完全无知现代国家主权所存在的具体历史背景,从而放手让官员和学者合谋设计出官方版的民族主义,由此虚构出长达4000年从不间断的所谓中国历史,并且宣称拥有继承当初清帝国控制下的满洲、内蒙古、新疆、西藏、台湾等地区的政治合法性。作者在文章的后面部分危言耸听地告诫美国公众要提高警惕,作为国家执政党的中共,目前努力推行的是一种既不清晰又不道德的民族主义施政路线,这对于处于其掌控下的一切来说都是十分危险的。而作为文章的结语,作者只得把她对中国的希望寄托在将来能够发生某种从“帝国”真正走向共和国的“和平演变”上,指望随着那个时刻的到来,新的中国政府能够温和地处理对内对外(也包括同友邦人士及竞争对手之间)的各种关系。坦率地说,这样一篇哗众取宠的文章的发表,对于阻碍那些没有造访过中国的美国大众了解真实的中国历史及现状,将会起到非常恶劣的负面效果。
    这种在美国公众面前对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与现状故作悲观判断的做法,淋漓尽致地反映在柯娇燕2010年出版的新书《摇摇欲坠的政权中枢:从1800年至今的中国历史》中。此书硬伤错误极多,这里无法具体指出。作者为了证明中国在1911年帝制终结以后,没有走上由一个帝国分裂成多个国家的政治道路,实在是一场于人于己的深重灾难。故刻意将此后近百年的中国历史信手涂鸦成漆黑一片,从中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曙光,即便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改革开放新时期,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泛滥成灾,缺乏起码人权保障的类似于全球最不开化地区那样的“失败国家”。作者为此臆造出来的证据着实让人大开眼界。例如她在没有列举任何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信誓旦旦地声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城镇人口失业率是40%。要知道,以最近在欧元区内遭遇经济衰退和金融危机最为严重的希腊来说,其近年来的失业率亦不过才25%-28%。
    如果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的城镇失业率真的飙升到了40%的话,那么可想而知,这个国家正面临着多么严重的经济危机。甚至我们可以断言,一旦中国真的爆发这种伴随着如此之高失业率的经济危机,那么作为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和受债对象的美国,恐怕也不会有兴致享受悠闲自得的快乐时光。
    此外作者一方面指出现在(2010年或稍前)中国已经成长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又故作惊人之语称中国当下的人均生产总值按照购买力平价仅列世界的第163位,还低于乌干达和马里等国(同样没有给出信息来源!)。实际上该书出版之时的2010年的世界各国的人均GDP排名(由相关国际专业机构发布)现已可以非常便捷地在网上检索到,中国的相应排名按照国际汇率和购买力平价统计分别是第95位和93位(共计182个国家-地区中),而乌干达和马里按照国际汇率的相应排名是在第147位和157位。这种违背学者职业道德,捏造论据以忽悠误导读者的做法可以说是仅次于剽窃抄袭的严重学术违规行为。此类情况如果发生在自然科学界,那么相关当事人将会承受非常严厉的处罚结果。譬如2005年发生在韩国的黄禹锡事件,一度使其面临刑事诉讼,而最近发生在日本的一位年轻生物学者的实验数据造假行为,又直接导致她被相关大学撤消博士学位,并以其正式道歉和主动辞职而告终。奇怪的是,像这样质量低劣,论点偏激的问题书的封底居然还印有学者的郑重推荐之语。这一现象实非个别,因为在美国的出版业中,那些以不实之辞歪曲中国现状的书籍更容易引起传媒及公众的关注与欣赏而名噪一时。比较冷静客观地介绍中国情况的“知华派”著作,却通常反应平平,以致其影响仅局限在少数学者中间。
