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爲“越异之金”進一解

http://www.newdu.com 2017-11-05 武汉大学简帛网 張伯元 参加讨论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在包山貣金簡中,“越异之金”一語出現過兩次,見簡103:“司馬强貣越异之黃金,以貣以糴種”、簡115:“爲貣越异之□金”兩句,句中“越异”二字,是判定貣金簡性質的關鍵。然而,至今未有確解。
    越异,一說地名,以黃金産地定名爲“越异之金”。一說楚官府名,是救灾的機構。异,指灾异;越异,義爲渡灾。但是,缺乏例證,此二說均屬主觀推測,似是而非。從疏解貣金簡而言,“越异之金”問題的解决關乎貣金簡的性質,確實很重要。
    我們認爲:越异,是與封禪祭神相類的機構,也設有錢庫。據考古發現,在曲阜“發現有楚國貨幣銅貝”,在“山東泰安西南的東更道村南,發現罍、盤七件銅器。罍口沿有刀刻‘楚高’‘右征’銘文。可能楚滅魯後爲祭泰山而設。”[1]一稱山東泰安,一說“楚高”;泰安的泰山當然與封禪祭神有關,楚高之“高”是否指的就是之“”,都是很值得我們玩味的稀見史料。不過是否是在“楚滅魯後”還需考究,滅魯在時間上稍晚。從“楚高”的銅器到銅貝的流通,我們聯想到 “越异”作爲府庫之名的可能性。“越异”既是祭神的機構,又可能是錢庫;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中間有個潜在的衍變過程。
    《左傳·昭公元年》子産曾對日月山川之神與灾异現象的關係做過解說,他說:“山川之神,則水旱癘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則雪霜風雨之不時,于是乎禜之。”何謂“禜”?禜者,日月星辰山川之祭也。《周禮·春官·大祝》上有注云:“四曰禜祭。爲營欑,用幣,以祈福祥。”《說文·示部》:“禜,設綿蕝爲營,以禳風雨雪霜水旱癘疫于日月星辰山川也。從示,榮省聲。一曰禜,衛使灾不生。《禮記》曰:雩禜祭水旱。”雩祭、禜祭都可以被視爲爲除水旱之灾而祈祀山川之神的活動。《左傳·昭公元年》孔疏:“禜,是祈禱之小祭耳。”可能相對于雩祭而言。
    鑒于此,我們又認爲:“越异”二字可能是“雩祀”的异讀。雩祀,即雩祭,也稱旱祭,祈雨的祭祀,目的是“以祈穀實”。《公羊傳》曰:“大雩者何?旱祭也。”《禮記·月令》云:“(仲夏之月)命有司爲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樂,乃命百縣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穀實。”這是在仲夏之月,舉行雩祭活動的盛况和目的。至春秋戰國時期,雩祭已未必定時舉行。雩祭活動依舊,未必定時而已。
    雩,讀爲“越”。匣母,魚月通轉。中山壺有“雩祠先王”句,在夨人盤銘文中有:“涉雩原”句,句中“雩”通越。又如,中山王鼎銘文中說到吳越之爭時說:“吳人幷雩,雩人修教備忍,五年覆吳,克幷之,至于今。”句中“雩”即指越國,雩通越。
    再說祭祀的“祀”字。《說文·示部》:“祀,祭無已也。從示,巳聲。禩,祀或從异。”作册大方鼎銘文的首句云:“公朿鑄武王、成王异鼎。”句中的“异”字通“祀”。容庚加有按語,云:“《說文》祀‘或從异作禩’,此複不從示。”[2]禩,即祀。《周禮·春官·大宗伯》孫詒讓加有按語:“上天神諸祀,故書不作祀,而此五祀字獨作祀,《小祝》‘郊祀’,《小子》五祀,故書亦幷作祀,全經唯此三祀字,故書與今書不同。”字見于故書。是謂古文,古文巳聲、异聲同在一部,故形异而字同也。祀,通祀,省作异。
    鑒于上述疏證,我們認爲:“越异”是“雩祀”的异讀,“越异”不只是個祭祀名稱,而且逐漸成爲組織雩祀活動的機構。[3]當然,它同樣要擔當起封禪的祭天地之神的重任,因此,我們在上文中所說“越异之金”可能是與封禪祭神相類的機構,這也是理由之一。實際上,很可能封禪祭天地之神與雩祀活動合而爲一,成了楚人稱之爲“越异”的機構。
    如上所述,貣金的目的是救灾,貣金的名義是祭神,動用了“越异之金”,楚王爲祭天祀神——救灾糴種所采取的應急措施。
    貣金之“金”來自哪裏?今天我們有句俗語,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它來自于報神福。貣金簡中提到“賽金”問題,何謂“賽”?黃盛璋認爲:賽,即報神福,引申用于還貸金,必須厚報酬償,亦即高利貸。說厚報酬償應是對的,但判之爲高利貸可能言過其實。
    《周禮·春官·都宗人》“既祭,反命于國。”注:祭謂報塞也。《漢書·郊祀志》“冬塞禱祠”師古注曰:塞,謂報其所祈也。塞通賽。賽,即報神福。貣金之“金”就來自報神福。