    评濮德培的现代中国观
    下面再看以出版《中国的西征》而闻名的濮德培的现代中国观。2005年出版的一部名为《定位中国:空间、地方与流行文化》的论文集中收入了一篇他写作的《勘定中国之西北:就民族国家与帝国而论》。这篇文章同样是将清史与当代史串联比照,以最终定位中国当下存在的帝国特征和民族问题。作者在文章的导言中评论了当下中国政府,对西藏等边疆地区行使主权的历史依据,认为这种依据完全是建立在清朝全盛时期的军事征服基础上的。因此,中国领导人对国家疆域的信念基础其实只是一种传承自帝制征服时代的不应被承认的神话。既然濮氏将之视为“不应被承认的神话”,即等于从始至终剥夺了现代中国在边疆地区行使主权的合理性。
    在接下来的叙述中,他对民国以来被国共两党所谴责的分裂主义者这一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认为这一概念实际上指的只是地区主义、宗教势力和民族认同的承载者。对濮氏来说,后帝制时期并不存在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治活动,存在的只是追求地区主义和民族认同的政治诉求,无论是高度自治还是彻底独立均不应受到谴责。因此,他随后即把海外“藏独”组织进行的反华分裂活动定位成捍卫自身的地位,并且断言只要现代中国的领土空间范围同其构建的政治空间(以革命以前清朝的疆域为准)相一致,有关的分歧就无法解决。这实际上是把相关责任全部推给了中国政府,即中国执意以1911年之前的疆界作为现代国家地理界限的做法,才是导致各种暴力冲突的直接原因。这样以来,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分裂组织根本不需要就它们发动的任何形式的恐怖袭击承担最起码的道义上的责任。
    同时,他对民国和人民共和国追求的政治目标也提出质疑,即民国时期提出的“五族共和”的政治口号在边疆地区受到了现实上的抵制,随后的人民共和国倡导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理想仍是强调建设一个汉人占统治地位的国度,这种政治动机更加具有可商榷性。而在清朝和民国以来中国政权的合法性上,他的见解和柯娇燕一致,即维护清朝统治的意识形态在于皇权的普世性,而民国以来的政权根本在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却无法构建起类似的认同因素,因此不能获得汉人之外的其他群体的支持。以西藏为例,他声明从毛泽东时代直到现在,中共领导人无法像清朝皇帝那样成功运用宗教资源,只能使用世俗锁链来拴住西藏,包括在那里推行大规模的社会改革以摧毁其旧有制度;而中国在西藏实行的保护宗教信仰的政策被其定性为仅仅是名义上的。作为结论,濮德培断言中国在西藏的主权是一种强权统治,即运用军事武力加上经济霸权来达到目的,因此根本不被当地人所认可。
    濮氏此文对于中国近期发起的“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不过其给出的评价却非常负面。在论及西藏时,他极尽煽情地写到,与中国开发西部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形成反差的是,西藏人却在为保护自己的自治权利而做着令人绝望的努力。而在本文的最后部分,他又以新疆为例,将“西部大开发”战略与此前清朝推行的某些政治经济举措加以对比,并做了延伸解读。他将政府推行这一战略的重心,片面理解成促进汉族进行移民与加大中央的权力在当地基层社会的渗透力度。前者导致当地人害怕失去其自身合法权益,被迫自发地用暴力抗争的手段予以回应,而后者在实施过程中则需要动用强迫性的技术手段以及各种经济杠杆。濮德培固执其见的殖民主义视角,导致他从根本上漠视或者说完全拒绝承认中央政府为改善西部的当地国计民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同时正像他把极少数分裂分子挑起的暴力恐怖活动,歪曲成当地人在汉人包围下无路可走的绝望反抗一样。濮德培还别有用心地把西北地区与经济比较发达的内地之间的差距,解释成民族歧视造成的财富、资源和机会的分配不均,而对中国东西部之间长期存在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熟视无睹。事实上作为一位同时考察过华南湿润稻作农业区与西北内陆旱作农业区的经济史专家,他对于两者各自对应的生态条件的优劣悬殊以及由此造成的发展差距,恰恰是比别人更为心中有数的。
    与他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中国殖民观”相对应,当代中国在边疆地区的行使主权始终被其定性为一种带有强迫性的霸权。濮氏对此的展望前景是期待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大趋势下,试图弱化中国主权控制的当地政治势力有希望争取更多的外来资源及援助来反抗这种霸权。而中国的边疆地区将长期充满对抗和张力,中国的民族认同也将长期悬而未决。可以说,在涉及到中国从帝国向民族国家转变的问题上,濮德培的看法与柯娇燕一样偏激。两人最根本的共同点均是认定当帝制结束后,原来清朝的疆域内没有出现多国化的局面才是导致各种被其放大夸张的问题和灾难的万恶之源。
    而在2009年出版的一部比较中国、印度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转型过程的论文集中,濮德培提交了一篇标题为《比较视角下的帝国和民族国家:论18世纪中国的边疆管辖》的论文,而对清朝统治和人民共和国的主权行使的纵向比较再度成为他大做文章的楔子。例如当论及清朝在藏区的统治时,他随即借题发挥对现代中国在西藏的主权管辖大放厥词:与清朝对当地宗教势力和世俗制度的保护截然相反,新中国则致力于消除宗教和社会改造。
    其中新中国改革废除旧有制度以解放农奴的正义之举被他扭曲为“摧毁了西藏宗教等级秩序的土地基础”。而中共领导人引用的马克思揭示宗教对于人民群众具有精神麻痹与安慰效应的经典论断“宗教是精神鸦片”则被濮德培偷梁换柱成“宗教是毒药”。他还特地在自己有意曲解的这句话的前面加上“臭名昭著”这一颇具爱憎色彩的形容词,煞有其事地宣称许多僧尼在政治运动中遭到了杀害。
    在该文最后部分的理论阐述中,他再次同柯娇燕一样,明确反对将清朝定性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同他此前将清朝在西藏的主权仅仅界定为“宗主权”的做法是一致的。同时又以其他帝国分裂后普遍产生多国化的现象为据,对中国在从帝国向民族国家转变过程中出现的这种与众不同的演进路径继续加以批评,最后将当今的中国定性为在领土上坚持传统帝国追求,而在精神认同上又标榜民族团结的“矛盾型”国家。这样,中国在他的笔下成为了一个同时共存帝国意识形态和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极其古怪的国家,而在其内部,只有汉人处于统治地位,其他群体则注定沦为低人一等的依附性成员。他最后的展望结论是,当今港台和西藏都在积极努力运作以脱离19世纪末兴起的中国民族主义政治的轨道,因此,在政治前途上值得期盼。而北京的中央政府一方面采取帝国式的专制统治手段;另一方面又悬挂源自19世纪种族主义观念产物的文化统一的政治招牌。因此,只要中国政府一天不放弃对从新疆到台湾的陆海边疆地区的主权拥有,那么,在濮氏的眼中,就永远还是一个不值得外人肯定和信任的帝国式专制政权。
    评欧立德《民族意识与帝国边疆:新世纪下的内亚与中国》