    其實無論是祭禱天地神,還是社祀,百姓都得有相當的負擔。《漢書·食貨志》中曾說到李悝作“盡地力之教”的時候,說一戶五口,一年下來節餘“四十五石”,經折算“爲錢一千三百五十”,但是“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我們粗略地計算一下,他們用于社祀的費用竟然占年積餘的百分之二十二。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貣金簡所處時期情况可能不會好多少,因爲楚地有十分廣泛而濃烈的篤信神靈、崇尚淫祀的風俗。《周家台30號秦墓簡牘》中就有一則塞禱以“農事”的故事,可供參考。[4]
    江陵鳳凰山10號墓出土有“鄭裏禀籍”一份,移錄如下:
    鄭裏禀籍    凡六十一石七斗
    戶人聖能田一人口一人,田八畝。移越人戶。貸八斗。二年四月乙……
    戶人得能田一人口三人,田十畝。貸一石。
    戶人擊能田二人口四人,田十二畝。貸一石二斗。
    戶人野能田四人口八人,田十五畝。貸一石五斗。
    戶人厭冶能田二人口二人,田十八畝。貸一石八斗。
    戶人厠能田二人口三人,田廿畝。今□奴受貸二石。
    戶人立能田二人口六人,田廿三畝。貸二石三斗。
    戶人越人能田三人口六人,田卅畝。貸三石。
    戶人不章能田四人口七人,田卅[七]畝。貸三石七斗。
    戶人勝能田三人口五人,田五十四畝。貸五石四斗。
    ……[5]
    江陵鳳凰山10號墓下葬年代是漢景帝四年(公元前153年)。“鄭裏禀籍”是當時政府貸種給農戶的清單。關于禀籍的“禀”,《說文》云:“禀,賜穀也。”段注:“凡賜穀曰禀,受賜亦曰禀。引申之,凡上所賦下所受皆曰禀。”
    晏昌貴《巫鬼與淫祀》中對葛陵簡中一些表示數量的簡做了考證,認爲它們就是“平夜(輿)君禀籍”。[6]從這個意義上看,包山貣金簡就是一份與“楚王禀籍”相關的貣金禀籍。
    有認爲:“這些貸金簡文就是因‘過期不賽金’,引起訴訟,打官司時的記錄資料。”[7]筆者以爲:論定爲訴訟,缺乏證據。在貣金簡中既無受期類簡中“受期”字樣,又無“匹獄”類簡中的“訟”字字樣,更無諸如“告”、“察”、“斷”此一類與獄訟相關的司法術語。况且,“訖期不賽金”也幷不是說過期未償還;即使是說過了期,然而明年二月還未到;再說“不賽金”也不能說就會引起訴訟。與這麽多地區的官員打官司,越說越離譜了。
    所以,我們只能將貣金簡視爲行政存檔的記錄,與打官司無關。簡文中存在“貣金”、“不賽金”之類的術語,雖然多與經濟糾紛或經濟往來有關,但是未必涉訟。[8]
    2012、1、18改定
    (編者按:    
[1]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第111頁。“祭泰山而設”之說是推測。楚地不及泰山,楚君祭天地之神可于境內名山大川祭享。
    [2]《金文編》卷一1985年版第12頁。也有不同看法,認爲“异”當與“翼”通。
    [3]它不同于“越望”祭。《左傳·哀公六年》有載:“初,昭公有疾。蔔曰:‘河爲祟。’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雎、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榖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弗祭。”望祭,指諸侯望祀境內山川星辰。江、漢、雎、漳,是楚國的四水,是楚王的祭祀對象,不必越望,不祭河(黃河)神。
    [4]·先農:以臘日,令女子之市買牛胙、市酒。過街,即行拜,言曰:“人皆祠泰父,我獨祠先農。”到囷下,爲一席,東鄉,三腏,以酒沃,祝曰:“某以壺露、牛胙,爲先農除舎。先農苟令某禾多一邑,先農恒先泰父食。”到明出種,即□邑最富者,與皆出種。即已,禹步三,出種數,曰:“臣非异也,農夫事也。”即名富者名,曰:“某不能傷其富,農夫使其徒來代之。”即取腏以歸,到囷下,先侍豚,即言囷下曰:“某爲農夫畜,農夫苟如□□,歲歸其禱。”即斬豚耳,與腏以幷塗囷廥下。恒以臘日塞禱如故。(《關沮秦漢墓簡牘》第132頁)
    [5]裘錫圭《古文字論集》第544頁
    [6]《巫鬼與淫祀》第225頁。
    [7]見羅運環《包山楚簡貸金簡研究》一文,載《武漢金融》2005年第10期。
    [8]當然,因貣金不賽而涉訟的事也時有發生。如受期簡簡53中的“不量廡下之貣”就是,沒有按約清償向廡下的借貸。從“量”字看,可能是指物資,如糧食、飼料之類。有如受期簡簡43、簡44中有“不歸板于登人”、“不歸登人之金”之獄訟,有說是稅金。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