    在评介了柯娇燕和濮德培的观点之后,我们现在把焦点对准到2011年哈佛大学出版的一部关于讨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论文集中,相关作品是“新清史”健将欧立德提交的《民族意识与帝国边疆:新世纪下的内亚与中国》。尽管总的来说,欧立德所持的现代中国观比前面两人要显得温和一些,不过他的这篇文章对于中国内政仍然有颇为直露的抨击。该文同样将新疆和西藏发生的极少数破坏分子预谋策划的暴力事件,定性为当地人因倍感其成为汉人大众的歧视目标,并且发现其民族文化受到了汉人主宰下的党国体制的高压对待。于是,做出不得已的反抗。按照这一逻辑,虽然这些暴力活动的最终受害者是身为平民的各族群众,但这些行为本身从实施动机上看却是可以谅解的,罪魁祸首还是中国政府实行的有失公正的民族政策,或者就是对于社会上歧视少数民族的现象听之任之,而汉人作为一个集体,自然也必须为这种所谓的歧视现象负责。在这里欧立德有意回避了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那就是在受到分裂活动威胁的新疆等地,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同样是暴力恐怖活动的直接受害者。这对欧立德诉诸民族矛盾和文化歧视的曲解,显然是有力的驳斥。
    欧立德在此文中还坚持认为,那种清朝的固有领土可以由民国时期以来的中国政府继承下来的观念虚伪而错误。与之对应,1911年之后汉人之外的其他群体实行的“独立”于中国的行动本来属于一种逻辑化结果,可惜因受制于地缘政治的因素而功亏一篑。而且,拒绝承认在这种情况的民国政府采取的仍然是以帝国化的模式来重建中国,即设法将内陆边疆和台湾都看作本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只是民国因限于军事力量的不振,尚无法长期有效地控制这些地区。而对于1949年以后新中国在边疆地区恢复行使有效主权的做法,欧立德却评论说,因为这些地区的人民并没有采取全民公决的方式以决定去留。所以,无法断言他们是否有兴趣加入新中国。因此,他认为新中国在边疆地区的行使主权,实际上是以使用武力或强迫性力量为后盾的。按照欧氏的逻辑,似乎边疆各地都要按照外蒙古的模式行事,才能算是具有合法性。考虑到当时的边疆地区,多数劳苦大众在民主改革以前,根本就不曾享有最低限度的政治权利,甚至有许多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连最基本的人权都保证不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要通过在现代社会中才行之有效的全民公决的方法来确定归属,实在是异想天开。况且即以被西方某些人士动辄誉为“亚洲民主样板”和被国内自由主义者公开点赞为“世界最大民主国家”的印度,在其独立之后强行收回果阿和动用武力兼并在历史上与自己毫无隶属关系的锡金王国,是否也是两地人民全体投票、赞成合并在先,箪食壶浆、迎接荷枪实弹的印度大兵在后?
    欧立德的这篇文章在“新清史”诸作中或许不算是对中国内政诋毁攻击最深的,但却是在行文语气上显得最傲慢的。他在文中以教师爷般的居高临下的口吻教导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必须正视以下事实,即应该明白识相历史实际上并不站在他们这一方,因为从历史经验上看,像人民共和国这类汉人政权历来难以长期有效地统治如此广袤的边疆区域。这个历史教训值得今天的领导人时刻牢记。而前苏联的最终崩溃对中国领导人来说就是一记很好的清醒剂,因为前者同样试图继承以前俄罗斯帝国遗留下的所有领土遗产,可惜终以国家分裂而归于失败。作为哈佛大学的一位教师,热衷于给中国领导人指点迷津或者敲敲警钟,劝中国趁早从内亚脱身,是否显得有些越俎代庖呢?现在的中国早已不是当初对洋顾问点头哈腰、言听计从的晚清和民国时代了。此外,欧立德同样认为中国对边疆地区的支配,缺乏像清朝皇权那样的凝聚核心,因而所谓的完成统一也仅是虚有其表而已。最后,他将当下中国的民族政策定位为执政党出于巩固权威的需要,特意采取一种带有沙文主义特点的民族主义。这种情况造成了少数民族在中国的处境举步维艰。作为全文的结语,欧立德显然不像柯娇燕那样对中国有朝一日,发生一场从“帝国”到真正民族国家的“和平演变”或“颜色革命”抱有幻想。因此,他对未来的预测反而更加“灰暗”:在人民共和国的下一个60年中,其对内陆亚洲的统治将持续成为中国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将来的历史是否也如此,那只能拭目以待了。
    评米华健的新疆史观
    执教于乔治敦大学的远非国际问题专家米华健,则在“新清史”学者中专攻新疆史。据称此人曾公开标榜自己既不是大汉族主义者,也不是泛突厥主义者,而是汉人和维吾尔人,是普通中国人的朋友。话虽如此,现实中的米华健依然是一位有着显著政治偏向和趋好的学者,并且长期以来帮助“疆独”势力化解因其实施令人发指的暴力犯罪而在国际上受到的道义谴责,倾其所能使暴力化分裂活动得以“去污化”、“非罪化”。如果说前面几位学者主要还仅限于在理论上摇旗呐喊、鼓舌聒噪的话,那么,米华健倒真可以说是一位“知行并重”的“实干家”。
    他曾在2004年华盛顿的东西中心出版的《政策研究》第6卷上发表过一篇《新疆的暴力化分离主义运动:一个批判性的评估》文章。该文是批评中国现阶段所实行的民族政策的一篇时文。其主要观点可以概括如下:第一,中国官方记录和某些国际报道中指控的暴力恐怖活动记录,包含有许多并不精确甚至自相矛盾的信息,结论也颇有歪曲性。不过,他在文中也没有详细分析相关材料的疑问点,大概只是代表了他个人对于有关报道的本能质疑。第二,他认为跟中国官方提供的报道相反,自从1990年以来,所谓的暴力化分离主义运动实际上呈现下降趋势,而所谓暴力对于中国政府和汉人平民带来的威胁被人为地放大了。米华健的这篇文章,其实只是更多地反映了他个人的主观看法。在2001年的9·11事件引发的以美国为主导的反恐战争中,曾经以阿富汗为训练基地的新疆分裂势力,也受到相应的削弱。因此,从2003年开始,美国国内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认为中国实际上是借美国军人之手清除了自己的宿敌。因此,要求美国政府改弦易辙,对于阿富汗境内的新疆分裂势力持宽容态度,将其和塔利班“基地”组织等恐怖势力区别对待。作为对这种意见部分采纳的回应,后来美国即把阿富汗反恐战争中抓获的若干来自新疆的恐怖分子,遣送到欧洲的一些国家而拒绝将其引渡回中国。米华健的观点实际上也是这种对新疆分裂势力持包庇立场的“美国声音”中的具体表现之一。
    而米华健最为露骨的政治偏见则反映在他在《中亚浏览》2009年第4期上发表的对当年夏季在乌鲁木齐发生的暴力袭击事件的评论文章中。该文首先综合评价了近年来新疆的基本形势。他认为,目前这一地区的现状可以概括为中国是地区博弈的最大赢家,而当地人则相应沦为了最大输家。中国通过参与创办上海合作组织,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政治合作,进行经济开发和鼓励汉族移民等,不仅极大地削弱当地人利用境外中亚地区进行反华活动的能力,而且使得他们在保护发展本民族文化和享受政治权利上,都受到诸多的限制。虽然米华健承认,一般来说,新疆当地人的生活水平尚好于邻近的中亚,但却强调他们在政治上失去了像其他中亚邻居那样独立建国的政治权利,而且自身的传统文化还在不断地遭受外来的威胁和侵蚀。
    另一方面,米华健指责中国政府蓄意夸大恐怖主义造成的威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外交宣传,成功地误导了美国政府。作者由此对小布什政府在最初的反恐战争时期,把某些新疆分裂势力和“疆独”组织也列入制裁名单的政策提出批评。而他自己的观察结论却是,中国政府在反恐问题上只是虚张声势,实际上当地的分离主义者根本未采取过暴力手段,当然也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从事伤及无辜的“恐怖主义”活动。米华健在未出示资讯来源的情况下,一口咬死2008年北京“奥运”前夕新疆发生的两起事件均非恐怖袭击,而肇事者也绝非恐怖主义者。这两起事件一次是恐怖分子在民航班机上试图点燃易燃物,而被乘务人员及时发现阻止。另一次则是暴力实施者有预谋地驾驶机动车辆,冲撞袭击正在进行训练的公安武警战士,当场造成十多人死亡。无论依据何种事实标准,这两起事件都是不折不扣的恐怖事件,而现在米华健却要为其“平反”,其用心居心何在,可谓昭然若揭。
    全文后面的部分自然是米氏对于整个事件的“回放”性叙述和相关评论。因为他在事发当天并不身处现场,因此对整个事件的描述都是综合相关报道拼凑而成。耐人寻味的是,他仅仅在统计死亡人数和商店、车辆受损数量时引用了中国官方的报道。而对整个事件起因、经过和平息进行叙述的过程带当中,米华健引用的几乎全是对中国政府向来持恶意诋毁态度的“亚洲自由之声”电台的报道,以及来自加拿大广播公司的所谓“目击证人”的口头叙述。因此,在他对事件的描绘中,自始至终没有离开过批评甚至污蔑中国政府的基本立场。例如,他引用上述带有明显偏向性的报道,称事件的起因是中国政府以暴力手段对付非暴力的游行请愿活动,声称军警公安在现场实施的镇压手段有包围、痛殴、拘留,甚至开枪,这才导致了暴力冲突的发生,最后酿成近200人死亡的严重事件。在具体叙述细节上,他还神神秘秘地引用来历不明的小道消息,说许多受害人实际上是死于现场军警不分青红皂白的胡乱开火中,以此来告诉西方读者,大量平民群众并非如中国政府说的那样直接死于暴力袭击,从而达到帮助犯罪分子洗脱罪名,并将相应责任转嫁给政府的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事件中的人民群众死伤的具体细节仅仅在米华健的全文中占了五至六行的篇幅,而他叙述政府平息事态的经过,却用了近40行的文字篇幅,可以说是将但凡能搜集到的攻击中国政府的各种信息,事无巨细地堆砌上阵,不厌其多,只嫌其少。譬如,根据他所引用的那些报道,军警在现场行动中不仅使用了各种常见防暴器械,出动了装甲车辆,而且还直接朝和平示威的人群开火,包括对其使用实弹等。因此,一位没有去过现场的西方读者在读了他的叙述之后,很容易将整个暴力袭击事件误解为中国政府事先策划好的、组织严密的大规模施暴行为,以致从根本上颠覆整个事件的性质,将举起屠刀,滥杀无辜,犯下罄竹难书罪行的暴力犯罪分子误会成整个事件中值得同情的受害者。米华健不啻为暴力犯罪分子最好的免费辩护律师。大概有时候连他本人都意识到其引用的那些细节内容实在是太难以置信了,所以曾在文中一处不显眼的地方羞羞答答地写到。其中,某些叙述的真实性有待证实。而在对整个事件的最终定性中,米氏依旧老调重弹,即该事件决不带有恐怖主义性质,甚至也不具备分离主义的要素,与海外反华“疆独”组织的煽动更是没有干系,当天事件的起因只是和平请愿的行为遭到了政府弹压所致;并且为中国政府的不实宣传再一次左右了公共舆论而遗憾不已。
    评罗有枝的相关观点
    最后所要评价的是罗有枝的相关观点。罗有枝的观点充分反映在她在1996年发表的那篇《再观中国:论清时代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的“清朝历史与中国民族主义”这一节。罗氏的论文国内早就有了中译本,可惜该节的内容却只字未译,使读者难以从总体上了解罗氏写作全文的思想脉络。其实,只有配上这一节之后,“新清史”的整个学术思路才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这也是笔者前面所强调的。该派学者致力的对象决不只是就清史论清史,而是要在清史和当代中国之间打通关节,全面诠释中国近500年的历史走向。漏译的这一节恰恰最为直观地反映了“新清史”学者治学的实用主义倾向。
    这一节的内容从辨析作为人群名称‘汉’产生的历史背景入手,以表明所谓的汉民族主义是在清末时期才出现。当然实际上作者是首先有了后面的观点,所以才先入为主地称‘汉’这一指代名称的出现时间正好与清末民族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流行相同步。当然这一点远非事实,贾敬颜曾专门梳理过“汉人”作为族称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的使用情况。罗氏此说只不过是想证明中国人的族属认同,必须等到清末接触了外来的民族主义思潮之后才萌发。接下来,她就论证经过立宪派和革命派的诠释与宣传,自孙中山以来的民国的领导人,甚至包括后来的毛泽东,都在接受汉族作为种族概念的基础上,树立了那种认为中国必须由汉族人进行统治的观念。罗有枝据此进一步指出,同化论是民国时期从政治上解决民族问题的官方主流思想,这在蒋介石时期表现得最为明显。
    罗氏进一步认为汉民族主义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刺激了其他人群也产生类似的民族主义,从而导致边疆地区的民族认同趋于形成。相比之下,此前的满洲人就只有旗人的意识,却缺乏“民族”的观念。罗有枝更为重要的论断则是认为,辛亥革命本该起到解放满、蒙、回、藏各大人群的作用,使其均享有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的机会。在她看来,有清一代,这几大人群都是只效忠清帝而从不自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因此,她也将1911年后西藏的地方政府定义为事实上已经完全独立的国家,其性质基本与同一时期的外蒙古相同。罗氏进而认为民国时期的新疆,也基本脱离了中国的政治轨道,无论是国民党的同化论,还是共产党的政治主张,都没有被当地人认可。对她而言,只有新疆发生的几次为时甚短的分裂运动,才真正代表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而毫不考虑这些以分裂和独立作为目标的政治运动之所以迅速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即在于其严重背离了当地的民意。因此,从未得到过广泛的社会支持。
    作者本节最后也回到当下的人民共和国时期,声称其与民国一样,都竭力镇压独立运动,并重申对边疆地区的领土主权。她同时认为,中共的民族政策虽然暂时承认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但最终仍会走向同化论。作者的结论是,虽然官方一直强调“民族团结”,但国内各族的民族主义一直存而未熄。因此,她总结说1911年以来中国在创造或构建能够使各大族群,均可接受的“想象共同体”的事业实际上并未成功,故中国只是一个没有形成真正“民族”的“伪民族国家”。按照以上理论和逻辑,从民国时期的“五族共和”到新中国所贯彻的建设统一的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等,统统走入了政治上的死胡同,是不可能有任何出路和前途的。这样的“伪民族国家”,于人于己来说,都是分裂比存在更有益,而且早分裂又比晚分裂好。
    需要指出的是,也有个别的“新清史”学者,如路康乐和卫周安似未发表过直接批评中国民族政策的论说。因此,对于“新清史”学者也要一分为二地具体分析。此外,本文列举的有关资料仅仅是其相关论说的一部分而已,如果要把他们论及当下中国的内容全部列出并一一评点的话,那么,对一篇短文来说,无论如何也是不够的。根据本文此前的评介,或可把多数“新清史”学者的现代中国观概括为两个“万恶之源”,第一是在思想层面上存在的自清末诞生并延续至今的中国民族主义;第二是1911年之后中国政府坚持在边疆地区行使主权的国家行为。其中,又由于新中国在边疆行使主权的力度和有效性远大于民国时期。所以,其推行的民族政策也就自然成为了彼辈口诛笔伐的重中之重。在这批学者看来,正是这两个“万恶之源”既导致了非汉人群无法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所谓民族国家,使得他们在中国沦落为永无翻身之日的“被统治者”。同时,也造成了中国自己通向民族国家的政治道路的失败。正因为如此,他们认定,当今的中国既没有那种应受谴责的分裂活动和暴力恐怖犯罪,也不存在国家捍卫领土主权的正义行为,有的只是统治与被统治,镇压与反抗这种刚性化的对抗型关系格局。而化解困境的唯一之道,就是重新再做一次彻底的政治切割手术,以完成当初辛亥革命没有完成的使命。
    【注:本文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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